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蒸发量
雨水蒸发量
【篇一:雨水综合利用】
建筑小区雨水综合利用
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
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
低影响开发设施。因空间限制等原因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建筑与小区,径流雨水还可通过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引入城市绿地与广场内的
低影响开发设施。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
方便易行,如结合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湿塘和雨水湿地等。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典型流程示例
1 场地设计
(1)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
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
(2)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
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
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3)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渗井等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透塘、湿塘、
雨水湿地等相对集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
水设计。
(4)景观水体补水、循环冷却水补水及绿化灌溉、道路浇洒用水的
非传统水源宜优先选择雨水。
(5)有景观水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景观水体
的规模应根据降雨规律、水面蒸发量、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
量平衡分析确定。
(6)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应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同时可采用植草沟转输雨水,以降低径流污染负荷。景观水体
宜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为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或生长条件,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必要时可采取人工土壤渗滤等
辅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2 建筑
(1)屋顶坡度较小的建筑可采用绿色屋顶。
(2)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
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
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3)建筑材料也是径流雨水水质的重要影响因素,应优先选择对径
流雨水水质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建筑屋面及外装饰材料。
(4)水资源紧缺地区可考虑优先将屋面雨水进行集蓄回用,净化工
艺应根据回用水水质要求和径流雨水水质确定。雨水储存设施可结
合现场情况选用雨水罐、地上或地下蓄水池等设施。当建筑层高不
同时,可将雨水集蓄设施设置在较低楼层的屋面上,收集较高楼层
建筑屋面的径流雨水,从而借助重力供水而节省能量。
(5)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
3 小区道路
(1)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
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2)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路面雨水首先汇入道路绿化
带及周边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通过设施内的溢流排放系统
与其他低影响开发设施或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
统相衔接。
(3)路面宜采用透水铺装,透水铺装路面设计应满足路基路面强度
和稳定性等要求。
4 小区绿化
(1)绿地在满足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游憩场
地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结合绿地规模与竖向设计,在绿地内设
计可消纳屋面、路面、广场及停车场径流雨水的低绿地、渗透浅沟、渗透井、渗透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
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2)道路径流雨水进入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
地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
进行弃流,弃流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选择耐盐、
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植物。
城市绿地与广场雨水综合利用
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
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内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
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
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
防治能力。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如湿地公园和有景观水体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宜设计雨水湿地、
湿塘等。
城市绿地与广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典型流程示例
(1)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如吸热、吸尘、降
噪等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等功能),达到相
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城市绿地与广场宜利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
(3)城市湿地公园、城市绿地中的景观水体等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通过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
雨水,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湿地公园,并通过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
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4)规划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其总体布局、
