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形成性考核册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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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请用A4纸按照顺序打印后用笔作答,并左侧装订)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1

说明:

本课程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30%,包括4次作业、1次实践活动、学习过程评价(如参加教学点辅导、网上教学活动等)。实践活动作为第四次作业,建议在第九周开始设计实施。

第1-3章(建议在第5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健康教育

2、健康促进

3、健康传播

4、人际传播

5、促进健康行为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健康促进的核心策略为()

A、环境保护

B、社会动员

C、健康教育

D、疾病控制

E、学校卫生

2、在现代社会中,影响人类健康的最重要的因素是()。

A、生物学因素

B、卫生服务因素

C、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

D、环境因素

E、社会经济因素

3、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属于健康教育干预策略中的()。

A、社会策略

B、环境策略

C、信息传播

D、技能发展

E、组织方法

4、关于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促进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A、健康促进是健康教育不可缺少的核心要素

B、健康教育对健康促进起着维护和推动作用

C、健康教育包括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内容

D、健康教育是健康促进的深化与发展

E、健康促进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

5、从健康传播效果的层次看,以下表述属于健康信念认同的是()。

A、能指出酗酒对健康的危害

B、经常参加步行、游泳、打太极拳、大秧歌舞等健身活动

C、反对家人或他人在自己身边吸烟

D、相信低钠盐有利于健康

E、不能经常吃新鲜蔬菜水果

6、从提高健康传播效果的对策看,以下表述属于传播者方面的是()。

A、在农村利用有线广播传播健康知识

B、根据目标人群的健康需求,确定宣传内容

C、请群众信赖的医学专家讲课

D、采用漫画、图片的形式

E、利用卫生节日,配合政府行为进行相应内容的宣传活动

7、在传播中,干扰指的是()。

A、受传者接受信息后的心理行为反应

B、传播过程中对信息减弱或加强的因素

C、在传播过程中能决定信息取舍的人

D、在传播过程中传播双方的相互依存关系

E、在传播过程中双方缺乏对信息共同理解

8、传播材料预实验的次数取决于()。

A、传播材料的形式

B、使用传播材料的场所

C、传播材料的使用对象

D、制作传播材料的经费数量

E、初稿的质量和前一次预实验中发现问题的大小与多少

9、人们患了某种疾病后,由于怕花费太多时间和钱而不去就诊,在健康信念模式中应该解释为()。

A、对疾病易感性的认知

B、对疾病危险性的认知

C、对采纳健康行为益处的认知

D、对采纳健康行为障碍的认知

E、自我效能

10、人察觉到自己患有某种疾病时去医院看病属于()。

A、预警行为

B、求医行为

C、遵医行为

D、病人角色行为

E、保健行为

三、简答题:

(每题10分,共60分)

1、简述健康促进的五大领域。

2、健康促进的基本策略。

3、简述“五因素传播模式”的内容。

4、简述影响将健康传播效果的因素。

5、简述“知、信、行模式”及其基本思想。

6、运用健康信念模式分析母乳喂养时“自我效能”的作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2

第4-5章(建议在第9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计划设计

2、强化因素

3、促成因素

4、形成评价

5、不设计对照组的前后测试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社会学诊断的核心内同是()。

A、社会经济

B、社会文化

C、生态环境

D、人群生活质量

E、卫生服务状况

2、流行病学诊断的主要内容是()。

A、描述人群的生活质量

B、确定影响健康的因素

C、描述人群的健康状况

D、确定健康教育资源

E、分析健康相关行为的重要性与可变性

3、在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时使计划留有余地,以便在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体现了制定计划的()。

A、整体性原则

B、前瞻性原则

C、参与性原则

D、从实际出发原则

E、弹性原则

4、根据PRECEDE模式,健康教育诊断首要步骤应为()。

A、社会诊断

B、流行病诊断

C、行为环境诊断

D、教育与组织诊断

E、管理与政策诊断

5、进行组织内分析,了解组织的实践经验、应变能力和资源属于下列哪部诊断的范畴?

