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Q/FKB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2013-06-30 发布2013-07-01 实施肥矿集团白庄煤矿发布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能源肥矿集团白庄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本标准中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

3 采煤工作面抽采技术要求

3.1 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施工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2 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当钻孔因煤层厚度较大而不能穿透煤层全厚或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铅垂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3.3 所有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穿层钻孔应穿透煤层全厚;钻孔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3.4 工作面回采前,应当编制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3.5 采用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法测定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组测定点。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置2个测点。

3.6 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3.7 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3.8对于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只有当瓦斯预抽防突效果和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指标都满足达标要求时,方可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3.9采煤工作面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判定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3.10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表2规定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

3.11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3规定时,其瓦斯抽采效果判定为达标。

4 掘进工作面抽采技术要求

4.1预抽掘进工作面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区段内和顺槽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其中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轮廓线外至少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巷道两侧轮廓线外各至少15m;均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

4.2掘进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少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要求与本条3.1款中顺槽外侧的要求相同。

4.3掘进工作面必须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4.4用顺层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定点。

4.5对于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

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预抽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按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取值;没有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时,分别按照0.74MPa、8m3/t取值。

5 石门揭煤抽采技术要求

5.1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5.2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进行瓦斯残余含量测定至少布置4个测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5.3 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mm。

6 邻近层抽采技术要求

6.1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及邻近不可采煤层、煤线和围岩的瓦斯。

6.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范围内作业时,工作面到前方预抽范围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20m。

6.3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进行瓦斯残余含量测定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

6.4 邻近层卸压瓦斯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应不小于45%。

7 抽采技术图纸、记录、台帐

7.1图纸: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平面图;瓦斯抽放泵站平面布置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抽放泵站供电系统图。

7.2记录:抽放工程(包括钻孔)施工验收记录;瓦斯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抽放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7.3 台账:抽放设备、仪表管理台帐;本煤层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帐;采空区瓦斯抽放管理台帐、抽采工程台账、抽采量台账等;瓦斯抽采自动计量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检查、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煤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1m,孔径100mm,便于安装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6.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三)钻孔验收 1.由各矿总工组织,瓦斯办、防突、通风、地质等部门参加,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150个。 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 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φ75mm 。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瓦斯办、信息中心、各矿总工

论我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实用版

YF-ED-J646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论我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 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论我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概述 我国瓦斯抽放的历史可追溯到1637年以前,《天工开物》一书记载了利用竹管引排煤中瓦斯的方法。 1938年我国首次在抚顺矿务局龙风矿利用抽放泵进行采空区抽放,五十年代在抚顺、阳泉、天府和北票局开展矿井抽放瓦斯,五十年代末瓦斯抽放量约为 1OOMm3。六十年代又相继在中梁山、焦作、淮南、包头、松藻、峰峰等局的矿井开展了抽放瓦斯工作,抽放瓦斯量达到170Mm3。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抽放矿井数和抽放量都稳步增加。近十年

