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停工安全检修制度正式版

装置停工安全检修制度正式版
装置停工安全检修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装置停工安全检修制度正

式版

装置停工安全检修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要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条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第三条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第四条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

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由主管厂长批准,严格执行。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工厂要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检修指挥部要召开动员大会,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第六条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工厂质量安全环保处统一监督检查。

第七条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性工作。

第八条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回收或排放火炬、一级中和、解毒处理、排放化学污染水等,要严格实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九条装置停工由生产调度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条对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使之与相应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流程图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登记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第十一条在停工检修中,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请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二条打开设备人孔时,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定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开,严防烫伤人员。

第十三条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它下水井)、地面、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着火爆炸。

第十四条生产与检修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和手续。所有工艺处理必须经有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施

工。

第十五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施工动火必须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火票,严格审批手续。

3、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4、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

5、机动车辆进入检修现场,必须严格按《车辆十大禁令》执行。

第十七条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下槽、堤水井内)作

业,必须选配适合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八条电器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作业的安全规定。

1、进入塔釜、储罐、槽车、容器及下水井、地坑、炉膛、烟道或其它设备内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2、进入设备容器前必须严格做好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工作。

3、进入下水井、地槽、设备、容器内作业,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监护。

4、进入带有转动机械设备内检修的,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器,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

5、进入设备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严防遗漏在设备内部。

6、在设备内动火时,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执行。

7、在设备内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新鲜空气)或配戴长管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或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

8、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执行

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

9、设备内工作的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装设漏电安全保护器。

10、在清理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木、铜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11、进入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轮换休息。

第二十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检修中的起重吊装作业,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2、重大、复杂的吊装工程(不停车的技措、扩建、改建工程及检修),施工单

位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请施工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查,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3、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

4、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索具等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实验。

5、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必须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机动部门审查批准。

6、起重吊装的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及

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起重臂、绳索、起吊物件下边不准站人或人员行走。

7、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卷扬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设备相连接的物件。

9、因吊装工作拆开平台格字板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作业结束后要马上恢复。

第二十一条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1、在离坠落平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处作业的各项规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

安全帽,施工、检修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高空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

4、高处作业禁止从上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负责看管。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施工,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气体逸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在六级以上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8、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方工程的安全规定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执行。

厂内动土施工,应事先办理施工动土证。施工单位应根据厂方施工任务要求,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由厂方核实、签发动土方案、安全措施,由厂方核实、签发动土证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等发生损坏事故。施工余土必须马上清除平整。

第二十三条在检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查或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随便出入。

第二十四条在检修期间要保证厂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完备好用。

第二十五条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检修过的设备管内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并有

检修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

第二十七条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九条在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变更情况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修改规程,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十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及管线,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动设备单体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

道、仪表和联锁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第三十一条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生产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三十二条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三十三条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由生产调度统一指挥,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按顺序开车。检修施工单位要组织保运人员、负责监护

及抢修。

第三十四条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检验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第三十五条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可以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要求 1.装置在检(抢)修前,车间对检(抢)修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抢)修方案,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对检(抢)修方案进行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在实施各类安全作业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3各车间负责设立现场检修办公联络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专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化验分析人员、装置电气工作人员等必须在检修办公联络处集中办公,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现场作业前,作业所在单位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现场交底: 1)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 2)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QHS要求; 3)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 4)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5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使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施工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符合《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畅通无阻,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6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1)承包施工方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QHS教育,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交底一定要清楚,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代表现场交底的施工要求施工,不得损坏仪表管线和电缆线等设施。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作业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要使用票证夹。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票证中规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认。 7 现场作业保护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动鞋、工作服。不得穿露头鞋或拖鞋,戴安全帽必须要系好帽带,不准穿短袖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装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2)架子工及登高作业不得穿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凡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必须选择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 4)凡进入高电压场所,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适当的绝缘防护用品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凡进入酸碱及含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要求 1)生产装置区均为防火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火种、引火物、易燃易爆和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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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5第一版)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2 依据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5 管理内容

1 目的 在临近带电体附近或周边进行工作时,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为规范管理工作及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托电运维项目部。 3 依据文件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管理职责 5.1项目部领导职责 5.1.1 对现场临近带电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领导责任。 5.1.2 负责临近带电作业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1.3负责签发工作票。 5.2安生部职责 5.2.1 负责审核临近带电体作业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提出需修改或完善意见,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5.2.2负责对作业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和验收。 5.3监护人职责 5.3.1 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

