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协会规章制度

农民用水协会规章制度
农民用水协会规章制度

农民用水协会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业务主观部门的监督。第二条:按照协会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为原则,认真核算协会的运行成本。增加收入,控制支出,量入为出。

第三条;本协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和出纳,在财会人员变动时,进行审计,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第四条:本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需经办人签字和协会主席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报帐。

第五条:水费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开出的财务收据留存联作为入帐凭证及时入帐。

第六条:本协会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应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增减或毁损计入协会的固定资产专用帐目,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内收入。

第七条:经本协会使用的政府专项拨款,必须按照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预算范围列支,专款专用。

第八条:协会年度财务收支总结,经执委会提交每年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审查。第九条:年度财务报告及各种会计凭证、帐簿和资料等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二)灌溉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要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给用水户提供优质周到的灌溉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按照本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灌溉管理主要是依据全年和阶段性供水计划,适时供水、安全输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平衡供求关系,科学调配水量,充分发挥灌溉效益。

第二条:灌溉管理实行执委会调度管理责任制,实行用水申报、按计划供水、合理调配、分段计量的原则。

第三条:每个灌溉季节,提前60天由用水组汇总各用水户的用水申请,报协会汇总。协会与供水方协商后确定供水计划,报供水单位,并与其签订供水合同。

第四条:每轮灌溉前,由各用水组根据农作物需水情况向协会报告,并制定本轮灌溉用水计划,包括轮灌次序、入户流量及各户用水量。

第五条:严格灌溉调度,每轮灌溉应提前72小时申报,用水量增减提前48小时申报。

第六条:实行“四到户、一公布”的原则,即送水、计量、收费、开票到农户,水帐定期及时公布。严禁人情水、关系水;严禁隐瞒或转移水方;严禁以权谋私、私减水方。

第七条:供(用)水计量确认,供用水双方必须在场,做好记录,双方签字。

第八条:科学调度,合理配水。坚持“上游照顾下游,局部

服从全局“的原则,杜绝漫灌,做好蓄水保水。节约用水工作。

第九条:认真做好渠道防汛、保安工作。放水灌溉期各用水组必须派人巡堤守水,分段把关。抢险堵口,实行行政区划负责制。

第十条:认真做好水费计收工作。水量结算做到协会、用水组、用水户三方相符。严格执行水价,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水费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截留。

第十一条:遵守灌溉纪律,维护灌溉秩序,服从统一调度。不准偷水,抢水,不准破坏建筑物放水,不准私自截流放水,不准在渠道堤顶及坡内种植作物。

第十二条:严格依法管水。对违章用水者协会应根据情节按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政府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协会辖区内灌排工程设施使用权和管理权为本协会享有。

第二条:在灌溉期间,用水户代表、执委会成员均应巡堤护水,用水协会必须组织用水户对所辖渠段加强检查维护,保证渠道安全通水。

第三条:灌溉前协会应对渠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通水的渠道及建筑物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维修。

第四条:每次放水结束后,用水户代表(管水员)要对用水

组辖区内渠道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垮塌问题,应及时组织用水户维修。发现大的安全问题,应上报协会执委会组织维修。

第五条:本协会的工程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支渠及其建筑物由协会统一管理,斗渠以下渠道及其小型建筑物由用水组管理。

第六条:支渠及其建筑物维修、配套、更新改造由执委会制定方案报会员大会审批,所需资金按用水组受益面积分摊。

第七条:斗渠以下渠道维修、配套、更新改造由用水组制定方案,用水组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所需资金由用水组各用水户按受益面积分摊。

第八条:本协会新建灌溉工程由执委会负责组织规划设计,会员代表大会审批,资金与劳务由新建工程的受益者按灌溉面积分摊。

第九条:工程日常维修费用的来源,可按历年平均发生的该项费用计入协会的供水成本中预收,年终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结清。

第十条:协会的工程大修、更新改造或新建、配套、按现行政策规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后,落实筹集大修、更新或新建、配套工程资金。

