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取款相关规定

银行存取款相关规定
银行存取款相关规定

四、规范办理提前支取手续

(2010-02-11 10:53:55)

存款所有者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对其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银行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防止存款所有者的存款被冒领。当然,也有几种需要提前支取的情况应注意。

·1、对高危病人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风险控制。?

在日常工作中,偶尔碰到因存款人病危,为挽救病人的生命,存款人的家人或关联人,持存单(包括定期一本通,下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到存款行要求提前支取存款人的存款,银行经办人员如果办理提前支取手续,违背了现行设密存款必须本人支取的规定,还有可能产生被冒领或遗产纠纷;若不办理存款提前支取,会受到代理人的谩骂和社会成员的遣责。如何做到既能及时办理提前支取,又不留风险隐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存款人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办法予以处理。

凭存款人的委托书和相关证件办理。存款人因病不能亲自到金融机构办理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但仍能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可由存款人出具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将存单、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和密码交他人代理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银行工作人员要审查代理人所持存单上的姓名与存款人身份证件(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34条明确的相关身份证件,下同)上的姓名以及委托书上的签字是否相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其相貌是否相符,核对无误,代理人输入密码正确后,按代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相关规定办理。

凭公证书办理。存款人已失去知觉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告知在存单上设置的密码,但又急需支取存款人未到期的存款来挽救存款人的生命,存款人的所有有权继承人(不能到场

的在委托书上加以说明)可以共同签署委托书,推举一人代理支取存款人的未到期存款,为了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是存款人的所有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代理人持存款人的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公证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密码挂失到期后办理存款提前支取手续。

·2、对定期自动转存存款支取的风险防范。?

·风险隐患

近日,我室在开展法律审查事项落实情况检查中,基层行人员反映,自ABIS上线后,开办的居民定期存款业务,在客户存款时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储蓄存款到期后,计算机依据程序自动按原存期办理了转存。在转存后的期限内,持储蓄存单的人要求提前支取存款的,根据现行的操作办法,不需要实名证件即可办理。我们认为此种操作方式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隐患:一是不愿办理自动转存的储户认为银行违背其意愿,为其办理了自动转存,由此引起纠纷;二是存款在存期内被冒领的情况下,认为银行对提前支取未尽到审查的责任向银行追责。为此,我们认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法律分析

存款自动转存后仍然是定期存款,在自动转存期限内,支取应适用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有关规定,即持存单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从而规避法律风险。

(1)、储户办理定期存款时,是否办理自动转存储户必须自愿约定。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储户是否办理自动转存,必须进行约定。储户没有约定的,经办人员必须明确提示储户作出选择,使达成的储蓄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现行将储户没有约定自动转存而由于计算机程序设计中必须选择“约定转存”或“自动转存”才能打印存单,

很多营业员自行决定选择“自动转存”,并在打印的存单上予以明示“自动转存”的做法是银行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若储户没有提出异议则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但对于不愿意自动转存的储户,会认为自己没有和银行达成自动转存的约定,是银行强行加上“自动转存”的,必将引起储户和银行之间的纠纷,也不利于吸储。若储户存款到期自动转存原存期的存款又未到期,任何人持存单到存款行即可支取存款,必将产生风险隐患。

(2)、储户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必须持存单和合法实名证件办理。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办理。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的主管部门自定。”首先,应明确的是,自动转存定期存款在自动转存期内仍然属定期存款,而不是第一次存款到期后的逾期存款。这是因为只有定期存款才能自动转存为原期限的定期存款,且存款额度、期限、计息方式均与首次开户存款一致;其次,既然是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必须依据上述规定办理提前支取手续。自动转存定期存款任何时候来支取,均适用提前支取的规定。再次,储户因种种原因需委托他人代理支取自动转存定期存款的,代理人必须出具存单、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经核实存单开户人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代理人身份证明与代理人身份相符后,即可支取该笔自动转存的定期存款,防止储户存单丢失而被他人冒领。

风险防范

(1)、完善现行的ABIS系统定期储蓄存款的操作程序。增加除“约定转存”、“自动转存”以外的第三种选择“不转存”,并在定期存款凭证相应增加此选择项。

(2)、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18条的要求,储蓄机构的主管部门必须对“约定存款”、“自动转存”制定具体办法向广大客户予以公示,经办机构人员依规操作,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3)、储户第一次存款时,经办人员要明确提示对上述三种转存与否的方式作出选择,凡客户没有作出选择的,一律按“不转存”方式处理。

(4)、自动转存定期存款的支取一律凭实名证件核实后办理支取手续。ABIS系统定期储蓄存款操作程序未完善前,应立即采取凭实名证件支取的办法控制风险。

存款到期未能自动转存储户状告银行终审败诉

储户王某某的存款到期后未能自动转存,导致利息损失万余元。为此,王某某以银行未尽告知义务为由,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王某某在办理储蓄存款时未填写转存期项目,视为未选择到期自动转存业务为由,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2002年8月25日,王某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商行海淀支行办理了定期一本通存款业务,存入该行二笔金额各为20万元,存期2年的定期存款。在工商行海淀支行出具的储蓄存款凭证单上客户填写项目中,王某某填写了户名、存期、金额、地址、电话项目,未填写转存期一项。

而银行在储蓄存款凭证单客户须知第8条中明确载明:请在“客户填写”栏内认真填写“密码”、“印鉴”“通兑”“转存期”等栏目;否则,视同不需要此种业务。

王某某称,当时工商行海淀支行没有告知定期存单到期后不是自动转存的。其于2006年8月26日按定期存款利息到银行兑现时,银行告知从2004年8月26日到2006年8月26日是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的。

王某某认为,工商行海淀支行在其存款时并未告知定期存款不能自动转存,而在其定期存款到期后,双方未就原协议内容作出变更。因此,在其取款之前,仍应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定期存款内容执行。工商行海淀支行违反这一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并因此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王某某表示,由于其与银行多次协商投诉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商行海淀支行给付其存款利息损失万元;赔偿聘请律师的费用1000元等。

工商行海淀支行则称,银行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在王某某填写的存款凭证上的客户须知部分中的第8条已明确告知:转存期等栏目要客户自行填写,否则视为不需要此种业务服务。

一中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储蓄存款凭证即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王某某在工商行海淀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在其亲自填写了储蓄存款凭证中需由客户填写的项目,并存入了存款后,即与工商行海淀支行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而储蓄存款凭证中已明确约定:在“客户填写”栏内认真填写“密码”、“印鉴”“通兑”“转存期”等栏目,否则视同不需要此种业务。故不存在工商行海淀支行未明确告知其定期储蓄到期后需约定是否需要自动转存。而王某某未填写转存期项目,即未约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是否需要继续按2年定期储蓄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工商行海淀支行的做法并无不当。据此,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3、代理制度在支取存款中的运用。(1)代理他人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需要存款人在存单上签名吗?