查,检查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执行。 5.3.2 对现场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5.4工作负责人职责 5.4.1负责办理和终结工作票,组织和协助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5.4.2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熟知作业人员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5.4.3负责组织作业前的工器具准备与检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4.4负责对指挥起重吊车及升降车司机安全交底,严禁违反带电作业安全距离规定要求。 5.4.5负责组织编制专项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项目部领导审批。 6 管理制度 6.1 原则上不允许在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吊车、装载机、挖掘机、升降车等)作业。 6.2 如必须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3 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经过安生部和项目领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使用。 6.4 非电气专业人员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电气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条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6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设备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组提出,生产管理责汇总,再由生产管理编制维修计划,技术负责批准。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生产管理实施,并对安全检修加以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车间主管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对大修实施方案和大修作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安全、可行、可靠、合理。 3)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5)设备大、中修要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到安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等都应到安全主管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电气作业应到生产办办理电气作业票。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HG23011-23018-1999《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加强生产过程中检修作业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的正常秩序,提高企业的安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检修作业票适用范围: 需要将生产设备、工艺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被检修系统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工作。工艺系统是指酸、碱、汽、水、氢、油、煤粉、可燃性气体、瓦斯、烟、风、压缩空气、有毒性气体以及除尘、输渣等生产设备系统。 需要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清理、检查、检修等工作。 需要车间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护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或作业。

一、动火作业 1、定义(术语)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和设备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高温或是其他电气工具的临时作业。 2、动火作业的运用范围 ①凡在下列区域动火作业(包括使用电气焊、铝焊、塑料焊、切割工具等)均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a、煤气站和焙烧涉及煤气区域; b、油罐区域、液氨区域、废矿物油区域,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汽管道。有污油存在沟等; c、冷却塔填料系统,汽轮机油系统,给水泵油系统,脱硫系统以及事故油箱等; d、电缆沟、电缆夹层、原、粉煤仓、燃料输送皮带、变压器及其他易燃易爆区域。 3、动火作业票的办理 a、在动火作业前,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进行办理; b、认真填写动火时间、动火部位、动火内容、分析时间、分析结果、监护人等。监护人应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c、动火部位所属车间指定人员通知技术质检处。技术质检处接到分析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出据有代表性、全面性、真实性的分析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检修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停工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且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第三条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置。 第四条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安全生产运行部要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第六条外包检修(简称外委)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明确规定外委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施工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七条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公司生产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八条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由本公司生产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第九条生产设备停工检修由生产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联合制订停工方案并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 第十条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生产区,统一存放储罐区或专用容器内。易燃、易爆、有害物料的回收或排放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一条对残留可燃液体、易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和空气置换等,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管理,提高带电作业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带电作业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带电作业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是电力设备检修必不可少的作业方法,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和推广。 1.3带电作业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多供少损"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

制宜积极开展。 1.4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批准项目的带电作业。 1.5对于一些难度高、规模大、连续作业时间长的带电作业项目,要制定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措施,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1.6本制度适用于白银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输、变、配电专业和代管的农电企业的带电作业管理工作。 1.7本制度应每2-3年修订一次。 1.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组织管理 2.1公司带电作业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专业管理归属公司生产技术部。2.2公司生产技术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责工程师,其职责如下:2.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制度、规程和技术文件等; 2.2.2提出本公司带电作业科研项目,报生产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制定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2.4编制本公司年度带电作业工器具、更新、检修费用计划; 2.2.5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艺的技术鉴定工作; 2.2.6做好技术情报交流工作,组织本公司带电作业人员积极学习公司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搞好专业技术竞赛评比活动; 2.2.7经常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2.8建立本公司带电作业技术档案,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 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 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 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 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安 装公司或机修车间)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化工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1.1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1.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1.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1.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副总备案。 1.2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1.2.1停工大修,由检修车间、生产处、设备科共同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报请公司批准。 1.2.2中修和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报请设备部门审核批准,下达后实行。 1.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设备管理员或工段长(班组长)编制维修计划方

