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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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司考】北京上律指南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指南针简介: 北京上律指南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为广大考生及学员提供高品质的教学与服务。指南针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武汉设立了直属分校,另外,在西安、济南、南昌、长沙等多个区域核心城市设立直营分支机构,并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拥有超过50家的加盟分支机构和100家以上包括检察院、法院系统和高校在内的合作单位。 指南针LOGO:意义为:LOGO中心的“S”即surely。汉语意思是:一定,肯定,当然。给客户以希望、安全感;logo整体形象像一个玫瑰花的瓣形,其实是更像两只手承托起“上律指南针”这项事业,意为“法律至上、规则至上”。 指南针教学特色: 指南针2002年成立了指南针教学法课题组,创立、完善了DPSD教学法,TLCT独家辅导法。DPSD教学法即问题发现数据化(data)、诊断教学个性化(personization)、复杂问题简单化(simplization)、操作程序傻瓜化(dummies)。TLCT独家辅导法:“T”是TEST,测试针对性,“L”是LISTEN,听课高效性,“C”是COACH,辅导专业性,“T”是TRACK,追踪及时性。 指南针司考备考节奏:指南针制定出自在的复习节奏”天龙八部“。一、感悟司考。二、年前学好三大法。三、年后学好诉讼法。四、全面梳理“十四科”。五、转司考“三件套(理论、法条和真题)”。六、驾驭“冲刺和模拟”。七、集中突破记忆。八、心理调节轻松考。 指南针图书: 国家司法考试攻略:刑法攻略、民法攻略、行政法攻略、刑事诉讼法攻略、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攻略、商法·经济法攻略、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攻略、理论法攻略。 历年真题分类解析:出版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分类解析按年版和分科版 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各学科法律法规汇编加中华司考第一思维导图 冲刺系列:《卷一突破120分》、《卷二突破120分》、《卷三突破120分》、《卷四突破120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冲刺必备AB卷》、《终极押题报告》 指南针司考BOX:上律指南针教育集团旗下“指南针”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出品“司考BOX”,包括指南针真题解析、攻略课、法规课各阶段司法考试培训课程的高清流畅课件以及配套精品图书和相关内部资料,图书包括《法律法规汇编》(指南针法条)、《历年真题分类解析》、八个部门法《攻略》等。其中图书及课程的作者及师资包括:柏浪涛、张翔、杜洪波、杨帆、吴鹏、卢少锋、韩心怡、邓金华等。指南针聘请命题关联人做司考BOX师资,课程齐全,课时超长。 指南针师资介绍: 杜洪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指南针独家名师。独创“法理三言”解题法,直击考题“一分钟及格法”。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革新及评价 (2020年4月6日) 一、合同通则 (一)内在体系的悄然变化 1. 返本:契约自由 合同法:契约自由+鼓励交易:以往强调鼓励交易→返本:契约自由 例证: (1)民法总则133条,民事法律行为取消合法性内涵,凸显意思表示。(民法通则54条)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无之间)→可撤销法律行为(全有全无)(限制了法院变更合同的权力)(吸收了民通解释73条规定) (3)情势变更:再协商义务(民总533条) 问题:协商义务是法定义务吗?真正义务V.不真正义务? 2开新:升华契约正义 (1)格式条款

(2)新制度:强制要约(494条) 问题:人权保障义务(eg.电信、电)、私人主体的普遍服务义务?混淆公法和私法差异(国有企业也是私主体) (二)债总规则的实质回填 重要特色:中国民法典无债编。 1.传统民法典:财产法基础:物权-债权二元结构 2.中国民法典的债法 (1)形式:合同编+侵权编 (2)实质:债总=合同编规则+合同编规则的准用+准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无+专属合同编的内容+侵权编***法律准用(468条) *例证: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1.多数人之债(规定在合同履行)

(1)可分之债(517)新规定:未规定标的不可分之债。 (2)连带之债(518、519) *问题: 1.法定追偿权(追多少?)+法定代位权(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2.协同债权(共同债权)/债务eg.甲100万遗产债权,ABCD债务人(3)连带债务中具有涉他效力的事项

*问题:遗漏了时效规定→连带债权债务类似于公司法决议的规定 2.真正利益的第三人合同(522)V.(合同法64) *第三人取得权利的模式:(1)直接取得,(2)同意,(3)未拒绝 问题:不想约定第三人,能否再约定其他人;第三人是出生小儿(三)合同成立的多元渠道 1.合同的成立方式:增加“其他方式”(471条)v.合同法13、25、32条

