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联和对我们的启示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联和对我们的启示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联和对我们的启示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联和对我们的启示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关系密切,而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彼此影响,相互促进。这些特性决定了不同时期占据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发展可能造成迥异的影响,或具有不同的解释作用。同时,国际法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也能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提供借鉴。因此,在两个学科的发展问题上,有探讨它们之间合作与互动之方式的必要性。一、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联系与学科发展史上的互动

从本质看,国际法是某些国际关系的法制化结果。具体地讲,作为国际关系的某种表现形式的国际法,既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或者说是国际行为主体之间建立某种国际关系的手段或工具,反映的是国际关系对秩序、稳定与可预测的需要。[1]241同时,描述、解释、研究、评估和预测国际关系的现状与发展的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分析国际事务的理论框架,对同一时代的国际法之盛衰具有重要的影响或解释功能。二、从国际关系理论到国际法学的研究路径探析

事实上,在国际法的研究中,从国际关系理论中寻找论据与方法是很有必要的。当然,这种借鉴的主旨,不是试图给国际法学寻找一个全新的理论框架,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国际法本身,即“通过丰富的描述性与解释性工作,国际关系理论可以帮助国际法学者去…发现?(illuminate)……国际规则、制度与机制的社会现象”[7]。

1.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分析国际法发展的宏观性问题

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去分析国际法的全局性问题,包括历史上重大国际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战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国际立法的未来走向等等。

比如,在一战结束后,《凡尔赛和约》的签订与国际联盟的创建是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实际上,以后的联合国法律体系的大部分内容都能从《凡尔赛和约》体系中找到渊源;而尽管国际联盟最后以失败告终,但若没有这种理论与实践以及当初创建国际联盟的努力,联合国这个崭新的国际组织就难以顺利构建。[8]216同时,巴黎和会之后陆续签订的《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九国公约》、《日内瓦议定书》、《洛迦诺公约》等,在裁减军队、禁止战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尤其是1928年签订的《非战公约》,明确规定必须放弃战争,这象征着国际社会对待战争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种思想也被以后的《联合国宪章》所继承。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时期国际法得到重大发展的原因,我们的视角可以转到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理想主义学派以及该学派的代表人物的外交努力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把维也纳会议以来靠大国均势政策而得以维持的欧洲百年和平的局面打得粉碎,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一些国际关系学者把目光转向当时已成为哲学世界主导思潮的乌托邦主义,由此产生“理想主义”学派。该学派主张恢复国际规范,建立国际组织,健全对各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制;谴责追求强权政治以谋求自身利益的国家行为,坚持应依据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原则办事;认为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巩固战后稳定的国际社会,相信国际法、国际组织及公众舆论可以确保世界和平。[9]31[10]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这种学说都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且不说理想主义者在理论上对国际法研究的重视,在实践上,他们也身体力行,推动着国际法的发展。如理想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第28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亲自前往参加巴黎和会,竭力游说欧洲国家领导人接受理想主义的理念。可以这样说,没有理想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巴黎和会所签订的《凡尔赛和约》的内容可能要改写,国际联盟的建立也是不可能的。

可见,一战结束后国际法的繁荣,与理想主义者的学说及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对这段时期国际法发展的背景研究中,适当地思考理想主义者的学说以及他们的外交努力,有助于理解凡尔赛体系与国际联盟产生的根源与背景,掌握凡尔赛体系的内容。同样,对于二战后联合国与联合国法律体制的构建与遵守,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与维护,冷战时期国际法的遵守

与发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发展的繁荣;国际法的未来走向等宏观性问题,都可以通过对同一时期占据理论与实践优势的国际关系学派的分析,为国际法的各种现象寻求一种宏观上的理论背景,从而更好地理解国际法的发展本身。

2.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分析国际立法合作等中观问题

在国际立法的谈判中,参与谈判的国家是否选择合作,是事关某项法律制度能否顺利建构的重大问题。不过,为什么有时国家会选择合作有时会选择不合作,国际法本身并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而在国际法学的研究中,若对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时,恰当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尤其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可以帮助国际法学者更好地理解国家间合作的问题。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认为,当国家在合作中关心的是相对获益,即计算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国所获,则属“零和博弈”或“非合作博弈”类型,少有合作余地。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者正立足于此,对他们来讲,在合作中感到不安全的国家总是关心收益如何分配,它们并不注重参与双方是否都能获益,而只关心谁多获益。如果收益分配不均,得益少的国家总想着削弱对方以改变自己在利益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因为国家总是在担心今天的朋友也许明天就是敌人,担心联合利益的实现对现在的朋友有利,或许是在制造一个潜在的非常危险的敌人。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必须密切关注合作伙伴的获益。[11]117无疑,国际法本身是各国参与国际合作的一种形式,是将国际合作关系法制化的表现。如果各国在这种合作中将目光盯住相对获益,则这种合作为“零和博弈”或“非合作博弈”类型,国际法的发展将举步维艰。显然,现实主义者的这种分析对于立法博弈的失败或低成功状态具有良好的解释功能。

与现实主义学派不同的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新自由主义学派在提出国际合作命题时认为,作为理性国家关注更多的是本身的获益,而不是其他伙伴是否获益、获益多少,或者这种获益多于或少于本国获益,合作的主要限制在于欺诈。[11]125而在一次博弈中,由于博弈方作出决策时只需考虑眼前利益,而不能期望他们会考虑对方的利益得失。因此,只要能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博弈方经常不惜相互“欺诈”,因为它们看不到博弈的长远利益。但如果博弈重复进行,这种状况将得以改变,因为这时各方关心的不是某一次博弈的结果或收益,而是博弈重复进行后的总体效果或平均收益,并且各次重复之间相互影响和制约。[12]73显然,新自由主义者强调绝对获益的观点以及国际合作的博弈类型的分析,对国际立法中国家选择合作的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

