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2010年10月13日发布)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船舶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人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实际通航情况,对船舶船舶航速规定如下:

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确瞭望,注意观察,并采取安

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

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14.816公里),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20.372公里);进入该水域后,应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叉河口水域。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16.668公里),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22.224公里)。

三类水域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27.78公里),其他月份顺流航速最高不得超过13节(24.076公里)。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22.224公里)。

一类、二类、三类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

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大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五、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

任。

六、本规定不免除船长在限速情形下对安全所负的责任。

本规定的航速限制水域如有调整,海事管理机构将及时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

海事管理手册模板

海事管理手册 1

版本号: 3.1 审核人: 李玉华 批准人: 袁宗祥 受控状态 分发号: 001 发布日期: 11月17日实施日期: 12月1日

目录 A、运行令 B、任命令 C、管理手册修改记录 D、长江海事局概况 E、定义和缩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海事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三章责任和权力 第四章管理者代表 第五章人员配备和培训 第六章预防和应急反应 第七章调查、分析和纠正 第八章文件 第九章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

A 运行令 为全面推进长江海事”四化三步走”发展战略,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精神, 在运行 3.0版长江海事局机关海事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长江海事局海事管理规则( )》, 修改形成了3.1版长江海事局机关海事管理体系( 以下简称体系) 。体系文件包括海事管理手册(含海事管理职责手册)、海事管理程序和海事管理须知。 体系文件是规范长江海事局机关行政、业务和党群管理工作的强制性文件。其中, 海事管理手册是指导局机关有效实施海事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 海事管理程序中的36个程序文件和海事管理须知中的118个须知文件, 是局机关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流程和工作标准。现颁布长江海事局机关海事管理体系3.1版, 自 12月1日起运行。 最高领导层承诺: 积极为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资源和信息支持, 并要求全体机关海事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体系文件, 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以实现我局的海事管理方针和目标。 长江海事局局长:袁宗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B任命令 为加强对体系运行管理的领导, 特任命李玉华同志为长江海事局机关海事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海事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以确保及时提供必须的资源和信息支持。 长江海事局局长:袁宗祥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完整word版)船舶营运管理