司法考试复习顺序

司法考试复习顺序 复习总体的指导思想是:先打基础,然后主攻5大法,照顾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点,在此基础上力求全面复习!对这个原则我解释如下: 第一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5月1日(第一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选用的参考书是:2009年司法考试指导用书(三卷本),(很多人总是问我需要买09年的三大本吗?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新的三大本明年5月份才出来,一个零基础的人等到那个时候已经很晚了) 此阶段复习流程:法理学(1个月时间)——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经法——三国法——宪法、法制史。为什么这么安排呢? 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通过法理学你对法的很多本质性的问题会有一个深入理解,对于分科的学习都很有帮助。 复习思路: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即先从刑法、民法这些熟悉的实体法着手,可以培养自己对法的兴趣,如果直接先学习行政法,三国法,那么其中的难点问题、枯燥的问题足以让你丧失对法律的兴趣。 第二阶段:2010年5月2日——2010年7月1日(第二轮复习)在这一阶段是复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

(1)看书:以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反复的看! (2)做题:如果不习惯在网上学习的就做“白皮书”。 (3)听课:5月中旬到7月初,可以跟着法律教育网的系统强化班的课件,通过老师讲课,帮助你深入理解各个知识点! 注意:在这阶段你一定要开始看商经法和三国法了,不能因为知识点杂乱就迟迟不着手复习! 第三阶段:2010年7月2日——2010年8月10日(第三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 (1)看书:依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不要变),要适当侧重看重点法条! (2)做题:历年真题(此时采用一套一套的历年真题,不要用分知识点的那种,每天训练一卷,定时训练,争取在8月10日前把历年真题训练完,并且每天要将训练的题目认真分析一遍!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每一道题目的考点) (3)听课:可以跟着听法律教育网法条班的课件 第四阶段:2010年8月11日——2010年9月1日(第四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分知识点归纳总结),此阶段要相当重视总结归纳。 (1)看书:依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要有计划的重复前段时间的知识点,不断重复看过的重难点,每天花费一点时间翻翻前段时间的复习内容,温故而知新!) (2)做题:这个时候使用历年真题的分科目的版本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不一致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民法总论 复习题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2、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3、 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 4、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A、人身权 B、知识产权 C、所有权 D、债权 5、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再代理 D、法定代理 6、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 A、一群羊 B、一栋房子 C、一套音响组合 D、一辆汽车 7、下列行为可适用代理的是()。 A、某歌星的演出 B、某画家允诺为某学校作画一幅 C、办理结婚登记 D、办理房产登记 8、诉讼时效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C、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9、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10、黄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写回忆录。他要求单位派他原来的秘书帮他整理材料。黄某和他秘书间的关系是() A、指定代理 B、无法律意义的代办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 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 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 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 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思维导图的运用心得体会

[思维导图的运用心得体会]在您所教学科中,思维导图可以用在哪些地方? 但是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惑: 1、在效率和时间上: 2、在协作和研究上: 在主题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个小组只有个别学生在参与,而其他学生都是观看的份,无法真正的参与进来,小组缺乏合作性。面对一个主题,学生在研究的过程中,由于没有规划好,经常无法达到教学任务,这样的结果是不仅无法提高教学技能,更加不要说培养其他的能力了。 虽然主题研究性教学模式可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培养学生分组合作、协作学习的能力,可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难度,比如:遇事一窝蜂,个人为主,缺乏团队意识;活动没有组织和策略,得不到实质的提高等等。如何让主题研究性学习不流于形式,成为真正的研究学习,这时让我想到了思维导图,它能够很好的对我们的信息进行高度的组织,能够让我们的活动在思维导图的引导下进行合理的操作,它可以培养学生科学的、逻辑的思维习惯,能够让学生条理清晰的解决问题。 1、通过思维导图,理清思路 面对一个问题,如果只是口头的回答,没有进行及时的整理,那么即使老师总结的很好,那么学生的印象还是模糊的没有一个整体的概念,利用思维导图,可以发散我们的思维,让我们的大脑行动起来,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全体小组成员都参与进来,然后在思维导图中进行增增减减,不断的讨论,不断的进行修改,来进行学习,一张思维导图制作完成了,那么一个学习也算告一个段落了,心得体会《思维导图的运用心得体会》。 2、应用思维导图,进行创作 1)增减随意,快乐的创作 研究性学习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筛选和创作,进而制作出一个作品。而大多数学生在计划安排环节总是无法很明确的知道自己到底要查找哪些资料,制作出怎样的作品?经常对小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总是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下面这样几种情况: (1)查找资料与制作不同步,等资料查找好再进行创作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查找的资料不够理想,于是重新再查找一次,浪费了很多的时间。 (2)由于一节课时间的有限性,等资料查找好,再到第二节课进行创作时发现自己查找的资料已经完全陌生,重新浏览自己查找到的资料,浪费了很多的时间。

