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需求论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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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容

第一包:X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数据在线更新、数据普查及数据库

更新项目(东区)

中国·(XXX)

采购人:XXX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

代理机构:思渠招标代理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一、项目概况

思渠招标代理受XXX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委托,拟对X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1)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拟采用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项目简介:X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3个包。

二、拟采用的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劳动法》、XXX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根据监管分离的原则,正在XXX市(包括两县及主城各区、钒钛高新区及所属各街道、社区等)从事市政道路环卫清扫、市政服务、园林绿化、物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无论服务时间长短)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8、在XXX没有办事机构的投标人承诺中标后30日历天在XXX成立固定办事机构并将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9、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

10、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第一包、第二包的投标。但凡参与了第一包或第二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第三包的投标;反之参与了第三包的投标人,亦不得参与第一包、第二包的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述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是本着“政府花钱买服务”、“管事不养人”的原则,将

单元网格围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具有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

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根据部件、事件多少,综合考虑,并以一定

量的责任网格数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

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的信息采集公司,将组织一支专业的信息采集队伍,依据数字城管

信息系统统一的管理标准,负责对本项目所及区域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

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媒体反馈、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所发现问

题结案前进行核实;利用通过视频对市情、市容及市貌等城市问题进行适时动态监控;采

用先进的测绘手段和管理理念,对城市中的一切事部件进行统一的、全面的普查及入库,

并通过成熟的、高技术含量的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并为数字城管工作提供

基础支撑。

(二)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采购容:

中标人组建一支信息采集队伍(含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管理员),为采购人提供XXX市东区建成区围规定的41.03平方公里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数据在线更新、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服务。

2、项目服务主要容:

(1)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在XXX市(东区)数字城管规定的41.03平方公里区域,信息采集员以人工巡查的方式(或车辆巡查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媒体反馈、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利用视频对管理区域的市情、市容及市貌等城市问题进行适时动态监控;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对政府关注的特定城市管理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针对地震、洪涝、冰雹等灾害天气或突发事件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对责任网格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及市政等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劝导)。

(2)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结合XXX市的实际情况,在2012年第一轮部件数据普查的基础上,对东区围规定的41.03平方公里区域进行第二轮数据普查并更新原数据库。(主要含数据普查标准规编制、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划分、地理编码普查和部件数据普查、数据处理和建库、部件图集和网格图集的编制造册等工作)。

(3)对区域因部件新增、消失等情况而发生变化的数据变化进行适时在线更新、入库。

(三)项目实施围

1、信息采集业务实施围

本标段实施信息采集业务包括原东区数据普查区域的31.33平方公里及新增区域的9.7平方公里。

其中,东区为主城区,现有9个街道办和一个银江镇,按照城市部件量分布密度、部件上报维护工作量及人流量流通情况,将东区分成四个等级(A类区域,B类区域,C类区域,D类区域),该等级的划分及监督网格的划分,采购人有权根据城市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以下各类别区域面积数据含以新增区域面积数据。)

A类区域(面积约为:14.55平方公里):东区市中心,道路比较密集(如竹湖园公园前面的XXX大道,人民街,炳草岗大街等),主干道比较多,部件量比较大,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密集,该区域为重点需要监督维护区域;

B类区域(面积约为:12.3平方公里):东区中,次干道比较多,且多为主干道分支

道路的区域,该类区域人流量不是很大,封闭区域比较多;

C类区域(面积约为:9.41平方公里):分布在东区市中心外围区域的居民地带,该类区域城市部件量比较稀少;

D类区域(面积约为:6.27平方公里):各区路段,该类区域居民较少,路边只有规则的路灯,行道树(如倮密桥与倮果桥间的金沙江大道),该类区域部件维护工作量比较少,可以按时间段派遣监督员抽查。

下图为东区信息采集作业区域。

2、数据在线适时更新入库业务实施围

XXX市东区建成区围规定的41.03平方公里区域的部件动态适时更新及入库。

3、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业务实施围

(1)本标段中的数据普查业务围为XXX市东区建成区围划定的41.03平方公里区域(即在2012年第一轮部件数据普查时的31.33平方公里的区域及新增的9.7平方公里区域)(2)XXX市东区围新增的9.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①瓜子坪街办管辖的攀北社区、小XXX社区及马兰山社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

②密地桥街办管辖的金桥社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

③炳草岗街办管辖的炳三区、炳二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2平方公里。

(3)数据普查及更新相关成果技术要求

①数据普查后的信息成果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②数据普查后的信息成果必须为国家相关机构(测绘部门)的资质认证。

4、协助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完成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标段本次服务期限为两年零两个半月,具体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数据普查更新入库业务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4月30日。