船舶运输系统的构成 思考题: 1、船舶运营软环境系统包括哪些? 2、航运基本市场与相关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3、我国港口常设的主要政府机构和公司有哪些? 4、船舶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是什么? 船舶营运必备的基础条件 思考题 1、船舶营运受那些基础条件的影响? 2、船舶吨位的大小与航道、港口有什么关系? 3、简述船舶适航条件与船舶营运的关系。 4、船舶速度性能包含哪些? 5、简述船舶登记吨位与载重量的区别及其在船舶营运中的作用。 6、船舶要从事营运,必须要入级,否则不能从事营运,为什么? 7、简述船舶登记的作用。 7、简述舱容系数的作用。 8、航运公司开业的程序有哪些? 船舶营运与经济指标 一、是非题 1、船舶吨位越大,单位航行成本越低,单位停泊成本越高。() 2、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是提高航行率的主要途径之一。() 3、发航装载率以及运距装载率的数值都是一定小于1.0的。() 4、为避免在受水流影响的航段上航行的船舶上下水平均速度不致低于静水速度,必需选用静水速度较高的船舶在此航段上航行。() 5、某船在某一航线上完成了多个航次,在分析船舶营运效果时可用吨里成本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6、当一个航运企业有很多船舶在修理时,应当首先缩短大吨位,高航速船舶的修理期,这对提高营运率有很大意义。() 7、提高装卸效率,对短航线上的大吨位船舶有利,对长航线上的高速船舶不利。() 8、发航装载率反映船舶在一定的航行距离内货船的定额吨位,客船的定额客位及拖(推)轮的定额功率的平均利用程度。() 9、生命和财产是评判船舶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10、客货运送距离与船舶航行距离的计量单位,海上和内河是不同的,海上以海里为单位,内河以公里为单位。() 11、船舶的熏舱、洗舱时间应属生产性停泊时间。() 12、港口装卸效率的高低对船舶载重量利用率会有影响。() 13、在航线条件一定情况下,航速越高,航行率越高,营运率越低。() 14、随着航距的延长,每吨航行成本改变,每吨里航行成本不变。() 二、选择题 1、下列哪些指标属船舶运输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05年第1期航行于长江干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试题(总第05期) 科目:机舱管理试卷代号:247 适用对象:二等船舶三管轮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答题说明: 本试卷试题为单项选择题和是非题,请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需拆排污管子时,应由______负责。 A. 大管轮 B. 二管轮 C. 三管轮 D. 轮机助理 2.对于油轮,在对机舱燃油辅助锅炉进行吹灰作业前,应先征得______同意。 A.轮机长 B.值班轮机员 C.值班驾驶员 D.大副 3.对主机有遥控设备或集中控制室的船舶,航行值班轮机员应在______范围内活动 A.机舱 B.机舱报警讯号呼叫 C.船员卧室 D.全船 4.对于离心式压载泵在起动时应注意: ①盘车②封闭起动 ③打开进、出口阀起动④观察电机电流表的电流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5.轮机部进行______工作,可不通知值班驾驶员。 A.锅炉给水柜中水的使用 B.压载水的排出 C.燃油舱之间油的调驳 D.淡水舱水的调驳 6.航行中,因紧急情况需______时,轮机部应事先通知驾驶台。 A.调换发电机组 B.暂时停电 C.锅炉熄火 D.B或C 7.调动交接中交班轮机员涉及的机损事故报告应______。 A.移交接班轮机员处理 B.不得移交接班轮机员处理 C.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D. 由轮机长处理 8.提高炉水碱度用______。 A.磷酸钠 B.碳酸纳 C.丹宁 D.硫酸钠 9.驾机联系的车钟失灵时,最简便的方法是用电话或其它声响设备实现驾机联系,当讯 号发出二响声时,表示______。 A.前进 B.停车 C.倒车 D.完车 10.航行时,轮机部交接工作应在______交接。 A.机舱现场 B.机舱上下扶梯处 C.房间 D.A或B 11.不应设单向阀的船舶管系是______。 A.日用淡水系统 B.日用卫生水系统 C.污水系统 D.压载系统 12.当日用淡水泵自动起动时,如果淡水压力水柜水位过高,应: A.将淡水泵的启、停改为手动 B.向压力水柜补充部分压缩空气 C.开压力水柜放泄阀放掉部分水 D.属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13.关于齿轮泵的起动操作,下列正确的是______。 A.齿轮泵具有自吸能力,可以进行泵内无油起动 B.起动时,安全阀或旁通阀须开启 C.进口阀应全开,排出阀应在起动过程中慢慢开启 D.进、排出阀应全开之后起动 14.在阀体表面无标志的情况下,判断截止阀与截止止回阀的方法是: ①将阀开启②提出起摇一下③有响声为截止阀④有响声为截止止回阀 A.①②③ B.①②④ C. 上述方法无法判断 D. 最好是解体判断 15.破损管路的修复方法一般有: ①快干水泥②薄橡皮缠绕③夹箍上紧④涂铁水泥⑤焊补⑥软管套接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⑥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⑤⑥ 16.船舶重载从深水区进入浅水区航行时,如果轮机员为保持主机转速而增大油门,会导致: A.气缸超机械负荷, 轴系超机械负荷 B.轴系超机械负荷,气缸超热负荷 C.气缸超负荷,轴系不超机械负荷 D.轴系不超机械负荷,气缸不超热负荷 17.大风浪中航行时,值班轮机员不应______。 A. 勤放日用油柜中残水 B.关好机舱内的通风道 C. 安排人员将可移动的物料绑扎 D. 加大主机油门 18.保持输出功率不变时双机双桨柴油机船舶在转弯过程中,内桨机转速n内与外桨转速 n外的变化情况为______。 A.n内↑>n外↓ B.n内↑n外↓ D.n内↓

