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过渡期是指从青春期后期线性生长结束(生长速率<1.5~2.0 cm/年)到完全成熟为成年个体之间的阶段,此阶段的青少年仍然处于生理、心理各个方面转变的时期,线性身高增长停止但体成分进一步改善,骨量逐渐达到峰值,此阶段历时6~7年[1]。在此期间发生或由儿童期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GHD)延续而来仍持续存在的称为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transition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TGHD)。TGHD如终止重组人生长激素(re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rhGH)替代治疗,可能导致过渡期或成年期出现多种并发症,因此应该考虑持续使用rhGH替代治疗[2]。鉴于此部分患者最初由儿科医生诊治,因此儿科医生有必要尽早向患者提供过渡期的医学资讯,并与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密切合作,帮助患者顺利过渡到成人阶段。但TGHD的诊断、治疗仍缺少共识指导,在实践应用中易产生困惑,可能导致TGHD诊断延误、治疗不足及轻易停药。为逐步完善TGHD患者的诊治和管理,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参考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诊断及治疗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共识。旨在帮助儿科内分泌专业医生对TGHD进行规范诊断及治疗,也为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参与过渡期管理提供参考。

由于TGHD以往认识不多,缺乏大型研究数据,尤其是临床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和高质量Meta分析研究,因此在本共识中未标注证据等级。但为便于临床实践应用,根据学组专家讨论,在本共识中以推荐等级表示,以期规范其临床应用,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将推荐等级分为强、中、弱及专家意见4类(推荐强度强:国际学会指南强推荐,有循证证据;推荐强度中:国际学会指南中等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推荐强度弱:国际学会指南弱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专家意见:国际学会指南有专家意见,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

一、TGHD的评估及诊断

(一)TGHD的常见病因和主要表现

大多数TGHD是由儿童期完全性GHD延续而来。影像学证实鞍区和(或)鞍上区先天性结构异常、获得性下丘脑-垂体疾病如颅咽管瘤、直接影响下丘脑-垂体区域的手术或大剂量放疗以及由明确基因变异导致

的生长激素分泌功能异常者为TGHD高度疑似,可能存在永久性GHD(推荐强度:中)。部分TGHD是由于下丘脑和(或)垂体结构破坏或功能损害导致在达到终身高后才发生的GHD的症状和表现。在过渡期初发的GHD临床表现通常是非特异性的,但长时间的生长激素缺乏会导致包括肌肉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向心性肥胖等身体组分的改变,血清总胆

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等脂质代谢异常[3,4],胰岛素抵抗、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3,5],骨量减少、骨密度降低[6],疲劳、虚弱、精力不济、情绪低落、记忆力下降、生活质量差等改变(推荐强度:强)[2,7]。TGHD如为多垂体激素缺乏,可伴有其他垂体激素缺乏的表现,如性腺发育落后等。但对远期并发症的研究集中在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adult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AGHD)患者,TGHD远期并发症的研究甚少,需要尽快开展大样本、多中心、长时间的队列研究来进一步明确。

(二)TGHD的评估

儿童期特发性孤立性GHD,尤其是部分性GHD患者,有相当一部分在过渡期或成年期生长激素分泌趋于正常,足以维持机体代谢需求,因此在过渡期再次进行生长激素激发试验非常重要,以决定是否需要持续rhGH治疗(推荐强度:强)[8,9]。建议儿童期诊断的特发性GHD患儿(非高度怀疑TGHD者)在女童骨龄14~15岁,男童骨龄16~17岁(此时往往身高已达到成年终身高的98%~99%),在正规使用rhGH治疗情况下生长速率<1.5~2.0 cm/年,选用至少一种生长激素激发试验重新评估生长激素分泌水平(推荐强度:中)[10]。考虑到rhGH对类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1,IGF-1)的影响,在重新评估之前停用rhGH 1~3个月,但如临床高度怀疑TGHD者也需注意长时间停用rhGH产生的不良后果(推荐强度:弱)[11]。而对临床高度疑

似TGHD者,如存在多种垂体激素缺乏,在排除其他慢性疾病后IGF-1水平低于均值-2 s,则无需重新评估生长激素分泌水平,直接给予rhGH 治疗(推荐强度:中)[12]。

(三)TGHD评估方法

对于TGHD患者,公认可行且有效的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研究较少。普遍认为TGHD生长激素分泌状态评估首选胰岛素耐量试验(insulin tolerance test,ITT)(推荐强度:强)[2,13]。由于ITT可诱发低血糖,故禁用于存在心脑血管疾病及癫痫发作风险的患者。如ITT实施有禁忌,美国临床内分泌协会推荐可以使用胰高血糖素试验和醋酸马西瑞林激发

试验代替(推荐强度:中),欧洲内分泌协会推荐使用生长激素释放激素+精氨酸复合试验代替(推荐强度:中)[11],但这几种药物在国内获取困难、实际使用经验过少。少量文献报道使用单一精氨酸试验作为替代检查[14],但没有经过系统的评估和验证,其灵敏度和特异度在AGHD和TGHD患者中均较低,不常规推荐作为TGHD诊断试验,如选择其作为诊断方法,切值应放在0.4 μg/L[15]。此外,在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childhood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CGHD)诊断中常用的可乐定、左旋多巴等激发试验在AGHD及TGHD中的诊断效率和精确度更为低下,不推荐作为TGHD的诊断试验(推荐强度:中)[2];吡啶斯的明+左旋多巴、精氨酸+左旋多巴复合试验在TGHD的诊断效率也需要更多的评估和验证(专家意见)。具体诊断流程见图1。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实

验室的生长激素和IGF-1检测差异度较大,建议不同医疗机构建立各自的实验室参考标准(推荐强度:弱)[2]。

二、TGHD治疗

rhGH用于GHD,除了在儿童期可促进线性生长外,还可让TGHD 患者获得成年后正常体成分的维持及糖脂代谢平衡等益处。因此对于TGHD患者,需要考虑长期甚至终生使用rhGH替代治疗,尽量避免在过渡期由于身高增长的停止而中断rhGH治疗(推荐强度:强)[16]。同时也需要特别关注rhGH滥用的问题,需要在谨慎评估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结果后,规范使用rhGH替代治疗[9]。

(一)rhGH治疗剂量及调整

1.初始剂量、剂量调整及监测

一旦确诊为TGHD患者,应考虑立即开始治疗或将CGHD治疗剂量逐渐过渡到成人期。由CGHD延续而来的TGHD,rhGH的起始剂量为原使用剂量的50%(专家意见);过渡期始发的TGHD,rhGH的起始剂量0.4~0.5 mg/d;对已诊断肥胖症、糖尿病或糖代谢异常的TGHD患者,建议rhGH的初始剂量为0.1~0.2 mg/d(推荐强度:强)[2];如同时存在多种激素缺乏,在使用rhGH前需进行规范的糖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等替代(推荐强度:中)。对于颅咽管瘤等儿童青少年高发的鞍区占位性病变患儿,建议在手术治疗后1年无临床及影像学复发或进展迹象后,才考虑rhGH应用[17],但需结合肿瘤科医生意见根据不同肿瘤类型进行rhGh使用前的评估(专家意见)。rhGH的吸收利用和药物敏感性的个体差异很大,临床医师需要重视rhGH应用的个性化、渐进化的药物调整方案(推荐强度:强)。确诊TGHD前未使用rhGH治疗的患儿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每隔1~2个月,根据临床表现改善情况、IGF-1水平、不良反应等调整剂量,可按照0.1~0.2 mg/d的剂量调整,保持IGF-1水平在同年龄同性别正常范围上限(0~2 s)(推荐强度:强)[2,18]。达到维持剂量后,建议至少每隔3~6个月监测1次[2]。监测项目包括临床症状改善情况、药物不良反应、体质指数、腰围、腰臀比、血清IGF-1水平、甲状腺功能、糖化血红蛋白(glycosylated hemoglobin, HbA1c)、空腹

