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友人法治、法官和律师

致友人法治、法官和律师
致友人法治、法官和律师

荐文理由:金宏伟律师在他的博文中对法官、律师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了仔细解读,这是从有别于我们的职业思维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的认真思考。在阅读这篇惮文的过程中,我们不用对作者的观点进行正确抑或是错误的评判,只希望大家能从他的观点尤其是思考问题的方法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迪。

致友人——法治、法官与律师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金宏伟律师

各位同学、朋友:

可能因为我放弃了警察工作,去做记者,与法官多有接触,现在乂从事律师工作,所以早就有人问是做法官好还是做律师好,一直没有仔细想过,恰逢最近发生了靖江案,律师分50%收入给法官等话题,一并考虑,有点个人想法,算是回答。当然,这只是个人感想,供参考而已,人贵在独立思考,最终的判断还是你自己体验为好。从各位最关心的收入开始。

一、法官与律师的收入

田忌赛马的故事听说吧,现在说法官收入低的就是这个套路,用律师中收入高的和法官中收入低的比,分析方法就是错的。要比,就仔细分析身份近似的人。

先是入门。

进入律师行业,如果是大所非诉,起薪7、8千,但入门条件是海归(你可以想想留学要投入多少成本?),实在不是海归,就需要名校毕业,英文口笔能力强(做到这一点乂要投入多少成本?)。可以这样说,进入大所非诉,基本上头儿年的收入实质上是为了以前的投入来还债。

如果进入诉讼领域,门槛没那么高,通过司考即可。然后名义上律所会跟你签一个最低工资标准的合同,但实际上律所压根不给钱,一切收入靠自己。没有业务就饿肚皮。而且,律所不但不给钱,还会让你交管理费、律协会费,社保等, 也就是说,你自己还没有收入,每年要先往外掏儿万。

当然,诉讼业务里也有种工薪律师,每月2000到5000的收入。但需要强调的是,一般工薪律师不能自己接业务,只有这点工资。遇到个别好的所,偶尔会给点奖金,基本上也就是年底双薪的水平。

进入法院则完全不一样,基本上大城市硕士毕业,小地方普通本科毕业,通过公考、司考即可,收入2-4千左右。虽然数额不高,但别忘了法官吃饭,基本有食堂。电话,基本公费。生病、公积金和养老等,公务员待遇。也不需要向律师一样交管理费,租办公场地。有些法院棋至连理发师都有,没有的也很多发消费卡。律师全部没宿舍,但有些法院提供宿舍。这些隐形收入,乂是儿千。

综合考虑这些,我建议,如果刚入行,不妨先考个公务员去做法官,至少没有生存危机。(当然,有人爱较劲,说什么律师不学无术,门槛低,过个司考就成。我承认,确实律师中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但理性的讨论,是均值的讨论,而不是极值的比较。如果比较极值,律师也可以讽刺法官,至少律师全是过了司考的,可法官有一大堆是连司考都过不了,过了司考的还搞不清楚到底是大司考还是小司考,真要是较劲往下比,律师还真可以有点自信。)

然后说工作了几年的。

大所非诉的,工资1-2万,但基本到头了。如果不能独立接项忖,这辈子就这样了。

诉讼,很大一批律师还是没业务,实在无法满足温饱,改行了。法官里面很少有因为温饱不能满足而改行的吧。

剩下一批成长起来的,有收入,年20-40万左右收入。但是这个收入是要鼎每月儿百的电话费,儿千上万的交通费,N多的交际费,儿万的场地、工具成本费来支撑的,还要自己看病买房吧。但是此时的法官还是没有这些支出,相反,法官该分房了。这儿年,光北京一地,法官分房就有儿波了。即便不分房,政策房有优先吧。(这里还有句题外话,以法院名义建小产权房,团购小产权房的事情这儿年不是个案吧,所以,你当心小产权干嘛,买吧,法官都在大量买)你可以折算一下,这个房子的隐形收入,法官的年收入是多少?(还是上面那句话,别较劲,说什么不是所有法官都有便宜房,往下比,律师温饱都解决不了的你怎么不看呢?)