最近,我到某农村的邮政储蓄所支取一笔以我老婆姓名存的定期存款,存单在约定转存期间。当时我携带了我老婆的身份证和我的的身份证,可是,储蓄员却拒绝办理,说必须要存款人在存单背面签名。储蓄管理条例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特向大家请教一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下同)办理。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业务主管自定。

依据上述规定,代理提前支取存款时,要出示存单、存款人居民身份证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经银行审核无误后,登记存款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由代理人在代理人复印件上批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代理提前支取xx存款。”代理人签名及时间。

(2)、夫妻代理支取以对方名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仍要坚持对存单、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审查,结婚证不能代替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对探讨问题形成的意见不能作为我们操作的依据,更不会成为所有法官判案的依据。

妻子支取丈夫存款是表见代理还是家事代理?

[案情]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2004年3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5000元钱存入某信用社,存期3年。5月初张某回家发现了该张存单,遂持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书,以急需支付药费为由将存款本息取走。6月8日,李某因急用想取出该存款,但未找到存单,遂到信用社挂失。信用社工作人员告李某,该款已被其妻取走。李某认为信用社违规操作,遂起诉要求其赔偿存款本息。

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31日B4刊登了彭箭的文章《妻子能否支取丈夫存款》(以下简称《彭文》)。《彭文》认为,妻子张某虽向信用社工作人员出具了结婚证书和自己的身份证,从而证明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但张某没有提供其丈夫李某的明确授权书,李某也没有上述可使信用社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信用社不得据此推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李某以个名义存款,该存款不能当然地推断为夫妻共同财产,信用社也不得得凭张某提供的结婚证判定张某具有对该存款的支配权。现张某持李某的存单支取了李某的存款,属信用社操作不当,故信用社应赔偿李某的存款本息。《彭文》对于妻子能否支取丈夫存款的论证存在缺憾——他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存款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支取丈夫存款不构成表见代理,以表见代理的特征对号入座。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认为有必要加以纠正。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存款,能否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共有。虽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仍归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此条确认了民事审判中的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在证据法领域,近几十年来出现的概然性说正是人类生活经验及统计上的概率,适用于当待证事实处于不明之情形的一种学说。它认为,凡发生之概然性高的,主张该事实发生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相对人应就该事实不发生负举证责任。因为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法院认定概然性高的事实发生,远较认定概然性低的事实不发生,更能接近真实而避免误判。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不管是按照一般善良人的标准还是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两人的名义存款的较少,以夫或妻个人名义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概率较高,即使有时出现以个人名义存款为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也极低。因此,《彭文》中李某认为以其个人的名义存入信用社的存款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就应举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李某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理由成立,应由李某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李某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以个人名义存入信用社的存款为个人财产,法院应当按照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认定李某存入信用社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妻子支取丈夫存款是否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因为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征,被代理人应对之负授权人责任的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对表见代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订立合同时,表见代理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二)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三)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和无过失;(四)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应具备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因此,表见代理实质上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个特殊例外情况。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并不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表见代理的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这就是说,在表见代理活动中,代理人并不因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直接取得任何个人利益。夫或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不

管以谁的名义实施的,夫或妻都能直接取得(或受损)个人的利益。另外,夫或妻对共同财产都有所有权,同时又有一定的支配权,任何一方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涉及到行为人本身的直接利益,这也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更不是表见代理制度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适用。因此,《彭文》中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不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更不能以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来认定张某支取以其丈夫李某名义的存款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三、妻子支取丈夫存款应适用家事代理权制度。

所谓家事代理权,又称夫妻代理权或日常家事代理权,是作为身份权的配偶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夫妻一方在因家庭日常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的法律行为时,享有代理配偶方的权利。具体来说,夫妻一方代表家庭所为的行为,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夫妻他方亦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夫妻双方对其行为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中任何一方都可以以家庭的名义购买家用电器、生活用品,出借钱财物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等等。家事代理权是家庭生活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法律保障,又与交易秩序的稳定和第三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各国的民事立法对此都作出了规定。

家事代理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一般限定在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二)代理内容一般限定为处理家庭事务或家庭财产;(三)相对人分辨代理人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难度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一解释是目前我国审判实践中适用家事代理权制度的最直接的证据,这就表明,我国承认了家事代理权制度。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由于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关系极为密切,赋予夫妻相互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可以扩张夫妻双方意思自治能力,方便经济交往,同时由于夫妻对一方作出的处理负连带责任,对第三人来说也是公平的,这也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

构成家事代理的相对人必须为善意的、无过失的,如果夫妻一方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另一方的权益,则不构成家事代理,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对另一方是无效的。《彭文》中李某虽没有委托其妻张某代为取款,但张某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出示了结婚证书、自己的身份证和以李某名义的存单,就足以使信用社相信张某支取存款是张某与李某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张某享有代理其丈夫李某支取存款的权利;信用社在对张某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审核后,将存款本息支付给张某,可以认定信用社是善意和没有过失的。因此,李某要求信用社承担偿付存款本息的违约责任不应得到支持。?

(3)、代理人或监护人支取未成年人的存款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黎祖芳、黎慧芳、黎祖华存单质押案?

[案由]

原告黎祖芳、黎慧芳、黎祖华诉被告华容县万庾信用社、被告华容县万庾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黎炳林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黎德树和王素珍夫妇是华容县万庾镇新民村九组农民。他们在1984年、1986年和1990年生育黎祖芳、黎慧芳和黎祖华三个儿女。1993年王素珍因病去世,1999年黎德树也因车祸丧身。黎家三兄妹成了孤儿,伯父黎炳林和叔父黎德训就成了他们的依靠。撞死黎德树的肇事者赔偿了50000元给黎家。1999年3月23日,黎炳林和黎德训以黎祖芳的名字将钱存入华容县万庾信用社。因新民村经济十分困难,当日下午新民村村支书张炳洋就找到黎炳林和黎德训,要求他们将存单质押给万庾信用社,信用社贷款给村里。想到这是黎家三兄妹的救命钱,黎炳林和黎德训怎么也不同意质押给信用社,张炳洋先是以免除黎家兄妹部分责任田上交款为条件,见黎家还不同意,张炳洋就称今后不管黎家的事,黎炳林只得被迫同意将存

