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杨建华董事长

(深圳地铁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518000)

摘要:大城市面临人口急剧增长,交通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为缓解交通压力,各大城市纷纷选择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强正外部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短期盈利不足,仅靠财政投资及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支持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特点,因此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思路。选取深圳地铁作为研究对象,对深圳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的开发策略,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全面的阐述,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为其他城市政府、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指导,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资源;合作开发

一、引言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对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骨干组成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开通地铁城市有22个,运营里程2829公里,开通线路94条;规划建设线路9926公里;正在建设地铁城市14个,正在建设里程895公里,正在建设线路29条,规划建设线路3610公里。已获批未建和正在争取报批的城市有数十个,保守估计,未来10年内,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投资超过5万亿,在政府难以承担巨额投资的情况下,

为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需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发展思路。因此,根据实践情况及时探讨、总结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已有的具体的、系统化的做法,为各级城市政府、企业决策提供指导依据,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二、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的基本情况

深圳是我国较早进行地铁建设的城市,截止2014年底已运营178公里、在建线路3条。自地铁一期建设开始,一直探索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特区实际的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地铁沿线土地开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摸索性实践。2009年提出全面构建“轨道+物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定向招拍挂与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取得数块土地资源。

三、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体制

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经历了一元化、二元化和目前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变革。“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可持续发展”成为深圳市积极推进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5亿元,采用一元投资模式,由政府负责70%投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30%投资资金,主要靠政府直接财政投入。二期工程总投资约800亿元(不含已BOT形式特别授权港铁公司负责的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基本上采用二元化投资模式,由政府财政负责50%的资本金,其余50%的建设资金由企业采用债券、短融、银行贷款及BT等形式进行融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更为多样[1]。三期工程在全国率先采用更加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政府将地铁沿线上盖用地作价出资注入深圳地铁,由地铁集团融资开展地铁建设”,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同意。

四、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

(一)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取得方式

1.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特征

轨道交通站点、区间、车辆段及其上盖物业开发用地有以下特征:一是从资源属性来说,其具有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附属性。二是从功能属性来说,只有通过统一的规划与设计,才能在满足轨道交通自身功能的基础上创造出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空间。三是从土地本身属性来说,经整备的可综合集约利用的轨道交通用地具备综合功能,既有轨道交通这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功能,又有可开发利用的经营性功能。公益性功能可以进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经营性功能必须进行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二重性是“轨道+物业”最大的制度设计障碍。

2.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

从国内实践性来看,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采用如下方式取得:

(1)招拍挂出让方式

《物权法》137条、138条款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出让,对协议出让方式及划拨方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因此,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会采用复合方式招标或定向(带重要排他条件)拍卖的方式。这是我国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土地取得的最为普遍的形式。

(2)协议出让方式

指政府以协议方式在一定年限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意向用地者,意向用地者向国家支付协议出让金的方式。

(3)授权经营(整备)方式

轨道交通企业在建设轨道交通前期,对沿线土地资源进行整备,并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为后期物业开发、商业经营预留必要的、清晰的各项接口条件,在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物业开发权,由于轨道交通企业在前期所做的投资投入,再转让收益中进行返还。

(二)轨道物业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的障碍与对策

1.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障碍分析

明确轨道建设主体具有沿线土地开发权主体地位是实现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共同开发的重要事实条件。但《物权法》对土地房屋征收、经营性用地出让、划拨用地用途范围等方面存在严格规定,使一些地方政府促进地铁建设运营和物业开发同步实施而制定行政规章制度、办法等鼓励性条款的有效性有了一定存疑空间,导致轨道物业开发土地取得面临新的法律障碍。

(1)沿线土地储备的征收、征用及拆迁问题

轨道交通线路通常通过成熟城区及城郊已建设区,必然要进行站点、区间、车辆段、停车场等周围土地的储备,势必要进行房屋征收拆迁、土地使用权征收的问题。《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需要指出的是地铁建设是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地铁的运营是具备准公共性的产品,因此建设地铁是属于国家需要,也是公共利益[2]。但轨道交通建设需

要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小于上盖(周边)物业开发用地红线范围的时候,法律依据就显得不够充分。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137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用于住宅、办公楼、商业、公寓、酒店等开发的轨道沿线用地,该用地一般认为属于经营性用地,而不属于交通功能用地,要走“招拍挂”程序,如果为确保轨道交通企业中标,需在条件中加入过多限制性条款,对其他企业显失公平;如果不带条件公开竞价,土地获得者未必是轨道公司,且面临地铁建设资金本身不足却要同步支付高昂地价的情况。目前轨道+物业开发中土地取得的最主要障碍是《物权法》的“招拍挂”出让制度。

2.地表、地下、地上使用权分设奠定了轨道物业开发的法律与技术基础

从国际特大城市的经验看,分层使用土地资源必将成为一种趋势,地下空间是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但这些资源产权的确认没有法律根据。《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3],这使建设为目的利用土地范围从传统的地表扩大到土地的多层空间,可以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层出让形成法律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制度为土地立体化利用、特别是地下空间、地铁上盖的开发奠定了法律基础。

要实现“轨道+物业”的模式,有几条必要的要素:一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其一定半径范围内可以创造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土地空间;二是这些通过轨道交通建

设创造出来的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及土地空间由轨道交通企业来主导开发,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或弥补运营亏损。