A、社会诊断

B、流行病学诊断

C、行为环境诊断

D、教育与组织诊断

E、管理与政策诊断

6、在“使项目地区80%的孕妇相信住院分娩有利于母子平安”这一健康教育具体目标的表述中,缺少了5W中的()。

A、目标人群是谁(Who)

B、在多大范围内实现这种变化(Where)

C、实现什么变化(What)

D、在多长时间内实现这种变化(When)

E、变化程度是多大(How much)

7、一级目标人群指的是()。

A、对项目有决策权的人群

B、希望实施所建议的健康行为的人群

C、对建议行为采纳者有重要影响的人群

D、对计划成功与否有直接影响的人群

E、参与项目的实施者

8、“到某年,使某县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5%”属于健康教育计划目标中的()。

A、总目标

B、具体目标

C、教育目标

D、行为目标

E、健康目标

9、高血压病患者遵从医嘱服药的强化因素是()。

A、患者知晓服药能有效控制血压

B、患者能方便地就医、取药

C、患者感到按医嘱服药后血压得到了有效控制

D、患者经济条件足以支付较高的医药费

E、患者认识到改善健康状况的重要性

10、健康教育计划实施额质量控制内容中不包括()。

A、对活动内容的监测

B、对设备维护情况的监测

C、对工作进程的监测

D、对人群知信行及有关危险因素的监测

E、对活动经费的监测

11、进行评价的前提是()。

A、比较

B、确定价值标准

C、测量

D、设计评价方案

E、设计实施方案

12、在项目周期短,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的评价设计方案是:

()。

A、不设计对照组的前后测试

B、简单时间系列设计

C、非等同比较组设计

D、复合时间系列设计

E、以上都不是

13、关于评价哪一种说法正确:

()

A、评价应该在计划设计阶段进行

B、评价在计划实施结束后才进行

C、评价只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进行

D、评价贯穿于计划始终

E、以上都正确

14、一项针对肥胖的健康教育干预实验中,对观察对象在干预前后体育锻炼时间和强度变化的评估是:

()。

A、形成评价

B、过程评价

C、效应评价

D、结局评价

E、总结评价

15、健康状况指标,如发病率、死亡率等是何种评价类型的指标()。

A、形成评价

B、过程评价

C、效应评价

D、结局评价

E、总结评价

16、过程评价主要用于评估()。

A、人群生活质量

B、人群健康状况

C、行为与环境

D、行为的影响因素

E、计划活动数量及质量

17、对干预组和非随机对照组进行干预前后比较,是健康教育效果定量评价方法中的()。

A、简单时间序列

B、符合时间序列

C、单组前后比较研究

D、实验研究

E、非等同比较组设计

18、在形成评价中不常用的研究方法为()。

A、观察

B、深入访谈

C、小组讨论

D、文献回顾

E、问卷调查

19、“干预活动暴露率”属于哪类评价指标()。

A、形成评价

B、过程评价

C、效应评价

D、结局评价

E、总结评价

20、结局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A、影响健康的内因的变化情况

B、目标人群对健康教育活动的接受程度

C、人群行为、生活方式的变化情况

D、人群健康状况乃至生活质量的变化情况

E、政策与环境的变化情况

三、简答题

1、简述健康教育干预策略的内涵、并说明其在社区高血压防治健康促进项目中的运用。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具体目标的含义、应回答的问题及三个类型。

3、试比较不设对照组的自身前后测试和非等同比较组设计方案的优缺点。

4、影响评价结果的因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3

第6-7章(建议在第12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自我导向学习法

2、健康管理

3、医院健康教育(广义、狭义)

4、患者教育程序

5、社区卫生服务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健康教育KAP问卷质量的高低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适用性等有决定作用,反应问卷质量的指标是:

()。

A、长度

B、效度

C、特异度

D、灵敏度

E、量度

2、以下哪种管理方式不属于健康管理策略()。

A、生活方式管理

B、需求管理

C、社区管理论

D、疾病管理

E、医院管理

3、下列哪种抽样方法不是随机抽样?()。

A、单纯随机抽样

B、方便抽样

C、系统抽样

D、分层抽样

E、以上都不是

4、下列不属于门诊教育的形式是()。

A、随诊教育

C、专题讲座

D、随访教育

E、候诊教育

5、在患者健康教育中,不属于人际传播范畴的是()。

A、患者交流

B、观看录像

C、举办讲座

D、医生指导

E、护理人员讲解

6、在医院健康教育中,健康教育处方最主要用于()。

A、候诊教育

B、随诊教育

D、病房教育

E、随访教育

7、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病人进行的健康教育称为()。

A、随诊教育

B、门诊教育

C、随访教育

D、候诊教育

8、体现“医院健康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治疗手段的是()。

A、从单纯的生理服务转向生理、心理、社会的全面服务

B、可以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C、可以提高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感和依从性

D、可以改善患者行为,实现非药物治疗

E、可以使医患双方配合,缩短病程,加速病房周转

9、在病房教育中,与病人共同拟定行为目标的应该是()。

A、护理员

B、护士

C、医生

D、护理师

E、护士长

10、医院健康促进较医院健康教育更注重的方面是()。

A、患者的行为

B、医院员工的健康教育技能

C、家属的行为

D、环境支持

E、社区人群的行为

11、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发动群众参与,属于健康教育干预策略中的(。)A、社会策略

