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经济不断高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总体而言产生重大调整。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失业率居高不下,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关键词:失业保险、使用效率、筹集水平、监管、保险范围

正文: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部分,为了保证社会安定与正常运行,失业保险制度需进行深入改革。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的发展历程

(1)50年代初的失业救济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急剧变化导致了严重的失业问题。中央政府为缓解失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1950年颁布《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1952年颁布《关于处理失业工人的办法》,减少新增失业人员,安置已失业人员并努力为其创造就业机会。在此过程的保险制度大体为救济与安置相结合,保险金由政府拨款、在业工人实际工资的1%、大众捐助的救济金构成,失业人员可以在登记后领取保险金。除了领取保险金外,政府正对失业人员还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如以工代赈、专业训练等。这套失业救济制度为缓解当时的失业问题做出了很大贡献。

(2)80年代中期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90年代初的发展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我国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为了配合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由国营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救济金按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由各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由于此项制度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当时社会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此项失业保险制度并未发挥其预期的效果。

针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在90年代,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

保险规定》。此项保险制度与80年代的暂行规定相比,扩大了实施范围,缴费标准由标准工资总额变为职工工资总额,给付标准也变为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标准的120%至150%。

(3)90年代后失业保险的不断完善

1999年,我国颁布《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职工扩充到所有城镇劳动者;给付标准由依据原来的连续工作年限改革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比例也发生较大,实行企业缴费、单位缴费、国家补贴三方面相结合。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模式,逐步建立了管理、监督机制。

虽然,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完善与发展形成现在相对而言较为合理的保险制度,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很多矛盾日益显现,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面临很多挑战,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范围难以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99年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后,我国的失业保险范围扩充到城镇劳动者,但是这里的城镇企业是指城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而且还规定在城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合作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在当今21世纪,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农民进城打工者也日益增多,但是老条例并未将这些人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为了让那些为乡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和为城市建设付出的农民打工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公平的待遇,应该把他们列入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也为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一层保障。

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时,我国下岗工人人数骤升,那些“下岗职工”虽然失去工作但与原企业仍然保持联系,在现保险条例里,他们并不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所以在他们没有工作、收入来源的时候,无法享受失业保险的帮助,他们的生活会面临很多问题。这些都有可能最后演变为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劳动者享受社会福利的新平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的安定

和谐,我国必须进一步扩充失业保险范围。

(2)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分散

我国的实现保险采取市、县级分级统筹管理的方式,目前而言市级统筹仍然没有完全取代县级统筹,市级统筹的推进过程非常缓慢。我国的基金统筹层次低,导致保险金分散、管理成本高、资金使用效率低。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企业经济效益好,就业率高,失业保险金征收的多,但是使用的比较少。而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则是,企业经济效益差,当地就业率低,失业保险征收的少,而需使用的却比较多。但是由于统筹层次低,资金分散,难以调剂,导致资金使用不平衡,利用效率低。

(3)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水平低

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是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企业负责工资总额的2%,个人承担工资总额的1%,当仍出现资金不够用的情况时,政府再给予补贴,维持收支平衡。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在这几年里,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大多处于盈余状态,政府基本不用进行补贴,名义上的三方共同负担,实则是企业和个人两方面负担。欧洲一些国家以及美国,他们的保险费率都在6%以上,而且在逐渐上升,失业保险基金是企业和个人出一部分,政府实实在在出一部分,而不是仅在出现赤字的时候补贴一部分。另一方面,我国对所有企业征收相同的保险费率,这种看似合理的“一刀切”的做法实际上存在很大的不公平。一些失业风险大的企业,其可能解雇的员工相对而言就会比较多,但是他与其他企业缴纳相同的保险费率,也就是交的不多,但是用的却很多,这就把很大一部分负担转移到那些失业风险比较小的企业,他们交的多,却用的少。这就负担会阻碍那些失业风险较小的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对我国总体经济的健康运行不利。

(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合理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确定的失业保险金额领取标准,只是有个大体范围即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这个领取标准太过随意了,很难保证领取的保险金公正公平,而且容易造成条件特别困难的人没法更好的享受失业保险应该给予他的帮助。在加之由于发放的数额不确定,保险金的管理又太过于分散,容易造成管理上的露

