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14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105-2014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105-2014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建设部《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建标字第451号-1988)、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五、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其中园林工程按105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按12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材料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本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本定额材料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其中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八、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工具式机械,原则上不列入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确定,其中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税费。

4.本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措施项目中相应定额执行。

九、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水费按以下规定计算,园林景观工程(上册第一、二、三、四、十二章及对应措施项目定额以外定额项目)按0.2吨/工日(定额综合工日),仿古建筑工程按0.9吨/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十、本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作业地点水平距离在300m以内考虑的。

十一、本定额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

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十二、本定额在执行时为保证定额的标准属性,其中: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定额基价和工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如“E1-0001”,1.定额编号采用“专业类别编码”+“分册顺序码”+“-”+“分项工程顺序码”

其中首位“E”指园林及仿古建筑专业、首位“E”后“1”为园林工程分册、“0001”指分项工程人工平整场地)形式组成,不得简化和修改,定额发生换算时定额编号后加“换”;补充估价定额项目以“BJ333”表示。

2.定额项目名称不得修改,需要说明的,在项目名称后的“()”中注明。

3.定额计量单位和定额基价不得扩大或缩小。

4.工程量应按照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的规定以基本单位计算,并根据定额计量单位不同保留相应小数位。其中:以“一”(如m3、m2、m、t)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十”(如10m3、10m2、10m)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百”(如100m3、100m2)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千”(如1000m3)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到个位,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以“个”、“樘”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十三、本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均设置了增减项定额,执行时增减次数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次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十五、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六、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上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运输、人工回填土及堆筑土山丘3节共23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土、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执行挖、填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平整场地分人工和机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打夯不分地坪和坑槽,不分遍数。

三、挖土方不分土壤类别、深度。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和构筑物等的拆除、工程垃圾的清运、排除地下水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五、挖土方、挖路床、挖淤泥等人工挖土方项目,已包括100m以内的运输,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其超运距增加运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在已经干涸的河道、池塘中挖土,应按本章相应的挖土定额执行,不得执行河道、池塘挖淤泥子目。

七、土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发生时按另行计算。

八、全部园林工程的土方平衡后仍亏土的工程,需外购土另行计算。

九、挖土方、沟槽、柱基、路床的划分:

1.沟槽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土方执行挖沟槽定额子目;

2.坑底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土方执行挖柱基定额子目;

3.超出沟槽和基坑范围以外的土方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4.道路、广场深≤800mm的土方执行挖路床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园路、园桥、花架、亭廊分别按路面、花架亭廊柱外皮间的面积;水池、假山按其底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1.人工挖土方、基坑、沟槽按图示基础垫层面积、挖深,考虑工作面及放坡以体积计算。

2.挖填土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高差超过±300mm 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增加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

三、路床挖土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四、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以回填体积计算。

五、场内余土、缺土体积(自然方)按以下公式计算:

余土、缺土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夯填系数(0.87)或松填系数(1.08)

六、土方运输分运距以自然方体积计算。

七、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八、河道、池塘挖淤泥及运输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绿地整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04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指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0m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土壤分类:

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0m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六、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 (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七、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按台班计算。

八、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的,另行计算。

十一、苗木规格与种植坑、槽对照表按下页附表。

苗木规格与种植坑、槽对照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体积、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下表计算:

注:单、双行绿篱客土单位为:m

/m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0.05m3/m2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填方之差计算。

3.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五、挖土方分普坚土和砂砾坚土两类土壤类别,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钢筋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拆除道牙以长度计算。

七、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按数量计算。

八、割、挖草皮、绿篱色带、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九、挖竹子按数量计算。

十、屋面清理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按面积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按长度计算;回填轻质种植基质按体积计算。

十一、客土工程:

1.裸根乔木、灌木根据不同胸径按数量计算。

2.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和竹类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的箱体规格按数量计算。

5.绿篱分单行双行根据不同高度按长度计算。

6.色带、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按种植面积计算。

第三章栽植花木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土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草坪、花卉、立体花卉,喷播植草,栽植水生植物,浇水车浇水,普坚土掘苗,砂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后期养护,保存养护11节共246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穴(坑)槽、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箱包拆除、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定额是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三、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格的超大苗木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计算。

四、反季种植施工(11月15日至下年4月15日)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五、本章种植工程均未包括苗木本身价值。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率计算,反(冬)季种植损耗率按以下系数增加一倍。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竹类、草根、花卉、草籽、花籽损耗率为4%;

