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1. 山东省青岛市流动服务场所“一哥”淫乱案:该案发生在2017年,青岛市抓获一名名叫李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涉嫌以收容床费及殴打等手段,在青岛流动服务场所进行淫乱、拐卖妇女等犯罪活动。

2. 陕西省西安市公路司机之家“恶势力操控”案:该案发生在2015年,一个名叫王某某的恶势力团伙控制了西安市的公路司机之家,通过非法收费、恐吓等手段,绑架驾驶员、猥亵妇女等恶行。

3. 湖南省宁乡县“祁家派出所”强迫少女卖淫案:2016年,宁乡县祁家派出所警察贪污腐化,利用职权之便,强迫多名少女卖淫,传播性病。

4. 江西省新余市永新县“恶势力抢夺新闻媒体”案:2017年,江西省锦江区一恶势力团伙抢夺新闻媒体,想采取非法手段把媒体收入归自己。

5. 江苏省南通市“暴力施工”恶势力案:2016年,江苏省南通市一恶势力团伙组织实施暴力施工,殴打、威胁、诈骗居民,影响公共安全秩序。

6. 四川省雅安市“贩毒窝点”利益图谋案:2016年,四川省雅安市一名以非法贩毒窝点组织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利用大量资金传销诈骗来为团伙谋取私利。

7. 湖北省天门市“新兴娱乐市场”恶势力案:2016年,湖北省天门市一恶势力团伙,以抢劫、殴打、敲诈勒索等方式控制新兴娱乐市场范围,滋扰群众和平生活。

8. 江苏省吴江市“洗钱与走私”犯罪团伙案:2017年,江苏省吴江市一犯罪团伙进行洗钱与走私活动,通过大量洗钱账户、虚假公司等方式,牟取巨额利益。

9. 广东省梅州市合伙作案“恶势力”案: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一恶势力团伙,以收取保护费、抢劫等方式合伙作案,搞垮社会形象与社会治安。

10. 河南省西峡县“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6年,河南省西峡县一恶势力团伙,以非法收买财物、勒索财物、抢劫抢夺等手段,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社会治安。

2019真实法律案例大全

年终盘点| 2019年十大司法案件 01-01 许多年后,当人们回忆起2019年的司法活动,“扫黑除恶”和“保护民营企业”一定会是最容易想起来的词语。2019年度人们印象深刻的司法案件,也以扫黑除恶案件和保护民营企业的案件为多。 《民主与法制》周刊今年评选的十大司法案件中,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是本年度最引人注目的打黑案件。两案都充分说明,扫黑除恶必须打“伞”破“网”,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和“关系网”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才能除恶务尽,取得扫黑除恶的全胜。林小青案与“扫黑除恶”有关,最终被撤回起诉,既体现了“扫黑除恶”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也为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伦理提供了指导借鉴。 顾雏军案、孙夕庆案和王庆军案,则是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件。这些典型案件的拨乱反正,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的精神,也折射了国家依据刑法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随着反腐的常态化,落马官员是否位高权重已不再是职务犯罪案件入选的主要标准,张家慧案的入选,与其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地位有关,也与其敛财有术引起的巨大反响有关。李建功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冤潮的延续,又因非法证据排除的运用有其里程碑意义。像2016年破获的白银连环杀人案一样,劳荣枝案也是一件重大的陈年积案,凶手潜逃20年后落网,必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而李志敏刘秀丽案中,判决书对未经刑事立案取得的证据的合法性这一重要司法原则进行了运用和表述。 2019年度的十大司法案件中,孙夕庆案、李建功案、林小青案、王庆军案、李志敏刘秀丽案都是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并取得成功的案例,顾雏军案中多数被告人也获得了无罪的结果,无罪辩护的确是刑事辩护皇冠上耀眼的明珠! 孙小果及其保护伞案 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红塔区人民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孙小果继父、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母亲孙鹤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田波等多名公职人员也分别获刑。 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罪等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随后的二审将其由死刑改为死缓,在服刑期间,又通过再审程序将其改为二十年有期徒刑。在2004年至2009年服刑期间,孙小果多次受到记功表扬和减刑处理,出狱后成了昆明夜场的“大李总”。二十余年间,孙小果屡屡作恶,多次被追究刑事责任却一直未曾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直到2019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孙小果才被列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再次受到审判。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4.02 •【分类】其他 正文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作为人民法院公共服务产品,凝聚了所有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和智慧,既是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见证。为展现重庆法院过去一年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现将《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马忠典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关键词:涉恶犯罪村霸 基本案情 2007年至2010年,马忠典等人打着“资源整合”的幌子,利用原奉节县兴隆镇政府安监办主任等人职权,以“开会”为名,以关停取缔相威胁,多次强迫多名非法采矿业主缴纳“挂靠费”,“许可”多名新采矿业主交费后进行无证采矿,向

