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

一、土工程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

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

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

土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总长度计算。分岩类别、单深度、单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

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分岩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

基底摊座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9、管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分岩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

基底摊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10、土()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

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

1、土壤及岩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

土体积折算系数表

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

桩等的挖。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6、管沟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浓度以沟垫层底

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到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7、挖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论证。

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预制钢筋砼柱:按设计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分封级别、单桩长度和根数、桩截面、管桩填充材料种类、桩倾斜度、砼强度等级、防护材料种类

2、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分桩截面、接头长度、接桩材料

3、砼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包括封级别、单桩长度和根数、桩截面、成法、砼强度等级

4、砂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分:桩长、桩截面、成法、砂级配

5、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分:土壤级别、桩长、桩截面、成法、灰土级配

6、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分桩长、桩截面、水泥强度等级、

7、喷粉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分桩长、桩截面、粉体种类、水泥强度等级、灰粉要求

8、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分墙体厚度、成槽深度、砼强度等级

9、振冲灌注碎:按设计图示深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分振冲深度、成直径、碎级配

10、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地耐力要求、夯填材料种类

11、锚杆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分:锚直径、锚平均深度、锚回法和浆液种类、砼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

12、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分:支护厚度和材料种类、砼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

其他相关问题:

1、土质鉴别表

3、砼桩、其它桩工程量清单项目采用立米为计量单位的,其相应项目编码前应加W,工程量计算规则为设计的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的设计断面尺寸计算。

三、砌筑工程

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平米以的洞所占的体积,靠边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墙按净长线计算。项目特征:垫层材料种类和厚度、砖品种类规格和强度等级、基础类型、基础深度、砂浆强度等级、

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挑梁、过梁及凹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条、垫木、木楞头、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平米以的加固钢筋、洞所中体积。凸出墙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墙长度:外墙壁按中心线,墙按净长线计算。墙高度:(1)外墙壁: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到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平屋面算到钢筋混凝土板底(2)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有框架时算至梁底(3)女儿墙从层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项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面)(4)、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到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沿部分体积。

5、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6、实心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砼及钢筋砼梁垫、梁头、板头所占的体积。

7、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或M2、M、个)扣除砼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的体积。

8、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长乘以厚度再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的体积。

9、砖烟道: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砖窖井、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11、砖水池、化粪池: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12、空心砖墙、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册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砌块本身空心及单个面积0。3平米以的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平层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砼楼板隔层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到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到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4)、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

13、空心砖柱、砌块柱: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扣除砼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14、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平以的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墙按净长线。

15、勒脚: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按扣除单个0。3平米以的洞年占体积

16、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册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砌块本身空心及单个面积0。3平米以的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17、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墙按净长线计算。2、墙高度:(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平层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2)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砼楼板隔层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到梁底(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到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4)、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

18、挡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0、栏杆: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21、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2、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3、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4、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25、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6、砖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其他相关问题:

1、标准砖尺寸应240*115*53。标准砖墙厚度应按下表计算。

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

地坪±300MM以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地坪为界。砖

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工业,以上为墙身。

3、框架外表面现象的镶贴砖部分,应单独按相关零星项目编码列项。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洞占体积)计算,并

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当设计规定洞需抹灰时,应按相关项目编码列顶。

5、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部分,应按零星砌砖项目编码列项。

6、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

板(砖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平米洞填塞等,应

按零星砌砖项目编码列项。砖砌锅台与炉灶可按外形尺寸以个计算,砖砌台阶可按

水平投影面积以平米计算,小便槽、地垄墙可按长度计算,其他工程量按立米计算。

7、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上为筒身。

8、砖烟囱体积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H*C*3。14D。式中:V 表示筒身体积,H 表

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 表示每段筒壁厚度,D 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9、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按第一道貌岸然闸门为界

10、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11、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郐与墙身以设

计室地坪为界。围墙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12、梯带工程量应计算在台阶工程量。

13、梯膀应按挡土墙项目编码列项。

14、砌体加筋的制作、安装、应按A。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四、砼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带形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