3.轨道交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的对策与创新

(1)关于“招拍挂”的适用的对策

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虽然表面上具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但是其又具有公益性的内涵特征。主要理由有:一、其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所附生的、由轨道交通企业所创造出来的用地;二、其是轨道交通正外部性的直接依托资源,轨道交通所产生的外部性有直接的部分体现在该物业的增值溢价上;三是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将同步开发所产生开发经营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从而使其具有真正意义的公益性。国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官员在深圳举办的轨道交通研讨会就曾指出:一宗用地内既具备轨道交通功能等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又具备商业、住宅等多种功能用途的,应视为综合用地;以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为主的,应视为符合公共利益为主导的综合用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不适宜采用划拨的形式进行转让(因划拨用地在功能用途、转让等方面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正式出让之前,可以公开征询该综合用地的意向使用者,若只有一家,则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若产生超出2家及以上有意向使用者,则仍适用“招拍挂“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上述土地利用司官员的观点是比较符合实际,且具备可操作性。即将一宗车站、车辆段、停车场的用地,通过前期研究,明确基本的规划条件后,即随同轨道交通功能作为综合用地一并转让,不再区分轨道交通功能宗地和上盖开发宗地。

(2)特许经营或授权经营模式的对策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指政府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这种授权经营的方式在国家授权机构所属企业的改革中普遍使用,法律风险相对较小。

(3)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模式的对策

《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只是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计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政府可以用沿线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股东,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后作为货币资产入股或作价进入轨道交通企业。这种方式不经“招拍挂”,轨道建设主体企业可以确保获得沿线开发权。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特殊土地使用权创设方式,也是国有企业重组、并购中经常发生的行为。作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在实践中,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非以公司作为用益物权人经由出让的创设方式直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是由国家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在公司在取得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当于国家将本应直接取得的出让金入股作为股权,由国家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权益。(三)深圳轨道物业土地取得实践

1.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已取得的土地情况

深圳地铁较早的探索轨道交通沿线物业开发的模式,在深圳地铁二期工程中,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土地开发权。此外,深圳市针对轨道交通建设提出“三个坚定不移”,加快了土地作价作为资本金注入深圳地铁集团的工作。

表4-1深圳地铁已取得土地开发权汇总表

图4-1深圳地铁二期、三期已取得的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权的分析统计图

表4-2地铁三期7、9、11号线意向取得土地地块基本情况三期尚未开工的6号线、8号线和三期修编已经确定的2、3、5、9号线延长段的个别站点亦正在规划同步开发的物业开发项目。

2.“招拍挂”方式取得物业开发权的实践案例——前海车辆段

前海车辆段在2008年5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完成土地交易。

(1)前海车辆段的基本情况及建设时序安排

前海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是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车辆段的上盖项目,在总体规划布局上,以注重环境,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配套设施完善,可弹性开发等各项为规划设计总原则,力求体现城市土地的利用与轨道交通相结合的高效率开发模式[4]。

图4-2前海车辆段物业开发用地位置示意图

前海车辆段2005年确定选址,2006年完成初步设计,开展软基处理工程(原地质为沿海海田滩涂地貌),2007年3月确定施工图,开展桩基施工,2009年10月具备车辆段接车功能。但上盖物业开发的进度远远滞后于地铁建设的需要,且涉及上盖物业开发需要进行必要的招拍挂程序及相关规划设计的认可,2008年6月方签署土地使用合同。此时车辆段施工已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板施工,基本按原已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预留好结构开发条件。

图4-3前海车辆段分层功能示意图

(2)前海车辆段上盖开发用地转让的技术准备工作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做了以下前期工作。

统一规划,统筹好宗地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轨道交通功能涉及的布局,为上盖物业开发提供基础。这一阶段的主要成果是整个车辆段的功能布局及规划要点和土地分宗的基本原则,即规划详蓝的要求。

统一设计,统筹好立体功能接口。因车辆段是整个轨道交通线路建设的关键工期点,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制约,施工周期非常紧迫。需要立即同步研究车辆段及上部物业开发的设计接口的功能。这个阶段,核心成果是形成立体分层的宗地图和《地铁前海湾车辆段上盖平台同步建设技术要求》和《前海湾三条市政道路设计技术要求》。

统一建设,统筹好建设时序。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确定好车辆段功能的概算,力争完成盖上盖下投资分摊的原则与比例;国土部门根据要点、详蓝和轨道初步设计概算对土地底价进行测算并完成审定;轨道交通公司研究上盖物业开发与车辆段间的时序安排和必要的开发模式研究。此阶段最主要的成果是土地底价确定和开发时序安排的总体筹划。

至此,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技术准备基本就绪

图4-4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用地招拍挂转让的技术流程

(3)前海车辆段上盖开发用地挂牌的要素条件准备工作

确定转让方式。

确定竞买申请人的条件为境内注册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和联合体不得竞买。且须满足(一)具有地铁线路和附属设施建设经营范围,并拥有1条以上地铁线路建设经营经验;(二)竞买人须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证明。

确定挂牌的其他要素条件:项目建设须符合《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其他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须与地铁建设同步进行建设上盖物业平台、柱网及相关设施,并符合《地铁前海湾车辆段上盖平台同步建设技术要求》,并在地铁“轨通”之前竣工;须建设前海湾跨车辆段的三条市政道路桥并符合《前海湾三条市政道路设计技术要求》,无条件建成后移交给政府。如需成立项目公司,则须为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公司的股权在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试运营之前不得转让。

发布公告;完成交易。

根据市政府相关纪要,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地价)转资本金,即地铁集团按合同规定缴纳地价后,财政同步安排返还给国资委,作为项目建设的资本金投入地铁建设。相关程序完成后,取得土地权使用证。

3.“土地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物业开发权的实践案例——前海枢纽

(1)前海枢纽的基本情况及规划的变化

前海枢纽经历过两个阶段的规划变化:2007年,根据原规划方案,前海湾枢纽总用地为1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总投资68亿,其中政府投资40亿。其中物业开发面积约50万平方米。2010年,调整后的规划方案为,总占地2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14万平方米,近期开发范围占地约10公顷,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

2013年签署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作价金额达145.65亿元。上部建筑方案设计已稳定,目前地下枢纽部分已经开展施工。

