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热门】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热门】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导读:不是笼统地对取得的全部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扣除公务费用后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1、基本规则:不是笼统地对取得的全部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扣除公务费用后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授权给省级地税局测算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总局所得税司领导曾经在总局网站做在线访谈,当时曾经明确,如果所在地没有设定公务费用标准,应按照0处理。实务中并未完全这样操作。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9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比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2009年12月9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一条规定,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002]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xxxx中心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为了确保中心安全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 (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 (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相关规定 (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六)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上,扣发当月10交通费;每月迟到5天以上(含5天),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 2、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的交通补贴费用;全年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取消 该员工的交通补贴享受政策。 五、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试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交通、通讯补贴中的个税问题

交通、通讯补贴中的个税问题 前言: 除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之外,公司员工一般还会获得其它的各类补贴,今天先说说交通、通讯补贴。这些补贴应该如何核算,其中的个税如何把握呢? 1、个人所得税与公务费 公司向员工发放交通与通讯补贴交不交个税,从原理上讲,取决于这些补贴是如何使用的。 汽车、手机这类工具的特点在于,使用过程中哪些是因公的开支、哪些是员工因私的开支,往往难以分清。 员工的电话全部用于私人生活,一个工作电话也没有,这是难以想象的;同时,全是工作电话,一个私人电话也没有,也是难以想象的。那么,把通话详单打印出来,一笔一笔分清因公因私不就好了么? 这更难以想象! 当费用开支无法准确核算时,唯一的办法就是“核定”。

由于此类补贴用途区分涉及的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所以,税务总局曾对各省级税务机关进行过核定的授权: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税发【1999】58号文) 就是说,省级地税机关应该进行测算,然后报省级政府批准,然后是总局备案。这相当于,希望从制度上,对补贴中的因公支,分省来一个一刀切的强制核定。 比如,过去有的省地税曾规定:“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相当于公、私比例为七比三。它显然太高了,并且没有考虑到上限。 现在,大多数省规定的是参照政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标准来定,即按政府的标准,比如一个月1千,则公务费就是1千,超过部分交个税。由于各首差异很大,所以,纳税人应该收集本省地税对此的规定文件,并按之执行。 2、没有规定标准怎么办

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相信大家都十分关注公车改革及其补贴标准吧。下面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他表示,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要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和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可以把5000万人纳入到这个体系里,包括3800多万在职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 核心提示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

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自备公务用车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务自备车,指车辆由个人购置,产权属个人,用于本人驾车上下班和公司需求的办事车辆,公司提供公务车定额补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外勤、财务出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别申请。 第4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5条根据职位高低设立月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第6条本补贴标准除包含正常行车费用补贴以外,还包含了车体广告费、私车公用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年检费等补贴。 第三章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第7条须提交材料: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驾驶证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第8条申请人携以上材料,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

源部审核,呈报总裁批准。 第9条签批后的“车辆补贴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车辆补贴申请表”复印件交财务部备案。第10条享受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的人员在职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办理申请程序,从次月起享受新的补贴标准。 第四章交通补贴发放程序 第11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按月发放,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造册,递交财务部审核,由财务部发放。 第12条享受补贴人员领取补贴时应向财务部递交同等金额的有效票据,如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抢修拖车费等,且票面开具的客户 名称应为本公司名称,个人名称无效。 第五章长途出差管理程序 第13条长途出差是指到宜兴市以外的周边城市出差,以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为参照区域。 第14条长途出差应以执行专项任务为必要条件,填写“自备车长途出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报人力资源部核定补贴标准 并备案,否则不予补贴。 第15条超出参照区域范围以外路途较远的地区出差应以公共交通为主,确应工作需要自备车出差的,须总裁批准方可。 第16条长途出差补贴在标准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流程,即时报销,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之附件。 第17条长途出差补贴标准

出差交通补贴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出差交通补贴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见附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咨询:我是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一般公司产品销售到哪里,我就要跟进到哪里去工作,所以出差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双休日也得 外出工作。但每每发工资时,却不见有分毫的加班工资。最近我家 里有点事,想补休两天,竟然遭到人事的拒绝。他们说双休日出差 只能算出差,不能算加班。还说出差期间单位每天已经给了100元 的津贴,其中就包含了加班费的成分,所以再要加班工资毫无道理。请问我们单位人事的说法正确吗? 律师回复: 首先明确,你们单位人事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出差加班工作,单位必须同时支付你津贴和加班费,两者不能混淆和互代。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 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 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至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 当天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如果你在双休日到客户那 里维修设备,就是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你出差期间在双休日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那该双休日则不能算加班。

