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学结课论文 5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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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创造学

创造学这门学科是比较有意思的。它涵盖广阔,涉及到天文地理人文等无所不至;同时它似乎又可以独自存在,没有公式,没有代码,甚至没有语言,只要有创新在,创造学就在。有人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纵观整个人类文明,星星点点无一不是“创新”孕育的,每一次科学技术领域的突破,每一次人文思想革命,每一次经济发展或政治变迁,都是以创新作为最源泉的动力。

当今社会各大行业无一不渴求创新能力较高的人才,对于经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创新素质尤为可贵。就拿我们比较常见的手机来说,其发展处处体现着创新。我们90后这一代人小的时候手机还是极其罕见的,拥有手机并使用手机可以说是一种新奇的现象。后来不知不觉身边的人用上的这种“新奇产品”,虽说当时的手机样式呆板,性能单一,后台服务不尽人意,价格昂贵,不过是手机还是代表着当时的潮流。一批批的工作者努力研发,再加上市场的需求,各种创新理念层出不穷。仅仅几年时间,手机已经是很常见的电子产品。其各方面指标都已经得到很大的乃至于本质上的提升。而后的时间里,手机发展并没有止步。在今天,这种电子产品在我们生活中已经是最为普遍同时也是需求程度很高的了。手机的迅猛发展令人惊讶,不单单是手机本身的巨变,它的发展还诞生了一个手机产业,壮大了手机市场,更方便的人们的生活。今天,当我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手机打电话、聊天、玩游戏、上网时,有谁会想一想短短的几年之前这些还都是稀罕之物;而几年之前有没有人想到今天手机家族会如此之壮大?造就这一切的,都归结为创新。创新给人类的惊喜是无法言尽的。如今,人们都意识到创新的可贵之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成为衡量人才的一大标准。据中国所掌握的科技核心技术多少和科技研发等来看,我认为国民的创新能力和一些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当代大学生是今后国家的各方面的中流砥柱,我们要培养提高自己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

事实上我们的创新思想是很容易被一些因素影响的。在创造学上老师做了一个实验我印象很深刻。平面上九个大小相同的圆点按三行三列排成一个正方形的阵列,要求用一笔画下来4条直线穿过所有的点。在场的所有同学包括我在内百思不得其解,手中的笔在九个点围成的方格子内左右比划就是得不到答案,甚至有些同学自信满满地说那是画不出来的。不过在公布了答案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瞠目结舌,有人抗议:题目上没有说可以在方框外面画线啊,不过事实上题目根本没有做任何要求,当然更没有说必须在点

构成的正方形里作画。这个小测试题答案很简单,难就难在我们把自己的思考范围束缚住了。我想,所谓创新犹如此题,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是自己给自己的思维加上了一周圈的围墙。许多事情我们认为是“自然而然”的而不去考虑是否有可能颠覆或者打破这种模式,这便束缚了我们的创新思维。

创新不是简单的事情,有时候旧事物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在历史上我们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诸如日心说的建立付出了流血的代价等等。我想,陈旧的思想或者现已存在的事物对创新是有一定影响的。有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现有的一切而忽略了创新的意识。比如我们在最初用手机时候已经满足于手机打电话的功能,而在打电话的功能基础之上多出了发信息的功能便是一种创新,在此基础上又多出了玩游戏的功能也是一种创新。不过要实现这种创新我们必须认可这种创新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人人都认为手机只是打电话就可以了,别的功能根本不需要,那手机就不会发展至今。

不过话说回来,旧事物的存在是必要的,它为创新提供了基础和平台,而我们要想做到创新就必须充分了解旧的事物。这种关系看似矛盾,而创新就恰恰是在这种矛盾中寻得突破。知识面窄,闭目塞听的人如何能有创新的想法?在我看来,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就是超越前人,当我们的能力连前人都远远不及的时候,何谈超越?比如我们想在计算机行业里寻求创新,就必须对计算机知识有深刻的了解,把其原理完全搞明白,再去寻找不足,进而以自己强大的理论知识作为武器来研究突破到新的领域。如果第一步都做不到,想要创新就是天方夜谭了。由此看来,我们必须对旧事物有充分了解,说明白了就是如果我们想在某一领域中取得创新,就必须掌握这个领域的深层知识,甚至不止此领域的知识,别的领域也要广泛涉猎,这便要求我们要努力学习现有的事物,才可以拥有创新的平台。

面对创新,我们需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这个世界的外表看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样的,而透过外表所发掘的东西却有所不同。美国管理大师拿破仑希尔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个欧洲人到非洲去推销皮鞋,由于炙热,非洲人向来都是打赤脚。第一个推销员看到非洲人都是打赤脚,立刻失望起来:‘这些人都是打赤脚,怎么可能要我的鞋呢?’于是放弃推销失败而归;另一个推销员看到非洲人都打赤脚,立刻惊喜万分‘这些人都没有皮鞋穿,这里的皮鞋市场大得很呢’于是想方设法去引导非洲人购买皮鞋,最后发了大财而回。”这是一念之差导致结果的天壤之别,同样是非洲市场,同样是面对打赤脚的非洲人,由于一念之差,一个灰心丧气,不战而败;而另一个却满怀信心,大获全胜。其实这“一念之差”也便是天壤之别。第一个推销员看到眼前光景直接潜意

识里暗示自己非洲人的习惯是不可能改变的;而第二个推销员拥有一双发现新事物的眼睛:非洲人肯定也会有穿鞋的必要,何不去改变他们不穿鞋的习惯?因此我们看待事物时,打破常规往往可以收获更好的效果。

