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

河南城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
河南城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

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

(试行)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5)

3基本规定 (7)

3.1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等级划分 (7)

3.2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基本要求 (8)

4环卫机械化作业操作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吸扫作业规程 (10)

4.3冲洗作业规程 (12)

4.4洒水作业规程 (13)

4.5洗扫作业规程 (14)

4.6抑尘车作业规程 (15)

4.7环卫机械化作业模式 (15)

5质量要求 (17)

5.1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时间及频次 (17)

5.2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 (17)

1 总则

1.0.1本规程规定了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卫机械化作业等级划分、质量要求和作业规程。

1.0.2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3公共场所(广场)的地面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要求和作业规程可参照执行。

1.0.4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也可作为管理和检查考核的依据。

2 术语

2.0.1城市道路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2.0.2城市清扫保洁道路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符合清扫保洁作业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

2.0.3环卫机械化作业

利用机械控制的车辆及装置,对符合机械化作业条件的城市道路进行保持性的环卫清洁作业。

2.0.4吸扫作业

利用机械控制的吸盘(嘴)、扫刷等,对城市道路进行的环卫清洁作业,又可分为机械化清扫作业和机械化保洁作业两种方式。

2.0.5冲洗作业

利用机械控制的喷嘴,对城市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环卫清洁作业,分为高压冲洗和低压冲洗。

2.0.6洒水作业

利用机械控制的喷嘴,对城市道路进行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并减少路面尘埃对空气污染的环卫清洁作业。

2.0.7洗扫作业

利用带有喷嘴、扫刷、吸盘等装置的机械化洗扫一体设备,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冲洗路面污染物,并使清洗路面后的污物和污水等一并吸附进指定容器内的环卫清洁作业,又可分为机械化清扫作业和机械化保洁作业两种方式。

2.0.8抑尘作业

通过机械控制采用喷雾对空中灰尘抑制、降低的作业。

2.0.9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清扫率

采用环卫机械化作业方式进行清扫保洁的道路面积占城市清扫保洁道路面积的百分比。

3.2 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基本要求

3.2.1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必须树立“规程、安全、高效、精细、清洁”的基本理念,在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的同时,努力做到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化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3.2.2建立健全规程的安全及作业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和计划,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并在工作中不断优化作业方式,充分发挥机械化、合成化作业优势,减轻人工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升作业效率和路面洁净度。

3.2.3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查制度,必须确保出车车况良好,各类作业车辆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

3.2.4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进行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3.2.5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规定开启提示音乐、警示灯、夜间作业示宽灯;作业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过程中,车体应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

3.2.6作业车辆临时停靠必须紧靠路边,距公交车站50米内禁

止停车,停车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并在车后设警示标志。

3.2.7冲洗和洒水作业遇人群密集时,应降低车速、减少水量,不干扰行人;同时应树立节约用水观念,车辆加水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开市民生活用水高峰。

3.2.8环卫机械化作业必须设调度岗位,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每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作业车辆应在规定地点取水、清洁污物箱。

4 环卫机械化作业操作

4.1 一般规定

4.1.1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实行道路等级作业方法,按照所属的道路等级安排机械化作业,遇天气和季节性原因应酌情增减机械化作业频次。

4.1.2遇到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启动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急预案。

4.1.3当气温≤5℃时,桥面、坡道、高架的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应暂停;当气温≤2℃时,必须停止全部冲洗、洒水、洗扫作业,与此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吸扫作业方式。

4.1.4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状况,白天宜安排机械化保洁作业和洒水作业,夜间宜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

4.2 吸扫作业规程

4.2.1操作规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天作业前检查车况、扫刷、吸盘、油、水、警示灯等装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作业前应检查扫刷等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毛稍压地面为合适,吸盘(吸嘴)调整到无垃圾遗漏为止。

(3)吸扫车辆沿两侧机动车道侧石平推作业。作业时可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6-8公里/小时,12.5吨以下副机转速不低于1800转/分,12.5吨以

