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混凝土强度评定与验收

如何理解混凝土强度评定与验收
如何理解混凝土强度评定与验收

如何理解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近年来,看到许多涉及混凝土强度评定与验收方面的文章,学习后很受启发,为此写成本文供大家评说。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中,对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就个人理解归纳如下:

1、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

(1)在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应根据结构布置、混凝土工程量、工作班浇筑量等情况,将混凝土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或称验收批),即:N≥1,此处,N为检验批批数。

(2)在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常规验收中,所涉及的混凝土强度均以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简称标准试件,对非标准尺寸试件要作修正),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为准。

(3)每一检验批(以下简称每批)中标准试件取样数量n,仍应根据第(1)条中的情况并考虑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质量稳定性及其强度变异的信息等作出选择。

(4)根据每批的标准试件取样数量和以往的混凝土强度统计信息,《标准》GBJl07规定,可在两种统计方法和一种非统计方法中选择适合的一种方法,用于评定该批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该方法的要求。当符合该方法的要求时,就认为该批混凝土强度达到该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就可判为合格。

(5)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的N个检验批,应等效地视作为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中的主控项目,N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均评定为合格,是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在《规范》GB50204第7.4.1条(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

(1)《规范》GB50204确认,与结构实体混凝土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相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所以在《规范》GB50204中规定: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在《标准》GBJl07中也有相类同的规定。

(2)上述两个标准均对施工阶段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的用处作了交待,但未提及试件组数及其评定。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第6.1.11条、第6.2.5条中提及的各施工阶段(含施加预应力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应当就是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显然,施工单位应自己作出判断,需留置多少组试件,每次压几组试件;倘若达不到规定的f cu值时,是否还有后备试件等。如果每次仅压一组试件,所得的一个代表值,它至少应不小于f cu值,实际上施工单位常常就是这样做的。如果不这样做,在相应的施工阶段(特别是施加预应力时)造成结构构件严重开裂或压坏的概率将会增大。对满足f cu值的评定方法尚需由《标准》作进一步完善。

(3)《规范》GB50204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中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此同条件养护的留置方式、取样数量和强度代表值等,在该《规范》附录D中作了具体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当符合《标准》GBJl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3、执行标准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及其处理办法

(1)实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常会遇到一个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中,其混凝土分项工程中某些检验批的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评为不合格,而其子分部工程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评为合格;或者与上述评定的结果相反。试问此时的子分部工程可否允许验收。《规范》GB50204第10.2.2条规定,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是: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包括标准试件强度)验收合格和结构实体检验(包括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结果均应满足该规范的要求。因此,应理解为两种混凝土强度均应达到合格,就是说不能以子分部工程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替代检验批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或者以上述情况相反的检验评定替代。(2)对标准试件强度评为不合格时,《标准》GBJ107第4.3.3条提出了非破损或钻取芯样的检验方法。子分部工程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经检验评为不合格时,应按《规范》cB50204第10.2.3条规定的原则处置。该《规范》第10.1.3条指出,对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

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近期颁布的《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等就属于这类标准。

4、混凝土强度评定中不同理解的讨论

在混凝土强度评定中,经常遇到标准中未作出或难于作出具体规定的很多实际情况,通常大家会本着标准规定的原则去理解和处理问题。但是,一旦在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不能取得共识时,问题就难于处置。下面就遇到的一些问题作一讨论。

(1)对标准试件与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的相关性问题,在学术界和工程界都十分关心。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拌合物,由于所处的不同温湿养护环境,在同一龄期下必然会得到不同的混凝土强度。但是,它们在材质上是一致的,由于硬化条件不同而导致了差异。标准试件的强度主要反映混凝土材质本身规律;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可近似地反映结构实体混凝土的发展规律。什么是真正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当前大家从理性上都倾向于钻芯取样强度是最能代表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的,对此可能仍会有争议。因为钻芯对芯样的损伤、芯样尺寸的大小及其换算系数的可行性、端部试压面的平整度等都是影响其准确性的不定性因素,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影响所测强度的准确性。

把握住标准试件的强度是基本,它反映了该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配合比、搅拌、运输等环节对质量的影响,此时衡量其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标准试件的强度(还有其它性能指标)。同时,在确认了28d龄期强