血糖、空腹血脂等;双能量X线片吸收法(dual-energy X-ray absorptiometry,DEXA)体成分测量等检查可按照患儿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测(推荐强度:弱);至少6个月评估1次血脂水平、心脏超声、颈动脉内膜中层厚度等评估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推荐强度:弱);每6~12个月进行1次生活质量评估(推荐强度:弱);若治疗初始阶段DEXA扫描骨密度异常,建议每1年复查1次;若成年期继续用药,仍建议定期复查(推荐强度:弱);下丘脑垂体肿瘤术后残余或垂体微腺瘤患儿建议每6~12个月复查鞍区磁共振成像(专家意见);同时接受糖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和性激素替代疗法的患儿在开始rhGH治疗后应及时调整剂量,待稳定后仍继续维持至少6个月1次的复查(推荐强度:中)。

建议确诊TGHD后持续用药至成人期,然后重新评估诊断AGHD,以决定是否继续rhGH应用(推荐强度:中);如患者因个人原因决定停药,需在停药6个月后随访观察是否出现TGHD的临床症状(推荐强度:中)。

2.rhGH剂量影响因素

(1)TGHD患者的rhGH治疗剂量受多种因素影响,最为明显的是青春期生长激素生理分泌显著增加和成年后生长激素分泌随年龄逐渐下

降[19]。青春期女童分泌的生长激素比男童更多,可能与女童体内较高水平的雌激素相关。因此,建议青春期女童给予更大的rhGH用量(推荐强

度:中)。对于极个别在过渡期妊娠的患者,由于没有足够的依据证实其生长激素的妊娠期变化,因此可以考虑维持原有剂量,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剂量的调整。(2)肥胖人群内源性生长激素分泌较正常人群降低,但其肝脏生长激素受体相应上调,以维持血清IGF-1水平在正常或正常低限[20]。对于TGHD肥胖患者给予小剂量rhGH治疗反而可以提高其胰岛素敏感性[21]。建议初始诊断的肥胖TGHD患者,rhGH起始量为

0.1~0.2 mg/d,以减少糖代谢紊乱的发生率(推荐强度:强)。(3)联合用药方面,TGHD,尤其是过渡期发生的TGHD,常见原因是下丘脑和(或)垂体结构破坏或功能损害,往往同时伴有其他垂体激素的缺乏,需要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素、性激素的替代治疗。因此,在rhGH治疗前后,应对垂体其他激素水平进行定期监测并正规替代(推荐强度:强)。由于GHD可能会掩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故在rhGH治疗前应仔细评估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即使初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正常者,在rhGH治疗期间也应进行每6个月1次的监测,如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应立即接受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3]。对于已经接受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的垂体机能减退症患者,也应注意rhGH治疗后糖皮质激素剂量不足的可能(推荐强度:强)。建议在rhGH治疗前后,对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水平进行规律监测,并且按需调整甲状腺素治疗剂量。对于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水平处于正常低限的TGHD患者,可在开始rhGH治疗之前,采用小剂量左甲状腺素替代(推荐强度:强)。雌激素口服更容易因雌激素的拮抗作用而产生生长激素抵抗,建议rhGH使用剂量稍高,如病情允许可考虑使用雌激素缓释透皮贴片以避免对rhGH的影

响[22];由于睾酮可以增强rhGH的作用,使用睾酮替代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rhGH剂量以保证安全性(推荐强度:中)[23]。(4)药物依从性方面,研究表明同等rhGH周剂量情况下每日注射或每周3次注射在提高AGHD和CGHD患者的血清IGF-1水平、改善脂质代谢和骨代谢、骨密度和身体成分以及心脏功能等多方面具有同等效力[24,25]。考虑到TGHD患者每日用药的依从性可能无法保证,国外指南建议可以隔日注射或者每周3次注射(推荐强度:弱)[2]。已有长效rhGH应用于AGHD 的临床药物试验,但需要更多的研究来确定其在TGHD治疗中的有效剂量及安全范围(推荐强度:弱)。

(二)rhGH治疗的安全性

1.糖代谢异常和糖尿病

rhGH对糖代谢的影响一直是内分泌专科医生的担忧,尽管尚无长期rhGH替代增加AGHD和CGHD患者糖尿病患病风险的证据[26],但有报道指出rhGH治疗可引起AGHD患者胰岛素敏感性下降、空腹血糖、HbA1c等某些糖代谢指标改变[27],故TGHD患者若继续使用rhGH治疗,也应密切监测糖代谢情况。如TGHD患者存在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如肥胖、遗传因素等,建议采用相对偏小的rhGH起始剂量,随后根据临床表现缓慢调整剂量,同时应监测患者糖代谢水平如空腹血糖、空腹胰岛素和HbA1c等指标。若患者已经诊断为糖尿病,如有必要,可以在常规糖尿

病治疗的基础上进行rhGH治疗,从0.1~0.2 mg/d的小剂量开始,但需要加强血糖监测和剂量调整(推荐强度:强)。

2.肿瘤再生和(或)复发

rhGH禁忌用于活动期恶性肿瘤患者[28]。尚无证据证明接受rhGH 治疗的儿童患者肿瘤发病率增加,也无明确数据说明rhGH治疗可能诱发或加速鞍区肿瘤复发(推荐强度:中)[29]。但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高水平的IGF-1或生长激素水平和肿瘤的发病率相关[30],建议对该部分患者进行长期监测,rhGH治疗前需要谨慎考虑并进行充分沟通(推荐强度:中)。

三、TGHD患者转诊问题

国内尚无针对TGHD患者的医疗管理先例。将GHD患者粗略地根据年龄划分使医疗服务领域无法有效对TGHD患者进行治疗和评估,而过渡期的治疗管理缺失,可能导致部分患者在成年后面临心血管并发症、骨质疏松及其他代谢并发症、生活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儿科内分泌专业医生在GHD儿童的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诊断时或治疗开始后,儿科内分泌专业医生应与GHD患儿父母讨论持续甚至终生需要rhGH治疗的必要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TGHD rhGH治疗的中断。临床医生需对TGHD患者制定相应的治疗和管理计划,促进并确保他们从儿科内分泌到成人内分泌的有序衔接,提高患者依从性并且最大程度减少患者治疗过程

的中断(推荐强度:弱)。各个地区可以根据医疗法规规定,制定相对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与成人内分泌医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该部分患者的规范管理。

执笔:黄轲巩纯秀罗小平傅君芬

参加本共识制定单位及人员(按单位及姓名汉语拼音为序):