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断面初探_高凯春

2013 年 2月 第 2 期 总第 476 期 水运工程 Port & Waterway Engineering Feb. 2013 No. 2 Serial No. 476 航道整治参数直接决定了航道水深标准的控制基面、冲刷强度及历时、整治效果,是航道治理涉及的关键问题。现有航道整治参数主要来自山区或中小河流的浅滩整治经验,由于未充分考虑河床演变规律及不同河段水沙输移特性的差 异,且对各整治参数之间的关系认识不足,应用到长江中下游这类大型河流的航道整治工程设计中时,工程预期效果难以完全体现。因此,有必要对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参数进行研究。 本文在分析长江中下游浅滩成因及现有整治 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断面初探 * 高凯春1,2,余 帆3,江 凌3,黄 颖2 (1. 武汉大学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430072;2. 长江航道局,湖北 武汉 430010;3.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11) 摘要: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参数源于山区或中小河流的浅滩整治经验,用于工程设计存在不适应性。在分析长江中下游浅滩成因、归纳总结已实施航道整治工程整治参数确定方法的基础上,对整治参数在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工程中的适用性进行探讨;从浅滩航道整治的基本要求出发,运用河流动力学原理,首次提出整治断面的概念,初步提出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参数内涵及确定方法,并结合长江中下游航道整治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长江中下游;浅滩成因;航道整治参数;整治断面 中图分类号:U 6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972(2013)02-0111-05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navigational channel regulation section of middle & lower Yangtze River GAO Kai-chun 1,2, YU Fan 3, JIANG Ling 3, HUANG Ying 2 (1.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Science,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China; 2. Changjiang Waterway Bureau, Wuhan 430010, China; 3. Changjiang Waterway Plann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Wuhan 430011, China) Abstract: Navigational channel regulation parameters of the middle and lower Yangtze River are derived from the shoal regulation experience of mountain rivers or small plain rivers and are not exactly applicable for the engineering desig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hoal formation causes and the summary of regulation parameters about implemented channel regulation engineering,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adaptability of regulation parameters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From the basic requirement of navigational channel regu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luvial mechanism, the article firstly proposes the concept of “regulation section ”, initially put forward the connotation and calculation method of the middle and lower Yangtze River navigational channel regulation parameters, and analyzes its rationality combined with the middle and lower Yangtze River channel regulation. Key words: middle &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shoal formation cause; navigational channel regulation parameter; regulation section 收稿日期:2012-07-12 *基金项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200732800072) 作者简介:高凯春(1962—),男,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面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船舶 【发文字号】江苏海事局通告2010年1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海事局 【发布日期】2010.07.23 【实施日期】2010.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海事局通告2010年16号 2010年7月23日) 第一条为有效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促进航运企业和船舶依法营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中国籍船舶。 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以下简称江苏海事局)负责辖区内重点跟踪船舶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和本辖区内重点跟踪船舶所属船公司的安全监督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 (一)审核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信息; (二)审批并发布、变更或撤销江苏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信息。 江苏海事局分支、直属派出机构具体负责重点跟踪船舶的信息上报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中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 (一)12个月内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禁止离港2次及以上的; (二)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三)发生海事违法行为,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或逃逸的; (四)持假证书或证书与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的; (五)三分之一以上的船舶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的航运公司的所有船舶; (六)弄虚作假、伪造船舶资料,或者对抗海事管理机构管理的航运公司的所有船舶。 第五条船舶有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文件 长海危防〔2009〕58号 转发关于实施《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公约》的通知 各分支海事局、各船舶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公约》的通知(海船舶2008[6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为更好地执行《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公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000总吨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和沿海运输船舶必须进行保险或取得其他财务保证。沿海运输船舶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海商法》规定的有关船舶民事责任限额,国际航行船舶的保险金额根据所经营的航线和所到达缔约国的法律 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以保障不会因违反缔约国的法律规定而被拒绝进港或滞留,但最低不得低于《海商法》规定的有关船舶民事责任限额。 二、责任范围 1000总吨以上的外国籍船舶,自2009年3月9日起必须持有缔约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后,才准进出中国港口。1000总吨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