第十一条:渠道绿化实行分级管理,由用水户代表与执委会成员实施并管理。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员有完成灌溉工程维修的义务,任何会

员不得拒绝。

(四)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协会的农业供水一律按水利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计收水费,不得随意提高水价。

第二条:用水户直接向协会缴纳水费,协会需按水费总收入的4‰的供水业务费交区水利局水管站。

第三条:协会的运行和管理费须经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用水户按灌溉面积分摊或在实用水量中附加。

第四条:协会执委会须做到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每年灌溉结束,及时向代表大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第五条: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专户管理,做到核算真实、账目清楚,并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各项财务执行情况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应接受水利、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处罚制度

第一条: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的处罚,并根据《章程》撤换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出租、出借协会印章的;

(2)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4)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 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协会管理制度(精选.)

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1、什么是农民用水者协会 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组织。 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国家或集体将该协会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移交给他们,他们有管理、使用这些工程的自主权,同时有自行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改善、更新、改造的决策权。但是,协会有保证工程保值和增值的义务,有按国家规定收缴水费上交供水单位的义务,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建设的义务。协会会员有自觉维护本协会所辖工程和出资改造工程的义务。 3、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 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是真正地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和放水期间守水劳力,从而减少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4、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 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由协会代表大会、用水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三级组成。凡是在某一协会范围内有灌溉田亩的村民小组,都应由全体农民用水者民主选举产生1~2名代表;每条支渠的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首席代表;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3~5名执行委员会成员。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财务、工程管理人员1~2名。每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每个协会可根据支(斗)渠灌溉范围划分几个用水组。用水组内全体代表参加的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商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商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商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商会成员应热爱本商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商会成员应关心商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商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商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商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商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商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商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商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商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商会成员应遵守本商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商会

的决议。 第十条、商会成员有维护商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商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商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商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商会成员遵守本商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商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商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商会成员生效。 s(“content_relate”);【商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XX村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章程

XX村农民用水户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确定名称,法定代表人,召开设立大会。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社员提供用水服务,接受委托提供水费征收服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建设,田间道路维护,农村水环境维护、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农业灌溉及农用物资的代购,农产品的销售、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水利工程的水利工程建设经营;用水服务;水费收缴服务;项目区田间道路养护;组织农产品物资采购、供应社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开展社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社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

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社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和出资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社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社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社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社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社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社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社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社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社员中,农民社员至少占社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建工作

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有关法规、上级政策的要求,在“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建立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试点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当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蓬勃兴起的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提倡引导农民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逐步实行农民自主参与建设、管理、经营的新型农业灌溉模式,这既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项实事工程,也是对全县水利系统干部及各乡镇的一项新工作要求。为认真扎实开展好组建工作,我们在此召开动员大会,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重要意义 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经营,我县已拥有较为完备的中小型水库、山塘、堰坝、电力提灌机埠、主要灌溉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但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使用仍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包办方式,造成了兴水无人揽、护水无人问、用水人人争的不良局面。由于权责不明确、责任主体缺位,原有的农田水利灌排设施老化破损严重、部分渠道已不能正常使用、用水无序和浪费严重,灌溉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如果不及时改变这种现状,甚至会造成我们原有的水利基础设施丧失。为此,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

革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从中央到地方都已提出并试点运行支持建设和培育农民用水者协会工作,目的就是要在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改革中,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解决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的问题,解决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从各地的实践来看,通过用水者协会管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充分体现。 一是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明晰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理顺用水管理体制,可以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成立用水者协会后,田间用水将由协会工作人员承担,农户不需要投入大量劳力看水了,大大节省了农民的管水负担,增强农民外出打工的机会,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农民用水者协会是一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以某一灌溉或行政区或为范围。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村农业灌溉式供水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非营利的群众性社团组织。简单地说:用水者协会就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为自己服务。组建用水者协会,真正让农民参加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 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