熊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程昕然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

朱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陆炜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罗飞宏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陈瑞敏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黄永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杨玉江西省儿童医院

刘毓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崔岚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黄晓燕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罗小平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梁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成胜权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王安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李桂梅山东省立医院

宋文惠山西省儿童医院

李嫔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董治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张惠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董国庆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陈晓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巩纯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陈临琪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孟英韬天津市儿童医院

刘戈力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姚辉武汉市儿童医院

米热古丽·买买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利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梁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王春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谷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郑芬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傅君芬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黄轲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王伟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卫海燕河南省儿童医院

赵云静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张星星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张知新中日友好医院

李燕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梁立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在冠心病患者中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在冠心病患者中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大量研究证实,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不仅仅是单纯降压,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善冠心病患者的预后。为此,2015 年ACC/AHA/ASH 发表联合声明:对于合并有冠心病(包括稳定性心绞痛、ACS、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者,ACEI作为一线首选药物。 虽然ACEI在冠心病防治中具有重要地位,但在我国临床实践中应用仍远远不够。为了进一步改善临床应用情况,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制定了《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在冠心病患者中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共识强调,冠心病患者应用ACEI应遵循3R原则,即:Right time (早期、全程和足量);Right patient(所有冠心病患者只要可以耐受,ACEI均应使用);Right drug(选择安全、依从性好的ACEI药物)。 ACEI在冠心病患者中的应用推荐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建议: ●STEMI发病24h内,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建议早期应用ACEI。

●除非不能耐受,所有NSTE-ACS患者均应接受ACEI治疗。 临床应用注意点: (1)早期:AMI早期口服ACEI可降低死亡率,ACEI应在发病24h 内开始应用。 (2)长期:所有AMI后的患者都需要长期使用ACEI。AMI早期因各种原因未使用ACEI的患者,应该尽早并长期使用。 (3)获益:合并心力衰竭、心房颤动或前壁大面积心肌梗死等高危患者获益更大。 给药方法和剂量: ACEI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早期干预方案通常在24~48h内用到足量。如卡托普利的用法为首剂6.25mg,能耐受者2h 后给12.5mg,10~12h后25mg,然后增至50mg bid;福辛普利初始剂量为5mg,24h后重复1次,如收缩压仍>100mmHg且无低血压表现,逐步倍增至20mg qd的目标剂量。

血管通路专家共识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 (第 1 版) 2015-07-20 13:07来源:中国血液净化作者:王玉柱,叶,金其庄等 字体大小 -|+ 前言 血液透析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可靠的血管通路,并且血管通路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患者的透析和生存质量。国外的研究已经表明,因为血管通路的原因住院,已经成为维持性透析患者住院的第一位原因,并且是造成医疗花费的主要因素。 国外在十几年前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近年来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血管通路的共识和指南。我国的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必须要了解必要的血管通路的知识,从选择、建立到维护和处理并发症,并培训患者学会对通路的保护、监测和维护。 每个血管通路医生对通路的了解、理解和处理多数是依据各自的经验。很有限的学术交流以及跨学科交流的缺乏,使得我国的血管通路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为此,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率先在国成立了由亲自从事血管通路工作的肾脏科、血管外科和介入科医生数十人共同组成的血管通路学组。 在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并与国外血管通路医生进行了多次的学术交流,提高了国血管通路的水平。在这些交流过程中,广大专家认为为了普及和提高我国血管通路领域的水平,有必要发布一个针对我国现在实际情况的共识。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有关通路的高质量临床研究还很少,还没有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关通路的证据性结论,因此,我国现在还不具备发布基于自己研究的指南条件。 本共识的制定过程中,全体血管通路学组的成员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并进行了多次讨论,既要参照国外成熟的指南,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经历了很多次由分歧到一致的过程,最后形成的共识尽量做到兼顾国外的先进理念和标准,又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和可操作性。但必须指出,这份共识仅是在一些大家能形成统一看法的部分的共识,仍有些方面大家尚未能统一看法,还有的有关通路的工作我国还没有开展或开展的很少,有待于以后继续讨论确定。因此,这个共识的制定应该是一个不断的连续的工作,随着我国通路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定期的进行共识的补充和更新。 本共识共有 4 章,第 1 章介绍了血管通路的选择和临床目标,第 2 章提出了血管通路持续质量改进的建议。后面 2 章分别介绍了动静脉瘘 (arte-riovenous fistula,AVF) 和中心静脉留置导管(CVC)。在后面这 2 章中,读者可以看到我们对通路的名称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求统一目前国血管通路名称混乱的状态,比如导管部分,我们认为像“永久性导管”、“半永久性导管”这样的叫法很容易造成医生和患者的误读和混乱,应该停止这样的叫法。 在正式的会议交流和文章中,我们建议大家使用“带隧道和涤纶套的导管”这样的国际上统一的称呼。考虑到大家的习惯,口头交流上我们觉得还是可以保留“长期导管”、“临时导管”这样的称呼。另外,在一些标准上,大家会看到一些与国外的差异,比如关于自身瘘成熟的直径,国外有 6mm 直径的建议标准,我们国的专家目前认为,国人身材瘦小者,不一定采用国外标准,多数人认为直径大于 5mm 的自身成熟瘘即可使用。 必须要提醒读者的是,医学是科学,是有着不断发展完善和纠正错误的规律的,本共识是基于大多数专家的共同观点,现在的一些观点在若干年后可能会被证明是错误的。同时,在这个领域还存在一些无法形成共识的部分,只能留待以后进一步的研究来统一观点。因此,在这份共识中,我们多数是用的是诸如“建议”、“推荐”这样的字眼。目的是供血管通路工作者在临床工作中参考,不能作为强制接受的“规”。 希望这个共识能为大家的工作带来帮助,也希望广道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第 1 章血管通路的临床目标 目前尚无绝对理想的血管通路类型,参照国际上一些指南的建议,我们认为血管通路应该首选自体 AVF。当自体AVF 无法建立的时候,次选应该为移植物瘘。cvc 应作为最后的选择。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的一些统计显示,自体AVF 是我国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主要血管通路类型,但 CVC 已经成为第二位的通路类型,移植物瘘 (AVG) 所占比例最低。以下数据为专家组对我国未来血管通路提出的设想。 1 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血管通路的比例

慢性乙型肝炎特殊患者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更新(全文)

慢性乙型肝炎特殊患者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更新(全文) 本共识中的特殊人群包括乙型肝炎病毒(HBV)相关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肝衰竭患者、肝移植以及肝细胞癌(HCC)患者;处于特殊年龄或生理阶段患者(包括老年患者、儿童患者与妊娠患者);合并其他疾病状态的患者(包括合并其他病毒感染、合并肾脏疾病、合并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异常以及需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药物治疗的患者);ALT ≤ 2 × ULN的患者(包括ALT正常且30岁以上与高HBV DNA 载量且ALT 在(1~2)× ULN的患者)。其他特殊人群,如核苷(酸)类似物(NAs)耐药患者以及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已有相关共识发布;对此本共识不再展开论述。 本《共识》是基于目前该领域的最新成果,遵照循证医学原则编写,循证医学证据及推荐等级见表1。《共识》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可作为当前此类特殊患者抗病毒治疗的指导。但此类患者治疗受多种因素影响,应在规范化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随着相关临床证据的不断积累,专家委员会将对《共识》内容进行持续更新。? 1 HBV相关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 HBV相关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是指Child-Pugh分级为B或C级的HBV相关肝硬化患者。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只要HBV DNA载量高于

