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土地管理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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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就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就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得物质基础,更就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得重要调控手段,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重要得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得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得全局。我国就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就是我国得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得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得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得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得0、75亩得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得危险线.

今年就是全面贯彻党得十七大精神得开局之年。党得十七大精神得核心就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得一个重要内涵即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得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得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得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就是基本国情。特别就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与人口得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得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得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得能力,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得重要目标之一,

也就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得大计。?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与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就是我国土地政策得集中表现,就是土地利用与保护得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与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得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得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与保护得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得学习与宣传意义重大.

《土地法》得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了我国得基本土地制度与政策.《土地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国得基本土地政策,即维护土地得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得可持续发展.《土地法》第三条进一步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与切实保护耕地就是我国得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得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与保护得具体制度、各级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得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与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得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得土地管理与保护得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与保障相结合得原则,切实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得就是对土地得保护与合理利用,特别就是对耕地得保护.总理在今年得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得土地保护制度。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也就是实

践报告科学发展观得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得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与资源环境保护得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得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与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得掌握与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得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得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得相关政策与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得,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得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得数量与质量相当得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得特殊保护。

保护与利用永远都就是一对矛盾,虽然它们有其同一性,但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立与冲突。如何解决土地保护与利用得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强调保护,同时也要坚持节约利用与集约利用。具体要突出两个重点,做到三个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就就是要突出资源保护与保障.既要保护,又要保障,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资源得保护上,着重抓好基本农田保护与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

复耕工作;在资源得保障上,要继续破难题,保发展,积极想方设法,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得各类项目用地,真正做到有保有压。做到三个坚持,就就是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二要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三要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要进一步把好土地闸门,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用地得门槛,严格把好投资密度关,同时要加大对闲置土地得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就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土地管理得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地抓好各项国土管理工作。坚持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各类学习、培训与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国土管理队伍得素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得硬得国土管理队伍。

土地法学案例分析

耕地占用案例分析 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中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保护自己的耕地应采取什么措施?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而耕地严重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人口增长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提出了耕地保护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生活实例一】 1995年2月,某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新力村集体耕地48亩,用于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民商城项目,由跃进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跃进公司在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之后于1998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跃进公司由于资金紧缺停工,一直闲置到了2006年9月造成土地荒芜长达11年之久。新力村农民联名提出恢复耕种申请,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该宗闲置土地,并交由新力村原耕种的农户恢复耕种。 【关键词解析】耕地保护 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案中,跃进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长达11年,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而是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造成。因此,原批准机关依法批准收回闲置48亩土地,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恢复耕种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眼点睛】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进行严格的限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就要求用地单位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时要对每一分土地进行充分利用,最迟在2年内正常使用土地。严禁闲置不用、圈占、浪费耕地。 另一起耕地破坏案例是发生在2007年12月的新丰县。 【生活案例二】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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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解析集团发展中心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解析 一、我国土地管理法历次修正 (4) 第一次:1988年第一次修正 (4) 第二次:1998年8月全面修订 (5) 第三次:2004年8月第三次修正 (7) 第四次:2012年12月第四次修正正在进行 (8) 二、土地管理法关键条款—第四十七条(修正前) (8) 三、本次修正案的基本原则 (9) 四、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关键条款 (10) 1、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 (10) 2、删除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 上限规定,至少提高10倍 (10) 3、增加社会保障补偿内容 (11) 4、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13) 5、授权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14) 五、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宏观面的影响 (15) 1、与新型城镇化理论遥相呼应,使城镇化 进程更稳健、有序 (15) 2、低成本、快速城镇化过程宣告结束.. 16 六、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18)

1、该草案可能会促使更多城市房产税政策 的出台 (18) 2、城区补偿相对到位,影响较小;对小城 镇及远郊农村征地价格影响较大 (19) 3、该草案有利于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有效供 给,促进需求 (20) 4、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市场将更加稳健、需 求更加旺盛 (21) 七、结论及建议 (21)

一、我国土地管理法历次修正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开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开创了我国土地管理的新局面。 时代在发展,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经济条件在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管理法》先后进行过三次修改,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 第一次:1988年第一次修正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深圳、上海等地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全国各地也相继仿效。土地有偿使用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 适应这一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根据该修 同年12