图4-5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开发建筑方案鸟瞰图

图4-6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布局剖面示意图

(2)土地作价出资方式的核心要点和流程

①土地作价入股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并购中常运用的重要策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招拍挂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上盖物业开发业主的确定远滞后于轨道交通建设,会导致开发预留条件不充分;二是轨道交通企业缴纳的地价款需通过财政返还,程序繁杂;三是在上盖投资主体未确定的情况下,下部平台、主体结构及桩基础已经提前施工,一旦出现开发方案重大调整等不可预见情况,轨道交通企业将面临重大投资浪费等情况。鉴于此深圳地铁利用2012年深圳市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的重大改革为契机,探索出“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

②作价出资方式产生的背景及主要政策依据。2012年5月,《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联合批复,明确提出以土地三期开发用地作为完善土

地作价出资方式的专项试点;深圳市向国家发改委提报的《深圳地铁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以土地作价出资解决地铁三期相关建设资金的融资方式,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同意。2013年5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暂行办法》,随后完善、颁布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施流程》和《作价出资合同(范本)》,明确了土地作价出资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各部门分工职责。

③土地作价要点。土地作价出资时市政府将征地拆迁完成后的成熟地块作为注册资本,以作价出资方式增资注入地铁集团。作价出资的土地一般为地铁车辆段和地铁车站上盖及相邻地块,土地价格由市规划国土委的土地评估机构按地铁开通前市场地价进行评估确定。

④主要的流程

图4-7深圳市土地作价出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技术流程

(3)前海枢纽上盖开发用地作价出资的技术准备的工作

因作价出资方式的对象是确定的,操作更为简单。通常情况下,统一规划,统筹功能,统一布局后即可开展相关工作。即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作价出资工作,评估地价。

与招拍挂方式相比,土地作价出资方式可以更早确定土地开发权的投资主体,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更早、更没有顾虑的思考物业开发的总体布局,效率更高,而且土地价值的增值创造也会更大。

五、结论

(一)研究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资金需求量巨大、短期盈利能力不足、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简单以政府投资为主、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开展金融信贷活动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满足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物业”的发展思路。

本文以深圳地铁为研究对象,对深圳地铁轨道交通投融资改革与土地获取方式的创新进行了研究,轨道三期投融资改革是“轨道+物业”发展的良好契机,是轨道建设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对轨道交通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针对具体的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二)不足与展望

虽然深圳地铁在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创新了管理机制,提出各种有效策略与实施方案,对国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拥有的立法权限、甚至局部的法律法规基础、

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场环境及城市发展水平、创新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各个城市政府、轨道交通企业需要进一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探索、交流、创新、丰富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的内涵和各项配套的政策。

参考文献:

[1]齐皓然.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以深圳城市轨道交通为例【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2013

[2]赖秩峰.论地铁和沿线物业捆绑开发中土地取得法律问题【D】.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8

[3]周志芳.吴军亮.中国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模式及其法律风险分析【C】.2014中国青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和技术创新研讨会论文集

[4]徐伟工.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建筑设计方案的应用[J]福建建设科技2008(6)

[5]深圳统计年鉴2014【Z】

[6]深圳地铁集团.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代开发+BT建设招标文件【Z】

[7]杨建华;刘丽璇.深圳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开发模式比较研究【Z】

地铁上盖物业设计探讨

地铁上盖物业设计探讨 高峰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310000摘要:目前国内外对地铁上盖物业的研究很多,日本、香港等地地铁建设的同时,上盖物业也纳入整体规划之中,地铁+物业的模式取得了成功。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正在进行有益的探讨。国内受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实施力度、地铁公司开发所需的人力、物力等影响较大,好的上盖物业方案,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地铁公司及设计单位结合城市的发展规划统一研究,才能真正做到带动城市发展、发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骨干作用、减少政府补贴实现规模化收益。 关键词:地铁上盖物业,规划设计,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一、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一)开发理念与原则 由于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地铁车站已由单一运营地铁交通功能向多功能发展,车站、区间、车辆段及其周边都成为开发的重点,通常物业开发包括车站周边发展物业模式、线路下部发展物业模式、隧道上部发展物业模式、上盖大平台发展物业模式。经过梳理,根据沿线情况,一般对地铁资源开发有以下三种方案。 (一)已经建成区域,但仍有开发潜力的主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可以结合站点进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模式 即通过车站自然形成空间对周边地下空间进行整合合理利用,所谓自然形成空间通常是指本由于线路标高、埋深、管线拆迁、换乘等原因使车站及区间主体工程产生的可利用地下、地上空间作为工程综合开发的场所,可以根据周边情况进行其他商业、服务业活动以增加收入。此类型空间的物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周边城市环境与空间自身特点,选择合理的业态,通常作为城市地面空间的有效补充与辅助。 (二)需要加大开发力度的区域,宜采用地铁上盖开发的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 (2011~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147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年)>的请示》(深发改[2013]1654号)和《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年)>优化方案的请示》(深发改[2015]718号)均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支撑引领重点区域发展,完善交通网络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同意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调整方案 新增2号线三期、3号线三期(南延、东延)、4号线三期、5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9号线二期工程和10号线工程,线路长度85.1公里。 2号线三期工程自新秀至莲塘东站,线路长3.9公里,设站3座,投资3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3号线三期工程包括南延和东延工程。南延工程自益田至保税区站,线路长 1.5公里,设站1座,投资10.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东延工程自双龙至六联站,线路长9.4公里,设站7座,投资6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4号线三期工程自清湖至牛湖站,线路长10.6公里,设站8座,投资9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5号线二期工程自前海湾至赤湾站,线路长7.6公里,设站7座,投资70.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19年。 6号线二期工程自深圳北至科学馆站,线路长11.5公里,设站6座,投资7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9号线二期工程自红树湾至航海路站,线路长10.7公里,设站10座,投资90.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10号线自福田口岸至平湖中心站,线路长29.9公里,设站24座,投资285.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20年。 预计到2020年,形成11条运营线路、总长434.9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二)主要技术标准 2、4、5、6、9号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其中2、4、5、9号线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6号线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3号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10号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730.6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292.24亿元,由深圳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

