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挂具发明专利

新型挂具发明专利
新型挂具发明专利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014.12.24

C N 104233443

A (21)申请号 201310245236.7

(22)申请日 2013.06.19

C25D 17/08(2006.01)

(71)申请人天津市汉沽新立电镀厂

地址300480 天津市汉沽区滨海新区汉沽新

立村

(72)发明人冯长福

(74)专利代理机构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

限公司 12107

代理人

李蕊

(54)发明名称

一种新型电镀挂具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电镀挂具,包括主杆

和支杆,所述主杆上端设有挂钩,所述支杆与所述

主杆垂直焊接固定,所述支杆上设置有吊钩形状

的连接件,该连接件通过其端部转轴与所述支杆

转动连接;所述新型电镀挂具,结构简单,通用性

强,可以同时对多个零件进行加工,大大提高了工

作效率,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支杆活动连接,可以根

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连接件,通过转轴连接件

的角度可以随意调节,方便生产,适合规模化工业

生产的需要。

(51)Int.Cl.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附图1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 附图1页(10)申请公布号CN 10423344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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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杆和支杆,所述主杆上端设有挂钩,所述支杆与所述主杆垂直焊接固定,所述支杆上设置有吊钩形状的连接件,该连接件通过其端部转轴与所述支杆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的数量为4-8个。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的数量为6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支杆活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的转轴上设置有用于固定角度的凸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镀挂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杆和支杆的材质为金属黄铜。权 利 要 求 书CN 104233443 A

一种新型电镀挂具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镀用具,尤其是一种新型电镀挂具。

背景技术

[0002] 电镀(Electroplating)就是利用电解原理在某些金属表面上镀上一薄层其它金属或合金的过程,是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它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金属膜从而起到防止腐蚀,提高耐磨性、导电性、反光性及增进美观等作用的工艺。

[0003] 电镀时,镀层金属或其他不溶性材料做阳极,待镀的工件做阴极,镀层金属的阳离子在待镀工件表面被还原形成镀层。为排除其它阳离子的干扰,且使镀层均匀、牢固,需用含镀层金属阳离子的溶液做电镀液,以保持镀层金属阳离子的浓度不变。电镀的目的是在基材上镀上金属镀层,改变基材表面性质或尺寸。电镀能增强金属的抗腐蚀性(镀层金属多采用耐腐蚀的金属)、增加硬度、防止磨耗、提高导电性、润滑性、耐热性和表面美观。[0004] 在盛有电镀液的镀槽中,经过清理和特殊预处理的待镀件作为阴极,用镀覆金属制成阳极,两极分别与直流电源的负极和正极连接。电镀液由含有镀覆金属的化合物、导电的盐类、缓冲剂、pH调节剂和添加剂等的水溶液组成。通电后,电镀液中的金属离子,在电位差的作用下移动到阴极上形成镀层。阳极的金属形成金属离子进入电镀液,以保持被镀覆的金属离子的浓度。电镀时,阳极材料的质量、电镀液的成分、温度、电流密度、通电时间、搅拌强度、析出的杂质、电源波形等都会影响镀层的质量,需要适时进行控制。

[0005] 电镀分为挂镀、滚镀、连续镀和刷镀等方式,主要与待镀件的尺寸和批量有关。挂镀适用于一般尺寸的制品,如汽车的保险杠,自行车的车把等。滚镀适用于小件,如紧固件、垫圈、销子等。连续镀适用于成批生产的线材和带材。刷镀适用于局部镀或修复。电镀液有酸性的、碱性的和加有铬合剂的酸性及中性溶液,无论采用何种镀覆方式,与待镀制品和镀液接触的镀槽、吊挂具等应具有一定程度的通用性。