当然,在中观层面,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不仅仅在国家是否选择合作上具有解释功能,对于其他问题,包括国家立法偏好、遵守与违反协议的行为、谈判战略与策略(如结盟、组建谈判俱乐部等)争端解决问题上选择对抗还是妥协等方面,都可以发挥出良好的解释作用。国际法学者在探讨这些问题时,恰当应用相关的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对于理解这些问题本身无疑有着很大的帮助。

3.运用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解释具体的国际规则的建构等微观问题

国际关系理论知识与方法不仅对于分析国际法发展方面的宏观性问题、国际立法与遵守中的国家偏好等中观性问题,提供帮助,在分析具体的国际规则的建构等微观方面,也能提供重要帮助。

例如,二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采取了与发达国家“自由化”立法需求相对抗的措施,包括在涉外经济立法方面,采取严格外资准入、实行国有化、高筑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等措施;在国际层面,与发达国家展开集团式的斗争,并制定了包括《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1962年)、《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1974年)等旨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各种协议,协议内容基本上是围绕“权威分配模式”而展开。对于这些涉外立法与建

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具体规则的思想来源,我们可以从当时流行于发展中国家的、包括“发展主义理论”、“依附理论”、“不平等理论”等在内的政治经济学流派中得到解释。这些理论各有侧重,彼此之间或多或少存在冲突,但它们有以下几点共同认识:第一,强调国家干预或计划,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有所限制;第二,主张实行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政策,尝试自给自足的形式;第三,强调优先吸收国际金融资本,限制或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并要求展开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第四,采取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对国内的幼稚工业加以保护;第五,强调自力更生,减少或割断对大国的经济依赖关系等。显然,以上主张是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涉外经济立法与国际经济立法中建构具体规则的思想根源之一。

再如,在GATT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开始引入“议题挂钩”的方式,即同时谈判与构建多个领域的国际规则,取得了良好效果。而在2001年WTO“多哈回合”谈判启动后,以“议题挂钩”谈判与构建国际规则的方式得到延续。以“议题挂钩”方式同时谈判与构建多个国际法规则有着什么优势,显然是必须理解清楚的问题。这时,国际关系学者的研究成果能够提供合理解释。西方国际关系学者对“议题挂钩”方式谈判与建构具体规则的研究成果表明:第一,它可以用于获得互惠性,即满足了分配上的限制而达到利益和减让的平衡。挂钩常被用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以获取互惠,这样做极大地增加了合作行为的范围,谈判者将有机会在分蛋糕之前先把蛋糕做大,并可能同时决定几个谈判议题。所以,如果考虑的议题范围增大,而且适当,合作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第二,挂钩可以用于提高由贸易产生的潜在获利。故此,挂钩是一种取得更有效结果的手段。[13]73无疑,对于不同领域中的立法议题,不同国家所能得到的实际或潜在利益不尽相同,导致各国对不同议题谈判的积极性有所差异。这时单对构建一种规则的谈判,可能会在博弈的利益分配上很难使各方满足。但是,通过“议题挂钩”的方式,各种议题内部与议题之间的紧密联系之特点,将大大拓展博弈关系的利益分配空间,即参与博弈方在某个议题上的损失将得到另一个议题上的弥补,从而达到各方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最终同时使多种规则的谈判获得成功。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原因和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原因和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摘要]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二战结束前,英美等主要国家制定的国际货币体系。20 世纪60 年代出现的“特里芬难题”暴露了他的缺点,以及它本身制度上的缺陷和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其崩溃。该体系是“二战”后,美国维护其世界霸权的工具,影响了战后国际格局的演变。它的崩溃仅仅是不再适应那个时代。尽管它走下了历史的舞台,但是它对当时各国经济的恢复、国家实力的提升以及战后的格局仍有巨大积极影响。今天,当我们再回头看它时,应该说它对那个时代的发展做了重大的贡献。 [关键词]布雷顿森林体系;特里芬难题;美元;国际关系;影响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B 一、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了恢复受战争破坏的各国经济,稳定各国汇率、平衡国际收支。英美等44 个国家在1944 年7 月通过协商后,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制定了国际货币体系,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并于1945 年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储过短期贷款解决会员国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又称IMF) 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为成员国经济恢复提供长期贷款,又称世界银行),体系从1944 年开始运行,到1973 年彻底崩溃,总共运行了30 年之久。该体系尽管是“二战”后,美国维护国际货币霸权的工具,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战后的经济并且对它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它的内容就是“双挂钩” ,也就是说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确认35 美元等于1 盎司黄金,所有成员国必须认同并维持它。当各国政府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时,美国必须官价进行兑换。同时各国货币与美元建立固定的汇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如若超过,就必须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否则他们不仅失掉了利用该组织恢复经济的机会,还有可能被开除。“布林顿森林货币体系所确定的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原则,使美元等同于黄金,成为黄金的代表或等价物,由于各国货币不能直接兑换黄金,而只能通过美元间接与黄金挂钩,从而使得美元取得了在国际货币制度中的中心地位。在这一制度下,美元代替黄金成为各成员国支付国际收支逆差的主要手段和国际储备货币,有的国家甚至用美元代替黄金作为发行纸币的准备金。因此这种国际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或者说是美元一黄金本位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实质是“以美国为核心建立的有组织的、特殊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是以当时的世界经济状况为依据,人为的建立起来的一个货币体质” 二、崩溃的原因它的规定就是,美元作为一个媒介,分别直接与黄金和各国货币挂钩。所以关键就在于美元。然而美元却从60 年代开始不断爆发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从20世纪50 年代就出现了崩溃的倾向,由于各种原因,美国的实力开始走下坡路,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所以美元过剩”的危机波及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在1960 年爆发了第一次美元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进入了动荡阶段。