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1.项目概述 2001年底编制完成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为依据,提出了由15条线路组成,总长为365.2公里的深圳市远景轨道交通线网方案。在此基础上,2003年编制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5~2010年)》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评估,作为二期工程建设的规划依据。目前深圳市地铁一期工程已建成通车。二期工程中1号线续建工程、2号线、3号线、4号线续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5号线、2号线东延段、3号线西延正在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期工程线路将于2011年7月大运会召开前全部建成通车,届时,深圳市将形成约178公里左右的轨道交通网络。 深圳市总体规划修编、国家铁路深圳地区布局规划及珠三角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使深圳市轨道网相关规划背景发生了变化。首先,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城市群、都市圈成为城市空间发展趋势,需要在更高层面考虑轨道交通在区域交通和城市对外交通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中长距离运输中的优势,增强城市集聚和扩散能力,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南北贯通、西联东拓的发展战略;其次,特区内外二元化严重,城市面临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为有效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需要积极发挥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发展的引导作用,以“TOD”理念带动土地的集约化开发,支持网状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形成,以轨道交通支持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再

次,城市交通需求结构及形态变化较大,拥挤区域迅速扩大,城市核心区及组团部分道路拥堵严重,交通需求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基础设施建设速度,需要采用大运量交通方式,建立以轨道为核心的高水平的公共交通体系;最后,以轨道交通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为适应珠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趋势,推动城市布局结构的调整,协调土地利用与交通发展,促进特区内外的一体化进程,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拓展轨道交通规划的广度与深度,深入研究深圳轨道交通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战略性的问题,构筑科学合理、前瞻性的轨道交通发展方案,开展本次《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 2.发展目标及策略 2.1发展目标 深圳市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为:构筑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远期公交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率达到80%,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50-60%。根据深圳市城市及交通发展的内在要求,轨道交通发展具体目标为:(1)提高与内地联系的便捷性,扩大深港双城经济腹地。 (2)加强与珠三角其它地区的联系,强化深圳区域中心地位及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促进东岸都市圈的形成。

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在香港城市发展中的实践

港铁在香港城市发展中的实践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香港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城市,在过去30多年里同样走过了新市镇发展的历程。有一些经验,值得内地参考。 TOD与香港的城市化 香港在世界上属于地少人多的城市,人口超过700万人,地域面积1108平方公里,但香港的郊野、林地面积占76%,建成区面积只占24%。在这一土地利用结构上,支撑了香港庞大的居住人口、繁荣的金融商业活动、可为市民共享的生态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建设。这得益于香港城市发展的TOD模式与港铁“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模式相结合的作用。 TOD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主要是以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及巴士干线的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建立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城区,以实现各个城市组团紧凑型开发的有机协调模式。目前TOD 被广泛利用在城市开发中,尤其是在城市尚未成片开发的地区,通过先期对规划发展区的用地以较低的价格征用,导入公共交通,形成开发地价的时间差,然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政府从土地升值的回报中回收公共交通的先期投入。 在TOD的实践层面,港铁公司运用“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

商业模式,成功在香港开拓多条轨道交通线路,积极综合利用开发沿线土地,为香港市民提供超过1200万平方米楼面的多种功能生活空间。同时通过东涌线、将军澳线等多条轨道线路,带动了香港多个新市镇的开发、建成、发展及兴起。在这一过程中,港铁公司积累了大量运用“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模式的成功经验,如以轨道交通为主导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统筹协调发展、商品住房与政府公屋、廉租房有机融合、城市中心区与城市拓展区、郊区、新市镇协调发展、轨道交通投融资多样化等经验。这一模式通过轨道交通与土地综合利用的协同效应、集约用地,带动新市镇的形成,以轨道站点为中心形成交通枢纽和商业中心,推动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减轻公共财政负担,从而使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对香港城市的发展的贡献 1、推动城市发展 根据香港分区人口统计分析,全港约有45%的人口住在距离轨道交通站仅500米的范围内,如果仅以居住在九龙、新九龙及香港岛的居民计,这一比例更高达65%,而香港岛市区居住或工作在地铁500米范围内的比例则已高达75%。香港的就业用地布局也采用类似的模式。 这些均得益于香港一直坚持的“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模式:其一,轨道发展计划促使轨道布局和选线串联城市密集建成区以及新

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问题与完善对策

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问题与完善对策 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过程必然要面临着城市化的问题,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促进城市化发展的关键,它可以促进人口流动,提高资源的流通性,因此在各个大中城市都可以看到地铁建设正在高速蔓延。作为城市的动脉,地铁将城市之间的时空大大缩小,使得城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许多居住区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在地铁沿线,特别是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居住区,已成为一个市场价值较高和发展形势较好的标杆。由于地铁车辆段的占用空间较大,城市土地使用紧张的情况使得合理利用车辆段上盖空间成为一个科学的命题,将居住区与工业建筑相结合可以使得用地得到节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等。 1、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意义 城市轨道具有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而通过轨道交通线路相关节点的物业开发,可以进一步引起规模效应,因此在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物业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首先,城市交通压力由于地铁的开发而得到进一步的缓解,城市土地不断增值,人口不断聚集、商业和居住等区域性功能迅速形成的当前,在地铁车辆段上盖进行居住区集中开发可以有效的整合地铁沿线地块,使得城市区域功能进一步形成,对于城市的功能结构进行调节,使得城市活动的强度进一步增加,对于区域经济有着良好的带动效果; 其次,地铁的投资大、建设周期较长,而且其运营回收成本较慢,因此地铁盈利成为一个亟待考虑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其他地区的经验,在地铁车辆段上盖居住区