人类所固有的惰性也会阻碍我们的创新能力。有时候创新的想法像流星一样稍纵即逝,而我们却随即把它们忽略了。当我们脑袋里面产生一个创新的灵感,往往懒得去继续研究,总认为这种想法是可笑而且无价值的,即使认为是可行的,由于懒惰放弃去继续深化的机会,这样本来是有一个可以创新的机会却白白浪费了。惰性是我们每个人的天敌,我们要想有所成就,首先必须击败它。

管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做“羊群效应”。羊群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也是盲目的左冲右撞,但一旦有一只羊动起来,其他的样也会不假思索的一拥而上,全然不顾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远处有更好的草。法国科学家法布尔曾经做过一个松毛虫实验。他把若干松毛虫放在一只花盆的边缘,使其首尾相接成一圈,在花盆的不远处,又撒了一些松毛虫喜欢吃的松叶。松毛虫开始一个跟一个绕着花盆边缘一圈一圈地走。这一走就是七天七夜,饥饿劳累的松毛虫尽数死去。可悲的是,只要其中一个松毛虫稍微改变路线就能迟到嘴边的松叶。动物如此,人也不见得有多高明。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影响从众的最重要因素是持某种意见的人数的多少而不是这个意见本身。人多本身就有说服力,很少人会在众口一词的情况下还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出头的椽子先烂”这些教条紧紧地束缚了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如此从众心理固然是可怕的,倘若我们人人都是随波逐流,哪里还有创新可言?创新着所要做的就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质而不是随大众,当然这也会需要一定的勇气和智慧。

大众对创新想法的态度也会阻碍创新的发展。对于一种创新想法,其诞生时刻往往是不成熟的,而成熟需要一个过程。对于不成熟的设想,在大众眼中看来便是幼稚不合实际的玩笑。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理解,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怨天尤人是肯定没有一点作用的,敢于挑战才是解决的方法。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走自己的路,人别人说去吧。我们姑且不去考证这种思想的对错与否,不过仅仅对与创新者来言,拥有这种挑战的精神是难得可贵的。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都会经历稚嫩到成熟的过程,当这种事物诞生时候,谁也不敢肯定它是否可以创造奇迹,而被扼杀在摇篮里的确是很可惜的。

面对创新,看起来我们的确是困难重重。但是这些归结起来,困难还是源于我们自己。我认为当代大学生在创新这方面应该努力端正自己的思想,努力克服所面对的种种困难,成为一个具备高创新素质的人才不是不可及的事情。

大学里开设创造学在我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在认识创造学之前,我对所谓的创新没有很多想法,学习创造学之后,才发现其中的乐趣。

说来惭愧,创造学留给我印象较为深刻的竟然是一些反映我创新思维匮乏的实例。不过就是这些是我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和自我的不足。

同学们在学习创造学之后都受益匪浅,我感觉自己在这门学科中收获了很多。通过学习,我看待问题有了一个新的观点,就是用创造学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创造是一种人生态度,创造始于问题,我认为创造就是我们对于实际的问题用另一种新的眼光去看待,便产生了新的想法。一个人的思想在不同的年龄是不同的,一个人小时候习惯用天真的想法去看待问题,而老年的时候习惯用经验去看待问题。小孩子法是丰富多彩的,老者的想法是实用可行的。老师在上课的时候,问我们什么是创造学,要我们同学自己给创造学下个定义。要给创造学下个定义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创造学不是想理学一样,仅仅只研究一种问题的,而创造学是每个学科都应该有的,每个人都应该有的。不过创造学的意义跟其他的学科都一样,就是要我们成功,我们的人生有所改变。创造学对于每个人都是有益的,现在是一个知识竞争年代,一个人要是没有创造的意识是会没时代所抛弃的。创造教育就是以发展人的创造力、培养创造性人才为目标的教育。这种教育不为别的,就要造就具有批判精神和建设才能的充满生命活力的人。创造教育与传统教育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我们之所以要研究创造教育,乃是因为传统教育不仅不能很好地促进人的创造力的发展,而且还压制、甚至扼杀人的创造力。简单地来说,创造就是一种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的活动。通过解决问题,人类的认识便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过去的东西,不断用新的东西代替旧的东西。所以,创造也就是人们不断进行的一种除旧布新的活动。尽管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种除旧布新的活动既可以是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物质方面的,但这两方面相比,精神方面的除旧布新是更为根本的。因为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物质方面的除旧布新是以精神方面的除旧布新为前提的。

创新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遥远。。想到如何提高我们的创新素质和能力,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1、利用各种方法,例如组合法、类比法、联想法等,因为创新是有规律可循的,人们经过学习和训练会使创造力获得迅速提高,创造潜能得到有效开发。

2、要注意总结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创新工作的基础,通过借鉴前人的工作,我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待问题、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

3、注意发现和总结前人失败的创新经验,通过前人失败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还可

以通过改变方法和途径,成功的解决一些我们目前遇到的问题。4、要学会借鉴和组合,借用别人的经验再加上自己的创新,予以完美结合,充分利用并使之成为自己的东西,在实践中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5、遇到问题要注意从多方面考虑,而且要持之以恒,更要养成思考的习惯。只有这样,创新才能在不知不觉中出现,单纯的为创新而创新,出现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只有从多方面考虑和解决问题,才能出现解决问题的灵感,才能创新。6、要培养科学的学习习惯和思考习惯,这要求我们,要摒弃社会中的不良风气迷惑,切实发现自己的真正兴趣,并把自己的兴趣推而广之,坚持不懈地沉醉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考当中;另外,要善于用逆向思维考虑问题的症结,不断地培养自己的直觉,并把思维的灵感火花及时保存,成为研究的新发现;科学的态度也很重要,这需要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要聚精会神,真正深入到一个问题的每个层次中,否则效率的下调只会使瞬间的灵感顷刻溜走。7、持续积累夯实基础知识,可以肯定,良好的基础知识是创新成果诞生的良好基点。优秀的创新成果都是饱含科技含量的,没有坚实的知识积累和深厚的知识底蕴,是不可能孕育出优良发明的。