上副机转速不低于1500转/分;保洁作业时选用二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12.5吨以下副机转速不低于1750转/分,12.5吨以上副机转速不低于1450转/分。在吸扫清扫保洁作业时副机转速不高于额定转速。

(4)吸扫车应严格按照放盘(刷)、调整吸盘(刷盘)高度和角度、吸扫的顺序进行操作。

(5)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废弃物和路面障碍情况,对吸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6)吸扫车清扫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物。

4.2.2清洁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作业完成后应清洗车身,以及扫刷、垃圾箱、吸盘等部位,保持车容整洁。

(2)清洁完毕后应检查车辆主、副机油压、水电、空压机运转情况,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完成清洗和检查等程序后,将车辆按序停放在指定场所。

4.2.3以下特殊情况需人工配合清扫:

(1)死角:车辆作业转弯、不规则路面、连通道和单位进出口等机械化作业盲区。

(2)深沟:因路面原因吸扫车扫刷不能放到位的地方。

(3)道路两侧行道树过低过近:容易划伤车体,吸扫车不能靠边清扫。

(4)垃圾杂物过长、过大、过多:容易造成吸盘堵死,或机

智慧环卫综合管理系统

GPS数字化管理平台技术方案

目录 1方案设计思路 (4) 2系统说明 (7) 2.1地理编码模块 (7) 2.1.1综述 (7) 2.1.2模块功能 (7) 2.2数据交换子模块 (9) 2.2.1综述 (9) 2.2.2模块功能 (9) 2.3构建与维护子模块 (9) 2.3.1综述 (9) 2.3.2模块功能 (9) 2.4环卫资源管理子模块 (10) 2.4.1综述 (10) 2.4.2模块功能 (10) 2.4.2.1人员数据管理 (10) 2.4.2.2车辆数据管理 (11) 2.4.2.3地埋式垃圾桶数据管理 (11) 2.5人工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5.1综述 (11) 2.5.2模块功能 (11) 2.6机械化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6.1综述 (11) 2.6.2模块功能 (11) 2.7车辆监控管理子模块 (13) 2.7.1综述 (13) 2.7.2模块功能 (14)

2.7.2.1车辆定位 (14) 2.7.2.2车辆在线监控 (14) 2.7.2.3轨迹回放 (15) 2.7.2.4油耗管理 (16) 2.7.2.5告警管理 (16) 2.7.2.6车载移动视频监控 (19) 2.7.2.7车辆实时调度管理系统 (19) 2.8垃圾清运作业管理子模块 (19) 2.8.1综述 (19) 2.8.2模块功能 (20) 2.9监管人员管理子模块 (19) 2.9.1综述 (19) 2.9.2模块功能 (19) 2.9.2.1智能抽样管理 (19) 2.9.2.2移动考核管理 (19) 2.9.2.3考核工单管理 (20) 2.9.2.4作业考核统计分析 (20) 2.9.2.5考核标准管理 (20) 2.10环卫设施动态管理子系模块 (20) 2.10.1综述 (20) 2.10.2模块功能 (21) 2.10.2.1地埋式垃圾桶管理 (21) 2.11视频监控子系模块 (23) 2.11.1综述 (23) 2.11.2模块功能 (23) 2.12环卫作业综合评价子模块 (25) 2.12.1综述 (25) 2.12.2模块功能 (25)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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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机械化作业新模式