单质押贷款。2000年4月1日,黎炳林、黎德训共同签名将50000元存款取出,同日重新以黎祖芳的名字办理了一个定期一年金额为35000元的整存整取存单,用于新民村贷款质押,万庚镇信用社工作人员代黎祖芳填写《定期存款存单抵押贷款申请》,张炳洋在申请人签章处加盖了其经黎炳林同意后雕刻的黎祖芳私章。同时,新民村书记张炳洋以借款人黎祖芳的名义向万庾信用社立据借款30000元,约定2000年8月30日偿还,张在借款人处加盖了黎祖芳的私章,担保方处加盖张炳洋的私章。之后万庾信用社将30000元贷款交给张炳洋,作为新民村的周转资金。贷款逾期后新民村没有偿还借款。2001年9月27日,万庾信用社未经黎祖芳同意,自行以黎祖芳的名义填写《农村信用社利息付出单》,支取储户黎祖芳存款本息元,用于新民村委会偿还借款,并将借据及收回贷款凭证交给新民村委会。质押逾期后,黎炳林多次找张炳洋催要存单,但村里一直隐瞒万庾信用社已将黎祖芳存款作村里借款扣收的事实。2003年2月17日,黎炳林与村里结算上交款后,由村里向黎祖芳出具28900元欠条一张,该笔欠款至今未还。

[承办过程]

由于万庾信用社和新民村没有钱支付给黎家兄妹,黎家兄妹生活陷入困境。2004年2月13日,黎家兄妹的叔父黎德训来到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广军律师详细听取黎德训的陈述后,为张炳洋等人的行为感到气愤,为万庾信用社的违规操作感到震惊,同时也为黎家兄妹救命钱的安全感到担忧,这位爱打抱不平的中年汉子拍案而起,当即决定为黎家三兄妹提供法律援助。

尽管黎炳林是被迫将存单质押贷款的,但还是经过了他同意才质押的,并且黎炳林和新民村办理了结算手续,还接受了新民村出具的借条,这对黎家兄妹极为不利,有些人认为黎家兄妹打不赢这个官司。陈广军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后,召开了全体律师参加的案情分析会,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本案的突破口应选在万庾信用社和新民村委会恶意串通以及万庾信用社违规操作方面。办案方向确定后,陈广军律师就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取证,一连四天,陈广军律师就吃住在万庾镇调查。陈广军律师还联系了华容县电视台的记者同行,既是为了固定难以取得的证据,也是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更多地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深入细致取证,陈广军律师终于查清了案情,对打赢这场官司充满了信心。

2004年2月25日,陈广军律师帮助黎祖芳兄妹向华容县法院起诉华容县万庾信用社和万庾镇新民村委会,请求确认存单质押行为无效,要求万庾信用社支付黎祖芳的存款本息。由于黎家兄妹系孤儿,没有任何收入,经济十分困难,陈广军律师又找到法院负责人要求缓交诉讼费,得到了华容县人民法院同意。3月2日,华容县法院决定追加黎炳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04年4月2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存单质押合同纠纷,陈广军律师作为黎祖芳三兄妹的代理人,出庭为他们据理力争。在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后,陈广军律师指出被告万庾信用社和新民村支书张炳洋恶意串通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新民村支书张炳洋逼迫黎炳林同意将存单质押,用于新民村贷款,被告万庾信用社在未征得黎祖芳和黎炳林的同意下,私自将黎祖芳的存款本息取出并作为新民村的贷款扣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陈广军律师运用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两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华容县法院的办案法官完全被陈广军律师的辩论说服了,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广军律师的代理意见。

[承办结果]

2004年5月24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对原告黎祖芳、黎慧芳、黎祖华诉被告万庾信用社和新民村委会、第三人黎炳林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为黎家兄妹之父被车撞死所得赔偿款系他们的共同财产,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其伯父黎炳林应保管好三个未成年侄儿女的财产,除非他们生活所需,不得动用或作出有可能损害他们权益的行为。新民村委会经济困难,偿债能力差,黎炳林先是不同意质押,在村委会负责人的劝说下作出了被迫同意质押的意思表示,质押逾期后在向村委会屡次索要存单不到的情况下,被迫与村结算,接受借条,表面上将黎祖芳的存款转为了新民村委会的借款,实际上增加了三个未成年人财产灭失的风险,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也不是黎炳林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结算无效。万庾信用社明知新民村委会经济能力差,在借款时要求提供担保本无可非议,但在办理质押贷款时,新民村委会却以借款人黎祖芳名义借款,由张炳洋担保而取得借款,这样名义上的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是同一人。新民村委会使用借款到期后不积极还款,万庾信用社不通知黎炳林和黎祖芳,单方面将黎祖芳的存款本息自行支取出来作抵新民村委会借款本息扣收的行为,违反了《担保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新民村委会在没有偿还贷款,收到信用社收回贷款凭证后,隐瞒事实真相,不告诉黎炳林,且默认黎祖芳的存款作抵村借款本息被扣收,从而迫使黎炳林与村结算,造成黎祖芳存款无法支取,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认定为新民村委会与万庾信用社恶意串通的结果,故黎祖芳的存单质押无效。法院据此判决确认存单质押无效,被告万庾信用社应支付黎祖芳储户名下存款35000元。华容县电视台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简要点评]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合同法》第52条第2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质押合同的标的为未成年人抚恤费的存单,黎炳林身为监护人,迫于村干部压力被迫同意将未成年人抚恤费为新民村贷款提供担保,导致该笔存款无法支取,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利益,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万庾信用社明知新民村经济困难,但仍与之串通,新民村干部逼迫村民将未成年人抚恤费的存单用于质押,自己使用贷款,双方各得其所,唯独将三个未成年人的存款化为乌有,系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行为,万庾信用社应当支付未成年人的存款本息。

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这起案件,陈广军律师亲自承办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终于得到法院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追回存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华容县电视台对案件跟踪报道,既帮助律师收集了证据,又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

五岁孙女存巨款爷爷挂失暗领走

1991年春天,家住山东省微山县农村的刘英嫁给了江苏省铜山县的李一民。婚后李一民在铁矿工作,刘英在家做家务,生活十分美满。第二年他们生了个女儿,取名李芯,三口之家更是其乐融融。

然而,好日子并不长久,1997年8月18日,李一民因为工伤事故,被夺取了生命。事后,矿里按照规定给家属发了7.9万元抚恤金,其中3万元是给李芯的。李一民的父亲李

润发和刘英商量,把归孙女的那3万元抚恤金,用孙女李芯的名字存到银行里,以备孙女长大上学之用。1997年9月28日,李润发把3万元以孙女李芯的名义存到了铜山县某信用社,存期5年。当天中午,李润发就把存单交给了刘英。