正如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能大胆的想,大胆的做,科学地运用一些创造的方法,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一个真正具备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创造学结课论文

大学生怎样提高创造力 我们正处在一个知识经济蓬勃兴起的时代,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需要用创新来推动社会的发展。所以,本学期的选修课课我选择了创造学。通过学习创造的基本概念及其作用、创造的特点和条件、创造的一般过程以及创造学的要领及其研究方法等,我懂得了创造是世界发展的动力,创造力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能力,创造力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培养提高。 创造,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现新事物、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产生新思想、推出新产品等,以满足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需要,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动过程。创造学就是研究创造活动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创新能力的科学。分析创造力的影响因素,目的是使发明人在创新过程中有意识地扬长避短。创造力的影响因素有正反两个方面。但是创造不是简单的思维活动,我们看似平常无奇的东西,或许都习以为常了,却是经过漫长的时间推敲才得来的。创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我们大学生来说,不管是在学习、生活,还是在思想上都存在阻碍我们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因素。 大学生,对待事物的思维方法应该是既活泼新颖,又有一定的成熟稳重。学生学生,注重的是一个“学”字,不仅学习前人留给我们的智慧与知识,也应该学习运用知识去创造新的事物。虽然相对高中生活来说,大学生似乎告别了三点一线式的生活,也不必经受高考的巨大压力,在时间和思想上也不用受太多的局限,但是创造性的活动仍然存在很多的障碍。或许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创造,但是创新的意识不是花费时间就能得到的,创造是一种灵感,是瞬时性的,我们用一天的时间可以记住几十个英语单词,对于创造,即使我们一个月,甚至一年冥思苦想也不一定能有所收获。我觉得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目前在创造中存在的最大障碍有两点,一是太安于现状,对所处的环境与平常的事物缺乏创新的思维;二是缺少动手实践实验的活动。 对于现状,我这里说的是所处的环境以及身边的事物。我们真的很缺乏对平常事物的思考,而一种新的事物的产生也并不是漫天的胡乱猜想,很多时候都是从平常环境和事物的思考中启发进而激发出创造性的思维。熟透的苹果从树枝自由落下,平凡的人们都安然并欣然的被动接受,认为这是几千年来的自然现象,不用过多的追究与思考,但是牛顿却提出了质疑与思考,苹果为什么会下落,为什么不是向上飞,带着这些疑问,最终他发现了万有引力。我们对于平常的事物太被动,只是一味的接受,不去思考,认为是理所当然。看到苹果掉下来,一般人只会看到圆圆的红通通的外表,然后就成了自己的美餐。这种被动的接受完全没有主观上的主动思考,认为一切皆是理所当然,创造的大门永远无法开启。看到小鸟在天上自由自在的飞行,我们应该想到它为什么能飞,怎样才能飞起来,而不只是单纯的欣赏。当然这些问题前人早就发现,并且经过时间的洗礼,人类也圆了飞天的梦想。当然,一种新的事物的出现,开始的时候只被少数人所接受,慢慢的才会被更多的人所认同,我们所处的环境才能进步与发展.提高创造力可以从以下方面培养: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向

浅析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向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在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日益加深的形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须面对现实,调整、充实和提高“国际游戏规则”来协调和约束世界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以求国际经济的有序运转。在这一背景下,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史与未来趋势对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或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囊括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国际税法学等分支的庞大体系。布雷敦森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随后60多年,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 一、国际贸易法 自乌拉圭回合结束后国际贸易法进入了一个新的

发展时期,该回合通过了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了一系列多边贸易协定、协议、决议和谅解,并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成立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它标志着国际贸易法的新发展。 (一)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法的必然选择。 贸易自由化,是指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协议,逐渐减少对商品、服务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投资、知识产权等在国际间流动的行政干预、放松对其贸易的某些限制,以获取本国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和最佳的经济效益的过程。 目前,国际贸易法强调贸易的自由化,淡化国家管制法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在国际层面上建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私法自治。但是,我们应看到,绝对地强调私法自治会使国际贸易失去公正性。贸易的自由化和公正性的结合在国际贸易法中应是统一的,否则,贸易自由化是不会持久或深化的。 (二)区域贸易协定的推进以及对中国的影响。

经济法 结课论文

案件 被告因建筑楼房资金短缺而向原告多次借款,高达八十余万元,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一份购房合同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原告主张此合同书是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被告主张此合同书是一份借款合同的房屋抵押合同书。从此合同书的表面看与其他购房合同基本一致,只是在合同书的第八项其他中手写了这样一句话:此合同的性质对于此案来讲尤为重要,如果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则应判决被告将所争议房屋交付给原告,如果认定为房屋抵押合同,则应判决原告败诉。 究竟此案件应如何判决,合议庭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此合同应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并有以下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合同系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此合同应认定为房屋抵押合同,并有以下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自己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此合同系无效的房屋抵押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