德州市空调玻璃钢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二)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四)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五)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六)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二、会议及民主决策制度 (一)协会召开会议,各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须说明原因并委派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同时授予其表决权和被表决权,并认可会议做出的任何决议和规定。 (二)会员代表大会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至少两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确定召开时间。 (三)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对每次会议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会长审核签字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重要会议要当场形成决议,参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 (五)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协会名称: 仁寿县**镇农民用水者协会第二条协会依据有关政策成立,是一个由用水农户自愿组成的一个非营利性群众合作组织。第三条协会的宗旨: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增强群众商品水意识,积极推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安全用水,充分发挥工程最大效益,全面促进水利工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第四条协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水利、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保护用水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协会的住所: 仁寿县**镇镇政府驻地。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负责本村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 (二)负责水量统一分配与灌区服务; (三)负责水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 (四)负责协调解决用水户之间的争水纠纷,维护用水秩序。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本协会辖区内所有用水农户,且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的申请书或口头向协会申请; (二)经用水小组会员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执委会审查通过;

(四)协会执委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协会内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水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或口头通知协会,并退回会员证。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协会合法权益的行为,经执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用水者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二)审议执委会的各项工作报告; (三)审议执委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第十五条用水者代表大会 必须有2/3以上的用水者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后方能生效。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大会的代表(即用水户代表)由各用水小组组内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每个小组选举4名。第十七条用水者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执委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执委会是协会的办事机构,执委会由6人组成,由用水者代表大会直选产生,并直选主席、副主席各1名。主席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协会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

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制度.doc

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制度1 农民用水协会规章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业务主观部门的监督。 第二条:按照协会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为原则,认真核算协会的运行成本。增加收入,控制支出,量入为出。 第三条;本协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和出纳,在财会人员变动时,进行审计,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第四条:本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需经办人签字和协会主席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报帐。 第五条:水费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开出的财务收据留存联作为入帐凭证及时入帐。 第六条:本协会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应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增减或毁损计入协会的固定资产专用帐目,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内收入。 第七条:经本协会使用的政府专项拨款,必须按照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预算范围列支,专款专用。 第八条:协会年度财务收支总结,经执委会提交每年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审查。第九条:年度财务报告及各种会计凭证、帐簿和资料等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灌溉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要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给用水户提供优质周到的灌溉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按照本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灌溉管理主要是依据全年和阶段性供水计划,适时供水、安全输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平衡供求关系,科学调配水量,充分发挥灌溉效益。 第二条:灌溉管理实行执委会调度管理责任制,实行用水申报、按计划供水、合理调配、分段计量的原则。 第三条:每个灌溉季节,提前60天由用水组汇总各用水户的用水申请,报协会汇总。协会与供水方协商后确定供水计划,报供水单位,并与其签订供水合同。 第四条:每轮灌溉前,由各用水组根据农作物需水情况向协会报告,并制定本轮灌溉用水计划,包括轮灌次序、入户流量及各户用水量。 第五条:严格灌溉调度,每轮灌溉应提前72小时申报,用水量增减提前48小时申报。 第六条:实行“四到户、一公布”的原则,即送水、计量、收费、开票到农户,水帐定期及时公布。严禁人情水、关系水;严禁隐瞒或转移水方;严禁以权谋私、私减水方。 第七条:供(用)水计量确认,供用水双方必须在场,做好记录,双方签字。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知识 1、什么是农民用水者协会 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民以一条干(支)渠为范围,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水组织,它既是一个群团组织,又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组织。 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用水者协会成立后,国家或集体将该协会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移交给他们,他们有管理、使用这些工程的自主权,同时有自行安排灌溉用水的调度权,工程维护、改善、更新、改造的决策权。但是,协会有保证工程保值和增值的义务,有按国家规定收缴水费上交供水单位的义务,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完成各项水利建设的义务。协会会员有自觉维护本协会所辖工程和出资改造工程的义务。 3、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 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主要目的是真正地让农民参与管水、自觉维护工程、提高灌溉效率和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水费收缴中间环节和放水期间守水劳力,从而减少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4、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 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机构由协会代表大会、用水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三级组成。凡是在某一协会范围内有灌溉田亩的村民小组,都应由全体农民用水者民主选举产生1~2名代表;每条支渠的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名首席代表;全体用水者代表民主

