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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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三)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四)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长期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中,第1项、第2项或第4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万。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

(五)关联交易事项:

1、发生第(四)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销售产品;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委托或受托销售;

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六)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适用该条规定。

(七)其它重大事件: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的修正;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5、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八)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6、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10、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的;

13、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适用本条第(四)项中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标准的规定。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对于无法判断其重要性的信息须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九)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4、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或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5、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请或其他再融资方案提出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7、经营情况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8、订立与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0、聘任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2、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就该事项达成意向后及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并持续报告变更的进程。如出现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及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的情形时,该股东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形式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报告或预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可能发生的涉及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事项:

(一)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谈判时;

(三)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或者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或应知晓该重大事项时。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决议情况;

(二)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相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重大事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

(四)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五)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

(六)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第一时间立即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 小时内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递交或传真给公司董事会秘书,必要时应将原件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

第十一条按照本制度规定,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二)所涉及的协议书、意向书、协议、合同等;

(三)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四)中介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五)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可指定专人对收集和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四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

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信息报告联络人(可以是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络工作。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指定的信息报告联络人应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应时常敦促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十条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的,追究负有报告义务有关人员的责任;如因此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任;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超过”,都含本数;“不超过”、“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监事会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月【】日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该等信息很可能需要履行公开披露义务。 第三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的负责人和/或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报告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将内部重大事件、信息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汇报,涉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并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处理,涉及董事会审核范围内的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审议,须予对外披露的事项在向公司总经理并向董事长汇报后安排披露工作;需要披露的事项根据《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进行披露。凡公开披露的公告应在披露时同时报送董事会、监事会阅知。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六局发〔2011〕313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或各二级单位等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各二级单位以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具体组织和协调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 第五条下列人员为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及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四)公司各派出机构负责人; (五)上述单位或公司指定的日常联系人。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各二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各二级单位应指定一名部门主任级别人员作为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日常联系人,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副主任作为本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日常联系人,日常联系人应当熟悉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并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如日常联系人发生变动,应于变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相关具体工作。公司各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关的专门机构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试行)【模板】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信息报告流程,做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是信息归集、分析和反馈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作职责内公司信息的归集、分析,负责及时、全面、真实的提供本制度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及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备查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公司信息分类及传递 第四条定时信息 定期信息是指记录公司某一时间段内业务变化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是通过月报或周报等形式定期流转的总结性文件。 第五条即时信息 即时信息是指记录常规动态业务变化状况的信息,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文件。公司即时信息包括: 1、公司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纪要; 2、公司战略规划及期间调整; 3、公司项目投标信息; 4、公司合同签约信息; 5、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第六条突发及预警信息 突发及预警信息是指描述或预警公司各类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它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将定期信息、即时信息和突发预警信息的内容、时间书面送达主管领导,同时报送电子邮件。 第八条信息提供单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及时性原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送达。 2、准确性原则:应根据事实制作信息,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3、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整。对于即时类信息,初次上报时优先保证其及时性,同时应通过后续信息上报保证其完整性。如有信息传递对象遗漏、内容残缺、错误等情况,接收者有责任指出问题并追踪更正。 4、扁平化原则:除了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发出的信息,其他所有信息应一次性传递至所有指定对象。 5、保密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对所传递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传递第一责任人,并应指定专人进行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传递工作,在信息传递中,若发生问题,影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信息传递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全面处理重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维稳、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科室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信息,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规避监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责任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一)新颁布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整改通知、规范性文件、政策; (二)市委、市政府、总公司等上级机关来文来函,环保、市政、安监等一些行业性管理单位来文来函; (三)涉及到市民及职工投诉、信访、上访等事项; (四)上级有关部门或外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五)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召开会议需要公司领导参加或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六)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对公司进行处罚、奖励、表彰等;