“5+1”机械化作业新模式实践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得快速发展与城市化水平得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与生活品质得需求日益强烈.围绕着打造”最清洁道路”与创建“最美丽城区”得内在要求,以及以人为本得管理理念,使得原有得环卫作业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得需要.随着环卫事业发展得趋势,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得环卫作业管理,如何更好地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探索更为科学、合理、安全、节能、低碳得环卫作业新模式已成为我司一直实践跟探索得方向。 一、创新模式得必要性与迫切性 1、环卫工人作业得环境与职业特性体现创新环卫作业模式得必要性。一就是环卫工人工作环境特殊,车来车往得城市道路就是环卫工人最为主要得作业场所,而城市道路车流繁忙、车速较快,危险性高。二就是工作时间特殊,城市得主要道路保洁时间分别为14小时、16小时、18小时,环卫工人凌晨4时开始作业,此时昼夜交替、能见度低,也正就是驾驶员开车最为疲劳得时刻,最容易发生车祸,环卫工人们把每天凌晨得4时到6时称为“黎明前得黑暗”。三就是工作强度特殊,环卫工人通常在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体力消耗大而快,单一得作业过程容易疲劳.环卫工人普遍对周边环境得判断能力、识别危险能力、反应能力较弱,容易诱发意外风险.颠覆传统得环卫作业模式,创新机械化作业模式,切实有效得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已成为必要得课题与重中之重。 2、城市生活品质逐步提高与环卫作业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升体现创新环卫作业模式得迫切性.一就是城市生活品质得提高,促使环卫作业提升整体形象。人们对生活环境得美好与舒适度得需要日益强烈,对环卫行业来说提高城市品位、提升环卫作业形象最好得方式便就是改革与创新环卫作业模式。二就是环卫作业队伍综合素质得提高依赖于作业模式得创新。传统得环卫工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且流动性大。提早告别扫帚,以环卫机械设备当家,建设一支专业型、技术型、科学型得新时代环卫队伍已迫在眉睫。 二、探索“5+1”机械化作业新模式得意义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车辆管理制度(审核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车辆调度作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费用,保障公司公务用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车辆的调度、使用、相关费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管理。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司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 3. 浙江友强实业有限公司(包括方前工厂)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部门。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身清洁,车内整洁,车内不准吸烟。 2. 驾驶人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需节假日保养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检修车辆。 3.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等必须携带以备查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4. 公司所属车辆应于车管所规定日期,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 者 ,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 管理部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6. 管理部每月对公司用车各项费用的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室,以作审核。 第四条用车规定 1. 车辆规定主要使用人员。在每辆车辆上备有《行车记录》(见附件 1 )。 2. 未明确主要使用人员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因下列原因需用车时,可以申请派车: (1)公司重要客户需要接送的; (2)公司重要事务需要用车的; (3)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用车。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司业务需要用车者,可向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由管理部填发《业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 2)派车。用车人凭《业务用车派车单》用车。未经派车,不得擅自用车。 2.其他人员(仅指指定用车人员,见附件 3)因公司事务需要使用车辆,应向车辆主要使用人员告知用车事由,经主要使用人员同意,可将车辆交予借用人员,用后应及时交还。 3. 车辆返回和出车前,驾驶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胎压、油、水、电、运转、制动系统等),以确保车辆正 常运行;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建城[199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发,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和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具体措施

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具体措施 一、作业流程 (一)机械清扫(洗扫):车队→领取调度单→取车→装水→作业点→清扫(洗扫)→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返回→清洗→保养→填写资料→归位。(二)道路冲洗(洒水):车队→领取调度单→取车→装水→作业点→冲洗、洒水→返回→清洗→保养→填写资料→归位。 (三)机械保洁:车队→领取调度单→取车→作业点→保洁→倾倒垃圾→返回→清洗→保养→填写资料→归位。 二、作业要求 (一)质量标准:路面、隔离桩下、路牙、下水口等整洁,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灰,路面见本色。 (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清扫、洗扫作业:有效工作时间6小时/工日,作业时速5公里/小时,作业里程30公里/工日。 2、冲洗作业:有效工作时间6小时/工日,作业时速8公里/小时,作业里程48公里/工日。 3、洒水作业:有效工作时间6小时/工日,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作业里程90公里/工日。 4、机械保洁作业(皮卡捡拾车):有效工作时间6.5小时/工日,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作业里程97.5公里/工日。 5、遇有其他重大环境保障任务,各区县可自行调整作业时间,但不得