4.草卷、立体花坛花卉损耗率为6%;

5.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六、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10m以上)、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七、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由绿化工程承包人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苗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单独约定。

八、树木种植相应子目中已含木杆三角支撑的摊销含量,如需采用其他类型支撑按实换算。

九、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2。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十、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在水中栽植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十一、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未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十二、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移栽工程及种植工程中需单独掘、运的苗木。

十三、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十四、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量垂直运输费用。

十五、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发生时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十六、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2m高处的树干直径。

2.地径:地表面向上0.1m高处树干直径。

3.株高:指树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4.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5.色带高:指色带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6.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7.后期养护: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8.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在此期间对花卉进行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养护工作,本定额按一个月综合考虑。

十七、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米、平方米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箱体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绿篱根据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播花籽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宿根花卉25株/m2、色带16株/m2、木本花卉9株/m2、时令花卉40株/m2计算);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以面积计算

8.立体花卉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图示面积计算;

9.填充基质按照不同基质配比以体积计算;

10.穴盘苗缀花绷布塑形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11.竹类,根据不同的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3~5根/株丛)计算;

12.植草砖孔内植草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3.喷播植草根据不同的坡度比、坡长以绿化面积计算;

14.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根据不同芽数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浮叶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四、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运苗按不同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六、后期养护及保存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水生植物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5.卡盆缀花、穴盘苗养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绿地喷灌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喷灌喷头、快速取水阀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自动智能喷灌系统安装,定比施肥系统安装8节共152个子目。

二、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三、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装铁件时,应增加铁件材料费。

四、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六、自动智能喷灌系统中不含中央控制系统和控制软件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七、喷灌安装工程需调试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的1%计算。

八、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的调试费用按其喷灌安装工程的1.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等所占的长度;立体花坛管道应根据图示要求计算立体花坛解体处的管道拼接长度。

2.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

(1)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给水管固筑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二、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三、立体喷滴灌系统中,滴箭组、喷头安装以数量计算;渗灌系统安装以长度计算。

四、可调喷头PE连接管以长度计算。

五、管道刷油分管径以长度计算;铁件刷油以质量计算。

六、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七、电磁阀、阀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八、自动进排气阀、泄水阀以数量计算。

九、喷头、快速取水阀、根部灌水器分种类、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井体砌筑按形式以数量计算。

十一、井盖安装以数量计算。

十二、传感装置,控制器、模块,解码器,接地电泳保护器分别按不同计量单位以数量计算。

十三、定比施肥系统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第五章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面层,路牙,台阶,桥台、桥墩,桥柱、梁,桥拱券,桥券脸安装,金刚墙砌筑,桥面铺筑,栏杆安装,河底海墁,木制步桥、栈道,涉水汀步安装13节共126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公园、小游园、绿地内、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三、园路、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九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八章砌筑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园桥是指建造在庭园内的,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不适用在庭园外建造的桥梁。

六、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八章砌筑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八、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定额子目。

十、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十二、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十三、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梁、柱的,执行第十章花架中的木梁,木柱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以面积计算。

二、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拌石或片石蹬道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成品树池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树池填充按树池内框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路牙以长度计算。

七、混凝土或砖石台阶以体积计算。

八、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桥台、桥墩以体积计算。

十、现浇桥洞底板以体积计算。

十一、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券、砖石拱券砌筑和内券石、金刚墙砌筑、券脸石安装等以体积计算。

十二、桥面石分厚度以面积计算。

十三、牙子石、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均以长度计算。

十四、预制混凝土平、拱桥板、支撑及接头灌缝均以体积计算。

十五、桥挂檐板以面积计算。

十六、型钢锔子、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七、石栏板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数量计算。

十八、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数量计算。

十九、栏板抱鼓石以面积计算。

二十、河底海墁以面积计算。

二十一、木桥面、平台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二、木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三、木制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除木柱)以面积计算。

二十四、木台阶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五、木桥梁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十六、木桥木龙骨按设计图示桥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七、涉水汀步石以体积计算。

第六章驳岸、护岸

说明

一、本章包括:驳岸、护岸工程1节共3个子目。

二、卵石护岸适用于满铺卵石护岸,不适用于点布大卵石护岸。

三、卵石护岸定额子目内未包括基础。

四、混凝土仿木桩驳岸表面仿木处理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镶贴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平均护岸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二、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三、混凝土仿木桩驳岸以图示体积计算。