可以有效的盈利,对于物业进行开发可以创造丰厚的利润。通过地铁上盖居住区的开发,地铁经营者可以将利润进一步投入到地铁建设中,地铁建设也就可以实现良性循环。因此地铁上盖居住区的开发是一种有效的筹资方式,对于地铁经营者财务问题可以有效地解决; 最后,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对于城市土地稀缺性问题也是一个解决方案,而且居住区开发的商业价值与实用价值较高。 综上分析,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居住区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轨道车辆的频繁往来对于居民会产生影响,一些噪声和振动是在所难免的,而且会对业主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这是上盖开发物业不可回避的缺点。 2、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物业的特殊性 在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居住区,对于普通土地开发中所遇到的问题都要进行解决,并且在开发过程中房屋不落地的建筑专业问题也需要加以解决。一般来说,车辆段上盖物业就是在车辆段厂房的屋盖顶之上进行物业的修建,车辆段室外标高即为城市用地的自然标高,因此上盖物业交通的组织没有普通的地面开发自由。重点需要考虑地铁上盖居住区的入口问题,包括人行与车行入口两个部分,需要与路桥专业结合考虑之后再设计车行路口,适宜的起坡长度以及路线的选择是入口设计成功的关键。在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物业,管线的处理与普通落地物业开发存在巨大的差别,也更为复杂。在室外水、暖、电等设备管线的处理中不能采用普通的埋地处理的方式,而应当在特殊的设备层内部安装这些管线。一般是将设备层设计在厂房屋盖之上,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_2035)(草案)

今日,乐居拿到一份由市规土委制定的《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满满46页亮点太多。 据规划显示,到2035年全市城市轨道共32条,其中市域快线8条,总长425. 9公里,普速线路24条,总长839.1公里。与将有10条线路衔接,与共3条线路衔接。同时,在地区规划了7条城际线路,形成约278.4公里的城际线网,形成了城际线、市域快线、普速线路三层次的轨道线网体系。 本次规划围虽是市行政区围,但研究围拓展到了、、、、、和深汕合作区等地。规划还提出,要不断强化与莞惠和、“3+2”经济圈、特别是深汕合作区的辐射带动力。 以下是乐居提炼的重点信息,这也许是你最新的买房指导路线图。 △市轨道线网总体方案(2016-2035)

△市轨交线网总体布局一览 来源|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新浪房产综合整理 请注明 1、在现有5条快线基础上再增3条快线

△新增及调整快线一览 在既有6号线及支线、11号线、13号线、14号线、18号线5条市域快线的基础上,新增3条中心区对外放射的市域快线。新增和调整线路具体如下: (1)调整6号线支线南延至光明城:6号线支线由翠湖站延伸至光明城站,延伸段长约4.8公里。 (2)调整11号线至福华路布设:11号线东段沿福华路至大剧院,调整后线路全长约57.1公里。 (3)调整14号线南延至福田会展中心西:14号线由岗厦北延至福田会展中心西,线路全长53.7公里,延伸段长约1.8公里。 (4)调整18号线南延至盐田路:线路自平湖枢纽经白泥坑、横岗南延至盐田路(与8号线换乘),线路长约65.5公里。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213609562.html,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作者:陈颖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09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地铁也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青睐,成为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最快的交通工具。中小城市都已经开始规划或建造起了地铁,大城市也在不断地增加地铁的线路与数量。但地铁的建造所需要的投资是非常巨大的,单单只靠政府短时间内是难以完成建设的。要想地铁快速有质量的建成,就必定要在市场中融资,建立市场经济的地铁的多方面综合性的开发建设模式。基于我国现在的国情以及各个城市的发展,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的经验,少走一些弯路,推动地铁产业及周边产业的高速发展。本文主要介绍地铁盖物业合作开发的模式,以及各方面对其新的规划研究。 关键词: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 地铁在我们生活中已经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以速度快,安全性高的特点走进我们的生活,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所以地铁的建设是需要融资的,自然而然的衍生出了地铁物业这种模式。可以说地铁盖物业是当前的最为主流的模式,下文我们主要对地铁盖物业这种模式进行分析探索研究。 一、地铁建设应当考虑的问题 (一)规划问题 每个地区的周围环境都不一样,也就决定了地铁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区规划的方案和路线不一样。地铁的规划影响着周围地段的经济发展,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经济作用。在繁华地段建造地铁的成本也将有所增加,这也增加了合作建造单位的压力。因此,建造地铁前合理的规划是必不可少的。 (二)建设位置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地铁的行程很长,因此,地铁站台以及进出口需要建立在一个方便容易寻找的地方,才能真正的方便人们的出行。 (三)周边环境的问题 众所周知,地铁在行进的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噪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为了降低给居民带来的不便,还是应当将主线路还是应当远离居住区。 二、内地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规划方案

一、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0)规划方案 遵循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按照“对外强轴、中心加密、外围联通”的总体原则,全市共规划城市轨道线路32条,总规 模约1142km(含弹性发展线路约53km),由市域快线和普速线路两个层次构成。其中,市域快线8条,总规模约412km,普速线路24条,总规模约730km。

二、规划目标及策略 (一)规划目标 为支撑深圳建设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发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产业升级、优化空间结构的作用,规划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与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实现“45/70/70”发展目标。 1.轨道交通出行“45目标”:城市主副中心之间45分钟通达; 2.公共交通出行“70/70目标”: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70%以上,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70%以上。 (二)规划策略 1.区域发展协调策略:构建与国家铁路、城际铁路相协调的城市轨道网,大力促进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2.城市发展协调策略:构建与城市空间、土地利用相协调的城市轨道网,积极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 3.综合交通协调策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一体化交通体系,持续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 4.弹性发展协调策略:构建适应未来都市圈发展和通勤交通需求的城市轨道网,充分预留城市轨道网的发展弹性。