缺,让失业保险金被挪为他用。

(5)资格条件审核不够严格

我国对失业人员的定义为:1、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2、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3、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但是处在法定劳动年龄,但在学校读书,或服军役或没有就业意愿的无业者不归属失业范畴。但是要领取实现保险金必须满足一下要求: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并且收入中止;2、非自愿性失业并在就业服务部门登记;3、必须达到规定的就业期和参保要求;4、必须有劳动能力又有主观就业愿望。所以,我们需要正规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以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发放。但是,实际运行中,我们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机构,以至于出现一些人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甚至是仍处于就业状态,但隐瞒事实领取失业保险金。这就使得一些真正需要保险金的人,得不到更好的帮助,对我们创造公正公平的社会氛围也不利。

(6)失业保险使用不合理

一方面是,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时间过长。国外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一般为两年,而我国最长的给付期限,最长会达到两年。这样不仅会增加失业保险金的支出压力,而且容易让保险金领取者产生依赖,在心里方面可能会让他们产生懒惰心理你,可能不利于他们的再就业,与失业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相违背。另一方面是,失业保险金的支出结构不合理,在直接补贴方面的比重过大,而在促进再就业建设方面的比重则较小。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对改善我国的就业现状并没有过多益处。而且这样会产生大量结余,使得资金效率低下。

三、对我国失业保险改革的几点建议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我国应尽量把失业保险范围拓展为全体职工,摆脱行业等限制。我国现行的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的经济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需把保险范围扩充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的职工以及个体工作者,尤其要特别关注农民工,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且将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内,以保证他们在寻找再就业过程中的生活能够正常

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各地在适用范围及对象上存在差异,有利于这项制的合理化、规范化实施。

(2)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统筹层次

我国现存的失业保险统筹机制为市、县分级管理,由于管理比较分散,造成管理上的困难,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我们应该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统筹管理层次,扩大到省、市一级。这样范围大、层次高能够较好的抵御失业风险以及有利于失业保险费的规范收取和合理使用。

(3)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水平

虽然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失业保险金有所结余,但是一旦我国开始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的各方面建设,可能会花费大笔资金,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筹措闲置资金以满足再就业的建设需求,改善就业环境。而且目前,我国实际上是企业和个人负担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政府在这之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而且目前而言,企业缴费的压力已经很大了,而个人的收入有限、能力有限,所以就需要政府这棵大树给予帮助,利用他的财政手段,负担新增的失业保险金。

针对不同的企业,我国应该实行差别费率。根据不同行业、失业风险来确定他们应该承担的失业保险负担。有政府确定一个失业标准,如果一个企业一年中解雇的员工超过这个比例,就调高他应缴的失业保险费率;如果一个企业一年中解雇的员工低于这个比例,就应该下调他的失业保险费率,作为鼓励。这句有利于促进大家的积极性,对降低整个社会的失业率有一定的作用。(4)规范和完善失业保险的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体制中,资金浪费状况严重,资金挪用情况也不容乐观。我们需要建立统一的失业管理体制,来控制资金状况。我国目前的失业管理是由政府来主导实施的,具体则由劳动保障部门等机构经办,财政、审计部门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的模式,分工不明确,界定不清晰,容易引发行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基金挪用,责任难以追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采用政府在宏观上对失业保险进行间接管理,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直接运作管理,保证失业保险运作和管理的相对独立,这样责任界定清晰,此机构必须要保证失业保险金的合理运用及账面清晰,减轻资金挪用的状况。还应配合相关

法律,对资金挪用者在法律上予以严惩,防微杜渐。在立法的基础上,我国应该设立相关监管机构并借助媒体力量,一同监管失业保险金的运用处理,保证失业保险运作的公开化、透明化。

(5)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对享受失业保险的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针对我国有些地区出现的未达法定年龄或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领取失业保险的状况,我们的应法定条例上做出相应修改,强调领取资格条件中应有已达法定年龄和具备劳动能力,保证失业保险做到专款专用。对于出现的隐性失业问题,更要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冒领者应加以严惩。