个别律师工作儿年就收入百万,要么是有关系,要么是人精,会发现案源,维护客户,办案。律师这个行业,大门永远敞开。如果法官有关系,那做律师法官无所谓,天地广阔,随便你。如果法官自认人精,其实继续做法官也挺好,上去的快,如果更喜欢赚钱,那就出来做律师。对于人精而言,做律师确实比做法官要收入多得多。

最后说岀头的。

所谓出头,就是当法官成领导的,做律师成老板的。到了这个级别,各种隐形福利是不具冇可比性的,但很明确的一点,各冇自在各有烦。到底哪个好,全看个人性格了。有风光无限的,也有突然退隐的,个中冷暖,如饮自知。

二、法官与律师的其他选择问题

虽然收入很重要,但人毕竟不是只为钱活着,还要考虑其他问题。下面谈点其他要考虑的问题。

虽然徳肖微茨说:“认真负赍,积极热心的辩护律师是自由的最后堡垒一一是抵抗气势汹汹的政府欺负它的子民的最后一道防线。辩护律师的任务正是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挑战,要这些权势在握的尊者对无权无势的小民百姓做岀格行动前三思而后行,想想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去呼吁,去保护那些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民众的正当权利。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山,试金石之-是它对辩护之人的态度。在大部分专制国家里,独立自主的辩护律师队伍是不存在的。专制压迫肆无忌惮的明显标志之?就是政府开始迫害辩护律师。”似乎律师的社会作用很大,但我个人的建议,单就职业而言,我一直认为,如何既可以做法官,又口J以做律师,还是首选法官。

虽然我国当卜?体制不佳,普通案子都要领导同意才能发判决,敏感案件中的法官更是只能配合安排。但是,法官毕竟还是有一定的裁判权。一个好人,在法官的位置上,总能为这个世界做点好事。我当年做了两年的专职农民工法律援助, 每月只有-千或两千的生活补助,连还房贷都不够,如果不是遇到很多认真负责的法官,为这个社会守护住了良心,我真的没法坚持两年。所以,如果你是?个信仰法律的人,那么去做法官,律师只能为法律鼓与呼,而法官则能育接适用法律。

如果你是功利的人,但没有市场营销的能力,那么去做法官,法官不需要找案源,还有公务员待遇。做几年法官,有了人脉和对营销的自信可以岀来,没有人脉,没有案源就继续安心工作,进退皆可。

如果你信仰法律,但受不了体制,就做律师吧。虽然做律师可能会饿肚皮,但至少能够在-段的时间内为这个世界贡献?点自己的努力。就像我,虽然我现在常说,当年真不应该放弃警察工作。但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会做律师。我永远都没有学会隐忍,所以我宇可出来饿肚子,也不受不住在体制内的那种感觉。

三、法治

此段既写给朋友,也写给其他对法治有兴趣的人一一无论你选择做什么,请了解一些有关法治的基本历史,想清楚一些基本的概念。

因为靖江案,最近有法官说律师抗议是非法治,认为只有走司法程序才是法治。我个人的建议是,别信这些鬼话。

所谓法治,简单说是依法行事。法律赋予了公民信访、言论的自山,那么你就可以行使这些权利。法治允许公民充分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每一项权利,并敢于为之斗争。所谓法治是一种不但为己,也要为他人的积极自山,而把法治限缩解释为只能等法院裁决则是对权利的垄断,实质是反正义的。霍姆斯说,法律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历史的研究。那么历史上,南非的法律曾规定种族隔离,如果曼德拉只走司法程序,结果会如何?美国是很多人的法治圣地,但是美国的法律曾根本不把黑人当人,如果马丁路德金、林肯等人只走法律程序,或许今天的美国还在畜奴。