1998年,刘英经别人介绍,带着女儿李芯改嫁到山东省张山子镇。儿子不在了,儿媳带着孙女改嫁了,李润发心里越感越不是个滋味。于是他开始盘算着拿回儿子留给孙女的3万元抚恤金。他先找人做了一个假户口本,上面填上自己、老伴和孙女李芯的名字。1999年12月8日,李润发拿着假户口本到某信用社,慌称孙女李芯的3万元存单在三天前丢失,申请挂失。12月15日,某信用社给李润发补发了存单,存单的名字仍然是李芯,存款数额、利率、期限都没有变。

2002年9月28日,李芯的3万元存款到期。当天上午,李润发凭补发的存单到某信用社将存款30000元和利息11929.50元取回。2002年10月,当刘英拿着女儿李芯的存单从台儿庄专程赶到铜山县某信用社提取存款时,才知道女儿的巨额存款已经被女儿的爷爷李润发挂失并取走了。

刘英找信用社,信用社说已经给存款人李芯的爷爷付过了本息,不能再付第二次了,让她找李润发去要;可李润发却说“我是从银行取的钱,没有从你那里拿钱,与你无关。你要找就找信用社去。”无奈之下,刘英只好求助法律,于今年4月以存款人李芯的名义把某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某信用社支付存款及利息435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持有被告合作社开出的存单,故两者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信用社按理应履行其给付义务,但现在原告所持有的存单是被挂失过的存单,合作社办理挂失并补发存单的操作过程符合《储蓄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虽然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行使,但在《储蓄管理条例》中,并未强制性规定储蓄机构有审查其法定代理人是谁、从而确定权利行使是否正当的义务,故本案被告受理挂失、补发存单,发放结清存单的过程并无违约定之处。该笔存款应由原告与案外人李润发进行交涉。因为调解不成,法院于6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李芯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刘英意想不到的,她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诉称上诉人李芯是3万元存单的所有人,且存单原件一直在上诉人处,上诉人和作为上诉人监护人的刘英,从未

委托任何人办理挂失、支取手续,而被上诉人将上诉人的存款被他人领取,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上诉人某信用社主张在给李芯办理存款时,李芯没有直接办理,且李芯又是未成年人,因此李芯的爷爷李润发作为其监护人办理挂失,支取李芯的存款,信用社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只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享有监护权。本案中,虽然上诉人李芯的父亲已经去世,但是她的母亲刘英健在,而且与上诉人李芯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刘英理应是李芯的法定监护人,李芯的爷爷李润发没有监护权。法院还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11月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关于办理存单挂失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只限于代为办理挂失申请手续。挂失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储户必须亲自到储蓄机构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本案储户是上诉人李芯,被上诉人某信用社是储蓄机构,案外人李润发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及伪造的李芯户口前去某信用社办理李芯存单挂失,但在李润发办理补领李芯新存单、支取李芯存款手续时,某信用社没有严格审查,按照规章操作,造成了储户李芯存款被他人冒领,某信用社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原审法院对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依法应予纠正;上诉人李芯的上诉理由成立依法应予支持。故于2003年10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某信用社赔偿李芯储蓄存款本息计41929.50元。

9岁孩子的2万元存款该如何处理?

问答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在民事活动中,不仅应当具有权利能力,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为更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设立了监护制度。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

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这些职责包括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健康,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和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代理未成年子女进行诉讼及民事活动等。本案中9岁的小康,依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作为小康的法定监护人,对小康名下在银行的2万元存款因存在纠纷申请冻结,其做法不是没有道理,并未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但是,存款人小康及其母亲对小康名下在银行的2万元存款申请冻结后,小康父亲于2004年3月底准备取款时,银行通知其该款已被冻结,不能支取,遂后小康父亲以小康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诉讼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银行解除冻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如何是好,事实上,银行对该笔存款冻结是依存款人小康及其母亲的申请,并非是擅自而为,因此,既然小康父亲欲通过诉讼解决,那么只有待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对是否应该解除冻结有了裁决结果,按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办理。

问题二:

以孩子小康名义存入银行的2万元存款,其父母一方是否有权利处置,这要看这2万元存款的权属性质。小康名下的2万元存款如果属于孩子小康,那么,不管是父母任何一方,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小康的利益,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处置;如果2万元存款是父母任何一方个人的财产,则享有财产权利的一方有权处置;如果是父母双方的共有财产,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随意处置。因为依据国家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取得一致意见,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或妻一方均无权处置。

问答三:

小康的父亲以小康的名义在银行的2万元存款,究竟是属于谁的财产,从案情看,小康的父亲并未明确表示将此款赠与小康,存折名义虽是小康,其父也未将存折交付小康,其母对这笔存款仍有争议,小康的父亲以小康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的审理并没有结果,因此,不能确认以小康名义存入银行的2万元存款属于小康个人财产。

那么,是否可视为是小康父母的共同财产呢从案情看,小康的父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案中并没有说明小康父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什么约定,该笔存款虽名义属小康名下,实际是小康父母的共同财产。

小康的父母对2万元存款有纠纷,一方申请银行予以冻结,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冻结,他们的行为是否会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因为这2万元存款不属于小康个人财产,该财产的纠纷已诉讼到人民法院,相信人民法院会依法公正处理,不会损害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

各大银行网银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各大银行网银转账手续费一览表 本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免费 农业银行:免费 中国银行:免费 建设银行:免费 交通银行:免费 招商银行:免费 广东发展银行:免费 光大银行:免费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免费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免费 本行异地转款: 工商银行:转账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交易金额的0.4%;最低1元,最高20元。 中国银行:一万元以下(含1万)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万元--10万元10.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10万-50万15.5元,另加收汇划费的30%。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15%,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招商银行:2元 广东发展银行:同行账号之间划转按通存金额0.5‰收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0元,最低不少于1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2元,最高20元。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用,最低1元,最高50元。 浦发银行:免费 中信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10元,最高50元。 跨行同城转账 工商银行:转款金额的1%,最低1元/笔,最高50元/笔。 农业银行:5000以下:2元/笔,5000元-5万:3元/笔,5万--10万:5元/笔,10万以上:8元/笔。 中国银行:1万以下(含1万)5.5元,1万以上10.5元。 建设银行:交易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 交通银行:转账金额的0.7%,最低2元/笔,最高50元。 招商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2%收取费用,最低2元,最高50元。 广东发展银行:每笔收取划汇费5.5元。加收万分之五的通存费,最低1元,最高20元。 光大银行: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为5元,最高50元。 邮政储蓄:按汇款的0.5 %收取费用,最高50元。 民生银行:2元

