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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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审核:编制:

第一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一矿井的回风井必须设置为专用回风井,且必须作为矿井的安全出口。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第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必须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标明巷道名称,主要通风机位置、型号、功率,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局部通风机位置、型号、功率以及风筒的位置。

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多煤层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煤层通风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月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第三条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潞宁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审批。改变采区及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潞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采区以上通风系统主要包括:

(一)改变进回风井数量或功能;

(二)改变主要进回风大巷数量或功能;

(三)改变主通风机服务区域(采区、水平、一翼、煤层等);

(四)更换或改造主通风机;

(五)改变矿井通风方法或方式;

(六)其它公司要求审批的。

第四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若采用其它方式,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矿井主通风机(含基建临时主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主通风机(包括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传感器,实时监控运行状态,并与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瓦斯矿井每个回风井装备两台主通风机,同一风井的主备用通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建立主要通风机定期检修制度,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通风机。

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

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如超过一周必须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备案。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必须停止运转时,必须在停风前10天前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潞宁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所有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

矿井采区及以上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进行喷浆处理(砌碹巷道除外)。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生产科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第七条没有完整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在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前,不得开掘二次切眼。工作面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开掘二次切眼时,必须使用局部通风机向二次切眼隅角供风。

第九条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3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m/s。

第十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检查结果由矿通风部门存档备查。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总结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相关部门备案。主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矿井反风演习前15日,矿通风部门必须完成反风演习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瓦斯矿井的反风演习方案由潞宁公司审批,并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矿井反风演习完成后15日内,由矿通风部门编制反风演习总结,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通风部门备案。不进行反风演习的矿井必须说明原因,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一条在井下各巷道交岔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距安全出口距离。由巡巷瓦斯员每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第十二条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应砌筑永久密闭管理;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平衡风门,并实现语音提示及声光报警,同时安设开停装置,由巡巷瓦斯员每班巡查,发现问题汇报通风调度、通风科,并由通风队电工当班进行处理。通车风门应实现自动化。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不应在倾斜运输巷道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平衡风门(有条件时安设自动风门),由运搬队安排专人管理,在风门前后安设永久挡车装置,在风门中间

安设临时挡车装置,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

第十四条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

第十五条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有效风量率不得少于87%。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出风井口的防爆门(盖),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通风机,检查记录存档备查。改变主通风机转速或叶片角度前,矿通风部门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明确需风量、调整原因、预测调整后主通风机工况及相关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多风机通风系统联合运转的矿井,在能力较大的主通风机进行风量调节前,应进行全矿井通风网络解算,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对其它主通风机的影响程度和必要的调整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主通风机工况调整总结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十六条新安装的、进行过技术改造的和连续运转三年未进行性能测定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必须满足下表要求,否则以风定产,并制定降阻方案进行改造。方案实施前由潞宁公司审核,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及潞宁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失修和严重失修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失修井巷,经检测凡发生如下情况之一,即计算其失修井巷长度。

1、井巷净断面小于原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主要运输和回风巷道的净高低于1.9m或小于原设计150~200mm(净高的计算是从轨面起至棚梁底缘或锚喷底面的垂直高度,无轨道时从巷道底板算起);

3、锚喷巷道脱层冒落;

4、水沟堵塞和巷道积水、淤泥深达到50mm以上(积水、淤泥深度的计算,铺轨巷道从

轨枕面算起,无轨道从巷道底板算起)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严重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和使用时,视为严重失修巷道。

1、巷道断面很小,主要运输、通风巷道的净高小于原设计规定200mm以上;

2、锚喷巷道喷层严重脱落,脱落厚度超过100mm,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0m2。