思维导图在教学中的运用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世界上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也将更深刻地影响着个体的认知和行为模式,因此应从小就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解决自身学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尝试用思维导图策略去融入小学科学教学,探讨其对教师教学成长及学生学习的影响,并对其效果进行分析和反思,从而提供了小学科学教学中运用思维导图策略的教学案例和一些经验。一、思维导图融入小学科学课的教学理念近十几年世界各国都加大了科学课程改革的力度,我国科学课程改革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早期的科学教育对于科学素养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小学科学是一门形象性很强的学科,瑰丽多彩的自然现象,生动直观的实验,让小学生在从直观现象、感性知觉到逻辑思维、理性分析的质的飞跃的学习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如何在两者之间铺设自然过渡的台阶,提高教学成效?笔者认为由托尼巴赞所提出的思维导图是个可行的策略,它是一种视觉组织工具,其知识表征方式及过程、对知识的表达与理解,与科学教学有其共通之处,可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科学知识结构,理解其抽象概念,提升逻辑思维能力,加强记忆能力。二、思维导图融入小学科学课的教学实践笔者与南京某小学三年级的科学课教师合作,针对科学课程的特点,参考思维导图的相关理论和实验研究,设计并实施了4 节课的科学探究课,通过教师教学示范,逐步引导学生,强调合作学习,以提升科学学习的效果。(一)教学设计(二)教学过程1.思维导图的学习思维导图是对发散性思维的表达,它结合了左右脑功能,能促进思考、记忆、分析及触发灵感。它对学生而言是新的学习策略,所以在学习阶段,采用4-6 人分组的方式来合作完成思维导图,以减轻学生的认知负担。练习的时候,教师要强调画图步骤与重点:主题放在中央,尽量加上彩色图案突显主题;将次概念放在次要支干上;每一个分支只写一个关键字,字体要端正;关键字要写在支干线条上面;结合符号、图画或色彩让导图更丰富;运用交叉联结不同分支的概念。本课中首先用学生熟悉的童话故事龟兔赛跑为例,告诉学生兔子、乌龟、赛跑是主要概念,看、爬为次要概念,结合植物的分类(图1)和假期计划(图2)两张范图的展示,引导学生由认识概念与联结语开始,培养他们逐渐分辨不同层次的能力,让学生对其绘制流程有初步认识,等同学对其绘制逐渐了解时,再鼓励同学独立完成思维导图,为下一阶段学习做好准备。2.主题的引入本课主题是地球上的水,教师将向学生讲授地球上的水的分类、比例,补充一些学生并不具备或不一定能够想到的知识,如:水的物理性质、物态变化等。同时对学生进行一定的引导,如人类为什么总聚居在河流沿岸等,引发学生的探究兴趣。由于关于水的主题可以从很多个角度去研究,这就需要教师帮助学生确立一个最基本的探究方向。本课中,教师将水的主题分为水的重要性、水的节约、水污染、水文化四个分支,对学生进行分组,合作学习。3.小组的合作各小组分好后,先要对作品内容进行设计。大家要商量从哪几个方面来探究选定的主题,再进行分工,保证每个成员都有任务。然后通过浏览网站,看书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分类和整理,由于之前基本已掌握构图理念和技巧,可以独立完成思维导图的制作,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将导图作品带到学校来,小组成员相互探讨其概念之间的关联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修改不足之处,共同构建小组导图。在这过程中,每个同学的思维和知识会得到很好的展示,通过讨论,学生之间不仅增强了小组意识,而且容易得到肯定和发现自己的不足。例如同学在进行水污染主题的研究中,列举了会出现传染病、生物死亡、植被破坏等问题,在这些概念中有没有上层的或比较普遍的概念呢?显然,危害这个概念包含了上述3 个概念,应是主要概念和层次,通过老师的适当的引导和同学的讨论,学生逐渐理解主要概念和层次的分辨。4.成果的展示各小组将完成的思维导图向其他小组展示,在此过程中,其它小组的同学可以向该组同学提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其作品进行一定的修订。教师在此过程中加入适当的引导和建议,最终同学们将研究的主题汇总,共同完成一个较理想的思维导图。通过同学们作品的展示,学生不仅学到本小组主题的相关内容和概念,也了解了同一主题不同角度的相关内容,使学生通过

(完整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解析讲课稿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解析一、我国土地管理法历次修正2第一次:1988年第一次修正 (2) 第二次:1998年8月全面修订 (3) 第三次:2004年8月第三次修正 (3) 第四次:2012年12月第四次修正正在进行 (4) 二、土地管理法关键条款—第四十七条(修正前) (4) 三、本次修正案的基本原则 (5) 四、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关键条款 (5) 1、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 (5) 2、删除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规定,至少提高10倍 (5) 3、增加社会保障补偿内容 (6) 4、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7) 5、授权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7) 五、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宏观面的影响 (8) 1、与新型城镇化理论遥相呼应,使城镇化进程更稳健、有序 (8) 2、低成本、快速城镇化过程宣告结束 (8) 六、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9) 1、该草案可能会促使更多城市房产税政策的出台 (9) 2、城区补偿相对到位,影响较小;对小城镇及远郊农村征地价格影响较大 (10) 3、该草案有利于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有效供给,促进需求 (10) 4、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市场将更加稳健、需求更加旺盛 (10) 七、结论及建议 (11)