(五)采集员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

信息采集时间要求:每天7:00-21:00(两班制),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节假日和双休日正常采集。领导安排、重大节庆活动等特殊任务需要时,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调度,并无偿提供人员保障。

(六)主要业务相关概念阐述及采购方的主要质量要求

1、信息采集相关业务概念及要求

①部件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区域的各项设施,包括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其他设施、扩展部件等7大类。

②部件信息包括部件丢失、损坏、维护等问题上报、核实和核查的信息,以及部件普查中丢漏,部件普查后发生增加、更新等变化的部件信息。

③事件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的统称。事件信息包括上报、核实和核查的信息。

④事件分类按照其性质和特点划分,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和扩展事件等6大类。

⑤有效信息指除去差错信息、模糊信息、虚假信息、同一事/部件重复上报等后的真实可用信息,是可予立案的事件信息和部件信息。

⑥差错率计算方式:(上报差错数+核查差错数)/(上报数+核查上传数)*100%。

⑦巡查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巡查规定区域的覆盖率。间隔密度合格率=(1-被抽查不合格采集员数/该采集公司采集员总数)*100%。

⑧要求定期对信息采集员负责的工作单元进行轮换。

⑨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阶段工作总结报告。

⑩信息采集项目需求

(1)保证上传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上传信息(包括核查和核实)差错率(按月统计)不超过3%(含)。

(2)每个责任网格,配置固定人员,设定固定巡查路线,保证巡查间隔时间。间隔密度合格率达85%。

(3)巡查及时准确,工作时间和区域不发生因巡查不到位(未上传)情况的发生,即如热线受理、行业监管、社会各界反映(属巡查围的容)而信息采集员未做反馈的问题。

(4)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完成每天采集及核查工作任务具体采集量需根据所分配网格片区的商家密度、人流量等实际情况而定。

(5)核查回复率必须达到98%以上,巡查数据传输时间由业主规定。发出的核查、核定指令回复时间。上班工作时间需在2小时予以回复,城乡结合部核查指令需在4小时予以回复,突发、重大事件核查指令需在30分钟予以回复,其余时间段以限定时间为准。核查及时回复率须达到85%。

(6)加强员工队伍管理,不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打架斗殴及引发各种严重后果等问题,不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不得利用采购人的资源平台进行行为。

(7)信息采集单位应不断加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并进行轮岗(原则上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轮岗,轮岗前需进行再次培训),同时将轮岗工作方案提交中心审查、备案。

(8)负责利用本项目围的视频设备进行市情市容监控和信息采集。

(9)考核方式:月度考核、年度考核。

(10)定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

(11)如因数字城管运行实际需要,所产生的相关指标变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12)发扬精神文明,提倡职业道德,对轻微问题做到进行劝导,主要包括:

A 不符合立案的小广告;

B 垃圾箱小门打开或盖子移位;

C 井盖轻微错位,在能力围;

D 交通护拦轻微移位、脱节、侧倒(非水泥柱等);

E 垃圾箱外的小袋装垃圾;

F 绿地或主干道的小木板广告类;

G 各类网络通讯交接箱门打开(设施不坏);

2、数据在线适时更新的业务要求

信息采集单位必须按规定完成数字城管覆盖围部件数据及地理编码动态更新任务。发生部件数据及地理编码需更新的,1天必须上报,3天必须更新入库。部件更新发现率应不低于98%(含),更新、入库及时率及入库准确率必须达到100%,每降低1%,数据更新、入库流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并经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同意。

3、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的业务要求

(1)根据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规、指导性文件及国家测绘局地理数据标准规,结合XXX市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X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需要的数据标准规,包括: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城市部件与地理编码的外业普查规;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单元网格与监督网格的划分、编码规;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城市部件和事件的分类编码标准;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城市部件地理编码规;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图集标准;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图集标准;各自信息采集区域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手册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

完整性要求:部件、事件的相关属性(时间、空间、位置、权属、对应城管员等),要完整无缺地反映在待建系统中。

一致性要求:系统的数据来自多个部门和业务系统,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准确性要求:地理位置的偏差不能超过2米;权属信息不能有误;完好情况不能有误;

实时性要求:事件数据非空间数据在市区两级平台更新的时间不超过5秒;空间以及视频数据的传输和转换视数据量和网络负载情况不同,1M数据量在网络带宽不低于1M的情况下,更新(提取、传输、转换、入库)周期不超过5秒。