检测下限就应进行抗病毒治疗,疗程往往较长,大部分患者需终生治疗(A1)。 临床上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干扰素(IFN)治疗可导致部分患者出现肝炎发作或病情加重等不良反应。出于治疗安全性考虑,一般不建议此类患者采用IFN进行抗病毒治疗。 一项恩替卡韦(ETV)治疗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的5年回顾-前瞻性队列研究显示,与未进行抗病毒治疗患者(n = 69)相比,应用ETV治疗者(n = 482)出现肝脏不良事件(HR = 0.51,95%CI = 0.34~0.78,P = 0.002)、HCC (HR = 0.55,95%CI = 0.31~0.99,P = 0.049)、肝病相关死亡(HR = 0.26,95%CI = 0.13~0.55,P < 0.001)和全因死亡(HR = 0.34,95%CI = 0.18~0.62,P < 0.001)风险均显著降低[2]。另研究表明10例严重肝纤维化或肝硬化(Ishak score ≥ 4)者经过6年ETV治疗后,其Ishak score下降平均数为2.2[3]。日本一项前瞻性队列研究比较了应用拉米夫定 (LAM)(n = 34)和ETV(n = 28)治疗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远期效果和HCC发生率,结果显示两种药物均能改善肝硬化患者的预后并降低HCC 发生率,且无显著性差异;但亚组分析发现LAM耐药者的HCC发生率显著高于LAM敏感者(P = 0.0352)[4]。ETV III期临床试验中肝硬化患者的应答情况表明ETV安全性良好,在治疗终点时的组织学改善、ALT复常、血清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等指标均优于LAM治疗组[5]。有研究[6]报道ETV治疗肝硬化,16例患者中5例出现乳酸酸中毒且MELD 评分均> 20分,提示对于MELD评分 > 20分的肝硬化患者应慎用ETV。

流行性感冒抗病毒药物治疗与预防应用中国专家共识2016

流行性感冒抗病毒药物治疗与预防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 (中华医学杂志2016年1月12日第96卷第2期)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病毒属于正黏病毒科(Orthomyxoviridae),大多呈球形颗粒状,根据病毒核蛋白和基质蛋白抗原分为甲、乙、丙三型。甲型流感病毒根据其表面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的不同分成多个亚型,目前已发现的血凝素有16个亚型(H1~H16),神经氨酸酶有9个亚型(N1~N9),在人类中流行的主要是甲型H1N1和甲型H3N2亚型;乙型和丙型流感病毒均仅有一个抗原亚型,且宿主种类有限,较少发生流感大流行。 流感流行病学最显著的特点为:突然暴发、迅速扩散,造成不同程度的流行,具有季节性,发病率高。全球每年有5%~10%的成人和20%~30%的儿童发生流感,大部分流感患者可以自愈,但也可出现肺炎、脑炎或心肌炎等严重并发症。据估计,全球每年有300万~500万例重症流感,导致25万一50万患者死亡。我国季节性流感疾病负担调查显示,2003--2008年我国北方和南方每年由流感引起的超额死亡率分别为18.0/10万和11.3/10万,其中死于呼吸和循环系统疾病者达49.2%和46.2%。2009年全球爆发新甲型H1N1流感疫情,住院患者中有40%~66%影像学检查显示有肺炎,其中有22.9%~42.O%可能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全部住院患者的病死率为2.7%~11.0%。 近年来,我国还先后出现了H5N1及H7N9禽流感疫情,截至2015年2月23日,我国共报告571例人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其中212例(41%)死亡。同时有散发H10N8、H5N6禽流感病毒感染患者报道,且多为重症。 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新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流感药物干预指南、我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以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均推荐并强调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流感,但鉴于目前流感多发及重症病例频发的形势,临床实践中流感抗病毒药物的早期诊治策略尚不明确,尤其是对于高危人群如婴幼儿、妊娠女性、老年人(年龄I>65岁)、重症患者等的治疗策略缺乏规范。为此,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及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组织专家撰写此共识,以规范抗病毒药物在流感

生长激素缺乏症

生长激素缺乏症 生长激素主要是脑垂体分泌的激素类型,主要是主宰着人的生长发育以及常见的功能性的生长,所以生长激素对于人体有很高的临床意义,在生活中常见的疾病就是生长激素缺乏症,生长激素的是人类促进生长的影响的身高的因素很多,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的主要是由于垂体分泌不足或者是缺乏都会出现一个生 长的影响。 生长激素缺乏症其他的原因还有一些营养不良种族遗传以 及社会心理因素,具体疾病包括内分泌以及脑部疾病都会导致一些生长激素缺乏,所以在生活中的缺乏那也是有常见的表现的。 特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患儿出生时身长、体重往往正常,数月后才开始生长发育延缓,但常不被发觉,多在2~3岁后和同龄儿童的差别愈见显著,但生长并不完全停止,只是生长速度极为缓慢,一般每年不超过4~5cm。成年后身高一般不超过130cm。骨龄幼稚,骨骺久不融合,牙成熟迟缓。体态一般尚匀称,成年后多仍保持童年体型和外貌,皮肤较细腻而干燥,有皱纹,皮下

脂肪可略丰满。 患者至青春期,性器官不发育,第二性征缺如。男性生殖器小,与幼儿相似,睾丸细小,多伴有隐睾症,无胡须;女性表现为原发性闭经,乳房不发育。单一生长激素缺乏者可出现性器官发育与第二性征,但往往明显延迟。部分病人尚有TSH和(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缺乏的表现,但多数仅在内分泌激素检查时发现。 智力发育一般正常,学习成绩与同年龄者无差别,但年长后常因身材矮小而抑郁寡欢,不合群,有自卑感。 以上就是生长激素缺乏症的常见现象,主要是智力发育正常但呢因为身材矮小不合群有自闭的现象,主要用一些药物来进行补充,现在在预防护理方面的有明显的家族遗传可以做一些染色体的检查,做好一些保健避免的一些产生的脑部的受损,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疾病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检查。

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

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 简介 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是指在治疗乙肝患者疾病的过程中,通过的药物制剂来抑制病毒复制,并最终清除乙肝病毒,能够控制病情进展的一类药物的统称。目前抗病毒治疗是慢性乙肝的根本治疗方法。对于符合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只有采用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进行治疗,才能实现疾病的康复。 指南 抗病毒要讲究时机,并不是所有感染乙肝病毒的人都需要治疗。乙肝病毒携带者即使HBV DNA水平很高,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无需进行抗病毒治疗。但要坚持定期检测,不能掉以轻心。 2010年最新出版的《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指出,HBV DNA水平超过1×104拷贝/ml和(或)血清ALT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肝活检显示重度至重度活动性炎症、坏死和(或)肝纤维化的乙肝患者都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此外,肝活检显示重度至重度活动性炎症、坏死和(或)肝纤维化的患者,也应该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后果 近期国内的一项万人调研结果显示:在口服抗病毒中,63%患者自行停药,其中57%的患者病情加重。专家指出,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需要长期吃药,通常情况下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停药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不然病情不稳固的情况下停药,不仅起不到对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而且还可能加速耐药的发生,甚至使病毒的复制反弹,导致病情加重。 毒药物治疗 治疗的适应症 乙肝带毒者不是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一般都不应当使用抗HBV药物。但是,当本人强烈要求进行治疗时,就一定要做肝穿刺检查,如能证明肝脏确确实实存在炎症改变,又符合慢性乙肝的病理学诊断标准,或通过肝穿刺证明是早期肝硬化,同时血清学检测HBv标志物证明有病毒的复制,这才可以给予抗病毒治疗。

