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治理方法

第一条适用范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专门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壹)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治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治理委员会指定质量治理、生产治理、技术、外协治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治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通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连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治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治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和谐,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孔(1-报废率)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治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治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治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打算来验收。

2.进料治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治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不良埋怨

(一)埋怨程序

1.验收的埋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治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治理人员将验收情形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埋怨:

(1)生产中发觉不良的要紧缘故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治理单位。

(2)生产治理单位通知质量治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治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治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治理日常检查埋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埋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治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埋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治理、生产治理、设计,外协治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进行方式:第一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治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舞其同意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治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治理人员训练:鼓舞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治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治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治理政策及组织。②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治理及最后检验等。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

治理制度、质量治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治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方法。

第九条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定。

附表10.6.2

外协加工合同书

___________股份(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形,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纳?MIL_STD_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打算,ALQ为_____,或?MIL_STD_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ALQ为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治理员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形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方法运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连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连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

__违约金。

(四)连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运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觉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缺失要由乙方负责,假如甲方发生专门严峻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同意甲方外包质量治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同意甲方外包质量治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1.质量,2.交货期,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第十四条: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签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外协单位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项目开发全流程管理的作业办法,以规范新项目开发,提高开发效率和开发质量。 二、项目定义及范围 2.1项目定义 项目是针对特定用户或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的新产品开发活动。中心所组织的项目包括: ◇公司下达或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重要产品开发或改进项目; ◇市场部或技术人员通过评审表或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并经评审认定需作为项目进行组织的项目; ◇重要的技术改造或产品试验仪器开发项目; ◇总经理或中心主任认定可作为项目组织的项目。 原则上,下列设计工作不得作为项目: ◇一般产品的改进或变型设计,无重大结构改进或电路原理、布线、软件无重大修改的项目; ◇一般的仪表外观或布局设计更改; ◇工作量在5个工作日以内可完成的项目。 2.2项目分级 项目按其大小、重要性、复杂程度可分为重大项目、一级、二级、三级。 2.2.1 重大项目包括: ◇公司从发展战略或市场分析基础上提出的对公司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 ◇结构、控制技术有重大创新,或在现有技术上有重大突破; ◇应用对象不明确,前期技术要求无法准确定义,开发过程存在反复可能性,开发时间、工作量难以估算,完成时间不严格要求。 重大项目奖励在立项时由项目主管与中心主任、公司总经理协商奖励办法,采取提成或项目奖金或两者结合的办法。一事一议。 2.2.2一级项目包括: ◇公司下达或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重要产品开发项目; ◇在公司现有产品线以外开发的重要新项目,项目结构、电路要求基本明确;

◇重大国外产品国产化项目,有样件,但结构、电路需自主开发; ◇项目奖等级系数:1.25。 2.2.3 二级项目包括: ◇较重要的新项目,客户要求明确,有样件参照; ◇国外产品国产化项目,参照样件开发,结构、电路需要设计或改进; ◇项目奖等级系数:1.0。 2.2.4三级项目包括: ◇对现有产品进行重大改进设计或变型设计,结构、电路、软件需作大的修改,经评审认定可作为项目组织的项目; ◇重要的试验仪器开发项目,经评审认定可作为项目组织的项目; ◇项目奖等级系数:0.75。 三、项目开发组织 3.1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立项程序如下图所示: 3.1.1项目的提出 项目的提出可由不同的渠 道,提出的项目应形成“项目建议 书”。 3.1.2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由市场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线经理 及其委托人员或市场部与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产品线经理共同 提出。“项目建议书”作为项目 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包括以 下方面的内容: ◇项目概述:名称、来源、客户群等; ◇项目技术要求:功能、结构、技术参数等;

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一、外协治理方法 第一条适用范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专门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治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治理委员会指定质量治理、生产治理、技术、外协治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治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通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连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置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治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治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升质量。 3.经常联系和谐,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孔(1-报废率)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治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治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治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打算来验收。 2.进料治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生产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1质量2供应能力3价格4管理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 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条职责 (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 (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 (四)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制过程有监督权。