第七章垫层、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和基础2节共17个子目。

二、垫层按设计图示做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三、基础和墙身的划分,均以室外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墙内外地坪高度不一致时,以较低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图示体积计算。

二、基础不分形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圆桌、凳基础、杯形基础接头灌缝按图示数量计算。

四、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按图示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扣除混凝土梁、柱所占体积,但大放脚交接重叠部分和面积在0.3m2以内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均不扣除。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勾缝、砌块、混凝土墙、排水沟、压顶、水池、花饰9节共45个子目。

二、带有砖柱的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均执行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三、标准砖墙体厚度,均按下表规定分别计算:

四、砖砌的须弥座、灯座、假山座盘、花盆、垃圾箱等景观小摆设按本章砖砌小品定额执行。

五、0.3m3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水池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七、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钱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八、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采用通用建筑配件图集标准花饰。

九、本章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二、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再乘以墙身厚度以体积计算。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三、独立砖柱以图示体积计算。

四、围墙从室外设计地坪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或石材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的工程量并入围墙工程量中。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五、零星砌砖、砖砌小品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六、勾缝按面积计算。

七、排水沟、槽按图示体积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块压顶厚100mm以外的,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花岗岩压顶厚100mm以内的以面积计算。

十、水池池底、池壁砌筑以体积计算。

十一、布瓦花饰和混凝土花饰以面积计算。

说明

一、本章包括:堆砌石假山,石笋,景石,池山、盆景山,其他山石,塑假山6节共25个子目。

二、定额中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费用。

三、叠山(亦称掇山)是指利用可叠假山的天然石料(亦称品石),人工叠造而成的石假山,如厅山、壁山、池山、云梯、瀑布等。零星点布,包括散点石和过水汀石等疏散的点布。

四、人造独立峰(仿孤块峰石)是指人工叠造的独立峰石。在假山顶部突出的石块,不得执行人造独立峰定额。

五、安布峰石是指天然独块的竖向景石的安布。

六、安布景石是指天然独块的非竖向景石的安布。

七、“土包石”或“石包土”假山中的山石,应按设计,分别执行散点或护角和人工堆土山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假山的基础土方、垫层和土山的堆筑工程,按本册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执行。

九、定额中已包括了假山工程石料100m以内的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50m(不足50m 按50m计算)增加的运费,按超运距定额执行。

十、遇有带“座、盘”的石笋、景石或盆景山等项目,其砌筑的“座、盘”应按其使用的材质和形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子目;如采用石材的“座、盘”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人造独立峰的高度,从峰底着地地坪算至峰顶,峰石、石笋的高度,按其石料长度计算;景石的重量,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如设计未予明确,可根据设计要求规格、石料比重换算。

十二、山石台阶踏步,是指独立的、零星的山石台阶踏步。带山石挡土墙的山石台阶踏步,其山石挡土墙和山石台阶踏步应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山石挡土墙(包括山坡蹬道两边的山石挡土墙)执行山石护角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云梯根据设计高度执行叠山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砖骨架塑假山应根据设计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山皮料假山制作、安装,按假山的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叠山、人造独立峰、护角、零星点布、驳岸、山石踏步等假山,一律以质量计算。山皮料塑假山以展开面积计算。石笋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假山工程量计算公式:

W=A2Η2R2Kn

W-石料重量(t)

A-假山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m2)

Η-假山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Kn-折算系数:高度在2m以内时,Κn=0.65;高度在4m以内时,Κn=0.56 峰石、景石、散点、踏步等工程量的计算公式:

W单=L2Β2H2R

W单-山石单体重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Η-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二、超运距人工运石料,按相应假山工程项目实际石料的质量计算。

三、塑假山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章亭、花架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亭,混凝土花架,木亭及花架,金属亭及花架,天棚安装,屋面工程,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7节共29个子目。

二、花架定额中,预制混凝土的安装等项目,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高度在6m以下的轻型花架。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子目中包括安装、接头灌缝、支撑、座桨。

四、亭及花架油饰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立体花卉钢骨架制安分普通及异型两种制安方式,单体主景观面外边线为直线的立体花坛执行普通钢骨架制安,其余执行异型钢骨架制安。