度的基础上,可估计或推断其后续龄期的强度发展规律。一旦发现标准试件的强度达不到要求,可以追溯其原因提供判别的依据。因此,应强调标准试件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把握住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是关键,上述两本标准基本认同它可作为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替身,这个观点在国外标准中也是认同的。当然,“替身”不是“本身”,两者之问必然存在差异。例如,试件与结构的浇注和养护方式,试件与结构尺寸不同等。因此,当前只能认为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是最接近结构实体强度的一种试件强度,但它不一定是结构实体唯一的代表强度。

(2)试件强度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案。这是大家最关注的敏感问题,正如前述,按标准的规定是不能作出同意验收的结论的。根据造成试件强度不合格的原因,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下列供讨论的处理建议:

①混凝土分项工程各检验批的标准试件强度和子分部工程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均评为合格,显然,此时该子分部工程中与混凝土相关的项目应予以验收。

②检验批的标准试件强度评为不合格,而子分部工程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按统计方法(n≥10)评为合格时,应按质量管理的程序和规定,经施工方、监理方或和检测机构共同确认后,作下列处理:

?当混凝土分项工程中N个检验批中仅有一个检验批的标准试件强度评为不合格时,如有根据的查找出不合格的原因是:试件制作成型不当、试验龄期有误、试验机故障或读数有误等试压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以及搅拌用混凝土配合比偶然失控所造成,此时,可将不合格原因记录存档,在子分部工程验收中仍应予以通过。

?当混凝土分项工程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检验批试件强度评为不合格时,如有根据的查找出不合格的原因是:搅拌用混凝土配合比系统失控(含浇筑前额外加水等不当措施),此时,按《规范》GB50204第10.2.3.2款的规定对该分项工程所属结构实体,应按标准GB/T50344等进行检验鉴定并达到要求时,在该子分部工程验收中可予以通过。

?当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的各批检验试件强度均评为不合格时,有根据的查找出不合格的原因是:搅拌用混凝土配合比严重错配,此时,应按上款的规定进行检验鉴定并达到要求的条件下,在该子分部工程验收中予以通过的同时,应将该质量事故列入“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中,作为今后核查备用。

③分项工程中各检验批的标准试件强度均评为合格,而子分部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评为不合格时,或两者均为不合格时,应按《规范》GB50204第10.2.3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3)混凝土试件的优化组合及其应用。通常,混凝土试件的数量是由常规检验和见证检验等要求决定的。由于需要两种养护条件下的试块,对一个子分部工程而言,试块的总数可能会较多,因此施工单位应根据先前累积的混凝土质量信息,对两种试块作出优化组合,既考虑合格评定通过的可能性要大,同时又要不过分增加试件数量;过少的试件数量可能会导致不合格的可能性增大,反而会得不偿失。在考

虑到上述两种风险的基础上,对如何充分利用试块强度的数据提出下列建议:

①条件允许时,宜选择统计的评定方法。

②当常规检验和见证检验所取的试块均源于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同批混凝土时,虽然试块试压的单位或许不同,但只要试验符合规定,在各检验批的评定中,应允许将见证检验与常规检验的标准试块强度合并在一起进行评定。

③同一子分部工程中用于施工各阶段的几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如果其等效养护龄期仍符合规定、且其实际强度超过了该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标准值时,应允许将该试件作为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依据;反之,则可不予计入。同样,如有见证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如符合相关规定时,也应允许计人。

④鉴于《规范》GB50204附录D中D.0.3条规定等效养护龄期的成熟度取600℃.d,它是对应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块强度而言的,但在该《规范》第7.1.1条允许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龄期,可按《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l46等的规定适当延长。此时,附录D的规定就应作调整。例如,标准养护条件下60d龄期的试块强度所对应等效养护龄期的成熟度,建议可近似取1250%.d或1300℃.d,其它条件仍可按附录D的规定。

5、结束语

本文是作者在看了近期一些文章中反映的意见并重新学习了上述有关标准规定基础上写出的,仅作为个人的学习体会,是否准确理解了

标准的规定,其中延伸性阐述是否确当,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提出的有关建议,仅供标准管理部门参考。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试题