[0006] 挂具是用来悬挂零件,以便于将零件放于槽中进行电镀或其他处理的工具,挂具在电镀生产中主要起导电、支撑和固定零件的作用,挂具和电极相连接,使电流较均匀地传递到零件上进行电镀。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溶液性能限制镀层的均匀分布,还可依靠挂具来弥补。电镀挂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导电性能;并要求重量轻、面积小、坚固耐用、装卸零件方便、装载量适当等。根据零件的形状、镀层技术要求、电镀工艺和设备大小的不同,可有不同类型的挂具。通常电镀车间都准备有适用于各种常见零件的通用挂具和只为某种零件设计制作的专用挂具。通用挂具种类形式很多,适用于多种工艺和零件。专用挂具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大批量零件生产设计制作的专用挂具;另一种则是依据零件的复杂几何形状和特殊工艺要求而设计的专用挂具。随着电镀产品的多样性以及重量、规格的不同,传统的通用型挂具往往不能满足生产的需求。

发明内容

[0007]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电镀挂具。

[0008]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0009] 一种新型电镀挂具,包括主杆和支杆,所述主杆上端设有挂钩,所述支杆与所述主杆垂直焊接固定,所述支杆上设置有吊钩形状的连接件,该连接件通过其端部转轴与所述支杆转动连接。

[0010] 优选的,上述新型电镀挂具,所述支杆的数量为4-8个。

[0011] 优选的,上述新型电镀挂具,所述支杆的数量为6个。

[0012] 优选的,上述新型电镀挂具,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支杆活动连接。

[0013] 优选的,上述新型电镀挂具,所述连接件的转轴上设置有用于固定角度的凸块。[0014] 优选的,上述新型电镀挂具,所述主杆和支杆的材质为金属黄铜。

[001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6] 上述新型电镀挂具,结构简单,通用性强,可以同时对多个零件进行加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支杆活动连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连接件,通过转轴连接件的角度可以随意调节,方便生产,适合规模化工业生产的需要。

附图说明

[0017]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新型电镀挂具的结构示意图。

[0018] 图中:1-主杆 2-支杆 3-连接件 4-转轴 5-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0019] 为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现配合附图进行详细阐述:

[0020] 如图1所示,所述新型电镀挂具,包括材质为金属黄铜的主杆1和支杆2,所述主杆1上端设有挂钩5,所述支杆2数量为6个,对称固定于所述主杆1的两侧,与所述主杆1垂直焊接固定,所述支杆2上设置有吊钩形状的连接件3,所述连接件3与所述支杆2活动连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连接件3,该连接件3通过其端部转轴4与所述支杆2转动连接,该转轴4上设置有用于固定角度的凸块。

[0021]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图1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同时,因为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和革新。任何人发明创造了具有新性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对它们的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拥有人在这个国家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专利保护期限是二十年。 为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必需缴纳年费,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拒绝为那些在申请专利前就公开其发明的发明人提供专利保护,因此发明人应该避免在申请专利之前公布或销售其发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申请人应结合发明创造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市场寿命、费用等情况考虑申请何种专利更为适宜。 授予专利的前提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利益;

2、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以上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授予专利权和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生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保护期限短,只局限产品的形状结构方面的的技术方案(如一种可拆卸的自行车)而发明保护期限长,不仅可以保

发明专利撰写案例

说明书 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用于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 属于信息安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某些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有密封性要求。按规定要在一定的压力差下测试,不发生漏气现象。查遍国内外的相关资料,没有发现检测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密封性的测试设备。 进行密封性试验时,安全是头等大事。在测试设备的安全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爆炸,这会危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性有保障的滤波器及其类似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包括锅盖和锅身,所述锅盖上设有安全阀、报警阀、上手柄、自锁阀和安全窗,所述锅盖下侧设有橡皮圈,所述锅身上设有下手柄和辅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锅身上分别设有进气阀、出气阀和气压表,所述进气阀连接过气管,过气管上设有减压阀; 所述锅盖上固定有盛液槽,锅盖与盛液槽之间设有橡皮垫,盛液槽中部的开口上依次设有钢板、密封圈、橡胶密封垫和压板,压板与盛液槽固定连接,被测器件设在密封圈与橡胶密封垫之间。 总结多年制作密封性测试设备的经验,本发明用烹煮食品的高压锅来制造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密封性测试设备。用这种方法制造的密封性测试设备具有安全,成本低、高效、测试方便的优点,能满足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