六、立体花卉钢骨架防锈刷油及表面喷漆(彩色喷漆)处理,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七、立体花卉钢骨架定额以工厂制品为准编制,不包含模型小样制作费和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亭、斜屋面板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其他小品,均以体积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品安装以体积计算。

四、木制花架、廊架、桁架以体积计算。

五、木柱、木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六、木望板、木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钢制花架、柱、梁按以质量计算。

八、天棚安装分不同材质以面积计算。

九、石片瓦屋面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油毡瓦屋面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一、屋面脊瓦以长度计算。

十二、木板屋面分平铺和搭接,均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错缝搭接部分不再二次计算)。

十三、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计算规则:

1.底座、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表面塑形制作安装,按图示外形的展开面积计算,如出现造型纹路重叠的情况,重叠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并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一章园林桌椅、绿地栏杆

说明

一、本章包括:花岗岩座凳、木座凳、成品桌椅安装、绿地栏杆4节共11个子目。

二、本章子目中除另有注明者外,定额中均含制作、安装及相应所用的铁件和五金。

三、圆桌、圆凳、成品桌椅、绿地栏杆安装项目是按工厂制成品、混凝土基础、座浆安装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花岗岩座凳以面积计算;花岗岩整石座凳以体积计算。

二、木制座凳面以面积计算;座凳楣子及吊挂楣子等均按边抹外围面积计算。

三、圆桌和圆凳安装及成品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绿地栏杆以长度计算,绿地围网以面积计算。

上海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 一、包括范围: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种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埋等工程内容组成。 二、组成内容:本定额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时人工、材料(辅助材料)、机械的使用量;花坛栽植后十天以内,树木栽植后一个月以内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绿化种植后,周围2 米以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定额土方: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 三类土人工乘以1.34 系数;四类土人工乘以1.76系数。 四、大树移植:本章定额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必须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技术措施:本章栽植技术措施子目的使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支撑方法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场内运输: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的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定者,均不得调整。 七、苗木成活率:苗木价格中,应包括苗木场外运输及种杆损耗等因素, 苗木种植后成活率为100%。 第二章绿化养护工程 一、包括范围:本章定额由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型植物、露地花卉、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等园林植物的养护工程内容组成;同时参照本市园林植物养护标准,又分为公园、游览区类;交通干道类;社区、单位类三个养护等级。 二、养护标准:根据本市已发布的园林养护等级标准,本章定额各节养护费用相对应的养护等级标准如下: 名称 适用范围定额节名称公园、游览区类交通干道类社区单位类(文件规定等)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树坛一级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2 街头一级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3 行道树 一级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4 公园 一级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其中:1、花境、草坪按栽植所在地套用相应等级定额节子目。 2、其它未分等级的园林植物均按栽植所在地套用相应等级定额节子目。 三、适用养护期: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养护期、绿化日常养护(物业)管理,不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栽植养护期,其养护费用已在原定额绿化种植工程中包括,不得重复计算。 四、苗木产权:因疏植、调整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五、材料耗量:本章定额中肥料、药剂、水等材料,均已包括在定额中,如甲方供应,则应作相应的扣减。 六、机械耗量:包括场内水平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不论使用何种机械,均不调整。 七、成活率:养护期间,若发生非甲方或自然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应由乙

园林绿化常用定额解释

绿化工程: 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2.原土过筛: 工作内容: 简单清理现场,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按设计要求搂平耗细,渣土集中,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过筛后好、坏土分开存方、渣土集中外运等。 3.机械运渣土人工装车: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4、机械运渣土渣土外运 10km以内: 工作内容: 装土、运土、卸土、场内道路洒水等。 二、种植工程: 1.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00*8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2. 普坚土土球种植苗木球径*深 150*100cm: 工作内容: 挖坑、假值、散苗、修剪、涂防腐剂、种值、还土踏实、开堰、捆支柱、浇水及现场清理等。 三、掘苗及场外运苗: 1、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1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2、普坚土掘苗裸根乔木胸径20cm以内: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3. 普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00*200*9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值、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4. 砂砾坚土掘苗木箱苗木箱体 260*260*110cm: 工作内容: 挖掘树木、临时假植、修剪、挖掘土球、木箱包装、装箱、土球人工出土、现场清理等。 四、后期管理: 1.后期管理费乔木及果树:

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第一节园林绿化工程 1、整理绿化地及起挖乔木工作内容:1、清理场地。 2、土厚30厘米内的挖、填、找平。 3、绿地 整理 4、起挖:包括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计量单位:1株 注:1、挖填土厚度超过30厘米,另行计算。2、如起挖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2、栽植乔木(带土球) 落塘、扶正、回土捣实、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计量单位:1株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

3、起挖乔木(裸根) 工作内容:起挖、出塘、修剪、打浆、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注:胸径是指离地1.2米处的树干直径。如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4、栽植乔木(裸根)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土、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清计量单位:1株

5、起挖灌木(带土球) 工作内容:起挖:包扎、岀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注:1、挖填土厚度超过30厘米,另行计算。2、如起挖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算。

6、栽植灌木(带土球) 工作内容:挖塘栽植(落塘、扶正、回土捣实、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计量单位:1株 注:如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另行计 算。 7、起挖、栽植灌木(裸根) 工作内容:起挖、岀塘、修剪、打浆、搬运集中、回土填塘。计量单位:1株

8、 起挖、栽植竹类(散生竹) 工作内容:1、起挖:包扎、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 2、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土 计量单位:1株 9起挖、栽植竹类(丛生竹) 工作内容:1、起挖:包扎、出塘、搬运集中、回土填塘。 2、挖塘、栽植(扶正)、捣实、回 土、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 计量单位:1丛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

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 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二)材料 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

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园林绿化工程 (2) 第二章绿化保养 (4) 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料假石山工程 (5) 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 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8)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山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和市政绿化、小品设施等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 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 六、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等计算的,并已综合计算了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耗用量均已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所占比例中。 12 J1:其他机械费(元);J2:不含其他机械费的机械费(元); R:人工费(元); a:其他机械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b: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百分率。 九、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及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堆放地点、仓库或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十、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一、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其数量按设计量计算。 十二、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1

园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 (一)土石方开挖,土类为单一土质,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坚土开挖深度大于;土质为混合土质,开挖深度大于时,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二)挖沟槽底宽3m以上,地坑底面积20m2以上及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三)土石方开挖、运输,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淤泥、流砂按实际体积计算;运土石方,如按虚方体积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 (四)沟槽长度,外墙按沟槽中心线长度,内墙按槽底净长计算。 (五)地坑土石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施工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取弃土或松动土回填时,只计算运输的工程量;取堆积两个月以上的弃土,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应该按普通土计算挖土工程量;取自然土回填时,除计算运土工程量外,还应按岩石分类分别计算挖土工程量。 (七)平整场地按工程所在场地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围墙的平整场地按围墙中心线两边各加2m计算。

围堰工程量,土围堰按所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草袋围堰按围堰体积以“立方米”计 算 第二章--绿化种植 (一)绿化地整理 1.树木砍伐、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和根地径不同,按估算数量以“株”计算。 2.清除草皮、起挖竹根、芦苇根,按估算数量以“平方米”计算。 3.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丛高不同,按估算数量以“株”计算。 (二)人工换土 1.带土球乔、灌木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散生竹、裸根乔木应区分胸径不同;裸根灌木应区分冠丛高度不同,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丛生竹应区分竹盘根丛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绿篱不分单排、双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草坪、露地花卉、地被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攀缘植物应区分生长年限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三)起挖栽植乔木 乔木带土球,区分土球直径;乔木为裸根,区分裸根胸径,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四)起挖栽植灌木 1.灌木带土球,区分土球直径;灌木为裸根,区分冠丛高度不同,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起挖栽植地被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起挖栽植竹类 散生竹区分竹胸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区分竹盘根丛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六)起挖栽植棕榈树,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最新版】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一、绿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册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 一、绿化的计算方法: 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6、大树:从地表向上1.2米高处树木的胸径大于等于15厘米。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黑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 总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2000年)》、《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04年)》及其他省市相关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共分三章:第一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假山工程”、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本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及混凝土结构等按各章的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七、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八、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 -总1- 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九、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内蒙古园林工程定额