第十九条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只有1台主通风机担负全矿井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根据各矿的实际通风状况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具体实施方案见主、局扇停送电、停送风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通风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预处理措施,在一旦发生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情况下,能够按预处理措施迅速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矿通风部门要建立主、局部通风机有计划、无计划停风台帐,存档备查,无计划停风情况按月统计上报公司通风部门。主通风机的有计划切换,必须提前制定专项措施,专项措施中要明确预防瓦斯超限的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停产,待主通风机切换完成,井下风流稳定,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浓度正常后,矿调度室方可命令井下采掘工作面恢复生产。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通风能力复核,上报集团公司核准后,并依据核准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煤矿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等同于超通风能力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必须立即减少产量,重新调整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各矿每年组织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确定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处理方案,于10月底前将评价报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对下一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第二十四条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影响通风设施的必须办理通风单

项工程卡。

第二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明确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维护、试验、检修工作的责任单位,建立局部通风管理责任制。

(一)通风科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向机电科提供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直径等参数,负责确定井下队组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地点和无计划停风事故的统计通报。

(二)机电科负责局扇“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及供电的管理工作。机电科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使用、检修、检查等有关管理制度。

(三)生产队组(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安装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双风机双电源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工作。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四)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局部通风机“两闭锁”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检查维修;负责瓦斯电闭锁试验工作。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可靠。

(五)安监处、通风科负责对局部通风管理的全面监督检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和处理,并对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风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责成专人负责进行解决,将追查和处理结果通报给有关单位。每月将无计划停风情况上报潞宁公司、集团公司。

(六)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的队组,要到通风科办理停风工作票,明确停风范围,停风时间,影响区域,在停风时间无法完成的,按无计划停风进行追查。

第二十七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使用地点所需风量按照集团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明确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没有经通风科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

第二十八条局部通风机在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通风科与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栅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实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吸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第二十九条局部通风机在安装前,必须由测风工对安装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只有全压供风量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时,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之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须达到0.15m/s,方可运转使用。凡井下的开口施工作业严禁利用扩散通风,开口时必须按规定先安设好局部通风机并保证正常运转,将风筒接至开口位置后方可开口作业。

第三十条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少于10m;

第三十一条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不准放置或悬挂物品。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炮掘工作面末节使用防放炮崩风筒,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二条风筒接口要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

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拐弯要用拐节或弯头,末节风筒出口使用钢圈固定。风筒不准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及时补好。

第三十三条所有煤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都要实现“三专两闭锁”供电,局扇供风地点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局部通风机的专供线路上不准连接其它负荷。

第三十四条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应装备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做到主通风机因故停止时,副风机能够自动启动。应每天进行双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并有记录可查,由安瓦员负责监督并汇报调度。

第三十五条使用2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扇必须同时与掘进面电源闭锁(即当任何一台局扇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掘进面电源)。

第三十六条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用风地点供风。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巷道中的风速不低于0.3m/s,岩巷掘进巷道中的风速不低于0.2m/s。

第三十七条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挂牌管理,保持局部通风机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设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局部通风机安装处的瓦斯浓度及二氧化碳浓度、全风压风量、入口风量、出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管理人员等。填写要及时规范,牌板悬挂于各风机附近5米范围内,避开临水地点,要便于填写和查看,主、副风机要标识清楚,悬挂运行标志牌。

第三十八条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时间达到一个月,由使用单位的机电工至少检修一次,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手续。局部通风机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必须上井由矿机电维修单位进行检修。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并用牌板标明主、副局扇及各级开关名称,吊挂在对应的局扇及开关显著位置上。

第三十九条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均要进行登记和上报。

第四十条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四十一条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工、现场瓦检员要立即向生产调度和通风调度进行汇报。撤出停风区的人员后,由当班电工进行处理,在工作面回风口设置警戒。

第四十二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同时对封闭

区域实行“四断”(断管、断道、断电、断网)管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特殊原因需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停风时间在30分钟内或通风科预计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队组直接到通风科办理停风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停风时间超过半小时或通风科预计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四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不符合局部通风要求的,不准开工作业。

第四十五条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在500m以内通风时,在保证瓦斯不超限又满足需要风量的情况下,可以仅开一级进行通风,通风距离超过500m时必须使用两级对旋运行,任何队组不得随意调动风机级数。

第四十六条供电部门要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

第四十七条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每天切换试验一次,风机在检修班进行,风机切换试验由当班风机管理员负责实施,现场瓦检员负责监督。

