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方规范

重庆地方规范
重庆地方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道路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推荐】道路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列表) 【推荐】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正式版)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JTG D40-2002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推荐】JTG F8011-2004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讲解) 【推荐】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推荐】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2004-DOC 【推荐】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pdf 【推荐】JTGD30—200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推荐】JTG D50 2004 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推荐】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推荐】CJJ77_88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推荐】CJJ45_9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推荐】公路设计规范送审稿 【推荐】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推荐】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推荐】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推荐】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报批稿) 【推荐】铁路隧道技术规范(合订本) 【推荐】JTG D60-200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pdf] 【推荐】JTG D62-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pdf] 【推荐】JTJ T019-98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pdf] 【推荐】《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勘误表(word) 【推荐】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推荐】JT391-1999公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 【推荐】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2002 【推荐】JTJ系列规范 【推荐】公路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98(PDF) 【推荐】GBT 18314-200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PDF) 【推荐】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Word) 【推荐】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word) 【推荐】公路水泥混凝土钢纤维JT.T524-2004(PDF) 【推荐】公路工程混凝土养护剂JT.T522-2004(PDF) 【推荐】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技术指南 【推荐】GB/T 5224-200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推荐】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 149-2006 【推荐】钢筋混凝土盖板涵(GQB003-91) 【推荐】石拱涵(GQB004-91) 【推荐】桥梁书籍 【推荐】盖梁检算.rar 【推荐】JGJ T23-200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4467.rar 【推荐】JC/T974-2005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施工技术要求规定 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资质。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踏勘施工现场,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管理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严禁施工。施工中应对施工测量及其内业经常复核,确保准确。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与道路同期施工,敷设于城镇道路下的新管线等构筑物,应按先深后浅的原则与道路配合施工。施工中应保护好既有及新建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道路范围(含人行步道、隔离带)内的各种检查井井座应设于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井圈上。井盖宜能锁固。检查井的井盖、井座应与道路交通等级匹配。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的要求,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与成品质量控制。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竣工资料、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预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申请正式验收。建设单位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准备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核对施工范围,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标书、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内容应包括: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与技术措施、必要的专项施工设计、以及环境保护、交通疏导等。施工中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好量具、器具的检测工作与有关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进行资格培训。依据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现场环境条件,安排搭建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制定施工管理措施,结合施工部署与进度计划,作好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依据工程需要按现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城镇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14.1一般规定71 14.2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检验标准84

道路施工安全实施规范

道路施工现场安全实施规范 一、道路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1、工程处对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工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施工处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队应当按照《施工安全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2、工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道路施工现场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实行安全监管人员带班制度。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职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有权拒绝。 4、根据道路施工实施方案的要求,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施工警示牌或标语。 5、当施工现场有危及安全的因素(塌方、渗水、悬石等),应当果断处置,立即停工,在整改措施落实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需重点防范的隐患点

(一)用电安全方面 1、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不准随意剪断。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现场电工统一接线,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 (二)现场安全方面 1、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通知当地人民群众。 2、在施工作业时,应制止一切非作业人员尤其是儿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区域。 3、在临边或高空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扣牢。 4、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保护用品,戴安全帽应系紧帽绳;使用安全带必须扣好且挂在作业点的牢靠处。 5、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绳索以免伤人。 6、机械设备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运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转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且在工作时要设专人负责指挥;多台机械同时配合作业时,应前后左右保持安全距离。 7、施工现场运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以保证场地内施工人员的安全。

厂区道路施工规范

目录 一、工程简况------------------------------------- 第2页 1、工程概况--------------------------------------- 第2页 2、编制依据--------------------------------------- 第3页 二、施工方案---------------------------------------第3页 1、原始地面开挖施工 -------------------------------第3页 2、煤渣石灰土垫层施工------------------------------第4页 3、泥灰结碎石基层施工----------------------------- 第4页 4、混凝土面层施工------------------- ------- 第4页 三、施工安排---------------------------------------第8页 1、施工准备----------------------------------------第8页 四、主要施工工序-----------------------------------第9页 五、质量保证措施-----------------------------------第9页 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第9页 1、安全施工措施------------------------------------第10页 2、文明施工措施------------------------------------第10页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17号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 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12月23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 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 主要符号 一、道路通行能力 k——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 Nb——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veh/(h?m)); Nbt——在tf时间段内通过观测断面的自行车辆数(veh); Nda——设计年限的年平均日交通量(pcu/d); Ne——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折减后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l——设有专用左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r——设有专用右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道路规范