(6)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一方面,缩短给付期限,与国际接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中,给付期限与缴费期限有关而与失业者的年龄无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失业的年龄层次不同,再就业的难度也就不一样。缩短最长给付期限,将给付期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挂钩,交的时间越长,可享受的失业保险的时间越长。并且,应该通过调查等方式,确定一个标准年龄,超过这个标准年龄的人再就业难度相对较大,为予以照顾,可以多享用一段时间的失业保险。另一方面,调整支出结构,降低直接支付保险金的比重,增加进行再就业各方面建设的比重。借以改善就业环境,为再就业提供更多机会,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例如,开办职业培训机构,可以用失业保险金支付大多费用,学习者自己支付小部分费用,让再就业者提高自身水平,为自己再就业创造条件。这样也有利于社会就业人员总体素质的提高,对我国经济持续性发展有利

参考文献:

1、杜黎霞《浅谈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2、李琼《西欧社会保障制度》

3、陈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失业保险所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3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课程名称:中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姓名:朱小伟 班级:14物流一班 学号:20141886

摘要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依法筹集失业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显现出许多不仅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基金的筹集、领取标准、促进就业的效果等方面,期待尽快立法完善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字:失业保险就业制度问题与改善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分析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收入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风险,为失业者提供基本保障,并通过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形式积极促进再就业。失业保险既具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内地失业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失业救济制度。进入20世纪90年代,为了面对新一轮失业问题带来的挑战,实现了“三条基本保障线”,它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方面意义重大。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和2010年的《社会保险法》成为现行制度内容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内地保险制度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失业问题还相当严峻,失业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以后的发展方向是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强化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使其成为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一)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正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与社会筹集,有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保险费,部分来源与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三)失业保险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整本地的费率。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待遇期限的具体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领取期间就业的,尚未领取的期限可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失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参保人数从1998年(即《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的7928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11645万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人力资源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分析与评价 韩翔山西省临汾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摘要: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以及促进就业。然而,因为各地人们生活水平以及生活理念的差异,其在落实过程中,很难确保两项功能均能有效发挥。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探讨了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及评价方法。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评价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各项社会化管理制度均逐渐得到完善,然而,失业保险制度的积极促进作用却发挥得不很理想。失业保险制度向纵深推进缓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功能并未得到人们的满意、推动就业作用有限等现状,已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配套保障要求,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公平进步、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目标的实现。加之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发展放缓影响和科技化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增劳动力直接转化为失业人口,这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重视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以确保失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应越来越得到重视并加强。 一、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表现 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包括生活保障、预防失业、促进就业这三个方面。然而,通常认为促进就业功能是其最积极有效的核心功能,具体是指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首要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各级政府结合多年经验以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过各种心理培训、辅导方式以疏导其心理,确保其积极乐

观的心理素质,鼓励他们参加相关技能训练,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并可以更好地再就业。以我所在的山西省临汾市来看,如近些年来SYB培训、各类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其次,努力改善企业经营情况,将失业保险关口前移,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岗培训的补贴措施,避免因为暂时的不利条件而大量削减工作人员,从而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口,给企业造成长期的创伤。根据作用对象,促进就业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不仅确保失业人员的正常生活,还设立相关心理辅导、基本技能培训机构,培养他们积极乐观的心态,帮助他们乐观地面对现状并积极就业,避免失业人员因为暂时的困难而采取极端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其次,提倡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充实自己、武装自己,比如定期举办各种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完善个人简历、提高面试技巧等就业技能,或者参加相关技能培训,使其真正学到相关技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以更好的就业。另外,鼓励失业人员积极主动的将个人信息登记在就业服务组织机构,比如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等,这样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招聘信息,以抓住就业机遇。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有效的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 2.企业。一方面,相关政府合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补贴帮助困难企业度过难关,以避免其大量削减工作人员,从而,产生大量的失业人口。另一方面,设置创业基金,鼓励现有企业加大生产或者投资力度,或者鼓励人们,尤其是失业者创办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以缓解失业。其次,鼓励企业举行大型招聘会,以使失业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招聘信息,避免企业难招人,而失业者难找工作尴尬情况。 二、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功能评价指标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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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国税局县市区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 所深入各企事业用工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争取使各类使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明白参加必要性失 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效果显著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 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首要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首要目标任 务的58.1%。个人发展观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负责人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主要供款 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 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法律条文》,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额外费用跑、冒、滴、漏,努力营造 诚信申报,依法缴存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 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 险申报表等档案,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查觉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 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处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 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未 备案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 额2.74万元。2007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这些行为漏报瞒报的 不道德。 (三)、着力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领会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风险保 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年数据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 中的这两项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最新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