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互相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内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它们具有法律的共同性:(1)它们都在一定的社会之内发生法律的规范作用,无论是国际社会或国内社会。(2)它们都具有一套行为规则来调整社会关系,无论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或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3)它们都使用一定的外力来强制执行。(4)它们都表现统治阶级意志,属于上层建筑。(5)它们都受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同时也受某些政治因素决定。 另一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又呈现着显著的不同:(1)一般来说,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是个人,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3)国际法是由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协议的条约和习惯形成的,国内法是由一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4)国际法是以国家自己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执行,国内法是以国家政权机关例如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来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强制性显然不如国内法强。(5)国际法是在国际社会中平等的成员―也就是主权国家之间实行的法律,国内法是一国之内主权者对其统治下的人民实行的法律。 二、国际法的主体是什么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主要具有三个特点: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具有定居的居民、固定的领土、主权、政府)、国际组织(最为典型的是联合国)、争取独立的民族(如阿富汗)。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原则,具体包括: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表现为三方面: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卫权。 (2)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不过,依宪章有关规定采取的集体强制措施、殖民或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等,不受这一原则的限制。具体包括: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从事武力威胁、进行侵略战争宣传。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这一原则构成宪章解决国际争端各条款的基础,并成为国际法上集体安全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4)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是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简洁的干涉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同时也指国际组织不得干涉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事项。所谓“内政”,一般是指国家不受国际法约束而能独立自主处理的那些事项,如一国的政体、内部组织、对外政策等。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条约必须遵守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自觉善意。 (6)国际合作义务。国际合作已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将“促成国际合作”列为宗旨之一。《国际法原则》规定,各国

当代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论文

美国俄罗斯战略的异同与相互关系 一、总述 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轰然倒塌,苏联成为昨日黄花,而美国一国独大,拥有世界上最强的经济军事科技力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际战略格局风云变幻,到当今之时,已形成一超多强之势,一超自然是美国,而多强则包括俄罗斯、中国、欧洲和日本等。要谈当今国际战略格局,一则离不开美国,二则绕不开俄罗斯。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美国、俄罗斯的战略关系异同与相互关系。 二、美国战略 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超级大国,其经济军事科技在世界上均拥有他国不可撼动的优势,美国的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百分之二十,美军拥有全世界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核武库,美国科技几乎在方方面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可以说,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美国将继续保持这种优势。 正因为美国的这种独特的巨大的优势,导致其国家战略的独特性。而一个国家的国家战略又具有时代性,美国也是如此,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我们先来谈一谈美国国家战略的演变。在美国初建之时,美国推行的是“孤立主义”战略,通俗地讲就是经济上互通往来而政治上保持距离。到了十九末世纪二十世纪初,随着美国的发展与逐渐强大,其外交战略也变得越来越自信,从门罗的“门罗主义”到威尔逊的“文明扩展论”,再到罗斯福的“国际警察论”,美国逐步开始谋求世界霸权,这样导致了美国国际关系中的以权力为核心的现实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并逐渐取代理想主义理论。二战后,国际格局经历大洗牌,美国正式确立其超级大国的地位,美国凭借其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巨大优势开始谋求世界霸权。而社会主义大国苏联成为其称霸路上最大绊脚石,因而美苏不可避免的进入冷战阶段。在这个阶段,美国国家战略的首要目标是遏制苏联称霸世界,在冷战前期,美国的战略主要是杜鲁门的“遏制战略”、肯尼迪的“和平战略”,和“尼克松主义”;而冷战后期,随着美苏之间的平衡被逐渐打破,优势逐渐向美国方面倾斜,美国的战略也逐渐变得富有侵略性,从卡特的“世界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

论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关系紧密,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相互影响。究其原因,无论是国际法学者,还是国际关系学者,他们都具有相同的视野,即在传统上共同关注以国家为中心的和平与发展问题,晚近又同时面对国家与非国家主体,诸如全球化、“国际治理”等全新课题。而进行学科交叉研究,一方面是各个领域的学者对自己所研究的学科范围之外,但紧密相关的领域的研究成果的必然反应;另一方面也是各个领域的学者保持自身领域研究的动态发展的需要。这些特性决定了两个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结,并对各自学科的发展大有裨益。一、国际关系及国际法概述国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国际关系是指主权国家之间的一切互动关系既包括政治、外交、军事方面的关系,也包括文化、科技和法律方面的关系;既包括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包括民间的关系。而狭义国际关系仅指主权国家、政府间的官方政治外交关系,即国际政治关系。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国际关系日益呈现出地域上的全球性,内容上的经济政治文化互动性,层次上的复合性以及变迁的有序性等特征。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准则以及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时所应遵循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传统国际法仅认同对狭义国际关系的调整与规制,但在当今国际关系呈纵横扩展的情况下,国际法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这一案臼,日益关注其他层面复杂的社会关系。国际关系属于国际社会事实层面的内容,具有先在性和客观性等属性;而国际法则属于其价值层面的内容,带有反映性和主观性。