三、市域快线方案 规划构筑“双心放射、外围串联”的市域快线体系,实现城市主副中心快速联系,发挥城市主中心对外围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外围副中心发展。 既有规划6、11、13、14、18号线共5条市域快线,规划延长1条线路,新增3条线路。规划延长18号线串联外围副中心和组团中心,新增20号线实现空港新城与福田中心的快速联系,新增21号线实现龙岗副中心与前海中心的快速联系,新增22号线实现龙华副中心与福田中心的快速联系。规划形成“七放射、一半环”的市域快线布局结构,总规模约412km。

深圳地铁5号线塘朗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深圳市地铁5号线塘朗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北京大学 协作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国环评证甲 字第1033号 2011BGS004

目录 深圳市地铁5号线塘朗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 ................................................... I 环境影响报告书 .................................................................................................... I (简本) ................................................................................................................... I 1 建设项目概况 .. (1) 1.1 项目位置及相关背景 (1) 1.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4)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8)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9)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1) 3.1 项目污染源汇总 (11) 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2) 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3) 3.4 环境保护措施 (21) 3.5 环保投资估算 (29) 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9) 3.7 工程环境监理及环境管理制度 (30) 4 公众参与 (35) 4.1 信息公开 (35) 4.2 征求公众意见 (35) 4.3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36) 4.4 小结 (36)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7) 5.1 综合结论 (37) 5.2 建议 (37) 6 联系方式 (38)

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范(2017-2022)

附件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 (首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规划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规划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1规划概况 1.1规划背景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陆续建成一期、二期工程,于2011年底全部建成1、2、3、4、5号线,共计178公里线路投入运营。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深圳市城市近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1~2016)》,即轨道三期工程,包括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以及11号线。目前,7、9、11号线预计2016年开通运营,6、8号线正在建设。 为适应深圳市社会经济、城市规划、城市交通的发展变化,深圳市于2012年组织编制完成新一轮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2012-2040)》,对深圳市城市综合交通和轨道交通发展目标进行了调整,提出由20条线路总长约753公里的远期线网以及分期建设方案。 2014年初,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新增8条(段)线路,即2号线三期(东延)、3号线三期(东延、南延)、4号线三期(北延)、5号线二期(南延)、6号线二期(南延)、9号线二期(西延)及10号线,线路总长约85公里。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5]2147号文予以批复。目前各线路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工作。 根据规划安排,至2020年,三期及三期调整工程全部建成后,深圳市将形成11条线路总长约430km的轨道交通网络,但是,轨道交通仍仅仅只覆盖主要“轴带组团”中的发展轴和部分城市中心和副中心,城市次一级交通走廊、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原特区外的一些组团中心和密集建成区尚没有被轨道交通覆盖,难以满足城市和特区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一批、研究一批滚动发展的思路,以及根据国办发[2003]81号文要求,为给后续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提供立项报批依据,深圳市于2014年底组织开展第四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研究。同时,根据2016年2月18日深莞恵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九次联席会和深恵两市合作対接有关会议精神,深圳市轨道交通14号线(惠州段)拟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并与深圳市轨道交通14号线同歩建设与运营。 1.2规划概况 经过深入的研究论证,前后共三轮广泛征求意见,与各区(新区)充分对接协调,以及市政府办公会议多次审议,并经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第24次会议审

地铁停车库上盖物业开发

第一章绪论 地铁车辆段是地铁车辆停放、检查、整备、运用和修理的管理中心所在地,通常位于线路的起点或终点附近。若运行线路较长,为了利于运营管理和减轻车辆的检查和清洗工作量,还会在线路的另一端设停车场,负责部分车辆的停放、运用、检查、整备和救援等工作。 1.1 研究背景 传统地铁车辆段由于其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低、用地强度小等特点,与日益紧张的城市土地资源之间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地铁建设结合周边区域进行综合开发,是地铁与城市发展的必然,对地铁及城市发展均有重大意义。通过对地铁停车库上盖物业开发工程的研究,能够提出较为可行的方案解决相关问题,从而真正做到保证地铁安全施工、安全运营、带动城市发展、发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骨干作用的作用,同时,进行地铁停车库上盖建筑的物业开发,不仅可以协调停车库与周边用地的关系,减少地铁停车库对城市的分割作用,而且可以盘活周边地块,带来巨大商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有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长沙、宁波等多个城市开展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研究及相关工作,部分城市的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1.2 地铁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现状 1.2.1地毯模式 此种模式主要是将地铁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布置在地面,水平展开,通过对众多功能库房进行整合,形成连成一体的平台,作为开发物业的建设用地。 这种开发模式并不强调对车辆段及综合基地进行压缩,而是从上盖物业开发与周边环境融合的角度出发,对上盖交通流线、建筑布局、管线排布进行合理组织,同时上盖物业开发面积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以获取最大利益。高架地铁站点与基地上部开发结合紧密,步行人

流组织做到无风雨通行;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工作空间与上盖物业通过平台结构板与围墙彻底隔离,便于管理;车辆基地位于地面,生产货运流线组织便捷,生产部门呈水平联系,符合传统运营习惯;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结构体系位于地面,施工不太复杂。这种开发模式多使用在山地、丘陵等对地形高差变换容忍度较大的城市,如重庆、香港等地区。在这类城市中,通过模拟微地形处理将车辆基地上盖边缘与城市空间的结合部层次化、丰富化、多元化。 以香港为例,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为了解决城市用地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已进行地铁车辆基地地毯式开发模式的研究,历经半个世纪,现已形成了第三代——日出康城,该项目在设计时将城市道路以微地形的形式引入到车辆基地上盖,通过景观、绿化、台地等手段,将车辆基地硕大的边缘弱化,形成丰富的城市空间,改善了第一、二代车辆基地固有的缺陷。它的总占地面积是34万m2的建筑,上盖及周边布置的高层的塔楼,并配备了汽车夹层,上层物业开发这个布置的比较早。 图1.1 香港柴湾物业开发 1.2.2地下掩土模式 为了尽可能规避其对城市空间与交通产生的负面影响,这种开发模式将地铁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的主要大型厂房布置在地下,一些人员集中的辅助办公空间布置在地上。地面置换出的剩余城市空间则依据不同的需求布置相应的建筑功能,形成与周边环境一致的城市形态。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 检查操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为规范我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均适用于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第四条规范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为安检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检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我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从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行业监管角度,对轨道交通安检工作予以协调配合。 第一章安检原则 第六条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依法实施、预防为主、规范操作的方针。