一、我国土地管理法历次修正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开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开创了我国土地管理的新局面。 时代在发展,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经济条件在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管理法》先后进行过三次修改,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 第一次:1988年第一次修正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深圳、上海等地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全国各地也相继仿效。土地有偿使用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 适应这一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根据该 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修正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 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非法转让土地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处罚、处罚程序等内容也进行了修改。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修改规定,奠定了这一时期土地立法的基调,那就是一切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服务。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90年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城市土地的一部重要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于1994年7月正式出台,该法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1、我国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答:《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超过批准数量占有土地,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理?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6、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案例分析

1、王某系某大型企业的职工,进厂工作近十年,1988年厂里分房时,经厂行政会议研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几经交涉未果,王某以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料,该起诉被人民法院驳了回来。 问:1、法院驳回王某的起诉对否?为什么?2、王某到底能否起诉该企业?为什么? 答:1、张某不能起诉该厂。2、因为被告不合格。 我们知道,案情中所讲到的企业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属一般行政,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因此,张某对该企业分房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但毕业时学校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田永认为学校该行为违法,遂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法院能否受理田永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分析学校是否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问题)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担任。但认定某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被法律赋予某种行政职权。学校是事业法人单位,一般不可能是行政主体。但如果学校被法律直接授予行政职权的话,它在行使该行政职权时,也是当然的行政主体。这时,若行政相对人针对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必然构成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在本案中,相对人田永控告的是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是否属于行政主体,关键取决于学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属于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教育法》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这说明: 1.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制度属于国家制度,而非学校的单位制度; 2.学校行使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行为属于法律授权(教育行政权)的行政行为;北京科技大学行使该职权,此时,其法律身份是行政主体而不是民事主体。 所以,法院应当受理。 3、某公安局民警李某,开车执行公务。在返回单位途中,路过其小孩正在读书的学校,临时决定先接其小孩回家,然后再回单位。就在其接小孩回家的路上,李某违章驾驶,撞伤一老太太。该老太欲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她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呢,还是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讨论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应当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1.李某是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2.李某发生撞车时使用的车是公务车,而不是私家车;3.虽然接送自己的小孩不属公务,但它发生在整个公务的时间段之内(即回到单位之前而不是之后)。另一种意见主张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接送小孩是私人行为而不是公务行为,因而与所属公安机关没有关系。 请问:你的意见如何? 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评析本案中的民警李某的身份,即此时是否属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

2020年-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考试试题(含答案)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考试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5分) 1. (单选题)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时间为()。 A.2019年8月26日 B.2020年1月1日(正确答案) C.2019年8月27日 D.其他 2.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A.十年 B.三十年(正确答案) C.五十年 D.七十年 3.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 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上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________以上成员或者________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A.五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三分之二(正确答案) 4.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 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A.国务院(正确答案) B.省级政府 C.全人大 D.省级人大 5.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A.永久基本农田 B.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C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D.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正确答案) 6.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 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确定。

运用思维导图优化小学科学教学的实践研究课题方案

运用思维导图优化小学科学教学的实践研究课题方案

附件1: 编号 洞头县2015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申报书 课题名称:运用思维导图优化小学科学教学的实践研究课题类别:□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 √教师小课题 研究方向:□(1)学校管理□(2)课程建设 √(3)学科教学与课堂变革 □(4)德育与心理健康□(5)体卫艺 □(6)评价与质量监测□(7) 教师教育 □(8)教育技术□(9)其它 课题负责人:电话(手机全号): 职务或职称:√是□否县级骨干教师课题负责人单位: 洞头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课题组成员的姓名 课题内分 工 工作单 位 职务或职称

有关情况(含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 位意见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县 级 初 审 单 位 意 见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研究方案