规模、竖向设计应与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5)城市绿地与广场内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
控制措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设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有条件的可设计人工土壤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6)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7)周边区域径流雨水进入城市绿地与广场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
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
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8)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设施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
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9)城市公园绿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公园设计规范》(cjj48)中的相关要求。
【篇二:浅谈城市雨水利用技术及方向】
浅谈城市雨水利用技术及方向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水
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峻。雨水资源化已成为缓解城市水资源供需压
力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本文阐述了城市雨水
利用在经济和生态方面的意义,总结了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及处
理技术,提出了雨水资源化方向。
关键词:雨水利用资源化方向
一.城市雨水利用的意义
雨水属轻污染水,简单处理后可用于市政杂用水、工业用水等。它
比回用生活污水更便宜,且公众可接受性强,是重要的开源措施,
雨水利用具有较强的经济和生态意义:
1.缓解水资源的匮乏、短缺,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量建筑物和道路使城市不透水地面面
积快速增长,所需雨水管道、雨水泵站等设施的规模随之增大;同
时日益增长的雨水径流增大汛期的出境水量,给城市防洪设施建设
带来沉重的负担;雨水的排放还使城市地下水源因补给不足而枯竭,加重水危机。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灌地下,不但削减雨季洪峰流量,
还能补充地下水。
3.对合流制城市排水系统,雨水利用可减少雨季溢流水量,减轻
污水厂处理负荷,改善水体环境。
4.有利于自然界水循环,保护地下水储备,防止地面沉降。
5.雨水的储留可以加大地面水体的蒸发量,创造湿润的气候条件,改善城市水环境。
因此,将雨水这种宝贵资源作为一种优质的水源进行开发并有效、
合理地利用势在必行。
二.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及处理技术
1.城市雨水的收集利用
(1)小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屋面雨水一般占城市雨水资源量的65%左右,易于收集且水质较好,是城区雨水利用的主要对象。屋面雨水经雨落管进入初期弃流装置,初期弃流量约为2mm降水,防止初期雨水大量的污染物如cod、重
金属、挥发酚等对环境的
【篇三:宜良县53年来降雨量和蒸发量的变化特征第1
期】
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雨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面上积
聚的水层深度,称为降雨量(以毫米为单位),它可以直观地表示降雨
的多少。测定降雨量常用的仪器包括雨量筒和量杯。气象观测中取
一位小数。蒸发量(evaporation),水由液态或固态转变成气态,逸
入大气中的过程称为蒸发。而蒸发量是指在一定时段内,水分经蒸
发而散布到空中的量。通常用蒸发掉的水层厚度的毫米数表示,水
面或土壤的水分蒸发量,分别用不同的蒸发器测定。一般温度越高、湿度越小、风速越大、气压越低、则蒸发量就越大;反之蒸发量就越小。土壤蒸发量和水面蒸发量的测定,在农业生产和水文工作上非
常重要。雨量稀少、地下水源及流入径流水量不多的地区,如蒸发
量很大,即易发生干旱。
摘要:根据宜良(1959~ 2012年)气象观测站的降雨量和蒸发量资料,采用统计学方法分析其变化特征。发现宜良县降雨量年际变化
趋势为减少,存在大汛后数年内降雨量减少的现象。20世纪60年
代以后,阳江地区蒸发量不断减少;到90年代中,达到蒸发量波谷,之后又出现上升趋势。
关键词:变化特征蒸发量降雨量
宜良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属昆明东部新区。地处北纬
24deg;30prime;36prime;-25deg;17prime;02prime;、东经
102deg;58prime;22prime;-103deg;28prime;75prime;之间,东西
最大横距51、2公里,南北最大纵距85、3公里,面积1913、53
平方公里,气候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和
中国区域气候环境变化作用下,宜良县水资源危机日益突出。降水
和蒸发是水循环过程中的重要指标。因此本文利用宜良县(1959-
2012年)资料,分析宜良县近53年降水量和蒸发变化的特征,探求
宜良县干旱和水资源情况。
一、资料说明
本文根据昆明市宜良县气象局近53年(1959-2012年)的逐月蒸发量、降水量观测资料,采用统计学方法对宜良县蒸发量、降水量的年、
季节、年代变化规律进行深入分析。统计计算中以3-5月为春、6-8
月为夏、9-11月为秋、12-2月为冬。
二、降水量变化特征
宜良县1959-2012年平均降雨量为881、2mm,最大降雨量出现
在1961年,为1275、3mm,最小降雨量出现在2011年,为429、
8mm。宜良县降雨量趋势为减少,70年代-90年代降雨量较好,进
入21世纪后逐年减少。总体存在大汛后,数年降雨量减少的现象。
图 1 宜良1959-2012年降雨量
1、季节及月变化
宜良县月降雨量差异显著(表2),5-10月降雨量较大,占全年的85、7%,其中6月份最多,12月份最少。由表2可知,夏、秋季降雨量较多,冬季最少,为45、4mm。每年夏、秋季降雨量减少时,宜良
县旱情也比较严重。
表1 昆明宜良县各季平均降水量
三、蒸发量变化特征
宜良县1959-2012年平均蒸发量为2033、5mm。过去的几十年里,宜良县蒸发量存在上升趋势,如图2,20世纪90年代末期,相对处
于蒸发量波谷区(图2中最低点为1968年,由于数据缺测导致),其
他时期变化比较平稳。
图 2 宜良1959-2012年蒸发量
1、季节及月变化
宜良县全年蒸发量各月差异显著,3-5晕蒸发量较大,占全年蒸发
量的40%。全年蒸发量以4月份最大,12月份最小(表1)。宜良县
蒸发量以春、夏两季为主,占全年的63、2%;秋季和冬季相差不大。根据宜良相关资料统计,对比表1,发现宜良县出现严重旱情对应的
季节,总会出现蒸发量的峰值,因而蒸发量的的大小与干旱出现关
系密切。
表2 宜良县月平均降雨量、蒸发量及所占比例
四、结论
本文利用宜良(1959 ~ 2012年)观测站资料,分析宜良县区降雨量、蒸发量,分析结果表明:
1)宜良县降雨量总的趋势为减少,存在大汛后,数年内降雨量减少
的现象;
2)宜良县20世纪60年代以后,蒸发量存在下降过程,到90年代
后期,达到蒸发量波谷,以后又出现上升趋。
参考文献:
[1]左洪超,吕世华,胡隐樵.中国近50 年气温及降水量的变化趋
势分析[ j] .高原气象, 2004, 23(2):238 -244.
[2]刘波,马柱国,丁裕国.中国北方近45年蒸发变化的特征及与
环境的关系[ j] .高原气象, 2006, 25(5):840 -848.
[3]杨凯,唐敏,周丽英.上海近30 年来蒸发变化及其城郊差异分析[ j] .地理科学, 2004, 24(5):557 -561.
[4]周连童,黄荣辉.华北地区降水、蒸发和降水蒸发关系的时空变
化特征[j].气候与环境研究, 2006, 11(3):280 -295.
[5]黄晴晴,黄茂栋,张晨辉.梅州市近50 多年的降水特征[ j] .广
东气象, 2007, 29(3):37 -38.