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

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 题目:银行帐户管理,储蓄业务管理处理系统 班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设计者:易华丽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报告的目的是规范化本软件的编写,旨在于提高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能见度,便于对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同时提出了本银行储蓄系统的软件开发过程,便于程序员与客户之间的交流、协作,并作为工作成果的原始依据,同时也表明了本软件的共性,以期能够获得更大范围的应用 此文档进一步定制软件开发的细节问题,明确软件需求、安排项目规划与进度、组织软件开发与测试,便于用户与开发商协调工作。经过对该银行储蓄系统项目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初拟系统实现报告,对软件开发中将要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需求分析。 1.2 背景 项目名称: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 用户:××银行 说明:现在的银行储蓄系统工作效率低,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人们希望能更方便更省时就可以办理储蓄业务;随着拥有多种银行卡的人群不断增长,人们急切希望有一种通用的银行卡以便随时随地在哪家银行都可以存款提款;现在计算机网络的高速发现使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在网购物、在家存款取款。在这样的背景下,很明显现在的银行储蓄系统已经不能满足人们越益增长的需求,急切需要建立一个新的、高效的、方便的、互联的计算机储蓄系统。 1.3定义 银行储蓄应用系统软件:基本元素为构成银行储蓄及相关行为所必须的各种部分。 需求:用户解决问题或达到目标所需的条件或功能;系统或系统部件要满足合同、标准,规范或其它正式规定文档所需具有的条件或权能。 需求分析:包括提炼,分析和仔细审查已收集到的需求,以确保所有的风险承担者都明其含义并找出其中的错误,遗憾或其它不足的地方。 模块的独立性:是指软件系统中每个模块只涉及软件要求的具体的子功能,而

银行存取款业务受理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1

目录 前言 (3) (一)作业背景 (3) (二)选题说明 (3) (三)工作业绩 (4) 一、系统分析 (4) (一)系统目标 (4) (二)可行性分析 (4) 1.技术可行性分析 (4) 2.经济可行性分析 (5) 3.管理可行性分析 (5) 二、管理业务调查 (5) (一)组织结构调查 (5) 1.组织结构调查内容 (5) 2.组织机构图 (7) (二)管理功能调查 (8) (三)管理业务流程调查 (9) 1.业务流程图 (9) 2.表格分配图 (10) (四)数据流程调查 (10) 1.顶层数据流程图 (10) 2.底层的数据流程图 (10) (五)数据字典 (11) 1.数据项的定义 (11) 2.数据结构的定义 (11) 3.数据存储的定义 (12) 4.数据流的定义 (13) 5.逻辑的定义 (14) 6.外部实体的定义 (14) 三、系统设计 (15) (一)新系统的功能结构图 (15)

(二)新系统流程设计图 (16) 1.业务流程图 (16) 2.表格分配图 (17) (三)代码设计 (17) (四)系统物理配置方案设计 (18) (五)输入输出设计 (18) 1.输入设计 (18) 2.输出设计 (20) 结论 (21)

银行存取款业务受理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前言 (一)作业背景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是计算机大范围的普及,计算机应用逐渐由大规模科学计算的海量数据处理转向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这就产生了以台式计算机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银行帐目管理之中的应用日益增加。 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手工管理方式在银行帐目管理等需要大量事务处理的应用中已显得不相适应,采用IT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目前,对外开放必然趋势使银行业直面外国银行巨头的直接挑战,因此,银行必须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其工作环境。这样,帐户管理的信息化势在必行。 在传统的银行帐户管理中,其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繁琐的,帐户管理以入帐和出帐两项内容为核心,在此过程中又需要经过若干道手续,因为整个过程都需要手工操作,效率十分低下,且由于他们之间关联复杂,统计和查询的方式各不相同;且会出现信息的重复传递问题,因此该过程需要进行信息化,以利用计算机进行帐目管理。 系统开发的整体任务是实现银行帐户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从而达到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目的。 (二)选题说明 随着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银行之间以及与外国银行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怎样发展业务以吸引更多顾客是各银行面队的当务之急。而存取款帐目管理是银行业务流程过程中十分重要且必备的环节之一,在银行业务流程当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现在银行的业务越来越多,吸引的客户也越来越多,银行帐目的管理就越显重要。 银行存取款系统是针对银行帐目的日常管理而设计。银行帐目管理系统不仅要求操作方便而且要求界面简洁,它还需要实现帐目管理,用户查询和查询统计功能。 以前的商业银行采用的是以各种票据通过人工操作方式进行的业务,以前的每一个流程都通过填写各种票据,人为的对这些票据进行管理和统计,效率低下,

(整理)商业银行IT系统架构.

商业银行IT系统概述 商业银行IT系统的分类 ?商业银行IT系统按功能划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业务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渠道系 统、其他系统。 ?按使用范围分大致可分为总行级系统和部门级系统,前者如核心业务系统,特点是 全行上下统一版本。后者如分行特色业务,第三方存管,外汇交易系统等。特点是系统只局限于某个机构在使用,或者说不同机构使用的版本,功能差异很大。 银行IT系统总体架构 一个IT系统的评价标准 ?处理正确性 ?效率 ?稳定性

?开放性 ?界面友好性 ?易维护性 ?可扩展性 ?交易安全性 ?配置灵活性 ?连接兼容性 ?平台兼容性 产品化与定制化 ?对银行IT公司来讲,产品化与定制化是银行项目的两种形式。产品化指公司的系统 拿到客户环境,只需做一些参数的设置和少量的修改即能基本满足客户的要求,反之,定制化指公司为客户量身定做系统。 ?系统的产品化设计时,需要设计人员有足够的业务前瞻性和灵活性,难度很大。但 无疑产品化是银行IT公司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定制系统则是在产品化之前积累经验的一种途径。 ?由于银行业务的复杂性和银行机构的多样性,在业务系统方面,基本上还是以定制 为主。反观在渠道类系统等各行需求差异不大的场合,则以产品化为主。 商业银行IT系统常用的技术 ●商业银行的IT系统,在业务和交易系统层次主要有J2EE、C、COBOL(大机)、PRG(400 平台)、PL/SQL、CICS、TUXEDO、MQ等技术。在低端的一些应用,如OA、报表展示等场合,也有用NOTES、VBA、JSP、PASCAL、.NET等。 ●个人认为:以下技术目前或不久的将来,将是应用的热点: ?应用整合、构件技术(ESB、EAI、SOA、TIBCO等) ?(影像)工作流、BPM、内容管理技术(信贷审批、作业中心等) ?规则引擎技术(信用卡反欺诈,反洗钱等) ?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技术(CRM、卡业务分析)