安全性要求:部件的具体位置信息属于信息,如要对社会公众开放,需要经过管理员授权,要防止非法使用。

(2)数据普查具体要求

①技术要求

A.工作底图准备

满足数字化城管需要的基础电子地图。

②外业调查

中标人应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普查技术规及技术方案对城市管理基础部件和地理编码进行拉网式普查。

A.部件调查:根据工作底图结合现场调查。

B.地理编码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参照已有的地址信息,野外逐项调查核实每个调查对象正确的地址描述信息。

(3) 数据处理与建库

A.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将部件调查后获取的部件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普

查数据库中,包括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的整合和检查,最后提交整合后成果数据。

B.地理编码普查数据建库:将调查后获取的地理编码数据逐一核实后输入到地理编码普查数据库中,包括地址数据录入、数据库的整合和检查,最后提交整合后成果数据。

(4)数据普查成果验收及业务考核要求

A.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数据普查及更新数据库;

B.在数据普查及更新数据库业务完工前,中标人应对该项业务的服务质量、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包含合格检验证明及检验方案的自检证明(含检验方法及检验过程),自检证明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数量的最终验收结果;

C.中标人在完成该项业务并自检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人。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成立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考核见下表),并完成验收报告。考核验收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每下降1分,扣除费用500元,9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该报告将作为项目第一次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业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中止中标人履行该项目,且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最终数据成果说明

A.最终数据成果文件格式应为常用的空间数据格式;

B.调查形成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原始数据、统计数据、普查手册、图片图纸图册、数码及胶片照片、音像资料、数据库、城市影像库、总结报告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C.特别说明:中标人负有义务,对调查形成的数据资料及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4、数据普查建设依据和标准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CJJ/T 106-2010备案号J455-2010);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2013);

(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1-2013);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 215-2005);

(5)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

(6)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J/T292-2008);

(7)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

(8)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9)《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CJJ100-2004);

(10)《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2004);

(11)《Open Geodata Interoperation Specification》(简称OGIS);

(12)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2002]570号;

(13)《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条例》(2011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4)《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导则》及补充导则(川城乡治办[2011]139号、川城乡治办[2013]47号)。

5、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数据集普查外业作业后,自行与原X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商协商开展数据入库工作。

(七)信息采集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信息采集设备管理要求

采集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信息采集员和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人员足额提供。采集服务围的通信费由采购人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予以提供,并保证功能正常使用(若超出此标准,则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使用不当造成采集器外观破损或影响功能正常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按95%(使用1年以)、80%(使用1-2年)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履行期,每少一部按照采购价和使用的年限(同上)的比例赔偿,合同终结时,中标供应商须如数返还信息采集器;中标单位支付足额抵押金后,向采购人领取信息采集设备。

采集器软件、硬件非人为损坏应交采购人统一修理,中标单位及个人不得对机具自行维修,如出现自行维修现象且导致机具损坏,采购人将向中标单位追赔损坏机具全部的费用。

中标单位应加强信息采集设备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制定采集器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采集器正常的使用,每月5日前应向采购人上报采集器设备保管、维修、养护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采集器设备进行检查。

二、配置信息采集专用车辆

中标单位应根据XXX山地城市坡路较多的实际特点,自行配置2辆业务工作用

车。

(八)信息采集队伍的组建要求

1、本期本标段招标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52人(在现有人员自愿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承诺无条件接纳并且保证相应待遇;在新增区域完成数据普查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当增加人员),管理人员若干(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2、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和采购人就项目中各项业务进行沟通,并于2016年8月初开始与上一轮信息采集外包单位进行业务熟悉、业务交接工作、完成队伍组建及培训工作,于2016年10月11日正式开始全面工作。

3、人员招聘要求:为确保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稳定性,要求供应商需与员工签约一年以上劳务合同。员工须严格遵守双方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业务技能培训,统一着装,工作牌的位置佩戴整齐,以简朴、整洁的形象上下班。

注:员工服装由供应商提供,一共四套(夏、冬装各二套)。服装款式、面料等具体要求须按照本市实际情况及业主方(XXX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的相关要求进行。

4、信息采集员条件:

(1)文化程度:中专、高中(职高)文化程度以上,下岗失业失土人员优先,复退军人优先。并结合XXX市人社局公益岗位开发工作要求,优先解决城镇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并承诺组建的信息采集员队伍60%以上为XXX市本地户口)。

(2)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类、精神类等有碍正常工作的疾病,同时身体无明显缺陷。

(5)其他要求:作风正派,勤奋敬业,有吃苦精神;经过一定的专业化培训,能够熟练使用“城管通”;无犯罪记录和吸毒史及无不良嗜好。

(九)数据普查及数据库更新业务参数及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依据

2.本项业务适用的主要参数

2.2.1 数据普查应利用本地的地理信息测绘资源,优先采用比例尺为1:500或1:1000为宜,应不低于1:2000的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可结合本地实际选用正射影像图数据等。