摘要民间借贷行为由来已久,从产生到现在经历了数午年的历史。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其存在的历史由来己久且在现代
发达的金融社会中依旧存在,这是因为它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
资难,从而缓解了市场上资金供求的矛盾,而且也给资本富余的个
体提供了新兴的投资方式,降低了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民间借贷
活动的存在发展是在市场经济广泛渗透情形下对金融组织单一性与
经济结构多元化、市场化发展之间强烈反差的一种
适应性的民间自发创造,是政府管制下正式金融制度安排供给不足
所致的产物。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民间借贷的涵义、特征及调整
规范等问题,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利弊分析;法律分析;立法完善;
一、民间借贷概念
作为民间借贷十分活跃的江浙一带,上海、江苏、浙江高级人民法
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对民间借贷
的概念作了相应的界定。《江苏高院》意见第3条将民间借贷界定
为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浙江
高院意见》第1条并没有直接界定民间借贷的概念,而是通过划定
民间借贷的受理范围-即ldquo;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一)民货币借贷纠纷;(二)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借贷纠纷。rdquo;-间接界定了民间借贷的概念。通过上述指导意见,不难发现,所谓的民间借贷就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
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是由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移转给另一方,还款期限到期后,由另一方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限于非金融机构,且当事
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公民自然人。原则上,企业之间的借贷仍为法律
所禁止。不过,银监会最近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使民间借贷可以发生在企业之间,其中一方
的企业指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央行将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以下
简称《条例》),那其中一方的企业就是放贷人。对小额贷款公司这
种非金融机构,除特殊管制要求外,因ldquo;本指导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rdquo;故仍可纳入
民间借贷的范畴处理。
二、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现状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信用形式,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融资活动。一般
有三种类型,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
间的借贷;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借贷。其基本特征包括:一是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或者自然人
之间可以另有约定的形式形成特定的债券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
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合法订立契约的行为,契约
中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条款;三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出借方必须把货
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借贷物实际交付给借贷方;四是民间借贷的标
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
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五是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
一条规定ldquo;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dquo;
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主要是其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融
资服务,在充分使用
社会闲置资金、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目前
央行调高存款准备金比例,严格限制资金流动;国有银行大规模银行
撤并乡镇网点,全力推进集约化管理,全面上收信贷权限;股份制商
业银行出于总体经营目标的考虑,并没有在县以下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自身实力有限,无法完全满足所有农村和中小企业的
资金需求,民间借贷缓解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矛盾,从而利于其发展生产和规模扩大。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一是
民间借贷若不加以规范控制可能演变成高利贷或非法集资,不仅干
扰正常的金融秩序,还会影响区域金融稳定。二是有可能影响国家
产业政策。投资者通过民间借贷的投资项目往往具有自发性,不受
国家宏观调控制约,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影响产
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三是民间借贷有可能产生债务纠纷,引发
社会矛盾。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措施,产生债务纠纷,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
(一)民间借贷流程日趋规范化
民间借贷双方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流程日趋规范化。以前,民间借
贷的行为很不规范,形式随意,瑕疵较多,多是以口头承诺或经熟
人介绍即可筹资,很少签订正式合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
借贷双方风险意识不断增强,流程日趋规范化,生产经营性资金借
贷不仅需要正式签约立字据,还需把借贷金额、期限、利率及违约
责任等都一洋细记录下来,大额借贷资余有的还要提供担保或公证。据中国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调查显示,zoos年上半年中小企业贷
款签定书面合同的有232家,占比58%,打借条有152家,占比38%;其中要求有保证人或财产担保的有357家,占比89. 25%;签订
书面合同的企业比2008年下半年增加了11. 5%,要求有担保的比2008年下半年增加了2%0 2009年上半年自然人借入资金签定书面
合同的为964人,占比为50. 63%,打借条871人,占比为45. 7%,
分别比2008年上半年增长1. 03%和4. 1%.可见,不管是企业还是
自然人借款,口头约定的方式正在逐年减少。
(二)民间借贷投向日趋复杂化
民间借贷主体和用途的多元化,借贷动机由原先的自发性、互助性
转向了逐利性和目的性。民间借贷有用于婚丧嫁娶、修建房屋、子
女上学、找工作、住院治病等费用的,有用于交各种罚款、还债的,有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有用于基层政府临时周转的,有用于
发展第二、三产业的,总之,借款用途近年来明显有向生产用途转
移的倾向,月_投资性质明显。据调查,民间借贷中,真正属于互助
性的,不足借贷总量的30%,有70%以上的借贷对象是个体工商户、
中小企业等。民间借贷放款人多是为了追逐高额利润的回报而从事
资金借贷的,实际上这已具有了投资的特征。
(三)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地区差异化
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发达程度以及区域
金融生态发展水平相关。越是资金供给不足的地区,民间借贷发展
越快。北京、上海、天津等正规金融机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