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反应程序

报警反应程序
报警反应程序

1、目的:

保证保安对报警有适当和正确的反应,以保证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范围:

公司安装的所有报警设备

3、职责:

3.1 安全委员会

1) 反应各区域产生的报警

2) 记录系统产生的警报

3) 当各部门有需要时,在系统中取消警报

3.2 安全主管

1) 审核相关报警方面的记录

3.3 Security Technician

1) 解决CAS系统出现的问题

2) 统计报警数据

4、程序:

4.1 如何反应报警:

当安全中心保安从CAS监控终端收到出现的报警时,

1)根据 对每个报警按要求进行处理

将警报产生位置、时间、原因、反应时间、处理方法和警报恢复时间记录在《报警系统每日警报处理记录》上,如果是误报警,需在《报警系统每日警报处理记录》上注明是误报警,并通知Security Technician进行处理

4.2 申请取消报警的步骤和处理措施:

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取消报警:

1) 由于工作如施工、维修、搬运东西等原因需长时间使用某报警的门或区域

2)需长时间使用的进出货物和物料门

步骤和处理措施:

1)由于工程或搬运东西原因而需申请取消报警的,应提前将使用时间段和原因以NOTES的形式通知保安主管和SECURITY TECHNICIAN,如果属于公司周边门,保安主管将派保安到现场进行安全控制,如果是内部受控区域门,各区域负责人应自行派人监督现场的状况。

2)安全中心在接到保安主管的通知后,在《安全中心取消警报记录》中填写相关资料,然后在CAS系统中取消申请区域的门报警。

3)在使用完毕后,当地值班保安应通知安全中心该区域可以恢复报警,安全中心值班员在恢复报警时,需在《安全中心取消警报记录》上签名

4)由于门或报警故障问题需暂时取消报警的,SECURITY TECHNICIAN通知安全经理、区域负责人、保安主管,暂时取消该区域的报警,在故障处理完毕后,SECURITY TECHNICIAN同样需通知相关人员报警恢复的时间。

5)对于由于需长时间进出货物和物料原因而需使用的货物进出门:

由于员工在使用时,都有保安在现场值勤,因此将统一将这些门设置为一个时间段不报警(参考门禁系统设置表),在设置不报警时间段之外时间需使用这些门的,需向安全中心申请取消报警,并在《安全中心取消警报记录》上进行确认,安全中心保安根据《安全中心取消警报记

录》中申请的时间段取消及恢复报警。

4.3 对警报记录的维护和核对:

1)每个工厂的安全中心分别记录该地的警报记录和取消警报记录

2)保安主管每月需审核《报警系统每日警报处理记录》

? 统计警报产生的数量

? 核对《报警系统每日警报处理记录》的时间和系统实际记录时间是否相符

3)保安主管每月还需审核《安全中心取消警报记录》是否有记录不恰当的地方

4)CSEURITY TECHNICIAN将从系统中打印出警报记录报表交给保安主管进行核对

5)对如果是误报警或是系统原因,安全中心应及时通知SEURITY TECHNICIAN进行跟踪处理。

6)SEURITY TECHNICIAN每月将产生警报最多的前10位记录做成图表的形式放在安全月报中,并提醒区域负责人注意。

5. 附件:

《门禁系统设置表》

6. 记录:

〈报警系统每日警报处理记录〉、〈安全中心取消报警记录〉、《LIPC报警反应要求》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讲义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党纪政纪案件独立行使检查权,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纪检监察机关立委之基,履职之首,有案不查不仅失职,也是对经济建设的渎职。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县纪委常委会安排,现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相关程序作以下简明讲解,希望对提高大家办案能力和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一、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 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程序。受理的意义在于它是初步核实的前提,是案件检查的开始和必经阶段,受理工作的好坏对于整个案件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受理不及时,就会延误时机,给违纪者制造伪证和隐匿证据提供机会;如果受理的不准确,就会使案件检查走弯路,就会影响案件检查的效果。 受理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受理的主体必须是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受理的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党的一级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

