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1)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1)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1)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

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 DB37/T 2882-2016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1-2017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GB50156-2012(2014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AQ3010-2007 加油站安全作业规范 4、主要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的宣传、策划与组织工作,同时组织审批重大危险源,审批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措施。 4.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单位重要风险的评价分析;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措施落实、效果验收,建立、健全及维护重要危险源管理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4.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点、控制措施,并负责落实监督或整改危险源,确保危险源分析准确、可控。 4.4 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在规划设计前应交由有资质机构做安全预评价;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5 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评价初期,可由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示范,逐渐转变由从业人员自行进行评价。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风险点的分类分级 (1)按风险点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风险点。 (2)按风险点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风险点。 A级风险点:整改难度大,矿井解决不了,需上报帮助组织整改; B级风险点:整改难度较大,井解决不了,需由矿统一组织整改; C级风险点: 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生产井统一组织整改; D级风险点: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组织整改; E级风险点: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 (3)按风险点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风险点、较大风险点、一般风险点。重大风险点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风险点,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风险点;较大风险点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治理的风险点;一般风险点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

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风险点。 2、建立安全风险点排查整改治理体系 风险点排查整改工作实行5级管理,即班组、队、井和矿。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风险点;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队作业区域内的风险点;井战线、安全“八条线”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分管生产系统、区域的风险点;生产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单位重大、较大风险点;矿保安战线、安全“八条线”实行旬排查,全矿实行月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较大风险点。 2.1 安全风险点排查方法 建立健全风险点排查制度。生产井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风险点排查卡、班组风险点排查卡、队风险点排查卡、战线风险点排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排查表。矿保安战线、安全“八条线”编制战线风险点排查表。矿安检组编制全矿风险点排查表。 (1)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风险点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班组风险点排查卡对班组作业范围内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风险点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风险点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风险点排查台账。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得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就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她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得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得教育与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与作业环境得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得相关知识与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得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得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得,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知识得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得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等内容得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织金县贵平煤矿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017年1月

织金县贵平煤矿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按照《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安办〔2016〕2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 组长:袁传坤 副组长:张虎 成员:贾兆斌、丁泉、尹承举、宫德常、宋玉江、朱士华、冯克国、强同琛、栗军、徐新单、刘洋、朱忠文、秦成忠、于瑞胜、党峰、王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于瑞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下设专业组: 1、技术组: 组长:张虎 成员为技术科所有人员 职责: (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抓好矿井隐患排查工作; (2)抓好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落实工作。

(3)抓好现场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排查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和顶板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合理,实现技术保安。 2、安全生产组: 组长:丁泉 成员:贾兆斌、解西尚、于瑞生、杨会迎、胡敬友 职责: (1)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井上下物的不安全隐患和职工正规操作按章作业情况; (3)检查通防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4)抓好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3、机电运输组: 组长:尹成举 成员:杨保国、王新国、丁为民、李广峰、李海治 职责: (1)重点抓好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 (2)检查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3)认真排查矿井供电安全,杜绝无计划停电及失爆现象。 4、通防及监测监控组: 组长:贾兆斌 成员:秦成忠、蔡其平、陈士超 职责: (1)检查通风系统运行稳定状况以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程度;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 省政府令第33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1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已经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 2020年1月23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综合管控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 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 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鼓励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技术 研究与推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价、风险等级和确定风险管控措施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下列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一)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 (二)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检验检测情况; (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 (四)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的环境和气象条件; (五)有限作业空间; (六)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等特殊作业活动; (七)其他需要重点排查的环节和内容。 排查结束后,应当列明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工艺、作业活动等情况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概述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国投登封教学三矿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针对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安全标准化要求及重大安全风险分布情况,制订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资金有保障。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子晓 副组长:邓中举栗占有张华锋都世锋 成员:唐松战刘国明王云涛卜向峰王玉杰 尚群洲王冲锋马学忠张现卫杨锋 徐国强范金朝陈占军李彦峰王学雷 张卫飞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 2、负责落实各系统、各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及行为规范; 3、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各系统、各岗位对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管理部,邓中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工作的推进。唐松战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督促各单位责任落实。 二、指导思想 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