舶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前往长江海事局申请办理《证书》,并须在2009年3月9日之前持有长江海事局签发的《证书》。1000总吨以上的沿海运输船舶必须在2009年7月1日之前持有长江海事局签发的《证书》。 适用于《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船舶(即载运持久性油类的船舶)不需要持有上述《证书》。 三、申请证书 有关船舶及船公司应在取得部局公布的中国籍船舶油 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人出具的船舶燃油污染保险或其他财 务保证后,持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有效单据、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到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证书》。 四、签发证书 各分支海事局在接到办理申请后,将申报材料及时上报长江海事局,长江海事局参照部局《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程序签发证书,并给所发证书编号并存档,每年12月25日前应将所发证书的详情(包括编号、船名、船籍港、保险人名称)通过基层上报部局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燃油污染保险合同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的有效期。《证书》一式两份,正本应当随船携带备查,副本应留存发证机关。 五、证书的格式 《证书》(格式见附件)由部局统一监制。 六、检查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行 政许可事项或沿海运输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应要求船舶或者其代理提交缔约国主管机关签发的《证书》复印件。未按规

(新)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防止船舶实施追越行为时发生碰撞事故,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在实施追越前应开展风险评估 (一)长江江苏段定线制水域通航分道和推荐航路的宽度一般为200米,船舶实施追越时,追越船与被追越船之间的安全横距会因通航水域宽度而受到限制。 (二)航行于长江江苏段定线制水域内的船舶种类多、吨位差别大、船员操作能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船舶在追越过程中,会产生人为不安全因素。 (三)泰州大桥以上水域未设置小型船舶下行推荐航路,大小型船舶下行均航行于下行通航分道内,可供追越船使用的水域明显不足。 (四)在追越过程中,若两船同向行驶其横距小于两船船宽之和时易产生船吸现象;当两船速度快、横距小、并行相持时间长、相对速度变小时,船吸现象更加明显。 (五)追越船在尾随时,可能因被追越船或前方突发情况而形成碰撞危险。 (六)当追越船未完全驶过让清被追越船时,仍有可能形成紧迫局面或发生碰撞事故;强行追越,则发生碰撞危险机率增大。 二、船舶实施追越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水域宽阔、航道顺直。 (二)环境良好、无碍他船。 (三)前船同意、动作协调。 三、禁止船舶追越的航段 (一)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 (二)福姜沙北水道FB#4至FB#7浮。 (三)交通管制区域。 以下航段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3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队: (四) 尹公洲航段(长江#99-#101浮、长江#103-#105-1浮); (五) 渡运水域; (六)福姜沙南水道及福姜沙南水道上下口(长江#44浮至长江#59浮)。 四、避免船舶追越的航段 (一)龙门口水域(长江#112浮-长江#114浮)。 (二)六圩河口水域。 (三)嘶马弯曲航段(长江#90浮至长江#92-1浮)。 (四)福姜沙北水道上下口。 (五)南通天生港下口水域(长江#29浮至长江#31浮)。 (六)通航环境受限制或复杂的其它水域(如大型水工工程施工水域、危化品码头密集区或其它专用航道)。 五、船舶实施追越时的责任与义务 (一)追越船的责任 1、在可以追越的航道中,追越前应主动与被追越船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取得被追越船同意后方可追越。 2、泰州大桥以上航段下行追越小型船舶时,应主动发出追越信息,不应妨碍小型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 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 (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 (五)设置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 (六)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等航道、河道整治建筑物; (七)建设取水口、滑道、下河坡道等设施和构筑物; (八)航道疏浚、航标、锚地、泊区等港口类建设; (九)沉船沉物打捞; (十)其他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四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具体

负责由交通部批准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国务院及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跨国、跨省以及特大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管辖的建设项目以及辖区内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并负责为本条第一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其他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直属及地方省级海事机构的有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除本条第二、三款以外的,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负责为本条第二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所有《报告》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及时按工作程序处理。 第五条水上水下工程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于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托通航安全评估单位编制的《报告》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应得出确定性结论,对于不符合通航安全的项目,应予否决,并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专家论证结论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可作为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上水下工程涉及岸线安全性使用、码头安全靠泊条件核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等通航安全管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告》编写完成后,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申请报告、