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 务的人员;三是受理对象的行为必须是实施或被认定为实施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四是受理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检举、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违纪事实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是否具有初步核实的条件,以决定是否初步核实;五是受理的目的,是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并通过以后的初步核实、立案和调查活动,核查和证实违纪,追究违纪者的党纪政纪责任,以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 受理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五种:一是党员干部、群众或其他组织检举控告;二是领导交办;三是有关机关移送;四是违纪者自述;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 受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书面形式,既有举报信或其其它线索材料;二是口头形式,即检举人或控告人用口头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情况的一种形式。工作人员应将提供的情况如实记入笔录,由反映人签名盖章或押印,如果反映人不愿公开姓名,应为其保密。口头形式中还有的是电话举报,接话人应认真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录音录像形式,指反映人用录音录像资料,将被反映人违纪事实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一种形式。 受理材料的处理。对受理的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作以下四种处理:一是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人员的材料,应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二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尽快交办或转办;三是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火灾报警处理流程

车辆段火警处置程序 1. 接到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或信号时,首先记录下相关报警信息,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1)在工作时间内,车辆段(除A栋外) 发生的火灾报警由五兴物业员工通知属地单位进行确认; (2)在工作时间内,车辆段A栋发生的火灾报警时由五兴物业员工到现场进行确认。(3)在非工作日、工作日非上班时间,发生的火灾报警由五兴物业员工通知保安到现场进行确认。 2. 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未发生火灾(误报)。 (1)应查清报警原因(如观察现场是否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气流速度是否过大;是否有高频电磁干扰;是否人员调试等)。 (2)如果环境干扰因素正常存在(如水雾滞留)或设备自身问题,应记录在案,并告知维保单位进行改进。 (3)如果干扰因素是偶然的(如办公室内人员吸烟过多、厨房内油烟致使误报、工作人员调试),应排除现场干扰因素,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消音即可,认真做好记录(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 3. 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发生火灾,不要慌张,按相应流程进行处理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保安等现场确认的人员应利用现场就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2)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在消防联动控制盘上启动相关的消防设施,如启动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泡沫灭火和干粉灭火设备等。并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参与灭火。 (3)报告值班室及公司领导火灾情况,上报安全部。 (4) 通过消防广播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 4. 如果现场反馈火情无法控制,应先请示安全部,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明确告知起火单位、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起火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及联系电话)。 5. 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各种消防设备回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2)保存好消防控制设备的所有报警、灭火的原始记录; (3)认真做好记录,详细写明报警时间、报警原因、报警处理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 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规范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4月29日,江苏高院印发了《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试行)》及其附件文书样式,全文如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 (试行)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实行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 登记立案制适用范围不包括破产申请、强制清算以及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第三条登记立案工作由法官负责立案材料的审核与案由的确定,由书记员或司法辅助人员等负责立案信息的录入工作。 第四条对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申请,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该当场登记立案,并出具材料收据。 登记立案后,应该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立案信息和案件查询密码等。 第五条对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申请,不能当场登记立案的,均应接收诉状和申请书,并出具材料收据,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第六条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和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先行立案的案件,应该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 第七条材料收据应当编立“收”字号,注明系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加盖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的印章。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该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便民服务区,张贴和提供诉状和申请书样本,在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法院政务网上公布诉状和申请书样本。

公安立案之后是什么程序

公安立案之后是什么程序 一、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二、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三、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四、执行。 推荐阅读: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立案是刑事案件审判的前置程序,很多人在发生刑事案件会以后第一时间通知公关机关,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公安立案之后是什么程序。小编为您整理了刑事案件审判的程序,在下文为您分析了立案之后的一些程序,请阅读下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案之后的程序包括以下几项:

一、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二、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之立案程序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之立案程序 1.立案的概念 立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自己发现的违法案件材料,依照自己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确定有无违法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责任,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查处理的专门活动。 2.立案的主体 立案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执法责任主体的行政执法机关。因此,立案审批要到位,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要明确立案审批意见。 3.立案的条件 一般来讲,立案有三个条件:一是取得违法事实证据(可以是全部违法事实中的一个或几个主要要素,例如涉案物品存在等);二是应当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三是在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 4.立案的案件来源 检查发现、知情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指定、当事人自认等。 5.立案的时机