缴纳“挂靠费”的非法采矿业主出售爆炸物,攫取非法利益40余万元,垄断了兴隆镇及周边地区石灰石开采行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严重扰乱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马忠典为首要分子,余彬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0年9月,马忠典与李兴刚等人结拜为异姓兄弟,在兴隆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操纵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行贿、随意殴打、欺辱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为获取政治地位、把持基层政权以壮大集团实力,马忠典等人以承诺好处等违法手段拉票,马忠典获取兴隆镇安淌村村主任职务,后通过不正当手段使时任村支部书记落选,让关系人当选并安排人员到村委工作;2016年,马忠典通过伪造候选人推荐表、威胁、强迫社长帮忙拉票、向时任兴隆镇人大主席行贿获得帮助等方式“当选”奉节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为获得包庇,收买公职人员,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多名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或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控告、举报,或因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未得到依法处理,严重扰乱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马忠典为首要分子,李兴刚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裁判结果 马忠典犯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破坏选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75万元;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典型意义 “村霸”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基层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影响农村平安和谐稳定的“毒瘤”,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马忠典恶势力犯

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1. 山东省青岛市流动服务场所“一哥”淫乱案:该案发生在2017年,青岛市抓获一名名叫李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涉嫌以收容床费及殴打等手段,在青岛流动服务场所进行淫乱、拐卖妇女等犯罪活动。 2. 陕西省西安市公路司机之家“恶势力操控”案:该案发生在2015年,一个名叫王某某的恶势力团伙控制了西安市的公路司机之家,通过非法收费、恐吓等手段,绑架驾驶员、猥亵妇女等恶行。 3. 湖南省宁乡县“祁家派出所”强迫少女卖淫案:2016年,宁乡县祁家派出所警察贪污腐化,利用职权之便,强迫多名少女卖淫,传播性病。 4. 江西省新余市永新县“恶势力抢夺新闻媒体”案:2017年,江西省锦江区一恶势力团伙抢夺新闻媒体,想采取非法手段把媒体收入归自己。 5. 江苏省南通市“暴力施工”恶势力案:2016年,江苏省南通市一恶势力团伙组织实施暴力施工,殴打、威胁、诈骗居民,影响公共安全秩序。 6. 四川省雅安市“贩毒窝点”利益图谋案:2016年,四川省雅安市一名以非法贩毒窝点组织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利用大量资金传销诈骗来为团伙谋取私利。

7. 湖北省天门市“新兴娱乐市场”恶势力案:2016年,湖北省天门市一恶势力团伙,以抢劫、殴打、敲诈勒索等方式控制新兴娱乐市场范围,滋扰群众和平生活。 8. 江苏省吴江市“洗钱与走私”犯罪团伙案:2017年,江苏省吴江市一犯罪团伙进行洗钱与走私活动,通过大量洗钱账户、虚假公司等方式,牟取巨额利益。 9. 广东省梅州市合伙作案“恶势力”案: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一恶势力团伙,以收取保护费、抢劫等方式合伙作案,搞垮社会形象与社会治安。 10. 河南省西峡县“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6年,河南省西峡县一恶势力团伙,以非法收买财物、勒索财物、抢劫抢夺等手段,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社会治安。

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些典型案例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案例的曝光和处理,不仅展现了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也对全社会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下面,我们将介绍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案例的背后故事。 1. 湖南益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 2018年,湖南益阳市发生了一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一伙黑恶势力成员为了报复,非法拘禁了一名无辜群众,并最终导致了其死亡。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打击,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依法严惩,案件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2. 河北邯郸“黑社会敲诈勒索案”。 在河北邯郸,一伙黑社会分子长期以敲诈勒索为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威胁。经过公安机关的连续侦查和打击,这伙黑社会分子终于被一网打尽,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安宁和平稳的生活环境。 3. 广东广州“黑恶势力跨境贩毒案”。 广东广州曾发生一起黑恶势力跨境贩毒案,这伙犯罪分子利用跨境贩毒来获取暴利,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和联合行动,这伙犯罪分子被成功抓获,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4. 湖北武汉“黑恶势力非法采砂案”。 在湖北武汉,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非法采砂为生,给当地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经过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5. 四川成都“黑恶势力强迫卖淫案”。