第三章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通风科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必须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设施要及时标入矿井通风系统图中。

第四十九条矿井要由安通队进行通风设施的建筑和拆除。未经通风科允许,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在建筑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建立单项通风工程卡,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对损坏、破坏通风设施的事故进行追查。

第五十条通风设施的建筑要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在建筑通风设施时,由通风科编制建筑设计,安通队根据设计编制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通风设施建筑完成后要经矿通风科验收,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筑,并建立验收记录。

第五十二条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风门之间不应放置电气设备,如果必须在风门之间放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机电硐室配备风量,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十三条通风科每月组织1次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五定”处理,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使用。井下生产作业队组负责自己作业场所范围内通风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及通风科。

第五十四条井下风门必须实现闭锁,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

第五十五条通风科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筑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科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

第四章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预防冒顶、瓦斯、煤尘和爆破等事故发生。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m,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科向通风科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同时由矿值班人员在调度会汇报剩余距离。

第五十七条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施工队组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科室审查批准;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集团及潞宁公司审批。矿安监处负责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五十八条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

第五十九条贯通前,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第六十条巷道贯通剩余2m时,安监处、通风科、地测科派人现场跟班,统一指挥方可实施贯通。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

第六十一条炮掘贯通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安瓦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都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戒。放炮后,放炮员、安瓦员和掘进面的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和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只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下一次循环工作。

第六十二条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执行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至少100米)。

第六十三条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科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实现全风压通风,待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CO等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开始其它工作。

第六十四条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第六十五条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矿井的主要总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横贯,如确因需要非打不可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贯通

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地区,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第五章巷管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凡是井下六米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生产科在安排生产时,不得

出现盲巷。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可能造成的盲巷要认真加强管理: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有条件时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没有条件的必须保持正常的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由生产科负责制定措施组织回收,回收完毕,生产科牵头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科室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风科制定方案,安通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永久封闭。

第六十七条通风科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

第六十八条通风部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管理设施,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第六十九条对永久报废巷道要采取永久密闭进行管理,封闭前由通风科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封闭,封闭完毕通风科及时进行登记。

第七十条盲巷前的密闭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密闭说明牌、瓦斯检查牌。挡

风墙、栅栏前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无积水、无淤泥。

第六章井测风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十天对矿井、采区的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因矿井通风系统变化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科领导安排测风工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第七十二条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测风完后第二天打印测风报表,报通风科长审批。

第七十三条安装局部通风机前要测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要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第七十四条主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对于非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地点的风量每十天进行一次测定。

第七十五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内必须悬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

第七十六条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通风科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

第七十七条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

和测定人员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要齐全清楚。测风记录本和测风牌上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第七十八条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的规定,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符合集团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的要求。

第七十九条必须配备足够的测风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八十条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通风副总、通风科长等,旬报要在测风后第二日报出,月报要在下月五日前报出。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潞宁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第七章联通风管理

第八十一条无论何种形式的串联通风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串联通风。

第八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第八十三条采区内为构成新工作面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需新掘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在新掘巷道构成独立通风系统的掘进期间,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不允许同时作业。

第八十四条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安全监测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标准规定。

第八十五条串联通风措施内容包括:巷道布置情况、通风概况、安全技术措施、避灾路线等内容,串联通风措施中必须附串联通风系统图、串联通风监测探头布置图。

第八十六条各矿每10天由通风部门组织对串联通风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十七条通风科建立串联通风管理台帐,每月对串联通风情况进行汇总报集团公司、潞宁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第八章角联通风管理

第八十八条风路是指联结两条进风或两条回风巷道的风路。各矿生产或技术管理部门在矿井和采区设计时,要严格控制,尽可能不设置角联风路巷道。

第八十九条科建立管理台帐并存档备查。台帐内容包括角联风路的巷道名称、长度、

风向、风速及瓦斯传感器设置、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第九十条角联风路,必须保证巷道风流的风向稳定、风速和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定。