B、环境策略

C、信息传播

D、技能发展

E、组织方法

12、社区卫生服务是()。

A、病人为中心,家庭为导向

B、老年人为中心,社区为导向

C、人的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

D、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导向

E、老年人中心,需求为导向

13、关于专题小组讨论的优点,不正确的是()。

A、可以获得群体对某事物的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看法

B、与结构式问卷调查相比,可以较好地了解到调查对象的态度和对事物的看法

C、与个别访谈比,专题小组讨论省时间、省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丰富的信息

D、特别适合于敏感问题的研究

E、可以用于探索群体的态度

14、关于信度和效度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信度高,效度就高

B、效度高,信度就高

C、信度不高,效度也不高

D、信度高,效度不一定高

E、效度不高,信度可能高,也可能不高

15、关于问卷分类的描述,错误的是:

()。

A、问卷可分为结构问卷和非结构问卷两类

B、非结构问卷只列出问题的内容和提问的方向

C、结构问卷多用于测试或进行深入访谈

D、结构问卷优点之一是答案标准化

E、健康教育KAP问卷多被编制为结构问卷的形式

三、简答题:

(每题10分,共50分)

1、自我导向学习法的优势和特点。

2、专题小组讨论的优点和局限性。

3医院健康促进包含的内容。

4、列出护理人员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防护措施。

5、患者教育程序与护理程序的关系。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4

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建议第9周开始设计并实施,在第13周之前完成)提示:

根据前面所学的知道是,做一次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护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的学生可以根据

各自岗位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目标人群,通过访谈或调研,发现目标人群的健康问题,并为其制定健康教育的计划(或干预方案)。

基本要求:

一、确定目标人群(1个或多个)

二、拟定访谈提纲或调研提纲

三、通过访谈或调研,找出健康问题、与健康问题相关的行为与环境问题

四、为其拟定一份健康教育计划或干预方案

五、简谈你对这次活动的感受

六、写明参与者姓名

(特别说明:

独立或以小组完成,小组最多不超过5热门。活动完成后没人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包括上述六部分内容,其中“你对这次活动的感受”要求独立完成,雷同者均视为零分。以小组形式开展活动的要求写明小组成员,超过5人的相同报告均视为零分。报告可另附纸。)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业5

第8-10章(建议在第16周之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工作场所健康促进

2、社区健康促进

3、学校健康促进

4、体重指数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属于学校健康促进一级目标人群的是()。

A、学校领导

B、学生

C、教职员工

D、学生家长

E、社区领导

2、下列哪一条属于“学校健康政策”()。

A、请家长或学校所在社区的组织团体,参与学校的健康计划

B、改造学校的体育卫生设施

C、制定进行健康筛查的规定与时间表

D、监测学生生长发育,并培训师生预防疾病的技能

E、安排健康教学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健康服务活动

3、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融洽师生关系,属于学校健康社会环境的()。

A、事物环境

B、人际环境

C、社区环境

D、物质环境

E、教育环境

4、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融洽师生关系,属于学校健康社会环境的()。

A、教育环境

B、事物环境

C、社区环境

D、人际环境

E、物质环境

5、在农村社区的“该谁改厕,控制肠道传染病”项目中,当人群已经对项目意义有了一定

了解时,健康教育活动应主要侧重于()。

A、广泛宣传,引发人们对改水改厕的重视

B、提供具体知识和技能,为社区居民行为改善奠定基础

C、结合居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服教育

D、提供具体方法,鼓励人们尝试新事物

E、对率先改水改厕的居民进行鼓励和肯定

6、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发动群众参与,属于健康教育干预策略中的()。

A、社会策略

B、环境策略

C、信息传播

D、技能发展

E、组织方法

7、不属于职业人群一般健康教育内容的是()。

A、营养教育

B、饮食卫生

C、戒烟限酒

D、起居卫生

E、心理教育

8、属于农村群体卫生行为的是()。

A、勤剪指甲

B、不喝生水

C、不吸烟;不酗酒

D、居室整洁通风

E、饭前便后洗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思修法律制度及案例分析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 用原则。 民事主体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 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 民事行为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由于民事主体不可能亲自进行所有的民事行为,而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委托他 人代理,因此也就产生了代理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土地使用权是不完全的物权。 ●债权是指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 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 利。 ●人格权是指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婚姻自主权等具体权利。 ●身份权是指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所有权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债权 1、合同之债 2、侵权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2020年地理作业批改记录范文