案,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2检修组织与管理 2.1大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或检修指挥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兼安全总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2.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检修任务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3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措施: 第一节:现场查勘制度 第二节:工作票制度 第三节:工作联系制度 第四节:现场站队制度 第五节:工作监护制度 第六节: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第七节: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间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等电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检测瓷瓶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断接引空载线路及短接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带电小水量冲洗瓷瓶及变电站带电气吹清扫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节:带电爆炸压接导线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节:用液压绝缘斗臂车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工具及其试验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本规程系根据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部分,结合多年来实践经验制定的,作为部颁规程的补充条例。适用于6-220 千伏线路和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 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专职(兼职)带电作业技术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带电作业人员都应熟悉和遵守本规程。 调度人员、变电值班人员应了解本规程有关部分。 第2 条: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必须: 1、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思想集中、团结互助。 2、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的体格检查。 3、了解电力生产和电工原理的基本知识,掌握带电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带电工具的组装及使用方法,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4、熟悉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人工 呼吸法。 第3 条:带电作业班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不得任意调动。 第4 条:带电作业班人员,对于明显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工作命令,有权申明理由、拒绝执行。 第5 条:对违反本规程而又不听劝告者,工作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6 条:带电作业的气象和工作条件: 1、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或风力在五级(风速8 米/秒)以上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温度宜在5C-38 C。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冒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带电作业班长、带电专责技术干部,应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充分讨论,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基层单位领导审核,报局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抢修作业,还应有足够的照明、工作领导人应亲临现场监护。 2、在雾天或闻到雷声或可见闪电时,不许带电作业。

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部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培训和资格 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熟悉并掌握本制度的要求。职责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控制程序 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a)设备管理部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b)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c)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表。 2 设备管理部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a) 日常检查: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b)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a)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b)设备管理部在接到生产设施使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减少检修、维修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大、中、小检维修工作。 3.检维修分类 3.1有计划检维修:根据年、季、月检维修计划或者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临时决定的检维修称为有计划检维修。 3.2非计划检修内容: 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对设备、设施的抢修称为非计划检修。 4.管理内容 4.1任何检维修检修前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有计划检维修的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必须按分级审批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 4.3非计划检维修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可先不报审,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通知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到场现场监护,方

可进行。 4.4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重点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4.5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严格执行公司《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检维修前的准备 4.5.1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5.2劳动组织要合理,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作业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4.5.3涉及危险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6教育落实 4.6.1逐级召开检维修安全会议,传达各项检维修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检修项目安全作业程序,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员的指导。 4.6.3教育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检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检修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大修、中修、小修及临时性停车检修和清理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调度室是安全检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4.2安全科是全面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3技术科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年度检维修的时间,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 4.4机修、电(仪表)车间负责与生产有关的日常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4.5各车间具体负责本部门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检维修档案;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组织领导,做到组织、任务、责任、措施的“四落实”。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5.2指定检维修安全负责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要指定一名检修安全负责人,各项目检修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检修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5.3检修前的安全管理措施。

5.3.1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爆破作业及设备、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检修作业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票),并按作业证(票)上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3.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内容,并落实安全措施。 5.3.3检修前应对要使用的工具、设备(包括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3.4对检修过程中要涉及的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要保证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5.3.5检修前对要使用到的安全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漏电保护器、洗眼器、安全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保证完好随时能正常使用。 5.3.6检修车间和生产车间共同对工艺处理情况检查确认,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总工办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3.7检修转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无误,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后方可进行检修。 5.3.8进入设备内作业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系统可靠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合格。 5.3.9在施工检修作业前,针对检维修项目和具体的作业内容,充分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价,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 5.4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5.4.1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4.2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等违章行为。 5.4.3边生产边检修的作业,应加强协调、监督,杜绝冒险蛮干。 5.4.4在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保持与岗位操作人员联系。当发生异常,突发泄漏或紧急停车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二、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设备技术员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技术部审核方可开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负责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检修前检修班安全员或设备技术员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检修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 5、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按照车间的规定执行。 6、运行人员负责系统的可靠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班长签字交出设备检修。

7、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8、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13、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4、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 15、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三、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运行人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5105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检查的管理。 三、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四、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和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 (1)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和维修情况、各种钥匙的管理情况、下班后切断各处电源及关窗锁门情况、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各部门、各岗位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2、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及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 (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是指每天下午下班后关闭公司大门前,由公司各部门安全员对其办公区域内的门锁关闭、窗户关闭、电器关闭、电闸关闭、有无易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每天下班后要对其部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大节假日前夕、每月末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3)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安全大检查。 (4)场地设备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保卫办公室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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