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曹县鸿安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首先要“识人”,即认识人的重要性。人本管理的核心是人,人是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这是人本管理与“物”为中心的管理最大的区别。人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源泉,而其它资源(如机器、技术、资本)都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人”这一核心资源,如何服务于人而展开。在施工企业的各种管理主题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疑是一个重要主题。而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许多影响因素,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主导因素是人。在实行人本管理的企业中,企业人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之分。这里的管理主体指的是具备了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拥有了相应的权威和权力、从事管理活动的人或者人的集合。而管理客体则是指领受管理的人。对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分别进行研究和区别对待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管理主体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人们把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成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存在还有深一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管理工作者没有发现和认识这些现象的危害,没有就消除和控制这些危害作出正确的决策或没有全面执行所作出的决策。因此,可以说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管

理的失误。管理的失误则往往与管理者的个人素质有关。由此可见,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管理工作者的个人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这就要求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者能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一个合格的工程管理者除必须具备一定工程技术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素质以外,还要对安全科学有深刻的认识。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管理主体掌握一般性管理工作的理论,遵循这些规律和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就能够更加科学而有效地组织和使用各种资源,正确而全面地利用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管理职能,控制来自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

2、管理客体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成败起着极大的反制作用

作为管理客体的人是接受管理指令的第一对象。认识这一点,标志着企业开始迈向人本管理。人作为管理客体,从来不是消极地领受管理主体的作用、影响和管理指令,而表现出主动或被动、全部或部分遵从管理主体的要求,甚至可以漠视或抵制管理主体的管理指令。近些年,农民工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打力量。据统计,农民工中初中文化以下文化水平的占60-70%,其综合素质不够,工作中容易走极端。他们行为常常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很多时候为了发泄对管理者的不满,违章作业,故意损坏机

器、支架、护栏等,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他们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成败起着极大的反制作用。

3、完善的激励机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

业主或建筑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环境、行为规范以及一系列外部奖励、惩罚形式,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其组织成员的行为,以便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系统活动,这就是所谓的“励人”。换言之,就是企业和管理者通过施加外部刺激,对员工行为背后的动机产生作用,使员工按照组织希望的方式采取行动,从而达到个人努力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一致和统一。总而言之,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保证各部门员工所实施的行为符合规定,从而要使员工采取企业所希望的行为。

激励应该是一个完善的三级激励机制体系,即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激励,施工单位对其员工的激励,还有社会舆论对整个项目的监督。例如,业主对施工项目部实行团队激励计划,如对其投资项目提出更高的安全标准;也可对安全生产达到标准的施工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若是多标段项目则可以在全线掀起“安全生产大比拼”竞赛活动,不定时地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并评分排名,对有安全隐患的项目部进行批评或采用相应的强制措施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整改,这样就可使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自检,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的大好局面。而在施工单位内部激励方面,设置施工安全奖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法,但是奖金

的发放时要注意不能一视同仁,在奖金发放时机的选择上要科学、合理,以月或者季度作为发放单位有时可能比在项目完工后再发放奖金更具有激励作用。同样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等竞赛活动,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此外,采取工作丰富化,对员工特别是对待一线工人(大部分为民工)采取精神和物质综合激励等措施同样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虽然现在社会上很关心民工,但是施工单位对其重视程度显然不够。施工单位应该意识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民工)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做好一线工人的激励工作就非常重要。提高收入,改善环境,在生活给予多些照顾和关心往往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当然,激励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这就要求激励方案和激励措施的运用,必须随组织目标的不断调整、组织环境和个人需求的不断变化,不断推陈出新。

如今,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不仅影响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社会舆论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要向公众通报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时通报。此外,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对相关单位所产生的负激励作用就会大大加强。

只有对影响员工行为的激励制度进行仔细地研究和设计并成功运行,才能调动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员工所采取的行动不偏离组织的目标。在完善的激励机制下,员工会以更饱满的姿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4、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建筑施工企业要转变传统思维,不能再将人当作成本,而应该把人看成是资本。按照舒尔茨和贝克尔在上世纪60年代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者身上的凝结,它表现在蕴含于人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和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同样管理总是要有人来参与,要管理者能出色地执行管理的职能,员工能很好地完成其工作,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培养出优秀的管理者和出色的员工,即对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这也是21世纪“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人本原理中的“育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人力资本同物质资本一样,也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通过投资得到的,不经投资的人只能是生理意义上的自然,而不能称其人力资本。因为员工未受教育,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废物而毫无价值可言。只有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才会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劳动技能,从而才可称为人力资本。然而人在接受这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用