做一个与学生一起成长的人打印

以爱为桥共同成长 -------做一个与学生一起成长的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做一个与学生一起成长的人》。 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培育美丽的花朵;也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劳作到死吐丝方尽;还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塑造着学生的精神世界;更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自己去照亮别人。 我说都不是!教师就是教师,是一个永远与学生一起学习一起成长的人。 我觉得,教师与学生是一对互相依赖的生命,是一对共同成长的伙伴。教师的幸福不仅仅是学生的进步与成长,同时还应该包括自己的充实与成长。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我们只有通过读书,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活水”,给自己和学生的双重成长以坚实的保证。 今天在这里,我不想用那些华丽的词藻去描述读书的美好和意义,只想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的成长故事。 记得刚踏上工作岗位时,学校为了让我们尽快地熟悉业务、完成角色转换,对我们青年教师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初出茅庐的我觉得这种培训没什么意义,尤其是没有必要讲那些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只要多提供几堂精彩的示范课,让我们模仿就可以了。因为初登讲台,不懂得什么教学方法,面对教材总是感到束手无策,不知道课堂上该讲什么、讲多少,所以特别希望老教师给一个明确的、具体的、能“立

竿见影”的做法或模式让我们参照,甚至照搬,否则心里就没有底。这样做果然省劲,一切都不必费心,教材的处理、教学环节的设计、课后练习的安排,等等,一切都照老教师的去做,无从下手的困扰没有了,每天上完课回到办公室,感觉是那样的轻松,那时的我以为教学就这样简单、容易呢。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我的课堂缺乏活力、了无趣味,除了少数几个学生在比较认真地听讲之外,其他学生表现出很淡漠的样子,有的在下面偷偷地聊天,看课外书,做小动作,甚至有的学生干脆趴在课桌上打起了瞌睡。每当我提问题的时候,下面几乎都是一片沉默。这样的教学效果当然不好,我十分沮丧却束手无策。再去听老教师的课,看到人家课堂上那热烈的气氛,活跃的场面,我感到不解:一样的知识,一样的讲解,为什么效果却差这么多?有经验的老师告诉我:教师和教师不同,学生和学生也不一样,不同班级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特点,再者,教学是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变通和取舍。别人的教案和课例,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教学还是得有自己的东西啊。 一席话说得我茅塞顿开。我仔细地比较了一下与老教师的差异:老教师们熟悉教材,了解学生,他们的授课计划总是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生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预见性,并能准备好一套或几套解决方案;他们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语言生动,讲解详略得当;他们注重新旧知识的联系,使学生始终在前一知识的基础上学习新的知识,这样,学起来轻松,掌握起来也不感到困难。而我总是搞不清楚一节课到底能进行多少内容,惟恐完不成教学任务,所以总像是被人追赶似的赶进度;每节课我的第一句话通常是:“这节课我

法规思维导图

建筑工程法规 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1分 法律体系 基本框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高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 诉讼程序法构成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含义:1、创制机关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我国法 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制定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根本大法,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法律: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 布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国家主权;2、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查院的产生、组织、 职权;3、自治制度、行政区制度;4、犯罪和刑罚;5、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6、税收基本制度; 7、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海关 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建设法律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法律和与建设活动相关其他法律 专门法律: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关法律: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条例” 现行建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地主性法规、自法条例、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可 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表现形式: 后缀“**市**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规定、办法、 实施细则”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联合制定规章