在四川成都,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强迫卖淫为生,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了 严重的隐患。经过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6. 陕西西安“黑恶势力非法拆迁案”。 在陕西西安,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非法拆迁为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严重 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经过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7. 上海“黑恶势力跨国走私案”。 在上海,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跨国走私为生,给当地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 带来了严重威胁。经过海关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抓获,为国家的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8. 云南昆明“黑恶势力非法采矿案”。 在云南昆明,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非法采矿为生,给当地生态环境和资源 保护带来了严重破坏。经过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9. 湖南长沙“黑恶势力非法倾倒垃圾案”。 在湖南长沙,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非法倾倒垃圾为生,给当地生态环境和 居民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经过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10. 广西南宁“黑恶势力涉赌案”。 在广西南宁,一伙黑恶势力成员长期以涉赌为生,给当地社会治安和居民健康 带来了严重威胁。经过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这伙黑恶势力成员被成功打击,为当地社会治安和居民健康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9.07.08快讯-宁夏通报七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宁夏通报七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宁夏,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宁夏日报 2019-07-07 7月7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今年以来,我区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案例一:中宁县喊叫水乡北沟沿村马玉忠、马正廷、马列生案。 马玉忠从1980年8月起,担任北沟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两个儿子马正廷和马列生先后发展为党员。2007年换届时,马玉忠卸任,马正廷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马正廷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马列生依仗家族势力,平日骄纵自大,横行乡里,寻衅滋事,多次带领、蛊惑、怂恿他人越级上访,妨碍社会秩序,并虚报建设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 2018年2月,马列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2018年9月,马列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案例二: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周仁奎案。 2016年底,桃山村“两委”换届时,周仁奎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12月,周仁奎因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被河西镇党委免职。2019年2月,周仁奎又因打架斗殴、非法采砂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8年6月,周仁奎家族成员周东红被选举为村党支部书记。在2019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中,因发现周东红犯有盗采矿产资源罪被依法批捕。 案例三:海原县曹洼乡白崖村马正山案。 2001年11月至2010年5月,马正山先后两次担任白崖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5月,马正山因涉嫌贪污被免职并被开除党籍,2011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其不思悔过,又与村委会原主任杨生义、村民杨万林相互勾结,拉帮结派,长期操纵村“两委”选举,导致该村多年选不出、配不齐村“两委”班子。2016年底,在白崖村换届选举时,马正山等3人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忠礼提出,通过操纵选举帮助其连任后,要求让他们3人进入村委会班子,并胁迫马忠礼为他们3人分别出具5万元借条。马忠礼连任村党支部书记后,三人未能如愿,马正山遂持借条通过诉讼渠道获利5万元。2017年12月,马正山伙同他人私刻公章,先后骗取国家民政救助资金10500元。目前,马正山因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生义和杨万林因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马忠礼因拉票助选、违规发放扶贫补贴资金等被开除党籍,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案例四:被告人马吉等25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制猥亵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马吉等25人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和资金,以麻将“推对子”或“摇碗子”押单双的形式组织聚众赌博。先后组织赌博12场次,每场参赌人数达10人以上,赌资5万元以上,抽头渔利5000元以上。在赌博过程中,被告人马吉、马强以暴力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1万元。2018年7月,马小军在被羁押期间又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他人。2017年12月,马强向参赌人员马伟德提供3000元赌资,后为索要赌债伙同其弟马荣等人殴打马伟德致其轻微伤。2018年7月,马玉宏通过马吉担保向他人借款3万元赌博,因无钱还款,马吉对马玉宏进行殴打,并扬言要将马玉宏父亲的牛拉走顶账,后将马玉宏带到其兄弟马荣家,不让离开,至马玉成承诺替马玉宏还钱,马吉才允许马玉宏离开,次日马玉成将3万元交给马吉。 被告人马吉、马强、马荣以营利为目的,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赌博,该团伙人员固定,分工明确,参赌人员众多,在赌博过程中利用家族成员敲诈财物、暴力追讨赌债,犯罪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以上违法犯罪事实,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马吉等四年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5000元不等的罚金。 案例五:被告人周进玉、周彦兴、周金成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案。