河南交通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出台

河南交通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出台 文章来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11-27 11:17:20 本文讲的是补贴征个税,交通补贴个税,河南交通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出台。 河南交通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出台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封“函”成了各网站的头条新闻,函中提到,对职工得到的“超标”交通、通讯补贴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标”补贴要缴个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函中指出,2008年1月1日(含)以后,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应作为职工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扣除。但是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至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可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换言之,如果一企业某月向某员工发放了1000元燃油费,其中的300元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由单位代缴。 此外,对于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税务总局要求按照补贴的20%(若当地政府没有制定标准)计征个税。 河南省目前全额计征,今后有望少缴个税 商报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地税部门获悉,在郑州以及整个河南省,对个人获得的由单位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一直都是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据了解,对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征收个税的函,国税总局已经不是第一次下发。早在10年前,国税发[1999]058号文就已经明确指出,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交通费补贴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交通补贴费管理方案1.目的 随着新厂区的搬迁,离大部分员工居住地比较远,公司领导层本着完善员工福利,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最大限度为员工利益着想的原则,针对公司员工上班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项目部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2.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部门及员工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公司批准后实施。 3.相关规定 3.1.总则: 3.1.1定岗定级发放交通补贴,根据职级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 3.1.2.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因公在日常工作中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3.2.对使用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2.1.公司高管一律采取实报实销的补贴方式。部门经理及其以下的员工,交通补贴一经实际情况决定额度以后,为日常性定额补助费用. 3.2.2. 补贴采取票据报销形式,实行总额扣除方式;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

员,应持与车辆消耗有关的发票在限额内报销,或以与因公交通出行有关的有效发票凭证,在限额内报销。财务人员为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员建立台账,载明补贴标准和总额度;相关人员每发生一笔车辆或交通费用,由财务人员进行明细登记,由报销人签字确认,逐笔抵减补贴总额度,直至减为零;台账记录定期核对。 3.2.3.报销票据总额大于等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公司给定相应职级的额度进行报销。大于补助额度的自行承担。 3.2. 4.报销票据小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照票据的额度进行报销。对于节约有余的,年终根据结余金额进行奖励,奖励结余金额的50%。 3.2.5.采购、销售部门人员由于工作性质,需频繁使用交通工具,其补助额度可在该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6.公司特殊时期如需要相关部门人员频繁外出办公,也可在相应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7.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员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3.2.8. 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 3.2.9.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损毁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3.对使用非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3.1.对于不使用机动车辆的员工仅按照对应岗位的金额定额补助。不采取任何奖励方式。

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完整版).doc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管理规定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管理规 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制度 1.目的 在满足业务需要、维护公司形象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车辆相关费用。 2.适用对象 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级别要求:高级经理(含)以上人员、常务董事、区域主任专业师。 (2)工作性质要求:因工作需要确须配备工作交通用车。 3.原则: 3.1 私车公养与公私共用 车改调整方案主要原则:私车公养、公私两用、以公为主。车改应充分体现私车公养与公私共用,达到日常公司车辆费用下降的目的;达到公助私购拥有私车,促进努力向上、保证工作、方便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3.2鼓励自行购置工作交通用车,并给购车人员提供一定标准的购车无息借款;3.3工作时间内本人必须使用自购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再为其提供公司公务用车服 务;确因业务需要,临时使用公务用车,个人申请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4员工自购车辆,应主要用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仅限本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使用 时,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相应扣减转借期间公司提供的费用报销额度或补贴。如转借时间过长,将取消费用报销或补贴领取资格. 3.5自购车之日起车辆所有权归个人。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征用,如遇特殊情况, 征得本人同意后,也可征用。 3.6区域原则上不再新购公务用车。 4.执行方案

