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经过灭菌的专用工作衣帽鞋。

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

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

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6.检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

少工序。

7.无菌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

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8.微生物(无菌室缓冲间)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30min,

要每周检测一次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每周对微生物室进行至少一次2h以上紫外灯消毒。微生物室内的的菌种总数>5cfu/平皿时,需要对无菌室缓冲间用85~95%乳酸熏蒸1h,熏蒸结束后(必要时可以将空间密闭整晚),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吉尔灭溶液或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彻底对洁净室缓冲间及其内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清洗;后对无菌室缓冲间进行半小时以上紫外线消毒,结束后,验证室内空气清

洁度是否合格,仍不合格,则可加大乳酸熏蒸时间及紫外线灭菌时间。

9.每次微生物试验紫外灯灭菌前,需将所用的吸头剪刀纱布等物

品浸泡于消毒剂中。

10.接种前所用的试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

使用完毕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方可使用。

11.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

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使用完毕的吸管三角瓶样品等应及时撤离,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12.微生物检验每批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菌落总数做1个盐水对

照1个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1个琼脂空白培养,整个检验过程超净台内的环境空白),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必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做处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13.每次微生物实验结束后,所有物品及时撤离无菌室,并用体积

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将超净台内清理干净,酒精灯、剪刀等物品上的样品擦拭干净,用体积分数为0.1%的新洁尔灭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4.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培养霉菌的培养物和

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15.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对培养箱的温度每个班至少监控两次。

16.每周进行消毒剂擦拭一次培养箱内金属孔架及内壁,再有平皿破碎的情况时必须马上进行清理消毒,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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