于提高健康水平的支出与进行物质资本的投资支出一样,以减少现期消费来增加未来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渴望在未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对物质资本的投资是一回事,只是投资的方向不同而已。投资于人力资本可以为进行整个经济活动奠定人力基础,从而产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以期达到: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本减少→较高的产出→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一良性循环。

目前,在建筑施工行业里国家(政府)本应作为人力资本的第一投资人,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教育、培训仅限于特种作业人员。而施工企业第一线的占绝大多数的生产工人,基本上民工组成;未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文化素质低,不具备相应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施工企业作为人力资本的第二投资人及其利润的受益者,首先要将安全教育纳入企业全员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编制符合培训对象的培训目的的教材,做好各级有关业务部门培训工作,对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第一线的生产工人进行再投资;其次要指导各项目经理部履行国家有关法规、落实地方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培养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最后要在企业形成崇尚科学,按科学规律办事的风气,克服侥幸心理,杜绝冒险蛮干,倡导“安全是福、违章是祸”、“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等思想,使尊章守纪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实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人与责任人,同时也是人力资本利润的直接受益者。所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有责任履行国家有关法规、落实地方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结合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际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例如,在项目部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注意宣传的内容要多样化,更新的周期不要过长;项目部在每道工序之前除了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外,还要坚持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则必须成为人力资本的第三投资人,根据政府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与目标,制定切合工程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架构,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落实,从而达到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5、实现有效沟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保证

现代管理已逐渐重视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而且它将成为未来21世纪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人本原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即“通人”。每个组织内部,每一个施工企业及施工队伍都是由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一个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群体,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若不能进行正常的思想信息交流,则会使组织信息链条中断,人员之间的关系疏远,组织内部就不可能有团队精神的产生。很难想象,一个人心涣散、人员之间互相猜疑的组

织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所以分析如何建立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在组织内部进行有效沟通,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保证。

管理通常被视为各个部属进行沟通的过程,例如,三级安全教育。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去找寻各级员工所需要的信息,以及探查他们对其本身工作及施工现场环境所具有的看法,然后还要使各级员工知晓企业及项目经理部正在进行哪些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并让员工参与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决策。在这过程中,管理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包含着沟通,因此对安全管理者来说,有效沟通不容忽视。众所周知,在沟通过程中,信息存在失真的可能性,那么管理者要利用各种技巧克服沟通障碍。

在上行沟通中,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康、畅通的安全投诉机制,培养良好的上下级关系,然后让上级了解和掌握下级人员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想法和意见,从而使上级管理人员能迅速采取措施来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样做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员工直接坦白地向上级说出心中的想法,可以使他们在紧张的情绪和所受压力上获得一种解脱。在这过程中,管理者要积极倾听,不时地运用反馈,在遇到情绪波动的时候要注意自我抑制,最好暂停进一步的沟通直到恢复平静。总之要尽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在下行沟通中,通常是由安全员传到各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实现有效的下行沟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班前会制度,言简意赅地向施工班组、生产工人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措施及知识,这有助于管理阶层的决策和控制,并减少违章现象的产生与安全隐患的出现。

在平行沟通中,多数是指工地专职安全员与施工员之间的沟通、施工班组长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弥补了其他沟通的不足,能减少冲突,使各工序之间、各工种之间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防止意外事故的产生。为了增进友谊,实现有效沟通,项目经理部要尽量多组织一些文娱活动,培训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

而在非正式沟通中,由于它一方面满足了员工的需求,另一方面弥补了正式沟通的不足,并且带有一种随意性和灵活性,而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或方法,因此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在日常人际交往活动中,把握分寸,适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措施、知识及技能等方面的信息传递给对方;同时,相互交流思想,减少心理上的隔阂,了解和掌握他们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想法和意见;这样将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与落实。当然,这也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要提升自我竞争力,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必须需要考虑人力、物力、

