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编号地区代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编号地区代码名称字母码
北京市 BJS
东城区 DCQ
西城区 XCQ
崇文区 CWQ
宣武区 XWQ
朝阳区 CYQ
丰台区 FTQ
石景山区 SJS
海淀区 HDN
门头沟区 MTG
房山区 FSQ
通州区 TZQ
顺义区 SYQ
昌平区 CPQ
大兴区 DXQ
平谷县 PGX
怀柔县 HRX
密云县 MYN
延庆县 YQX
天津市 TJS
和平区 HPG 河东区 HDQ 河西区 HXQ 南开区 NKQ 河北区 HBQ 红桥区 HQO 塘沽区 TGA 汉沽区 HGQ 大港区 DGJ 东丽区 DLI 西青区 XQG 津南区 JNQ 北辰区 BCQ 宁河区 NHE 武清区 WQX 静海区 JHT 宝坻区 BDI 开发区 KFQ 蓟县 JIT
河北省 HES 石家庄市 SJW 唐山市 TGS 秦皇岛市 SHP
邯郸市 HDS
邢台市 XTS
保定市 BDS
张家口市 ZJK
承德市 CDS
沧州市 CGZ
廊坊市 LFS
衡水市 HGS
山西省 SXS
太原市 TYN
大同市 DTG
阳泉市 YQS
长治市 CZS
晋城市 JCG
朔州市 SZJ
忻州市 XZS
吕梁市 LLS
晋中市 JZS
临汾市 LFD
运城市 YCJ
内蒙古自治区 NMQ 呼和浩特市 HET 包头市 BTS
乌海市 WHM
赤峰市 CFS
呼伦贝尔市 HBM 兴安盟 HIN
哲里木盟 JIR 锡林郭勒盟 XGO 乌兰察布市 ULS 鄂尔多斯市 EES 巴彦淖尔盟 BAM 阿拉善盟 ALM 辽宁省 LNS
沈阳市 SHE
大连市 DLC
鞍山市 ASN
抚顺市 FSN
本溪市 BXS
丹东市 DDG
锦州市 JNZ
营口市 YIK
阜新市 FXS
辽阳市 LYL
铁岭市 TLS
朝阳市 CYS
盘锦市 PJS
葫芦岛市 HLD
吉林省 JIL
长春市 CGQ
吉林市 JLS
四平市 SPS
辽源市 LYH
通化市 THS
白山市 BSN
松原市 SYU
白城市 BCS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YBZ 黑龙江省 HLS
哈尔滨市 HRB
齐齐哈尔市 NDG
鸡西市 JXI
鹤岗市 HEG
双鸭山市 SYS
大庆市 DQG
伊春市 YCH
佳木斯市 JMU
七台河市 QTH
牡丹江市 MDG
黑河市 HEK
绥化市 SHD
大兴安岭行署 DHL 上海市 SHS
黄浦区 HGP
卢湾区 LWN
徐汇区 XHI
长宁区 CNQ
静安区 JAQ
普陀区 PTQ
闸北区 ZBE
虹口区 HKQ
杨浦区 YPU
闵行区 MHQ
宝山区 BAO
嘉定区 JDG
浦东新区 PDX
金山区 JSH
松江区 SOJ
南汇区 NHQ
奉贤区 FXQ
青浦区 QPQ
崇明县 CMI
江苏省 JSS 南京市 NKG 无锡市 WUX 徐州市 XUZ 常州市 CZX 苏州市 SZH 南通市 NTG 连云港市 LYG 淮安市 HYS 盐城市 YCK 扬州市 YZH 镇江市 ZHE 泰州市 TZS 宿迁市 SUQ 浙江省 ZJS 杭州市 HGH 宁波市 NGB 温州市 WNZ 嘉兴市 JIX 湖州市 HZH 绍兴市 SXG 金华市 JHA 衢州市 QUZ
舟山市 ZOS 台州市 TZZ 丽水市 LSS 安徽省 AHS 合肥市 HFE 芜湖市 WHI 蚌埠市 BBU 淮南市 HNS 马鞍山市 MAA 淮北市 HBE 铜陵市 TOL 安庆市 AQG 黄山市 HSN 滁州市 CUZ 阜阳市 FYS 宿州市 SUZ 六安市 LAS 宣城市 XCD 巢湖市 CHS 池州市 CZD 亳州市 BZS 福建省 FJS 福州市 FOC
厦门市 XMN 莆田市 PUT 三明市 SMS 泉州市 QZJ 漳州市 ZZU 南平市 NPS 龙岩市 LYF 宁德市 NDS 江西省 JXS 南昌市 KHN 景德镇市 JDZ 萍乡市 PXS 九江市 JIU 新余市 XYU 鹰潭市 YTS 赣州市 GZH 宜春市 YCS 上饶市 SRS 吉安市 JAS 抚州市 FZS 山东省 SDS 济南市 TNA 青岛市 TAO
枣庄市 ZZG 东营市 DYG 烟台市 YNT 潍坊市 WEF 济宁市 JNG 泰安市 TAI 威海市 WEH 日照市 RZH 莱芜市 LWS 临沂市 LYI 德州市 DZS 聊城市 LCH 滨州市 BNZ 菏泽市 HZS 河南省 HAS 郑州市 CGO 开封市 KFS 洛阳市 LYA 平顶山市 PDS 安阳市 AYS 鹤壁市 HBS 新乡市 XXS
濮阳市 PYS 许昌市 XCS 漯河市 LHS 三门峡市 SMX 南阳市 NYS 商丘市 SQS 信阳市 XYG 周口市 ZKS 驻马店市 ZMD 济源市 JYS 湖北省 HUB 武汉市 WUH 黄石市 HSI 十堰市 SYE 宜昌市 YCO 襄樊市 XFN 鄂州市 EZS 荆门市 JMS 孝感市 XGE 荆州市 JGZ 黄冈市 HGE 咸宁市 XNS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SH 湖南省 HUN
长沙市 CSX
株州市 ZZS
湘潭市 XGT
衡阳市 HNY
邵阳市 SYR
岳阳市 YYG
常德市 CDE
张家界市 ZJJ
益阳市 YYS
郴州市 CNZ
永州市 YZS
怀化市 HHS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XXZ 娄底市 LDS
广东省 GDS
广州市 CAN
韶关市 HSC
深圳市 SZX
珠海市 ZUH
汕头市 SWA
佛山市 FOS
江门市 JMN
湛江市 ZHA
茂名市 MMI
肇庆市 ZQG
惠州市 HUI
梅州市 MXZ
汕尾市 SWE
河源市 HEY
阳江市 YJI
清远市 QYN
东莞市 DGG
中山市 ZSN
潮州市 CZY
揭阳市 JIY
云浮市 YFS
广西壮族自治区 GXQ 南宁市 NNG
柳州市 LZH
桂林市 KWL
梧州市 WUZ
北海市 BHY
防城港市 FAN
钦州市 QZH
贵港市 GUG 玉林市 YUL 来宾市 LBS 崇左市 CHZ 贺州市 HEZ 百色市 BSE 河池市 HCS 海南省 HIS 海口市 HAK 三亚市 SYX 重庆市 CQS 万州区 WZO 涪陵区 FLG 渝中区 YZQ 大渡口区 DDK 江北区 JBE 沙坪坝区 SPB 九龙坡区 JLP 南岸区 NAQ 北碚区 BBE 万盛区 WSQ 双桥区 SQQ 渝北区 YBE
巴南区 BNN
长寿区 CSQ
綦江县 QJG
潼南县 TNN
铜梁县 TGL
大足县 DZX
荣昌县 RGC
璧山县 BSY
梁平县 LGP
城口县 CKO
丰都县 FDU
垫江县 DJG
武隆县 WLG
忠县 ZHX
开县 KAI
云阳县 YNY
奉节县 FJE
巫山县 WSN
巫溪县 WXX
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QJX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SZY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XUS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YUY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PSU 江津市 JJY
合川市 HEC
永川市 YCP
南川市 NCU
四川省 SCS
成都市 CTU
自贡市 ZGS
攀枝花市 PZH
泸州市 LUZ
德阳市 DEY
绵阳市 MYG
广元市 GYC
遂宁市 SNS
内江市 NJS
乐山市 LES
南充市 NCO
宜宾市 YBS
广安市 GAC
达州市 DCS
雅安市 YAS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ABA 甘孜藏族自治州 GAZ
凉山彝族自治州 LSY
巴中市 BAZ
眉山市 MSS
资阳市 ZYS
贵州省 GZS
贵阳市 KWE
六盘水市 LPS
遵义市 ZNY
铜仁地区 TRD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QXZ 毕节地区 BJD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QND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QNZ 安顺市 ASS
云南省 YNS
昆明市 KMG
曲靖市 QJS
玉溪市 YXS
昭通市 ZTS
楚雄彝族自治州 CXD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HHZ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WSZ
思茅地区 SMD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XSB 大理白族自治州 DLZ
保山市 BSS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DHG 丽江地区 LJD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NUJ
迪庆藏族自治州 DEZ
临沧地区 LCD
西藏自治区 XZQ
拉萨市 LXA
昌都地区 QAD
山南地区 SND
日喀则地区 XID
那曲地区 NAD
阿里地区 NGD
林芝地区 NYD
陕西省 SNH
西安市 SIA
铜川市 TCN
宝鸡市 BJI
咸阳市 XYS
渭南市 WNA
延安市 YNA
汉中市 HZJ
安康市 AKS
商洛市 SLS
榆林市 YLS
杨临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YLQ 甘肃省 GSS
兰州市 LHW
嘉峪关市 JYG
金昌市 JCS
白银市 BYS
天水市 TSU
酒泉市 JQS
张掖市 ZYD
武威市 WWS
定西市 DXS
平凉市 PLS
庆阳市 QYS
陇南地区 LND
临夏回族自治州 LXH
甘南藏族自治州 GNZ
青海省 QHS
西宁市 XNN
海东地区 HDD
海北藏族自治州 HBZ
黄南藏族自治州 HNZ
海南藏族自治州 HNN
果洛藏族自治州 GOL
玉树藏族自治州 YSZ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HXZ 宁夏回族自治区 NXQ