立案的时机应当把握在取得了基本的违法证据之后、在需要通过全面调查取证对违法事实进一步丰富化、完整化、明晰化之前。 6.立案的意义 程序意义:立案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开端和必经程序。立案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执行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和执行的首要前提。没有立案,行政执法机关的后续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行为都没有意义。没有立案,就没有案件。立案之后,有利于迅速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管辖意义:立案之后,行政执法机关取得了案件的管辖权,暂时排除了其他执法机关对案件的管辖。即使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应当管辖的案件,也需要待立案机关依法做出案件移交管辖决定并移交后,其他执法机关才能立案受理。 组织意义:做出立案决定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案件的调查取证,才能进一步将违法事实完整化、清晰化,才能为审慎、稳妥、及时、准确地制裁违法行为提供前提。审批意义:立案决定的做出,对当事人的后续正式调查取证才有了基本的审批依据、对立案做出前取得的证据也有追认的作用,否则,不断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涉嫌滥用调查取证权。

立案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立案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立案流程:一)1、了解基本案情;2、调取涉案证据;3、建立委托代理关系;4、办案审批;5、开立收费收据;6、收取代理费。接案二)补调证据三)案件分析四)一审阶段。立案程序包括三个步骤: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在实践中,称为受案);2、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即初查);3、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 立案是公安、司法机关等接收报案后,认为要追求刑事责任,决定进行侦察或审判的一项活动。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或多或少都立过案件,也都知道,立案的程序。也会有一部分人不清楚立案需要什么手续流程,那就请阅读下文! 一、立案需要的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起诉状(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委托代理人的话需授权委托书

4、证据材料复印件(不同案件要求不同) 5、诉讼费 二、立案的流程 1、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火警处置程序

火警处置程序 1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1.1 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 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值班人员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 或单位内部电话等通讯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 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 查看。 1.2 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 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同 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 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1.3 消防控制室接受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 做到: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 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 工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 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 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拨打“119” 电话报警。 1.4 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 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 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 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

“119”电话报警。 1.5 查看人员入确认为故障报警,应查清误报原因并通 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1.6 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并认真做好记录。 2 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2.1 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 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室报警、并组织 本楼层第一梯队同时做到: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 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 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2.2 值班室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必须同时做 到: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 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 员;拨打“119”电话报警。 2.3 第二梯队人员接到值班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 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 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 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 “119”电话报警。 3 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3.1 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或楼层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处理程序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处理程序 一、报警程序: 1、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通知志愿消防员或商场的保安员,迅速到报警点确认;同时消防室值班员将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消音、复位;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做好记录;(1)、如是火灾探测器误报,应查明误报原因:现场是否有大量粉尘、烟雾滞留;气流速度是否过大;是否有高频电磁干扰;(2)、如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应查明是何人启动报警,并记录在案,同时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复位。 二、火灾确认处理程序: 1、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查看人员应通过对讲机或消防电话,立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拨打119向消防机关报警。3、火灾确认后,如果火情较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下列设施实施控制操作:(1)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3)消防联动控制柜如在手动状态,应开启喷淋泵并注意反馈信号,同时注意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湿式报警阀动作信号、

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启动消防水泵并注意反馈信号;(4)消防联动控制柜如在自动状态,应注意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压力开关是否动作、消防水泵是否动作;(5)通知有关人员关闭相应部位的防火门;(6)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如果控制室不能控制电梯停于首层,指派保安员到楼层首层,打开电梯消防控制开关,使电梯停于首层;(7)切断火灾现场的非消防电源;(8)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

火灾处理流程及主机操作

第一部分消防报警控制系统讲解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按照功能可以分为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前者的功能是在发现火情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指示出发生火警的部位,便于扑灭;后者的功能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现火情后,自动启动诸于消防泵、喷淋泵等各种联动设备,实施灭火,避免火灾蔓延。从二者的不同功能可看出它们是密不可分的。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数字火灾报警系统

第二部分火灾处理流程 一、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图1-1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

