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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一、加快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也加快了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关键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也将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通过加快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将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重要的意义,也必将促进我国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快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促进我国经济协调发展。在深化财税制度改革的要求下,加快我国财税体制的转型,不仅有利于我国财税体制的长远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也可以进一步地通过财税手段缩小社会收入的差距,并更好地实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我国经济模式的转型。

2.平衡我国财政收支水平。通过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可保障政府财政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使得我国在财政调控方面更加具有灵活性。而通过这种多样化和灵活的财政税收手段,可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我国社会实现全面、可持续和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1.宏观税负高,制约居民消费。宏观税负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整体的税负水平,并用一定时期政府收入总量占GDP 的比重来反映。对宏观税负的统计通常采用三种口径:一是采用小口径的统计方式,即政府收入占整体GDP 的比重;二是通过中口径进行统计,即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其包括税收在内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内的所有收入;三是通过大口径的统计方式,即将政府的全部收入都纳入到收入当中,包括税收收入、制度外收入、预算内外的收入等的总和。我国宏观税负明显偏高,一方面,在采用分税制以后,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以19942015 年,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从10.8%增加到25%,增长迅速。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仅仅在8%左右,远远落后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另一方面,我国宏观税负与发展阶段不相称。以发达国家为例,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30%~35%,而发展中国家的税负在16%~20%。而根据大口径的统计方式发现,在2008 年的时候,我国宏观税负高达30.51%,而这还没有将政府外的收入包括在内,如各个部门私设的小金库、企业捐赠、乱收费等带来的收入。如果加上这些收入,实际的税负比例可占到GDP 的40%。同时,高税负必然加重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低,从而限制居民消费。

2.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扩大财源。自1994年以来,我国开始重点规范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通过这次财税收入改革,形成了收入重在中央,支出重在地方的分配方式,即财权上移,事权下放。通过此次改革,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扩大,以1995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央财政收入平均占到整体财政收入的52%,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平均占48%。而中央在拥有较大财政收入比重的同时,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却负担了较重的支出责任。以分税制改革后的财政支出统计显示,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在30.3%,但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却达到了69.7%。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对称。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职责界定方面的不清晰,从而使得很多原本由中央政府执行的事权,分配给了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为进一步地履行好事权,千方百计地扩大自身的财政收入,如尽可能地分享25%增值税,而为

了获得25%的增值税所带来的收入,必然片面地追求GDP 的增长,从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另外,通过加收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大量扩大自身的收入来源。因此,大量发展房地产,推高房地产价格,是地方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而根据一份统计显示,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土地财政收入占到整体收入的70%,成为名副其实的财政支柱。因此,加快对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的改革,是目前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重要环节,且迫在眉睫。

3.转移支付不合理,很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为协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收入失衡的问题,提出采用转移支付的方式,从而改善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问题。但是,在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诸多影响转移支付的因素,不利于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如在转移支付中,存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造成转移过程中出现截留、漏损等问题很多。虽然中央相关部委也对中央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但是这类问题屡禁不止。因此,加强对转移资金支付的规范性,是当前非常紧迫的一个问题。另外,转移资金分配不合理。在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处理偏向于增量调节的方式,这种分配机制下将延续了原始形成的不均衡代入进来,从而进一步地加剧了不均衡问题,具体表现则是在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如税收返还问题,不仅保留了原始的在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方面的差距,并且其增量通常1∶0.3 的比例进行返还。这样造成中央对地方转移转移支付的比例过高的问题,并且因为税收返还基数增加,还将继续拉大发达地区和不发展地区之间的差异。最终影响了财政支出,并制约着区域经济协调和均衡发展。

三、关于深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出路

要解决上述的困境,笔者认为,还需要从降低税负、明确地方和中央财政关系等方面入手。

1.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合理的财政分级对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可促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因此,要转变目前我国财政税收改革的困境,必须充分结合我国改革发展目标和国情,明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这是重点,也是关键。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比例要进行合理的划分,如在增加中央划分比例的同时,也要提高中央支出的责任,从而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其次,下放财权。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其承担着很多的事权。因此,中央政府要给予地方政府足够的事权和财权,让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税收进行调整,从而更好地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再次,在释放财政权力的同时,中央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在财政权力方面的监督和约束,并对相关的财政工作给予指导,从而促使地方财政工作更加有效、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2.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供给侧改革。为进一步加快我国财政收入改革,改变高税负的局面,国家开始提出营改增的方式,从而减少各种税种的种类,并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其企业负担。如在营改增全面铺开后,在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整体税率变为11%,在不动产租赁方面的税率为17%,一些国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统一为3%。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营改增,一方面减少了税种,改变了过去乱收费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如根据长江商报的统计,在实行营改增后,2016 年我国企业减税规模将超过5 000 亿元人民币。同时,通过供给侧改革,加快财政税收体系政策的调整,以此更好地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

提高实际可支配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重,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消费,增加中央和地方税收的目的。

3.建立科学合理的支付体系。要创新和完善我国财税体制,应该将重点放在转移支付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应该完善转移支付的比例和结构问题,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结合起来进行调节,适当地提高一般性支付在转移支付中的比重。同时,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分享制度和税收返还制度,保证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稳定性。而对于转移支付中存在的地方政府截留等问题,中央必须要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根据国务院提出的盘活存量资金的原则,提高每一笔资金的效率,让每一步资金都用到实处,用得恰到好处。

四、结语

总之,面对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发展背景,政府部门必须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以营改增为契机,加快对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方面的改革,并通过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提供居民收入,同时加大对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以此更好地促进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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