一、单选题格式(每题4个选择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的施行日期是(C) A、20XX年10月1日 B、20XX年11月1日 C、20XX年12月1日 D、20XX年1月1日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抗压强度低于标准值的概率应为(A) A、5% B、10% C、15% D、20%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某组混凝土试件测得3个试件的抗压强度分别为35Mpa,37Mpa,43Mpa,则该组试件的强度为(B) A、35Mpa B、37Mpa C、38Mpa D、42Mpa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标准养生的湿度为(D) A、80% B、85% C、90% D、95%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塌落度试验时,从开始装桶到提起塌落筒的时间不应超过(A) A、2.5分钟 B、3分钟 C、4分钟 D、5分钟 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某C30混凝土浇筑时,制作的试件为边长100mm的立方体试块,其抗压强度折算成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时,折算系数为(C) A、0.85 B、0.9 C、0.95 D、1.05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中,试件以(C)个为一组。

A、1 B、2 C、3 D、4 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C)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A、100m3 B、150m3 C、200m3 D、250m3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当样本容量为12组时,其强度评定时合格评定系数λ1取值应为(D) A、0.85 B、0.95 C、1.05 D、1.15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标准中,混凝土各项强度指标的基本代表值是(A) A、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B、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C、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D、抗拉强度标准值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评定混凝土强度采用的标准试件的尺寸,应为以下何种所示(B) A、100mm*100mm*100mm B、150mm*150mm*150mm C、150mm*150mm*300mm D、200mm*200mm*200mm 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高强混凝土的下列优点中,何项不正确(D) A、强度高 B、可施加更大的预应力 C、耐久性更好 D、延性更好 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某混凝土拌合物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24.5MPa,则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A) A、C20 B、C24.5 C、C25 D、C30 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依据混凝土的(C)确定的。 A、抗折强度 B、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C、抗压强度标准值 D、抗压强度平均值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 2009年05月25日星期一 21:46 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方法mfcu: 同一验收批强度平均值 fcu,k:设计要求强度值 fcu,min: 同一验收批强度最小值 1、非统计法:mfcu≥1.15fuc,k fcu,min≥0.95 fcu,k 2、统计方法: mfcu-λ 1 Sfcu≥0.9 fcu,k fcu,min≥λ 2 fcu,k Sfcu=每组试验值的方差 (N=10-14: λ 1=1.7 λ 2 =0.9) (N=15-25: λ 1=1.65 λ 2 =0.85) (N=25组以上: λ 1=1.6 λ 2 =0.8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三章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 第3.0.1条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超过100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抽样检验。 第3.0.2条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二、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三、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test and evalua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on strength GB50107-2010 2010-05-31发布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中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信箱:standards@https://www.360docs.net/doc/7b5893232.html,)。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学 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技术研究院 贵州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也谈混凝土强度的验收与评定(1).

也谈混凝土强度的验收与评定(1) 武汉城建学院建管系的张长清同志在《建设监理》2000年第2期发表了《混凝土强度的验收与评定》一文,引起了我的兴趣,在此,也想谈谈自己对砼强度的验收与评定的一些看法,与张长清同志商榷。 关键词:结构材料 众所周知,在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砼分项对结构——包括基楚与主体——的影响极大。因此,正确验评砼强度至关重。如何验评?其根据主有:①《砼强度检验与评定标准》(GBJ107-87)、②《砼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③《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与《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我想根据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的一些经验教训,谈一点自己对砼强度验评有关问题的理解与看法,提出来与大家一起讨论。 一、关于参加验评的砼试块的养护条件问题。 我认为张长清同志在文中对“砼强度试件的求”一节中论述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对用于砼合格性评定的试件,认为只有在标准养护条件下才是正确的,而对用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来进行对砼合格性评定时结论为“显然是错误的”。我认为这个结论下得不对。理由如下:GBJ107-87规定“检验评定砼强度用的砼试件,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而现行国家《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规定:对“检验现浇砼工程或予制构件中砼强度时,试件应采用同条件养护”,只是为“确定砼特征值,标号或进行材料性能研究时应采用标准养护”。说得最清楚不过。我们深圳地区的建设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凡属钢筋砼结构的,基本上都是采用现浇砼。如果把为检验砼强度而在现场进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说成是错误的,那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显然,张长清同志下的这个结论错了。 二、关于对砼强度的验评问题。 张长清同志把按非统计方法对砼进行的验评,简单地只说成是适用于零星生产的砼是不妥当的。 《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92)中所规定的对砼强度的验评,与《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是完全一致的,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用的是商品砼,由于缺少历史数据来计算标准差s,因此也就无法

混凝土强度检验规程.