减少作业次数。雨雪大风、气温零度以下天气不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三、工作任务 1、所有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必须安装GPS,实行数字化监管。 2、根据自身拥有机械化作业车辆的数量和劳动定额,自行核定本区县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任务,道路机扫率必须达到40%以上。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是提高我市空气质量的具体措施,更是减轻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执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近两年在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购置了一大批环卫机械化清扫专用车辆,大大提高了我市机械化清扫率。各区县要根据自身拥有机械化作业车辆的数量和劳动定额,以及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规定,合理制定作业计划,科学组织实施。请各区县安排好机械化清扫作业运行费用,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质量,保证机械化清扫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培训,健全制度。各区县要完善机械化清扫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新购置的环卫专业车辆使用前,要加强对驾驶及操作人员的车辆使用培训,不断提高操作技能,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正常安全进行。要做好人机配合工作,因机扫车性能所限不能机扫的拐弯,便道、死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 ●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 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 ●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 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 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 ●车辆的年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 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 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 毒驾; ●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 ●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 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 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 ●驾驶员不得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 ●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 ●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 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 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 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 ●驾驶员每日上车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2385

进厂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外来非运输货物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停放。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厂区。办理手续 期间只准司机和副驾驶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 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5m以上。 7、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鸣笛。 8、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 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9、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 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0、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规定。 11、所有拉运材料车辆,立柱必须坚固、可靠,无开裂情况出现,对于存 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公司有权拒绝装卸。 12、所有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进入公司车间必须带上安全帽,否责不得进 入公司车间。 1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公司。 14、车间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 头不得随地乱扔,违反公司规定吸烟、喝酒的,处以100元罚款/项。 15、对于违反制度的车辆及人员,公司将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员轻重处 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进入公司资格。 16、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照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车,严谨堵占门口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 法 为提高环卫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七条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 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 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车辆的年 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力口毒驾;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驾驶员不得 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 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驾驶员每日上车 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驾驶员在上下班途中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作业规范

车辆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 第一章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了不断提高我市街路洁净度,进一步规范机械化清扫保洁 行为,特制定本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 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重点突出机械化效能。 1、运行模式。具备路况条件下,应以大小型扫道车普扫、多 功能洗扫车洗扫、小型电瓶车巡回清扫保洁、高压洗道车冲刷、洒 水车降温除尘,结合人工清扫保洁。 2、作业时间。机械化作业划分二个时段,每天2:00时—6:30时为普扫和高压冲洗作业时段;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洒水降温除尘作业时段。 3、日常管理。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应设调度岗,负责 调度派车和填写作业日志,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如出收车时间、作业路线、运行时长、行驶距离及车辆状况等。 二、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大型扫道车。每日6:30时前,对主要道路快车道进行普扫,并做到: 1、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作业车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