(一)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ll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具体来说是具备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处理流程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处理步骤火灾报警控制器是触发火灾消防系统的仪器;即当火灾发生时,预先在保护位置设置的温感器或者烟感探测到高温或者烟雾信号,将信号发送到控制柜,控制柜可以手动或者自动反馈信号到信号阀上,触发消防设备报警发出类似于救护车急救发出或者其他的报警声。 如遇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我们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1、接到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或信号时,首先记录下相关报警信息,通过火灾报警 控制器的部位指示,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在控制器上按下消音键,做好相关记录,撒下报警器上自己打印的报名信息纸片,并保留存好。 3、现场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未发生火灾视为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手动复位(按下“复位”操作按钮后,出现输入密码框此时按四下向右方向键即可),并做好记录。 4、到达报警地点确认情况后,如发生火灾,切莫惊慌,应立即通知控制室值班人员,并利用现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报告安环部及公司领导。 5、如果现场反馈火情无法控制,应先请示公司领导,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明确告知起火单位、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起火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及联系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援,进行现场灭火。 6、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认真做好记录。 注: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必须要有监控,每班次要有运行情况记录,出现有故障无法消除,经常性误报或者乱报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处理记录,各分机的密码(在生产现场的)为四个右方向键,主机密码(在应急指挥中心红房子里面的)为2222,严禁擅自改动密码或屏蔽相关报警信息。

立案工作基本程序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十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一)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二)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三)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十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十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二日内填写收案卡片,统一编立案号后,移送审判庭。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庭长批准后将案件及时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补充完后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二审立案期间。十四、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行。

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一、火灾确认及报警 1、当消控中心监测设备发出火警信号时,消控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巡 逻人员到现场查看,一旦火灾被确认后,应立即通知消控值班人员把消控主机全部投入自动(允许)档,启动所有联动设备,并随时观察联动设备的工作情况; 2、消控中心值班人员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详细讲明火灾地点、联系 电话、着火楼层、燃烧物质等情况,并做好火警记录。 二、协调灭火 1、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应立即召集相关人 员组成临时灭火指挥部,组织人员灭火。 2、临时指挥部成立后,应紧急迅速拿出灭火作战行动措施,并迅速召集各 专业设备负责人组织,安排人员操作各类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此时,所有员工应无条件听从灭火指挥部指挥,坚守各自工作岗位; 3、临时灭火指挥部应迅速指挥调动在场所有人员、专职、义务消防员到现 场扑救火灾; 4、当消防武警接管消控中心指挥作战时,物管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 统一指挥协调工作,确保救火工作顺利进行。 三、火灾紧急疏散 1、火灾确认的同时,消控值班人员应及时通过消防广播,通知非工作人员 迅速撤离火灾现场,按安全出口通道、消防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并及时派出疏散引导人员进入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非工作人员滞留火灾现场; 2、临时灭火指挥部指挥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将着火地点的主要财物搬运 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四、灭火

1、火源初起时,应迅速采用灭火器材按正确操作方法将其扑灭; 2、火势凶猛时,扑救人员应带好防毒面具等保护用品,听从指挥部安排, 按火灾扑救预案进行扑救; 3、如着火点上方的消防喷淋还未工作时,应立即击碎玻璃塞头使其喷水灭 火; 4、需用消火栓灭火时,将消火栓打开或击碎玻璃,拉出水龙带,接上水栓 喷头,拿稳后方可打开阀门,射水灭火。同时按下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远程启动消防加压泵加压,确保水柱压力; 5、根据现场情况,按“先重点,后一般”、“先大火,后小火”、“先隔断, 后集中”的方式进行扑救。 五、现场清理 火灾扑灭后,临时灭火指挥部应组织好现场人员,协调消防监督机构查明火灾原因、核实或查清火灾损失情况, 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浑水摸鱼、趁火打劫等情况发生; 消控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到底层后停用; 2、现场抢救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进行抢救; 3、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通道,严禁使用电梯做疏散工具; 4、扑救完毕后,应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核实损失并做好 安置工作; 5、应做好火灾事故详细记录,并书写书面报告报上级主官部门。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处理程序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 处理程序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处理程序 (一)火灾报警信息的确认 1.火灾报警控制器报出并显示火警信号后,消防值班人员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信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 2.通知另一名消防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到报警点现场火灾确认。消防控制室内消防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若消防控制室设有闭路监控系统,可直接将该系统切换至报警位置确认火情。 3.现场火灾确认人员携带手提消防电话分机或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 (二)火灾处置流程 1.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火灾确认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到附近消防电话插孔处用消防电话分机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火灾确认信息。可根据火灾燃烧规模情况决定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还是立即疏散转移。 2.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火灾确认信息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拨打火警电话时,应首先摘机,听到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拨通“119”后,应确认对方是否为“119”火警受理台,以免拨错。