中 国 建 筑 资 讯 网 w w w . s i n o a e c . c o 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中 国 建 筑 资 讯 网 w w w . s i n o a e c . c o m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 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 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施 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 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 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 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

中 国 建 筑 资 讯 网 w w w . s i n o a e c . c o m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中国 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 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 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 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征求全国有关 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 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 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 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 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年月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模板

1 总则 2 术语、符号术语、 2.1 术语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4.1混凝土的取样4.1混凝土的取样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5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5.1统计方法评定5.1统计方法评定5.2非统计方法评定5.2非统计方法评定5.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5.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 保证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 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原标准: 适用于普通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 1.0.3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本标准是关于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性评定的具体规定。它对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 提高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管理水平, 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都具有重大作用。) 2 术语、符号 2.1.1 混凝土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 经搅拌、成型、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 经搅拌、成型、养护

等工艺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而成的工程材料。2.1.2 龄期自加水搅拌开始, 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 按天或小时计。自加水搅拌开始, 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 按天或小时计。2.1.3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力学性能, 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混凝土的力学性能, 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标准中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2.1.4 合格性评定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2.1.5 检验批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 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 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2.1.6 检验期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2.1.7样本容量2.1.7样本容量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m fcu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 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f cu,min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 S f c u ——方差未知评定方法中, 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1 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2010—05—31 发布2010—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5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107—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5月3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 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88年3月1日发布施行。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1988年3月1日已经作废,新标准为《GB_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7〕114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后,现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中有关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和选择混凝土配制强度的有关条文自行废止。 该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七月九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及系统的试验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和进行试点应用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和五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等。 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中,对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与验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就个人理解归纳如下: 1、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 (1)在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应根据结构布置、混凝土工程量、工作班浇筑量等情况,将混凝土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或称验收批),即:N≥1,此处,N为检验批批数。 (2)在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常规验收中,所涉及的混凝土强度均以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ram的立方体试件(简称标准试件,对非标准尺寸试件要作修正),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为准。 (3)每一检验批(以下简称每批)中标准试件取样数量n,仍应根据第(1)条中的情况并考虑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质量稳定性及其强度变异的信息等作出选择。(4)根据每批的标准试件取样数量和以往的混凝土强度统计信息,《标准》GBJl07规定,可在两种统计方法和一种非统计方法中选择适合的一种方法,用于评定该批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该方法的要求。当符合该方法的要求时,就认为该批混凝土强度达到该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就可判为合格。 (5)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的N个检验批,应等效地视作为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中的主控项目,N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均评定为合格,是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在《规范》GB50204第7.4.1条(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 (1)《规范》GB50204确认,与结构实体混凝土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相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所以在《规范》GB50204中规定: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在《标准》GBJl07中也有相类同的规定。 (2)上述两个标准均对施工阶段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的用处作了交待,但未提及试件组数及其评定。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第6.1.11条、第6.2.5条中提及的各施工阶段(含施加预应力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应当就是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显然,施工单位应自己作出判断,需留置多少组试件,每次压几组试件;倘若达不到规定的f cu值时,是否还有后备试件等。如果每次仅压一组试件,所得的一个代表值,它至少应不小于f cu 值,实际上施工单位常常就是这样做的。如果不这样做,在相应的施工阶段(特别是施加预应力时)造成结构构件严重开裂或压坏的概率将会增大。对满足f cu 值的评定方法尚需由《标准》作进一步完善。 (3)《规范》GB50204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中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此同条件养护的留置方式、取样数量和强度代表值等,在该《规范》附录D中作了具体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当符合《标准》GBJl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混凝土强度评定方法