创造学论文 篇

创造性思维给我的启示 创造性思维学了之后,我感慨颇多。回首人类几千年文明史,创造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与创造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君不见,“若没有第一只猿猴的站立,恐怕我们人类至今仍与动物为伍。”生物进化论的成功,标志着创造性思维是多么的完美,任何辩解在它面前都那么的苍白无力。人类对创造最成功的应用那就是标新立异。标新立异使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达到一个个更高的境界。从哲学观点来讲,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存在着很大的偶然性和必然性,所以创造也不例外,虽然说前进的步伐是困难的,但我们坚信前途一定是光明的!“青山遮不住,毕竞东流去”相信,创造一定会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 创造思维是一种新颖而有价值的、非结论的,具有高度机动性和坚持性,且能清楚地勾划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表现为打破惯常解决问题的程式,重新组合既定的感觉体验,探索规律,得出新思维成果的思维过程。例如某同学一反史学界对方伯谦临阵脱逃、最终伏法的定论,认为“方案”纯属冤狱,并通过旁征博引,自圆其说,得出‘重新认识甲午战争中的方伯谦”这一观念。该过程实际就是由心智到实践,最终演绎出创造思维的过程。可见,在创造思维过程中,学生高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囿于成规,突破问题的固定反应方式,从史实的现象及本质中,剖析探索,寻找新切口,得出新的思维结论。 从创造思维内容来看,它包括四种形式: (1)扩散思维,即沿着不同的方向进行思考,重组眼前的新信息及贮存的知识,得出独特的、多维的新结论的思维。如对中国近代史“落后挨打”

这一命题进行重组演绎,就能得出6种结论:a.落后可以不挨打,如隋唐对待日本的政策;b.落后打先进,如法兰克王国入侵西欧、我国古代辽夏金元入侵中原;c.落后与先进平等共存、互通有无,如唐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d.落后受先进援助,如三国时,蜀国帮助西南少数民族开发南中;e.落后反击先进,先进受到重创,如非洲埃塞俄比亚抗意斗争的胜利; f.落后必挨打,理由是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会发生弱肉强食。这些富于创造火花的观点,就是扩散思维组合分解的产物。 (2 )聚合思维,即根据一定的规则,解决问题或利用已知的信息,产生某一逻辑结论。它是一种有方向、有范围、有条理的思维形式。如中国近现代史不同政治力量在不同时期谋求的治国之道,通过聚合,形成系列:以夷制夷、平均方案、洋务自强、君主立宪、共和政体、实业救国、军阀独裁、马列救国等。由此又可总结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3)立体思维,即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方面,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的多维联体思维。如打破教材体例,分类重组的专题系列。以“中国农业史”为例,广义看,它属“中国古代经济史”;狭义看,可析出“工具、农作物、水利、耕种技术、经验总结、历朝农业政策”等各线的演变;深层看,可归纳出理性认识:“人定胜天”、“民以食为天”、“农本”等哲学观念。如此,通过不同层面的纵横延伸,使问题的广度与深度交叉后,成为新的思维体系。 (4)直觉思维,对客观史实或现象的直接领悟和认知。如阅读《三国志》时,对数条史实颇为留心:a.“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盛行,吏士多死者,乃引半还。”(《魏书·武帝纪》);b.“赤壁之败,盖有运

浅析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浅析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摘要] 经济的国际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国际经济法缺乏体系性、确定性和一致性,wto对发展中国家有许多不利之处,必须在本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中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 [关键词]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WTO 一、国际经济法理解的分歧 国际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这个词的首先使用是二战之后。自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集合名词出现以来,对于它的性质及由此而包括的范围充满了分歧。主要的认识有两种,一是认为它们是原有法律体系之内一种新发展,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的发展。也就是经济的国际法。法律依据其调整的对象可以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或者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的法律,而国内法是一国立法机关产生的法律,这种观点在国外有,在国内也有。〔1〕毫无疑问,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国际经济法这一名词的出现正是由于二战后国际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国际法的大量出现。试想,没有国际经济,没有相应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这个专有名词就不会出现,也就是说,这个词正是建立在经济的国际法规范的基础之上的。 二战之后,由于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省,国际社会在政治上加强合作,成立了联合国,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及在此体系之下大批的国际条约;在经济上加强交往,从而有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brd(世界银行),和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贸易、货币、发展等领域形成了普遍性的国际法,并有大量的地区性条约和双边国际经济条约,如通商航海条约、各国经济、事务性条约,如促进和保护国际投资条约等,形成了一系列的特殊国际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经济的国际法形成一个体系,需要有相应的理论视角来进行观察。 第二种认识是认为国际经济法不是原有法律体系所能概括得了的,不是能按原有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截然划分可以概括这种法律现象的,而是突破了传统的法律体系,而形成一个融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这种理论在国外有美国教授杰塞普的跨国法理论。〔2〕(p8)这种理论指出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一个基本特点,即私人性。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交易之主体往往是个人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即法人,这都是私人。在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市场经济,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私人间进行的,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随着