各银行办卡费用大全

xx各银行办卡费用汇总 1中国工商银行: 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2中国农业银行: 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广东省4元) 3中国建设银行: 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这类账户不给利息,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取款额的1%(就是说比其他银行异地取款的费用还高,黑心到家了,明显逼着自己的客户不去别的银行取钱,这样别的银行客户来自己ATM取钱可以坐收佣金,所以大家即便拿着别的银行的卡跨行免费也不要去建行取钱) 4中国银行: 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 5交通银行: 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6邮政储蓄: 办卡免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7中国民生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深圳除外),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9中信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2笔免费,以后2元/笔 10华夏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天(注一是每天不是每月)前1笔免费,以后2元/笔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12元/年,如果账户内余额始终在1000元以上,或者年内POS刷卡消费一笔(多少都没关系,他们只是在鼓励用卡),则免收。 12兴业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13招商银行: 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 同一客 户在该行资产少于100元的,1-5元/月(各分行自行决定,北京1元,青岛5元,天津5元,深圳3元,其余我不清楚),这里的“日均资产”指的是在该行的所有存款和国债之和,比如,你在招商银行存了100元的定期存单,办了10张银行卡,每张卡都没钱,那么这10张卡都不会收钱,但是你有3张卡,卡内存款分别为3000元,2000元,2000元,总和不到100,那么每张卡都会被收费。

银行存取款管理系统设计

题目:银行存取款管理设计 功能:能够输入和查询客户存款取款记录。在客户文件中,每个客户是一条记录,包括编号、客户姓名、支取密码、客户地址、客户电话、账户总金额;在存取款文件中,每次存取款是一条记录,包括编号、日期、类别、存取数目、经办人。类别分为取款和存款两种。本系统能够输入客户存款或取款记录;根据客户姓名查询存款和取款记录。 分步实施: 1、初步完成总体设计,搭好框架,确定人机对话界面,确定函数个数; 2、建立一个文件,输入客户的必要信息,能对文件进行显示、输入、修订、删除等。 3、进一步要求:完成客户姓名查询存款和取款记录,并能得到每次帐户总金额。 要求:1、用C语言实现系统; 2、利用结构体数组实现信息的数据结构设计; 3、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要求用函数的形式实现; 4、界面友好(良好的人机交互),程序加必要的注释。 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要求: 1、预习报告:题目、课程设计任务、数据结构、程序的总体设计(算法)、模块划分。 2、实验总结报告:流程图、主要源程序代码(需打印)、测试情况及调试中问题与解决方案、小结等。 一、系统简介 设计一个基于结构体数组的银行存取款管理系统,能实现对客户存取款信息进行录入、修改、删除、查询和输出等基本操作。 二、需求分析 银行存取款管理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 1、能录入用户存取款的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以及存取款日期、数目等基本信息,保存到结构体数组中。 2、能根据输入客户姓名进行存取款信息的查询以及修改、删除等操作。 3、能根据客户姓名进行查找后,以列表的方式将客户存取款信息显示在屏幕上。 三、概要设计 1、系统功能结构图 根据项目的开发要求,本系统划分成六个主功能模块:录入客户存取款信息模块、修改客户存取款信息模块、删除客户存取款信息模块、查询客户存取款信息模块、输出客户存取款模块和系统退出模块。系统功能结构图如下: 2、重要数据的数据结构设计

银行存取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银行存取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专业名称: 管理信息系统教师:

一、项目简介 (1)开发背景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是计算机大范围的普及,计算机应用逐渐由大规模科学计算的海量数据处理转向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这就产生了以台式计算机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银行帐目管理之中的应用日益增加。 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手工管理方式在银行帐目管理等需要大量事务处理的应用中已显得不相适应,采用IT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目前,对外开放必然趋势使银行业直面外国银行巨头的直接挑战,因此,银行必须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其工作环境。这样,帐户管理的信息化势在必行。 在传统的银行帐户管理中,其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繁琐的,帐户管理以入帐和出帐两项内容为核心,在此过程中又需要经过若干道手续,因为整个过程都需要手工操作,效率十分低下,且由于他们之间关联复杂,统计和查询的方式各不相同;且会出现信息的重复传递问题,因此该过程需要进行信息化以利用计算机进行帐目管理。 系统开发的整体任务是实现银行帐户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从而达到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目的。 (2)主要功能需求 银行存取款系统是针对银行帐目的日常管理而设计。银行帐目管理系统不仅要求操作方便而且要求界面简洁,它还需要实现帐目管理,用户查询和查询统计功能。 以前的商业银行采用的是以各种票据通过人工操作方式进行的业务以前的每一个流程都通过填写各种票据人为的对这些票据进行管理和统计效率低下而且对这些票据记录的整理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企业成本很高;在大量的票据整理过程中还易发生各种错误如票据填错、漏填、丢失等使银行因此承受经济损失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进而增加经济效益。 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更有效的实现银行存取款业务操作。 二、系统分析 (1)组织结构图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19)

--------------------------------------------------------------------------------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a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银行卡手续费大全解析

各种银行卡的收费情况,赶紧给自己储备点生活 常识2014-5-29 18:45阅读(3.15万) ?赞(1989) ?评论(30) ?转载(716) ?分享(2417) ?复制地址 ?收藏夹按钮收藏 ?更多 上一篇| 下一篇:四六级做题法,要... 1 中国工商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 2 中国农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 3 中国建设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这类账是说比其他银行异地取款的费用还高,黑心到家了,明显逼着自己的客户不去别的银行取钱,这样以大家即便拿着别的银行的卡跨行免费也不要去建行取钱) 4 中国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