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独立柱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

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与2000定额一样)

3、满堂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所占体积。

4、设备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和利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5、桩承台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应所占体积。

6、矩形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到柱帽下表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8、异形柱:同矩形柱

9、基础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的

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0、矩形梁、异形梁:同基础梁

11、过梁、弧形梁、拱形梁、圈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

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2、直形墙、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平米以外的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13、无梁板、有梁板平板、拱板、薄壳板、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

件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平米以洞所占体积。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计算。

14、天沟、挑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5、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成本。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

篷反挑檐的体积(2000年定额按面积计算)

16、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7、弧形楼梯、直形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

楼梯井,伸入墙部分不计算。(消耗量定额按200MM计算)

18、其他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M2、M)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

所占体积。(包括:台阶、扶手、门框、柱接柱及框架柱接头、小型构件、压顶、池槽)

19、散水: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平米以的洞所占体积

20、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21、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分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后浇梁带)

22、矩形柱异形柱、矩形梁、过梁、异形梁、鱼腹式吊车梁、风道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个所占体积。或按根计算。

23、折线型屋架、组合屋架、薄腹屋架、门式刚架屋架、天窗架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体积(或榀)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4、平板、带肋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块)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及单

个尺寸300*300以的洞所占体积。

25、大型板、空心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块)计算,不

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300以的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26、沟盖板、井板、井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

占体积。

27、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队空

心踏步板空洞体积。分:楼梯段实心板、楼梯段空心板、楼梯斜梁、楼梯踏步、过梁、楼梯踏步板、楼梯段、楼梯斜梁、休息平台。

28、烟道、垃圾道、通风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300以的洞所占体积。扣除烟道、垃圾道、通风道的洞所占面积

28、其他构件、水磨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及

单个尺寸300*300以的洞所占体积。

29、贮仓、水塔、烟囱、贮水(油)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榀)计算。不扣除构

件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的洞所占体积。

30、现浇砼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笼、先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

位理论质量计算。

31、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钢筋混凝土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2、后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丝: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丝)长度

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道貌岸然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增加0。15M计算两。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道长度增加0。3M计算。(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砼自锚时,钢筋长度按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道长度在20M以时,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道长度20M 以外时,钢筋(钢绞丝)长度按道长度增加1。8M增加计算。(6)碳互钢丝采用锥形锚具,道长度在20M以时,钢丝束长度按道长度增加1M计算;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道长度增加1。8M 计算。(70碳互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33、螺栓: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4、预埋换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其他相关问题:

1、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并注明肋高。

2、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边线为分界

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3、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

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

4、现浇砼小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台阶、门框等,应按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其

中扶手、压顶(包括伸入墙的长度)应按延长米计算,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三角形屋架应按折线型屋架项目编码列项

6、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雨篷板、挑檐板、栏板等,应按大型板项目编码列项

7、预制F形板、双T 形板、单肋板和带反挑檐的雨篷板、挑檐板、遮阳板等应按事宜国

板项目编码列项

8、预制大开墙板、大型楼板、大型屋面板等按大型板项目编码列项

9、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可按斜梁、踏步分别编码(第五编码)列项

10、预制钢筋混凝土中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隔热板、花格等应按其他构件项目编码

列项。

11、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可分别列项。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

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应并入柱体积。无梁池盖的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入柱体积,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染体积。球形池盖应以池壁项面为界,边侧染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

12、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要分别编码(第五级列项),应以相互交点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

应并入漏斗体积。

13、滑模筒仓按A。4。15中贮仓项目编码列项。

14、水塔基础、塔身、水箱可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或基

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板连接的梁应并入基础体积。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应并入塔身体积,柱式塔身应不分柱、梁合并计算。偏大附于水箱的柱、梁,应并入水箱壁体积。

15、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

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

五、厂库房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全钢板大门、特种门、围墙铁丝门:按设计图示以樘计算