创造学与创新能力开发学习体会

创造学与创新能力开发学习体会 姓名:专业:学号:组号: 经过一学期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创新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性,这两种品质能帮我们更好的改善和适应社会,更好的营造有趣而丰富的人生。所以培养和开发这两种能力同样至关重要。我们可以从日常生活中,哪怕是很小的事物上,发挥我们的创造力。例如,附有橡皮的铅笔的发明,虽然只是对铅笔做了很小的改进,但是却能给人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很大的助力。 经过每周的七个每日一设想,我发现我们每一个设想都来源于生活。纵观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发明,其实发明它们的创意也全都来源于生活,旨在为生活服务。所以我认为,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源于对生活的观察,我们要善于观察生活,善于从生活中总结一些有用的想法。我记得我写过一个这样的设想:发明一种可以轻松涂掉圆珠笔和钢笔字迹的橡皮。这个设想来源于一次写错字时,想要把钢笔字迹弄干净很难,我想如果能有一种橡皮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该多好啊?设想只是一个开始,而且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它激发了我发明创造的兴趣,也是实施发明创造的基础。说到这一学期写过的的每日一设想,我觉得它们真的很有必要,因为它们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创造性思维,虽然一开始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如果我们以后每天都能坚持写下一个设想的话,几年下来就会有一个巨大的设想库。特别是在毕业后在企业工作的时候,创造性的想法可能会成为自己事业成功的突破口。人们在自己的事业上取得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选择一个适当的突破口。就像打仗一样,突破口选准了,才能集中力量一举切入,迅速向纵深发展,进而取得全局的胜利。在许多情况下,创造性思维的提出,创造性成果的获取,正是事业的突破口。 大学生是祖国的接班人。做为新一代的大学生要具备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使我们国家有能力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保证,保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增强大学生的自我创新能力,同时也是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增强自我价值,从而走向更美好的生活。 但是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素质是怎样的呢? 一、具有创新意识,但不善于利用和创造条件。创新能力的发展与创新行为的展出,都是建立在创新观念和创新欲望的基础之上。大学生普遍具有创新动机,对创新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希望在学习中产生新思想与新理论,积极寻找新的学习方法,但由于学校创造性学习条件的局限及学生自身不善于创设和利用学校的现有条件,缺乏向知识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同学请教的勇气,往往不能把握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态和相关学科知识的横向关系,由此限制了学生创新能力的进一步发展。 二、思维相当敏捷,但缺乏创新性思维的方式。随着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大学生的想象力逐渐丰富,思维能力,尤其是逻辑推理思维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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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论文彩霞 班级法硕(非法学)六班 学号 223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研究 ——以联合“信用证欺诈纠纷”案为例 摘要:为抑制信用证欺诈、维护诚实信用的国际贸易环境,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运用需突破信用证的独立性,将信用证交易与基础合同交易联系起来考查。这是对信用证独立原则的例外。 关键词: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一、案情简介 2012年2月,联合旗下进出口公司受香溢进出口贸易所托,拟向诺华公司代购一批价值425万美元的电解铜。随后进出口公司与诺华签订了买卖合同并订立了信用证支付方式。资料显示,上述信用证为 100%发票金额(美元)的不可撤销、远期90天信用证,交行分行及建行分别是该信用证的议付行、开证行。结果在建行准备支付全套单证总额467万美元之后,进出口公司却发现货物提单及提单发货人均为虚假,并且提单下并无货物。后经联合查实,实际买方香溢与诺华系人小敏控制,属关联公司,进出口公司遂于去年5月份将这两家公司连同交行一并诉诸中院。上述欺诈诉讼立案后,却迟迟不见进展,联合曾试图请求建行不予支付信用证款项,但遭到拒绝。随后建行于去年7月18日从联合账户划扣了469.22 万美元的资金,该资金包括货款、利息、邮电费等。

二、案例分析 (一)相关知识点 1. 信用证独立原则。根据国际惯例,信用证制度适用信用证独立原则。即信用证交易与其他合同交易相分离,在信用证交易中,只要提示付款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在表面上是相符的,单证之间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即所谓“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负有付款的绝对义务。银行不得以基础合同当事人对基础合同的任何异议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开证申请人也必须偿付银行为此支付的款项。 [1]此项原则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条。 2.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就是指信用证交易存在欺诈时,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发布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该原则的适用,事实上是将信用证交易与基础合同交易联系起来处理纠纷。银行只要在付款之前得知信用证交易存在欺诈事由,就可以拒绝付款以保全自身利益;法院在处理信用证纠纷时,不独考虑信用证交易,而且考虑与该信用证有关的其他法律关系。[2]根据《规定》第8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3.信用证独立原则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关系。独立原则与欺诈例外原则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着信用证制度的高效、安全运行机制。不过,如何正确运用这两项原则,在实践中并非易事。事实上,二者是一对矛盾统一体。过分偏重坚持信用证独立原则,必然助长不法欺诈行为的蔓延,损坏开证申请人及银行的合法利益,破坏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然而过度强调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又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严重破坏一个国家的金融信用和整个国际社会的金融流通体制。 4.信用证例外的例外。是指即使存在信用证欺诈,但由于开证行或者指定人、授权人已经对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将来必须对外付款,这种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信用证欺诈例外”的原则,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

经济法课程论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题 目 财富的半壁江山来自合同 学 院 汽车工程学院 专 业 汽车营销 班 级 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

财富的半壁江山来自合同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尤其是经济的往来,各种合同频频出现,在生活中越来越广泛。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矛盾出现。这时合同法产生并发挥其本质作用,协调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法就像一个交通规则,不断规范着交往活动,同时也保护着人们的合法利益,促进着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人们合法利益的卫士,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财富半壁江山来自合同。 关键:合同合同法生活地位财富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不管有意无意,我们时时与合同打交道。合同是随时发生的,合同的应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可是往往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权利责任不够明确,货物发生问题后不知那方该承担责任,这时就需要有一个确定的准则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解决问题,那就是《合同法》。合同法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生活中的合同纠纷均是依靠合同法得以解决的。 正文:合同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合同无处不在,合同和国家与国家之间、公司企业之间、社会的每一个自然人都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益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需要通过制定合同法来规范社会的所有经济活动;企业通过合同来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主要是靠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保护的能力,这些能力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合同的管理是息息相关的。 自然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也通过合同来保护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创造学论文