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对安检中查获的可疑物品、可疑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安检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依法处理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等行为。 第八条轨道交通安检开始和结束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 第二章安检工作站(点)设置及设备、人员配备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设置安检工作站(点)的位置;安检工作站(点)应当设立在轨道交通车站的非付费区域;因车站建筑结构、客流疏导需要等特殊原因,设立在付费区域的安检工作站(点),应当确保不阻碍人流通行和疏散等必要的安全需求。 第十条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站(点)应当配置满足本站(点)安检工作需求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道式安检机、液态危险品检查仪、爆炸品检查仪、金属探测设备、防爆毯、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存储设备以及必要的导向标识、警戒带、其他安检专用设备及设备专用电源。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安检按照作业单元标准进行组织。安检作业单元人员标准配置为:每1台通道式安检机配备4-5名安检人员。其中:指挥员1人、值机员1人、手检员1人、

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建筑设计方案的应用

建筑设计与规划 福建建设科技 2011 N o 4 33 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建筑设计方案的应用 徐伟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26)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很多城市均在发展地下轨道交通系统,本文详细阐述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设计中,如何有效解决车辆段上盖物业的交通组织、建筑消防、噪音防控等三个主要问题。为今后车辆段及其上盖物业 开发的设计方案提供借鉴。 [关键词] 上盖物业 建筑消防 交通组织 噪音防控 A pplication of b uilding d evelopme nt de sign sc heme for up per prope rty of Qianhai ve hicle section of S henzhen Met ro Abstract:Wit h the hig h speed development o f Chinese eco no my,the scale o f cities is ex panding ,mo re and mo re cities ar e develo ping the under gr ound or bit traffic.T his paper elabor ates t hat o n desig n o f the upper pr operty of v ehicle section,how to solve the traffic or ganization,building fire protectio n and no ise contro l effectively.It pro vided refer ence fo r the desig n of the vehicles and pr operty dev elopmen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U pper pr operty ;Building F ire pro tection;traffic o rg anization;noise prev ention and contro l 作者简介:徐伟工(1972),男,毕业于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水利水电工 程建筑专业,工程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很多城市均在发展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其中地铁车辆段承担着地铁列车的厂修、架修、运行指挥等重要功能。是地下轨道交通系统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地铁车辆段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在城市土地日益紧张的今天,如何利用车辆段上部空间,将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在保证各自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有机结合起来,以节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深圳前海湾车辆段为例,详细阐述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设计中,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周边环境情况,有效解决车辆段上盖物业的交通组织、建筑消防以及外部环境的噪音、震动对上盖物业的影响及防控措施三个主要问题。为今后车辆段及其上盖物业开发的设计方案提供借鉴。 1项目概况 前海湾车辆段上盖物业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湾,未来前海湾CBD 区东南角,平南铁路深圳西站西侧,南端为滨海大道,西侧空地规划为金融商务中心,北侧为规划一环快速通道(南坪快速通道)。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 9公顷,其中车辆段上盖面积3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1 00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3 0。其中保障性住房占总建筑面积的43%,计60 2万平方米。上盖物业在总体规划布局上,以注重环境,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配套设施完善,可弹性开发等各项为规划设计总原则,务实与创新同步发展,力求体现城市土地的利用与轨道交通相结合的高效率开发模式。工程总平面布置见总平面图及鸟瞰图(图一)。 2建筑消防设计 图一 前海湾车辆段上盖物业建设项目鸟瞰图 (1)首层生产界面:地铁车辆段使用用房,层高9 0m;9 0m 板设计火灾安全界面。 (2)二层(9 0m 板)为城市通行界面:主要为小区车库、小区设备用房及城市交通换乘空间,层高7 0m; (3)三层(16 0m 板)小区界面:以上为商住及办公建筑,16 0m 板设计火灾安全界面。 (4)9 00及16 0米平台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火。本项目建筑以地铁上盖9m,16m 及上层11个地块建筑为依,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具有独立扑灭火灾的能力,设置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动及自动消防中央警报及侦察控制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手提灭火仪器、气体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具。 16m 平台区域设满足大型消防车双向通行的消防车环道。各消防车道均与市政出入口相接,满足各个方位来的消防车均能于16m 平台消防。 居住区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 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

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及时、高效、有序、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深圳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对于国铁或城际铁路在深圳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深圳地方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4.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在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1.4.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

轨道交通应急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保证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1.4.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确保需要时用之能战.战之能胜。 2分类和分级 2.1分类 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强台风、龙卷、冰雹、雷雨、水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浸水、脱轨或倾覆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灾害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行车、工程等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大面积停电、突发性大客流和其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生化、毒气和放射性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乘客等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在轨道交通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劫持人质等突发事件。 2.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最新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35)(草案)资料