(3)准确报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街区名、门牌号),说明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4)简要说明起火原因和火灾范围。 (5)等待接警人员提问,并简要准确的回答问题。 (6)挂断电话后,通知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4.消防值班人员向消防值班经理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火情,同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在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6.通过消防广播系统等通讯工具通知火灾及相关区域人员疏散。 7.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三)误报警的处置方法 1.当火灾探测器出现误报警时,应首先按下“警报器消音”键,停止现场警报器发出的报警音响,通知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取消火警状态。 2.考察是否由周围环境因素(水蒸气、油烟、潮湿、灰尘等)造成探测器误报警。 (1)若环境中存在水蒸气、扬尘、油烟或快速温升等导致探测器误报警的因素,等环境恢复后,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嘉定镇博乐路73号电话:59521000 邮编:201800 一、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一)起诉 原告向法皖起诉应提交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证据材料,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银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其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二)立案及排期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三)送达 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不是当场立案的上述材料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案件立案后法院送达人员将在立案后五日内,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其所附证据副本、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等以邮政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 (四)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可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派驻本市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 (五)付款方式 以现全、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以支票、汇票方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单圭日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代收诉讼费收据》;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须背书,盖出票人银行留存印鉴;支票收款人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不用盖背书单; 以电汇(外埠)方式付款的,汇款时,应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编号、案号,若代单位或个人交款,应注明所代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付款内容。农行收款后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 二、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一般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

法院立案程序

法院立案程序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 1、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1)拨通火警电话119 (2)电话接通后首先询问对方是否是消防报警台,得到确认后方可报警。 (3)报警时要说清单位、街道、门牌号,说清起火部位、起火物、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说清报警人的姓名、所用电话号码,以便消防部门随时查询。 (4)报警时要沉着泠静,注意听清接警人员的询问,正确、简洁的回答。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5)报警好要派人到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到来,带领消防员迅速赶赴火场 2、向消防控制室及单位领导报告 3、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手提灭火器迅速奔赴起火点,使用前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拔出压把上的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不留残火,以防复燃。使用时注意要站在上风处向下风处喷射。 消防栓使用方法: 一般由两人配合,一人拉开消防栓箱门,迅速取下挂架上的水带甩出,手持接口的一端和枪头冲向起火点,途中将枪头和水带的接口

接好。另一人将另一端连接在消防栓出水口上,并旋转手轮打开阀门,水及喷出。 注意:(1)断电 (2)二氧化碳 火场逃生自救注意事项 一、要保持火场镇静,忌惊慌失措; 员工要熟悉所在建筑物机构及逃生路径,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熟悉消防设施操作使用及逃生自救技能,面对火灾,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正确逃生办法,尽快撤离险地。二、要牢记安全通道,忌随意乱跑; 员工要熟悉工作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按照消防标示及箭头有序撤离逃生,切忌不要相互拥挤,不要盲目乱冲乱跑。 三、要低姿湿巾捂口,忌中毒窒息; 要注意逃生方法,不要乘坐普通电梯,要用湿毛巾和衣服捂住口鼻,要低姿撤离,防止吸入有毒烟雾,穿过烟雾封锁区时要采取个人安全保护措施。 四、要擅用床单绳索,忌轻易跳楼; 要善于利用身边的绳子床单等,用前将其沾水打湿,除非万不得已选择跳楼,要向水池、草地、沙地等场地跳,跳前可扔下棉被等物品,跳时可抱棉被、沙发垫或大开大雨伞以缓冲,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双手抱住头部,身体弯成一团, 五、要快速撤离火场,忌贪恋财物;