如何运用思维导图来写作教学提纲

序 中国记忆力训练网(海马教育记忆培训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型、最权威、最受欢迎的记忆力,思维导图,速读,早教及脑潜力研究网站,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记忆技术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提供大量的学习资料免费下载,致力于帮助所有的爱好者提高记忆力、思维方式,速读及激发脑潜能。 中国记忆力训练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b12031334.html,)曾培养出多位获得大奖的记忆大师,其中包括: CCTV记忆挑战英雄:张海洋、陈明月、孙盒凇、王仙妮 CCTV状元360记忆大赛冠军:李桂荣,吴天胜 北京电视台记忆挑战冠军:方然、黄伟 拥有多位出色的资深版主:牛头、闲云、大猫、随风、水木清华、马其顿方阵、大奔、太圆、阿峰、纳闷王、李详齐、落叶梧桐等。 另外还有:著名早教专家冯德全,儿童记忆训练专家李振泉,首席速读专家巧克力,思维导图训练专家慧瑶,右脑开发专家曾冠茗等。 中国记忆力训练网培养出无数的学员,包括中小学生、大学生、白领等人群,并曾经为通信行业、美容化妆品行业、教育培训业以及国内众多的企业和团体提供图像记忆,思维导图等培训,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广东移动公司、广东电信、广州安植公司、上海莎谷娜公司、大连爱梦公司、香港超妍美容集团、济南天佑公司、南京圣莎拉公司、广东众行顾问公司、郑州诺言、天津中兴美容美发公司、江苏丽源公司、武汉嘉丽公司、杭州宝琳公司、广州成功教育咨询公司……

值中国记忆力训练网站建立5周年之际,为了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我们网站的支持,我把我们网站的思维导图精华资料按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归类,并加上必要的介绍和点评,让以后有志于思维导图学习和推广的朋友更容易入门,更方便地学习,请大家多多支持! 1、《思维导图的入门制作与作用》 文章简介:思维导图制作它不需要什幺高深的专业知识,而且它是我们大脑思维的自然的表达方式。思维导图的使用也没有任何年龄、学历或专业的限制,可以这样说上至90多岁的老人下至5岁的孩童都可以学习和使用思维导图作为自己提高学习和思维技巧的工具。看了这篇文章,你将会发现:绘制思维导图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复杂,正如成功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困难一样……(来源:海马思维导图)。详情请点击: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2031334.html,/viewthread.php?tid=1034&fromuid=262190 2、《思维导图的三招十八式》 文章简介:如何利用思维导图这个终极思维工具把大脑的潜力充分的发挥?又怎样把思维导图的快速记忆与创新思维功能发挥出来?请看思维导图的三招十八式……(来源:海马思维导图)。详情请点击: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2031334.html,/viewthread.php?tid=667&fromuid=262190 3、《成为思维导图高手的24个习惯》 文章简介:想要成为思维导图的高手?好习惯是成功之母!请看《成为思维导图学习高手的24个习惯》,每个习惯都价值连城,只要养成其中的几个好习惯,你一定会取得学习的胜利!(来源:海马思维导图)详情请点击:。 https://www.360docs.net/doc/7b12031334.html,/viewthread.php?tid=31683&fromuid=262190 4、《如何对一本书做思维导图》 文章简介:一天内分析几本书并牢记重点?2周内阅读速度提高5-10倍?可能么?看了这篇《如何对一本书做思维导图》你将明白这些都不是神话,完全可以变成现实,正所谓君子善借于物也,有了好工具,一切都不难……(来源:海马

思维导图的应用方法

怎样用思维导图做好知识管理?如何用思维导图做好读书笔记 思维导图是一款可以提高我们思考和学习效率的工具,它被广泛应用于策划方案,计划安排,笔记整理,知识管理等等各个方面。 一为什么要用思维导图? 很多人思考问题的时候,思维混乱,没有条理。记笔记的时候,主次凌乱,没有重点,复习起来非常麻烦,也不方便记忆。 思维导图可以有效地辅助我们思考。大脑能够更好地适应发散性的思维方式,而思维导图本身恰恰也是发散型的结构,它可以让我们的思维条理化,清晰化。 1 思维导图对细节的更新迭代方便,只需要在后面添加分支就行了。 2 思维导图有助于我们提炼书籍中,课程中的关键点和框架,理清大纲。 3 通过某个领域的思维导图,我们可以对该领域的知识大体框架有整体性的理解。 4 理清工作,梳理思路,不丢细节。 二普通人使用思维导图的常见误区 1 总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思维导图上,纠结于细节。 思维导图的目的是让我们把握整体的框架,而不是细枝末叶,不要妄想把所有的内容都放在一张导图上,密密麻麻一片,结果就跟笔记一样,没有什么区别,没有重点,这样,也就失去了导图的意义。 2 做思维导图的时候,没有深入理解和思考,只是照抄原文。 有些人读了很多书,整理了很多的思维导图,却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成长,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仅仅是把书上的知识搬运到了思维导图中,之后也就再也没有花时间去查看整理过的导图了。而所得到的收获感也仅仅是在做完思维导图的那一刻。 做图的时候,我们需要加入自己的一些思考和理解,归纳和总结出重点。并且时常定期地查看整理过的导图。 3 不是所有内容都适合做成思维导图 有些没有明显的分层,或者说逻辑关系的文章和书籍,就不太适合做成思维导图。比如散文,一些情感类的文章和书籍。