来,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矿井数量及煤炭产量迅速增加,矿井向深部延伸过程中,一些低瓦斯矿井变为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因此需要抽放瓦斯的矿井越来越多,由此带动了中国煤矿瓦斯抽放技术的迅速发展,目前瓦斯抽放技术在煤矿生产中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应用。到2000 年我国共有141个矿井建立了地面永久瓦斯泵站进行抽放瓦斯,年抽放量达867 Mm3,至20xx年抽放矿井数达到193个,抽放量达到1146Mm3。瓦斯抽放方法方面,各专业研究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与煤矿现场协作,结合我国矿井的地质和开采条件,研究和试验成功了本煤层、邻近层、采空区多种抽放瓦斯方法。主要包括穿层钻孔、平行钻孔、交叉布孔、穿层网格式钻孔、深孔预裂爆破、水力割缝、水力压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5 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6 其他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合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 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第十一章:附 录(规范性附录) 第一节: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一、 瓦斯压力的测定: 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应选择在岩石坚硬致密、无断层、无裂隙的地点。钻孔测压时,打钻地点至煤层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m 。测压孔的孔径以75 mm 为宜,钻孔要穿透煤层并打到顶板0.2~0.5m (厚煤层应钻入煤层3 m 以上),完钻后应及时封孔,封孔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根据阳泉矿区突出矿井3#煤层底板巷道具体情况,在采区大巷内沿倾斜方向,向3#煤层打钻测压。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选择在采区大巷3#煤层底板岩巷内布置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同时钻孔取样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 二、瓦斯含量测定与计算: 采用间接法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其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现场实测得到的煤层瓦斯压力,采用郎阁缪方程计算煤层瓦斯含量: 式中 : W ——煤层瓦斯含量,m 3/t ; a ——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的极限吸附量,m 3/t ; b ——吸附常数,1-Mpa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ad M ——煤的水分,%; ad A ——煤的灰分,%; s V ——煤的孔隙体积,m 3/m 3; K ——瓦斯压缩系数。 三、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赋存的瓦斯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100 10031.0111ad ad s ad M A K p V M p b p b a W --???? ? ???+?+??+??=

W K = W1 + W2 + W3 式中: W K --- 矿井瓦斯储量,Mm3; W1 --- 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Mm3; n W1 = ∑ A1i× X1i i=1 A1i --- 矿井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Mt; n --- 矿井可采层数; X1i --- 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W2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邻近层的瓦斯储量 总和,Mm3; n W2 = ∑ A2i× X2i i=1 A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煤炭储 量,Mt;采动影响范围:上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15— —20倍,下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5——10倍; X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 量,m3/t; n --- 矿井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数; W3 --- 围岩瓦斯储量,Mm3;当围岩瓦斯很小时,W3 = 0;若含 量瓦斯多时,可实测或按下式计算, W3 = K(W1 + W2) K --- 围岩瓦斯储量系数,一般取K = 0.05-0.20 。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瓦斯抽采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提高职工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瓦斯抽采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23567 (((((500元。 (元。 (500元、跟班区长300元。 (8)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处罚责任人300元。 2、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通风区钻机队在钻孔施工结束准备起钻前,由钻孔验收小组成员同时向通风

区值班员汇报(电话:30209),汇报内容包括施工地区、钻孔编号、钻孔设计直径、钻孔设计倾角、钻孔设计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2、钻孔全部起出钻杆后,钻孔验收小组成员要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汇报包括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钻孔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3、钻孔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必须说明充分原因。 4 5 6 7 款50 8 9 采钻孔、构造钻孔、放水钻孔等由地测科负责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时应具备原始记录、钻孔验收单、打钻台账、钻孔竣工图等资料,现场钻孔挂牌管理,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否则不予以验收。通风区、地测科技术员负责根据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与验收资料一同报部门领导审批。 10、奖罚规定:钻孔验收单填写不全、不按设计封孔、不悬挂孔口牌严禁收孔,否则罚安监员、瓦斯员各50元;开孔位置、距导线点距离填写不准确安监员负责对班长罚款50元;钻孔施工完毕后24小时没有接入抽放系统,由通风区负责对相关作

煤矿瓦斯抽采新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 级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 考试科目煤矿瓦斯抽采新技术 考试时间 学生 学号 所在院系 任课教师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印制