你必须明白,在法律体系中,存在多个价值位阶,而法治就是在不同的价值取舍中做到衡平。如北京某法院曾发生法警当庭扇被告人耳光的事情,遇到这种情况,虽然在现行法律中不允许录音录像,但我还是建议各位把他录下来,公布出去。因为在恶行面前,有更高位阶的法律在召唤你,你此时录像,是在行使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权。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暴力、侮辱、欺诈等法外之术,实施任何经法律赋权的行为都是法治。这绝不是理论上的逻辑,而是全世界的通例。还是以法律人最喜欢说得美国为例。美国虽然没有信访这个名词,但实质上确有类似信访这样的活动。美国的当事人同样可以向各机构发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各机构可根据自己判断来对法庭发出意见书,供法庭参考,帮助法庭有效审理案件。

但是,为什么在美国行之有效的方式,到了中国就变了样呢?这固然有体制的问题,但很重要的是集体的沉默。国内诸多法官棋为羡慕的美国最高法院,最初连固定办公地都没有,只能借用国会的一个地下室。是法官通过自己的努力,特别是马歇尔敢于同时对抗总统和国会,才贏来尊严。美国的汉德法官不惜冒着自毁前程的风险而捍卫言论自山,最终彪炳史册。台湾也曾经发生法官联名抗议辞职的事件,为台湾的司法独立作出了贡献。所以,马丁路德金说,比敌人更可怕的,是集体的沉默。

如果有一只猎人的鹰,总说自己是白鸟王,希望得到尊重。大家都说,百鸟王应该翱翔在天空,你快逃生吧。鹰说,不,我只等着主人放我。于是大家心中明了,

这鹰已成训化的鹰爪,对自由、尊严不过叶公好龙。法治允许他人行使合法权利,也允许法官坚守自己。因为有人信访,政府施压,法院就改变初衷,只能说明法院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这些话,请记在心里。因为无论是你做法官还是做律师,只有你想明白自己想要的,才可能在这份职业中获得快乐。如果你根本就误读了法治的概念,那么无论做什么工作,你都会痛苦。

四、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近儿年来,全国人大会议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投票中的反对票、奔权票数量不小,且年年增多。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更是历史性垫底。

为什么大家会对司法工作如此不满?答案就是法院年年错案,降低了国民的安全感。对于错案何以发生?见仁见智,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告人未能得到有效的辩护。任何一个法律人都知道,刑事法律关系是个体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对抗, 个体一旦被追诉便会陷于精神上的窘迫、时间与金钱上的消耗以及人格上的严重折磨,使其处于持续的忧虑与危险之中,导致个体难以完成自救。而辩护律师的价值,就是要平衡个体与国家机关之间的悬殊差距,就要在个体与国家机关之间建立起平等、有效的检视程序。

可是,中国的部分法官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辩护律师说话。如此作为, 怎么可能不发生错案?事实已经证明,每一件错案的背后都隐藏着侵害律师辩护权的恶行。而与之相反,凡是获得律师有效辩护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西北海案,如果没有一大批律师的死磕,特别是如果没有杨在新律师的'宁折不曲,无辜少年早成冤鬼。江苏常熟案,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据理力争,合法抗暴的勇敢者早陷牢狱,国人也必然落入遇事缩头、唾面自干的道德黑洞。贵阳小河案,正是辩护律师的全力阻击,才最大程度地遏制了法官的恣意妄为,并最终以“小河条款”的形式完善了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可以说,辩护律师是法官的天然共同体。律师兴,则法官兴。只有辩护律师能够有效存在,法官才不会沦为公、检机关的玩偶和替死鬼。重庆“打黑”,整个司法系统皆为其背书,公器异化为家奴。赵作海、聂树彬、杜培武等案,侦办人员擒良冒功,平步青云,一朝事败,却是法院受骂名。如果,仅仅是如果,法官能够在每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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