第三条内容 (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 (二)合格供方控制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外协、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 (三)外协、外委实施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文件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3) 第三章施工管理 (5)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6) 第五章附则 (6)

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参与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及劳务人员。 三、职责:总部办公室是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工程部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情况下,现场管理责任人履行工程(维修)监理职能。 第二章范围及费用管理 一、零星维修类外协: (一)施工的范围: 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的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排水沟盖等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室、门店及其它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渍水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

印机等、)车辆的维修;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的。 (二)费用管理: 1、各子公司、门店如有维修事项,须先填写《派工单》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对接工程部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3、维修费用在500元至2000元的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4、维修费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外协项目,由总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董事长审批; 5、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 二、工程类外协: (一)施工范围: 除零星维修外的,涉及到房屋的维修、装修及改造,设备的安装、更换、维修等工程项目。 (二)资质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

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部工作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项目部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对分包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工作前,必须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工作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工作合同及进场工作。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生产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工作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作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简历和近三年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工作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

企业管理生产管理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外协管理办法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协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二级单位、分公司。 各子公司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外协是指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作业性质和非核心技术的辅助生产线(作业工序)、技术要求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辅助性作业,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委托外单位承担的一种协作形式分为辅助生产性外协、非生产性外协、劳务派遣三类。 第四条辅助生产性外协包括 (一)辅助生产作业外协:在线的辅助生产操作、生产准备环节的产品储运和加工、副产品回收利用、产品包装发运、人工装卸清理、保卫看护服务等; (二)设备维护、设备检修等; (三)公路运输和公路交通运输设备的修理; (四)因采购、供应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作业的用工。 第五条非生产性外协包括 (一)厂容、绿化外协,包括绿地养护、道路清扫、路灯杆保洁等; 二)公司主厂区内和厂区外单位的生活后勤服务,包括生产现场保洁、 生活后勤(保洁、车棚、澡堂、食堂等)服务 第六条公司外协管理原则:

(一)统一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 (二)费用和用工总量控制; (三)项目外协、管理责任不外协; (四)外协单位实行准入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外协管理基本模式 (一)外协业务按辅助生产性作业、设备维检、公路运输等类别实行分专业归口管理,分别由人力资源部、装备部、制造部归口管理; (二)专业管理部门按照“一体化”的管理思路,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纳入公司专业管理体系,进行指导评价; (三)项目单位是外协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外协项目、外协人员、外协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提出评价意见。 第八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装备部、制造部)职责划分为: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辅助生产作业外协管理; (二)装备部负责设备维护、设备检修外协管理以及厂容、绿化外协管理; (三)制造部负责公路运输、公路交通运输设备修理的外协管理。 第九条归口管理部门通用职能 (一)根据公司年度外协预算目标,组织编制并审核年度外协预算,定 期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外新增需求进行审核、立项; (二)负责组织对外协单位准入评审,建立评价体系,对外协单位的年度承包业绩进行评价,并持续优化,提高外协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专业的外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外协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

外协厂质量管理办法

外协厂质量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入厂的外协、外购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杜绝外协、外购件的非预期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外协、外购配套件及其它需质检部检验的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三、名词术语 外协、外购件:指公司产品生产有关的由公司以外的组织直接提供(或部分工序外协加工)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本办法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覆盖了关键零部件 四、职责 (一)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制订和提供外协、外购件的检验标准、技术图纸等技术类文件;负责新产品外协、外购配套件不合格品的审理。 (二)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外协、外购件的试验工作。 (三)技术员负责成熟产品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审理。 (四)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抽样、检验、判定工作;负责进货检验须试验零部件送检工作。 (五)储运中心负责配件待检单的打印及外协产品的入库收货工作。 五、管理内容 (一)外协、外购件的接收 外协、外购件供应商根据配套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填制《送货单》,注