地理作业批改记录范文 【青年学人】是由芥末堆全新推出的轻学术原创专栏,该专栏定位是比纯学术论文通俗好读、却不失前沿的观点和学理性分析。【青年学人】旨在汇集国内外80、90后教育学硕士、博士、青年研究员,通过个性鲜明的轻学术文章,向整个行业传递他们在各自细分研究领域的思考和沉淀。 导读: 近期,Facebook隐私泄露事件以及互联网某巨头关于“国内用户愿用隐私换便利”的言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招来部分网民、专家学者的口诛笔伐,网络隐私保护随着舆情发酵再次映入公众视野。有关网络隐私保护的关注点主要聚焦在电商、新闻、娱乐、社交等领域,本应成为重点保护对象的学生网络隐私却未引起足够重视。 随着教育需求的不断升级、信息技术的强力驱动和资本的持续注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融合变革作用日趋显著。我国教育信息化正在从“教育+互联网”向“互联网+教育”迈进。“互联网+教育”时代,信息技术不再作为教学工具孤立使用,而是越来越多地和教学、学习、评价、管理结合,作为管理服务对象和学习主体的学生,学习行为也逐渐由线下向线上迁移。学生在线学习时间越来越

长,直接或间接投射在线上的行为也越来越丰富。随之而来的是线上学生存留信息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大,学生隐私被泄露或不当利用的风险在日益增加。 1.当前国内学生隐私泄露案例概述 国内具有标志性的学生网络隐私泄露案例可追溯到xx年9月,天津某中学高三女生,在其周围同学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同班同学课堂学习、课间休息、室外活动等开学第一天场景,并通过某平台全网直播。此次直播过程同时在线观看人数一度达到数百人,观看着多以二十至三十岁男性为主,直播过程的互动留言有潜在的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已经涉及到他人的名誉及隐私权。事情经媒体曝光后,学校第一时间约谈劝导该女生停止直播行为。 除了个人及互联网平台泄露学生隐私信息外,还有案例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和企业合作。这一类对学生隐私的泄露,通常是由某企业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向校内学生推广使用学籍管理、健康管理APP 等方式。其中,学籍管理APP要求家长提交学生的全国学籍号、就读学校班级、 ___号、户口所在地、家长住址、 ___等40余项学生本人详细信息。健康管理APP则以向家长提供家校互动、签到请假、营养测评、每日锻炼等营养健康方面功能获取学生个人信息。这两类APP由于家长普遍担心孩子及家庭隐私泄露,对个人数据是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继承法思修资料

一、概述 《继承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4月I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8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继承法》的核心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法》共五章37条 总则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产的处理 附则 继承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护全民的财产继承权,维护家庭成员的经济利益,发扬家庭成员间养老育幼相互扶助的好传统有重要的意义。 (一)、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继承{就是公民死亡后,依法将其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 律制度}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受遗赠人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2.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 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因履行义务而享有继承权(如丧偶的儿媳、女婿),并因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丧失继承权(如虐待、遗弃被继承人); 各继承人中根据尽义务情况不均等地分配遗产。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还体现在遗赠扶养协议之中,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协议约定,扶养人自愿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接受被扶养人遗赠财产的权利。 设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有利于保证孤寡老人安度晚年。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只有履行了约定的义务,才有权接受遗赠; 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一般只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除非遗赠人在遗赠中附加义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初中地理教学工作总结(精选3篇)

初中地理教学工作总结(精选3篇) 【第1篇】初中地理教学工作总结 时间匆匆而过,回顾20xx-20xx学年的地理教学工作,本人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使自己在教学中得到很大的收益。现将一年来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教学质量,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2、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4、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了以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地理的兴