(七)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管理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八)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九)涉及到公司大额财产(价值大于1万元)变更、转移和外借的情况; (十)发生泄露机密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十一)涉及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突发性事件、事故、重大问题; (十三)影响公司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和敏感信息公布或涉及到公司形象或宣传的事项; (十四)新闻媒体来公司进行采访或新闻报道内容涉及公司的事项; (十五)公司认定的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 第五条重大事项发生时或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责任领导报告;责任领导向总经理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责任领导或总经理报告。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报告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责任领导;一般重大事件要及时(2小时内)报告。在规定报告时效以内,首先以电话、电传、当面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第七条责任领导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编号:SM-ZD-99104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递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等; 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盗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品; 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在50 票以上),丢失快件(在5 票以上),快件中转过程中断(在80 票以上); 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由组员直接处理,在40 分钟内处理完成,

内部控制手册-公司内部信息沟通.doc

内部控制手册-122企业内部信息沟通1 12.2企业内部信息沟通 1.1 概述 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或托管或由上海XX 有限公司托管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管理,旨在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信息沟通流程,保证公司各项信息传递高效、准确。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 1.3 相关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反舞弊工作条例 XX保密条例 举报投诉及举报人保护制度 XX应急预案。 1.4 职责分工 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投诉处理的跟踪及反馈。

接口部门:负责与本接口单位的投诉处理的跟踪及反馈。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在信息沟通中不符合事项的改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外部的信息沟通、信息的宣传。 1.5 流程图 12.2 企业内部信息沟通 审计监察部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信息接口部门 落实、执行 收集信息 开始 是 回复相关部门 归档保管 是否需要传递 否 归档保管 R2/R6

R3-4 R5 建立内部报告 流程 建立舞弊处理 程序 建立反舞弊举报投诉机制 R1 建立舞弊案件处理报告 内部报告保密 R7 R8 R10 R9 结束 1.6 控制目标 序号《内控手册》唯一具体控制目标编号控制目标目标类别

1 12.2-CT1 确保建立合理规范的内部信息报告流程经营效率目标 2 12.2-CT2 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准确经营效率目标 3 12.2-CT3 确保内部信息得到及时处理经营效率目标 4 12.2-CT4 确保信息报告机制能有效发现舞弊行为经营效率目标 5 12.2-CT5 确保内部资料不被泄露经营效率目标 1.7 控制矩阵 风险编号风险描述 对应控 制目标 编号 关键控 制措施 编号 关键控制措施 不相容 职务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 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 度。 二)组织保证 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 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 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 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 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 畴内的例外事项。 具体指: 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 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 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 五、 六、 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0 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 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8 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3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 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保证本公司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和省教育厅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公司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的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本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所产生的信息数据数据。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防止公司信息系统被非授权地访问、使用、泄露、分解、修改和毁坏,从而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追责性,保障信息系统能正确实施、安全运行。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五条对操作人员授权,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的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信息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密码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权限控制用户限制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的分配,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信息系统针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不同分工进行授权。不同人员的对同一数据的权限不同。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对数据又分为管理权限、操作权限、查看权限等。对人员新增授权需经授权人员 第 2 页共 5 页

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对其授权。 第七条为了保证信息数据完整性、可追溯性,信息系统所有用户对信息数据没有删除权限,只有作废权限。第八条信息部门需要加强信息监督管理,发现违规信息及时清理或截图上报。第三节控制措施第九条建立严格的信息流程,不同节点的操作人员不同。不得有一个人具有一个流程的全部操作权限。第十条对数据库进行严密的加密算法,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对数据库进行异地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确实需要查询以前数据或对以前发生的数据进行存取的,由需求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有权机构或人员批准后,由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对相关人员暂时授权,对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对其权限及时收回。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信息管理由公司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查各个机构是否设置了符合管理需求的岗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二)审查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有无超越权限范围,不 第 3 页共 5 页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评估分析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有关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进行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理,从而降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严重影响到本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密或泄密等,从而在国家安全、政治外交、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学校信息领导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校信息办)负责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四条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后,首先以口头方式立即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校信息办报告,由校信息办报送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第五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被发现或应当被发现时起5小时内将有关材料报至校信息办。 第六条对于重大的信息安全事件,校信息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部门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并负责组织协调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部门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信息办负责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将结果通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成员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第九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瞒报、缓报、慌报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时,有权直接向校信息办或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举报。 第十条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有瞒报、缓报和漏报等失职情况,校信息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校信息办负责解释。 实验与网络中心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畅开一切 通道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信息必须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 字表达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据准确,获取信息 后领导小组及时判断信息是否准确,做到及时着手,积极 应对。 三、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 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四、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的性质属于一般或重大进行相 应的上报决定,重大事故一定要及时准确,确保万无一失 的报送上级领导,不得有麻痹大意思想。 五、不及时报告,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的责任。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食品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版