银川市 INC
石嘴山市 SZS
吴忠市 WZS
固原地区 GY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XJS
乌鲁木齐市 URC
克拉玛依市 KAR
吐鲁番地区 TUD
哈密地区 HMD
昌吉回族自治州 CJZ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BOR
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 BAG
阿克苏地区 AKD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KIZ 喀什地区 KSI
和田地区 HOD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塔吊 一、危险源告知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二、塔吊司机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与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钉就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就是否良好,线路连接就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分就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得障碍物。 3、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4、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5、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按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6、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得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7、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8、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⑴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⑵超负荷不吊;⑶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⑷吊物上有人不吊;⑸安装装置不灵不吊;⑹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⑺斜拉工件不吊;⑻光线阴暗瞧不清不吊;⑼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⑽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9、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10、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 三、起重指挥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得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到能够顾到全面工作得地点,所发出得信号应事事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清楚; 2、严禁酒后指挥作业。80T以上得设备及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或阵风达六级以上时,吊装也应停止;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与吊起得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有缺陷得卸甲、轧头严禁使用; 5、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得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得五倍,并且不短于30cm,用轧头轧成得绳扣,轧头不少于三只; 7、腐朽木材不得做地锚使用,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得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9、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年审规定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1]62号) 质检特函[2011]62号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 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以下简称《目录》)已经质检总局颁布,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40号令)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为适应140号令的要求,调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关内容,对原证书格式予以修改,修改的新版(2011版)证书格式见附件1。 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贴照片页应加盖发证机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骑缝钢印和考试机构公章,不再套印总局证件专用章。证书编号统一改为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的身份证号(境外人员可用护照或回乡证编号),并增加考试机构存档的作业人员档案编号(档案编号也可用身份证号)。发证机构应按照140号令的规定,负责上传作业人员信息到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116904273.html,),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凭证书编号、档案编号和姓名上网查询。 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规范和统一,按照140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印制事宜由总局统一规定。 二、关于规章实施的过渡期 考虑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调整和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总局决定规章的实施过渡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过渡期内应按照《目录》确定作业项目开始颁发新版证书;暂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可在2012年4月30日前继续颁发旧版证书,但作业项目有效期应自发证之日起统一调整为四年。2011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证书凡是有效期为两年的,发证机关应负责将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为四年。 三、关于旧版证书转换为新版证书 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复审时到原发证机关一并更换为新版证书,项目按照《目录》确
特种设备编码规则
特种设备编码规则1.电梯 乘客电梯(含液压乘客电梯)3010 客货电梯(含液压客货电梯)3011 病床电梯(含液压病床电梯)3012 载货电梯(含液压载货电梯)3013 自动扶梯3020 自动人行道3021 其它电梯3030 2.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4010 门式起重机4020 门座式起重机4030 塔式起重机4040 流动式起重机4050 施工升降机和简易升降机4060 轻小型起重设备4070 其它起重机械4080 3.厂内机动车辆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5010 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5020 蓄电池车5030
客车类5040 汽车类5050 方向盘轮式拖拉机5060 手扶拖拉机5070 手把式三轮机动车5080 其它机动车5090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转马类游艺机6010 滑行类游艺机6020 陀螺类游艺机6030 飞行塔类游艺机6040 赛车类游艺机6050 自控飞机类游艺机6060 观览车类游艺机6070 小火车类游艺机6080 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6090 水上游乐设施6100 碰碰车类游艺机6110 电池车类游艺机6120 其它无动力类游乐设施6130 槽式滑道7010 管轨式滑道7020