财力等诸多因素,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运用人本原理恰好说明了这一点。人本管理是一种思想理论体系,在运用中它主要体现在如何识人、励人、育人和通人。四者是一个有机整体,识人是关键,励人是前提,育人是基础,通人是保证,它们关系密切,不可分割。在实践中,运用人本原理指导我们的工作,对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管理方法的创新,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有利于企业的目标与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共同实现。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 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 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 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 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 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制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925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制措施通用 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制措施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场站是我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1.液化天然气具有危险性 液化天然气的主要成分甲烷属一级可燃气体,甲类火灾危险性。爆炸极限为5%~15%,最小点火能量仅为0.28mJ,燃烧速度快,燃烧热值高(平均热值为 33440kJ/m3),对空气的比重为0.55,扩散系统为 0.196,极易燃烧、爆炸,并且扩散能力强,火势蔓延迅速,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施救。 2.泄漏引发事故 站内工艺过程处于高压状态,工艺设备容易造成泄漏,气体外泄可能发生地点很多,管道焊缝、阀门,法兰盘、气瓶、压缩机、LNG储罐等都有可能发生泄漏;当压缩天然气管道被拉脱或加气车辆意外失控而撞毁加气机时会造成天然气大量泄漏。泄漏气体一旦遇引火源,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模版

目录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方案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措施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称为危险源。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应根据企业的施工特点,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出危险源,列出清单,并对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价,将其中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如可能出现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以及其他群体伤害事故的状态。同时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定消除和控制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给予安,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1、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系统、多角度、不漏项,重点放在能量主体,危险物及其控制和影响因素上。 2、危险源的辨识范围 ①单位工程在其生产活动中,因自身活动,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危险源,包括: a) 施工准备阶段的危险源; b) 基础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c) 结构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d) 装修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e) 设备安装阶段的危险源; f) 工程验收交付阶段危险源; g) 停止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②相关方(包括供货方、分承包合同方、劳务方等)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包括: a) 材料供应方提供原材料及产品的危险源; b) 工程分包方在施工活动中的危险源; c) 设备租赁方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源; d) 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 c) 其他相关方(参观、访问、检查、实习)活动中的危险源。 ③考虑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源 a) 正常施工情况下的危险源; b) 异常施工情况下的危险源; c) 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抢险等)的危险源。 ④考虑三种时态下的危险源 a) 过去曾出现的危险源; b) 现在正在发生的危险源; c) 将来可能出现危险源。 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对现有的或计划中的作业环境和施工组织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预测和评价。 3、危险源的辨识时间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5)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 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工地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除了解应注意的事项外,还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3、由工地技术人员作相应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把必要的数据规范地向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危险源识别、控制及预防措施

危险源识别、控制及预防措施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项目经理部从工程实际出发,结合本项目特点,归纳处以下几类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 一、机械伤害——切割打磨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二、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施工层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三、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作业,建筑物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四、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等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五、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六、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等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七、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电焊废气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等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

八、腐蚀——酸灼伤以硫酸、盐酸、硝酸最为多见,此外还有乙酸(冰醋酸)、氢氟酸、高氯酸和铬酸等,都是腐蚀性毒物。除皮肤灼伤外,呼吸道吸入这些酸类的挥发气、雾点(如硫酸雾、铬酸雾),还可引起上呼吸道的剧烈刺激,严重者可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等。碱灼伤多见于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石灰灼伤。最常见的是氨灼伤,由于其极易挥发,常同时并有上呼吸道灼伤,重者并有肺水肿。眼睛溅到少量稀释氨液就易发生糜烂,且痊愈缓慢。 第二节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一)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二)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一)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队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三)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件 英杰发(2016)第02号 ★ 关于印发《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5日印发 (共印10份)

四川英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安全教育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节假日或特殊季节等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5、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转换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职工离开岗位工作超过三个月后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四新”安全教育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7、职业健康教育 8、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8修订)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2.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账户。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应根据使用计划、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使用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制度支付。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补充内容:

2.2-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有关规定,施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制度。 1.项目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使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2.项目负责人即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5.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完整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卫生保洁制度 消防防火责任制 班组安全活动制 不扰民措施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掂焘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戒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怜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战少战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