课题 运用思维导图优化小学科学教学的实践研究 名称 研究背景(针对什么现象、问题或需求,研究价值或意义)500字以内 现象及需求:小学科学课堂教师、学生都很重视做笔记,但发现部分孩子被记录所“绑架”。有的动作慢,记这没记那;有的不会自己设计笔记,照抄老师的板书;有的抄后即忘,有笔记等于无笔记……导致科学课堂的低效及浪费。思维导图仅用关键词、图形和连线等可以把一节课、一个单元的知识甚至一本书、一门课程的内容“梳理”并“压缩”成由关键信息及其联系所组成的一张图,去除了冗余杂乱的信息,保留了关键内容。不仅便于加速资料的累积量,大大减轻了记忆的负担,更将资料依据彼此间的关联性分层分类管理,使资料的储存、管理及应用更加系统化,从而提高大脑运作的效率。。因此利用思维导图一方面能展示出思维的过程,另一方面有利于理清思维脉络,对于优化学生学习有一定的效果。 研究意义:本课题研究旨在通过分析国内外思维导图研究的基础上,依据现代学习理论、教学设计理论和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探索在不同类型的科学教学中去运用思维导图,以及运用思维导图对学生认知结构、学习兴趣、学习思维的影响,以期能更有效地推进小学科学课程教学,并以此推广到其它学科,为三导式课堂模式的实现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研究设计(研究目标与预期成果、研究内容与方法)500字以内 研究的目的:1、使学生了解思维导图的起源、思维方法、应用制作方法;掌握绘制思维导图的手段;应用思维导图记笔记、写总结、汇报成果以改善学生学习科学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科学兴趣、培养学生的放射性思维能力,实现与新课改的接轨。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借助思维导图这一技术,通过对众多知识点的自由组合或建构多种方案,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树立全局的观念,提高教学效率以及深化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最有力的工具。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c934168.html, 《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作者: 来源:《中国房地产·市场版》2019年第09期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 决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意义重大。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被认为是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最大突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从而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排除了法律障碍,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被认为是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缩小了农村土地的征地范围,规范了征地程序,提高了补偿标准。明确界定了征地“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6种情形,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明确提出“保证被征地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证”,按照更为市场化的“区片综合地价”而非以往的土地产值一定倍数限制作为补偿标准。特别是提出“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不再将农民居住的住宅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的另一亮点。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坚持实行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是对一户一宅制度的重大补充和完善,充分体现了对农民土地利益的保护。 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国土空间有序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等具有重大意义。同时,這也将对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和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对未来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运行产生深远影响。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土地法? 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地说,就是调整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 年1月1日起施行。 3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三是切实保护耕地;四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五是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使土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得到加强。 4 什么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步确立,形成了全

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样两种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5 什么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6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同一块土地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7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为什么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

思维导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 (终稿)

以教带研,以研促教,全面提升课题研究质量——“思维导图在教学中的应用”课题研究经验交 流 招远市泉山学校 “向教育科研要质量,靠教育科研提水平”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教育事业要发展,教育科研需先行。新课改以来,如何有效提高课堂效率已成为一线教师探究的重点课题。 一、研究背景 为了“和谐高效”课堂的运转,高效利用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我校在教研室的领导下,大胆地尝试将思维导图融入课堂教学。自2014年暑期的远程研修,老师们就已经接触了思维导图,一致认可了思维导图的神奇功能。思维导图就是一幅幅帮助你了解并掌握大脑工作原理的使用说明书。它能够增强使用者超强记忆能力,增强使用者的立体思维能力(思维的层次性与联想性)和总体规划能力。历年来专家们研究证明:思维导图是基于对人脑的模拟,它的整个画面正像一个人大脑的结构图,突出了思维内容的重心和层次;强化了联想功能,正像大脑细胞之间无限丰富的连接,让你更有效地把信息放进你的大脑,或是把信息从你的大脑中取出来。 思维导图是一种放射状的辐射性的思维表达方式,是一种将放射性思维具体化的方法,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图形技术,是打开大脑潜能的万能钥匙,可以应用于每个学科的教学,其改进后的学习能力和清晰的思维方式会改变学生的行为表现。它运用图文并重的技巧,开启人类大脑的无限潜能,思维导图主题明确,利于发散思维,层次分明,使用图形,便于联想和记忆,并且颜色鲜明,能吸引学生注意力。把思维导图

应用于教学,可以变平面的、线性的教学、学习方式为立体的、放射性的教学、学习方式,从而使我们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与我们大脑的工作方式一致起来,从而达到减轻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作用。 为此,我校在2014年11月成立了思维导图课题研究小组,首先在语文、英语、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学科实现思维导图复习课、新授课模式的使用,并进一步研究学生如何利用思维导图来帮助学习。 二、研究内容 1.利用mindmanager软件探索它在学科教学中复习课的基本模式; 2.利用mindmanager软件探索它在学科教学中新授课的基本模式; 3.研究学生如何用思维导图来帮助学习(高层次)。 三、实施过程 1.兵马未动,粮草先行。2014、11-----2015、01,课题组成员对mindmanager软件的安装、运用、功能的开发等方面进行研究学习和功能的初步探索、运用,课题组老师在短时间内掌握了思维导图的制作方法和各项功能的灵活运用,每位老师都能够独立制作精美实用的教学思维导图,完成了技术上的突破。之后,各位课题组老师利用软件绘制一幅思维导图,共同研究,找出问题和疑惑,予以解决。 2.以教带研。2015、03——2015、07,课题组成员在熟练掌握了思维导图的制作技术后,就各自在教研组内进行课件的制作,并根据需要实现思维导图与幻灯片的有机结合。然后在本教研组内进行思维导图复习课的示范,通过教研组教师的反馈信息,对思维导图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于更为灵活和有针对性地为教学服务。这样,各学科以教研活动为中心,带领全校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组老师给予技术指导与支持,相互评判,取长补短,继续夯实技术。 3.以研促教。2015、09-----2016、01,为助推科研为教学服务,我