选举产生3~5名执行委员会成员。执委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财务、工程管理人员1~2名。每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每个协会可根据支(斗)渠灌溉范围划分几个用水组。用水组内全体代表参加的大会为用水组的决策机构,用水组由首席代表负责,执行用水组大会的决议并服从执委会领导。 5、农民用水者协会与行政及其他机构的关系 农民用水者协会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法令为前提,享有群团组织独立自主的权利,但在处理水事纠纷上接受各级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与监督。在技术上争取水管单位的协助与支持。在收缴水费上争取乡(镇)、村、组干部的支持与帮助,在工程维修用工上争取乡(镇)、村、组领导的支持与配合。 6、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对农民的好处 一是农民有了自主的管水组织,而且这一组织和管理人员是农民自己民主选举产生的,他们代表了农民的意愿,农民信得过,能够以农民的要求为出发点,尽量满足农民对水的需要。 二是有了协会后,农民,特别是灌区下游农民不再需要大量劳力上堤守水,大大节省管水劳动日。 三是水事纠纷大大减少。 四是可做到上下游平衡供水,解决过去“上游放水、下游出钱,上游淹水、下游干死”的现象。 五是减少水费收缴环节,避免了“搭车”收费,从而减少水费支出,减轻水费负担。 7、协会的运行方式 一是协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代表大会,即年初工作会议,讨

农民用水户协会实施方案

君山区许市镇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及“四区”建设,进一步建立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巩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果,保证灌区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培育和提高农民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农村水利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君山区许市镇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影响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水利发展,有效降低供水成本,以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根据《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通过加强、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解决多年来农村水利管理“主体”缺位,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

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的问题,依靠互助合作集体的力量,自主兴办和管理农村水利工程设施,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灌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必要性 建镇以来,我镇兴建了大批水利工程,在全镇农村人畜饮水、灌溉、防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机制不活,权责不清,建、管、用脱节,用水不交费、收费受抵制的现象非常突出,我区大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部分运行年限较短的工程面临报废,造成国家重复投入。因此,在灌区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把农民自己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交由农民用水户自行管理,解决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适应农村取消“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新形势,对于增强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和水商品观念,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利用,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概念、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概念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福建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宣传手册

福建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宣传手册 二OO九年四月 实践机制活力前言 近年来~特别是全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永安现场会后~各地 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这一新的机制~至2008年底~全省已组建2168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为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加强引导~扩大宣传~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科技外经处将各地在农民用水 户协会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做法等资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参考。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学会全球水伙伴工作委员会 2009年4月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学会全球水伙伴工作委员会

永安市洪田镇生卿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农田水利工程

农民用水户协会会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上杭县通贤村农民用水户协会财务公开 目录 一、政策篇 1、《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意见》 2、《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发展的通知》 二、发展篇

政 1、民主管水兴水利农 2、试点先行全面推进 3、政府引导规范建设 4、用水管水农民用水户协会好 5、组建协会灌溉和供水齐发展 6、政府扶持水利工程建管落实三、资料篇 策 1、用水户协会章程 2、用水户协会工程管理制度 3、用水户协会灌溉,供水,管理制度 4、用水户协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5、用水户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6、用水户协会奖惩办法 7、上杭县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暂行办法 篇 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的需要,是巩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果~保证灌区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的需要。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 建设~对培育和提高农民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农村水利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近年来~许多地方在总结过去基层群众管水组织改革成功经验《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和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用水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试点并推广农民用水 户参与灌溉管理~在增强农民民主管理意识、密切供用水双方的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系、改善田间工程管理和维护状况、改进田间灌排服务水平、促进局、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节约用水、提高水费收取率、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降低农业生产物价局、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成本、保证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探索出了很多好的 经验。实践证明~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和改革~深受地方政

公司协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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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协会管理制度 编制: HR服务部 2014年1月15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1)