日照十大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近日,日照全市法院面向社会发布十大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张守玉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借助家族企业“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基本案情】 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张守玉、张守刚等人在日照市东港区承包果品市场,多次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排斥、打击行业竞争对手。2000年,张守玉、张守刚纠集多人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发生枪战,以张守玉、张守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确立。为扩展经济实力,该黑 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成立日照市方鑫食品、东港区金阳农贸、安东卫水产物流等公司。为攫取、维护非法利益,确立、巩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地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等 手段,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破坏生 产经营、骗取贷款、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 庇护,称霸一方,在日照市城区的水果蔬菜批发行业、生猪屠宰行业及岚山区的干海货批发 等行业内,形成垄断或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本案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以张守玉、张守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以黑护商”的方式开办多个经营实体,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非法买卖、邮递枪支、毁灭证据、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骗取贷款、伪造国 家机关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应依法惩处。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张守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 伤害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张守刚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涉黑资产依法追缴、没收。 【典型意义】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之一。以张守玉、张守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长、组织人 员复杂、犯罪次数多、侵犯领域广、涉黑资产庞杂对日照城区的果蔬批发、生猪屠宰以及干 海货批发等行业造成严重影响。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决,体现了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 法院严格落实“打财断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处置,判决生效后,加大对 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已执行到位财产金额7.9亿余元,彻底摧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控制的金阳农贸市场及其关联企业是日照市最大的蔬菜水果 批发市场,承担城区60%以上果蔬批发份额,为确保当地市场经济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积极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对金阳农贸市场实行整体托管,取得专项斗争与社会治 理一体落实、互相促进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

扫黑除恶国内各地破获的黑恶势力案件

扫黑除恶国内各地破获的黑恶势力案件 在扫黑除恶行动的推进下,国内各地破获了一系列黑恶势力案件。 这些案件的成功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下面,我们将梳理一些代表性的案件,展示扫黑除恶的成果。 1. 案件一:黑社会组织暴力恶势力案件 在山东省的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警方成功摧毁了一家具有明显 黑社会组织特征的暴力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等手段为生,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安定。通过缜密部署和精 准打击,警方成功将涉案人员抓获,并依法追究了他们的刑事责任。 2. 案件二:涉黑涉恶涉枪案件 广东省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及黑恶势力、涉及枪支的严重犯罪案件。该案件涉及到跨省贩毒、非法持有枪支等 多项罪行。经过深入侦查和追踪,警方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并在作案现场缴获大量毒品和枪支,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蔓延。 3. 案件三:黑恶势力渗透行政机关案件 湖北省的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警方查处了一起黑恶势力渗透行 政机关的案件。该案涉及行政机关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团伙勾结,共 同开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活动。警方通过侦查和调查,成功 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同时对涉嫌腐败的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查处。

4. 案件四:黑恶势力跨国犯罪案件 在云南省的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伙跨国黑恶 势力团伙。该团伙涉及全球贩卖人口、走私毒品、洗钱等多项严重犯 罪活动。警方与相关国家警方进行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等渠道, 最终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这一行动极大地遏制了黑恶势力的 跨国犯罪活动,维护了国家安全和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案件五: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在江苏省的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警方成功打击了一伙黑恶势力 团伙。该团伙利用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手段,大肆骗取民众财物, 涉案金额巨大。警方迅速展开侦破,将主要犯罪分子抓获归案,同时 对被骗群众进行赔偿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结:扫黑除恶行动是保障人民安宁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打击黑恶势力,我们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国内各地破获的黑恶势力案件,不仅展示了扫黑除恶行动的成果,也 表明了我们必将战胜各种黑恶势力,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乌鲁木齐黑帮团伙 乌鲁木齐黑帮团伙是一起典型的扫黑除恶案例。该团伙的头目是一名叫李某的犯罪分子,他曾经是一个打工者,后来因为经济压力大,开始参与黑社会组织,迅速崛起为团伙的领导人。 这个黑帮团伙以勒索、敲诈、绑架、贩毒等各种非法手段为生。他们在乌鲁木齐市区内多个地点设立了赌场,通过赌博牟取巨额利润。在这些赌场中,他们经常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赌客,收取高额保护费。 此外,该团伙还与外地一些大型黑社会团伙勾结,共同进行毒品交易。他们以乌鲁木齐为中转站,将大量毒品运往当地和周边地区,严重毒害了社会治安和青少年群体。 针对这个黑帮团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了一系列的打击行动。在专案组的密切配合下,警方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各种现场监控录像、赌场账目、赌客证言等。 根据这些证据,警方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作战计划。他们先是逮捕了一些在赌场充当保安的黑帮成员,然后追踪到了赌场负责人,进一步打击了他们的经济来源。同时,警方还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打击行动,将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在警方的全力配合下,这个黑帮团伙最终被成功摧毁。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赌场被彻底关闭。警方也在抓捕