2、木屋架、钢木屋架:按榀计算

3、木柱、木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的楼梯井,伸入墙部分不计算。

5、其他木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长度计算。分:封檐边、博风板、木搁板、木格踏板、其他

其他相关问题:

1、冷藏门、冷冻间门、保温门、变电室门、隔音门、防射线门、人防门、金库门等应

按特种门项目编码列项

2、屋架的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3、带气楼的屋架和马尾、折角以及下交部分的半屋架、应按相关屋架项目编码列项。

4、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清单项目采用平米为计量单位的,其相应项目编码前加W,

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

六、金属结构工程

1、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或樘)计算。不扣除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型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最大多边形对角线)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桁架、钢梯、钢走道、钢平台、钢墙架、钢档风架、钢天窗架、钢檩条、钢支撑钢、钢栏杆、钢支架、零星钢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型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最大多边形对角线)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实腹柱、空腹柱、钢管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并入钢柱工程量。

4、钢梁、钢吊车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

5、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以的洞所占面积。

6、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的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7、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其他相关问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 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08规范: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06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1总则 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附件1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内容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7点取消。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第九条?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 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管沟有设计基础时,平均 深度以沟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管沟无设 计基础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说明第八条取消。 二、说明增加第十九条?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 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量扣除人工1.374工日,水 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 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余不变;泥浆护壁钻孔灌注 混凝土桩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 量扣除人工0.853工日,水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 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 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各设区市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单价 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九条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与模 板工程量,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方桩截面积,再乘以构 件制作、场内运输和打(压)桩损耗系数1.015(外购的损耗 系数为1.014)计算?。 第三章砌体工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办标[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二○○三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贯彻好《计价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计价规范》的意义,加强实施的组织领导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要加强对实施《计价规范》的组织领导,把实施《计价规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当前应加强《计价规范》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尽快全面掌握《计价规范》,熟练应用《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二、切实做好《计价规范》的配套工作 1.制定发布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但是,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十分薄弱。为了解决从预算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在实施《计价规范》的同时,按照我部有关计价依据编制的统一性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尽快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适应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考。应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做好对市场供求、设备材料价格、社会平均成本等的采集和测算,并分析其发展趋势,通过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生产要素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引导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增强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立反映本企业水平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数据库工作的指导,增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 2.完善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评标细则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计价规范》在商务标评审和询标中的作用,并配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规章,完善与《计价规范》相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8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目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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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 3、 4、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附录包括六部分(A~F) 5、①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②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6、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编码,三四位专业工程顺序编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编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编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 8、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9、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措施项目清单:一,不可竞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二,可竞争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费 12、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2)投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项目工作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指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13、规费项目清单:(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4、税金项目清单:(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15、工程量清单格式:(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新规范发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1.1 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08规范充分考虑了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中的要求,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补充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如按照招标投标法近年来实施的情况, 08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03规范相比,扩大了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力度。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高法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1.2 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行工程量清单改革的成果 在贯彻执行03规范中,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规范修订时采纳了很多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规范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将竣工结算和工程计价争议等内容纳入了规范。 1.3 08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 与0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这也是总结了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大规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新规范中增加的内容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将有效的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同时,规范中新设置的内容或规定,是建立解决工程计价诸多问题长效机制的要求,规范作为参与建设各方计价行为的准则,将对规范建设市场的计价活动产生长远的影响。 1.4 规范修订工作是积极和稳妥的 03规范的修订工作长达二年多的时间,修订时充分发挥了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广泛征求了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些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数易其稿。尽管新规范中还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但可以说,新规范巩固了03规范实施的成果,反映了当前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水平和现状,同时对今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引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是一部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计价规范。 第二章08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简述 2.1 与08年新计价规范颁布有关的事件及政策规定 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多条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7年中国造价管理协会发布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对工程结算进行了规范。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2.2 08年新规范与03年规范的重要变化

2008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讲解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3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8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08规范: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xx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 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白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9. 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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