长江航道局考试基础知识

长江航道管理处航道基础知识 测试考核主要内容 一、航道的基本概念; 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 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 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2)沿岸标 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 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 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 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 (3)侧面标 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 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浮

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 (4)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 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 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 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5)示位标 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形状:塔形 颜色:左岸:白色,黑色或黑、白相间条纹 右岸:红色或红、白相间条纹 灯质:左岸:白光,莫尔斯信号“X”(—··—) 右岸:红光,莫尔斯信号“P”(·——·) (6)桥涵标 功能:设在桥梁上通航桥孔迎船一面航线的中央,指引船舶通过该桥孔。 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大轮通航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论通航的桥孔。 颜色:正方形标牌:红色 圆形标牌:白色 灯质:大轮通航桥孔为红色单面定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 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第10号 时间: 2010-06-09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航道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通航实际情况,对船舶航速规定如下: 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 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该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的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汊河口水域。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三类水域为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其他月份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3节;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一类、二类、三类水域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五、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六、本规定不免除船长在限速情形下对安全所负的责任。 七、本规定的航速限制水域如有调整,海事管理机构将及时发布。 特此通告。 2010年6月8日z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

长江中下游平原

第二节长江中下游平原 教材分析 长江中下游平原是南方地区多个地形区中的一个,也是最富有“水乡”韵味的地方。长江作为母亲河,浇灌着土地,孕育着生命,吹响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号角,长江对区域发展的作用作为本节课的主题,教材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也需要围绕长江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这一主线展开。 学情分析 学生已学习过我国的行政区划、河流、气候、地形以及我国的主要地形区等,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但学生综合分析能力、提取信息能力以及读图能力还有待加强。 教学目标 1.说出长江中下游平原农业发展的条件及发展方向 2.结合图,归纳长江中下游平原城市的分布特点,说出长江为本区城市发展提供哪些有利条件,说出某区域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分布特点。 3.通过对本区的学习,让学生更加热爱祖国的河山,让学生认识到长江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教学重点 1.长江中下游平原区位优势条件。 2.长江中下游平原的农业生产及主要农产品分布。 3.长江中下游平原主要城市和主要工业基地分布特点。 4.长江中下游平原的洪涝灾害和环境污染及其治理。 教学难点 1.长江对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域发展的作用。 2.长江中下游的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教学方法 读图分析法讨论法讲授法 课时 2课时 第一课时 导入 (播放) 乌镇,周庄等图片或视频资料 提问:周庄素有“中国第一水乡”之美誉。你们想去吗?在我国三大平原中的哪个平原? 师:这节课我们就开始学习长江中下游平原。 活动:让学生介绍去过本区的地方。 师:长江中下游平原在我国位置是怎样的呢。

一.区位条件优越(板书) 活动:1.长江中下游平原西端是()、东端是() 2.长江中下游平原有哪些小地形区、有哪些省份。(讨论交流回答) 活动:读图7-2-1 1.找到巫山、淮河、东南丘陵、汉江、湘江、赣江、洞庭湖、鄱阳湖、太湖 2.找到汉江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苏皖沿岸平原、长江三角洲,说说长江中下游平原的地形特点。(先自主学习,后交流完成) 师总结: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势低平,河叉纵横交错,湖荡星罗棋布以此有“鱼米之乡”之美誉。 二.鱼米之乡(板书) 提问: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什么被称为鱼米之乡? 师总结:长江中下游平原土壤肥沃灌溉便利物产富饶是我国稻谷和淡水鱼主产区被誉为“鱼米之乡”。 提问:你还知道哪些美誉吗? 学生:(咯) 活动:读图7-2-3 提问:长江中下游地区属于什么气候类型?有什么特点。(学生回答) 师小结: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雨热同期 活动:读图7-2-2 1.长江中下游平原主要农作物有哪些种类,不同农作物分别在哪些地区。 2.说说长江中下游平原成为“鱼米之乡”的优势条件。(讨论) 师:本区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农作物种类多,但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是什么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怎么办。(自主学习后交流) 过渡:长江中下游平原自然条件优越,人口众多,城市密集。 读图7-2-4 1.找出长沙、武汉、南京、上海,说说本区城市的分布特点。 2.议一议,长江为本区城市发展提供了哪些有利条件。 师:水运条件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江沿岸有许多城市。 三.沿江城市分布(板书) 阅读P48浦东新区 活动:上海发展经济又哪些有利、不利条件。(讨论) 过渡:水运是本区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上海是我国最大城市和最大港口,沪宁杭工业基地的中心城市。 四.沿江工业走廊(板书) 活动:读图7-2-5 指出长江中下游平原三大工业基地,找出主要工业城市。