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2018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 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 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 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 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 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 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 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 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 档备案。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 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文献综述

浅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问题 摘要: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又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建议对策 一、前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是失业保险的主要特征。建立健全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应采取相关的措施解决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 1、保障的范围 1986年,配合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它只适用于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仅限于国有企业四类人员。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进行了调整,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国有企业的7类9种人员,并规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应依照执行。1999年新的《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将各类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纳入到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中来。这里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到2010年12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6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58万人。” 2、享受保障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其中特别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求职活动为标志。 3、保障的水平 我国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也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1986年的“暂行规定”中还称之为“待业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50%一75%发放;1993年将“待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改为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一150%。1999年的《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挂钩,规定失业保险金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保障的内容 根据《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必须首先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可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费用补贴。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014693371.html,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摘要:在对我国失业保险的变迁进行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困境和原因,认为导致目前失业保险面临巨大资金缺口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根据失业保险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必须以失业保险的特点为依据,在失业保险资金筹集、支付、管理上进行制度创新,促进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 关键词:失业保险;变迁;困境;创新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 1951年2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职工的生、老、病、死、伤残、医疗等方面的待遇作了具体规定,初步确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遗属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当时理论界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失业问题,因此,失业保险便被排除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直到1986年,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以当时国营企业的四类职工,即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的精简人员、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企业辞退的职工为实施对象;规定保险基金只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救济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 50%-75%发放,最长享受期为24个月。可见,《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保障待遇低,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年的《暂行规定》。但是与《暂行规定》相比,《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不同之处仅仅表现在:(1)享受对象增加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消、解散的企业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两类。(2)重新规定失业救济金按当地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金的120%-150%发放。(3)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统筹,省可集中部分基金调剂使用。可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The work summary can correctly recogni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revious work, clarify the direction of the next work, and improve work efficiency

2021年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

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一、谨慎的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一)适用对象扩大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合同制农民工。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主要限于城镇劳动者,而不包括乡镇劳动者和城市农民劳务者。考虑到失业保险的本质特征--普遍性,从理论上讲,所有的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劳动者均应包含在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失业保险的对象应包括各种劳动者。 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之时,尤其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在制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修改条例时,应适当扩大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将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充到乡镇企业及城市的农民劳务,应该允许在城市从事较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属地原则加入失业保险。 (二)考虑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大学生失业成了一种普遍存在、相对存在且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它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因为这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规定,则刚刚毕业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又是不可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虽然《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将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纳入“低保”范围,但是领取“低保”程序繁杂,条件苛刻。所以有必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再就业,创造财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健全失业保险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主要为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而立法层次直接决定制度的束力。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缺乏最高层次的立法,一方面,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困难。据1998年下半年的统计,全国企业拖欠保险费总额达365亿元;另一方面,导致各种挪用、挤占、截流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层出不穷。从影响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妨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就业促进方面的支出。因此,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度的实施需要立法层次的保证,这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基础。 三、强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功能 如前所述,失业保险制度应该包括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两个方面。相比之下,