第九十一条通风系统(多回风井系统)之间、水平之间以及采区和工作面之间的角联风路,矿通风部门每旬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九十二条不得出现角联巷道。严禁在角联通风风路中布置采掘工作面、设置机电硐室。

第九十三条的角联风路所在巷道中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瓦斯传感器,当风速低于0.3m/s或瓦斯浓度超过0.5%时监控系统井上下能够同时声光报警。角联风路中空气中的瓦斯浓度每班测定1次,风速和风量每3天测定一次。

第九章巷道间贯眼通风管理

第九十四条是指两条相邻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包括进风巷之间、回风巷之间和进风回巷之间的联络巷道。

第九十五条采、掘巷道间的贯眼设置及其通风方案由矿通风科制定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十六条掘进期间贯眼通风管理规定

(一)掘进期间贯眼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贯通后方可回撤风筒。不得采用风筒三通进行局部通风或扩散通风。

(二)掘进巷道间有多个贯眼存在时,贯眼中部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瓦斯传感器,当风速低于0.3m/s或瓦斯浓度超过0.5%时监控系统井上下能够同时声光报警。

(三)超过50米的通风贯眼内必须安设防尘及消防管路,贯眼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

(四)不再使用的贯眼应及时封闭,在贯眼两侧分别打设永久密闭墙。贯眼密闭前需打设栅栏、设置警标,悬挂瓦斯检查牌板,对密闭前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九十七条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用偏Y型(或其它)通风系统,需要回风的采空区一侧的贯眼只能保留一个,并保证支护完好,风流畅通。

第九十八条已封闭的贯眼不得敷设电缆,穿过贯眼的金属管路必须在密闭外设置绝缘段。闭前不得堆放杂物、材料和设备。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

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水 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减 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按照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相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 理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 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完成各项医疗指 标的控制、分析工作,诊疗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发现、整改 工作。 组长:王世平

副组长:刘运彬 成员:鲁雪梅陈利吴炉霜王冰梅 由鲁雪梅同志兼任质控员。 二、医疗质量控制内容 科室质量控制包括医疗指标、规章制度、病历书写质量、培训与考核、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医疗安全和医疗风险监控六个部分。 (一)医疗指标 1.麻醉人数≥医院对科室的医疗指标的要求; 2.麻醉死亡率≤0.02%; 3.临床及药物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3.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5.甲级病案率≥90%;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 一、意义: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脑病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 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 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 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 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 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 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

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 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 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 、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 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 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 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 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 、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 务必及时补好。 (6) 、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92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medical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

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采用PDCA循环原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 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得到优质、合理、高效的康复服务。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的设立及职责: 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组长,是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决策人和领导人,决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持续改进科室的医疗质量 与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设以下管理小组:临床诊疗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合理用药小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小组的设立及职责如下: 1.临床诊疗组 (1)小组职责: ①完成本诊疗小组的医疗工作。认真负责地评估本组每一例病员的病情及疗效;查看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并分析;查看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方案是否妥当。 ②完成每日查房。 ③完成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诊疗组长亲自参加、指导高难度的诊疗技术操作。 ④对本组疑难或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或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⑤做好医患沟通,发现医疗缺陷、医疗不良事件及医疗纠纷立即报告科主任,并积极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⑥完成病历的质量控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审签,按时归档,确保甲级病历达100%,杜绝乙、丙级病历。认真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及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合格率达100%。

⑦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按时参加“三基”及实践技能考核,确保合格率达90%以上;诊疗组内的上级医师做好对下级医师的“帮、带、教” 工作,不断提高本诊疗小组的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小组的业务学习计划、科研工作,承担相应的专题讲座。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 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相关工作。 ②小组成员: 康复医师,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室医院感染的 预防与控制措施,培训、考核本科各类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和技能,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 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的医院感 染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 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在科主任指导下,组织小组成员共同制定科室医 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负责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和技能,记录相关资料。 ③ 小组成员: 选取医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与组长、副组长共同制定科 室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协助副组长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和技能;参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小组成员中还包括院感监控医生和院感监控护士,负责履行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职责。 3.病案质量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的病案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病案质量监控管理流 程和方案,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病历检查,针对从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的病案质量。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xx医院-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xx医院 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为保障患者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危险因素,确保诊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治疗的有效性。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成本。积极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指定本制度。 一、医疗风险定义 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失和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不安全事件、并发症及由这些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等。 二、建立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的组织机构 1、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团队 由多学科人员组成,包括医疗、护理、管理、药剂、设备管理、后勤保障、保卫等。 2.建立医疗风险评估体系 基于医疗风险评估、建立常规的医疗风险种类、确定每一类风险的具体危险因素、确定分析方法、选择医院优先级的医疗风险事件,采取有效、动态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措