2015版美国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指南推荐意见(中文版)

2015版美国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指南推荐意见 (中文版) 来源:医脉通 2015-06-30 作者:医脉通心内科编译 2013年美国心脏协会(AHA)和美国卒中协会(ASA)发布了新版“急性缺血性卒中早期管理指南”。2015年6月29日,AHA和ASA更新了对血管内治疗(stent-retrieval device)的推荐意见,发表于《Stroke》杂志。本次指南更新获得了美国神经外科医师协会(AANS)、神经外科医师大会(CNS)、AANS/CNS脑血管部以及美国神经放射学会的支持,并将作为美国神经病学学会(AAN)的教育工具。 指南推荐,对于适宜的患者可在发病6小时内进行支架-取栓(血栓摘取支架,stent retrievers)。指南编写委员会主席William J. Powers(北卡罗莱纳大学)指出,在过去8个月中发表了6项相关的临床试验,我们从中获取的信息是溶栓治疗后大血管阻塞给予支架-机械取栓治疗可使部分患者获益。指南中引用的证据包括:SYNTHESIS Expansion、IMS III、MR RESCUE、MR CLEAN、ESCAPE、SWIFT PRIME、EXTEND-IA和REVASCAT试验。其中前三项是关于动脉内溶栓和第一代血栓清除装置的,显示该治疗无优势;后五项采用了最新一代支架-取栓装置,结果显示与其他试验相比这些试验中干预组相对于对照组的疗效优势更加显著。 满足以下条件的患者可以接受血管内治疗(stent retrievers):(1)卒中前mRS评分为0分或1分;(2)急性缺血性卒中;(3)发病4.5小时内接受rtPA溶栓;(4)梗死是由颈内动脉或近端大脑中动脉M1段闭塞引起的;(5)年龄≥18岁;(6)NIHSS评分≥6分;(7)Alberta卒中项目早期CT(ASPECTS)评分≥6分;(8)发病6小时内开始治疗。 指南中指出,缩短从出现症状到血管内治疗再灌注的时间能够获得更好的预后。为了确保获益,应尽早治疗,在发病6小时达到再灌注(溶栓)血流2b/3级。而发病6小时以后血管内治疗的有效性还不确定。

《急性大血管闭塞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要点

《急性大血管闭塞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 要点 卒中是导致人类致死、致残的主要疾病之一。流行病学调查显示,2013年我国卒中年标准化患病率、发病率及病死率分别为1 114.8/10万、246.8/10万及114.8/10万;在欧美国家卒中发病率和病死率逐渐下降的情况下,我国国人的发病率却以每年8.7%的速度递增,显著高于世界卒中总体年发病率。目前,卒巾已成为我国国民的第一位死亡原因。在新发患者中,缺血性卒中占总体的70%,急性缺血性卒中(AIS)的救治水平关系到我国居民的健康。 虽然静脉溶栓(IVT)是治疗AIS的有效方法,然而对于急性大血管闭塞性缺血性卒中(AIS-LVO),IVT的血管再通率较低,疗效欠佳。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有学者开始探索经动脉内采用药物溶栓、机械碎栓、支架置入和机械取栓(MT)等方法开通闭塞血管。直到2015年后,6项关于MT治疗AIS-LVO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RCT)结果陆续发表,其中包括:荷兰血管内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MRCLEAN)、延长急性神经功能缺损至动脉内溶栓时AIS-LVO患者,IVT联合MT组即刻血管再通率、术后90d良好临床预后率均优于单纯IVT组。 优化救治流程 一、加强公众教育

推荐意见:提高公众识别卒中的能力,加强AISLVO高危患者及其家人的科普教育,了解急性卒中早期溶栓、取栓的重要性,发现疑似症状及时拨打120,有助于缩短发病至呼救的时问。 二、院前急救 1.现场评估: 2.转运: 3.预警: 推荐意见:院前急救人员采用适当的AIS-LVO评估量表进行现场评估,将可疑的AIS—LVO患者直接转运至有血管内治疗能力的高级卒中中心并实施预警,有助于缩短发病至启动血管内治疗的时间。 三、院内急救 院内救治常需急诊科,神经内、外科,影像、检验、放射及康复科等多学科的参与。 推荐意见:各级卒中中心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中国卒中中心建设标准》进行优化改进,并加强院内急救流程建设,使接受血管内治疗

血管通路专家共识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第 1 版) 2015-07-20 13:07来源:中国血液净化作者:王玉柱,叶,金其庄等 字体大小 -|+ 前言 血液透析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可靠的血管通路,并且血管通路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患者的透析和生存质量。国外的研究已经表明,因为血管通路的原因住院,已经成为维持性透析患者住院的第一位原因,并且是造成医疗花费的主要因素。 国外在十几年前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近年来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血管通路的共识和指南。我国的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必须要了解必要的血管通路的知识,从选择、建立到维护和处理并发症,并培训患者学会对通路的保护、监测和维护。 每个血管通路医生对通路的了解、理解和处理多数是依据各自的经验。很有限的学术交流以及跨学科交流的缺乏,使得我国的血管通路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为此,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率先在国成立了由亲自从事血管通路工作的肾脏科、血管外科和介入科医生数十人共同组成的血管通路学组。 在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并与国外血管通路医生进行了多次的学术交流,提高了国血管通路的水平。在这些交流过程中,广大专家认为为了普及和提高我国血管通路领域的水平,有必要发布一个针对我国现在实际情况的共识。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有关通路的高质量临床研究还很少,还没有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关通路的证据性结论,因此,我国现在还不具备发布基于自己研究的指南条件。 本共识的制定过程中,全体血管通路学组的成员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并进行了多次讨论,既要参照国外成熟的指南,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经历了很多次由分歧到一致的过程,最后形成的共识尽量做到兼顾国外的先进理念和标准,又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和可操作性。但必须指出,这份共识仅是在一些大家能形成统一看法的部分的共识,仍有些方面大家尚未能统一看法,还有的有关通路的工作我国还没有开展或开展的很少,有待于以后继续讨论确定。因此,这个共识的制定应该是一个不断的连续的工作,随着我国通路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定期的进行共识的补充和更新。 本共识共有 4 章,第1 章介绍了血管通路的选择和临床目标,第 2 章提出了血管通路持续质量改进的建议。后面 2 章分别介绍了动静脉瘘(arte-riovenous fistula,AVF) 和中心静脉留置导管(CVC)。在后面这 2 章中,读者可以看到我们对通路的名称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求统一目前国血管通路名称混乱的状态,比如导管部分,我们认为像“永久性导管”、“半永久性导管”这样的叫法很容易造成医生和患者的误读和混乱,应该停止这样的叫法。在正式的会议交流和文章中,我们建议大家使用“带隧道和涤纶套的导管”这样的国际上统一的称呼。考虑到大家的习惯,口头交流上我们觉得还是可以保留“长期导管”、“临时导管”这样的称呼。另外,在一些标准上,大家会看到一些与国外的差异,比如关于自身瘘成熟的直径,国外有6mm 直径的建议标准,我们国的专家目前认为,国人身材瘦小者,不一定采用国外标准,多数人认为直径大于5mm 的自身成熟瘘即可使用。 必须要提醒读者的是,医学是科学,是有着不断发展完善和纠正错误的规律的,本共识是基于大多数专家的共同观点,现在的一些观点在若干年后可能会被证明是错误的。同时,在这个领域还存在一些无法形成共识的部分,只能留待以后进一步的研究来统一观点。因此,在这份共识中,我们多数是用的是诸如“建议”、“推荐”这样的字眼。目的是供血管通路工作者在临床工作中参考,不能作为强制接受的“规”。 希望这个共识能为大家的工作带来帮助,也希望广道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第 1 章血管通路的临床目标 目前尚无绝对理想的血管通路类型,参照国际上一些指南的建议,我们认为血管通路应该首选自体AVF。当自体AVF 无法建立的时候,次选应该为移植物瘘。cvc 应作为最后的选择。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的一些统计显示,自体AVF 是我国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主要血管通路类型,但CVC 已经成为第二位的通路类型,移植物瘘(AVG) 所占比例最低。以下数据为专家组对我国未来血管通路提出的设想。 1 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血管通路的比例 自体动静脉瘘>80%;移植物AVF>10%; 带隧道带涤纶套导管<10%。