今日,乐居拿到一份由深圳市规土委制定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 035)》,满满46页亮点太多。 据规划显示,到2035年全市城市轨道共32条,其中市域快线8条,总长425. 9公里,普速线路24条,总长839.1公里。与东莞将有10条线路衔接,与惠州共3条线路衔接。同时,在深圳地区规划了7条城际线路,形成约278.4公里的城际线网,形成了城际线、市域快线、普速线路三层次的轨道线网体系。 本次规划范围虽是深圳市行政区范围,但研究范围拓展到了香港、广州、东莞、惠州、珠海、中山和深汕合作区等地。规划还提出,要不断强化与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特别是深汕合作区的辐射带动力。 以下是乐居提炼的重点信息,这也许是你最新的买房指导路线图。 △深圳市轨道线网总体方案(2016-2035)

△深圳市轨交线网总体布局一览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新浪房产综合整理 转载请注明 1、在现有5条快线基础上再增3条快线

△新增及调整快线一览 在既有6号线及支线、11号线、13号线、14号线、18号线5条市域快线的基础上,新增3条中心区对外放射的市域快线。新增和调整线路具体如下: (1)调整6号线支线南延至光明城:6号线支线由翠湖站延伸至光明城站,延伸段长约4.8公里。 (2)调整11号线至福华路布设:11号线东段沿福华路至大剧院,调整后线路全长约57.1公里。 (3)调整14号线南延至福田会展中心西:14号线由岗厦北延至福田会展中心西,线路全长53.7公里,延伸段长约1.8公里。 (4)调整18号线南延至盐田路:线路自平湖枢纽经白泥坑、横岗南延至盐田路(与8号线换乘),线路长约65.5公里。

南京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咨询模式调研报告

关于地铁5号线光华门站上盖物业 代建方式的请示 集团领导: 为落实集团董事会决议精神,我司对南京市房地产项目代建方式进行了调研,形成报告和建议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代建的主要方式 1、小股操盘方式 代建方与业主方共同投资项目。代建方一般不作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30%左右,由代建方全权经营管理项目,其他投资人无论是否控股,均不干预项目具体经营管理,但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监督权、建议权和知情权。 代建方委派项目总经理并组建全建制的操盘团队,总经理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对股东会、董事会负责。项目整体开发计划拟订后,上报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确定或修订,由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实施。 代建团队提供包含前期环节管理、营销环节管理、建设与交付环节管理以及物业管理等内容的服务,代建方先按照总销售额一定比例收取委托开发服务费用,然后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股权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分配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定相同,代建方可与其他投资人签订协议,按照项目经营结果和收益情况,设立浮动的分配方案。

2、委托代建(操盘手)方式 业主方作为委托方,提供土地及项目开发资金,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监督权、建议权和知情权。代建方受业主委托可提供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品牌加持及后期物业管理等服务,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相应的操盘收益。在部分项目上,代建方也有通过自有资金或信用担保的形式,向项目提供债权性质的资金的行为。 代建方委派项目总经理及全建制的操盘团队。总经理负责与业主方项目代表对接,牵头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由总经理和操盘团队具体实施,并定期向业主方汇报经营动态。业主方一般只决策项目重大经营事项,重点参与成本、采购、财务等环节,不干预具体的操盘管理。 代建团队提供包含市场调研、产品策划和定位、设计管理、品牌加持、营销服务管理、建设与交付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内容的服务,委托开发服务费用按项目总销售额一定比例收取,并与合同约定的经营考核目标挂钩,设置激励和处罚条款。 3、咨询服务方式 代建方不直接参与项目具体经营管理,仅针对业主方委托的部分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如设计咨询、报批报建程序咨询、精装修和景观工程咨询、绿建技术服务咨询、共享房产公司战略合作企业集中采购价格等,服务费用按服务项目面

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考生 性别最高年龄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 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户籍 建设工程管理师(专 技初级) JT20140083 不限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本科:0807土建类、081202交通工程、 07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 划管理 研究生:0814土木工程类 、0823交通运输工程类、0813建筑学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 不限 建设工程管理师(专 技中级) JT20140092 不限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本科:0807土建类、081202交通工程、 07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 划管理; 研究生:0814土木工程类 、0823交通运输工程类、0813建筑学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具有中级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不限 地铁运营管理师(专 技初级) JT20140102 不限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 及以 上 本科:0812交通运输类、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0806电子信息 类; 研究生:0823交通运输工程类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 不限 综合事务管理师(专 技中级) JT20140111 不限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本科:010101哲学、0301法学类、050101汉语言文学、050102汉语言、 050301新闻学、1103公共 管理类 研究生:0501中国语言文 学类、0301法学类、1204公共管理类、0503新闻传播学类 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具有中级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不限 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职位编号 雇用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典型案例〃仅供参考) 广州中撰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

目录 第一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概论 (1) 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名称及承办单位 (1) 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单位 1 三、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1)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2)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4) 五、研究的主要过程 (5) 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 (6) 七、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总投资估算 (6) 八、工艺技术装备方案的选择 (6) 九、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6) 十、研究结论 (7) 十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9) 第二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产品说明 (15) 第三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市场分析预测 (15) 第四章项目选址科学性分析 (15) 一、厂址的选择原则 (15) 二、厂址选择方案 (16) 四、选址用地权属性质类别及占地面积 (17) 五、项目用地利用指标 (17) 项目占地及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7) 六、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18)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19) 一、建设内容 (19) (一)土建工程 (20) (二)设备购臵 (20) 二、建设规模 (20) 第六章原辅材料供应及基本生产条件 (21) 一、原辅材料供应条件 (21) (一)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21) (二)原辅材料来源 (21) 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一览表 (21) 二、基本生产条件 (23) 第七章工程技术方案 (24) 一、工艺技术方案的选用原则 (24) 二、工艺技术方案 (25)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特点 (25) (二)技术保障措施 (25)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5)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生产工艺流程示意简图 (26) 三、设备的选择 (26) (一)设备配臵原则 (26) (二)设备配臵方案 (27) 主要设备投资明细表 (28) 第八章环境保护 (28) 一、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9) 二、污染物的来源 (30) (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建设期污染源 (30) (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运营期污染源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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