建筑法规篇-案例集学生用(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承发包与招投标)

案例集 建筑法 案例 1-肢解发包与分包案例 1. 背景 某建设单位要建一幢 18 层的办公楼,在招标发包时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每 6层为 1个标段)进行招标,并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也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为此,部分投标单位认为是肢解发包,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2. 问题 (1) 该建设单位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进行招标,是否算肢解发包? (2) 该建设单位能否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分别招标发包?案例 2- 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与无效合同案例 1. 背景 2002 年 7 月 15日,建设单位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 1 标工程 发包给甲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900万元。 2002年 9月 29日,甲建筑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乙建筑公司以包工方式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价款暂估为 500 万元。之后,甲、乙两公司又签订了《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造价为480 万元。 工程合同签订后,甲建筑公司成立了人民路 1 标项目经理部,并刻制“人民路 l 标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但将该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交乙建筑公司掌管,并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 2002年 12月 10日,乙建筑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 程发包给丙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1000 万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结算依据为 1993年市政定额,按总包方与发包方决算后总造价下浮17%。丙建筑公司于2002年8月16 日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具体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承包费用按丙建筑公司的决算总造价下浮 5%作为各项管理费用。李某支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抵扣 5%的管理费;合同总造价暂定 1000万元,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李某向丙建筑公司交付工程保证金 50 万元,由丙建筑公司出具收据,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03 年 11 月 29 日,人民路 1 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经审定为 1020万元。建设单位已实际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 990万元;甲建筑公司已实际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 800万元;乙建筑公司支付丙建筑公司工程款 470万元,直接支付李某 200万元;丙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 300万元。李某交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已抵扣为丙建筑公司的管理费。因工程款支付未到位,李某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2. 问题 (1) 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2) 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哪些单位进行处罚,如何进行处罚? (3) 在本案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李某的工程款应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承发包场景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 l0 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改建工程顺利。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

土地管理法知识一百问 一、总则 △制定《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重点是什么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保护耕地,重点是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哪些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公顷( 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 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主题是什么

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共8章86条。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应如何表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和切实保护耕地。 二,耕地保护 △何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何谓基本农田 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呼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何谓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何谓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对基本农田衽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 区域。 △何谓土地复垦 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何谓未利用土地开发

城乡规划法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于200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法在城区开发一处住宅楼,某局于2010年以在城区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房地产公司处以罚款处罚。 对该行政处罚有两种意见: 一、不同意处罚。理由:一是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案件发生在2004年,按照《中华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中所讲的“违法建设”是指正在建设的工程,不包括已经完工的工程。本案属于已经完工的工程,不能再实施处罚。 二、应当处罚。理由:一是城乡规划法中所指的建设

应该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行为。其中建筑物行为包括正在建和已经建成的行为。二是当事人的建设行为在当初未经批准情况下进行的,至今该行为仍未经批准,所以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处于一种继续状态,所以它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连续和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执法部门应该追究其违法行为的责任。 法理评析: 一、如何理解《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违法建设”的含义“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城乡规划法》明确“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法律,“违法建设”一般界定为“在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的建设活动”。第一违法建设是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建设活动”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筑法确立了“建筑”的法律定义,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它与违法建设的“建设”所指向的意义并不同一。前者包含建造和安装两类行为,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2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3分) 1.维护土地的()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立法的首要目的。 2.十分珍僧和()每寸土地,切实()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成者()并()。 4.国务院()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出的安排,包括()规划、 ()规划和相关()规划。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建()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采石、采矿、()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衣田发展林果业和()。 7.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或者(),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8.农用地转用制度是指,将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的行为。 9.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 10.本次修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和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一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二是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部门。 二、不定项选择(共15题,每题4分,错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原则是什么?() A.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播 B.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 C.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D.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以下哪些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加的新内容?() A.将征用改为征收或征用 B.确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C.允许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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