财税-企业常见税务问题答疑

财税-企业常见税务问题答疑
财税-企业常见税务问题答疑

税收和企业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从增值税地征收到企业所得税地缴纳,企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各项税务问题的处理。下面整理了几条常见的企业税务问题,都是以税务法规的形式,有理有据的为大家进行答疑解惑。

问:季节工或者临时工等费用,在税前如何进行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2〕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包括哪些?

答: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问:企业从中国境外购进货物发生了支出,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凭证都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部分,如何进行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四条就是近来常见的税务问题。在日常工作之余,大家也需要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充实自己,以防止出现原则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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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税务处理与一般性税务处理在企业重组中的区别资料

注:《中国税务报》在本文中有贡献 3月12日,优酷网与土豆网同时宣布以100%换股的方式进行合并,预计这笔交易的金额将达10.4亿美元,有望成为中国互联网市场最大的股票交换并购案。而这只是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风起云涌,企业重组迅猛发展的一个缩影。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与2009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共同构成了对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对企业重组涉及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进行了明确。至此,关于企业重组的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政策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起到了从税收角度规范和促进企业重组的重要作用。 三大税种中,最为复杂的当属企业所得税,重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对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适用政策进行对比,指出其中的异同,为发生重组业务的企业提供参考。 提交资料的要求不同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提交书面资料备案;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第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因重组业务完成时间不同,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对2011年完成重组的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流程注意事项:一、工商注册登记后领取三证合一: 公司名称核查,申办人一般需要提供3~5个,由武汉工商注册代理公司统一交给工商局核查,如果名称通过即可得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公司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审批项目,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然后再带齐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办人最好选择由公安局备案过的刻章社,公司全套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该证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 注册公司提交资料虚假,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注册公司地址的法律责任 设立中公司若成立,将有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由股东连带承担。具体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国税、地税分别进行税务登记报到专管员核定税种: 办理税务登记制,按照相关规定,新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制.《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时,税管员会前往公司核实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及会计电话真实性,核实代账公司(个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授权书。 三、财务制度及财务核算方法国税备案: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办理公司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重组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法规

一、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 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 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部分条款失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 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 三、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香港公司税务相关

香港公司税务及怎样理账报税 一、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怎样办理? 香港公司理账可以选择自己做账,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弥敦商务中心拥有十六年做账报税经验,旗下有专业的逸卓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你只需要将银行月结单予以提供。弥敦商务中心可以代理审计及理账报税等相关事宜,费用方面会按营业额以及会计笔数而定,关于理账报税相关疑难问题,欢迎来电或者登陆官方网站客服进行咨询。 二、香港企业的征税情况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6%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6.5%=16.5万。 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资本利得税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什么是资本利得税?香港要交资本利得税吗?(香港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定义: 资本利得税(英文Capital Gains Tax,简称CGT),是对资本利得(低买高卖资产所获收益)征税。资本利得是资本所得的一种,它是指纳税人通过出售诸如房屋、机器设备、股票、债券、商誉、商标和专利权等资本项目所获取的毛收入,减去购入价格以后的余额。常见的资本利得如买卖股票、债券、贵金属和房地产等所获得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征收资本利得税。 香港与国内税收制度比较: 一、香港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详细解读 股权转让是指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看上去只是公司的事情,与税收无关,其实并不是这样,它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股权转让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涉及面极广,就税收部分而言,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国家税务局还特地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下文将详细解读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为你推荐】武陵区律师丰县律师江城区律师天河区律师新都区律师高县律师邛崃市律师西乡塘区律师股权转让是指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看上去只是公司的事情,与税收无关,其实并不是这样,它们两者关系密切不可分割。股权转让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涉及面极广,就税收部分而言,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国家税务局还特地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下文将详细解读▲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政策规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5.8万元,存入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52000 投资收益6000据此,该公司计算股权转让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