消防中控室火警处理流程

消防中控室火警处理流程 目的: 当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出现报警后,消防中控室值机人员能在第 一时间做出反应,正确处置,及时协调。做到“早发现、早确认、早扑 救”,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确保大厦安全。 处置程序: 1.消防主机接到“火警”报警信息后: 1.1立即通知内保巡视(或备勤)人员,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确认; 1.2通知内保领班,携带应急装备(消防应急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增援及 二次确认; 1.3对照“CRT”或楼层烟感系统平面图,与现场人员及时沟通,以达到现场跑 点人员确认的准确度,确保现场跑点的正确无误; 2.自动报警系统中其他设备出现报警的处置 2.1如“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手动报警器”等其他消 防设施出现报警时: 2.1.1立即通知内保巡视(或备勤)人员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确认;2.1.2通知内保领班,携带应急装备(消防应急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增援 及二次确认; 2.1.3对照“CRT”或楼层烟感系统平面图,与现场人员及时沟通,以达到现场 跑点人员确认的准确度,确保现场跑点的正确无误; 2.1.4如属误报,填写《火警处理记录》并进行设备复位。 3.如确认出现火情,立即启动《火灾及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进行下列处置, 具体如下: 3.1通报火警:按《火灾及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逐级上报,启动《预案》; 3.2中控主机操作 3.2.1切断事故楼层及上、下各一层“非消防电源”,确认主机收到启动反馈信 号; 3.2.2将“消防风机”转为自动状态,确认主机收到启动反馈信号; 3.2.3启动事故楼层及上、下各一层“风口”,确认主机收到启动反馈信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处理流程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处理步骤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触发火灾消防系统的仪器;即当火灾发生时,预先在保护位置设置的温感器或者烟感探测到高温或者烟雾信号,将信号发送到,可以手动或者自动反馈信号到信号阀上,触发消防设备报警发出类似于救护车急救发出或者其他的报警声。 如遇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我们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1、接到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或信号时,首先记录下相关报警信息,通过火 灾报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在控制器上按下消音键,做好相关记录,撒下报警器上自己打印的报名信息纸片,并保留存好。 3、现场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未发生火灾视为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手动复位(按下“复位”操作按钮后,出现输入密码框此时按四下向右方向键即可),并做好记录。 4、到达报警地点确认情况后,如发生火灾,切莫惊慌,应立即通知控制室值班人员,并利用现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报告安环部及公司领导。 5、如果现场反馈火情无法控制,应先请示公司领导,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明确告知起火单位、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起火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及联系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援,进行现场灭火。 6、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认真做好记录。

注: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必须要有监控,每班次要有运行情况记录,出现有故障无法消除,经常性误报或者乱报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处理记录,各分机的密码(在生产现场的)为四个右方向键,主机密码(在应急指挥中心红房子里面的)为2222,严禁擅自改动密码或屏蔽相关报警信息。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处理程序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 急处理程序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处理程序 (一)火灾报警信息的确认 1.火灾报警控制器报出并显示火警信号后,消防值班人员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信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 2.通知另一名消防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到报警点现场火灾确认。消防控制室内消防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若消防控制室设有闭路监控系统,可直接将该系统切换至报警位置确认火情。 3.现场火灾确认人员携带手提消防电话分机或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 (二)火灾处置流程 1.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火灾确认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到附近消防电话插孔处用消防电话分机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火灾确认信息。可根据火灾燃烧规模情况决定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还是立即疏散转移。 2.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火灾确认信息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拨打火警电话时,应首先摘机,听到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拨通“119”后,应确认对方是否为“119”火警受理台,以免拨错。 (3)准确报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街区名、门牌号),说明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4)简要说明起火原因和火灾范围。 (5)等待接警人员提问,并简要准确的回答问题。 (6)挂断电话后,通知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4.消防值班人员向消防值班经理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火情,同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在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6.通过消防广播系统等通讯工具通知火灾及相关区域人员疏散。 7.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三)误报警的处置方法 1.当火灾探测器出现误报警时,应首先按下“警报器消音”键,停止现场警报器发出的报警音响,通知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取消火警状态。 2.考察是否由周围环境因素(水蒸气、油烟、潮湿、灰尘等)造成探测器误报警。 (1)若环境中存在水蒸气、扬尘、油烟或快速温升等导致探测器误报警的因素,等环境恢复后,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同时记录下该误报设备的详细编码等信息,并注意观察该报警点是否再次出现误报现象。 (2)若不存在上述状况,无法确定导致报警原因时,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如探测器反复进入报警状态,应立即向单位相关领导汇报,以便通知工程施工单位或维保单位尽快处理。 3.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误报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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