5.客运索道 其它往复式9010 单承载单牵引往复式9011 单承载双牵引往复式9012 双承载单牵引往复式9013 双承载双牵引往复式9014 单承载单牵引车组往复式9015 其它循环式9020 抱索器可脱挂单线循环式9021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脉动式9022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间歇式9023 抱索器固定单线循环式(吊篮或吊椅式)9024 客运缆车9030 客运拖牵索道9040 (二)地址码:使用地点固定的特种设备为使用地点所在地、市的行政区划代码;流动式且跨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为产权单位所在地、市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的规定进行编码并填写。 (三)日期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为该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的年份和月份数字,并按年、月的顺序填写。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年”、“月”之间不用分隔符,一位的“月”数前面加“0”。 (四)排序码:为进行注册登记当月同类特种设备的流水号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当四位阿拉伯数字用满时,首位可顺序使用26个英文字母,即排序码由“0001”排列到“Z999”。 客运索道的排序码由两部分组成:首位数字为首次获准正式运营或“第×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的代码,“0”代表首次获准正式运营,“1”代表第一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2”代表第二次经复查获准继续正式运营,并以此类推。后三位数字为所有获准正式运营客运索道的流水号码,当三位阿拉伯数字用满时,首位可顺序使用26个英文字母,即排序码后三位由“001”排列到“Z99”。
国家最新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2020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 阿山 一、编号方法依据来源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 S G21 –2016附件 D ,以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 二、编号的基本方法设备代码为设备的代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 三、编号的含义 1. 设备基本代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的代码( 4 位阿拉伯数字) 编写。如第二类压力容器为“ 2150 ”。 2. 制造单位代号 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2 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的单位顺序号(3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黑龙江某一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由原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 号为 TS221089-02015 ”,其中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区域代码用10 表示,单位顺 序
号为89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10890 ”;如由原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 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23-0210015 ” , 其中黑龙江行政区域代码 用23表示,单位顺序号为10,则制造单位代码代号为“23010 ”。 3. 制造年份 产品制造的年份( 4 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 年制造的则为 “ 2015 ” 4. 制造顺序号 制造单位自行编排的产品顺序号(5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98,则编为“ 00098 ”。 如果制造顺序号超过99999,可用拼音字母代替。如制造产品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100000或者110000,则制造顺序号为A0000 或B0000,依此类推。 以下附件为质检总局2014年114号公告内容,《目录》自2014年10月30日施行 特种设备目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编制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 编制规则 一、注册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注册代码。 本代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设备。 2 使用编制 本代码由进行在用设备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编制,是在设备第一次办理使用登记时派发的永久代码。无论所有者、使用地点、性能是否改变,同一台(套、只)设备的代码在设备使用、检验、修理、改造过程中保持其唯一性,直至设备报废。 3 结构 由设备分类码、地址码、登记日期码、排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3.1 设备分类码 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设备的类别进行分类,见附件“设备分类编码”,如“发电用蒸汽锅炉”为1110。 3.2 地址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引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如“北京市丰台区”为110106。 3.3 登记日期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一位数的“月”前面加“0”,如登记日期为2001年2月15日,为200102。 3.4 排序码 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对一个月内,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文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4 举例 某一单位于1999年5月1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5月份,该安全监察机构已经办理235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因此该台设备的代码为: 12001101061999050236(二十位) 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号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号码。 使用证号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锅炉压力容器。 2 使用编制 本使用证号码由在用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在颁发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时编制,使用者应将此号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喷涂在锅炉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上。 3 结构 由特性码(可省略)、地址码、排序码组成。 ****** ****** **** 特性码地址码排序码 3.1 特性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 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 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并报本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材料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向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4.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4.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国家最新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2020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阿山 一、编号方法依据来源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 S G21 – 2016附件D,以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 二、编号的基本方法 设备代码为设备的代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三、编号的含义 1.