长江海事局船籍港船舶管理办法

长江海事局船籍港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登记船舶的源头管理,督促航运公司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机构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国内沿海航行船舶、6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航行货船、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内河船舶及其航运公司。 第三条长江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并具体负责在本局登记国际航行船舶的源头管理。 各分支海事局及其所属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本局登记船舶的源头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籍港管理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通过源头管理,建立严格、规范、诚信的船籍港管理形象。 第二章船舶入籍控制 第五条实施新建或改建船舶报备制度。新建或改建船舶应在开工前,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建造厂向拟申请登记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报备。 第六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对上述拟登记的船舶严格控制,并重点关注船舶重大改建、老旧船舶或黑名单船舶转籍等情况,防止低质量船舶入籍。

第七条船舶建造完工后,船舶所有人应向建造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并取得临时国籍证书。 申请正式登记时,船舶所有人应提交建造地船舶登记机关核发的临时国籍证书。 第八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发现申请登记的船舶属于黑名单或重点跟踪船舶的,应对该船的船舶安全状况和船舶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验船质量问题的暂时不予办理船舶登记,并将有关情况报长江海事局,如该船舶不在本地,可委托船舶所在当地海事机构协助检查。 第九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船舶入籍登记时,发现申请登记的船舶检验发证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长江海事局。 第三章船舶安全信息数据库 第十条长江海事局应制定船籍港船舶安全管理数据库标准,并具体负责建立本辖区国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数据库。 第十一条各分支海事局应建立本局登记船舶安全管理数据库,掌握相关船舶、航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数据库应包含航运公司、船舶基本数据、公司体系、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黑名单及重点跟踪船舶及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分支海事局应充分利用安全管理数据库,加强对船公司和船舶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信息报备和分析

船舶安全航速探讨

船舶安全航速探讨 张诗永(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州350007) 摘要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有关“安全航速”的规定,认为影响安全航速的一些因素包括:船舶的操纵性能、能见度、船舶密度、风、浪、流等。通过驾驶员海上对安全航速运用的实例,表明安全航速是个变量,在实践中应依据具体条件灵活应用。 关键词船舶安全航速避碰规则影响因素 1 对安全航速的理解 1972年《国际海上避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六条规定,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又有效的避让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七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船舶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防止碰撞。 从《规则》可以看出,船舶在航行中所采用的速度是否安全是以能否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防止发生碰撞为前提的,而在某种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采取何种安全航速,则没有定量的要求。这就需要船舶驾驶员在航行中正确地分析所处环境,准确地判断周围船舶的动态,及时调整航速,确保航行安全。 在船舶事故中,安全航速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很多事故都与船舶未遵守安全航速的规定有关,有时它还是主导因素。举例来说,印度尼西亚的河道急弯处常有碰撞事故发生,原因是河道的大曲度使得船舶在很近的距离上才能处互见中,等到发现来船时由于未使用安全航速而无法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再如日本内海一些窄航道,弯处水