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 研究现状综述 摘要: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已成为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由于我国煤系地层普遍属于低渗透性煤层,与国外相比瓦斯抽采效果很不理想。因此,利用煤层增透技术,增大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的透气性,提高瓦斯抽采效率,已成为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关键。本文通过查阅文献资料,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国外诸多专家学者们关于煤层透气性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接着通过实例说明了国煤矿煤层瓦斯抽采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存在的问题着重介绍了目前国增加煤层透气性的主要方法和技术手段,并列举数据和相应实例对各种增透技术的效果和优缺点进行说明。最后,从理论和技术两个方面对现阶段煤层增透技术研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总结了原因,并对将来的技术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卸压增透;研究现状 1 前言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瓦斯灾害已成为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而我国煤系地层普遍属于低渗透性煤层,研究表明:我国煤层渗透率一般在(0.001~0.1)×10-3um2,国渗透率最大的煤田也仅为(0.54~3.8)×10-3um2,其渗透性比美国低2~3个数量级,并且随着煤层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透气性随之减小,致使煤层气预抽难以实施,效果很差,从而严重影响了煤层瓦斯的抽采率和瓦斯抽采效果。因此,通过对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卸压增透,提高抽采钻孔的单孔有效影响围,已成为实现煤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2 国外煤体透气性的影响因素研究现状 2.1国外研究现状 1988年Mckee等通过对美国皮申斯、圣安和黑勇士盆地煤层渗透率与埋藏深度关系的研究发现,随着煤层埋藏深度和有效应力增加,煤层割理缝的宽度减小,渗透率呈指数降低。Harpalani和Mcpherson研究了应力对美国中西部煤的气体渗透率的影响,得出渗透率随应力呈指数下降。1997年Enever等通过对澳大利亚煤层渗透率与有效应力的相关研究发现,煤层渗透率变化值与地应力的变化呈指数关系。 2.2国研究现状 1987年林柏泉、周世宁研究了在孔隙压力一定的条件下,渗透率和围压力以及煤样变形间的关系;得出在围压力不变的前提下,孔隙压力和渗透率以及煤样变形值间的关系基本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QJM J1.0082-2014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82—2013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2013-11-22发布2014-01-01试行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Q/JM J 1.0082—201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抽采管路敷设 (1) 4其他要求 (2) I

Q/JM J 1.008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立州、李宏、韩德虎。

Q/JM J 1.0082—2013 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管路敷设的敷设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采规范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3 抽采管路敷设 3.1 安装位置 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 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应大于0.7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满足行人、行车、运料的要求;若安装有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的吊挂还应满足输送机的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空间要求。 b)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分别吊挂巷道两侧;挂在同一侧 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 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c)瓦斯抽采管路与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应不小于300mm,如特殊情况管路间距小于 300mm时应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d)瓦斯抽采管路沿底板敷设时,距底板高度不小于300mm。管路沿顶吊挂时,严格按照设计施 工,确保管路上沿与顶板之间保留不小于300mm的距离。 e)瓦斯抽采管路及管件外缘距巷道壁不小于100mm。 3.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技术要求 3.2.1 瓦斯抽采管路在安装前应检查管路完好情况并清理管路内杂物。 3.2.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长度少于2m的抽采管路至少吊挂(支撑)1处,吊挂(支撑)点应均匀布置。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吊挂(支撑)材料强度不得小于瓦斯抽采管路重量的5倍,且吊挂(支撑)材料和抽采管路上不得增加其它载荷。吊挂(支撑)材料与管壁接触处应加衬垫,防止管路受损。 1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Q/FKB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2013-06-30 发布2013-07-01 实施肥矿集团白庄煤矿发布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能源肥矿集团白庄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本标准中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 3 采煤工作面抽采技术要求 3.1 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施工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2 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当钻孔因煤层厚度较大而不能穿透煤层全厚或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铅垂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3.3 所有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穿层钻孔应穿透煤层全厚;钻孔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3.4 工作面回采前,应当编制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3.5 采用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法测定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组测定点。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置2个测点。 3.6 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3.7 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矿井瓦斯抽采设计说明

矿井瓦斯抽采设计 一、矿井概况 1、矿井位置及资源储量 地方永安煤业位于禹州市文殊镇南村,由原文殊镇顺利煤矿和兴发煤矿两个煤矿整合而成。系股份制企业,隶属于省煤层气开发利用。为“四证”齐全矿井。 矿井开采二1煤层,资源储量526.61万吨,累计动用资源储量74.2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52.39万吨,可采储量206.4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 2、矿井瓦斯等级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煤层气公司所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煤〔2010〕200号),永安煤业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8.12m3/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3、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于2009年10月26日所做的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永安煤业有煤尘爆炸性。二1煤层为Ⅲ类,即不易自燃煤层。