设备基本代码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品种的代码(4位阿拉伯数字)编写。如第二类压力容器为“2150”。 2.制造单位代号 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的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黑龙江某一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由原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210890-2015”,其中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区域代码用10表示,单位顺序号为89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10890”;如由原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23010-2015”,其中黑龙江行政区域代码用23表示,单位顺序号为10,则制造单位代码代号为“23010”。 3.制造年份 产品制造的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则为“2015”。 4.制造顺序号 制造单位自行编排的产品顺序号(5位阿拉伯数字)。如2015年制造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98,则编为“00098”。 如果制造顺序号超过99999,可用拼音字母代替。如制造产品的某一品种的压力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100000或者110000,则制造顺序号为A0000或B0000,依此类推。 以下附件为质检总局2014年114号公告内容,《目录》自2014年10月30日施行 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项目分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 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 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沪昆客专CKTJ-V标工程施工生产中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和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 l、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门机、塔机、缆机、龙门吊、吊车、卷扬机、固定扒杆等; 2、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栏、滑模; 3、压力容器:气瓶、制冷设备、空压设备及压力管道; 4、运输索道; 5、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 6、其他有关设备; 不包括各种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船舶和移动施工设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装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值班。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 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 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 4、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 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机车、翻斗车、农用车等。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 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维修。 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维修。 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201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质检特函[201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以下简称《目录》)已经质检总局颁布,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40号令)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为适应140号令的要求,调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关内容,对原证书格式予以修改,修改的新版(2011版)证书格式见附件1。 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贴照片页应加盖发证机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骑缝钢印和考试机构公章,不再套印总局证件专用章。证书编号统一改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号(境外人员可用护照或回乡证编号),并增加考试机构存档的作业人员档案编号(档案编号也可用身份证号)。发证机构应按照140号令的规定,负责上传作业人员信息到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116904273.html,),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凭证书编号、档案编号和姓名上网查询。 为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规范和统一,按照140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印制事宜由总局统一规定。
二、关于规章实施的过渡期 考虑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调整和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总局决定规章的实施过渡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过渡期内应按照《目录》确定作业项目开始颁发新版证书;暂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可在2012年4月30日前继续颁发旧版证书,但作业项目有效期应自发证之日起统一调整为四年。2011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证书凡是有效期为两年的,发证机关应负责将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为四年。 三、关于旧版证书转换为新版证书 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复审时到原发证机关一并更换为新版证书,项目按照《目录》确定并参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对比表》(见附件2)进行转换,转换的新版证书应由原考试机构盖章,到期复审时需重新参加考试的,由负责考试的考试机构盖章。对《目录》中没有的项目不再转换,也不再将其列入监督检查的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应以《目录》为准,证书中的项目只以项目代号表示。项目代号和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中规定标注的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级别没有对应关系,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作业项目也不再按照相关的考核大纲区分作业级别。 四、关于考试机构 考试机构要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模拟化)要求配置资源,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装备、师资等必备的条件和能力,并应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根据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较少不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试机构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 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第二章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第九条发证部门和考试机构应当在办公处所公布本办法、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其中,考试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考试计划事项,应当在举行考试之日2个月前公布。 有条件的应当在有关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特种设备合格标志编号与张挂规则