2.2.1.1 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容和组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 103)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CJJ 100)的规定。

地理空间数据成果应满足OGIS(开放的地理数据互操作规)要求,空间参照系应采用XXX独立坐标系或80坐标系,存储和交换格式应为ShapeFile格式。

2.2.1.2 基础地形数据库,包括基础地形图(道路、水系、建筑物等图层)、正射影像图、行政区划图以及环境、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人文、社会经济等

众多的基础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以现有的地形图为基础,对道路和道路两旁与城市部件密切相关的电子地图进行修测与更新。

2.2.2 地理编码数据库,以点、线、面方式表现城市地理实体。通过地理编码实现地址空间的相对定位,可以使城市中的各种数据资源通过地址信息反映到空间位置上来,提高空间信息的可读性,在各种空间围行政区达到信息的整合。通过地理编码技术对城市部件进行分类分项管理,最终实现城市管理由盲目到精确,由人工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变。

2.2.3 单元网格数据,采用网格技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管理对象等原则,以一定的围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专题网格,将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的单元。根据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规、指导性文件及国家测绘局地理数据标准规,结合X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基础作业底图上划分万米单元网格,同时以路、街为主体,划分不跨越社区、不跨越自然地理空间、便于实际管理的最小监督单元网格,构成数字城管万米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

2.2.4 道路单元网格数据,道路单元网格是在万米单元网格基础之上,为了方便管理和直观展示而新增的网格数据。

2.2.5 事、部数据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2013)要求,单元网格分四类15位进行编码,依次是: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码、3位社区码和3位单元网格顺序码,编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十)其他要求

1、基本要求

1.1、信息采集系统管理高效,保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长效机制性,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一套保证采集效果的系统说明方案。

1.2、中标供应商需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地理信息更新联动机制,保证信息采集区域的部件和地图的适时更新(部件及地图的更新成果必须有相关国家认证资质。)。

1.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XXX实际情况,划分管理围,明确管理的区域边界,报价文件中明确XXX市数字城管现行单元网格划分,根据万米单元网格情况划分区域等级(A、B、C、D),并确定各区域巡查密度。在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的前提下,保持总投入信息采集员基本数量不变。

1.4、报价人必须充分了解XXX市当地平均薪资水平,社会保险相关参数及福利等有关规定,拒绝恶性竞争。

信息采集人员月工资应不低于235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在合同期(两年零两个半月),不得下调工资标准。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向信息采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发放加班工资、高温补助等相应待遇。

1.5、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信息采集员及管理员的工资,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完成应于签订合同前完成的所有事项,(包括优惠条件及承诺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人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作拒签合同处理。

1.7、中标人在签定合同30日,未能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按要求完成组建信息采集员上岗,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取全部履约保证金。

2、信息采集技术业务参数及要求

2.1、本项目业务适用标准和规

《XXX市数字化管理事件、部件编码及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XXX

市城市数字化指挥手册》、《X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图集》、参考《XXX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导则、规定、办法等。

2.2 信息采集作业质量标准:

2.2.1 在规定工作时段完成网格巡查

2.2.1.1 巡查仔细详实,杜绝工作盲区。

2.2.1.2 不得因迟到早退等出现遗漏巡查的问题,确保部件事件问题发生后的30分钟反馈信息。

2.2.2 运用“城管通”实现城管问题的及时反馈(城管通由采购人提供)。

2.2.2.1 监督员核实核查信息时限,参照《XXX市数字化管理事件、部件编码及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2.2.2.2 及时运用“城管通”反应部件、事件发生的地点、编号、时间和相关问题描述。

2.2.2.3 遇重大、特大、突发问题时,在第一时间通知指挥中心。

3、信息采集业务考核标准和要求:

3.1 甲方依据质量标准及委托协议,每月25至30日期间对信息采集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备案,并以此作为年度项目履约验收的依据。

3.2 考核工作由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进行。(具体考核事项见下表)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模板

******采购项目 需 求 论 证 报 告 采购人:****** ****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行政级别:县级 2、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4、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论证方式:本项目拟采用第种方式进行需求论证(在以下3种方式中选择) 备注: 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300万元、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采购项目,适用第1种论证方式。 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300万元以上、小于1000万元,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2种论证方式。

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1000万元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适用第3种论证方式,并在政府采购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容主要包括采购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等。 二、论证专家组成 (一)论证时间:****年**月**日 论证地点:****** (二)论证专家组成:根据《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成立了由人组成的论证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三)论证专家组成员 三、专家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意见