行动中缴获了大量的赌资和毒品,有效地切断了他们的财务来源。 这起案件的侦破结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也因此次行动获得了多项荣誉。这个案件不仅打击了黑社会势力的嚣张气焰,也对维护当地社会治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扫黑除恶行动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协调配合。只有依法打击犯罪,保障社会的公正与安宁,才能有效地摧毁黑社会团伙,提高社会的安全稳定水平。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人们要警惕身边的黑社会势力的渗透和影响,共同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19.07.02 •【分类】其他 正文 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2日发布) 案例1. 陈海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 陈海涛案发时系北京市房山区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

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等。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立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陈海涛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对妨碍其利益和违背其意愿的群众蓄意滋事,随意殴打,并推搡辱骂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致使部分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陈海涛还隐瞒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骗取党员身份,先后采取拉拢、利诱选民等方式,获得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等职务,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陈朗等人入党,损害基层政权基础,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北京二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陈朗、许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伴有“保护伞”,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突出特点。本案陈海涛案发时系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犯罪时间跨度长、触犯罪名多、涉案财产数额巨大,对当地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造成了严重破坏。北京二中院在对被告人陈海涛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的同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组织、领导者陈海涛和积极参加者许洪心、陈朗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的依法严惩,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审宣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 陕西渭南特大毒品案。 2018年,陕西渭南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 余名,缴获各类毒品近100公斤。该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也向社会传递了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通过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和效果,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2. 湖北武汉涉黑涉恶团伙案。 2019年,湖北武汉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涉黑涉恶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打掉了一个以暴力、恐吓等手段敛财的黑恶势力团伙。该案件的侦破, 不仅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也向黑恶势力发出了强烈的警示。通过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3. 上海特大网络赌博案。 2020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打掉了一个跨国网络赌博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查封了涉案资金数亿元。该案件的侦破,不 仅震慑了网络赌博犯罪分子,也向社会传递了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通过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方面的坚决态度,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的决心。 4. 广东深圳涉黑涉恶团伙案。 2021年,广东深圳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涉黑涉恶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打掉了一个以暴力、恐吓等手段敛财的黑恶势力团伙。该案件的侦破, 不仅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也向黑恶势力发出了强烈的警示。通过该案例,我

们可以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以上就是一些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的介绍,这些案例的曝光和宣传,不仅能够向社会传递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也能够警示和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正义之战,我们要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反有组织犯罪法》五大典型案例解读

《反有组织犯罪法》五大典型案例解读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案例一:黄某涉黑案 2.案例二:刘某组织敲诈勒索案 3.案例三:陈某黑恶势力案 4.案例四:区某非法经营案 5.案例五:扫黑除恶斗争案例 正文 一、案例一:黄某涉黑案 黄某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私藏枪支罪被判刑,并在 1999 年 5 月份假释出狱。2004 年,黄某通过竞选成为廉江市石城镇上县村村长。2006 年起,黄某利用其村长身份,在廉江市火车站当上治安队长,并安排兄弟到治安队中当治安队员。期间,黄某承揽了火车站的拆桥和土方工程,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并通过收买人心,逐步拉拢了一批无业人员到其手下,形成了黑恶势力。 二、案例二:刘某组织敲诈勒索案 刘某通过贿选当选某村村主任后,不断笼络村两委委员,拉拢关系,逐渐形成了以刘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团体。近年来,该组织在村及周边区域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特点为家族势力为背景,利用家族关系扩大势力范围。 三、案例三:陈某黑恶势力案 2013 年至 2018 年期间,陈某纠集一批社会人员,逐步形成一股长期盘踞在吴川市博茂管区的黑恶势力。该黑恶势力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扩大和整合,发展成以陈某为组织、领导者,陈某仔、陈某魏、梁某平、黄某

