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一、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恐怖袭击;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二、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怎么办

其一,多数重疾险产品都是一经确诊即可获得全额理赔,但市场上也不乏一些产品并非一经确诊就可得到全额理赔。据了解,有少数重疾险产品在确诊后只会给付一部分保额,剩余部分要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再给付,这样的理赔方式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后续治疗,因此,投保前应询问好该款重疾险产品的理赔方式。

其二,对重疾险的保险责任不清晰,可能导致理赔被拒。每一款重疾险产品对于其所包含的疾病种类都有清晰的列示,投保人不要按照自己的认知去推测重疾险的保障范围,更不要听信“只要患重大疾病都能获得理赔”的销售误导。

其三,重疾险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有严格的要求,带病投保更是绝对不允许的,一些投保人怀有侥幸心理,在投保时隐瞒病情,这样做最终无疑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让自己白白受到保费损失。

其四,少数投保人还会遇到等待期出险的问题,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等待期出险退还全额保费,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只退回现金价值,对此,投保人可以在投保之前了解清楚。

重大疾病险公司拒绝理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讲解

一、特定疾病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达到重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教学文稿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

一、特定疾病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 Q1:我现在还很年轻,不需要保险,等以后再说吧? 答:当然我们都知道,如果买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是患病前180天(或者90天)买最合适,因为一过观察期就用上了,资金运用效率最高。 但最关键的一点,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得病?没有人能预测未来,所以越早买越合适。因为年轻时费率低,负担轻,压力小,越早规划越好!而且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吸烟、喝酒、压力、缺乏运动,都会造成我们身体机能下降。 另外,我们要考虑“为什么要买保险”。有风险才有保险,买不买保险,就是两个核心问题:一是风险是否存在,二是生命与金钱哪个更重要。 “风险是存在的”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否认!全国每年新发癌症312万,每天8550人,每分钟6人。每年因癌症死亡270万。过去30年间,我国癌症死亡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发病率中,肺癌增长486%,乳腺癌增长96%,上海的前列腺癌增长至4.8倍! 但具体到个人,许多人都会有侥幸心理:不会是我!那要问问,应该是谁呢?既然风险存在达成共识,那就必须承认“不做风险管理,就做危机处理”的必然逻辑。而保险最准确的定义应该是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 Q2:保险听起来让人感觉不舒服,触眉头! 答:完全理解您,谁也不希望听到自己生病、受伤。但就像医院,就因为我们不喜欢去医院,医院就要全都关门了吗?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不要把保险仅仅当成保险,因为保险本质上就是钱的一种存在状态,它和黄金、股票、房产一样,都是钱的一种存储,不过它的激活条件是保险事故。同时也不要把重大疾病保险硬要跟疾病联系起来,它

只是激活条件跟疾病有关系,但给付的金钱如何使用,和疾病没有任何关系,这和一般的补偿性医疗保险不一样。 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也必须解决,买保险需要解决每年几千元的问题(即保费),不买保险必须解决某天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问题(即医疗费),健康人生从规划开始,用有限的金钱创造无限的生机,这就是保险。 所以,您现在这么年轻,不买保险还等何时呢? Q3:这个保险只有得了癌症或死了才能拿钱,有什么用? 答:我明白您的意思,请您先了解一下: 1/3 癌症可以预防; 1/3 癌症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可以治愈; 1/3 适当治疗可以延长生存时间,提高生活质量。 癌症是种慢性病: 早期宫颈癌的治愈率达到100% 早期肺癌的治愈率可达到100% 早期乳腺癌的治愈率达到90% 早期胃癌的治愈率可达到80-85% 早期肝癌的治愈率可达到70% 一个人这一生,一定会得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得,那是因为别的原因先离开了,还没有机会得! Q4:得了大病,最重要的是什么? 答: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把病治好了呀,对吧!但是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中三分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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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正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随着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劣,人们的健康危机也愈发严重,而且重大疾病已经开始趋于低龄化,但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已经不能满足民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于是,选择民众纷纷将目光投入到重大疾病保险中来。所谓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当被保者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而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有很多,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不同的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不同险种。 一.按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时为被保者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保障。而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年数来确定,如:10年、20年、30年等,也可以按照被保者的年龄来确定,如:保障至50周岁、保障至60周岁等。而到达约定期限时,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即便被保者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返还保费。 2、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顾名思义,能够为被保者提供终身保障。而