因此,它们之间既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关联,又含有现实矛盾,并不能预期二者达成完全和谐的关系状态。故此,承认关联并解析二者的矛盾才是推进其良性互动的根本。二、国际关系同国际法三次联结早期的国际关系著作充斥着对国际法研究成果与方法的运用,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从法学研究中脱胎而出。在理想主义理论中这一点尤为明显。一战把维也纳会议以来靠大国均势政策而維持的欧洲百年和平局面打得粉碎,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一些国际关系学者把目光转向当时已成为哲学世界主导思潮的乌托邦主义。无疑,自近代民族国家诞生以来,国家之间始终遵循着权力与利益至上的法则,这决定了理想主义不切实际的理念注定要破产,但这个时期国际法研究与国际关系理论之间的紧密联结(也是两个领域所实现的第一次联结),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对国际法与国际法学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冷战开始后,现实主义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主流,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研究突然变得疏远。至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界对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蔚然成风,成为这两个学科最新发展的闪亮之处。在国际关系学界,重新拾起国际法研究与国际关系理论的联结纽带的正是国际机制理论。从国际机制的定义看,国际机制与国际法实际是相近的概念。虽然对于国际机制的定义,学者们尚有分歧。另一方面,从国际机制的特征与功能看,国际法具备国际机制学者所强调的国际机制所应具备的各种特征与功能。冷战结束后,建构主义理论迅速崛起,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提起了很大的挑战。该理论的主要特点是把国际关系理解为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的人,

当代国际关系论文

建立亚洲集体安全体系 提要 鉴于现阶段,中美两大国之间的微妙关系,不仅对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对亚洲安全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何面对这一局面呢?我认为亚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 关键词 安全体系,多边关系,中美关系 引言 随着亚洲地区的中国和印度的迅速发展,美国不得不改变外交从一直关注中欧的令人厌倦的战争转为去应付日益产生影响的亚洲。希拉里在《外交政策》杂志上就撰文称,未来10年,美国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将是锁定扩大在亚洲的投资,包括外交、经济、战略和其他方面的投资”。 作为曾经枭雄一时的世界强国的美国,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唯一的世界强国了,但美国仍然希望能够在渐渐在全世界产生作用的亚洲地区保留自己的领导角色和能力。但现在美国已经不能独自领导这个地区了,而是得接受与中国分享权力。但也有分析师称,美国的这种继续想在亚洲保存有实力将会使中美关系进一步恶劣,“因为单纯从经济重要性来讲,中国已变成美国有史以来遭遇过的最可怕的战略竞争对手“。 论文正文 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建交以来,两国关系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总体是稳定的,并且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当前中美关系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两国的对话沟通非常密切。在过去的两年中,胡锦涛主席和奥巴马总统 7次会晤,并经常通电话、通信。两国还建立了60多个对话磋商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

二是两国的经贸联系非常紧密。现在中美两国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去年两国的贸易额达到3853亿美元,是建交时的160倍。 三是两国的人员往来非常频繁。现在每年两国人员往来约300万人次,每周有110多次客运航班往返于太平洋西岸。目前,有12万中国人在美国留学,两万多美国人在中国学习。 四是两国的合作领域非常广泛。两国不仅在一系列双边领域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而且在很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保持着有效沟通与协调 中美关系对亚太地区的影响,首先应该承认一点是,亚太地区的安全,不仅仅指中国、印度大国,更要把亚洲的其他小国考虑在内。在很多情况下,小国都是靠多边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比如:与大国相比,小国在一些重大事情的决策上的选择总是比较少,这还可以说连小国的安全和发展,都是要求和大国处理好关系的。 而当今中美之间的这种关系可以说很微妙。在未来相对长的时间内,激烈与互相依存将成为中美关系中的一体两面;前者更多地体现在双方在军力和国际地位上的竞争,但在相当程度上也将体现在双方经济秩序(如贸易逆差和人民币汇率)的冲突上;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双方在经济秩序(包括双边和多边)的依存上。中美双方都着意控制危机。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就如是说,“分歧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文化注定要发生冲突,而是(意味着)我们必须更加努力地了解对方”。 亚洲小国也面临着困境,因为如果这两个大国发生冲突,甚至战争,那么情况就会很糟糕。所以无论从中美双边关系还是小国家的自身利益发展来看,小国家会选择多变安全关系。这样做首先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中美两大国的行为。其次,多边主义有利于小国家参与国际和区域事务。 安全困境困扰着整个亚洲。作为大国崛起的中国,在维持亚洲安全方面不可避免地要扮演一个关键角色。另一方面,中国则比较小心地维持着和美国的“和平“关系。但到目前为止,这种关系还只是停留在经贸关系上面,同时,中国也没有显示出想要和美国竞争霸权地位的国家意志和计划。中国只是在根据自己的步伐进行自身的国防军事的现代化建设。因而,这是一种脆弱的”和平“局面。美国并不因为中国的”低调“而感到放心,中国本身这种”低调“的做法行为也是有限度的。中国如果不当心,就会是整个亚洲跌入不安全的困境。

文化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文化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知识经济文化力文化认同宗教 【摘要】本文从文化的含义,文化的发展趋势以及文化的影响力等方面阐述了当今文化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化作为除经济与政治之外的第三大因素,在国际竞争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些国家也已经拿起文化这个无形但是力量巨大的武器,可以确定,今后的世界必然如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中》所说的那样:“在下个世纪,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将不主要是意识形态因素或经济因素。人类的最大分歧和冲突的主导因素将是文化方面的差异。文明的冲突将主宰着全球政治。文明之间的差异线将会成为未来的战线。” 【正文】 老子曾经说过:“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文化不是坚船利炮,却拥有着比武力更深刻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文化的胜利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武力的胜利,在现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文化的力量。 那么,什么是文化呢?一方面,“文化”这个概念源自于拉丁文,其意为“种植”、“栽培”。西塞罗以及其他一些拉丁文学者用来描述心灵与精神的养育,文化养育着一块称之为“善”的土地,如果不去培植,将长出一些杂乱无章的、毫无价值的东西,因此人类精神将倾其全部精力精心培植这片土地,使其符合人的内在需要。 文化不仅包含着精神性的层面,也包含着相应的物质形态。每一种特殊的文化复合体都蕴含着某种同时分享人类文明的民族性特征。但不同民族特殊性的地位也个都不同。在更受限制的古希腊世界里,希腊城邦的特殊性得到了发展,那些不说希腊语的民族则被看成是乌合之众,他们的语言更是受到嘲笑。尽管起初这只是意味着文化的自我认同,其负面效应也只是表现在其内部,但毕竟反映了某种具有消极价值的文化自大意识。实际上,这种自大意识不久就在实践中表现为对异文化的排斥。可见,各民族的自我认同开始不仅会被看成是一种高傲的象征,通过它,一个民族在与其他民族及其文化传统交往时能够分享生活的意义,同时也可能成为不同文化彼此疏离的标志。因此,今天,随着全球交往共同体的扩大,以往文化交往过程中的那种负面效应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克服,看来,建