核工业南京建设有限公司田湾核电项目部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确保XX工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有效的运行,实现持续改进和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项目经理 3.1.1负责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制定工作。 3.1.2负责审批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3.2质量安全部 3.2.1负责本项目部施工区域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3.2.2定期对《危险源辨识及主要控制措施明细表》进行更新。 3.2.3编写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4工作程序 4.1工作步骤 4.1.1选择确定危险源区域。 4.1.2辨识区域内的危险源。 4.1.3危险源的定性和定量评价。 4.1.4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4.2危险源辨识 4.2.1各部门、施工队根据施工作业特点辨识相关的危险源。 4.2.2、由项目经理组织各部门、班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3质量安全部负责编写《危险源辨识及主要控制措施明细表》、《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4.3危险源的分类 危险源分为:物理性危害危险、化学性危害危险、生物性危害危险、心理生

理性危害危险、行为性危害危险、其它危害危险共六大类。 4.4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4.4.1 询问和交流; 4.4.2 现场观察; 4.4.3 查阅有关记录; 4.4.4 获取外部工作任务分析; 4.4.5 安全检查表; 4.4.6 作业条件危害性评价。 4.5危险源评价的方法 4.5.1对危险源评价时考虑危害在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以及七种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情况下的危险,通过直接经验法和定量评价法分析危害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害的大小。 4.5.2直接经验法是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害辨识过程。 4.5.3定量危险性评价法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 其简化公式是:D=LEC 1)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可能性小、完全意外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值为1,在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事故实际不可能性的分数值定为0.1,而完全可能预料要发生的事件的可能性分数值定为10。介于两者之间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规定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规定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8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9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10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1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 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 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 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 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 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 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江苏南通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负责人的总要求) 第三条(全体员工的总要求)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市场开发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审计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区域 / 专业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区域 / 专业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区域 / 专业公司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条区域 / 专业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一条区域 / 专业公司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二条区域 / 专业公司商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三条区域 / 专业公司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区域 / 专业公司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章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条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一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二条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专 /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四条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章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五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六条分包单位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 一、高空坠落危险源的识别 (1)临边作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及顶层楼梯口,垂直运输接料平台等临边作业。 (二)洞口作业 孔口与洞边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的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边沿上的作业。板与墙的洞口,电梯井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 (三)攀登与悬空作业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的作业为攀登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作业为悬空作业。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具,作业人员未从规定通道上下、阳台等吊车臂架施工设备进行攀登。钢构件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衍架等大型构件、安装管道、模板支撑和拆卸,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门窗等悬空作业。 制定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一、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三、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四、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首层完工后,搭设合理、牢固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外脚手架,在架体内侧支挂密目式安全网,应注意的是在支挂密目式安全网时,必须按规定高出施工层一步架。并在首层顶支挂第一道安全平网,在四层顶和顶层屋檐下支挂第二道和第三道安全平网,以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事故。 五、对所有预留洞口,如通风道口,垃圾道口和短边边长超过250mm的预留洞口,加木盖进行防护,凡超过1000mm的洞口应在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50 mm的木板,并在下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汇编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全 1.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0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9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0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7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8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7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39 18.工伤保险条例142 1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1 20.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56

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62 2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65 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68 2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73 2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76 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79 2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3 2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85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0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3 3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33.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197 34.第二部分地方法规、规章第三部分规范性文件 35.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263 36.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274 3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277 38.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281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模板

宝钢大厦(广东)项目重大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 一、高空坠落危险源的识别 (一)临边作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楼层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及顶层楼梯口,垂直运输接料平台等临边作业。 (二)洞口作业 孔口与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的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边沿上的作业。板与墙的洞口,电梯井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 (三)攀登与悬空作业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的作业为攀登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作业为悬空作业。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具,作业人员未从规定通道上下、阳台等吊车臂架施工设备进行攀登。钢构件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衍架等大型构件、钢结构安装与安装管道、模板支撑和拆卸,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门窗等悬空作业。 制定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一、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督促施工单位按不同层次(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三、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四、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首层完工后,搭设合理、牢固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外脚手架,在架体内侧支挂密目式安全网,应注意的是在支挂密目式安全网时,必须按规定高出施工层一步架。并在首层顶支挂第一道安全平网,在四层顶和顶层屋檐下支挂第二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六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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