保障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障至被保者死亡为止,另一种是保障到被保者达到极限年龄为止,如100周岁。这类险种一般具有返还功能,如果被保者没有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当被保者身故或到达极限年龄时,保险公司将返还全部已交保费,可以当作遗产留给子女。 二.按给付形态划分 1、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重疾险爱你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昂贵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80%给付赔偿金。而对于不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较低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低,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赔偿金。 2、提前给付型 这类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者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在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以及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险种。

各大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比较

各大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比较 [导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们的健康问题,随之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各色各样的重大疾病险,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作为家庭理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该如何去选择呢? 【摘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们的健康问题,随之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各色各样的重大疾病险,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作为家庭理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该如何去选择呢? 有朋友问,我要是现在买了重大疾病险,明天就得了重大疾病赔吗?甚至有的还问,我要是感觉要得重大疾病了再去买,行吗? 当然不行!健康险都是有观察期的。观察期是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部分理赔的。打个比方,你今天买了重大疾病险,这个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那么如果不不幸在两个月的时候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或者只赔很少的一部分。 观察期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道德风险而向投保人设置的一道“屏障”,也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已患重大疾病后再去投保,这被称之为“逆选择”,如果这样,对那些以健康体来投保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极大的风险。保险,是健康人的专利。 一般说来,一般住院医疗险的观察期是2个月左右,而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不同的观察期,观察期内赔付方式也不一样。 相关保险公司观察期: 中国人寿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是一年,如果在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则不理赔,退还保费。 中国平安 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如果90天内患重大疾病,则不理赔,无息退还保费。 新华人寿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是一年,如果在一年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则赔付10%保额并无息退还保费。 太平洋保险 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180天,如果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不理赔,无息退还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修订稿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 话术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 Q1:我现在还很年轻,不需要保险,等以后再说吧? 答:当然我们都知道,如果买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是患病前180天(或者90天)买最合适,因为一过观察期就用上了,资金运用效率最高。 但最关键的一点,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得病?没有人能预测未来,所以越早买越合适。因为年轻时费率低,负担轻,压力小,越早规划越好!而且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吸烟、喝酒、压力、缺乏运动,都会造成我们身体机能下降。 另外,我们要考虑“为什么要买保险”。有风险才有保险,买不买保险,就是两个核心问题:一是风险是否存在,二是生命与金钱哪个更重要。 “风险是存在的”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否认!全国每年新发癌症312万,每天8550人,每分钟6人。每年因癌症死亡270万。过去30年间,我国癌症死亡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发病率中,肺癌增长486%,乳腺癌增长96%,上海的前列腺癌增长至倍! 但具体到个人,许多人都会有侥幸心理:不会是我!那要问问,应该是谁呢?既然风险存在达成共识,那就必须承认“不做风险管理,就做危机处理”的必然逻辑。而保险最准确的定义应该是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 Q2:保险听起来让人感觉不舒服,触眉头! 答:完全理解您,谁也不希望听到自己生病、受伤。但就像医院,就因为我们不喜欢去医院,医院就要全都关门了吗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不要把保险仅仅当成保险,因为保险本质上就是钱的一种存在状态,它和黄金、股票、房产一样,都是钱的一种存储,不过它的激活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以及理赔原则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以及理赔原则 最近几年来,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但不少消费者认为重疾险是“保死不保生”,理赔起来比较困难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专业提供在理赔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理赔原则“重疾险”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险该险种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险产品,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出险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确诊后尽快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好理赔时必须的各种材料同时,需要注意一点,重大疾病应由符合资质的医院来进行确诊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保证赔付工作更快完成 投保险种: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理赔类型:重大疾病 出险时间:2007年3月 被保险人姥姥:他就上那个灶台上去了,踩着个凳子他就上去了,一爬上去那边正热着粥呢,他一下没踩住,把那