施。

三、医院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案 处理原则“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重在预防” 1、通过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活动过程。 (l)完善诊疗护理常规、收治标准,界定有关专业疾病收治范围、促进诊疗规范管理。 (2)加强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完善手术分级管理、手术授权和再授权机制,加强手术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手术审批制度、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对个人技术实行准入管理,提高手术科室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手术质量和安全管理。 (3)实施首诊负责、完善急诊分流制度,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完善重危病人的转送流程,为病人提供连贯的医疗服务。 (4)规范药物使用流程,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5)完善院内感染各项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规范管理。 (6)落实病人安全目标各项制度,加强患者入院坠床/跌掉风险评估、手术部位标记、术前安全核查、病人身份确认、高危险药品管理、危急值管理、病人安全转科转院等。 (7)落实病人转科、转院、出院计划制定等制度,确保安全。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6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范围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总责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XX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 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 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 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 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 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 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 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 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 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 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 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 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制度 1 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电缆线禁止与泥浆管、清水管交叉。 2 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传动部位全封闭防护。工程结束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3 机电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停机,防止转动伤人。 4 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5 电缆线路应按照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要求敷设,主电缆应架空或沿工地围墙用绝缘子挂设,移动电缆过车道时应穿管埋设,严防碾压,电缆接头架空并设警示牌、经常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漏电。动力电缆采用五芯线,照明电缆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线。有破损电缆及时修复,禁止电缆放在水或泥浆中以免发生漏电。 6 每台桩机设置一只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漏电保护器),箱内无杂物保持整洁,贴有电工定时检查维修记录表。配电箱要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禁止使用民用插板。严禁动力、照明电混用。禁止使用简易的碘钨灯(太阳灯)。 7 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多股熔丝或其他金属丝代用。 8 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含配电箱);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相连,现场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且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页脚内容1

9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部位,必须使用电缆,并保证绝缘良好。低压电器设备如Ⅲ类电动工具、安全行灯等应在国家标准《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10 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禁令牌。如需带电工作,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11 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或施工现场发生其他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 大风大雨后,及时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应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二:生活照明用电 1.生活区电缆必须使用带有PE接地的橡胶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缆。 2.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3.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符合要求。 5.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三:钻机成孔安全注意事项 1 桩机转盘上不准站人、卷扬机有良好的安全防护、钢丝绳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页脚内容2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6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 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

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 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 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 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 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 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 七、医疗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汇报程序:凡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在本科范围内进行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 2、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负责人应首先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应将有关医疗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涂改、隐匿、销毁。如因输液(血)、注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77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

科室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医疗安全责任制 1、科主任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确认本科室的医疗安全风险系数、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的缺陷度数,以及院方测定的医疗安全系数及其目标值。 3、负责组织、发动本科全体人员,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科室医疗安全目标。 4、负责对本科全体人员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措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以及与医疗安全有关的法律教育。 5、负责分析、研究本科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扣薄弱环节并针对实际问题制订和实施医疗安全保证措施。 6、科主任可根据本科情况和特点制订和实施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医疗安全责任考核。 7、根据全院医疗安全奖惩制度,实施本科室医疗安全奖惩工作。