刑事诉讼法试卷三

第 1 页 共 4 页 铜 陵 学 院 学年第 学期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卷) (适用班级: )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并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向某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该法院受理后,认为李某犯罪行为轻微,至多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 .应当移送下级法院审理 B .既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不移送 C .可以进行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D .经检察院同意后,交下级法院审理 2.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哪一法院管辖? ( ) A .被告人人境地的基层法院 B .被告人人境地的中级法院 C .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法院 D.被告人被抓获地的基层法院 3.袁铭因黄某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其哪些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A.医药费 B .误工费 C 护理费 D .精神损失费 4.某基层检察院在侦查某区派出所所长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时,发现刘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如何处理? ( ) A .不起诉 B .撤销案件 C .中止审理 D .免予起诉 5.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 ( ) A .宣告被告人无罪 B .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 .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实施的罚款、拘留 D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6.下列哪一人员不能充当辩护人? ( ) A .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蒋某 B .被告人单位的法律顾问 C .被告人的丈夫(正在被执行管制) D .被告人的好友许某(无业) 7.下列哪一案件中,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A .被告人周某是文盲 B .被告人许某家境困难 C .被告人林某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D .被告人何某刚满18周岁 8.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 .自案件立案时起 B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起 C .自案件提起公诉时起 D .自法院受理该案时起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 ) A .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该犯罪嫌疑人实施 B .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C .上述A 、B 两项条件至少应具备其中的一项 D .上述A 、B 两项条件应同时具备 10.扈某因受贿被某检察院依法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扈某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 ) A .7日 B .10日 C .14日 D .37日 1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 )的医院进行。 A .省级人民政府 B .省级人民检察院 C .省公安厅 D .高级人民法院 12.某法院在开庭审理叶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叶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可以终止审理 B .可以中止审理 C .应当退回补充侦查 D .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13.丁某以侮辱罪向某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审判中,经法院调解丁某与梁某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丁某反悔。在此情况下,丁某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 ) A .要求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B .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D .重新起诉 14.在开庭审判中,下列有关证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未成年人作为证人时,可以不出庭作证 B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 C .向证人发问时可以分别进行 D .证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15.涂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法院在接到执行命令后,应当在( )内将涂某交付执行。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 得分 得分 班级 姓名 学号 ―――――――――装――――――――――订―――――――――线―――――――――――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一一无意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 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思维导图在阅读教学中的运用

思维导图在阅读教学中的运用 □文/重庆市武隆县职业教育中心李小琴 思维导图是英国心理学家、教育学家东尼·博赞发明的一种先进的思维工具。它运用图文并茂的技巧,把各级主题关系用相互隶属的相关层级图表现出来,把主题关键词与图像、颜色等建立起记忆链接,利用记忆、阅读、思维的规律,协助人们在科学与艺术、逻辑与想象之间平衡发展,从而开启人类大脑的无限潜能[1][2]。 在阅读教学中使用思维导图,不仅可以克服学生记忆方面的问题,还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多地激发学生思考与课文内容相关的信息,从而拓宽文本的深度和广度。 那么在阅读教学中如何运用思维导图呢? 首先,让学生学会画思维导图。(1)找到一张足够大的纸和颜色尽量多的笔。(2)在纸的中央画出(或写出)你所要记忆的内容的核心部分,如思维导图模板一“解读文本”。然后,从中心部分分出很多曲线,再在线上写下你要记忆的内容。(3)认真看图,你会不会联想到以下的事物:大树的枝干,人的神经,或是飞鸟的轮廓……(4)在某些内容的旁边画上可表示其内容的图 画。总之,“写”与“画”双管齐下,使你的画既美观又实用。 其次,在阅读教学中,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绘制思维导图[3]。 力求用思维导图将阅读思考的过程反映出来,笔者认为应从四个不同层面将思维导图运用于阅读教学中。 第一层面:解读文本 即跨越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全面理解文本的思想内容和表达形式。要咬文嚼字,读出字里行间所含的深意。通过重点句段来解读文本,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这一思维过程见思维导图模板一。