粥整个沿着胸脯就倒下来了 旁白:三岁的被保险人亮亮,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可是人们常说聪明的孩子都是淘气的亮亮也不例外,生性好动的亮亮即使在大人的眼皮底下,也会常常突发奇想的搞出些小动作这既逗得大人开心,却也让人大伤脑筋今年年初的一天,正是因为亮亮的淘气,意外发生了 寿险代理人赵洁:2005年6月3号的时候,客户给孩子买的这个保险,当时是想作为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的一份礼物3月份的时候客户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她说被烫了我说是吗,我在哪儿呢?她说在儿童医院我说那我过去看看去吧他妈妈说不要了,说没事我以为是轻微的烫伤就没过去旁白:亮亮的妈妈轻描淡写提到的烫伤其实很严重,按照医生的诊断,亮亮全身有超过20%的部位达到的二到三度的烫伤等级当时的治疗费已经花掉了7、8万块钱而在几个月后小亮亮还要进行下一步的植皮手术,预计手术费用还会有四五万元的支出家里突然要拿出这么多钱,亮亮的妈妈东借西凑,也很难在一时间筹齐在最困难的时候,亮亮的妈妈甚至想到退掉保险,来凑齐这笔救命的钱 被保险人姥姥:说找保险公司,我说找保险公司,人家给你报医药费也就报百分之几十她说那报点咱们就少花点后来她就给赵洁打电话,说我们这孩子给烫了,看保险公司能给负担点不?要是不给报这保险我就退了

重大疾病类-保险理赔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19年月日时分至2019年月日时分 被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询问人: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询问人: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证人,你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你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据并协助,你有权拒绝回答与事故无关的问题。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你应当在确认无误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我们将予以保密。你如果提供虚假的证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以上内容你是否已经听清楚。 答:是的,我已经听清楚了。 问:现就有关保险理赔事宜向你提问,你愿意配合我们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均属实吗?答:好的,我如实回答你们的提问。 问:你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户籍登记记录?受益人情况? 答: 问:本次疾病的详细治疗经过? 答:

问:本次疾病就诊医院有哪些,详细列举时间及地点? 答: 问:被保险人既往身体健康状况?历史门诊记录?历史住院记录?家族遗传病史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本次及历史购买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情况?其他商业保险的参保情况或者社保、职工医保、农保、网络互助、众筹筹款等? 答: 问:被保险人的生活轨迹?社会关系?读书情况?就业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的职业?既往工作经历?工作内容?工作表现? 答: 问:被保险人的工作表现情况?单位有无体检记录?体检报告? 答: 问:被保险人及家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收入来源?收入水平?银行及民间借贷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及家人有无不良嗜好?详细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婚姻历史情况?感情情况?

重疾险理赔标准盘点

重疾险理赔标准盘点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比较大病险条款的过程中,如果说疾病种类的比较算作“看热闹”的话,比较各条款承保疾病的理赔标准,就完全属于“看门道”的内行所为了。因为理赔标准决定了被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当然,保险公司不会故意把不可能达到的理赔标准写进条款,但毕竟各公司条款当中理赔标准还是有差距的,这些差距就是行家们比较条款的杀手锏。 心梗×选×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对心梗的理赔标准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3选3,也就是对于心梗有三条理赔标准,必须完全符合才可以得到理赔;另一类是5选3,即对于心梗有五条理赔标准,其中只要有三条标准符合就可以得到理赔。特别提示:请选择更人性化更便于得到理赔的“5选3”条款进行投保。 脑中风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多数公司将脑中风(包括:脑出血脑栓塞和脑梗塞等三类)发生后的“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作为理赔标准,按照保险医学的常规,经过180天以上的时间进行治疗,仍不能恢复的神经功能障碍,就可以被称为“永久性”,所以大多数公司也把理赔的时间定为:“经过180天(或6个月)以上的治疗后”。当然,也有的公司将理赔的时间标准定在“6周以后”,这样,就把理赔期限大大缩短,让客户可以更早地得到理赔款。特别提示:包括脑中风瘫痪昏迷严重头部创伤等涉及“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的疾病,请选择理赔期限短的条款投保。 器官移植的种类:可保障的移植器官是包括心肝肾肺骨髓胰腺小肠,还是只有其中几项。这样实质性的保障项目,当然是越多越好。特别提示:请选择可移植器官种类多的条款投保。

