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动新能源智能汽车全产业链

广州市推动新能源智能汽车全产业链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充分发挥重点产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强化关键要素支撑作用,顺应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加快推动汽车与先进制造、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围绕全产业链建设,发挥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关键零部件企业布局,注重产业协同发展。强化统筹协调和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我市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沟通交流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产业聚集度高、发展势头好的优势,通过汽车整车龙头企

业带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培育和引导市场消费等措施,打造产业生态圈,汇聚区域内外优质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促进企业提高研发水平、掌握核心技术、增强融资能力,推动我市车企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走在全国前列,以“新能源+智能”为方向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新能源和智能汽车生态圈发展区域,形成较完备的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发展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市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制造能力,提升我市整车企业国内和国际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突破我市在智能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的短板,进一步引入及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各方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纯电动汽车技术水平,构建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自主技术体系。完善提升我市国家级检测平台在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整车、零部件、系统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测试评价能力,推进行业及地方标准、测试评价体系建设,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系统化服务能力。

——推广应用:进一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市场氛围,在公务出行等领域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提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便利性和实惠性,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探索并有步骤推动智能汽车在不同场景下的商业应用

模式,加快实现智能汽车在特定场景下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强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应用监管和安全管理,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基础设施保障:继续推进充电桩、加氢站、5G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智慧交通规划和建设,实现车联网数据互联互通,为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保驾护航。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策统领。

1.高水平编制我市“十四五”智能汽车发展专项规划。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广州市汽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等专项规划,高水平编制我市“十四五”智能汽车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继续推进实施《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在新能源整车、关键零部件发展及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二)建设创新发展平台。

3.创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积极对接国家智能汽车发展战略,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产业园区等,创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创新服务体系,搭建

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换平台、产业孵化平台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创建智能汽车云控平台。依托番禺、黄埔、花都等相关区域,统筹整车企业、智能驾驶企业、出行服务等企业,建立和完善智能汽车云控平台,并发展成为大湾区云控中心,融合道路规划、交通、通讯等数据,综合协同感知、决策与控制功能,实现“人—车—路—云”高度协同,推进单车智能向云端智能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5.建设新能源智能汽车测试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测试机构加快建设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测试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技术标准、测试评价规范建设,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系统化服务能力。完善部件、系统及整车测试评价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6.建设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采集和安全监测平台。加强车辆产品管理。推行车辆身份认证、实时跟踪和事件溯源;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建立风险评估、运行监测、应急响应等机制,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汽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

7.组建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联盟(促进会)。鼓励和支持整车生产企业、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企业、上下游零部件企业和网络运营商等,组建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联盟(促进会)。通过联盟,

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技术成果共享、检测认证互认、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实施强链补链工程。

8.提升整车企业竞争力。支持广汽、东风日产、北汽(广州)等整车企业做大做强,在现有传统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基础上,与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有机结合,加快量产L3、L4级别智能汽车。推动整车企业与自动驾驶公司、零部件公司、科研院所、研究机构进行技术联合,全面提升整车企业研发、生产实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牵头)

9.重点发展核心零部件产业。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及核心材料产业;智能汽车领域,重点培育引进激光雷达、车载芯片、中央处理器、车载操控系统、高精地图等产品开发与产业化企业。充分发挥我市整车企业集中的优势,制定重点发展目录和引进企业目录,实施精准靶向招商,提高零部件企业本地化配套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

10.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编制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车联网、关键汽车零部件四大发展技术路线图(2019-2021年),每两年更新一次。着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动力系统研发能力,大力开展智能汽车复杂系统体系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及人机共驾、大数据应用、信息安全等基础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高精度视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

线控底盘、智能驾驶舱等核心芯片、零部件瓶颈,培育和扶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1.加快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加快推进广州南沙国家级自动驾驶与智慧交通示范区、广汽智能网联产业园、广州宝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各有关区政府牵头)。

(四)推进示范应用。

12.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公交电动化,提升出租、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使用率,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引导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发展等。建立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和车辆信息登记制度,实施编码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负责)

13.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在纯电动汽车未覆盖的专用车领域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近期重点支持黄埔、南沙、番禺、白云等区率先开展区域公交线路上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支持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逐步替换采购或租赁燃料电池汽车;支持燃料电池专用车在环卫、物流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4.推进智能汽车区域内商业化示范应用。探索智能汽车在港口码头、共享出行、智能环卫、智能仓储、物流配送、智能通

勤、园区内摆渡车、最后一公里自动泊车等特定场景的应用。鼓励智能汽车企业与出行公司合作、营造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转换等,创新商业化运营模式。支持智能汽车测试主体开展载客测试及远程测试,为自动驾驶技术成熟后的商业化运营做好准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五)完善基础设施。

15.加快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动新建住宅停车位和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大力推进为公交电动化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环卫、通勤、出租、物流、租赁、执法巡逻等领域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6.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做好全市加氢站规划布局,鼓励利用现有的加油站、加气站改建或扩建加氢设施,积极探索混合建站发展模式。支持示范建设谷期电制氢、储存、加注一体加氢站,支持自有厂区闲置建设用地开展热电制氢加氢站示范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

17.推进道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电子标识等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信息、道路感

知系统的智能化升级和改造,构建集感知、通信、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环境(市公安局牵头)。

18.完善智能汽车测试环境。统筹建设新丰、花都、南沙智能汽车测试场,适时开放部分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扩大测试道路路段和级别范围,支持智能汽车在更多道路场景下进行测试,提高场景数据收集的速度和广度,推动自动驾驶技术更新迭代。统一通信接口和协议,推动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汽车、运营服务提供商、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交通管理指挥系统等信息互联互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汽车产业系统推进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将我市现有的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拓展为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汽车智能化发展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并视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专责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发挥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作用,支持鼓励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予以重点扶持。制定针对车企做大做强、智能汽车示范工程、公共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鼓励政策,对标志性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发挥广州基金的产业投资引导作用,组建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专项基金,鼓励各层级引导基金共同参与,引导优质的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产业领域,实现以投资带动产业落地、推动行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牵头)

(三)强化人才保障。

突出人才引领,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和培育方案。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精准引进。参考金融行业制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行业专项人才支持政策,在入户、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补助。大力实施“广聚英才计划”,为企业提供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政策。通过对高端人才给与资助补贴、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对在我市工作的持人才绿卡的非广州市户籍汽车领域优秀人才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等措施,为产业发展留住人才(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牵头)。

(四)做好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自有媒体作用,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世界智能汽车大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的积极作用,宣传我市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宣传智能汽车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有利于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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