4、矿井开拓 矿井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其中主立井承担提升煤炭,辅助进风任务;副井承担提升人员、升降物料及主进风等任务;回风立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井。 矿井开拓水平为-134m,全矿划分为11采区和12采区,其中11采区为上山采区,12采区为下山采区(因瓦斯高,治理难度大,予以密闭)。11采区为矿井首采区,老副井煤柱工作面目前为隐患整改工作面。 5、瓦斯参数测定情况 为合理开采11采区,地方永安煤业首先于2015年8月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11采区-100m标高已浅二1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进行测定,编制了《地方永安煤业11采区-100m标高已浅二1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测定报告》,结果如下:二1煤层瓦斯含量为3.67~4.35m3/t,平均值为4.02 m3/t;瓦斯压力为0.075~0.090MPa,平均值为0.083 MPa。两个指标均小于“双六”,符合《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其次,于2017年9月地方永安煤业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11采区二1煤层顺层钻孔抽采半径进行测定,编制了《地方永安煤业11采区二1煤层顺层钻孔抽采半径测定报告》,结果如下: 1、当抽采40天,顺层钻孔抽采半径为1.0m,钻孔间距2m;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职责分工: 1、掘进工作面DN100铠装管及160mm-426mm管径瓦斯管路由掘进队组安装; 2、无掘进队组施工区域PE400以下管路安装改造由抽放科指定抽采作业单位负责; 3、运安工区负责管路运输工作; 4、井下各区域堆放的管路管件标准化原则按照生产技术室划分标准化责任区进行划分(PE400以下直径管路)。 1.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1.1基本要求: 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⑵、瓦斯抽采管路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米; ⑶、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内; ⑷、瓦斯抽采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⑸、瓦斯抽采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一般为200—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均应设置放水器; ⑹、处于工作面巷口的瓦斯抽采管路的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⑺、瓦斯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管径相匹配;

⑻、在急倾斜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 ⑼、瓦斯抽采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静电等措施。 1.2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有:PE400、PE280、PE160、Φ426铁管 ⑴、PE400、Φ426铁管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3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每个横川安装4个400/160(110)三通及阀门(DN150),用于连接支管路和预留放水三通,放水三通垂直向下;如遇千米钻机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增设1个400/280三通及阀门(DN250);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 ⑵、PE16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道采面侧进行安装(每100米为一组),要求距巷帮距离不大于100mm,瓦斯管路底缘距底板安装高度不超过0.6米,每根PE160管配合安装一个PE160/50三通,并必须配套使用新型封联装置调控阀。

煤矿瓦斯抽采图解

【原创】图解煤矿瓦斯抽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12-01-04 11:28:18| 分类:论文学术 | 标签:煤炭发展科技装备煤矿管理|字号订阅 吴利军 -------- 感恩矿山、研讨发展(注:2010年发表) 摘要:煤矿瓦斯抽采是矿井瓦斯治理的根本,本文根据国家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的《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 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规范》(AQ 1027-2006)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技术指标、抽采规范及安全要求,以矿井典型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方式为例,用图解方式汇总介绍当前煤矿井下本煤层、相邻煤层、采空区等不同瓦斯抽采作业地点,瓦斯抽采钻孔、巷道常见布置方法,指出日常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管中的常见问题,探索新疆煤炭大开发、大发展中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煤矿经济增长方式由单一煤炭开采向煤炭和瓦斯抽采多元并重转变,支撑煤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关键词:抽采系统抽采条件抽采方法管理技术 一、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建立条件及抽采系统组成 1、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条件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煤矿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一是在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二是煤矿绝对