流急,如果船舶航速过慢,就有可能失去舵效或出现舵效迟缓,以致于无法控制船舶采取及时有效的避让行动,此时这个慢速度也不属安全航速。因此,作为驾驶员应根据船舶自身的性能,综合考虑船舶所处的周围环境,及时调整航速使之始终处于安全航速状态。总之,“当快则快,当慢则慢”,这便是对安全航速正确的辨证理解。 2 影响安全航速的因素 船舶安全行驶的航速,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包括船舶操纵性、能见度、船舶密度、风浪流等等。 2.1 船舶的操纵性能 船舶的操纵性能主要指船舶保持或改变原来运动状态的性能,它包括船舶惯性性能、旋回性能、航向稳定性能等。当船舶的航速不同时,其操纵性能的有关要素也会发生变化。例如,船舶速度快,其航向稳定性好,但船舶的惯性滑行距离大,这在要求船舶尽快降低航速进行避让操纵时,显然是不利的;而船速过慢,其航向性稳定性差,舵效缓慢,在进行转向避让时使船舶旋回所用的时间变长,不利于船舶采取及时有效的避让措施。因此,作为驾驶员应充分掌握船舶在各种航速下的操纵性能,正确选择与所处环境相适应的航速,以达到能够及时有效采取避让行动的目的。 2.2 能见度因素的影响 能见度是指船舶能够看到周围环境中船舶或物标的最大水平距离。它是决定安全航速若干因素中重要的因素。当能见度不良时,由于了望受到限制,驾驶员只能依赖雷达、VH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航海英语90246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08年第6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试题(总第46期) 科目:航海英语试卷代号:902 适用对象:无限航区,近洋航区船舶大副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7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请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第1题至82题,每题1分,第83题至94题,每题1.5分 一 . 单项选择题 Passage through the Suez Canal is operated on a ______ system. A. convey B. convoy C. escort D. conform KEY: B Data relating to the direction and velocity of rotary tidal currents can be found in the ______. A. Mariner's Guide B. Tidal Current Tables C. Nautical Almanac D. Tide Tables KEY: B No navigational aids are shown and the chart is not kept corrected for alterations in depths inside the pecked lines. For more detailed information,the larger scale charts must be ______. A. referred to B. appreciated C. met with D. concerned KEY: A Prior to getting underway,the Master or person in charge of a vessel must ______. A. conduct a fire drill B. conduct a boat drill C. log the fore and aft draft marks D. test the emergency generator KEY: C At the same time,it is ______ for you to signify your acknowledgement of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llision by signing the copies of this letter hereto attached and to return me two copies in due time. A. essential B. important C. good D. a better operation

江苏海事局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海事局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苏海法规[2001]217号2001年6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命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内从事散装运输和装卸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船舶、码头、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统一负责辖区内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直属各海事局(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第四条散化船和船公司、散化作业码头应针对作业要求建立安全操作和安全工作的良好环境;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患措施;不断提高岸上和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重视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必须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六条进口IBS规则或MARPOL73/78附则Ⅱ中所列的A类物质,收货人(货主)应在签定货物运输合同前向拟接卸港的主管机关进行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租船合同。 第七条进口IBC规则或.MAPtPOL73/78附则Ⅱ中所列的A类物质接卸、仓储、中转的单位,应在签定有关合同前向主管机关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该货物起运港的情况;货物的理化性质;分流船舶的名称、数量及货物流向。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从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过驳作业的船舶,按照交通部安监发(1996)330号《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条船舶装运未经评定的危险有毒液态化学品,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和防污染措施。托运人应向主管机关提供能足以说明其性质和危害程度的有关技术数据及资料。 第三章船舶适装

长江海事局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长江海事局桥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长江干线桥梁施工期、运行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桥梁及过往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长江海事局管辖长江干线桥梁施工期、运行期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或者通过非限制性桥梁的船舶、设施,以及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辖区内特定桥梁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桥梁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桥梁建设及运行通航安全保障 第五条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维护桥梁桥区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到:(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与维护;

(二)确保桥梁通航尺度满足批准的通航标准;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桥涵标、桥柱灯及桥区水域助航标志,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四)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并为桥区水域现代安全监管设施建设提供信息传输条件; (五)定期进行桥梁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通航安全时,应当及时向过往船舶发出安全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六条限制性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落实下列桥梁防碰撞措施: (一)按批复设计落实涉水桥墩防撞能力和防撞装置,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配备必要的桥区水域监控设备,并进行有效监控;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建立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按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在长江干线新建桥梁,其预可、工可、初设等前期阶段,桥梁建设单位应充分听取海事管理机构意见,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桥梁通航安全技术资料。 第八条桥梁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开展桥梁建设通航安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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