明所送物资的编码,随零部件送达公司,报采供中心确认后到储运中心申请 打制《配件待检通知单》,交技术质量中心检验。 (二)外协、外购件的检验 1、检验员实施产品抽样,同时检查外协厂家所生产产品标识与技术标准 的符合性,产品标识与技术标准不符等问题视为不合格,须将实际情况记录到检验单。若检验合格,由检验员根据检验的物品填写《原材料(外协件)进货检验记录》或《成品检验表》一份,由质检部保存。储运部依据检验结论办理入库手续。 2、对进入公司的外协、外购件,经检验确属不合格的,应由检验员填写退料单(退料原因写清楚)退采供中心,凡物资进入公司后应及时检验(一般不超过2天),以便采供中心将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及时调换或向外协、外购单位要求退货。 3、成品出厂前,质检员应对产品的整体外观、规格尺寸、使用性能以及工艺的特殊性,做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该产品的有关技术规定和内控标准的有关条数,须贴上合格证以及相应的标识、标记,并签字之后方可出厂 (三)检验程序 1、检验员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资料的规定以及检验标准的要求对样本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须全部覆盖检验基标准规定的项目,检验标准上没有的项目检验员可根据其质量动态选择项目检验,并将检验项目加在《产品检验记录》 上。 2、无检验基标准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可参照成熟产品同类零部件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外包、外协生产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1 目的 为规范外包、外协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外包、外协过程控制,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外包、外协产品的加工业务。 3 职责 3.1 生产部是外包、外协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是外包、外协生产的技术归口管理部门。 3.3 质量保证部是外包、外协生产的产品检验和质量问题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 管理程序 4.1 外包、外协合格供方由生产部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纳入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4.2 公司所有的外包、外协业务应在公司的合格供方内进行生产,特殊情况下需改变外包、外协生产厂家的,应经技术部门同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 生产技术状态不明确的,生产部负责协调技术部,由技术部与承揽方签订技术协议,并由生产部传递一份技术协议至质量保证部。 4.4 在公司内开展的劳务外包应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5 生产部按项目编制外包、外协生产计划,计划应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无计划实施。 4.6 外协调度应按计划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承揽方,并与承揽方明确价格、加工要求和交货期,一般性外包、外协业务应在计划下达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重新寻找承揽方或需要签订技术协议的,应在计划下达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4.7 在向承揽方签订合同或下达外协生产计划前,外包、外协价格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价,严禁加工后再审价。 4.8 由公司提供原材料、毛坯的外包、外协生产,应与承揽方办理原材料、毛坯的交接手续,对于有色金属应称重,按附表1外包、外协产品交接清单如实填写,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4.9 直接由生产部仓库提供的原材料、毛坯,由生产部外协调度办理出库手续,同时与承揽方办理外包、外协产品交接清单,并经生产部调度、承揽方和生产部保管员签字确认。 4.10由分厂提供外包、外协产品的原材料、毛坯,由生产部向承揽方办理交接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部工作的安全、安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项目部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对分包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工作前,必须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工作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工作合同及进场工作。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生产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巨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工作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用的营业执照和工作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简历和近三年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工作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工作。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十一条外协单位进入工作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供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必须编制安全工作措施,大型独立工作项目还应编制工作组织设计,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危机违章作业、强横工作、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工作。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外协队伍管理制度