在教学中,教师利用思维导图帮助学生建构解读文本时的知识结构,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主要知识框架,对学习的课程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4]。学生整体掌握解读文本的知识框架后,让他们选择“思维导图模板一”中的一两个方面来作深入思考,并鼓励他们将思维的过程用思维导图表现出来。通过整理和绘制思维导图,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领悟文本,并将所学内容进一步加以深化。 第二层面:理解作者 即对作者旨意的反思阅读[ 5 ]。对作品的解读要考察作者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接近文本的真谛,了解文中主人公,把握作者的主旨,才能让学生(读者)与作者产生共鸣,生发联想,进而影响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思维过程见思维导图模板二。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高法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1.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2.作为罪刑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4.其他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 证明责任的分担: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尽管如此,法律没有赋予被追诉人沉默权,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可以拒绝回答。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的例外,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首先承担证明责任的仍是司法机关,当司法机关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举证责任转移到犯罪嫌疑人身上,即必须说明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如果不能说明,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4.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 例解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2/97,不定项)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这一事实的存在 [答案及解析]BD.考查证明责任的分担。 法条链接

(汇总)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doc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关于“思维导图”应用的总结

关于“思维导图”应用的总结 “思维导图”作为一种可视化的思维工具,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起到重要作用。利用可视化思维工具,学生的思维就可以展示出来,从这种公开的展示中,学生既能分享个人思维、学习他人思维方式,也能对思维过程、内容以及思维的演化历程进行自我反省。 本学期,学校在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特别强调教师在课堂上自觉运用“思维导图”,并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正确使用,争取教育教学效益的最大化。 一、教研学习,认识“思维导图”的教学工具 在3.20的教研活动会议上,校长就“思维导图”特点和使用作了专题讲座。强调它是**县教体局2019年大力推介和实施的一个重点项目,以引起参训教师的高度重视,并在教学和指导学生学习中积极使用。通过讲解,教师们厘清了“思维教学”、“思维发展型课堂”和“思维训练”三个核心概念,加深教师对概念的认知和理解。初步知道了几类可视化思维工具——八大思维图示,以及每种图示特点和作用。启发教师:八种图示各具特点,可以依据自身学科特点、教学目标和课时内容加以选择和灵活使用。 二、专题培训,为教师提供优质的教学工具 3月21日下午,**九年制学校在物理功能室,举行了“思维导图”在教学中的应用培训活动。培训内容用PPT展示,直观形象,便于教师理解。

在介绍使用图示时,用语文、历史、政治等学科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案例加以生动注解。培训指导了教师思维导图的绘制方法,老师明白了思维导图的定义、绘制步骤和纸张、中心图、关键词、线条以及颜色的使用规则。 培训还列举了思维导图使用的注意事项,希望教师认真领会思维导图的要义。帮助教师从会使用到用的好,最后达到高效使用,让思维导图在教学中起到良好的作用。 思维导图培训结束前,老师当堂练习,绘制一份本学科的思维导图。老师迫不及待开始绘制思维导图,完成的图形各具特色。 三、在教学中,要求教师大胆实践 学校要求3—8年级老师和学生,在教学中大胆使用“思维导图”。教师们从不懂到明白,从不会使用到尝试运用,变化明显,收效显著。从教案、课堂教学中可以发现,老师都已不同程度的运用思维导图,使知识更加层次化、系统化,教学更加形象化,更具吸引力。 四、学生学习主动,创新素养提高 学生对思维导图从好奇到使用,学习从被动变主动。思维导图使学生学习过程变得有趣,思维过程变得形象,学生能够主动完成作业,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作业质量明显提升。有的学生还可以对图示的中心词和图表、图像进行改造和加工,使之更形象,更能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思维过程和思维表述。 学生利用思维导图进行课前预习、课堂总结、课后复习,自主参与了学习,积极的思考,认真的总结,从中发现问题,并探寻解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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