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2020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 过渡期是指从青春期后期线性生长结束(生长速率<1.5~2.0 cm/年)到完全成熟为成年个体之间的阶段,此阶段的青少年仍然处于生理、心理各个方面转变的时期,线性身高增长停止但体成分进一步改善,骨量逐渐达到峰值,此阶段历时6~7年[1]。在此期间发生或由儿童期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GHD)延续而来仍持续存在的称为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transition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TGHD)。TGHD如终止重组人生长激素(re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rhGH)替代治疗,可能导致过渡期或成年期出现多种并发症,因此应该考虑持续使用rhGH替代治疗[2]。鉴于此部分患者最初由儿科医生诊治,因此儿科医生有必要尽早向患者提供过渡期的医学资讯,并与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密切合作,帮助患者顺利过渡到成人阶段。但TGHD的诊断、治疗仍缺少共识指导,在实践应用中易产生困惑,可能导致TGHD诊断延误、治疗不足及轻易停药。为逐步完善TGHD患者的诊治和管理,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参考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诊断及治疗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共识。旨在帮助儿科内分泌专业医生对TGHD进行规范诊断及治疗,也为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参与过渡期管理提供参考。

由于TGHD以往认识不多,缺乏大型研究数据,尤其是临床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和高质量Meta分析研究,因此在本共识中未标注证据等级。但为便于临床实践应用,根据学组专家讨论,在本共识中以推荐等级表示,以期规范其临床应用,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将推荐等级分为强、中、弱及专家意见4类(推荐强度强:国际学会指南强推荐,有循证证据;推荐强度中:国际学会指南中等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推荐强度弱:国际学会指南弱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专家意见:国际学会指南有专家意见,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 一、TGHD的评估及诊断 (一)TGHD的常见病因和主要表现 大多数TGHD是由儿童期完全性GHD延续而来。影像学证实鞍区和(或)鞍上区先天性结构异常、获得性下丘脑-垂体疾病如颅咽管瘤、直接影响下丘脑-垂体区域的手术或大剂量放疗以及由明确基因变异导致 的生长激素分泌功能异常者为TGHD高度疑似,可能存在永久性GHD(推荐强度:中)。部分TGHD是由于下丘脑和(或)垂体结构破坏或功能损害导致在达到终身高后才发生的GHD的症状和表现。在过渡期初发的GHD临床表现通常是非特异性的,但长时间的生长激素缺乏会导致包括肌肉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向心性肥胖等身体组分的改变,血清总胆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_

p专家共识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专家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R51216+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1-5256(2010)02-0125-06 自2005年12月中国5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6发布以来[1],国内外对于乙型肝炎病毒(H B V)及其相关慢性肝病的研究不断深入。亚太肝脏学会(APASL)、欧洲肝脏学会(EASL)及美国肝脏病学会(AASLD)陆续发布了各自更新的慢性乙型肝炎(C H B)临床指南及共识[2~4]。因此,5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电子版)6、5临床肝胆病杂志6与5中国肝脏病杂志(电子版)6编辑部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对C H B治疗进展进行总结,形成了5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6。5共识6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可作为当前C HB抗病毒治疗的指导。然而C H B抗病毒治疗的疗效受多种因素影响,只有在规范化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才能达到最佳治疗效果。随着相关临床证据的不断积累,专家委员会将对5共识6内容进行更新。 本5共识6基于目前C H B抗病毒治疗临床实践及研究的最新成果,遵照循证医学的原则编写,共识的循证医学证据等级见表2。 表1文中出现的缩写对照 中文名称缩写英文全称 乙型肝炎病毒H BV hepatitis B virus 慢性乙型肝炎CH B chronic hepatiti s B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 Bs Ag surf ace anti gen o f hepatiti s B v i rus 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 e Ag e an ti gen of hepati tis B vi ru s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alan i ne a m i notran sferase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aspartate a m i notransferase 肝细胞癌H CC h epat ocell u lar carci no m a 核苷(酸)类似物NUC s nucl eos(t)i de an al ogue 干扰素I FN i n terferon 聚乙二醇化干扰素Peg-IFN pegylated i n terferon 表2数据类型相应的循证医学证据等级 注释标记证据分级 高质量证据进一步研究,结果评估时不可能改变置信度A 中等质量证据进一步研究在评估结果时可能存在对置信度 有影响的,可能改变评估B 低质量证据进一步研究在评估结果时极可能对置信度有影 响,很可能改变评估,任何评估均不确定C 建议的分级 强烈的建议影响建议力度的因子包括证据质量、推定患者 重要的结果及花费1 较弱的建议参数选择和值的变异性大或有更不确定性:认 定是更弱的建议,确定建议的不可靠、高费用21背景 H B V感染可引起肝脏炎症和纤维化,严重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H BV感染呈世界性流行,不同地区H B V感染的流行强度不同,全世界共约315亿人感染H BV,每年死于HBV感染所致的终末期肝病和肝癌的人数超过100万。我国H BV感染率较高,(1 ~59)岁人群H Bs A g携带率为7118%,(1~4)岁人群H Bs A g携带率为0196%,与以前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相比,H Bs A g携带率大幅下降。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大量H B V感染者携带病毒,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5]。 慢性HBV感染者中,绝大部分为围产期和婴幼儿时期感染,只有少部分(<5%)为成年时期感染。 H B V感染自然史可分为4个阶段: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非活动期及恢复期[6]。 11免疫耐受期(i m m une toleran t phase):血清H Bs A g和H Be Ag阳性、H B V复制活跃、血清ALT正常、肝组织学无或轻微炎症、无肝纤维化或进展缓慢。围产期和婴幼儿时期感染者的免疫耐受期会持续多年,病情无明显进展,自发的HB s Ag清除率低。 21免疫清除期(i m m une clearance phase): H Be Ag阳性、H B V DNA水平降低、ALT水平反复波动、肝组织学有炎症坏死、纤维化进展程度较快。大部分H B V感染者都会由免疫耐受期进展为免疫清除期,这一时期自发的H BsAg清除率增加。 31非活动期(i n acti v e phase):H Be Ag消失、出现抗-H Be、HBV DNA水平很低或检测不到、ALT 正常、肝脏炎症减轻。此期患者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的风险较低。 41恢复期(recovery phase):非活动期H B V感染者中,H Bs Ag清除者临床预后一般较H BsAg持续阳性者好,肝脏炎症和纤维化不断改善,称为恢复期。 H B V感染是HCC的重要相关因素。H B V感染者在不发生肝硬化的情况下,发展为H CC的几率也较低。肝硬化患者发生HCC的高危因素有男性、年黄曲霉素、合并HCV感染、HBV DNA持续