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xx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章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健康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三)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其它的重要交易。 (四)发生或拟发生以下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前款所述交易事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发生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六)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或技改项目的立项,变更及相关等事项。 (七)业绩预告和业绩预告的修正。 (八)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九)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十)公司回购股份有相关事项。 (十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十二)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十三)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 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xx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十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股票简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 公司的股权结构或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5.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

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重大事项信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2. 释义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包括: 2.1各部门、分公司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车辆安全、存储安全、群体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影响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工作所发生的各类事故、问题。 2.2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组织召开的、需要公司高管参加的各类会议。 2.3紧急和突发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请愿罢工、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2.4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到我司参加的检查、指导、视察、调研等活动。 2.5获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处罚等情况。 2.6新闻单位进行的重要新闻采访。 2.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3. 重大事项报告 3.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 发生重大事项各部门、分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内口头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直接向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递交书面报告;

分公司应同时向主管部门生产本部或销售本部报告;节假日期间重大事项向行政部经理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负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正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内容。 3.2 行政部要建立重大事项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通报制度。 3.3 发生员工工伤事故的应同时向人事部报告。 4. 责任追究 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少报、漏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公司就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本规定于年月日经总经理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6.附件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

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 式版

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加强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产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评估,增强同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就产品安全信息的沟通交流,完善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产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产品安全信息情况,每月上报一次;产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产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产品污染事件及产

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送外,要立即向当地和县级产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产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精心整理信息披露制度

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成员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信息的义务。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担任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和报告本制度所要求的重大事项信息。在出现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报告,并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完成信息披露各项事宜。 第八条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在重大事项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第三章重大事项信息的范围 第九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 (三)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之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公司内部信息共享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综合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作为一名企业经营者,首先要考虑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而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另外,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现将企业内部综合管理制度简易范本归纳、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管理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2、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5.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6、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二、员工守则

7、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8、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9、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10、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11、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1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二)定编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14. 15、因生产及业务发展原因、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要求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三)员工的聘用 16、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有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17、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附件: 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增强公司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反应能力,稳妥处理各项重大事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全网各省区、片区、转运中心、各加盟公司及其下属营业厅、承包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或事件,包括寄递违禁物品、火灾、交通事故,各类群体性打架、斗殴及自然灾害和由此而造成的次生灾害。 二、重大事件的定义及上报范围 1、因生产或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重大人员伤害; 2、网络车或网点车辆发生自燃、快件烧毁; 3、因违禁品泄漏而导致的人员受到伤害事故、快件受损: 4、主要安全设施设备受到严重损坏; 5、打架斗殴、以及群体性事件,员工罢工、网络阻断; 6、发现重大违禁品(枪支、毒品、危化品、仿真枪、管制类刀具等); 7、重大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正常生产中断):台风、雪灾、地震等; 8、此制度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上安全事件。 三、重大安全事件的报告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逐级上报至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分管领导和安全委员会应迅速及时的做出处置。 2.参与处理人员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备案(联系人:赖益平电话:)。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同时将情况上报省区、片区、各职能部门、安委会(监察部安全监察处),并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决定是否报告邮政、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 4.对于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人员将根据情节由安全委员会做出处罚。 5.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 四、重大事项的保密 公司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公司总裁办和公共事务部负责,公司其它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更不得主动向外界公开、发布消息。参与工作的人员应控制信息传播范围,尽量减小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因工作需要介入重大事件调查等方面工作的公司以外人员,必须向其说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其为公司保密。 五、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归监察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申通快递安全委员会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4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 度通用范本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信息安全事件,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用户利益,维护社会和公司稳定,尽快使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ZZ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ZZ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公司经营方针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事项为“重大”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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