2020区失业保险半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元旦、春节期间,一如既往的开展了“送温暖”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为特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计231000元,并为1635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发放“送温暖”补助金81750元,为288名领取生活费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发放“送温暖”补助金43200元。 (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止7月底,失业保险新增扩面9805人,其中农民工新增扩面21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7756人,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有5244人的缺口。 (三)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标后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确保金融危机形势下失业人员和大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7月,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546人,为177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832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409万元。同时为451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89万元,创历史新高。今年7月,我区新接收包括重钢环保搬迁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290名,截止7月底,全区共接收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累计2881人,为295名大龄下岗职工发放生活341万元,并为212名大龄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金858万元。 (四)认真做好金融危机形势下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发放工作。为帮助辖区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我局与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大渡口区开展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通过印发纸制文件、政府向有关部门、辖区企业做了大量宣传。截止7月底,我区有7户区属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补贴人数1261人,补贴金额819万元;有5户困难企业享受待岗培训补贴,补贴人数1247人,补贴金额341万元。其中市属及以上困难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300万元。 (五)继续做好重钢环保搬迁“直通车”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年,我区新接收享受重钢环保搬迁政策大龄下岗职工182名,他们将在领取两年失业金期满后接续基本生活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 (六)努力做好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工作。截止7月底,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636万元,闯同年度历史新高。 (七)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对和维护。截止目前我区921家参保单位已全部进行金保系统电子化管理。同时严格根据系统失业人员参保数据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并确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停发失业金情况。 (八)继续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1-7月,组织举办了15期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班,对625名新增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同时为了加

1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

1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暴露出种种弊端。本文通 过中日失业保险制度的对比,反思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提出改革建议以不断完善中 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关键词]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对策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确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 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 等手段为其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1999 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完整体系,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建立阶段。1986 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 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保障待遇低,失业救济 性质明显。 2.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 年的《暂行规定》,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 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 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3.巩固阶段。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 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 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l)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 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2)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0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3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姓名:xxx 年级:xxx 学院:xx学院 专业:xxxx 学号:xxxxxxxxxxxx 2013年1月8日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状况,从失业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以及各职业之间失业保险金缴纳、各地区之间失业保险金发放差异的不公平、不合 理现象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试着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资金筹集渠道失业保险标准管理体制统筹层次覆盖范围立法层次 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意愿的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机会或者就业后又失去工作的状态。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建立保障资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可以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目前,中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促进再就业的制度主要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然而,随着就业形势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十几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明显不适应发展的要求。总体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更注重事后的补偿,其抑制失业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发挥。 以下是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失业保险资金筹集筹措渠道单一,征缴难度较大。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是国家财政和企业,是失业保险资金筹措渠道中的绝大部分,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部分从劳动者方面筹集。这种主要由国家和企业承担的资金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或缴纳少量的失业保险费的方式,其结果会使得企业和国家不堪重负,造成失业保险的发展缓慢。 第二,失业保险金的缴纳不合理。中国的失业保险金的缴纳,确定一个最低缴纳数额控制线,各类企业采用统一的缴纳比例,没有考虑缴纳人的实际状况,如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就业者的工资水平等因素,这种看似公平合理的“一刀切”的方式导致了实际上的不公平、不合理。同时,不考虑就业者的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差异和收入差异,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也会造成不公平和不合理。 第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合理。目前中国失业保险金领取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确定标准,各地按照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地方标准。这种形式难以避免随意性,加之人们易受平均主义影响,导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违背失业保险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水平标准太低,目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使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难以满足最低基本生活的需要,大大削弱了失业保险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的最初作用。 第四,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作用效果不佳。一种有效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能只充当事后消极救助的角色,而应当扮演着保障失业工人生活和促进失业工人重新就业的双重角色,其显示了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意识和新的社会目标。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很多地方仅停留在生活保障上,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的功能还不够。针对失业人员实施的职业培训、转业培训等配套工作也是不够的,这些配套措施要么基本上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再就业服务中心、要么就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社保经办机构经费紧张,还存在着部分地区挤占挪用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现象,导致专项用于失业人员培训和职业介绍的经费不足。 第五,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审查也还不够规范。按国际通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处在劳动年龄,非自愿性失业,失业前有一定时期的连续工作并交纳失业保险费,及时申请失业登记的失业者。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审核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部分人在就业的过程还领取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在县局及市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处下发的《XX年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精神,以市处下达的XX年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失业保险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将我县今年失业保险扩面、稽核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 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

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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