第一篇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第1章 总则 1.1 运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市政道路工程新建和改建的施工,其他道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1.2 编制参考标准、规范及文献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范》JTJ053-94 《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范》JTJ054-9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建筑地基技术规范》JGJ79-2002 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及规定 第2章 术语 2.1 控制测量 为建立测量控制网而进行的测量工作。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和三维控制测量。 2.2 公路GPS控制测量 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公路各控制点坐标的测量。 2.3 施工测量 工程开工前及施工中,根据设计图纸在现场恢复道路中线、定出构造物位置等测量工作。 2.4 地基 直接承受构造物荷载影响的地层。 2.5 加固地基 用换土、夯实、有机或无机结合料等方法加固处理的地基。 2.6 天然地基 未经加固处理或扰动的地基。 2.7 片石 符合工程要求的岩石,经过开采选择所得的形状不规则的、边长一般不小于15cm的石块2.8 路床 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荷载。具体指的是路面结构层底面以下80c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路床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30cm和下路床30cm~80cm。 2.9 压实度 用来衡量路基填土压实程度的指标。 2.10 特殊土地基 大部分带有地区特点,它包括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红粘土和冻土等。 2.11 水泥搅拌桩地基 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地基。 2.12 堆载预压 在建筑物建造之前进行加载预压,使地基的固结沉降基本完成并提高地基土强度的方法。堆载预压根据土质情况分为单级加荷、多级加荷和超载预压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一般市政道路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其结构、造价、分部分项作用及验收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道结构:4cm AC—13F型橡胶改性沥青砼(165.3元/平米,含6cm普通沥青砼) 粘层油 6cm AC—20C型普通沥青砼 单层表处橡胶改性沥青下封层 透层油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49.8元/平米)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28.5元/平米含买土) 路床处理60cm(85.9元/平米含买土) 1、路床处理深度取决于现况土质情况,路床的主要作用是排水和散布载重力,60cm路床处理需分三层

压实,每层20cm,压实后不能出现弹簧、翻浆现象,每层压实强度不小于96%,弯沉值279(1/100mm)2、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简称二灰土,二灰土在底基层中起到稳定路基与基层的连接作用,具有很好的 强度,压实后不能出现粘土夹层、起皮、松散、裂缝、弹簧、翻浆现象,其7天抗压强度不小于0.6MPa。 压实度:不小于95% 平整度:不大于12mm 100m一处每处三米直尺连续测量10尺 纵断高程:5,-15每20m一个断面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每40m一处 厚度:代表值-10 极值-25 100m一处每处3点路中路边挖坑检查 横坡:±0.3 每100m3个断面 3、水泥稳定碎石主要承受车辆荷载的竖向力,并把面层传下来的力扩散,水泥稳定碎石表面平整密实、 无坑洼,施工接茬平整、稳定。其7天抗压强度为3.0—4.0MPa。 压实度:最佳密实度的98% 平整度:3m直尺检查不超过10mm每40m一处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 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 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6月27日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排除地面水 第三节排除地下水 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坡面防护 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 第四节支挡工程 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路基挖土 第三节路基填土 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

第五节路基整修 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 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 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 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杂填土 第三节盐渍土 第四节膨胀土 第五节湿陷性黄土 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 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 第二节雨季施工 第三节冬期施工 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土质路基 第三节石质路基 第四节路床 第五节边坡和边沟 第六节附属结构物 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 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 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 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 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 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 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 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 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含郊区道路)和广场、停车场路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厂矿、机场、码头等专用道路可参照使用。 第1.0.3条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与铁路、公路、地铁、管线、人防等工程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参照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路基施工的安全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路基施工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

道路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道路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JTG/T 3610-2019修订了6方面内容:《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同时废止。《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 本规范修订的指导思想:突出安全、耐久、环保等要求,注重路基的稳定与路床强度,贯彻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公路建设指导原则,合理利用各种路基填料。 充分总结十余年来公路路基施工技术,积极吸收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力求技术先进、指标合理、可操作性强,体现我国路基施工技术进步,并适度超前。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涵盖了从施工准备到验收的全部过程,监理检测公众号提醒,分为11章: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施工准备,4一般路基,5路基排水工程,6路基防护与支挡工程,7特殊路基,8冬期雨期路基施工,9路基施工安全,10路基施工环境保护,11路基整修与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把原第9章路基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拆分为第9章路基施工安全和第10章路基施工环境保护,将原第10章改为第11章;原第8章路基防护与支挡改为第6章,相应的原第6章、第7章改为第7章、第8章。 (2)第4章完善了填石路堤填料要求,补充了高路堤路基的地质状况核查、地基处理、防排水、沉降观测和自然稳定时间方面内容,将路床的填筑单列一节,补充完善陡坡路基稳定与沉降控制、泡沫轻质土路堤、煤矸石路堤、工业废渣路堤、路基拓宽改建施工、路基稳定性观测与评价。 (3)第5章增加了边沟盖板的质量要求、钢波纹管在暗沟中的应用、防渗隔离层、排水垫层、排水隧洞等内容;完善渗沟的纵向坡率,渗水管的材料要求、加工工艺;补充中央分隔带排水的内容。 (4)第6章补充完善了拱形、菱形护坡裙边和石榫连接的工艺、强度要求;完善了挡土墙、边坡锚固、抗滑桩等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检测方法、标准等内容。 (5)第7章补充了灰土浅层改良路基施工的相关要求;在红黏土与高液限土地区路基施工中补充最大CBR强度、最大强度含水率等指标要求;补充了膨胀土路基填料的CBR、击实试验方法,膨胀等级的确认,膨胀土的适用范围、压实标准、碾压控制含水率,膨胀土边坡柔性支护、膨胀土路基施工等内容。 (6)第11章增加了路基交接验收的内容。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_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3 基本规定 4 施工准备 5 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 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 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 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 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 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 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 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 人行地道结构71 14.1 一般规定71 14.2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 检验标准74 15 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