4.1购车规定 4.1.1 区域总经理、区域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项目工程部、市场营销部、产品技术部高级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区域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项目工程部、市场营销部、产品技术部副高级经理必须购车,不购车的须经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批准,不购车者只能按其该得之奖金的70%进行分配;购车人(除执行总裁外)一般不得配司机,否则费用自理。 4.1.2区域其他的高级经理可不强制购车。 4.1.3 总部高级经理(含)及以上职员不强制购车。 4.2购车贷款 4.2.1贷款办法 高级经理(含)以上人员、常务董事人员购车可向公司申请无息借款,按车价的20%以下申请贷款;若车价款大于人民币40万元以上,可按车价的30%以下申请贷款。 由贷款人提出申请,地区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财务管理部批准,地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2.2 还款办法 由公司自申请人实际借款的次月起分24个月等额从申请人岗位薪金中逐月扣除。若遇借款人辞职、被公司辞退等而离开本公司的,借款人均须在离职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借款。 在集团内部调动者,须一次性还清原公司借款,并与新公司重新签定借款合同。 购车人一律与所在公司签订借款合同(集团统一版本)。区域职员的借款由区域总经理、区域财务部、区域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总部职员的借款由集团财务部、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4.3车辆补贴 车辆补贴包含部分车辆购置费用(只对必须购车人)及车辆使用开支,车辆补贴可视同员工工资的附加,新聘员工视同工资待遇;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鼓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该办法的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1.1因工作需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频繁外出办事的员工; 1.1.2实际驾龄3年(含)以上; 1.1.3以自费购车,并且所购车辆已上车辆保险,并且保险中必须包含盗抢险, 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申请时,须出示保险单的原件,并留复印件在公司存档。 1.1.4身体健康,通过试用期转正后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1.2满足以上全部条件的员工,可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递行政中 心交由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适用于该办法。未事先审批者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因公司业务需要,由总经理特批的临时聘用人员或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享有此补贴,享有人自行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经行政中心综合评估所需补贴金额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 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月30日前交由行政中心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型补贴 3.1.1.1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上下班或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 车费;(不包括居住地小区停车场的停车费用及物管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但在不便自驾车

进行公干时经行政中心审核后也可报销出租车或其他市内公交费用,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 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费不予以 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享受定 额型补贴的员工,每月30日之前,须将当月的加油费、路桥费票据交由行政中心。享有定额型补贴的人员,原则上不享有公司车辆上下班接送服务。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次月5日内填写报销票据,享受补贴者凭专 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行政部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2.3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 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4、其他 4.1公司不鼓励自驾车接待客户,员工驾驶自驾车公干时,应确保行车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 4.2补贴的方式及标准,行政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视市场行情拟定调整建议 方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4.3本方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未尽 事宜,将另补充修正。

河南公务用车改补贴标准文档

河南公务用车改补贴标准文档Henan official car subsidy

河南公务用车改补贴标准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你了解河南省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标准吗,下面小泰为大 家搜集了一篇“河南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 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现就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对 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xx、xx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

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了积极改革探索,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节约公司购车、用车成本及缓解车辆调度压力,加强公司交通费管理,规范交通费报销行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配车部门除外)交通费用管理,各产业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报董事局办公室通过执行。 3.0部门职责 3.1董事办:负责集团总部交通补贴报销标准的制定、核定需报销公里数标准、加油卡的统计购买及发放。 3.2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入工资福利部分交通补贴的计发。 4.0交通补贴类别及内容指引 4.1按照类别不同,交通补贴分为车辆补贴和公共交通补贴两类。 4.1.1车辆补贴:集团公司鼓励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使用自带车上、下班和外出办事,根据工作性质给予包干性质的车辆费用补贴。该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耗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油料等费用。 4.1.2公共交通补贴:集团公司按月为未购车的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及一般员工提供的用于上、下班和外出办事(规定范围)的一次性包干性质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4.1.3上述两项补贴对象均为集团总部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自转正起开始享受,以每月15日为界,可享受半月或全月交通补贴。 5.0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5.1补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配车及自带车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补贴报销标准。 公司自带车、配车人员车辆补贴报销标准