园林工程 一、《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工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工程计价。园林绿化包括公共绿地(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林地等)、城市绿地(供公众游览、观景休息、开展户外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动并且有较完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住宅小区、公园、广场、游园、景点等)、道路绿地(分车绿化带、行道树绿化带、路侧绿化带)、交通岛绿地(中心岛绿带、导向岛绿带、立体交叉绿岛)、交通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等。 三、本定额中栽植土以原土回填为准,栽植土如需过筛时,按照相应的子目计算。如需换栽植土时,按附表三“人工换种植土增减表”基价另行计算。换种植土已扣除带土球苗木球直径超过40am(不含40cm)所占换土量。 四、定额中的种植土单价综合考虑5km以内的运土距离,超出5km运距按实际里程套用《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五、苗木栽植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羊粪发酵)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 六、苗土栽植和后期养护管理是按自来水及人工胶管浇水考虑的,以四遍透水为准。 七、苗木栽植和养护管理如采用汽车浇水,可按附表四“汽车浇水与人工胶管浇水”基价调整,同时扣减人工胶管费用。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 第一章新工栽植工程 说明 一、本章绿地整理是指地面高差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清理杂物,并堆积一处,凡超出者发生的土方工程,执行其它相关定额。

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SDA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本定额共分五章,包括:第一 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第三章园林 景观工程;第四章通用工程;第五章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园路、园桥、园林景观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在合理的施工工期内,正常的施工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四、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75.3-2008为基础,并结合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的特点及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 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五、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材料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及零星材料。 2.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配件等,均按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成品确定。 3,材料消耗量包括正常的施工损耗、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己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六、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按《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己包括在本定额中。 八、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 “××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

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九、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次要材料。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十、本定额中机械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合理施工方法综合编制的,并增加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

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套用

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套用,一文搞定! 买苗卖苗,就用汇农天下APP! 1、围堰工程 ①土围堰高度在1m以上2m以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8,高度在2m以上时,按实计算。 ②整理绿化地的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应按挖运土方计算。 2、园林绿化工程 ①园林绿化定额中包括种植前的准备与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枝栽培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②园林绿化工程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与使用营养液培植的价格,应根据当时当地的苗木与营养液的价格,另行计算。 ③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它障碍物,但包括种植后绿化地 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 ④起挖或栽植树木以一、二类土为准,如为三类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⑤园林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时,另按“换土”定额计算。 ⑥栽植树木需支撑时,另按“树木支撑”定额计算。

⑦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汇围以内的搬运,若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 距费用。 ⑧本定额未包括起挖或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⑨定额称“胸径”就是指距地面1、2m处的树干直径。 ⑩若苗木不需要支撑时,应扣除定额中的支撑材料。买苗卖苗,就用汇农天下APP。?本定额“挖草皮”子目,指挖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 3、堆砌假山,塑假石山工程定额套用 ①砖骨架的塑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钢骨架 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费。 ②堆砌假山、塑假石山,定额内未包括基础,应按现行土建定额另行计算,定额中的铁件如与实际用量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4、园路、园桥、地坪工程定额套用 ①本章定额仅编制了传统作法的园路、园桥与地坪。其它做法的园路园桥与地坪 可按现行土建定额计算。 ②园路、坪坪定额已包括结合层,但不包括垫层,垫层可按现行土建定额计算。 ③定额块料面层的规格与设计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中所列的砂浆结合层 或铺筑用砂数量不做调整。

安徽省2018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 总说明 一、《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园林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园林定额包括绿化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两部分内容。 三、本园林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景观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四、本园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园林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园林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 1.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材料。 2.本园林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者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者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或者“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本园林定额中消耗量用“()”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园林定额中的机械: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 围堰工程分土围堰、草袋围堰:土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草借袋围堰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园林绿化工程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2.种植花卉、挖铺草皮以平方米计算。3.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 排均以延长米计算。 三、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1.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吨计算。计算公式:堆砌假山工程量(吨)=进料验收的数 量-进料剩余数量。2.塑假石山工程量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山路、园桥、地面 1.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2.各种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平方米计算。3.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石桥面按平方米计算。4.室内地面以主墙间面积计算,不扣除磉磴(西半球顶石)、落地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佛像基座、香炉基座及其它室内装饰件底座所占面积,室外地坪和散水不扣除天花乱坠子所占面积,应扣除0.5m2以上的树池、花坛、沟盖板、须弥座、照壁等所占面积。5.墁石子地面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若砌砖心时应扣除砖心所占面积。6.用卵石拼花、拼字,均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7.贴陶瓷片按实铺面积计算,瓷片拼花或拼字时,按花或字 的外接矩形或贺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乘以系数0.8。 五、园林小品工程 1.堆塑装饰工程分别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塑树根或仿树形柱、枋竹形柱分不同直径按米计算。2.小型设施工程量:(1)预制花檐、角花、博古架分不同规格按延长米计算。(2)现浇彩色水磨石飞来椅按扶手长度计算。(3)木纹板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4)砖砌园林小摆设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砖砌园林小摆事实设抹灰面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3.树皮、麦草、山草、丝(思)毛草亭屋面以斜面积平方米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 1.土围堰高度在1m以上2m以内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8,高度在2m以上时,按实计算。2.整理绿化地的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应按挖运土方计算。3.园林绿化定额中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枝栽培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4.园林绿化工程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和使用营养液培植的价格,应根据当时当地的苗和营养液的价格,另行计算。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它障碍物,但包括种植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6.起挖或栽植树木以一、二类土为准,如为三类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7.园林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时,另按“换土”定额计算。8.栽植树木需支撑时,另按“树木支撑”定额计算。9.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汇围以内的搬运,若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10.本定额未包