附录6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客 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与张挂规则 一、本规则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有关证书的编号(包括其结构和表示形式)与张挂规则。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按照设备的不同种类,分别满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具体规定;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核发的《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与《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格式见附录5、7。 三、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必须按照下列位置要求,通过粘贴、张挂、铆钉等方式进行固定: 1.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轿厢内醒目的位置上(一般应在操作板上方); 2.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的位置上; 3.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驾驶室前风挡玻璃上或驾驶员正面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4.客运索道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客运索道下站进站口乘客必经路段周边,乘客易于看到的明显位置上,《客运
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客运索道下站营业室或控制室内; 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该设备(设施)的游客进口处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四、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编号及《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分为四部分:设备分类编码、地址码、日期码和排序码,从左至右依次排列,每部分中间用短线隔开。如下图所示: 每部分编码规则如下: (一)设备分类编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如下: 1.电梯 乘客电梯(含液压乘客电梯)3010 客货电梯(含液压客货电梯)3011 病床电梯(含液压病床电梯)3012 载货电梯(含液压载货电梯)3013 自动扶梯3020 自动人行道3021 其它电梯3030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的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3车间、班组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 2 页共 2 页
c)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d)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 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d)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 4.3管理 4.3.1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台账。 4.3.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 第 2 页共 2 页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号〕51质检锅函〔2003 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 一、基本格式×××-×××××××××× 有效期年份
顺序号 地区代码 设备代号 证书项目代号 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 (一) 证书项目代号 由四个字母表示 ) 设备代号二( 由一个数字表示
0 注:因检验检测人员没有设备代号:故在此为地区代码 (三)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 划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GB/T2260-1999省级地区行 政区划代码采用。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1) (见附录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00表示。表示、境外用编号中 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 ) 顺序号(四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则表示为, 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如果超过999 。A20 三、举例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年。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炉制 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7 -则表示为:TS2121980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许可证有效期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 2007年。至2007 -则表示为:TS2711200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 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 2006,许可证有效期至年。
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2006 -TS1210700则表示为: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年。,许可证有效期至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2006- 3 -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 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方法
质检锅函〔2003〕51号 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办法 一、基本格式 ×××××××××-×××× 有效期年份 顺序号 地区代码 设备代号 证书项目代号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 (一) 证书项目代号 (二) 设备代号
注:因检验检测人员没有设备代号:故在此为0 (三) 地区代码 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构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地区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规定的代码的前两位 (见附录1)。国家总局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中的地区代码,境内用10表示、境外用00表示。 (四) 顺序号 由三位数字表示。按审批机构地区所审批的该设备种类的顺序编号。如果超过999,则用字母与数字混合表示。如顺序号为1020,则表示为A20。 三、举例 如: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制造许可,辽宁省地区锅炉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98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121980-2007 如: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北京市地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2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711200-2007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压力容器境内设计许可,总局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7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1210700-2006 如: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总局境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总排列顺序为699,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