重组相关税务处理

重组相关税务处理 股权收购: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重组时间的确定)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即通过―递延纳税‖在交易时候暂不确认收益或损失)主要有利于以股权为支付手段的企业重组。其原因在于它几乎是一项非现金交易,如果要求企业立即确认所得并且征收所得税,参与重组的各方可能需要另筹资金纳税,由此可能阻碍企业进行具有重要商业目的的重组交易。 1. 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股权比例要求: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要求以证明该重组交 易对企业来说是重大的.对于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应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 的75%;在资产收购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应不低于转让资产的企业全部资产的75%。 3. 经营期限限制: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自重组日起计算)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 股权支付限制: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 子公司——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 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支付金额应不低于交易 支付总额的85%.换而言之,非股权支付(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等)不能超过总价交易支付金额的15% 5. 持股期限限制: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自重组日起计算),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特殊税务处理的程序性要求 1.选择特殊税务处理应按规定备案 重组主导方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确认 2.特殊性税务处理后续工作 在完成重组业务后的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以证明企业在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有关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未发生改变。当事方的其中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致使重组业务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当事方应在情况发生变 化的30天内书面通知其他所有当事方。主导方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有关变化通知其主 管税务机关。 原交易各方应各自按原交易完成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重组业务的收益或损失,调整交易完成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交易完成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特殊税务处理所需报送的基本材料 (一)当事方的重组业务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股权收购的商业目的;(二)双方或多方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或协议;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说到税务登记,有些小伙伴就一头雾水:什么是税务登记?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登记?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有什么要求?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借此机会好好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税务登记的知识。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单位纳税人在地税部门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④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租房租赁协议、房产证) ⑤公司公章 ⑥经办人身份证 ⑦若为分支机构,还需要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带上总机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什么是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有什么要求?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 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以上介绍只是企业财税问题当中的一个小小的方面,但是却足以说明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在实际操作当中还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这时就需要我们财务人员多去了解税收政策,税收知识,多学习不同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多和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进行交流和合作,比如说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到黔之尚。

C16062中小企业税收风险控制与税收筹划(上)100分试卷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税法基本原则主要为() A. 谨慎性原则 B. 重要性原则 C. 合法性原则 描述:税法知识,PPT第11页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2. 就税收征管而言,税法更重视() A. 资产负债表 B. 利润表 C. 现金流量表 D. 所有者权益表 描述:税法知识,PPT第11页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3.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所得税征管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A. 合伙企业 B. 自然人 C. 股份有限公司 D. 有限公司 描述:税法知识,PPT第6页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4. 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每年税务抽查比例()左右 A. 10% B. 15% C. 20%

D. 30% 描述:税法知识,PPT第27页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5. 限售股转让综合税负高低比较,正确的是() A. 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合伙(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B. 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合伙(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C. 自然人通过合伙(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D. 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自然人通过合伙(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 描述:税法知识,PPT第6页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6. 税收风险导致的财务损失包括() A. 滞纳金 B. 罚款 C. 交易成本 D. 利息 描述:税收风险概述,PPT第5页 您的答案: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7. 涉税风险控制目的是() A. 规避税收风险 B. 降低税收成本 C. 避免税务检查 描述:税收风险概述,PPT第8页 您的答案:A,B

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卓越城二期B座1305-1306 1305-1306 Tower B, Block 2, Zhuoyuecheng, Shangmeilin,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香港特别行政区尖沙咀廣東道28 號力寶太陽廣場1412 UNIT 12 14/F LIPPO SUN PLAZA 28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L 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在国内,有很多公司和个人选择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避税。 谁都知道,国内公司税务较多,对于一般的小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公司 注册下来了,哪怕不经营,公司没任何收入,每个月都要缴纳各种不同的税务,如营业税,印 花税等等,哪怕公司倒闭还要交住注销的费用,还要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的多少来收取印花税。 所以开立一个香港公司用来避税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这里的避税,是合理避税,而非偷税漏税,所以不会存在法律风险。 那注册香港公司后该如何合理避税了? 1、用香港公司申请的香港银行账户,他的公司帐户是可以收汇无限制的,如果您没有香港 的客户就是可以没有税的,公司做个申请就可以没有税,因为香港的政策是“地域来源征税”的。 2、在大陆有公司的,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去谈业务,用香港公司账户接收汇款,这样就不会有营业税产生了。 3、做贸易出口的,您利用香港公司是可以获取中间的差价,这部分在离岸公司里也是没有税的。 4、通常也有很多客户是这么操作的:您注册完香港公司后,用香港公司名义去接您海外 客户的订单,假设这笔订单是USD10万的话,那您接完单后下单给国内工厂进行生产出口 假设是USD7万,你可以让您客户把款项打入我们的香港公司账户,随后我们可以把成本 USD7万打回国内工厂完成核销,您香港公司自已赚取了 USD3万的利润,那么,我们香港 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只要不来自于香港本土的,是可以合理免税,不用向港府缴纳利得税的。 5、合理就是通过国税的法规等漏洞来进行合理的避税。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 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 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6、用香港公司经营,然后找会计师做账,将纯利润最小化,这样就不用交多少税了。 7、直接申请零申报,也就是零报税,这样一来就没什么税务产生了,也就达到了合理避税的效果。 合理避税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按照一个经济学专家的说法:不避税,中国 百分之九十五的企业都要倒闭。由此可见避税有多么的重要。只要运用好香港公司,拿好中国与香港的政策的不同合理避税,就非常之简单了。