宽度小于6米,清扫效率大于80%。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 到路见本色。 4、清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二)多功能洗扫车。根据实际需要,可全天24小时安排清扫保洁、喷雾降尘作业,并做到: 1、作业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合理使用扫道、洗扫、清洗路沿、喷 雾降尘等功能。注意作业控制流程顺序:模式选择开关—启动-停止选择开关—PLC可编程控制器—各继电器—各电磁阀。一般洗扫 作业车速10—12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1700r/min(正常档),路面较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2000r/min(强洗档),并应开双侧吸嘴喷杆喷水;日最低气温5摄氏度以下时,应停止洗扫功能,进行干扫作业。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到路见本色。 4、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浅析如何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环卫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作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对环卫作业要求越来越高,垃圾转运点日益增多,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城市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环卫作业车辆运行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适应形式,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管理,现浅析如下: 一、当前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现在安全认识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车队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出一趟车保一趟平安,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但是少数驾驶员仍然有侥幸心理、消极怠慢的思想。特别是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整个城市交通大环境日益趋紧、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个别驾驶员在工作量增大的同时,对安全行车上重视不够,出现安全工作“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热在单位管理上,冷在驾驶员实际行驶中”的现象,驾驶员普遍关心安全知识、普遍参与安全实践、普遍服务安全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二是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存在招数不多的问题。首先,安全教育方式单一,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多以召开安全会议等传统方式进行培训教育,安全横幅、安全宣传口号、安全墙报、安全行车技能竞赛、驾驶室宣传贴花和“安全禁令”小卡片等新型方式运用不够,难取得长效。其次,规章制度还需完善。关于安全行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虽然较为完备,但是未能充分动态管理监督和适时完善,产生个别驾驶员的行车侥幸心理,以及当日产日清的垃圾清运任务日益增加,工作量超负荷,少数驾驶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全执行积极性不高。 三是个别环卫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环卫作业车辆更新达不到实际需求,个别环卫专用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按照国家机动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应进行报废处理。但因实际工作需要,不得不使用这批待报废车辆。由于报废车辆长期高负荷运转和垃圾腐蚀,机械性能严重下降,配件、油料消耗很大,维修、运行费用较高,且较多车型已经停产,配件无法购买,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维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而且交管部门已不再办理车辆检审手续。 二、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综

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车辆基本信息: 目的:本制度为确保车辆交接后,责任司机能爱护车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证人员安全,车辆处于良好的车况,同时维持车辆合理的能耗和维修成本。 一、新车磨合期:新车的磨合期对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油耗影响很大,新车在磨合期应特别注意以下六点: 1)避免起步不热车:新车在起步前一定要预热,所谓预热实际是给发动机一个充分润滑的时间,润滑 时间至少要一分钟以上。 2)避免紧急制动:紧急制动不仅使磨合中的制动系统受到冲击,还会加大底盘和发动机的冲击负荷, 在初次行驶的300公里内,最好不要紧急制动。 3)避免负荷过重:新车在磨合期如满载运行,会对机件造成损坏。因此,在初次行驶的1000公里内, 一般载重量不要超过额定载荷的75%-80%。 4)避免高速行驶:新车磨合期内有速度限制,当油门全开时,车速不能超过最高时速的80%。 5)避免跑长途。新车在磨合期内跑长途,易造成机件麻损。 6)避免过早换油:汽车初装油是磨合期专用的润滑油,磨合期机油只要按照厂家规定的时间换就行, 不要过早更换。 二、日常用车规范 1)保持车身和车身上公司标志的完好无损,发现车身破损或标志残缺,必须在1个工作天内报告作业 主管、服务中心作业经理,由其安排维修和修复;

2)每天保持作业车辆的内外整洁,车内不能有垃圾,物料必须摆放整齐,不能散落在车内; 3)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停车后及时熄火,熄火前及时关空调和关闭车内电器等; 4)每次出车前,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深圳区域作业车辆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相关检查,并执行每 周、每月的周期性车辆检查,确保作业车辆的安全出车; 5)停放车辆时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停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 应熄火上锁并确认车辆钥匙不遗留在车内; 6)领用车辆钥匙时必需登记领用时间,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归还车辆钥匙,并登记归还时间。 7)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过车辆的载重量。如货物超出车辆载重量,请及时汇报主管,由主管协调处理。 三、油料及充电管理 1)严格按照一车一卡的原则使用油卡,不得混用。 2)没有经过批准,不得以现金加油。 3)每次加油,应在小票上写上车牌号并签名。 4)电动车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电量充足,当电池量低于50%时,当天下班前请充电。 四、维修管理 1)爱护公司车辆,按时进行车辆相关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2)车辆出现故障,应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申请维修。维修后立即检查车辆维修效果,如发现维修效 果不理想,须在1个工作天内汇报给作业主管、服务中心作业经理,以安排返修。 3)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将车辆的千公里维修费用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得超过同期购买的同类车 的平均千公里维修费的5%。) 五、证照管理 1)每天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包括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停车月卡,货车的驾驶 员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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