正确理解混凝土强度评定方法中的若干概念 齐丰商砼李国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要保证混凝土的实际强度达到合格的要求,必须做好三个环节的控制。除切实搞好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又称初步控制)、生产控制外,还要对半成品和成品在出厂交付使用前,进行验收,即进行合格性检验评定,又称验收控制。 通过验收环节,对商品混凝土生产方而言,是使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予出厂,防止给使用者造成实在或潜在的危害。在混凝土生产控制措施不够健全或原材料控制不尽完善的情况下,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性检验的验收控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使用方而言,现场试块强度是评定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并进行验收的依据。 一、强度类型 对混凝土进行强度试验的目的大体有两个,因此所得的强度也有两种。 1.标准养护强度 对用于工程结构中的一批混凝土(验收批)按标准方法进行检验评定,视其是否达到该等级混凝土应有的强度质量,以评定其是否合格。这种强度的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故称为混凝土的标准养护强度,简称标养强度。 这里应强调的是,在使用商品混凝土时,作为结构混凝土强度验收的依据是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并在现场由商品混凝土供应方、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取样制作并进行标准养护的试块强度。商品混凝土供应方的试块标养强度只是商砼供应方用于评定企业的生产质量水平和作为生产控制用的,虽然可以参考,但不能作为结构强度验收的依据。 2.同条件养护强度 对在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拆模、构件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等的要求,而需要确定当时结构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值以便进行施工控制。这种强度的试块一般均置于实际结构旁,以与结构同样的条件对其进行养护,故称为混凝土的同条件养护强度。又因其多用于控制施工工艺,故简称施工强度。 这两种强度在取样、养护、评定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应注意它们的差异以免混淆。 1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如何确定?混凝土试块多少组组要做数列统计,多少组需要做非数列统计? ?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批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每批混凝土的强度,应以同批内全部标准试件的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1、每组(三块)试块强度代表值 每组 (三块)试块应在同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按下述规定确定: ( 1)取三个试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块的强度代表值; ( 2)当三个试块中的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15%时,取中间值代表该组的混凝土试块的强度; ( 3)当三个试块中的最大和最小的强度值,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其试验结果不应作为平定的依据。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 根据混凝土生产情况,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 ( 1)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由连续的三组试块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 fcu,k + 0 .7 σ o ① fcu. min ≥ f cu. k —0 . 7 σ o ②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 min ≥0.85 f cu. k ③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 min ≥0.90 f cu. k ④ 式中: m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f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fcu. min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值,MPa; σ o ——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强度数据总批数不得小于15)同一品种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数据按下式确定: 式中:Δ fcu,i ——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 ——用以确定该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数据的总批数。 ( 2)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块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 —λ1 Sfcu ≥ 0.9 fcu,k ⑤ fcu. min ≥λ2 f cu. k ⑥ 式中:m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S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fcu 的计算值小于0.06 f cu. k 时,取Sfcu = 0.06 f cu. 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fcu,i——第 i 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MPa: n ——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块的组数,n ≥10。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

《GB_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评定。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三章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 第3.0.1条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注:预拌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抽样检验。 第3.0.2条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说明:本内容摘自《GB_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强度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 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的检验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对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设计的工程,使用本标准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时,应按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将设计采用的混凝土标号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时的配制强度也应按同样原则进行换算。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计)表示. 第2.0.2条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 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第2.0.3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土,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第2.0.4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第2.0.5条为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要求,应根据原材料、混凝土生产工艺及生产质量水平等具体条件,选择适当的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照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2.0.6条预拌混凝土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控制混凝土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确定混凝土的生产质量水平。 第三章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第3.0.1条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100盘,但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二、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强度检验与评定

混凝土强度检验与评定 1.现场混凝土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并以150mm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 度为标准。 2.混凝土试件以机口随机取样为主,每组混凝土的3个试件应在同一储料 斗或运输车箱内的混凝土取样制作。浇筑地点试件取样数量宜为机口取样数量的10%,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强度代表值。 2.1以每组3 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2.2 当一组试件中的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15%时, 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2.3当一组试件中的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 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作为评定的依据。 3. 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抗压强度:大体积混凝土28天龄期每5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 每1000m3成型一组;非大体积混凝土28天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 3.2 抗拉强度: 28天龄期每20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3000m3成 型一组。 3.3抗冻、抗渗或其他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每季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2组。 4.为预测混凝土的强度,宜采用快速测强法,或进行7 天龄期强度试验。 5.混凝土试件的成型、养护及试验,按DL/T 5150-2001进行。 6.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验收批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和最小值应同时满足 以下要求: mf cu≥f cu,k+Ktσ0 f cu,min≥ 0.85f cu,k(≤C9020) 0.90f cu,k(>C9020) 式中:mf cu——混凝土强度平均值,MPa; f cu,k ——混凝土设计龄期的强度标准值,MPa; K ——合格判定系数,根据验收批统计组数n值,按表1选定; T ——概率度系数,取用值见表2; σ0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f cu,min——n组强度中的最小值,MPa; 表1 合格判定系数K值表 7.混凝土质量验收取用混凝土抗压强度的龄期应与设计龄期相一致。混凝 土生产质量的过程控制应以标准养护28天试件抗压强度为准,混凝土不同龄期抗压强度比值由试验确定。 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检测结果未满足第6条合格标准要求或混凝土 试件或采用强度的代表有怀疑时,可从结构物中钻取混凝土芯样件或采用无损检验法,按有关标准规定对结构物的强度进行检测,如仍不符合要求,应对已完成的结构物,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其他处理措施。 9.混凝土设计龄期的抗冻检验的合格率不应低于80%,混凝土设计龄期的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019试题24页word