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数值:①大于或等于40m3/min;②年产量1.0~1.5Mt 的煤矿,大于30m3/ min;③年产量0.6~1.0Mt的煤矿,大于25m3/min;④年产量0.4~0.6Mt的煤矿,大于20m3/min;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煤矿,大于15 m3/min;三是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否则,可以不考虑装备瓦斯抽采系统。 技术上,抽采瓦斯可行性论证有两个因素:一是煤层瓦斯压力,也就是瓦斯从煤层向外释放的能力,煤层压力越大,抽采瓦斯也越容易;二是煤层的透气性能,也就是瓦斯通过煤层的阻力大小,透气性越低,阻力就越大,抽采瓦斯就越因难。我国将抽采瓦斯的难易程度分为三类(容易抽采、可以抽采、较难抽采),在较难抽采瓦斯的煤层中进行抽采应当采取增加煤层透气性的措施,如水力压裂、水力割缝、深孔爆破、酸性处理、交叉钻孔等。决定瓦斯抽采难易程度的指标有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百米钻孔瓦斯涌出量,反映瓦斯抽采效果的指标有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率。 2、系统组成 主要有瓦斯泵、管道与钻孔、流量计、安全装置组成;典型示意图如下。 瓦斯抽采泵分离心式、回转式和水环式3种,其中:离心式适用于瓦斯流量大,负压要求不高的抽采瓦斯矿井;回转式适用于瓦斯流量大,负压要求较高的抽采瓦斯矿井;水环式适用于瓦斯流量较小、煤层透气性低度、管路系统阻力大需要高负压抽采瓦斯的矿井,由于安全性高,已使用广泛。 抽采管路由主管、分支管和附属装置组成;附属装置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三防"装置和放水装置及瓦斯抽采参数测定仪表等组成。 二、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的方法与工艺 按煤矿井下瓦斯聚集区域,可以在本煤层、邻近层和采空区,进行煤炭采前(预抽)、采中、采后(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瓦斯赋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简称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培训和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瓦斯抽采工 methane drainage miner of coal mine 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 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4基本条件 4.1年满 18 周岁。 4.2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培训大纲 5.1培训要求 5.1.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两年。 5.1.2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意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5.1.3通过培训,煤矿瓦斯抽采工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2培训内容 5.2.1安全基本知识 5.2.1.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b)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c)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d)劳动保护制度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等。 5.2.1.2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生产技术知识; b)矿井通风基础知识,包括矿井及采区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设施等; c)煤矿主要灾害事故的防治知识,包括水害、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顶板事故、冲击地压事故、机电运输事故、爆破事故、火工品燃烧与爆炸事故、矿井热害等; d)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识别。 5.2.1.3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特殊性及重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b)煤矿瓦斯抽采工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c)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要求。 5.2.1.4职业病防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及其防范措施,职业禁忌症; b)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现状与发展前景

我国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现状与发展前景 【摘要】瓦斯是煤矿由事故源到清洁能源的转变,现在煤矿的瓦斯较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理念的发展先后经历的“局部防突措施为主、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四个阶段到瓦斯抽采技术发展的四阶段;论证了五种主要的瓦斯抽采技术以及瓦斯抽采技术装备;论述了瓦斯抽采后的消突评价;最后展示了未来瓦斯抽采的技术发展方向。 【关键词】瓦斯抽采方法;技术装备;消突评价;瓦斯抽采技术 我国在2002年提出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1]十二字工作方针以来,中国煤炭产量由13.93亿t增加到30亿t,煤矿瓦斯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煤矿开采技术条件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煤矿瓦斯治理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为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同时把瓦斯作为一种有用的资源进行开采,转变了瓦斯治理的思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08年7月提出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随后颁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使得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稳的推进。 我国煤矿瓦斯抽采有较长的历史,早在1938年我国就首次在抚顺矿务局龙凤矿利用抽采泵进行采空区抽采[3]。近五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矿井数量及煤炭产量迅速增加,矿井向深部延伸过程中,一些低瓦斯矿井变为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因此需要抽采瓦斯的矿井越来越多,由此带动了中国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的迅速发展。 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量达到44亿m3,阳泉、晋城、淮南、淮北等10个矿业集团年瓦斯抽采量超过1亿m3。在煤炭产量快速增长时,煤矿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 我国煤矿瓦斯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燃烧和窒息等四种[4]。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且经常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煤层瓦斯大量直接排放不仅浪费了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煤层瓦斯是一种具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甲烷的温室效应比二氧化碳大20倍以上。煤层瓦斯同时也是一种洁净能源,目前我国煤矿埋深在2000m以内的煤层瓦斯储量为(32~35)×1012m3,几乎与常规天然气资源量相当。将煤层中赋存的高浓度瓦斯抽采出来并加以利用,不仅减少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瓦斯灾害事故,而且瓦斯资源可以得到合理利用,还可以降低瓦斯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5],有下列情况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要求