论证专家签字: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本单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名录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哪些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哪些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注: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九)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3、钢结构及网架工程; 4、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5、地下暗挖、隧道、顶管施工及水下作业工程; 6、水上桩基工程; 7、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编制内容: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专项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目录或条文,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勘察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名称。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图示。 《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 中文词条名:《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 英文词条名: (一)脚手架与卸料平台 1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2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落地式、悬挑式)。 3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4门型脚手架施工方案(含高度超规范设计计算书)。 5挂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6吊篮脚手旌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 (二)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超过5M,含支护结构没计书)。 (三)模板工程施丁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土输送安全措施)。 (四)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优质文档]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 (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 (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 (四)评分细则; (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 (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熟悉专项方案编制与论证要求 本条文所指专项方案系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质[2009] 87号文件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办法”附件一)。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是确定建设项目之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中文名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文名 The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the project 科学依据 投资决策 企业投融资等 目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概述 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 定位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途

主要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资金项目申报 企业为获得政府的无偿资助,需要对公司项目进行策划、设计、技术创新、技术规划等,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管理团队、技术路线、方案、财务预测等,是政府无偿资助的项目申报的主要依据。 报告分类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1)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 (2)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别: 一、目的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对企业项目从自身角度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研究,而是在企业认为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项目已经可行的情况下,回答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目的是为了获得政府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第四条 ?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 ?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第八条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300万元、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 第九条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300万元以上、小于1000万元,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第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1000万元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等。 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论证过程中,拟邀请论证的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可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选择,也可以在库外选择,但应当具备与评审专家相当的专业水平。

需专家论证的工程及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般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摘录) 根据建质【2009】87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

建造师必备: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注: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0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政府项目需求论证内容

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内容 第一包:X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数据在线更新、数据普查及数据库 更新项目(东区) 中国·四川(XXX) 采购人:XXX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 代理机构:四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一、项目概况 四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XXX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委托,拟对XXX 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1)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拟采用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项目简介:XXX市第二轮数字城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3个包。 二、拟采用的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与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XXX市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管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 7、根据监管分离的原则,正在XXX市(包括两县及主城各区、钒钛高新区及所属各街道、社区等)从事市政道路环卫清扫、市政服务、园林绿化、物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无论服务时间长短)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8、在XXX没有办事机构的投标人承诺中标后30日历天在XXX成立固定办事机构并将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9、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业绩; 10、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第一包、第二包的投标。但凡参与了第一包或第二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第三包的投标;反之参与了第三包的投标人,亦不得参与第一包、第二包的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她条件。

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及内容

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及内容 依据: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 1、深基坑工程?审核及签字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公司技术部分司安全部、(监理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1.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3.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3.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4.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4.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4.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5.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5.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5.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5.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6.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6.2 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6.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及规定

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及规定 依据: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87号 1、深基坑工程审核及签字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公司技术部分司安全部、(监理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 m)的基坑(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3.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3.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4.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4.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5.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5.2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5.3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5.4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 其他 6.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6.2 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6.3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4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6.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 一、本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 2、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方案 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4、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 5、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6、幕墙安装工程 二、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一些专家论证会的要求: 1、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进行专家论证一般程序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字[2009]45号) 1、编制各专项方案。 2、联系专家组组长,并把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资料提交给专家组组长。 3、专家组组长联系其他专家组成员(加上组长一共5人),讨论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如无特别要求,在进行专项方案论证后,专家组开具初步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该意见书无红章也无专家组签名,但是这是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另:经咨询,每位专家组成员的论证费行价大约是¥1000元/人,组长是¥1500元,再加上中间联系人¥500元) 4、根据初步意见书,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再次提交给专家组组长,经审核达到要求后,专家组便出具正式的有专家组各成员签名的并盖有红章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如未达到要求的,再次修改并晚上专项方案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后,附上《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报审监理,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6、如需进行现场勘察或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应按要求组织各方人员(人员详见第三大点第2小点)进行;一般来说,广州市内的工程很多专项方案是不需要召开专家论证会的,这个也要跟监理沟通,为方便施工还是争取不需要召开的为好。 四、现时急需办理的专项方案论证计划 1、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是否交由省基础自行完成)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 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住建部﹚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 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资料

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文件 为了更好的实施《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总工办/技术中心根据目前现有的标准、规范、文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附录A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15)附录A.0.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定了部分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供大家参考。 一、建筑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哪些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哪些还需要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编制程序

[优选]哪些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哪些还需要专家论 证?程序又是什么呢? “专项方案"的全称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家论证"是指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那么,哪些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又有哪些还需要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呢? 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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