单位:元/月 5.2.1符合补贴标准的各职级人员,均应填写《员工自购车补贴申请表》(附件一),提交车辆行驶证、员工驾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交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备档,该车产权必须是享受补贴人员或其配偶。 5.2.2享受公司车贴的人员在成都范围内(包括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锦江、高新、温江、青白江、新都、龙泉、大邑、金堂、崇州、邛崃、都江堰、双流、新津、彭州、郫县、浦江、资阳、简阳及仁寿和眉山区域,下同)原则上不得再使用公司车辆。 5.2.3享受车贴人员与未享受车贴人员同时出行成都范围内(或相近地点)办事,必须自行解决交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使用公司车辆。5.2.4凡紧急出差事项(成都范围外),或2人以上出差,而公司又无合适车辆调度时,若出差人员中有自带车者且符合车贴报销标准(已在公司备案),公司鼓励驾驶自带车出行。公司根据车辆排量按实际公里数核定报销,并据实报销过路桥、停车等费用(附件二)。 不同排量车辆补贴标准 单位:元/公里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额 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贴, 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定 购车补贴,补贴额度为车实际价值,年补贴标准=车实际价值/5。 4.1.10. 车辆价值认定:新车价值=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旧车价值=(初始购置车身价 +车辆购置税)*(1-10%*使用年限)。 4.1.11. 借支的购车款项,按年予以核销,自购车补贴发放日起每满一年(期间请事假、 病假或非故障性停用累计过30天(含)者,按超出天数顺延),借款人可按年 补贴标准向公司冲抵相应金额的购车借款。 4.1.12.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职位升迁,自晋升日起,可向公司借支补贴额度差额,核 批金额=车辆现值-结余购车借款,以职级间补贴差额封顶,负值取零。公司对 追加的购车借款,按5年自升职日起逐年核销。 4.1.13. 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被降级使用者,仍有购车借款余额的,公司重新核定补 贴额度,核定计算公式=新职补贴额度+职位年补贴标准差额*原职任职年限。 超出新额度的部分借支人应予退缴,新额度内未实现部分予以保留但按新职位 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4.1.14.享受人在领取购车补贴后换购车者,公司不予追加购车补贴,但享用人需事前知 会公司且所换车价值不得低于剩余的借支购车款。 4.1.1 5.换购车补贴:自领取补贴购车日起,享受人此后在公司累计任补贴适用职位满8 年,已领取购车补贴已减销完者,可向公司申请换购车补贴,公司最高按申请时所任职位的购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换购车(补贴车辆实际价值低于最高补贴的,只补贴车辆实际价值金额),换购车补贴自换购条件符合日起算,逐年按所任职位购车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定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 定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文件编号:批准: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定 (暂行)草稿 编写:崔勇审核:李哲 日期:2013年5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补贴标准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六章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通知》的文件,体现公司领导对职工关心和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依照公司和本市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符合条件要求的职工,给予上、下班交通费用补贴。 第二条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方针:公司与职工本人共同承担费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人员范围:公司年满1年职工、干部,包括外聘、反聘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工和公司班车接送人员。 第二条上、下班距离单乘超过二公里的职工。在公司内住宿和单乘不超过二公里不予补贴。 第三条补贴范围:职工自驾车或乘坐市内公交等交通工具的,给予补贴,不包括打车上、下班。 第三章补贴标准 第一条职工上、下班乘坐公交车补贴方式:

1、领取补贴上、下班费扩和职工,必须乘坐公交车 上、下班。 2、职工乘坐公交补贴为公司承担50%、个人承担 50%。多出部分有个人承担。 2、每月补贴天数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经公司审核 后,合并到工资内同工资一起发放。 3、以职工上、下班实际乘坐的公交车辆、路线,本 着节约、合理、顺向、朝前,发生费用最少的原 则。中转次数不得超过3次,多出部分自理。 第二条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方式: 1、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必须是职工私有、自有 车辆,且符合公司自驾车上、下班补贴标准。 2、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人员范围包括公司高 层、中层人员、外聘、反聘人员,且经过公司审 核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3、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实行补贴实际包干制, 公司不在承担车辆保险、维修等费用。

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为统一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兼顾公、私利益,有序有效控制管理成本,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适用范围: 公司现有业务用车辆川***和川***及今后购置的业务用车。 二、实行车辆专人日常责任管理: 公司业务车辆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责任人为后勤人事专员,主要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各部门业务用车的协调、安排及车辆使用、借用登记。 三、车辆的派遣使用: 1、各部门用车前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用车申请,口头请示外出的时间、地点、用途,经同意后方可用车,并填写好用车记录。 2、车辆使用人要及时做好行车记录,准确记录出车时间,起始里程、行程、终止里程,乘车人员等相关记录。车辆使用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返回,应提前报告。 3、公司公务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各用车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工作和行车线路,节约用油。车辆使用人员加油时做好加油记录,垫支油费,按规定报销油费。 财务部负责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核算管理,对阶段性油耗指标较高的要及时指出。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车辆使用人做好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车辆的日常小零件更换、定期保养、车辆突发故障维修在规定地地点进行,取得正规发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要求驾驶车辆,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若因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由当事人个人承担扣分和罚款。 2、车辆事故理赔流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由交警或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并按保险理赔程序办理善后理赔事宜。 六、车辆租用管理: 1、职工因私使用公司车辆,要向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在车辆空闲时可以借用,记录好起始里程,并按元/公里收