ICS: AQ 备案号: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要求 编制说明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要求编制说明 我国95%以上的煤炭为井工开采。国有煤矿中,约50%的矿井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深度大,地质条件复杂,煤层瓦斯压力、含量高,煤层透气性低,瓦斯已经成为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根源;瓦斯还是很强的温室的21倍),排入大气中会促使地球表面变暖,导致许多自然灾气体(约为CO 2 害的发生。另一方面,瓦斯又是高发热量的洁净能源和优质化工原料,是社会发展急需的优质资源。因此,国家把瓦斯抽采工程视为生命工程和资源工程。为了提高我国煤矿瓦斯抽采水平,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有效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发生,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并组织本标准的编写提纲。参加本标准编写及审核的单位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安全研究所、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河南理工大学,阳泉、晋城、鹤岗、淮南、淮北、涟邵、郑州、芙蓉、盘江、铜川矿业集团公司等。 1 范围 本标准本着“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经济合理和便于监管”的原则,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部分技术指标高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5年1月1日施行的《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995年版)推荐的指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瓦斯抽采工程标准

第一部分 晋城煤业集团矿井瓦斯抽采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管理,推进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联孔标准化工作的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 1.1根据瓦斯涌出预测情况,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委托设计,并上报审批。 1.2矿井抽采系统原则建立地面固定式抽采泵系统,系统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功能,且能管路系统能通过阀门调节互通。 1.3瓦斯抽采系统中运行抽采泵能力与备用泵的单台能力一致。单一预抽系统或采空区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1台,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互通功能的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运行泵台数的60%。 1.4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瓦斯抽采泵站进气管路必须同时安装人工和自动检测流量、压力、浓度、温度的装置。自燃煤层采空区抽采管路入口10-15m 范围内安装CO传感器。 1.5.1每1h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每7d人工检测一次,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校正。 1.5.2矿井抽采量报表以泵站人工检测数据校准值为准。 1.6井下瓦斯抽采主要大巷主管、盘区干管、顺槽支(分)管及专用抽采巷道必须按标准要求安装流量、浓度、压力、温度自动检测计量或人工检测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安装在巷道口50m范围以内。 1.7每个瓦斯抽采钻场和抽采评价单元及汇流管必须装设流量、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计量装置。 1.8瓦斯抽采钻孔应装设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装置。 1.9安设检测、计量装置的地点应设置观测、管理牌板。 1.10井下瓦斯抽采管路检测计量装置要求计量可靠,检测及时。 1.11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每7d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并汇总汇报。 1.12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瓦斯抽采钻孔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放水、除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应根据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检测分析结果,及时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钻孔进行调整或调节,保证高效抽采。预抽管路系统中瓦斯浓度低于35%时,必须向集团公司说明原因。 2.矿井瓦斯抽采管路 2.1敷设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合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m/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控制范围如下: a) 石门(井筒)揭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应根据煤层的实际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必须控制到巷道轮廓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钻孔必须穿透煤层的顶(底)板0.5m以上。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m以上。 b) 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10m以上。 c) 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4.2 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规定,瓦斯涌出量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规定。 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4.3 采掘工作面风速不得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4.4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3规定。 表3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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