趣,课堂上讲练结合。 二、提高学生素质,力抓课后辅导工作。 现在的中学生还是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学生抄袭作业,针对这种问题,我在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上狠下功夫,并使这一工作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首先是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从赞美着手,激发学生对中国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等认识、理解。故此,还进一步抓住学生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学,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及学习兴趣。 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基础,引导学生思考课文中提出的问题和现象,并自行设计或补充一些学生较熟悉和感兴趣的地理问题和事象,以展示地理课内容的丰富多彩和智力价值,增强学生的求知欲。 三、提高工作效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出成绩。 在自己总结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首先,在我带的地理课上,将“人地关系”作为学习地理知识的主要线索,注重列举的问题和地理事物,尽可能启发学生运用身边的“人地关系”材料,使学生实实在在认识掌握地理知识的重要性。另外,还从地理学科中与其它学科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角度举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掌握地理基础知识与学好其它学科的关系,从而改进了教学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第1套 1、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就要: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新的(),培养优良学风。 a、学习理念 b、学习方法 c、学习目标 d、学习习惯 参考答案:A 2.当代大学生个人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及其内涵为:(),智就是人才素质基础,体就是人才素质的条件,美就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a、德就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b、德就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c、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d、又红又专博学多才 参考答案:B 3.在一定意义上讲,理想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与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就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 a、出现 b、实现 c、体现 d、再现 参考答案:C 4.之所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的又就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以()。 a、共产主义为目标 b、人的解放为目标 c、推翻资本主义为目的 d、改造世界为己任 参考答案:D 5.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就是: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维护(),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a、与平 b、团结 c、统一 d、发展 参考答案:C

6.爱国主义不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就是大国()。要正确处理热爱祖国与关爱世界、为祖国服务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与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a、帝国主义 b、霸权主义 c、殖民主义 d、沙文主义 参考答案:D 7.人生观主要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a、人为什么活着 b、人就是什么 c、人的本质 d、人生信仰 参考答案:A 8.每个人在人生实践中,都会遇到义利、荣辱、善恶、苦乐、得失、成败、祸福、生死等()。 a、人生困惑 b、人生课题 c、人生矛盾 d、人生问题 参考答案:C 9.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与方法就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a、健康观念 b、生活目标 c、人生观 d、道德观 参考答案:C 10.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就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主要的功能就是认识功能与调节功能。 a、个人与她人 b、个人与集体 c、个人与国家 d、个人与个人 参考答案:A 1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a、诚恳 b、诚信 c、诚挚 d、诚实 参考答案:B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思修课后习题答案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1)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答:: (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案例分析: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五、论述:我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管子评传》(1909)写道:“法治者。治之极轨也。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之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认为法治思想的起源在中国的法家。 对此,你是否赞同?并说明理由。 你分两点写:首先写法家的“法治”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然后写其“法治”思想的不足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论述: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2、自愿原则

各学科批改作业标准

洛阳市第十二中学初中年级部 各学科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一、语文学科 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和教学的要求,对语文有关作业格式的规范、布置与批改作业规范提出如下建议: 1、作业本格式规范 (1)封面要写清班级、姓名、作业类型; (2)除作文簿,作业簿左边要留出各1厘米左右的空隙; (3)书写在语文作业中尤为重要,建议用钢笔或水笔(颜色是黑色的),字体应用楷书或行楷,字体大小约占格子的80%,书写格式规范,标点正确。 (4)作业时,每大题之间要空出一行。 (5)作业设计要美观合理。一般生字一行写四个,一般每个生字写两遍,两遍之间空一行;解释一行写一个,一般每个解释写一遍,每个解释之间空一行;问答题一行一个,写好题目,再回答,每问题之间空一行。 2、写作格式规范 (1)常规作文与考试作文的规范 ①格式规范。第一张的第一页写目录。第二张开始作文,标题应写在首行正中,如有副题,写在正题的下一行正中,前面应加破折号;段落规范;标点规范。②书写及卷面规范。作文的书写特别重要,字迹工整清楚,卷面整洁。 (2)校报投稿作文的规范 投稿作文一般采用word格式打印文稿,A4纸型,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其格式一般分为标题、署名(洛阳市第12中学初X(X)班姓名)、正文、指导老师点评等几个内容;校报刊物上的作文需要电子稿,格式与投稿作文几个内容相似,后面附上评语(一般50—100字)并写明指导老师。 3.布置与批改作业规范要求 (1)根据教学需要设计多种形式的课内外作业。作业量适度,难易适中。除书面作业外,还应加强朗读、背诵、口语交际等口头作业。起始年级必须重视书写基本功训练。 (2)作业设计要有明确的目的,内容紧扣教材的重点、难点,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应有不同层次的作业要求。 (3)学生作业做到格式正确,卷面整洁,书写规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4)及时批阅作业,有批阅日期,有订正要求和复批。作业批改之后还要认真讲评。 (5)加强写作训练,坚持每周一次小作文,每两周一次大作文,提倡写随笔。(6)作文批阅可采用精批、略批、面批和教师指导下学生自批互批相结合的方法。精批要有眉批或总批,力戒泛泛而谈。 作业批改标准 1、批改使用等第制,分A、B、C、D,每次批改要标明日期;有评语,批语书写要准确规范。 2、批改符号: √:解答题目全对,划在题尾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日,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3分)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及课后题答案_全啊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题汇总 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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