中国水电四局第七分局伊犁项目部 外 协 单 位 管 理 制 度 水电四局第七分局伊犁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1)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2) 第三章附则 (4)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经营综合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经营综合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供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部、经营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生产外协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了加强外协工厂的管理,提升工厂生产效率与质量; 2、为了规范工厂生产公司产品时的操作流程,减少过程时间浪费; 3、为了规范金大公司与外协工厂之间的物料、成品、物流、系统操作等方 面的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相关各部门以及合作的各相关外协加工工厂; 三、各部门职责 1、生产管理部职责 ●负责外协加工工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生产管理; ●负责监控外协工厂生产交货计划的执行,跟踪产品交货,协调生产交货 突发状况; ●负责新产品投产前与工厂之间的生产技术交接确认,制定生产工艺流程 以及测试方案,完成工艺文件制定审核; ●负责监控与分析工厂生产工艺执行情况,分析生产维修问题,形成有效 的质量改进方案; 2、品质管理部职责 ●负责派驻驻厂QA人员,完成生产产成品的QA验货; ●负责监控工厂质量控制过程(IQC、PQC、QA等),达成公司的质量控 制要求; ●负责工厂现场问题的协调与沟通,做好问题反馈与沟通; ●负责跟踪工厂质量改进措施的执行; ●品质管理部有权利对工厂的不良质量情况出具质量处罚整改单,提交商 务执行; 3、商务部职责 ●负责外协工厂商务沟通、加工费以及委托采购材料价格商定,签订加工 协议等工作;

●负责根据产品部提出的生产计划单向对应工厂下达生产采购订单,落实 生产交期以及生产交货计划; ●负责协调产成品发货提货事宜; ●负责根据品质管理部门提出的质量情况,根据加工协议来提起对工厂的 处罚; ●负责对于完结的生产订单,及时完成加工款项结算等商务事宜; 4、信控物流部职责 ●负责工厂原材料仓库的账目与实物管理,管理方式以委托工厂管理信控 部监管为主,确保物料仓库的准确; ●负责产成品的提货、直发、送货等相关物流管理与控制; ●负责同工厂进行物流相关费用的结算; 四、管理实施办法 (一)、加工协议 1、生产加工协议的拟定 ●加工协议拟定由商务部负责,拟定必须参照既定的模板; ●生产技术管理部负责审核加工协议内容,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重要的加工协议,安排各部门进行审议进行; 2、生产加工协议中必要内容 ●委托加工内容明确 ●明确双方的质量验收标准,双方认可; ●加工的合作模式必须确定:代工代料、仅代工、部分代工、部分代工代 料等等,同时明确合作模式下对应的双方责任; ●加工协议中,必须明确指定加工双方之间的职责与义务,以及相互沟通 的渠道(主要指材料管理、成品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生产沟通、技术 沟通等); ●技术保密条款; ●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3、加工协议签订 ●通过商务部完成生产加工协议的签订;

项目部外协队伍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 外协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目标的实现。充分吸纳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提高项目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项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协队伍,是指本项目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按规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它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规范外队协伍及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专业化施工队的培育,以加强项目外协队伍选用、准入、过程管理、结算和支付等全面控制为目的,注重“严管善待”的合作理念。杜绝转包、违法分包。 第二章推行专业化施工队的管理 第四条专业化施工队的组建原则 以“内部承包、独立核算”为原则组建,为充分调动公司内部员工积极性和有效调动社会资源为目的,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第五条实行优先选用,统一管理原则 经理部应全面引导和优先选用公司自有专业化施工队(以下简称施工队)。工区对施工队实行“人员统一管理,设备统一调

配,成本内部核算,责任落实到人,材料限额发放”的运作机制。 第六条施工队的人员组成 管理人员由公司正式员工组建,主要包括施工队长、技术主管及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预算、领工员、工班长等;作业班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和零散劳务工组成或直接选用已成型的独立核算作业班组。 第七条施工队的作业内容 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主要是对盾构、桥梁基础、搅拌站混凝土、隧道机械化作业等方面的重点工程或关键工序采取专业化施工;承包单价按照经理部分包限价或据实测定工序承包单价。 第八条安全、质量控制 1.建立以施工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质量监控体系。作业开始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跟班作业的技术员、领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及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工班长交底到班组成员。 2.每个工序和作业面要有管理人员现场跟班作业,重要工序(如软弱围岩掌子面开挖初支等)要求施工队队长现场跟班。 3.工区要把劳务人员安全管理纳入全员安全管理,大型先进机械设备操作、物资采购管理、爆炸物品管理等特殊岗位严禁使用外部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九条机械设备和材料管理 1.施工中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如衬砌台车、通风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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