第三章协会的成立 (1) 第四章协会的组织机构 (2) 第五章协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3) 第六章协会的变更及注销 (4) 第七章协会活动 (4) 第八章协会档案 (5) 第九章协会宣传 (5) 第十章协会财务 (5) 第十一章员工协会的奖惩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的协会管理,推动各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协会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员工协会是指本公司员工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以丰富公司文化为目的,在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员工组织,简称员工协会。第三条员工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XX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根据公司现有协会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篮球类、足球类、羽毛球类、游泳类、英语类等类别。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各员工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协会成员以及XX全体员工服务,以丰富的活动活跃和繁荣企业文化,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公司宣扬文化、拓展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权利如下: (一)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本协会成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在全公司员工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二)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协会成员与外部企业单位开展友谊活动,促进对外交流,提升公司形象。 (三)在XX年度评优活动中给予员工协会1个名额,鼓励协会优秀负责人。 第六条员工协会应接受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深圳HR服务部有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服务、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协会的各项职能工作,HR服务部享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第七条员工协会的工作应接受协会成员乃至公司员工的监督指导,应及时向协会成员传递公司最新活动情况,并鼓励积极参与。 第八条员工协会的成立、变更、注销,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员工协会负责人应当是XX的正式员工,且工龄应满一年以上。 第三章协会的成立 第九条员工协会成立,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一个协会只能进行一种分类的申请登记。 第十条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协会 : (一) 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

中国农村卫生协会章程

中国农村卫生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英文名称:Ching Rural Health Association,缩写:CRHA。 第二条本团体是全国农村卫生工作者和医疗卫生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团结和组织全国农村卫生工作者和农村医疗卫生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初级卫生保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服务。本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1-2-1701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居民健康服务。 (二)在农村卫生工作者中,进行理想、道德、纪律的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卫生机构和设在农村的民办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积极促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 (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乡镇卫生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及交流,资格

社团的规章制度.doc

社团的规章制度4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一: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社团规章制度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 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 极 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 利 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 活

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 坏 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 影 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 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注:本章程 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篇二: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经贸外语学院创业协会社团 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 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 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 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 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 勤记录;

2019年整理--民政局对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调研建议

民政局对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调研建议 民政局对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调研建议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大,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县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应运而生并且迅速发展成为一支推动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与市场联结,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到目前为止,已在县民政局正式登记的农民用水者协会已达42家,正在筹备运作还未正式登记的近30家。最近,笔者对我县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对有关情况谈谈肤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农民用水者协会取得的成效 (一)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成立为农村灌区基层用水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较大贡献。农民用水者协会是非经营营利性质的农民、农业灌溉用水合作组织,是用水户参与,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自治性农民组织,直接面向农民、服务农业。我县按照上级要求,顺应农村社会发展,大力推广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为主的灌溉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对支斗渠下小型水利工程和田间工程的管理、维护和养护责任与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落实到具体的各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全县约70个农民用水者协会为全县815条引

水堰渠灌区的管理体制顺利实行改革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成立为农民增改、增效发挥了作用。一是,近几年,我县农民用水者协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小农水民办公助项目资金320多万元,末级渠改造建设项目资金近310万元,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全部得到维修改造,使我县农民直接收益。二是水利设施的不断完善,组织管理有效,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2.47万亩,灌区灌溉保证率由过去的60%上升到现在80%以上,粮食亩产由过去的480公斤增加到现在的600公斤。三是水费征收标准由原来平均的28元/亩下降到现在平均18元/亩,农民用水成本下降1/3。 (三)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成立为农民的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自从灌系灌区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以后,协会选派责任心强的管水员对灌区农民用水实行有序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的用水纠纷问题,原来经常发生的村民为水相互械斗的事件现已基本杜绝,农民生产生活用水秩序良好,农民安居乐业。 (四)协会管理日趋规范。各协会制定了协会的章程,大部分协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用水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水费收缴制度》、《工程维修用工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等较为完善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运行管理制度,协会服务农民的内容具体运作方式较为民主透明、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二、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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