镇等为积极参与者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四、案例四:区某非法经营案 2019 年 5 月,罗定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区某、廖某彬、陈某燕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设立投资公司为名,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放贷业务,并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帮助他人申领信用贷款。区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 五、案例五:扫黑除恶斗争案例 为了巩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成效,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通过一系列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组织的行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总结:《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有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组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8年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现将海南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第1起:屯昌郭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2月,海南省公安厅、屯昌县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郭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屯昌县城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领域强揽工程,在椰子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对正常经营的手机、家具等商铺强拿硬要,对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长期秘密开设赌场,并充当“地下出警队”,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第1号挂牌督办案件,提级直接侦办。公安机关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40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起,缴获枪支5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50万余元。2019年1月8日,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斌、陈垂汉两名主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并对郭斌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垂汉判处罚金40万元。对其余19名被告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财产刑等。 第2起:临高符建荣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2月,海南省公安厅、临高县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符建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临高县加来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霸占沙场,对瓜菜纸箱、槟榔销售运输车辆进行打砸,企图非法控制加来地区销售市场。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第2号挂牌督办案件,提级直接侦办。公安机关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缴获枪支1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7万余元。2018年12月23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符建荣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分别判处其余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财产刑等。 第3起:海口甘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8月,海口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海口江东地区,为非作恶、残害百姓、称霸一方。2013年海口市政府对江东地区进行大开发以来,该组织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手段,插手海口市江东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干扰征地和工程施工,以此获取巨额非法收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第6号挂牌督办案件,加强指导侦办。公安机关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6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起,缴获枪支3支,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369亿余元。2018年12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甘波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栋无证房产被判拆除;依法分别判处其余5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刑期。 第4起:文昌韩仁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4月,海南省公安厅、文昌市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韩仁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文昌市铺前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暴力追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采矿、非法控制收鱼市场、混凝土和土方市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第3号挂牌督办案件,直接指导侦办。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49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起,缴获枪支2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4万余元。2018年11月2日,文昌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12月29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该案公诉至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第5起:海口赵建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5月,海口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赵建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该组织成立专门小额贷款公司,纠集人员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在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0.12.25 •【分类】其他 正文 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饶氏兄弟涉黑组织以黑护商、伞黑勾结案 (一)基本案情 1999年开始,饶拾元纠集张光华等人在珙县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逐步树立威名。2001年,司法机关对其在依法立案查处时,饶拾元安排人员顶包,饶拾元之兄饶孟源请托多名办案人员斡旋,致饶拾元仅以赌博罪被轻判缓刑,进而树立了饶氏兄弟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此后,饶氏兄弟继续网罗数十名成员,一方面通过出资成立公司、投资入股、强迫交易方式,经营房产、酒店、商品混凝土、烟花爆竹、煤矿等十余家企业聚敛财富,豢养组织成员,以商养黑;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安排组织成员贿选村主任把持基层政权、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迅速聚敛上亿元巨额财富,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购买作

案工具;支付活动费、平事费用;贿赂公职人员寻求非法保护等。逐步形成以饶拾元、饶孟源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光华等4人为骨干成员,组织成员达28人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中,饶拾元主要负责带领手下小弟,在社会上打杀,树立恶名,饶孟源主要负责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利用金钱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寻求庇护。该组织使用枪支、砍刀、棍棒等凶器,通过暴力、威胁以及聚众造势、恶意举报、拍照恐吓、派驻人员据守、聚众哄闹滋扰、摆场架势示威等“软暴力”手段,大肆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枪、非法侵入住宅、行贿、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33起,破坏选举、随意滋事、偷逃税款等违法活动4起,造成6人轻伤,9人轻微伤,在个案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致4人死亡,4人受伤。该组织安排组织成员和生意伙伴通过不正当方式当选两个村的村主任,将村集体的一个水泥厂和一个煤矿侵吞为己有,非法开采煤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3千余万元。饶拾元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 (二)裁判结果 宜宾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饶拾元、饶孟源有期徒刑二十五,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28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目前,该案已生效,已执行到位罚没财产2.94亿元。 (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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