大众传媒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姓名:沈梦婷班级:12级新闻0班学号:20121045 大众传媒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摘要]新闻媒介不仅是信息交流沟通的工具,而且经常充当公众舆论的引导者和代言人。新闻媒介作为舆论工具,往往能够影响国家政策。在国际关系中,则影响国家的对外政策,进而影响国际关系。世界各国政府利用大众传媒向外部传递信息,展现自己的外交活动。既以此来塑造国家形象,又以求赢得战略主动,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大众传媒;国际关系;议程设置;舆论导向 大众传媒,大众传播媒介的简称,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在西方出现的一个概念。一般来说,大众传媒可以分为以报纸、杂志、书籍等印刷媒介和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两大类。互联网的出现又使大众传媒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大众传媒作为“第四种权力”,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一、大众传媒影响国际关系的方式 (一)通过媒介议程设置的功能 议程设置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假说,最早见于美国传播学家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于1972年在《舆论季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题目是《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 这个理论认为大众媒介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是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以及他们对议论的先后顺序,新闻媒介提供给公众的是他们的议程。大众传媒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因媒介提供议题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首先采取行动。媒介议程与公众议程对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不是简单的相吻合,这与其接触传媒的多少有关,常接触大众传的人的个人议程和大众传媒的议程具有更多的一致性。也就是说传媒的效果和作用在于引起人们的注意力,大众传媒只要对一些问题给予重视,集中报道,就能影响公众舆论。大众传媒注意的那些问题并按照大众传播媒介给问题确定重要性次序,给问题分配注意力。议程设置功能通过知觉模式、显著性模式和优先顺序模式发挥作用。 在国际关系中,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功能,使得某些国际事物的重要性显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传统: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传统可以分为理想主义、现实主义、革命主义。 理想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以解决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控制和限制战争的无能是对格劳秀斯和康德等理想主义外事哲学传统的直接继承和发展。被视为是第一个国际关系的理论。代表人物中最著名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 背景:1889年,威氏发表了《国家论》,提出应当使国家和世界民主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实现道德理想。1918年,“一战”结束后,他制定了十四点和平计划,诸如公开外交、集体安全、国际法律、民族自决等等,被称为“威尔逊主义。”在威氏的倡导下,西方国家在1919年成立了国际联盟。后来法、美等国又在1929年签定了“非战公约。” 理想主义的理论前提是道义和法律,其基本主张是: 1.实现欧洲政治上的民族自决是消除战争的主要条件。 2.秘密外交是导致敌对结盟和冲突的根源,而公开的协议则是避免战争的途径。 3.摒弃传统的均势体系,代之以集体安全体系。 4.建立普遍的安全机构—国际联盟。 5.诉诸公众舆论,因为公众舆论是维持世界秩序的强大武器。 6.强调人的价值,认为人性本善,可通过建立和巩固国际合作实现人性善良的一面,人类在进步过程中可逐步消除战争思想。 实质:在帝国主义时代用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观察和处理国际问题。 缺陷:一种超脱现实和世纪的政治理念,缺乏实证的精确的研究,没有提出世纪的理论分析方法,忽视历史经验。 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主张权力政治,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的状态,是“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霍布斯”文化,对现实主义者来说,政治就是过激行为体为了权力、声望、影响和安全而不间断地进行的斗争。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对人性的悲观看法,对权力的关注,对政治是由利益冲突所决定的,是对权力的争夺和分配的观点,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历史和哲学基础。而主权国家中心论,则成为现实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现实主义分为:古典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进攻现实主义;防御现实主义;新古典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的主要观点:权力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国家最终关心的是安全。 革命主义: 是指一系列强调人类社会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际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分野仅仅是表面现象,隐藏在国家分野背后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形态。革命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就其本质而言,应该是和谐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远远没有达到和谐的状态。在革命主义理论思想传统的视野下,我们的现实世界是被一分为二的,即“坏人”(异教徒、专制者、压迫阶级等)对于“好人”(选民、公民、被压迫者等)进行统治。因而,人有权利与责任来推翻这种邪恶的现状。而能够代表这种普遍利益的唯一代表,或者说人类利益的唯一代言人则是革命主义者自身。 典型特征: 首先,所有的革命主义思想都具有革命权利思想,认为“好人”有革命的权利。 其次,大凡革命主义者都是从道德主义原则、自我中心出发,具有极为独特的思想方法和精神风貌; 第三,革命主义者具有看轻理智,崇尚激情的特征。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读书报告 时殷弘教授的这本《现当代国际关系史》教材在国内同类教材当中是很有特点的,可以说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材,还是一本学术著作。通过阅读这本书,除了可以解国际关系史的知识,还能够学到非常有用的研究方法。对于读者来说,这本书不仅授之以鱼,更重要的是还授之以渔,这是我阅读本书后感到最大的收益之处。 作为一部面向专业研究者的教材,作者开宗明义地阐述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方法论。针对政治学和国际关系领域内存在的只重理论堆彻和轻视历史阐释的问题,作者指出国际关系研究是以对历史的理解为依托的,国际关系思想源自对历史的考察和理解。但是必须把对史实考察上升到理性思考的层次。本书就是认真贯彻了这一方法的史学实践,作者运用了路德维希.德约的国际关系学说对始自16世纪的现当代国际关系史进行了深入分析。 德约的国际关系理论系统地展现了欧洲列强与侧翼大国和外部优势 (特别是海外优势) 的并存与互动:每当体系中的某个大国妄图称霸 , 欧洲均势面临破坏时,其他国家就会自动形成反霸联盟对其进行共同遏制。当反霸联盟陷入困境时,周边的侧翼大国或海外优势就会主动介入。从16世纪哈布斯堡帝国两代君主查理五世和腓力二世称霸图谋的功亏一篑,到法国路易十四谋求霸主地位的夭折和拿破仑政府欧洲梦想的粉碎,再到20世纪德国两次谋求世界大国地位野心的破灭,历史展现出欧洲均势历经打击而仍然存在的内在机理:“援引欧洲外缘的侧翼大国的决定性干预是现代史上欧洲均势得以维存的外部源泉或外部动因”。这就是德约强调的“大均势机理”。正是在这种周而复始的演进过程中,侧翼大国逐渐积累起越来越大的权势,传统的欧洲中心逐渐丧失其优势地位。 此外,作者从基本模式和构成要素两方面厘清国际规范体系的演变脉络和变化原因。首先,作者提出分析国际规范体系演变过程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国际规范体系包括国际共同价值观念、国家规范和国际社会成员资格三个基本要素,三者的内涵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促成了国际规范体系的嬗变。时至今日,国际规范体系经历了三次变迁:一是16-17世纪基督教国际社会规范。这一时期的国际共同价值观念主要有两大思想模式:以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为代表的现实