A06665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企业合并

A06665《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企业合并)》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企业合并)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合并企业名称合并企业纳税识别号 合并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全称) 被合并企业名称被合并企业纳税识别号被合并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全称) 1 1 2 2 被合并企业股东名称纳税识别号持股比例% 被合并企业股东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全称) 1 1 2 2 3 3 合并交易的支付总额股权支付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 股权支付额(公允价值)股权支付额(原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额(公允价值)非股权支付额(原计税基础) 是否为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 □是□否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付对价的合并

被合并企业税前尚未弥补的亏 损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 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被合并企业资产的原计税基础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 被合并企业负债的原计税基础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负债的计税基础 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的收入 被合并企业有关项目所得优惠的剩余期限年至年 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股权和其他资产情况 股东名称项目名称公允价值计税基础 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填表日期: 【表单说明】 1.合并企业名称,吸收合并为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新设合并为新设企业。 2.被合并企业为两家以上的,应自行增加行次填写。 3.若企业合并业务较复杂,本表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可自行补充说明。 4.本表一式两份。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及其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点击文中飘蓝词可直接进入官网查看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大部分人对于新公司税务申报流程还不是很了解,会问:什么是税务申报?税务申报的流程有哪些?2018年,南京新公司税务申报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国家鼓励创业创新。众多的创业业者纷纷加入到创业的浪潮中去。 众多的初创公司,对于创业者来说,税务申报不是很了解,更不知道新办公司税务申报流程该怎么走?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寻找答案吧。 什么是税务申报?税务申报的流程该如何走?需要注意什么? 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减除预缴税额后,计算全年应补(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

点击文中飘蓝词可直接进入官网查看 得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应补缴的税款,或者申请办理抵(退)税手续。 南京新办公司税务申报税务申流程如下所示: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税务部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导入,并将其它扣税凭证数据进行手工录入。 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纳税申报资料并导出保存数据,若有税款产生,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申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卡处理的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已处理完毕。

3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四、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小企业财务有它的优势,内部分工不是很明确,一人多职有机会接触到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大部分工作内容,这对财务人员走进现场是很有利的;单位人员少,很容易熟悉起来,可以多跨部门进行交流,扯扯八卦,互相诉诉苦,很容易从中找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财务人员较少,数据比较集中,可以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找 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相对可以接触到税务、银行等其他部门,要和主管自己公司的税务、银行的工作人员处朋友,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一)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税务管理 不要等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的时候,企业内部解决不了,就有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了。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及协调能力;参与并了解公司的业务,了解公司的运转机制,加强跨部门的沟通,梳理税务风险点并对其节点进行把控;财务核算尽可能的规范,尽量降低企业的 税务风险,进而降低自己的职业风险。 发票管理是关键。 目前来说大部分企业的发票责任不明确,报销人报销完毕,就把发票的责任转移给了财务,让财务承担起鉴别发票的压力与法律责任。为了规避风险,需要报销人或者报销人的直 属对报销业务和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发票上尽量避免违规行为和疑似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加强对日常发票的审查工作,防止被其他单位的违规行为牵连。 【案例分析】常见6种个人抬头票据可税前列支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李荣法)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 作者:李荣法 红筹架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直接股权控制和通过VIE协议控制。两种类型的建立环节不同,其解除环节亦存在差别。 一、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过程的涉税问题 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中红筹公司转回境内上市时,境内拟上市主体保持不变,即红筹架构中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的关键在于把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公司间接控制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还原到境内实际控制人名下。实务操作中主要的形式是股权收购,主要环节如下图示: 境内受让方(如实际控制人、高管及PE投资者)收购拟上市主体的全部或部分外资股权,将其重组为境内人士控制的内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然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主要税务问题包括: 1、境外公司SPV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1)境内受让方应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受让方从境外公司SPV处受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应向境外公司SPV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境外公司SPV作为非居民企业,取得源自中国境内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就其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同时,境内受让方作为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人,应当作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源泉扣缴,税率为10%。 (2)股权转让对价确定的问题 鉴于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涉及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问题,且股权转让对价的确定关乎到转让方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因此,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股权时的转让对价确定亦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境外公司SPV作为境内受让方的关联方,在向境内受让方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要遵守以上规定。 已过会的世纪华通的招股书中提到,诸葛晓舟通过上兴国际(BVI公司)持有华通有限30%的股权,考虑到上兴国际作为BVI公司,透明度较低,为了增强公司股东的监管透明度,上兴国际将持有的华通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永丰国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 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 【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7-28日(26日全天报到)上海 【参加对象】中央企业、大型集团及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及关注并购重组企业的高管、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税务主管和税务专员。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等。 【费用】¥3200元/人 (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务组织】森涛培训网().广州森涛培训咨询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欢迎来电咨询) 【值班手机】 【联系人】庞先生郭小姐 【网址链接】《》(黄德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明确推动并购重组浪潮,国资委“国新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启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新篇章。 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税收成本问题成为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 充分关注合理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并购几乎涉及现行所有的税种,也成为目前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务问题之一。 重组并购的涉税问题在企业重组并购前必须予以高度关注与合理安排,理解涉税最新政策,做好财税处理与税务规划,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为企业重组并购成功赢得空间。 关注不同的组织架构安排和交易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的问题。 本课程得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鼎立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所专业税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被誉为“中国财税黄埔”将为本课程提供最优质的教学平台,致力于开发最贴近企业需求,最适合企业运用的专业实务课程。本期课程,经过我们长期的企业调研和开发,准备了大量的实用真实案例。我们坚信,参加本期课程学习的学员一定会收益非浅。欢迎您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课程内容及日程安排表 5月27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交流 16:30-17:30 5月28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新办企业筹建期,税务处理要点