瘫痪的种类:可保项目是包括偏瘫全瘫上肢瘫痪下肢瘫痪(截瘫)和四肢瘫痪,还是只保其中的一项或几项?特别提示:请选择可全面保障各种瘫痪的条款投保。 60岁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是保障到终身,还是只保障到60岁?60岁之后发病难道就不叫“老年痴呆症”了吗?特别提示:请选择可保障到终身的条款投保。 良性脑肿瘤开颅术:是否以开颅手术为必需的理赔条件。难道生了良性脑肿瘤之后,就一定要做开颅手术,如果用“伽玛刀”等射线治疗就不算良性脑肿瘤了?特别提示:请选择不以开颅手术为必需的理赔条件的条款投保。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人们生活规律不平衡,疾病也由之接踵而来。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在必要的时候,重大疾病保险以为人们提供保险金的方式解决了人们大病治疗后顾之忧,但仍然有些人不知重大疾病保险如何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流程 重大疾病保险一直是深受人们欢迎的人身险产品之一,那么,重疾保险怎么报呢?下面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1、需去医院确诊。 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医院确诊都会有确诊书,确诊书是衡量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根本。 2、及时报案。 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如若符合保单上的疾病范围,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3、备齐理赔资料。

大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 (2)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下面以一则案例来说明: 2005年3月,投保人黄女士为其本人投保了某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投保年龄34岁,并诚实坦然的告诉了保险公司自身健康状况,同意加费承保。 2007年初,被保险人无意发现右甲状腺结节,大小约15*12mm,当时未予重视,肿块无伴随症状。8月份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门诊查B超示右侧甲状腺低回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CT示右侧甲状腺冷结节。入院行甲状腺切除术,术后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淋巴转移。经委托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对于重疾保险出险后的报销,每个保险公司报销的比例和要求都不一样,消费者在购买时和出险时,都要详细咨询保险公司,妥善保管好单据,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社保报销之后,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报销事宜。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标准: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其肢体肌力为Ⅲ级,或小于Ⅲ级但尚未达到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在所有的保险产品中,重大疾病保险是最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险种,该险种的纠纷是比较难以认定和处理的,这也是消费者认为重疾险理赔难的原因所在。而造成重大疾病保险拒赔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是消费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下面小编就以案例来向大家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北京的胡女士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不幸得了白血病住院治疗,但保险公司却拒赔。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05年11月,胡女士与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对胡女士有无重大疾病进行了询问,胡女士表示没有之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在购买了保险近五年后,胡女士被确诊为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但是保险公司在2010年拒绝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表示,胡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办理重大疾病保险前就患有冠心病,属于故意隐瞒病史,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只同意退还部分保费。 而胡女士则认为得冠心病是几年前的事,而且在投保时就已经好了,所以觉得没必要说。即使自己未告知患有冠心