学习创造学日你妈见 ——新的了解与想法 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高考),特别是一些高等教育,一直是强调重基础,并以基础扎实为骄傲。但同时却忽视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力的培养,在人才目标上,注重强调专业对口,强调毕业后对就业单位的适应能力。在当今,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创业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大学生是时代的要求。所以,大学毕业生适应时代的发展,提高自己的创业能力,积极地投入到创业的实践之中,亲身体验创业的艰辛和快乐。 大学生处在创造心里的觉醒时期,应该是对创造充满渴望和憧憬,同时因受到传统习俗的约束较少,敢想敢做,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思想活跃,富有创造性。实践表明许多新思想、新理论、新发明、新发现,正是由处于这一时期的年轻人完成的。而高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正处于这一时期,对他们进行创造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创造学这门课的开设对我们大学生十分有意义。 下面我们就简单了解一下“创造学”。首先,通过这学期的学习、老师的指导和自己通过图书、网络的查找,说一下对创造学的简单认识:创造的行为和能力是人类最高级和所特有的行为与能力,也就是说人人具有创造能力,关键在于如何激发这种潜在的能力。正是由于这一点,人类才成为我们这个星球的主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整个文明进化发展史,就是一部令人振奋不已和引为自豪的人类创造发明史。但遗憾的是,在人类的漫长发展中,人类是在一种本能的、不自觉的、神秘的和低效的状态下进行着创造发明,原因在于人类长期以来并没有认识和掌握创造发明的规律,使创造发明成为一门科学。只是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激烈竞争,才使人们把注意力转向人自己的创造力上。很显然,人只有认识和掌握了创造发明的规律,才能更好地开发人的创造力,高效地进行创造发明活动,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

国际经济法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欧盟对华反倾销影响研究——以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为例 姓名: 班级: 专业: 学院: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欧盟对华反倾销影响研究——以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为例研究方向 本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状况(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经济学家认为倾销实际就是一种全国性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即对同一消费者或不同消费者以不同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同一商品。这一定义首次把倾销与具有补贴性质的出口奖励区分开来,指出倾销是指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具有分割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能力,通过不公平的价格手段获取最大的利润。 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最近表示,鉴于世贸组织对各国反倾销行为约束比较软弱,因此即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倾销存在,某一国产品仍然可能被认为是倾销,反倾销规则的这种软弱性使得反倾销与世界经济形势的起伏紧密相连,每当世界经济形势低迷的时候,反倾销往往成为世界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首选方案。

本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状况(文献综述) 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面临的反倾销诉讼、企业如何有效应诉等问题给予了很多关注。以往的研究大都把重点放在如何让中国达到欧盟反倾销法规定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不受其“非市场经济规则"的约束以及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来自欧盟反倾销诉讼案件等问题上。但现在也开始有部分学者把研究领域转向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问题的研究、反倾销产业损害问题、倾销与反倾销的博弈分析等等。 鉴于以往研究经验中国应加强反倾销应诉机制的建立,加强国内反倾销立法,通过反倾销机制来维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利益。 2012年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以来,国内大批学者更积极地投入到研究欧盟对华反倾销给国内相关产业企业带来的影响 中来,对该问题又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

经济法课程心得体会

经济法课程心得体会 之前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事情符合规定,哪些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对于经济法,我更是一知半解。当得知学习《经济法》这个课程以后,我原以为这门课就是告诉我们经济法的有关条例,一定很非常枯燥。但是,学了这门课以后,我了解到很多关于经济法的知识,也觉得非常的有趣。 这门课里,在程老师的讲解中,他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案例,使我们听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学完这门课以后,我深化了对法律模糊不清的印象,明确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在诸多的经济法条文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着深刻的印象。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而消费者是消费的主体;在经济法学上,消费者是是在经济运行中与政府和企业并列的三大主体之一;在法学上,消费者是消费权益保护最重要的主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力及该权力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应有的效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在商业界里,总会发生很多买假索赔甚至是知假买假再索赔的案件。而针对这种现象,1993年10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便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确立的“1+1”赔偿制度。正是因为这种“1+1”赔偿制度的存在,才引发了以王海为代表的一些人,知假买假,通过诉讼索赔,获得收入,新闻媒介称为“王海现象”。 首先,王海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种观点认为,王海购买商品是作为索赔的物证,并以取得双倍赔偿为最终目的,由此可知,王海“疑假买假”、“以假索赔”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商业经营行为。在这一商业经营行为中,“买假”是投资,“索赔”是获利。王海的这种商业经营行为没有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因而是一种非法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王海将他怀疑有假的商品买回后就对该商品拥有了所有权,他“以假索赔”是行使所有权的合法行为。再者,商品的最终消费者不一定必须是购买者,商品的购买者有权将该将该商品或自用或赠与他人或用于索赔,他人无权干涉。 对于这个问题,以索赔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可见,作为消费者,一要有为生活消费需要的目的;二是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三必须是自然人。王海们以获双赔为目的,“知假买假”显然不具备消费者的三个要素,牵强附会地“打擦边球”,认为消费者除生产者、经营者以外的人,硬将他们纳人消费者范畴,这种做法不仅与法律规定不符,也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王海们不是消费者是一回事,应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又是另一回事。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看,王海们的行为有利于实

创造学论文

创 造 学 结 课 论 文 10级电子信息工程 姓名:马来春 学号:1067118226

创造的概念 首先我想阐述一下我自己对创造的理解和认识。 在我没上创造学之前我认为创造是一个充满挑战的的名词,既熟悉又陌生,一直觉得创造理我的生活很遥远,让我无法去触及,我很赞同老师对中国的教育的评价,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也是在中国的教育环境成长的,在我们小的时候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的好奇心一点一点被磨灭了,不再感兴趣了,一方面与考试无关,另一方面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和环境。 应试教育的环境下没有人会为了业余爱好去做一些和考试无关的事情,家长老师都是再引导我们怎样去考试怎么样取得更高的分数,而这仅仅是一张考试卷子的表象,如此循环下去,我们就变成了考试机器。原本我们都拥有创造的天分,但是还需后天的努力学习,这个学习的过程却被剥夺了。当我在上创造学的过程中我就在思考我们要去把失去的创造思维训练回来。 我认为创新是创造的基石,创造是创新的精华。创新来源于生活,创造来源于实践。当我们有了灵感有了想法就要去尝试做,尝试去实践,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 创造的前提应该具有创造的思维,思维是一个人的思想路线和思考问题的方法,首先要有正确的方向,只有正确的思维,才会有正确的方向,才会更大可能性的接近成功。 引用一下创造性思维的解释:

思考、联想、理解等能力为基础,以综合性、探索性和求新性特征的高级心理活动。是需要人们付出艰苦的脑力劳动。一项创造性思维成果的取得,往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刻苦的钻研、甚至多次的挫折之 才能具备,至于创造性思维的过程,则离不开繁多的推理、想象、联想、直觉等思维活动。 有了创造性思维还是不够的,当然还需要创造力,就是创造的能力,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不缺少创造力,之事不知怎么样开发和利用。方法很重要! 创造力是万力之源。 1、创造力概念的真正实质就是″人类解决新问题的个体综合能力″。这种把创造力简单化的理解,实际上是把许多人对创造力的解释综合化并去繁存简而已。这样的定义对创造力开发的推广和普及有利。 2、人人都具创造的潜力。实际上,只要是具有正常思维能力和操作能力的人,都具有创造的可能,在这种可能尚未成为可能之前,我们把它称为创造的潜力。关健是我们如何采取恰当的方法去把这种潜力开发成显力。因此,那些认为只有伟大的科学家、艺术家、企业家才具有创造力的观点是错误的。 3、创造力可以通过象体育运动一样的训练得到提升。根据我自己多年的实践体会,思维训练、想象训练、观察记录训练、操作训练、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 在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学习中,国际贸易术语的学习与理解显得很重要。虽然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共同条件是由各种民间组织制定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任意性,但却是在在广泛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其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缩短交易时间,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同时也为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下面仅就我自学到的知识谈谈对若干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下面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组术语的共同点是: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它们的不同点我也找到了一个表将其概括下来了。参见下表: 在此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来说明这三个术语中的具体运用和这一个术语告诉了我们什么信息。例如:“中美之间签订了300吨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fob上海”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11个信息。分别是:1、中国是卖方,美国是买方。2、钢材是从上海装运。 3、有买方(美国)自己负责运输。 4、卖方无买保险的义务,为了钢

经济法结课论文

石河子大学结课论文 题目:试论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院(系): 年级: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完成日期: 2012年6月20日

目录 摘要 (2) 1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内涵与本质 (4) 2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内涵 (4) 2.1诚实信用具有深厚的道德基础 (4) 2.2传统观念促进诚实信用的发展 (4) 2.3法律观念匮乏,道德意义上的诚实信用起主导主用 (5) 3诚实信用原则的在合同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5) 3.1确定诚实信用,是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力及自觉的履行义务 (5) 3.2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 (5) 3.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6) 4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 (6) 结束语 (7) 致谢 (8) 参考文献 (9)

摘要 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作为一定的社会理想和一项古老而又传统的基本原则,它产生于道德规范,广泛应用于民事法律行为。我国现行《合同法》在产生依据、表现方式、适用等方面呈现诸多特点。在我国合同法中,它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是立法者保证合同法内在精神统一性的重要概念和技术手段,是授予、也是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关键词:诚实信用合同法基本原则

Abstract The honest credit principle originated from Rome law, as a social ideal and an ancient traditional basic principles, which arises from the code of ethics, is widely used in civil legal act. China's current" contract law" in producing basis, performance, application and present a lot of features. In the contract law of our country, it as a contract litigant's behavior criterion, the legislator is the guarantee contract law in the spirit of unity of the important concepts and technical means, is awarded, also limit the discretion of the judge. Key Words: Bona fide doctrine; Contract law ; Bundamental principle

《创造学基础》论文

创造学基础 2012 ——2013 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创造学基础 任课教师: 学生姓名: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创造学基础》结课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包括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我们应该怎样做,本人对主讲老师的一些建议以及生活中的一些小创意等等 关键词:创造存在感竞争建议教育

《创造学基础》结课论文 关于社会竞争 首先我要感谢中国教育,中国高等教育的“大跃进”式发展让更多人有了书读,同样也让我有机会上了大学。中国大学生数量爆发式的增长,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关于社会竞争让我们先看一篇几年前的新闻报到吧! 《社会竞争"超低龄",幼儿园入学要简历》 2008年上海幼儿园入学报名又要开始了。新鲜的是,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在入园报名时赢得老师的印象分,煞费苦心地为三四岁的宝宝们做起了简历,甚至不惜重金为孩子拍摄艺术照。 无独有偶,最近天津河东区的一所幼儿园就陆续接到3份宝宝简历,里面有孩子成长的文字说明,还附带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其中一份简历居然长达15页。记者发现,在上海某知名育儿网络论坛上,家长为幼儿园即将毕业的孩子们制作的升学简历也纷纷亮相。虽然不乏质疑声,但仿效者甚多。 走路还不稳当,说话尚口齿不清的3岁小童,想上幼儿园居然也要靠制作精美的简历当敲门砖,实在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但仔细想想,也并非那么幽默,当社会竞争过早侵蚀幼儿世界的纯真时,剩下的可能更多是可悲吧…… “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明知别扭也要干! 提到简历,人们往往认为那是成年人找工作或跳槽时才会用到的东西。而现在很多家长为了给自己的宝宝敲开他们心仪已久的幼儿园或者小学的大门,不惜重金为宝宝炮制出了一份份声情并茂的敲门砖。 “在某妇幼保健院出生、在某亲子园上亲子课、在某幼儿园从托班到大班学习四年”、“在幼儿园期间曾获得创意画比赛优秀奖、运动会的运动宝宝奖”、“4岁起学习钢琴”、“已通过阶梯儿童英语A级考试(优秀)”、“识字量达500字,能进行自主阅读”、“心算百位以内加减法”等等……近几年,类似“神童”般的宝宝简历在网上开始流传,有人甚至提出了“清华北大,哈佛剑桥,从宝宝简历开始!”的口号。一些家长还把孩子的英语、体育、国画、书法、围棋等各项特长证书的复印件附在简历后面,其详细程度和制作的精心程度丝毫不亚于成人的求职简历。“这样的水平可以直接上小学高年级了”“真是吓人,应聘工作也不过如此。”不少网友感叹地说。 为了给孩子填好这份简历,许多家长煞费苦心。而那些无法写出这么光鲜亮丽的简历的家长则十分焦虑,生怕自己的孩子输在简历上,无法进入理想的幼儿园或小学。于是,不少网友纷纷献策:比如要用孩子的第一人称写,语气要有童趣,才能脱颖而出;简历不能写得太好以免老师对孩子要求过高;甚至有人提议最好用英语写简历,以显示家长的水平等等。 “说起来很荒唐,3岁的宝宝哪里会写简历,就是初中毕业的孩子也未必能做出这种像样的简历,所以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可笑。”上海一位年轻的母亲陈倩