国际法重点(1)

1.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地位是什么? 1)国际法是国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2)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需要 3)是个人(自然人)生活和福祉的需要 4)法人经营活动的需要 3. 比较国内法与国际法,阐述国际法的基本特征。 1)从主体来看,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公权机构 2)从调整的对象来分析,国际法调整的是国际关系 3)从形成的方式来考察,国际法的形成主要依靠各国长期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国际习惯和彼此之间通过谈判缔结的各种协议,即条约 4)从调整的法律关系的相互性来看,国际法的大部分规则是相互的和对等的 5)从国际法规则的性质来分析,大部分规则都属于任意性规则,不具有强制性 6)从实施的方式来看,国际社会没有统一的行政机关来执行国际法 7)从司法权来看,国际社会没有统一的司法体系来适用和解释国际法并解决各种国际争端 4. 阐述国际法与国际社会、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之间的相互关系。 国家是国际法产生和国际关系形成的前提 国际关系是国际法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国际法律从属于国际政治, 6.近代国际法有哪些主要特征?其进步性、局限性和发动性是什么? 1)开创和发展了定期多边会议制度 2)促进了外交制度的法典化 3)带来了国际条约数量的明显增多和种类的多样化 4)明确地禁止奴隶买卖 5)推动了国际河流制度的建立 6)使战争法、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法的编纂有了新的突破 7.如何认识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对近代国际法所做的贡献?

1)一贯主张和坚持公平、争议和进步的国际法发展方向 2)创造性地提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3)不遗余力地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和平、发展、人权和法治事业 4)全面参与国际立法与国际决策 5)积极参加国际条约和适用国际法 6)一贯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创造性的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 8.国际强行法有哪些特征?如何识别? 1)普遍性 2)强制性 3)优先性 10. 为什么国际法在各国国内的适用方式有何不同? 1)习惯国际法 大多数国家的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和实践,都承认习惯国际法是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不须经转化或特定的纳入程序即可在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在国内法院作为裁判依据 2)国际条约 (1)转化方式 转化方式是指为使在国际法上对本国有效的条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生效,需要通过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将国际条约转变为自己国家的国内法 (2)并入方式并入方式是指通过宪法或法律的统一规定,从总体上将条约合并到一国法律体系中,无需采取立法 的转化大部分采取并入法的国家区分“自身可执行”和“非自身可执行”的条约或条款。自身可执行条约或条款可在法院 直接适用,而非自身可执行条约或条款则要通过一个履行条约的立法才能在国内法院适用 1. 如何区分自身可执行条约和非自身可执行条约?非自身可执行条约,法院不能直接适用,自然人或法人不能在国内法院援用为权利或义务的依据。例如,有些条约

《当代国际关系》课程教学大纲

《当代国际关系》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0002299 课程英文名称:The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课程总学时:24 讲课:24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全校所有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年12月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高等学校学生选修课课程,面向全校开设,旨在丰富其知识结构。 通过本门课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关系学的基本知识,学会应用国际视野看问题,从而更好地领会我国政府制定各项政策的国际背景,增强建设祖国的使命感。 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了解基本国际关系常识; 2.能够具备国际视野角度。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国际关系学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2.基本理论和方法: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规律; 3.基本技能:初步分析国际热点和难点。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在讲授时围绕本大纲,并结合现实生活,并要紧扣各部分的主题,运用讲座式教学; 2.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无 (五)对习题课、实验环节的要求 安排一次习题课,做为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 (六)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查。 2.考核目标:侧重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测试。 3.成绩构成:出勤、课堂作业和论文分别占30%、30%、40%。。 (七)主要参考书目: 《国际政治学概论》,李少军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二、中文摘要 本课程主要介绍冷战结束以来的国际关系知识,重点以中国为中心,讲述中国与各主要方的关系。通过本门课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的发展变化,丰富其知识结构。学会应用国际视野看问题,从而更好地领会我国政府制定各项政策的国际背景,增强建设祖国的使命感。