通讯费及交通费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梳理

通讯费及交通费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梳 理 一、通讯费补贴方面 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7号公告)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 年第2号)规定: 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京地税个[2002]116号)规定: 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

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33号)规定: 因公务通讯制度改革而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

XXXXX集团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升和规范员工车辆管理,减轻员工负担,依据客观、公正且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流程 1、填报申请:符合车辆补贴条件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填报《车辆补贴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复印件,经单位领导、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留存复印件)、财务部备案并存档。 2、签字确认:车辆补贴申请报批后,车主在《车辆补贴管理规定》上签字,确定清楚明白本制度规定之权利和义务,方可享受公司车辆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 1、车辆补贴标准: 2、车辆排量:按照《车辆行驶证》登记排量记取。 3、里程统计:行车公里数按月累算。 4、保险补贴:补贴车辆必须购买三者责任险保额达100万以上、驾乘人员险5人,保险额每人不得低于3万元,凡同时达到上述两项保险标准的车主,可凭保险单据原件,填写《车辆保险补贴审批单》,经审批合格,公司于次月以“高速一卡通”充值1000元/年的形势发放补贴。 三、实施细则 1、指定车管员:各单位自行指定一名车辆管理员(兼职),负责如实记录、统计、汇总本单位车补人员车辆行驶里程数据(管理员名单另行

通知)。 2、建立微信群:由单位车辆管理员负责各自组建手机微信群,群内成员由本单位经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单位车辆管理员组成。 3、里程计算: (1)、经常用车:经常用车车辆补贴人员每周一手机拍摄自己车辆的行驶里程表数作为表底数上传至所属微信群,周六下班前拍摄里程表数作为表尾数,由所在单位车辆管理员计算、统计本单位车辆周行驶里程数。如遇补贴车主请假、休班,以在岗下午最后里程数作为结尾数,销假上班后从新统计表底数,据实计算里程。如遇节假日加班,表尾数顺延至加班日下班时拍照上传。 (2)、临时用车:临时用车车辆里程统计按每次外出里程据实记录,月底汇总计算补贴金额,临时用车车辆出车时需填写《临时用车派车单》,用手机拍摄出车、收车里程数上传微信群作为里程计算依据。 4、汇总审批:单位车辆管理员每月末统计填报《月车补统计结算表》(后附每周车辆里程表记录照片),按车主实际考勤天数,核减上下班月里程数,经单位负责人及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员签字审核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按财务报销流程审批。 5、结算报销:财务部复核后以“高速一卡通”充值的形式发放车辆补贴,卡内金额由车主自由支配。 6、结算时间:每月月末统计完后,于下月初充值发放。 四、补贴规定 1、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不得再使用公车外出办公。 2、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3、过路桥费、停车费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4、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不含公司财务规定的差旅费用)。 五、补贴车辆管理# 1、补贴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

各省公务交通补贴纷纷出炉-税前扣除分六类 个税计征各不同

各省公务交通补贴纷纷出炉:税前扣除分六类个税计征各不同 国税总局尚无配套的、明确的、完整的、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税收政策规定.而部分省市的公务交通补贴个税政策差异较大. 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无配套的、明确的、完整的、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税收政策规定.而部分省市先后出台的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差异较大.目前,由于相关税收政策尚不完善,各地具体税收政策不尽一致,部分税收政策实际操作能力弱化,由此可能引发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理解差异和征纳争议,甚至造成误解误读.由于各地税前扣除标准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税收征管具体规定执行,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准予税前扣除的公务费用标准到底如何确认,由于各地执行的具体标准不尽一致,纳税申报时可以参照的标准,是经当地省级政府审批同意,并报主管税务局备案的公务交通补贴前扣除的公务费用标准.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公务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类型一、据实扣除 ■河南省《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豫财税政〔2015〕82号明确,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陕西省《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5〕10号第一条规定,对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山西省《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1号)对已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依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15〕45号)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实际发放标准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对其单位高层、中层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类型二、标准扣除 ■内蒙古自治区《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16〕376号)规定,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经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机构批准,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在补贴标准内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类型三、比例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