2012北京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 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类别规格乔木(根幅) cm 土球(直径×高)cm 木箱cm 圆坑(直径×高)cm 方坑cm 槽沟cm 说明 胸径cm 树高m 裸根乔木5以内40×30 70×50 5~7 50×40 80×60 7~10 80×60 100×80 10~13 100×70 120×80 13~15 110×80 130×90 15~20 120×80 150×90 20~25 150×80 170×90 土球苗木0.8以内30×20 50×40 5以内0.8~1.0 50×40 70×60 5~7 1.01~2.0 70×50 100×70 7~10 2.01~3.0 80×60 110×80 10~13 3.01~4.0 100×80 130×90 13~15 4.01~5.0 120×90 150×100 15~20 5.01~6.0 150×100 180×110 20~25 6.01~8.0 180×120 210×130 8.01~10.0 200×120 230×130 裸根灌木 1.5以内30×20 60×40 1.5~1.8 40×30 70×50 1.8~ 2.0 50×30 80×50 2.0~2.5 70×40 90×60

园林定额

总说明 一、《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501-2005)(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88]建标字第451号),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园林绿化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标准图集,结合现场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基础数据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技术手册等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不分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算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场内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周转性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挡土板和临时固定螺栓等施工措施性消耗量,均为周转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周转性材料在场外的运输费用。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护费未考虑在定额内,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考虑。 3. 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包括了配制损耗,定额中的半成品消耗量包括了施工损耗。 (1)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存在下列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① 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 ② 混凝土的坍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 ③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同;

2011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011 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在2005 年《山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施工企业劳务结算和支付管理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设施等工程。 五、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和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和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和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1 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本定额各章说明允许换算的材料,其换入的价格应为预算价格。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小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预算书(定额计价实例)

预算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审价单位: 图纸号: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总造价:元 编制人(签章):审核人(签章): 资格证:资格证: 二OO四年月日 注:本预算书采用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标准。(沪建建(94)第0804号)

设计编号: 工程名称:绿化种植工程 工程性质:新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工程预算书总表 工程名称绿化种植工程日期2004年月日 工程总面积 m2技术经济指标73.5元/m2序号分项工程名称计价单位造价(元)备注 1 仿古六角亭元30194.20 2 水池元6006.36 3 花架元34125.72 4 园路元17018.18 5 假山、景石元85994.85 6 绿化工程元12889.34 合计元186288.65 1.六角亭(仿古建筑) 1)内容 序号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复价(元)备注1 2-2-5 人工挖土方m315.16 6.19 93.84 2 2-8-1 2-8-4 人工运土方(60m)2m39.5 4.55 43.23 3 2-7-5 人工回填土m3 5.66 2.49 14.09 4 4-1-8 钢筋混凝土基础m3 1.64 308.21 505.46 5 4-1- 6 块石混凝土m3 2.1 7 215.82 468.23 6 3-3-1 零星砖砌m30.62 155.6 7 96.52 7 7-2-1 木圆柱m30.81 835.16 676.48 8 7-3-5 木串枋m30.45 1460.90 657.41 9 7-3-25 木桁条m30.43 1318.74 567.06 10 7-7-2 木戗角m30.53 1626.31 861.94 11 7-4-1 木椽m30.84 1401.55 1177.30 12 7-4-22 木飞橡m30.27 1425.92 384.99 13 7-8-2 木封沿10m 1.847 93.93 173.49 14 7-8-11 清水望板10 m2 3.42 235.83 8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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