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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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进货、品控与废弃物处置)

一、进货品控

1.进货检查和检验:购进农药时,应将产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如有质量疑问,可进一步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进货台账,并与时录入追溯系统。

2.质量管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无(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3.过期与破损农药处理: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应与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对未能与时处理的农药,应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

二、农药废弃物处理

1.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他用,不得随意丢放,要妥善处理。

2.农药废弃物要分类放置,详细登记来源,定期汇总,与时录入追溯系统,并送交当地相关部门集中处理。

3.不能马上处理的废弃物,应与时收集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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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存放)

1.农药的仓储与经营存放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并分类配置明示标牌;限制用农药必须单独标明存放。

2.农药不得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3.农药仓储场所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储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放的农药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或过期的农药与时上报处理。

5.仓储场所应配备适宜的通风、防盗、防火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6.农药入库、出库应做好来源与去向台账,并与时录入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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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安全)

1.农药经营实行分区存放、分类标明,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2.经营、仓储场所防止儿童进入,农药应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3.经常检查经营场所与库房的电源、通风、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堆放的农药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经常检查农药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导致错发,发现破损与时清理并调换,过期农药、破损农药与农药包装废弃物要与时处理。

5.农药销售过程中涉与称量、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和健康检查。

6.进入农药仓储场所,要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存放农药的场所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饮水、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成后与时用清水清洗。

7.搬运、堆放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轻拿轻放,严禁倒置,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被农药污染,应与时清洗。

8.发现农药中毒事故的要与时离场就医,重大事故要与时上报农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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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导)

一、销售服务指导

1.按农药使用说明向购买者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科学使用、注意事项与废弃物回收指导。

2.农药复配使用时,必须注意复配禁忌。

3.不得误导购买者超范围、超剂量供药。

4.做好农药销售台账,并与时录入追溯系统。

二、安全使用指导

1.配药时要戴胶皮手套,用量需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注意配兑顺序,严禁用手拌药。

2.喷药前应仔细检查药械开关、接头、喷头以与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时发生堵塞应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3.施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工作后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与时换洗。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

4.用药结束后,与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妥善集中回收处理。

5.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与时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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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一、火险处置

1.发现农药火险隐患的,应与时报告相关责任人排除隐患。

2.发生火险的,应立即报告相关责任人进行防火处置。

3.发生较大或难以处置的火险,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4.发生火险情况时,应立即疏散周围人员,移除易燃物。

二、农药中毒处置

1.农药沾染皮肤的,应脱去被农药污染的衣服,用清水与肥皂(不要用热水)充分洗涤被污染的部位。

2.眼睛被溅入药液或撒进药粉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一般要冲洗15分钟以上。

3.吸入农药身体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安全场所,脱去被农药污染的衣物等,解开上衣钮扣和松开腰带,使呼吸畅通。用干净水漱口和肥皂水洗手洗脸。

4.吞服农药引起中毒者,一般应立即催吐或洗胃,并送医院实施救治。

5.如中毒者呼吸停止,应与时进行人工呼吸,直到中毒者能自主呼吸为止。对农药熏蒸剂中毒者只能给氧,禁止人工呼吸。

三、农药引起的农作物生产事故处置

因使用农药不当引起农作物生产事故的,应与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必要时申请事故原因鉴定,一般事故适用调解处理,重大事故或调解不成的事故,应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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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承诺)

1.遵守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讲道德、守信用,公平竞争,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不从非法渠道购进农药,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农药。

4.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供药,悉心向购买者进行技术指导,对不合格、过期或影响安全使用等问题农药与时追回。

5.建立进、销、存台帐和追溯系统,保存进货发票,向销售者提供销售凭证,确保进、销、存可追溯。

6.因质量或指导不当,给生产者造成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赔偿。

7.如有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投诉举报电话:051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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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人员)

一、本企业(门市)主要(含分支)机构、部门

1.本企业(门市)经营地址:

2.本企业(门市)网址:

3.仓储地址:

4.分支机构地址:

二、本企业(门市)主要岗位人员、资质与职责

三、服务联系

本企业(门市)服务联系:

四、服务投诉

对农药经营以与安全使用需要投诉的,请拨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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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

1.培训目的:提升农药经营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经营意识,使农药经营人员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知识,指导使用者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熟练操作追溯设备、防火设施,应急处置常识等。

2.培训对象:从事农药经营的负责人、采购人员、保管人员、销售人员、技术指导人员。

3.培训方式:①经营者自行组织的内部人员学习培训;②经营者自主参加的学术培训;③农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与业务技术培训。

4.培训内容:有关农药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农药科学使用和安全使用知识、农药经营管理技术等。

5.培训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培训,实行全员培训,达到培训学时与培训考核要求,保管好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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