《单片复方制剂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单片复方制剂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SPC:强化、简化、优化达标时代之选 编者按:高血压是心血管病死亡的首要危险因素,虽然人们对高血压发生、发展机制的认识日益全面和深刻,虽然临床降压药物及联合治疗方案渐趋丰富,但目前血压达标率低仍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严峻问题。近年来,具有“强化、简化、优化”特点的单片复方制剂(SPC)凭借优异的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达标率脱颖而出,先后获欧美相关指南推荐。在此背景下,《单片复方制剂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简称“共识”)适时而出,相信能为中国SPC的合理与规范应用提供指导,也必将为中国的高血压防治贡献力量。 单片复方制剂是中国高血压治疗的大趋势,至少在未来30年,不会出现单一成分药物可完全控制血压。因此心血管医生亟需改变处方行为:单药不达标者直接换成单片复方制剂,二级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直接给予单片复方制剂。总之,“一口水,一片药”,选择优化成分的单片复方制剂是高血压治疗的必然方向。 单片联合降压血压防控大势所趋 高血压是心血管病死亡的首要危险因素,独立于其他危险因素,62%脑卒中和49%心肌梗死与高血压相关。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显示,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18.8%,知晓率30.2%,治疗率24.7%,控制率仅为6.1%。与1991年第三次全国高血压普查相比,治疗率显著提升,但控制率收效甚微。作为国内首次跨地区、跨医院、跨科室的高血压治疗现状横断面调查,2009年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与中国高血压联盟发起的CHINA STATUS研究证实:三甲医院门诊降压治疗患者达标率仅30.6%,合并冠心病、糖尿病及肾功能不全者更低,依次为31.3%、14.9%和13.2%。回顾流行病学数据后,霍教授表示,我国人群高血压患病率呈增长态势,估计现有高血

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中国指南2018版

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中国指南2018版 基于最新研究证据,结合中华预防医学会卒中预防与控制专业委员会介入学组发表的《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中国指南2015》,中国卒中学会组织国内本领域专家通过查阅文献、反复征求建议并讨论,制定了关于血管内治疗的2018版指南,旨在总结目前有关AIS血管内治疗的最新研究进展,提出适合我国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临床可参考的标准及管理方法。建议临床医师在参照本指南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AIS患者采取有针对性的个体化治疗。 本指南采用的推荐分类及证据水平参照中国卒中学会2017指南制定指导手册中的推荐意见分类和证据等级:

推荐分类和证据级别 血管内治疗方案推荐 1) 发病6h内,符合以下标准时,强烈推荐机械取栓治疗:卒中前mRS 0~1 分;缺血性卒中由颈内动脉或MCA M1 段闭塞引起;年龄≥ 18 岁;NIHSS评分≥ 6 分;ASPECTS评分≥ 6 分(I类推荐,A级证据)。 2) 有血管内治疗指征的患者应尽快实施治疗,当符合静脉rt-PA溶栓标准时,应接受静脉溶栓治疗,同时直接桥接机械取栓治疗(I类推荐,A级证据)。

3) 静脉溶栓禁忌的患者,建议将机械取栓作为大血管闭塞的治疗方案(I类推荐,A级证据)。 4) 距患者最后看起来正常时间在6~16 h的前循环大血管闭塞患者,当符合DAWN 或DEFUSE3 研究入组标准时,强烈推荐机械取栓治疗(I类推荐,A 级证据)。 5) 距患者最后看起来正常时间在16~24h的前循环大血管闭塞患者,当符合DAWN研究入组标准时,推荐使用机械取栓治疗(IIa类推荐,B级证据)。 6) 进行机械取栓时,建议患者到院至股动脉穿刺的时间在90 min以内,到院至血管再通的时间在120 min以内(IIa类推荐,B级证据)。 7) 推荐首选支架取栓装置进行机械取栓(I类推荐,A级证据),也可酌情首选使用当地医疗机构批准的其他取栓或抽吸装置(IIb类推荐,B级证据)。 8) 机械取栓后,再通血管存在显著狭窄时,建议密切观察,如狭窄>70%或狭窄影响远端血流(mTICI<2b级)或导致反复再闭塞时,可以考虑血管成形术(球囊扩张和/或支架置入)(IIb类推荐,B级证据)。 9) 大脑中动脉M2或M3段闭塞的患者,可以考虑在发病6h内(至股动脉穿刺时间)进行机械取栓治疗(IIb类推荐,B级证据)。 10) 大脑前动脉、椎动脉、基底动脉、大脑后动脉闭塞患者,可以考虑在发病6 h内(至股动脉穿刺时间)进行机械取栓(IIb类推荐,C级证据)。 11) 发病在6-24h的急性基底动脉闭塞患者,可以考虑在影像检查评估后实施机械取栓;或者按照当地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血管内治疗随机对照试验进行(IIb类推荐,B级证据)。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二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二) 2017-05-04血液净化通路学组肾内时间 上次我们介绍了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血管通路学组2014年发布的第一版《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中第1章和第2章的内容。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介绍第3章:动静脉内瘘。 1. 动静脉内瘘建立前准备 1.1 肾脏替代治疗及血液透析血管通路宣教、向血管通路医师转诊及血管通路建立时机 1.1.1 GFR 小于30mL/(min?1.73m2)(CKD4 期,MDRD公式)患者应接受各种肾脏替代治疗方式(包括肾移植)的宣教,以便及时确定合理的治疗安排,必要时建立永久性透析通路。 1.1.2 如果患者选择血液透析作为肾脏替代治疗方式,当预计半年内需进入血液透析治疗,或者GFR小于15mL/(min ? 1.73m2)、血清肌酐>6mg/dl(528 μmol/L) ( 糖尿病患者GFR 小于25mL/(min ? 1.73m2)、血清肌酐>4 mg/dl(352μmol/L),建议将患者转诊至血管通路医师接受相关评估,首选建立自体动静脉内瘘AVF。若患者需建立移植物内瘘(arteriovenous graft,AVG) 则推迟到需要接受透析治疗前3~6 周。 1.1.3 尿毒症症状明显,支持治疗难以控制者应尽早实施AVF 手术,残余肾功能可不作为必须的界定指标。 1.2 上肢血管保护