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 一、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 (一)矿井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认真完成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及时上报***煤炭工业管理局*。 2.配齐配足矿井的瓦斯检查员和仪器仪表,做到持证上岗和定期标校,实施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 3.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责任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 (1)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通风设施和盲巷的管理,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合理可靠,杜绝微风、无风、循环风、扩散通风以及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2)适时调整矿井的总风量或局部风量,杜绝瓦斯积聚和超限现象。 (3)加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的时时监控。 (4)认真编制矿井每月瓦斯检查布置计划,瓦斯日报实行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制度。 (5)对于矿井的瓦斯异常涌出区,必须实施超前排放措施,矿井的瓦斯涌出不稳定区域,实施先探后掘,提前释放的原则。 (二)矿井火灾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和其他地点的火灾预测

预报工作。 2.加强采空区的地面回填堵漏工作,杜绝地面向采空区漏风。 3.实施采后和采前的注氮防灭火措施。 4.井下建立消防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利用安全监控、束管监测系统按时对工作面的气体温度等指标监测、分析,时时监控矿井采面的发火征兆。 (三)矿井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进一步完善矿井的防尘系统,确保防尘设施灵敏可靠。 2.确保采煤工作面采煤机的内外喷雾装置使用完好。 3.炮掘(C02)工作面实施湿式打眼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4.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的主回风巷必须定期进行清洗。 5.完善矿井的隔爆设施,确保隔爆设施的位置合理、水量满足要求,长度符合《规程》规定。 6.配足矿井测尘仪器和测尘人员,做到定期标校和持证上岗。合理布置矿井的测尘点,严格执行矿井测尘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各产尘点的数值。 (四)矿井顶板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做好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巷道的矿压观测工作,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2.加强掘进工作面放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要求,综采工作面必须做到顶板垮落及时处理,回采工作面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编号:SM-ZD-8609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适用期限: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止 2017年6月

麻地沟煤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审核表

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 2017年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矿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围之,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领导组 组长:鲁占发(矿长) 副组长:徐振荣(生产副矿长)、朱建国(安全副矿长)、周庆前(总工程师)、郭永孝(机电副矿长)、建翔(通风 副矿长)杰(行政副矿长兼工会主席) 成员:业务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薛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风险管控具体工作。 二、重大风险管控容及要求: (一)管控容 1、矿井《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中《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的重大安全风险。 2、日常检查、月度、旬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要求 1、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以及生产单位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检查和考核的责任。

2、做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容的贯彻学习、指导,督促各相关科室队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会议纪要》。 4、每旬由分管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旬度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旬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会议纪要》。 5、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严格按照《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求,必须深入重大安全风险存在区域,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必须在井口进行公示,公示容为:安全风险地点、涉及队组、管控责任人、类别、主要管控措施、预计风险存在期限、单班作业人员上限、管控部门等容。 7、不定期开展重大风险排查,排查出的重大风险要及时制定管控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进行修订、公示。 8、措施落实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成果,作为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三、管控措施落实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标准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全面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洪性久 副组长:刘俊安金春 成员:姚留青徐德军薛慧陈志军金泰城李明国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工作实施方案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实施工作方案 东宁福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安煤矿

2017年6月 经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工作组确认,我矿共辨识出通风系统、瓦斯、防尘系统等13类共236项危险源。其中重大危险源22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针对这22项重大安全风险我矿特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具体工作方案如下,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尽全力保证各系统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一、通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主通风机运行操作。 管控措施:加强对主扇司机的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主扇的日常保养、维修与检查,确保矿井主扇“双风机、双电源”运行正常;防止主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严格执行主扇故障期间的通风应急预案。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王立国、孙喜存、庄志刚 技术支持:技术室,机电段。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二、瓦斯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瓦斯灾害防治。 管控措施:

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通风网络简单,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2)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密闭和风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动关闭,风门设置闭锁装置。 (3)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 (4)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巷道内安设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5)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在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6)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无计划停风停电:①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全等部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全面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洪性久 副组长:刘俊安金春 成员:姚留青徐德军薛慧陈志军金泰城李明国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要求各车间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1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级风险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轻伤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轻微经济损失。 4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不损失工作的伤害。(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爾濱市軌道交通 3 號線二期工程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編制: 審核: 審批: 北京鐵城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濱軌道交通工程 3 號線二期工程監理Ⅲ標專案部 2016年6月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の各項工作,進一步促進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生產形勢の持續穩定,實現安全生產再上新臺階,有效遏制特大事故の發生,根據省政府安委辦《關於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の通知》以及《哈爾濱市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の通知》の要求,我監理部特製定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標段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の落實,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準。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監理部成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任良 副組長:趙漢臣薑英明 組員:董偉偉張雷杜建偉 三、隱患排查治理管轄範圍、內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範圍:排查施工各標段の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施工工藝、作業環境、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和消防安全等內容。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以往隱患排查治理の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標段存在の安全隱患,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の薄弱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檢查の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專案部經理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各施工隊伍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の方針。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各項目部建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專案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未發生事故按照零報告制度報告,已發生の事故按照“四不放過”の原則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の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2、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の主要內容: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第二章风险点查找 第六条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第七条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风险点的查找工作,要分行业、领域和场所(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见附件1)科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见附件2),作为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的依据。 第八条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地区、单位(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等,下同)要根据各自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第九条动态查找风险点。 1.考虑外部动态变化。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所有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专题会议(1)

山西忻州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 重大 安全 风险 管控 专题 会议

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10日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专题会议审核表

时间:2017年6月10日 地点: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主持人:鲁占发 参加人:董事长范金发、生产副矿长徐振荣、总工程师周庆前、安全副矿长朱建国、机电副矿长郭永孝、通风副矿长赵建翔、行政副矿长尹杰、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张日军、机电副总陶志清、通风副总李振清、安监科科长李刚、地测科科长郭孝文、机电科科长张瑞华、通风科科长白洁、技术科科长陈新宙、行政综合办主任苗成、综采队队长杨正兵、机掘队队长冯日宏、机运队队长冯利敬 内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专题会议

会议内容: 2017年6月10日,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矿长鲁占发组织各分管矿领导以及科室、队组负责人召开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相关内容如下: 矿长鲁占发组织对我矿18项重大风险(顶板风险4项、机电风险3项、运输风险3项、瓦斯风险2项、通风风险2项、粉尘风险1项、防灭火风险2项,地测风险1项)管控措施逐项进行完善,按照事故类型、分管负责人进行了划分,会上各分管矿领导、分管科室负责人以及责任区队负责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提出了建议,最后由安监科进行了汇总,编制了《麻地沟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鲁矿要求: 一、工作要求 2、做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内容的贯彻学习、指导,督促各相关科室队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会议纪要》。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轨道交通工程 3 号线二期工程监理Ⅲ标项目部 2016年6月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有效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市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监理部特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标段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理部成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任良 副组长:赵汉臣姜英明 组员:董伟伟张雷杜建伟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辖范围、内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排查施工各标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施工工艺、作业环境、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和消防安全等内容。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标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部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各项目部建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未发生事故按照零报告制度报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陶日木风电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2.1工程项目实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项目施工中的风险所导致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后果。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从而针对本车辆段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 2.2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存储、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施工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信息的更新。 2.职责 3.1 场长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3.2 副场长协助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风险评审工作。 3.3 各值带班领导必须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组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巡查,主持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 3.4 各值兼职安全员,负责对项目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事故的后果与可能性的综合评价结果可得出风险级别见表

4.2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1、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作业区域、设备、人员和流程,并收集有关信息。 2、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见重大危险源清单)。 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危险、生产使用的设备及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别 6、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级,并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或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不可承受。 9、修订完善并向职工下发、培训、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程序)包括每个操作阶段的程序、操作极限值、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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