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翻译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即根据下文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买家同意购买和销售商同意出售的下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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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装船数量的通知后,买方应于装运前20天,在上海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为方便买方检查,所有单据应与本合同中使用单据版本相同。

按要求填写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通知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ZHONGWAIYUN。(如果本合同中的价格基于离岸价格,则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支付”,如果本合同中的价格基于成本加运费,则注明“运费预付”)

B. 发票:注明合同编号,装运标记,承运船只的名字和信用证编号,如果分批装运,需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或货运重量单):注明合同编号,装运标记,每个包装货物的总重和净重。

D.制造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品质及数量(或重量)的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结果。

E. 按照本合同第(11)条的规定来做装船通知的电报副本。

F. 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来做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的价格条件是在CFR的基础上则需要此证明书,如本合同的价格条件是以FOB为基础,则不需要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 离岸价交付条款

a) 买方或者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负责安排装货船只,用来装运该合同的货物。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面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三十天前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港口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通过电报的方式通知给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且也要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口的代理。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买方没接到上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买方将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预计装货日期12天前,将预计受载日期、合同号码、船舶名称、装载数量、货运代理人等信息以电报方式通知卖方。随后卖方应与货运代理人按部安排装货。如因故需替换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货运代理人应以相同的原因及时通知卖方。

d)如果买方所租货船到达装货港后,卖方未能按时将货物装船,包括空仓费及滞期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如果货船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到达装货港而被货运代理控诉,从在装货港免费存放时间届满后的第十六天起,所有货物存储及保险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但货船到达装货港后立即装船的义务,费用与风险,应由卖方承担。凭借原始单据报销以上所提及的费用和损失。

B.成本与寄送费用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至直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运货船只不得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

(11)装运通知:一旦装运完毕,卖方应即刻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装载数量、毛重和净重、发票金额、货船名称和装船日期。

(12)保险:由买方负责装船,为此,卖方应该以电报的方式通知买方如本合同11条款所述的详细信息。如果因卖方未能通知买方以上信息而导致买方无法安排保险,那么卖方将对买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负有责任。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有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中,卖方不会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延期或未投递的货物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应及时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的方式向买方出具政府或当局商会的证明。如果运送的货物已经延迟超过一个月,作为不可抗力的一种后果,买方有权利取消这次的合同。如果卖方没有获得许可证,那也就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迟交货及罚款:此合同中规定,买方若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14)如期交货(由于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撤销数量相对的合同。或者,经买方同意,卖方也可向买方支付赔偿金作为延期交货的罚金。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一个十五天的宽限期。罚金从第十六天开始计算,并且不得超过所交易货物价值总量的百分之五。

(16)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照其程序暂停规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方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下列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后者为准。

购方:售方:

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有事吗,没事?那挂了啊。(父母打电话,也许只想说说话,我们能否明白他们的用意,不要匆忙挂了电话!)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说说话。)

4.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一些他们已经力不能及的事,我们因为关心而制止,但不要这样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无用。)

5.你们那一套,早就过时了。(父母的建议,也许不能起到作用,可我们是否能换一种回应的方式?)

6.叫你别收拾我的房间,你看,东西找都找不到!(自己的房间还是自己收拾好,不收拾,也不要拂了老人的好意。)

7.我要吃什么我知道,别夹了!(盼着我们回家的父母总想把所有关心融在特意做的菜里,我们默默领情就好。)

8.说了别吃这些剩菜了,怎么老不听啊!(他们一辈子的节约习惯,很难改,让他们每次尽量少做点菜就好。)

9.我自己有分寸,不要老说了,烦不烦。(他们只是担心你吃亏。)

10.这些东西说了不要了,堆在这里做什么啊!(人老了都会念旧……)

当你还在襁褓时,她便天天抱着你,哄你入睡;当你到少年时代,她便天天念叨着你,夜夜帮你捻着棉被;当你终于离开家,远行他方,她便天天牵挂着你。

有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母亲的唠叨、念叨,总是在心烦她那些说了无数遍的关心话语。都说儿女是父母前辈子欠下的债,这句话不假。让我们感恩于心,让我们感恩父母那些点滴的关怀。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电器;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吃饭时间他们老是咳个不停,千万别误以为他们感冒或着凉(那是吞咽神经老化的现象);

如果有一天,你发觉他们不再爱出门……也许是因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每个人都会老,父母会比我们先老。当父母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很多事情做得不好的时候,请不要嫌弃他们,并请维持他们的“自尊心”.

当他们不爱洗澡时,请抽空定期帮他们洗身体,因为纵使他们自己洗也不可能洗干净;

当我们享受美食的时候,请替他们准备大小适当、容易咀嚼的一小碗。他们不爱吃,可能是因为牙齿咬不动了。

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说法:其实,每位母亲都是一位漂亮的仙女,她们有一件非常美丽的衣裳。可是当她决定做某个孩子母亲的时候,当她准备呵护某个生命的时候,就会褪去这件美丽的衣裳,变成一名普通的女子,一辈子,平淡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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