CKD4 期、5 期患者,如果前臂或上臂血管能建立AVF,则不要行上肢静脉穿刺、静脉置管、锁骨下静脉置管或经外周静脉置入 CVC等。 1.3 患者评估 1.3.1 病史 1.3.2 物理检查包括动脉系统和静脉系统。 1.3.3 辅助检查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和血管造影。 1.4 心脏系统 通过相关检查评估心脏功能,左室射血分数小于30%的情况下,暂不建议进行内瘘手术 2. 动静脉内瘘的选择和建立 2.1 AVF 类型和位置的选择 首选AVF,其次AVG。原则先上肢后下肢;先远端后近端;先非惯用侧后惯用侧。 2.2 上肢动静脉内瘘优先次序 2.2.1 AVF 通常顺序是腕部自体内瘘、前臂转位内瘘、肘部自体内瘘。 2.2.2 AVG 前臂移植物内瘘(袢形优于直形)、上臂移植物内瘘。 2.2.3 当前臂血管耗竭时,可选择前臂AVG 或上臂任意类型的血管通路。 2.2.4 上肢血管耗竭后可考虑选择躯干AVG、下肢AVF 或AVG。 2.3 血管吻合方式 AVF 推荐静、动脉端侧吻合。 2.4 术后注意事项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全文)

中国血液透析用血管通路专家共识(全文) 前言 血液透析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可靠的血管通路,并且血管通路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患者的透析和生存质量。国外的研究已经表明,因为血管通路的原因住院,已经成为维持性透析患者住院的第一位原因,并且是造成医疗花费的主要因素。国外在十几年前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近年来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血管通路的共识和指南。我国的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必须要了解必要的血管通路的知识,从选择、建立到维护和处理并发症,并培训患者学会对通路的保护、监测和维护。 每个血管通路医生对通路的了解、理解和处理多数是依据各自的经验。很有限的学术交流以及跨学科交流的缺乏,使得我国的血管通路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为此,中国医院协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率先在国内成立了由亲自从事血管通路工作的肾脏内科、血管外科和介入科医生数十人共同组成的血管通路学组。在国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并与国外血管通路医生进行了多次的学术交流,提高了国内血管通路的水平。在这些交流过程中,广大专家认为为了普及和提高我国血管通路领域的水平,有必要发布一个针对我国现在实际情况的共识。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有关通路的高质量临床研究还很少,还没有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关通路的证据性结论,因此,我国现在还不具备发布基于自己研究的指南条件。

本共识的制定过程中,全体血管通路学组的成员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并进行了多次讨论,既要参照国外成熟的指南,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经历了很多次由分歧到一致的过程,最后形成的共识尽量做到兼顾国外的先进理念和标准,又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和可操作性。但必须指出,这份共识仅是在一些大家能形成统一看法的部分的共识,仍有些方面大家尚未能统一看法,还有的有关通路的工作我国还没有开展或开展的很少,有待于以后继续讨论确定。因此,这个共识的制定应该是一个不断的连续的工作,随着我国通路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定期的进行共识的补充和更新。 本共识共有4章,第1章介绍了血管通路的选择和临床目标,第2章提出了血管通路持续质量改进的建议。后面2章分别介绍了动静脉内瘘(arteriovenous fistula,AVF)和中心静脉留置导管(CVC)。在后面这2章中,读者可以看到我们对通路的名称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求统一目前国内血管通路名称混乱的状态,比如导管部分,我们认为像“永久性导管”、“半永久性导管”这样的叫法很容易造成医生和患者的误读和混乱,应该停止这样的叫法。在正式的会议交流和文章中,我们建议大家使用“带隧道和涤纶套的导管”这样的国际上统一的称呼。考虑到大家的习惯,口头交流上我们觉得还是可以保留“长期导管”、“临时导管”这样的称呼。另外,在一些标准上,大家会看到一些与国外的差异,比如关于自身内瘘成熟的直径,国外有6mm直径的建议标准,我们国内的专家目前认为,国人身材瘦小者,不一定采用国外标准,多数人认为直径大于5mm的自身成熟内瘘即可使用。

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2020完整版)

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诊断及治疗专家共识(2020完整版) 过渡期是指从青春期后期线性生长结束(生长速率<1.5~2.0 cm/年)到完全成熟为成年个体之间的阶段,此阶段的青少年仍然处于生理、心理各个方面转变的时期,线性身高增长停止但体成分进一步改善,骨量逐渐达到峰值,此阶段历时6~7年[1]。在此期间发生或由儿童期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GHD)延续而来仍持续存在的称为过渡期生长激素缺乏症(transition 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TGHD)。TGHD如终止重组人生长激素(re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rhGH)替代治疗,可能导致过渡期或成年期出现多种并发症,因此应该考虑持续使用rhGH替代治疗[2]。鉴于此部分患者最初由儿科医生诊治,因此儿科医生有必要尽早向患者提供过渡期的医学资讯,并与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密切合作,帮助患者顺利过渡到成人阶段。但TGHD的诊断、治疗仍缺少共识指导,在实践应用中易产生困惑,可能导致TGHD诊断延误、治疗不足及轻易停药。为逐步完善TGHD患者的诊治和管理,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参考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诊断及治疗指南的基础上,制定本共识。旨在帮助儿科内分泌专业医生对TGHD进行规范诊断及治疗,也为成人内分泌科医生参与过渡期管理提供参考。 由于TGHD以往认识不多,缺乏大型研究数据,尤其是临床随机双盲对照研究和高质量Meta分析研究,因此在本共识中未标注证据等级。但

为便于临床实践应用,根据学组专家讨论,在本共识中以推荐等级表示,以期规范其临床应用,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将推荐等级分为强、中、弱及专家意见4类(推荐强度强:国际学会指南强推荐,有循证证据;推荐强度中:国际学会指南中等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推荐强度弱:国际学会指南弱推荐,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专家意见:国际学会指南有专家意见,暂无循证依据,但学组≥80%专家同意)。 一、TGHD的评估及诊断 (一)TGHD的常见病因和主要表现 大多数TGHD是由儿童期完全性GHD延续而来。影像学证实鞍区和(或)鞍上区先天性结构异常、获得性下丘脑-垂体疾病如颅咽管瘤、直接影响下丘脑-垂体区域的手术或大剂量放疗以及由明确基因变异导致的生长激素分泌功能异常者为TGHD高度疑似,可能存在永久性GHD(推荐强度:中)。部分TGHD是由于下丘脑和(或)垂体结构破坏或功能损害导致在达到终身高后才发生的GHD的症状和表现。在过渡期初发的GHD 临床表现通常是非特异性的,但长时间的生长激素缺乏会导致包括肌肉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向心性肥胖等身体组分的改变,血清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等脂质代谢异常[3,4],胰岛素抵抗、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3,5],骨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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