新办企业筹建期,税务处理要点 01 筹办期 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新会计准则中,并未对筹建期进行精准的界定,而实务永远是最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场景设定!不同行业,对筹建期的划分其实有所差别,简单举几个例子,小伙伴做个认知: (1)工业企业,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等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这段时间可以判定为筹建期; (2)像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为筹建期; (3)对于服务性质的企业,由于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期间,可以视为筹建期; 以上只是举的个例,小伙伴们在实际工作中,还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难以区分的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来确定企业的筹建期。 02 筹办期——开办费 筹办期间可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哪些?哪些能计入开办费哪些不能计入开办费?都给你总结好了: 首先,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支出一般分为2种: 一种是属于筹建开办性质的支出,按照“开办费”处理,具体包括: 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印刷费、企业注册登记、公证费用,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其他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一种是属于资本性质的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科目。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发生支出的时候,要对企业的列支情况做个划分,属于开办费的,才能计入“开办费”中! 03 筹办期——发票 筹办期间发票的开具问题: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作者颜卓玥 系别经济系 专业税务 年级2012级 学号201215080 指导教师魏弘 答辩日期 成绩

内容摘要 税务风险是我国当代企业所面临的众多风险之一,它属于财务风险但又具有法律风险的特征。它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发展的一种主要隐患。虽然国外对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在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还比较少,并且更多的是针对大型企业进行的研究,目前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提供就业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中小企业普遍税负较重、各个成长周期也面临不同税务风险。 本文分为六大部分对我国中小企业税务风险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从概述,特点等方面对其进行了简要概述;第二部分,从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内容两个方面阐述了中小企业面临的现状;第三部分,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第四部分,论述了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从而提出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税收方案;第五部分,提出了对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创值;第六部分,为本文的结论部分。其中,三四五部分为本文重点论述的部分。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Abstract The tax risk is one of the many risks faced by contemporary enterprises in China, it belongs to the financial risk, bu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egal risks. It has become a major hidden danger which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Though foreign tax for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research has accumulated a certain achievements, but the related research results in domestic is relatively less, and more research is in view of the large enterprises, both in the number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provide employment, as well a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ccupies an irreplaceable position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but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general tax burden is heavier, the growing cycle also face different tax risk.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seven parts in this paper,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the main characteristic of the tax risk, through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tax risk assessment and control, understand the national fiscal and taxation policy changes impact o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ax, and tax for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 as much as possible to reduce the tax negative influence, and thereby create value creation for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Keywords: small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tax risk management, risk assessment of,riskcontrol

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及税收筹划解析

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及税收筹划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M&A。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收购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并购的税收处理的角度研究并购,一般将企业并购划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中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10年第“4号文”)(以下简称4号文)规定: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本文仅研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企业重组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现财务的协同效应,如果并购的交易成本过高就会阻碍企业重组并购的步伐,因此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减少企业重组的成本,59号文对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根据该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作一般税务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 如果A单位持有甲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是200万元,公允价为500万元。乙企业收购A单位的全部股权,价款为500万元。那么,A单位的股东股权转让增值额就是3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乙企业收购甲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就是500万元。 在一般税务处理下,资产收购的所得税处理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资产买卖交易的税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即被收购方按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如果是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应分两步走,先按公允价值销售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再按公允价值购买资产。由于资产收购不涉及企业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因此,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三、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收处理 根据59号文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支付部分,非股权支付额不免税):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不交税的注意事项和要素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地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关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做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受顾客之订单, 怎样与顾客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 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5. 公司由谁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 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或国外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贮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爱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方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 地址及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 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处?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中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也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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