8、根据全院的医疗不安全事件处理程序规定,负责处理本科室发生的事故、差错和医疗纠纷等医疗不安全事件。 二、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安全逐级负责制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端正医疗作风,提高技术水平,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本岗位的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 2、凡属于非本职所能解决的医疗技术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和病例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3、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作为保证医疗安全的中坚力量,一方面要对自己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把关,及时处理下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与医疗安全有关的疑难问题和技术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对自己的医疗安全负责,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临床科学思维水平。在本岗位和本职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当遇到对医疗安全无确实把握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或申请集体讨论、会诊,以确保医疗安全。 4、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正高和副高)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职务,应成为保证本专业医疗安全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负责

通风区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区安全管理制度 通风区 二〇一三年

目录 一、安全管理目标 二、安全会议制度 三、安全活动计划 四、劳动纪律 五、培训管理制度 六、“三违”管理制度 七、隐患排查制度 八、事故处理制度 九、安全奖惩制度

通风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价值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提高“三基”、创建“白国周班组”、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入点,对各类隐患进行整改治理,杜绝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为方便管理,特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杨海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督促工作; 副组长:王启明负责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组员:王秀荣王民军负责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具体落 实工作。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为保证顺利完成矿下达各项任务,实现我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 1、杜绝轻伤、三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损失千元以上火灾、被盗和交通事故。 2、职工违章率不超过1人次/月,奋斗目标0人次/月,三违受教育率100%。 3、杜绝“一通三防”设施出现各种问题。 4、杜绝瓦斯超限,实现月度“零超限,零报警”。 5、杜绝瓦斯抽放系统出现重复性问题,力争不出现问题。

二、安全会议制度 为更好的组织职工学习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内容,以及总结上月工作中不足和制定下一月的工作计划,每月定期由通风副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内容包括: 1、参加会议人员:通风区全体人员。 2、组织大家学习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内容。 3、总结上月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解决不足的办法。 4、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三、安全活动计划 为丰富职工的生活,增长职工的才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每月我区将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保证职工从活动中获得教育,增长知识。具体可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围绕“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各班组制定自己的班组计划,从自身做起,创建优秀班组,实现安全管理。 2、积极参与矿制定的安全活动,并根据矿每月进行的安康杯计划进行我队的安全活动计划。 3、每月抽取适当时间在班前会前组织观看煤矿事故案例光盘和讲解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能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严格要求自己。 4、每月将本队出现“三违”案例、矿习惯性违章和典型违章进行汇总,对职工讲解其危害性,让职工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三

(完整版)呼叫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呼叫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1、由于本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和维护***、***及用户三方的利益,信雅达公司特制订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为让信息安全制度能在实际操作中起到有效约束和监督的作用,公司在《行政管理制度》中还专门列出与该安全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考核制度配合落实。 第一章设备安全 第一条呼叫中心机房安全工作由呼叫中心运营经理牵头,落实到呼叫中心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管理,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监督,要明确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个人。 第二条机房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机房电源、电线、插座、插头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条机房须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须有专人专管,并负责培训其他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第四条外呼人员应在下班后对自己使用过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存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第五条为保证机房内环境整洁、防止电源短路,任何人不得携带食品及饮品进入机房;严禁在单位吸烟,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带进机

房,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五条机房每天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切断,确保机房内各用电设备不带电,并进行例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机房内须定期检查所有门窗安全性及其防盗耐久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 第七条每天将上下班交接表填写清楚。 第二章信息安全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资料信息不被外来人员盗取及损坏,公司聘请有专业安全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入内,必须填写详细来访登记表及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条机房外张贴“外来人员请勿入内”的标语,给外来到访人员以警示; 第三条公司要求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机房时,如遇陌生人到机房,需立即礼貌的将陌生人带出机房再询问陌生人到访原因; 第四条除由公司安排的管理人员可带公司客人到机房内参观外,公司员工不得将非工作人员带入机房; 第六条公司设有休息室,可以供外来人员如应聘人员面试等,以保证呼叫中心的正常生产运作。 第七条机房所有电脑禁用主板USB设备和互联网,设置BIOS 密码。如因工作需要使用,需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电脑维护人员一人操作,解除禁用后方可使用。杜绝外来磁盘、光盘、U盘、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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