5 交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

6 邮政储蓄:办卡免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7 中国民生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深圳除外),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 8 中国光大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 9 中信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2笔免费,以后2元 10 华夏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天(注一是每天不是每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12元/年,如果卡消费一笔(多少都没关系,他们只是在鼓励用卡),则免收。 12 兴业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 13 招商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同一客户在该行资产1元,青岛 5元,天津5元,深圳3元,其余我不清楚),这里的“日均资产”指的是在该行的所有元的定期存单,办了 10张银行卡,每张卡都没钱,那么这10张卡都不会收钱,但是你有3张卡,卡到10000,那么每张卡都会被收费。https://www.360docs.net/doc/7d15941293.html,/1057476269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 课程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在我国的金融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为银行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论文主要研究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国商业银行中的开发应用情况,通过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分析以及系统功能的实现,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中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情况和运用效果,探寻管理信息系统在金融行业发展中的影响,以及对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在未来的发展中提出建议。 关键字:信息系统;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1.背景 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挑战,面对纷繁复杂、数量巨大的信息资源,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将成为经营成败的关键。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正在进行主机延伸、数据结构调整、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这都对数据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业应秉承以储户为中心, 实现储户价值的战略理念, 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在组织结构或管理结构的调整上,都必须从储户角度出发来考虑, 做到为每一个目标储户提供满意服务,而不再是以前那种为“一群顾客”服务的观念。通过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建立全方位满足顾客的具体措施,最终建立“优质服务型”的竞争优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商业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和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服务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资源,使工作流程简化、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2.企业需求分析 2.1企业组织与功能结构分析 2.1.1组织结构分析 (1)组织结构调查内容 商业银行由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信息科技部、储户部和法律事务部组成。其中业务部管理营业部和储户部;信息科技部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营业部获得的储户信息传递给储户部,人力部的人员调配信息将传递给人力资源部;各个营业部每天的资金信息会汇总到业务部,便于管理和整理;业务部汇总的信息传递到财务部。 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是通过各种票据实现的,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错误和遗漏,可能导致整个组织信息的错误,如业务部的人员调动可能无法及时上报到人力资源部,使得可能存在同一个人员被安排不同的工作的情况;又如业务部在上报财务部业务时可能遗漏了某一天的信息,事后发现时则要对整个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等等。因此,新建立的信息系统要求各个部门之间能够获得该部门所需的必要信息,而且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便于操作,具有检错能力以降低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失。

各种银行卡的收费情况-赶紧给自己储备点生活常识

各种银行卡的收费情况,赶紧给自己储备点生活常识 分享 作者:【第樲顆紐釦】‖﹌已被分享5次评论(0)复制链接分享转载举报 1 中国工商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2 中国农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广东省4元) 3 中国建设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这类账户不给利息,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取款额的1%(就是说比其他银行异地取款的费用还高,黑心到家了,明显逼着自己的客户不去别的银行取钱,这样别的银行客户来自己ATM取钱可以坐收佣金,所以大家即便拿着别的银行的卡跨行免费也不要去建行取钱) 4 中国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 5 交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 6 邮政储蓄:办卡免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7 中国民生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深圳除外),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8 中国光大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9 中信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2笔免费,以后2元/笔 10 华夏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天(注一是每天不是每月)前1笔免费,以后2元/笔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账户管理费12元/年,如果账户内余额始终在1000元以上,或者年内POS刷卡消费一笔(多少都没关系,他们只是在鼓励用卡),则免收。 12 兴业银行:办卡免费,无年费,无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每月前3笔免费,以后2元/笔

银行存取款业务受理管理信息系统

交通灯的设计与实现 1 1 概论 十字道口的红绿灯是交通法规的无声命令,是司机和行人的行为准则。十字道口的交通红绿灯控制是保证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的关键。当前,国内大多数城市正在采用“自动”红绿交通灯,它具有固定的“红灯—绿灯”转换间隔,并自动切换。它们一般由“通行与禁止时间控制显示、红黄绿三色信号灯和方向指示灯”三部分组成。 在此次关于交通灯课程设计中控制系统主要有8255并行口、8253定时/计算器、8259单极中断控制器实验等芯片组成。整个课程设计通过8253定时功能和8259中断功能来实现交通灯控制系统。 1.1 8255芯片概述 1.1.1 8255内部结构图 1.1.2 8255的端口介绍 ·A口:是一个独立的8位I/O口,它的内部有对数据输入/输出的锁存功能。 ·B口:也是一个独立的8位I/O口,仅对输出数据的锁存功能。 ·C口: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8位I/O口;也可看作是两个独立的4位I/O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课程设计(论文) 2 口。也是仅对输出数据进行锁存。 这三个端口均可看作是I/O口,但它们的结构和功能也稍有不同。 ·A组和B组的控制电路 这是两组根据CPU命令控制8255A工作方式的电路,这些控制电路内部设有控制寄存器,可以根据CPU送来的编程命令来控制8255A的工作方式,也可以根据编程命令来对C口的指定位进行置/复位的操作。 A组控制电路用来控制A口及C口的高4位; B组控制电路用来控制B口及C口的低4位。 ·数据总线缓冲器 8位的双向的三态缓冲器。作为8255A与系统总线连接的界面,输入/输出的数据,CPU的编程命令以及外设通过8255A传送的工作状态等信息,都是通过它来传输的。 ·读/写控制逻辑 读/写控制逻辑电路负责管理8255A的数据传输过程。它接收片选信号CS及系统读信号RD、写信号WR、复位信号RESET,还有来自系统地址总线的口地址选择信号A0和A1。 1.1.3 8255的工作方式及硬件线路连接 8255有三种工作方式,如下 方式0 简单输入/输出――查询方式;A,B,C三个端口均可。 方式1 选通输入/输出――中断方式;A ,B,两个端口均可。 方式2 双向输入/输出――中断方式。只有A端口才有 使8255端口A工作在方式0并作为输入口,读取Kl-K8个开关量,PB工作在方式0作为输出口。 硬件线路连接 8255 PC0-L3 PC1-7 PC2-L11 PC3-L15 PC4-L2 PC5-6 PC6-L10 PC7-L14 PB4-L1 PB5-L5 PB6-L9 PB7-L13 1.1.4 初始化程序 MOV AL,80H OUT EE,AL MOV AL,00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系统

《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 课程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在中国的金融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为银行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论文主要研究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国商业银行中的开发应用情况,经过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分析以及系统功能的实现,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中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情况和运用效果,探寻管理信息系统在金融行业发展中的影响,以及对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在未来的发展中提出建议。 关键字:信息系统;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1.背景 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挑战,面对纷繁复杂、数量巨大的信息资源,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将成为经营成败的关键。近几年来,中国银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前正在进行主机延伸、数据结构调整、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这都对数据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业应秉承以储户为中心, 实现储户价值的战略理念, 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在组织结构或管理结构的调整上,都必须从储户角度出发来考虑, 做到为每一个目标储户提供满意服务,而不再是以前那种为“一群顾客”服务的观念。经过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建立全方位满足顾客的具体措施,最终建立“优质服务型”的竞争优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商业银行

内部的工作人员和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服务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资源,使工作流程简化、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2.企业需求分析 2.1企业组织与功能结构分析 2.1.1组织结构分析 (1)组织结构调查内容 商业银行由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信息科技部、储户部和法律事务部组成。其中业务部管理营业部和储户部;信息科技部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营业部获得的储户信息传递给储户部,人力部的人员调配信息将传递给人力资源部;各个营业部每天的资金信息会汇总到业务部,便于管理和整理;业务部汇总的信息传递到财务部。 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是经过各种票据实现的,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错误和遗漏,可能导致整个组织信息的错误,如业务部的人员调动可能无法及时上报到人力资源部,使得可能存在同一个人员被安排不同的工作的情况;又如业务部在上报财务部业务时可能遗漏了某一天的信息,事后发现时则要对整个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等等。因此,新建立的信息系统要求各个部门之间能够获得该部门所需的必要信息,而且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便于操作,具有检错能力以降低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失。 (2)组织机构图