浅议国际法的效力依据(1)论文_浅议国际法的效力依据(1)论文

【摘要】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the basis of 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国际法何以对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有拘束力。它是国际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要解决与它紧密相连的另一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即国际法是否是法律,国际法是否有法律约束力?国际社会的这种“无政府”状态,以及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国家间的冲突成为可能。但另一方面,由于各国具有共同的利益,而单边追求本国利益又会受到其他国家的遏止(国际格局),所以,国际合作又成为每个国家的现实选择。为了规范国际社会行为主体的行为,国际法作出了法的要求与规章制度,与此同时随着现在全球范围内国际社会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与交往越发密切,国际社会无论在内容、内涵层面上都得到了巨大的飞跃,全球的飞跃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新的全球问题使得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存在与否以及强弱的思考越发深刻。 【论文关键词】:效力依据强制力共同意志 【正文】 一、国际法的概念与产生国际法随着国际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而产生。一般的概念上,国际法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国际社会上国家的存在是国际法产生的前提,在国际社会行为主体之间产生了范围广泛、内容深刻的联系与关系,为了调整这些关系,国际社会行为主体才在交往的实践中以“共同意志为基础、协商为方式”产生了一系列调整这些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在更大程度上是以国际社会为基础,而国际社会与一般我们所称的社会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国”成为了国际社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交往主体。除了国家这一必不可少的主体要件外,“际”,即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同样是促使国际社会形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由此可知,国际法的产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若干国家同时存在;(2)这些国家进行交往与协作而形成各种国际关系。简言之,就是必须有国、有际。从国际法的概念当中我们已经认识到:国际法是调整、规范国际行为主体之相互行为。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行为根源于全球资源的有限性与对利益最大化追求之间的矛盾,换句话说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交往的行为是实现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的选择,因为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财富的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域的限制使得人类不得不寻求更广泛的空间来发展自己的实力,在此过程中"国家利益"表现出极强的意识控制力,每个国家为了自我利益的保护与争夺使得国际社会矛盾交结,战争等暴力、不公正的“国与国交往方式”终因矛盾的激化而展开,带来的不仅仅是社会财富的严重破坏更严重的是带来了国际社会的无续,国际社会的无续就使得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交往缺乏和平、稳定的环境,甚至“国国自危”。例如20世纪的两次人类世界大战使得人类从血与泪中理解到国际社会有续的重要性,认识到国际法的重要作用。国际法公正、平等等一系列原则与规范在人类不断发展的理性当中得到强化,逐渐为世界普遍接受。 二、国际法的效力依据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即国际法依据什么对国际行为主体具有约束的效力。按照上述中,国际法的形成是各国协议、共同同意的结果,无论是以条约或习惯还是其他协议都表现了国家的意志协调,也可以说的国家的同意。下面我以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比较来试分析国际法的效力依据,这样的分析基于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主要组成因素、国内法的效力依据从未受到质疑以及“法”在国内法体系与国际法体系的共同点:强制,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国内法的效力依据 1.法的概念对于法的产生与出现按照一般的传统理论可以理解为:法的本质是占统治地位的势力依靠公共强制力把自己的意志上升到必须,将其定义为“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但是随着商品经济已经在全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大纲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国际政治专业必修课 适应专业:国际政治 课程简介:《现当代国际关系史》是国际政治专业主干课程,它主要研究国家和民族间外部动态发展的历史,着重从横向方面剖析各个历史时期主要国家间和国际组织的外部关系,阐释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兴衰流变、联系交融及其对全球社会发展过程的牵制和影响。 课程总学时:54 授课教材:时殷弘著:《现当代国际关系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参考书目: [1]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1-6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2]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唐贤兴主编:《近现代国际关系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21世纪国际关系学系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 朱瀛泉著:《近东危机与柏林会议》,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6] 陈乐民主编:《西方外交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7](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8](美)亨利?基辛格:《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9](英)爱德华?卡尔著:《二十年危机(1919-1939)》,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 [10](美)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1](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 [12](美)威廉?夏伊勒:《第三帝国的兴亡》,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13] Hans Mou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Alfred Knopf, Inc., 1978. [14] Karl Deutsch: Th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Eaglewood Cliffs, 1978. 二、课程教育目标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是社会科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也是高等学校中国际政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战后国际关系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战后国际关系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一场战争,它的胜利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划时代的重要事件,它的胜利揭开了人类历史的新篇章,极大地改变了世界面貌,对战后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深远的影响不仅仅只在于它所造成的战后世界格局,而更重要的是在于所留下的具有永恒意义的东西。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我们人类留很多宝贵的东西,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是和平与科学。这两者贯穿了战后国际关系的始终,直接影响着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与变化。 (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是以人类前所未有的巨大痛苦和灾难为代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全世界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珍惜和平和热爱和平,和平的思想已深入世人之心。和平即意味着安全与发展。因此,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使和平的思想深入到世界人民心中并使之渗透到各国政治生活内部的时候,这不能不对战后整个国际关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和平中的安全要素导致了战后各种政治军事联盟的产生,并进而导致了两大对立的军事集团的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经验和教训之一是:小国若不联合起来,结成牢固的联盟,就会被敌人迅速吃掉;对于结成联盟的敌人,只有以更大

的联盟与之对抗,才能将其消灭。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法西斯德国之所以能在短时期内一举扫平西欧,西欧各国没有联合起来抱成一团是主要原因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所以以德、意、日法西斯集团的失败而告终,最主要的原因是反法西斯的力量结成了全球性的反法西斯同盟,这样,反法西斯力量才能够以占绝对优势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战胜法西斯集团。因此,战后不久,为了维持和平和确保安全,西欧国家纷纷团结起来,于1948年3月17日成立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1995年5月5日,该组织改为西欧联盟。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及西欧联盟的建立(美国起了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这本来是西欧国家自己的事,完全是出于和平与安全的需要。但是,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的考虑,将西欧国家拉入其战略轨道,于1949年4月4日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5年5月5日又准许联邦德国加入。美国的这一举动,是其对苏联推行遏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苏联为了巩固东欧这一安全地带,确保其国家安全,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于1955年5月14日成立了华沙条约组织。于是,便形成了两大对立的军事集团。 其次,和平中的发展要素促成了战后各种区域性经济组织的形成。战后以来,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和增强本国的国力,很多位于同一地区、具有相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及共同利益的国家,都自觉地联合起来,组成了各具特色和程度不一