附件2:命题格式 一、单选题格式(每题4个选择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的施行日期是(C) A、2010年10月1日 B、2010年11月1日 C、2010年12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立方体试块抗压强度低于标准值的概率应为(A) A、5% B、10% C、15% D、20%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某组混凝土试件测得3个试件的抗压强度分别为35Mpa,37Mpa,43Mpa,则该组试件的强度为(B) A、35Mpa B、37Mpa C、38Mpa D、42Mpa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标准养生的湿度为(D) A、80% B、85% C、90% D、95%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塌落度试验时,从开始装桶到提起塌落筒的时间不应超过(A) 第 1 页

A、2.5分钟 B、3分钟 C、4分钟 D、5分钟 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某C30混凝土浇筑时,制作的试件为边长100mm的立方体试块,其抗压强度折算成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时,折算系数为(C) A、0.85 B、0.9 C、0.95 D、1.05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中,试件以(C)个为一组。 A、1 B、2 C、3 D、4 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C)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A、100m3 B、150m3 C、200m3 D、250m3 取值应为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当样本容量为12组时,其强度评定时合格评定系数λ 1 (D) A、0.85 B、0.95 C、1.05 D、1.15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标准中,混凝土各项强度指标的基本代表值是(A) 第 2 页

混凝土强度评定新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 GB/T50107-2010为国家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GBJ107-87同时废止。 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一、总则 1.0.1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保证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1.0.3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混凝土由水泥、骨料和水按一定配合比,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 2.1.2 龄期自加水搅拌开始,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按天或小时计。 2.1.3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标准中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2.1.4 合格性评定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合格与否所做的判定。 2.1.5 检验批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用于合格性评定的混凝土总体。 2.1.6 检验期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 2.1.7 样本容量代表检验批的用于合格评定的混凝土试件组数。 2.2 符号 m fcu------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f 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 cu,min--------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S fcu--------标准差未知评定方法中,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值 σ0------标准差已知评定方法中,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值 λ1,λ2,λ3,λ4-----合格评定系数 f 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代表值 n----样本容量 三、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2计)表示。 3.0.2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用标准方法在28天龄期测得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概率为5%。

对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分析

对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分析

————————————————————————————————作者:————————————————————————————————日期: ?

摘要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是结构实体检验的主要项目之一,本文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的区别,回弹法和钻芯法的应用误区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澄清一些错误看法。本文就这些方面发表本人的一些看法和自己的理解,很多问题也不是很深入全面,望各位老师给予指导。 关键词:同条件养护标准养护回弹法钻芯法

ABSTRACT Theinspection ofconcrete intensityis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subjects of structure inspection.In this pa per,by distin guishing samples in the same maintainin gcondition with samples in the standard maintainingcondition,problems of the wrong use ofresoundingmethod and drilling method are argued,and some wrong viewpoints are hoped to be cleared. Keywords:Samemaintainingcondition Standard maintaining condition Resounding method Drilling method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_50107—2010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1 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2010—05—31 发布 2010—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59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107—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5月3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 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2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信箱:standards@https://www.360docs.net/doc/7b5893232.html,)。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1总则 (1)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2) 3基本规定 (4) 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 (5) 4.1混凝土的取样 (5) 4.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5) 4.3混凝土试件的试验 (6) 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7) 5.1统计方法评定 (7) 5.2非统计方法评定 (9) 5.3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评定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引用标准名录 (11) 附:条文说明 (13)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