病,但自己现在得的是白血病,二者之间并不相干。于是,2010年12月,胡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对投保者的健康条件,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者说明和询问,投保者也必须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但保险公司的说明和询问义务应该先于投保者的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未询问下,投保者没有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对胡女士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但询问的内容并不详细,导致胡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更为关键的是,胡女士的冠心病与本次保险事故发生的疾病并无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胡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解除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 在此,小编也告诉大家,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行业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体现之一,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所了解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遗漏、错误或欺诈。如果投保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此,如果要想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在双方约定时越详细越好,最重要的是要实话实说。 相关推荐: 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考虑到重大疾病的高发率,现在很多人都未雨绸缪选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这样可以在患有重大疾病时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我国保险理赔难是一个普遍问题。而其中大部分原因是投保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理赔时保险公司拒绝给付赔偿金。下面小编就以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2011年1月,胡女士从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15年2月,胡女士因病就医,被确诊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之后胡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但经保险公司的核实,胡女士于2005年因冠心病在一家门诊进行治疗过,门诊诊断的冠心病与投保时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告知的疾病相吻合。保险公司认为胡女士故意隐瞒病情,根据保险法做出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偿、不退还保费的决定。 其实,在保险业这类保险合同纠纷较为普遍,但最终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会在争议中受到一定的损失。上述案例中,胡女士认为,投保单中有关疾病的勾选均为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所勾选,门诊病历中有关冠心病的诊断为“初步诊断”,而并非确诊内容。但保险公司则认为,病历明确记载了

诊断结果为“冠心病、胃炎”,并给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做平板运动”。因此,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走上了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庭外调解这一步。 调解员认为,保险公司在没有心电图记录、用药记录等,仅凭单一的门诊记录,证明原告投保前患病,证据力稍弱。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按照投保单上的内容逐一进行询问的可能性较小,且勾选项均为业务人员勾选,因此胡女士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可能性较低。而胡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清楚在合同上签名的法律后果,不能仅以签字时未仔细阅读为由,抗辩签字确认的内容,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与胡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明确表达理赔结果,不存在未做出理赔决定的情况。因此做出调解,保险公司退还部分保费,解除双方所签保险合同。 尽管这个理赔纠纷最终得以化解,但这一案例表明,投保人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患有疾病,即便业务人员没有咨询,也应主动告知,否则将会严重影响自身权益。 相关推荐: 社保不够用?一笔账算出重大疾病保险重要性 近期网络上热传一组“求老板给上重疾险”的漫画,年轻白领担心长时间加班导致健康出现问题,求老板给员工购买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后多久可以领到赔付金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后多久可以领到赔付金大家都知道,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花销十分高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元。好在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多为提前给付,即一旦被保者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根据约定给付赔偿金,以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是,即便如此重大疾病保险也是由给付期,至于多久,就跟随本文一起来了解吧。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后多久可以领到赔付金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给付期都有不同规定,因此小编将以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重疾险为例,来为大家讲述重大疾病保险给付期。 一般来说,要想及时获得理赔金,准备齐全的理赔资料是必须的。而根据安享康健重疾险保险条款可以知道,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领人需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所有证明和资料原件: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 受益人身份证明; 4. 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完整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 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 5.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我方要求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对于资料齐全、责任明确且无需调查核实的索赔,保险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核定。但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者的索赔资料不齐全,将会通知申请者尽快补齐。或者,如果申请者的索赔申请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保险公司将转告申请者,并在30个自然日内核定。倘若申请者的索赔申请经核定可以获得赔付,保险公司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把保险金汇入申请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因此,只要理赔资料齐全,且没有问题,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期通常不会超过10天。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随着社会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保险的看法也越来越开放了,都会纷纷购买适合的保险来保障自身的健康。现在,当人们遇到重大疾病后,死亡的概率是极高的,特别是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会让大家的健康得到保障。那么,大家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知识有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就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种类、生效时间、缴费方式三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一、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有哪些 根据我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一定要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已满18周岁的人士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一定要涵盖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疾病分别是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造成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的脑中风后遗症;须异体移植手术的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进行开胸手术的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实施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的终末期肾病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二、重大疾病保险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通常为了防止欺诈性的骗保行为,保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我国保险法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但是,像重大疾病保险这类健康险产品,会设置等待期,在观察内投保人或受益人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一般来说,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都能清楚知晓产品等待期的长短。所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生效时间是从等待期后开始的。 三、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通常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方式分为趸缴、年缴、月缴和限期年缴。其中,趸缴即一次性缴清所需全部保费。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费。月缴方式即每月缴费一次,有专家表示,趸缴省却了今后每年继续缴保费的麻烦,也避免了因没有续缴保费导致保单失效的风险。而年缴所缴保费金额是最少的,故便于客户做长期投资计划,每年只需将远远少于趸缴保费的一部分资金投到保险中,可得到同等保障。 相关推荐: 浅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三篇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三篇 篇一:XXXX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XXXX重大疾病保险”简称“XXXX重疾”。在本XX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XX股份有限公司,“本XX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XXXX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本XX险合同由XX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 的投保人与我们订立。 1.2 合同构成本XX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XX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 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 书面协议。 1.3 合同成立 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XX险合同成立。本XX险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4 投保年龄本XX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同主险合同。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本XX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年龄、保险期间、