国际经济法论文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以美国立法为视角 2008年12月,中国太阳能巨头皇明机关获得了高盛集团和鼎辉国际投资公司近1亿美元的注资,1此投资不禁让人联想到三年前凯雷并购徐工。过去几年,一些行业领头的企业先后被外资入股或控股。其中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国际纸业公司入股山东太阳纸业;2法国SEB集团入股苏泊尔;3英国RichKeen公司与统一控股完达山;4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投资湖南太子奶集团等。5面对本国企业的"沦陷",让我们不得不深思这样一个问题:立法政策上在促进外资并购的同时,是否应就涉及国家安全之特定产业采行适度之管制措施?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一、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概述 (一)外资并购内涵 外资并购实际上是企业并购按照主体进行划分的一种类型,要准确理解外资并购,首先应明确并购的含义。一般认为,并购这一概念来源于对英文Merger& Acquisitions(通常缩写为"M&A")的翻译。目前在我国,并购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兼并则是指公司的人格被另一公司所吸收,存续公司承受被兼并公司的财产、责任、特权与权力,被兼并公司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6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者其它有价证券为代价,收购目标公司部分或者全部的资产或股权,以取得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行为。其次,要理解外资的含义。外资的认定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国籍的识别问题,外国投资者一般包括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外国公民。对于外国私人投资者的国籍识别,比较简单,我国实行严格的国籍标准,只要是非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公民,均视为外国投资者。但是对于外国企业国籍的认定,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则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解和看法,而是交叉使用"资本控制主义标准"和"设立地标准"。7因此所谓外资并购购是指外国企业为了某种经济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手段或支付方式,兼并或收购东道国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或资产,对东道国企业参股、相对控股或控股,最终取得东道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经济行为。8 (二)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内涵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均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从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来看,可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做如下概括: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是指一国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并采用限制性的措施来规制该危害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行为的做法。由此可见,要正确把握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首先必须对"国家安全"予以明确的界定。国家安全是一个历史的,不断演变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期对这一概念都有不同的诊释。例如佛农·戴科指出:"安全不仅是国家最终生存的欲望,而且是国家生存在重要利益和价值观不受威胁的环境中的欲望。"9阿诺德·沃尔弗斯认为:"国家安全在客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对既定价值观构成威胁的状况,在主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既定价值观可能受到攻击的恐惧。"10......当代世界的安全己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而是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环境或生态安全等的有机结合,因此,有人将其称为"综合安全"。11笔者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并购交易和国际形势,国家安全的宽泛理解应该是切实可行的,我国由此可以拥有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情况享有必要的灵活度,以最终满足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另外我国还可以借鉴美国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不再局限于直接影响军事和国防产业的并购交易,还要充分考虑到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负面作用的行业、设施、技术等。 (三)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确立的意义

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经 济 法 与 合 同 法 课程论文 系别:土木工程 班级:建工0703 姓名:

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本学期选了赵老师的经济法与合同法,受益匪浅、老师讲的很认真很细心。为我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会让我受益终生。下面本人浅谈一下合同法的学习心得. 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维护交易秩序的法律,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规则。自1981年我国《经济合同法》颁布以来,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从而形成"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局面。围绕这三个合同法律,国务院及各部委又先后制定了一大批合同条例及规章,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债和合同立法在走向完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由于现行"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彼此间存在着内容重复、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尤其是缺乏规范合同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则和制度。因此,我国合同立法还极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有鉴于此,立法机关决定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使"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趋于统一和完善。 一、关于合同的概念 合同概念的探讨是统一合同法的制订首先应解决的课题。讨论合同的概念并不在于单纯获得某种学理上和逻辑上的满足,而主要在于明确统一合同法的规范对象和内容。换言之,鉴于合同已广泛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统一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是什么?它应当包括哪些合同、规范哪些合同关系?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合同的概念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广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是指以确定各种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协议。换言之,只要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均为合同,不管它涉及哪个法律部门和何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除应包括民法中的合同外,还包括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等。二是狭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专指民法上的合同,"合同(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因此,凡是以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可称为合同。至于行政法、劳动法、国际法等法律中的合同,虽然名为合同,但和民事合同应该作严格区分。三是最狭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85条关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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