则表示为:TS2200699-2006 如:经江苏省审批的锅炉封头部件制造许可,江苏省锅炉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审批的总顺序号为100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F132A00-2007 四、气瓶和型式试验的许可证编号 (一)气瓶制造许可证的编号表示方法 目前,有些气瓶制造单位在生产线上自动将其许可证编号打在瓶体上,如果因机器的限制,只能采用六位数的,则可按下述方法简化表示:前面证书项目代号和设备代号简化为T,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地区代码,后面用三位数表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顺序号。 如:由江苏省审批的气瓶制造厂,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审批的顺序号为120,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 则表示为:TS2232120-2007 如采用六位数表示(只适用气瓶): 则可简化为:T32120-2007 在气瓶本体上打编号时,后面的有效期(-2007)可以不打,但书面的有关证件,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应当标注有效期。 气瓶采用六位数表示许可证编号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在申请时说明,以便颁发许可证时按简化方法编号。 (二)型式试验许可备案表的编号表示方法 特种设备或者相关附件,只采用型式试验,并以备案方式取得许可(不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其备案表的编号,按许可证的编号方法编排,只是将有效期改为备案年份,在备案年份后加“B”,以表示该许可采用型式试验备案的方式。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顺序号为280。 则表示为:TS2410280-2003B 如:由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审批的境内起重机械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按批准的起重机械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制造单位顺序号为1992。 则表示为:TSF410J92-2003B 附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编制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 证号码编制规则 一、注册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注册代码。 本代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设备。 2 使用编制 本代码由进行在用设备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编制,是在设备第一次办理使用登记时派发的永久代码。无论所有者、使用地点、性能是否改变,同一台(套、只)设备的代码在设备使用、检验、修理、改造过程中保持其唯一性,直至设备报废。 3 结构 由设备分类码、地址码、登记日期码、排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 ****** ****** **** 设备分类码地址码登记日期码排序码 3.1 设备分类码 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设备的类别进行分类,见附件“设备分类编码”,如“发电用蒸汽锅炉”为1110。 3.2 地址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引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如“北京市丰台区”为110106。
3.3 登记日期码 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一位数的“月”前面加“0”,如登记日期为2001年2月15日,为200102。 3.4 排序码 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对一个月内,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文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4 举例 某一单位于1999年5月1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5月份,该安全监察机构已经办理235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因此该台设备的代码为: 12001101061999050236(二十位) 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号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号码。 使用证号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每一台(套、只)锅炉压力容器。 2 使用编制 本使用证号码由在用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在颁发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证时编制,使用者应将此号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喷涂在锅炉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上。
好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好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文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压缩空气、液化气、管道)、工业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氩气瓶、氮气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叉车)。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管理全过程 3 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颜色标记》 《焊接与切割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4 职责
人员职责 4.2.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传达并贯彻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3)参与制定压力容器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各项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解决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2.2使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传达并贯彻公司及安全组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 2)协助制订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职责(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职责(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职责(通用版)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 3.每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不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 4.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及 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共2页第1页
共2页第2页 填写说明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