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款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款业务 活期存款:是指开户时不约定存期,可随时存取、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个人存款。 存取款时,实行免填客户凭条,只需口述存取款需求即可。续存时,将现金和存折(卡)交银行经办人员,支取时,将存折(卡)交银行经办人员,大额存取款的,需出示身份证件。其它仍按开户相应步骤办理。另外凭密码或印鉴支取存款的,每次都要按规定格式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输入密码或在存款凭条上加盖印鉴。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一元,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不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到清户前一日止。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定期存款;是在存款开户时约定存期,一次或按期分次(在约定存期内)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存款方式。个人定期存款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教育储蓄、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 整存整取:指开户时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整笔支取本息的一种个人存款。50元起存,计息按存入时的约定利率计算,利随本清。整存整取存款可以办理到期日自动转存。存期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零存整取: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分次每月固定存款金额(由您自定)、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个人存款。开户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只是每月要按开户时约定的金额进行续存。储户提前支取时的手续比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五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利息按存款开户日挂牌零存整取利率计算,到期未支取部分或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整存零取:指在存款开户时约定存款期限、本金一次存入,固定期限分次支取本金的一种个人存款。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存入时一千元起存,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及半年一次,由您与营业网点商定。利息按存款开户日挂牌整存零取利率计算,于期满结清时支取。到期未支取部分或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存本取息:指在存款开户时约定存期、整笔一次存入,按固定期限分次支取利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的一种个人存款。一般是五千元起存。可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可以在开户时约定的支取限额内多次支取任意金额。利息按存款开户日挂牌存本取息利率计算,到期未支取部分或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定活两便:指您在存款开户时不必约定存期,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可随时支取的一种个人存款种类。50元起存,存期不足三个月的,利息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利息按支取日挂牌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算;存期半年以上的(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吉祥存单”系列是为满足您的需求,丰富个人金融服务品种而推出的定活两便储蓄,起存金额为500元,最高限额为10000元。计息比照上述定活两便规定办理。 通知存款:是指您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事先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一种个人存款方式。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含),外币等值五千美元(含)。为了方便,您可在存入款项开户时即可提前通知取款日期或约定转存存款

商业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银行 (下称 “本行” )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 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 建设、 运行、 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由分管领导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五条 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 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 第七条 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 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九条 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日常员工信息安全行为准则参见《 银行员工信息安全手册》 。 第一节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 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实训教学软件 操作手册

广州市正日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功能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界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应用界面操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运行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使用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登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基本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操作流程示意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各大银行异地存取款收费比较

我想要请问的是招商银行的异地跨行存款手续费,如果有知道的请详细告知。 我不需要其他银行资料了,谢谢。 —————————————————————————————————————————— 下面的资料很全,包括各大银行,招商也在其中,希望可以帮到你~~~*^^* 银行异地存取款收费比较- - 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 异地A TM取款:异地本行A TM跨行取款每笔取款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异地跨行A TM取款每笔手续费为2元+取款金额的1%,1%部分最低1元,最高50元; 异地存款手续费:按存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最低1元,最高50元。 异地取款手续费:按取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最低1元,最高50元。 金穗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 异地A TM取款:异地本行A TM跨行取款每笔取款金额的1%,最低1元;异地跨行A TM 取款每笔手续费为2元+取款金额的1%; 异地存款手续费:省内异地柜台: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最高50元;跨省异地柜台:交易金额的0.5%,最低1元,最高100元。 异地取款手续费:省内异地柜台: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跨省异地柜台: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100元。 龙卡储蓄卡中国建设银行 异地A TM取款:异地本行A TM跨行取款每笔取款金额的1%,最低2元;异地跨行A TM 取款每笔手续费为2元+取款金额的1%,1%部分最低2元; 异地存款手续费:按存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最低2元,最高50元。 异地取款手续费:按取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最低2元,不设上限。 一卡通招商银行 异地A TM取款:异地本行A TM跨行取款每笔取款金额的0.5%;异地跨行A TM取款每笔手续费为2元+取款金额的0.5%; 异地存款手续费:按存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 异地取款手续费:按取款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 太平洋借记卡交通银行 异地A TM取款:异地本行A TM跨行取款每笔取款金额的0.8%;异地跨行A TM取款每笔手续费为2元+取款金额的0.8%;

Java基础案例_模拟银行存取款业务

模拟银行存取款业务 编写一个Java应用程序,模拟网上银行登录及存取款业务。登录时需判断银行卡号和银行卡密码,当输入的卡号和密码都正确时,登录成功,提示当前登录的账户名,并进入下一步选择操作类型。操作类型包括四种(存款:1 取款:2 余额:3 退出:0),输入数字1、2时,将进行存取款操作,此时需要输入存取的金额,并进行正确的金额加减计算;输入数字3时,显示当前账户的余额;输入数字0时将退出整个系统。 要求及解题思路: 1)程序中涉及到的输入,均采用在控制台通过键盘录入的方式进行。 2)利用类的封装的思想,创建银行帐户类User,在类中定义五个属性cardId、cardPwd、userName、call和account分别表示帐户的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账户名、手机号码和存款额。 3)创建DBUtil类,该类用于模拟银行系统中的账户人信息,相当于数据库的功能。登录时需通过用户输入的信息和系统中保存的账户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判断登录是否成功。DBUtil类中通过Map集合存储模拟的账户信息,其中key值用于存储银行卡号,value值用于存储整个账户对象。该类中还需提供两个方法,分别是获取单个账户信息的方法和获取所有个账户信息的方法。 4)创建一个Bank类,该类用于处理网上银行的登录、存取款和显示余额等所有业务逻辑。登录时需要验证用户输入的银行卡号和银行卡密码,是否存在于银行系统中,如果是提示登录成功,否则提示登录失败,让用户重新登录。登录成功后,需根据提示的四种操作类型,输入相应的数字,对当前账户存款进行存取和查询余额操作。操作完成后,输入数字0将退出整个系统。 5)在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中,请尽可能地做到程序的健壮性和操作中提示人性化。例如用户在存款和取款时,显然输入非数字值是不合理的,此时应该加强判断并引导用户输入正确的数值,等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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