金额交费方式及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XX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2.3 保险责任在本XX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XX险合同 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本XX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XX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XX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XX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XX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XX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

重大疾病相关案例(保险用)

某某保险公司内部案例教材分享 案例(一) ——辽宁省分公司唐欣姑父是单位里一名优秀干部,本可以得到很好的晋升,然而一场尿毒症却严重影响到工作和生活。 姑父家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小孩已经在读高中,然而姑父却患上了尿毒症,从此每周要靠透析来维持和支撑身体。每周要去医院做三次透析,每次都要三个多小时的时间,相信对于任何正常人来说都很痛苦,伴随着透析的还有每次500多元的费用,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今年5月份,医院通知他已经有匹配的肾元,可以马上手术。姑父这才住进了医院,换肾手术属于器官移植,前期费用要三十万元。此次手术很成功,虽说姑父家条件还可以,但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了,而后期的费用还有多少,我们可想而知。 总结: 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还可以做手术,换做是一个低收入家庭,这个手术能不能做?即使手术做了,后期费用能不能支持?就都是问号了。所以,有钱需要买保险,没钱更需要保障! 案例(二) ——天津省分公司吴梦怡天津分公司多元的一名电销专员,一个88年出生的女孩子,父母今年都56岁了,其父在之前的六年中经历了三次心脏支架手术,家里因此卖掉了120平方的房子,换成60平方的小房子了。 今年四月份其父再次入院,本以为还是要做支架手术,情况很糟糕,这次要做心脏搭桥手术,一定要到胸科医院去做。但由于床位很紧张,病情又很急,因此其母每层楼、每个病房,一个床一个床的询问,找到了一个最近出院的床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其父住了进去。搭桥手术很复杂,病人也很痛苦,要在腿在切血管接到心脏,同时还要敲折两根肋骨……患者经历了痛苦的治疗过程,而家人承受的是漫长的焦急与担心!整个治疗过程花费了12万,这个数字掏空了这个普通家庭所有的积蓄!正因如此,她们全家决定不聘请7200/月的护工而全部由她和她的母亲承担下来! 对于患者最痛苦的是术后的恢复过程!长达两个月卧床不能动加上伤口的疼痛,让病人感到很烦燥!每天24小时精心地照料,就在全家人期待家中支柱能早一天康复的同时,不幸再次发生——TSR的母亲由于操劳过度加之过大的精神压力,患上了重症美尼尔氏综合症!这让这个家庭无形中是雪上加霜!母亲则由老姨送到医院治疗,而她本人照料她卧床的父亲,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位伙伴不得已辞去了工作。 因病致穷!—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加上后期康复费用,对于普通家庭来讲一般都无法承担! 发生重疾,倒下绝不是一个人!——如果有钱,病人可能得到最好的治疗以及后期的护理,如果有钱,可以不连累家人失去工作、过度操劳! 社会现状——独生子女一代负担十分承重,未来4+2+1的家庭模式对于80后一代将是无法避免的悲剧! 总结: 病来如山倒,到下的往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家人。保险不是给一个人的,是给一家人的,家庭每个成员都一样重要,每人都需要一份足额的保障! 案例(三) ——重庆省分公司刘惠萍 我这有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我的一位同事,他和很多客户一样上有老下有小,从事着一份很普通的工作,他是一名保险代理人,因为他勤奋,人缘很好,业绩很优秀,获得了我司很多奖项。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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