当今国际法基本内容

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 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关于国家、居民、领土的国际法制度;国际人权法;海洋法;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外交关系和领事法;条约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争端的解决;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主权和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国际合作原则、人民自决原则、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使用武力和威胁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诚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等。中缅、中英共同倡导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和反映了上述原则,在许多双边的和一般的国际文件中都有规定,因此,也被认为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二、国家、居民和领土的国际法制度 1国家。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享有充分的主权,法律地位平等,有独立 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直接承受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能力。国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应承担国际责任,其形式主要有道歉、终止不法行为、赔偿等。国家行为构成国际犯罪的,国家责任的形式可表现为限制国家主权等。犯有国际罪行的个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2居民。居民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一个人依国籍而同其国籍国建立法律 联系受该国的法律管辖,享有和承担该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国人同时服从居住国的属地管辖权和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各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主要有三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差别待遇。 3领土。领土由领陆包括领水的底土、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 空组成。领空是指领陆和领水的上空,直至外层空层的下沿。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的管辖区域,但不是一国的领土。领土处于一国的主权之下,是国家行使最高权力的空间范围,其他国家不得侵犯一国的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属地管辖权;在行使其属地管辖权时,应尊重他国的属人管辖权。 三、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主要渊源是国际人权条约,主要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在国际人权法的形成中起了奠基作用。根据国际人权条约的规定,所有人,不分性别、种族、肤色、宗教、语言、国籍、社会出身,等等,都有权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权利,缔约国有义务采取立法和其他措施,保证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人享有这些权利;在他们的人权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有权得到行政的和司法的救济。国际人权法禁止种族灭绝、种族隔离、贩卖奴隶、施行酷刑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它们被认为是刑事犯罪,缔约国有义务予以惩罚。人权

当代国际关系

当代国际关系 研12制冷及低温工程赵东 摘要:当代国际体系正在进行着复杂而深刻的急剧转型,中国以及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体系中的体系角色和结构地位需要进行新形势下的重新估量。在国际体系转型的背景之下,中国如何处理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害得失,也会对国际体系产生某种程度的建构性影响。要把握好发展中国家这个对外关系的战略基础,夯实和拓展这一战略依托平台,中国应该做出与时宜相契合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国际体系转型;发展中国家;国家身份;战略选择

当前的国际社会正处在大发展、大变动、大调整的转折时期。这是那种只有用大历史的尺度才可以度量的“变局”。从有近现代意义的世界历史以来,这种“变局”只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巧世纪前后西方世界的崛起,东方的中心地位让位于西方;第二次是19世纪末美国的崛起,20世纪成了美国支配和主导的世纪;第三次就是现在,一个全球范围的多极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新兴发展中国家崛起,亚洲强势复兴,西方主宰和美国的中心地位不保,旧的国际体系处在深刻的动荡和变革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发展中国家也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发展进步,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多极化发展也促进国际体系的转型。当代的国际体系转型对各国而言表现出更多的全局性和不可抗拒性,它不仅影响中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战略抉择,也影响着中国进一步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同时,作为占世界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它们有着更多的发展潜力,有着更加强烈的发展渴求,它们是一支国际社会不容忽略的重要力量。中国如何处理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也将对国际体系产生某种程度的建构性影响。因此,结合当代的国际体系转型探讨中国对发展中国家所应该采取的战略选择意义重大。 一、当代国际体系正处于重要转型时期 时移势易,势易世移。事物都是运动、发展、变化着的,国际体系也不例外。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所谓的“后冷战时代”。东欧巨变,苏联解体,有的西方学者甚至预测世界将会出现“历史的终结”,西方将统御世界。2008 年,一场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从美国迅速蔓延全球,对于这个时代的一些基本认知也变得更加清晰和明显。最基本的认识是:当今的国际体系正在进行着深刻、复杂的转型。 总的说来,当代国际体系的转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系自身的转型;二是体系结构的转型;三是国际治理体制的转型。[1]36--38当代国际体系转型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国际

国际关系的影响因素

国际关系的影响因素 余进 国际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丘吉尔说过,没有永恒的敌人,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相同的国际关系的主体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常常会在不同的场合呈现合作、竞争乃至于冲突的状态。究根及底,是因为国际关系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美国政府对新中国开始了长达 20 多年的“不承认”政策。 1979 年 3 月,美国违反《中美建交公报》,通过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 1989 年 6 月,美国对中国实行制裁,停止双方高级官员互访,暂停两国间一切军售和商业性武器出口。 1999 年 5 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 材料二: 1972 年 2 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 1978 年 12 月,中美发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82 年,中美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联合公报。 1997 年 10 月,江泽民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 2001 年 12 月,美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 问:中国与美国在短短的三十年间,为什么会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呢?这里面有许多因素。 一、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地理的等各方面因素会影响国际关系。材料一中,新中国成立之后,美国长达 10 多年不承认社会主义中国,对中国进行制裁,干涉中国内政问题等等,这就是政治因素,历史因素和地理因素在其中起作用。从政治因素和历史因素来看,美国和中国分属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从地理因素来看,中国的存在,直接影响到美国在远东的发展,所以说,政治,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国际关系。 二、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权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