专利侵权案例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 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围绕原告起诉的要点进行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应当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结合其所知晓的所属领域的技术知识加以判断。只有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才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判断编码输入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要重点对比编码方式和取码规则等;如果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2007年5月28日,微软中国公司以郑珑拥有的名称为“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的发明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26条第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2008年3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128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1。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专利侵权案例1

专利侵权案例1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

发明名称 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属于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领域。该无线充电线圈包括对称的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本线圈用于无线充电时,发射端和接收端的磁场耦合程度较高,发射线圈和接收线圈品质因数较低,提高了电能传输的效率,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同时该线圈结构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磁场辐射。 摘要附图

1、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可以用于无线充电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结构关于与所述发射线圈层和所述接受线圈层距离相等的面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线圈和所述接收端线圈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双矩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磁介质层和所述接收端磁介质层由功率铁氧体组成,所述功率铁氧体呈长方体。所述功率铁氧体长度方向与所述双矩形结构的短边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铁氧体沿着双矩形结构的长边方向等间距排列。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模版

说明书(撰写示例)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臵。]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技术领域最好是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小类或者相似类]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背景技术:一般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第二部分为对比文件,第三部分为背景技术的缺点。注意: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只写一个部分,但要讲述背景技术的原理或者结构,第三部分缺点部分要结合背景技术的原理说明形成缺点的原因,同时缺点是我们专利能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知识产权法案例

一、专利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 分析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那些渠道解决? 1、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八条、《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案例二关于侵犯专利权的具体问题 请问:如果甲的技术特征为ABCD四项,申请到专利;乙的技术特征为ABCDE五项,也申请到专利,那么,乙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他们之间的权利是什么关系? 1.乙如果不经甲同意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2.乙可以与甲协商要求甲许可其实施甲的专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乙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施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若获批准,乙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必须向甲支付费用。 3.如乙获得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的专利,应当也被许可,同样也需支付费用。 案例三专利权案例分析 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 二、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犯《读者》注册商标案 非法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尤其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信誉推销商品(服务),牟取不当利益,是制售者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机,也是这类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中,非法利用他人商标信誉的方式不同,有的直截了当,有的隐蔽曲折。出版界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较为巧妙含蓄,对消费者更有欺骗性,因为商标侵权人虽然法制观念不强,但文化素质较高,法律知识较多,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即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其假借别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表现为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有的甚至不在自己使用的商标上做文章,而只是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但不管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异同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异同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一、 1.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千万要注意方法类的发明创造是不能够申请实用新型的,有些人不懂,结果把方法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白白花费了时间和申请费。 2.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 4.《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5.审查的周期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6.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例如:在不进行费用减缴的情况下,申请1件实用新型专利直到拿到专利证书需要1305元,申请1件发明专利直到拿到专利证书需要4605元,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7.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算起的。 8.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需要的数量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6件,并且只能使用一次;发明专利只需要1件,并且可以使用至少一次! 9.单位给予的奖励也不一样,各个单位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奖励不同,但是总体上,一般情况下,单位对发明专利的奖励数额至少是实用新型专利的2倍以上。 二、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可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一些国家又称“小专利”或“实用创新”,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其授权速度通常要比发明专利快许多,保护期限只有十年。 实用新型只在一部分国家通过立法存在,例如中国、日本、德国、阿根廷、奥地利、巴西、智利、丹麦、芬兰、法国、匈牙利、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摩洛哥、菲律宾、波兰、葡萄牙、俄罗斯、韩国、西班牙、台湾、乌兹别克斯坦等。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一说。 大部分具有实用新型的国家,都要求发明具有新颖性。然而,许多专利局或实用新型局并不会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在检查完实用新型申请符合格式规定之后就授予实用新型权利(如台湾)。某些国家不允许某些特定的主题作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对象,例如植物和动物通常都不能被实用新型保护。 在中国,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或结构,或者它们的结合,而不保护任何方法。现有技术包括任何在申请的优先权日之前,通过世界范围内的书面描述或在中国境内使用而为公众所知的知识。此外,实用新型采取注册制度,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其授权速度通常要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DOC)

说明书摘要 100004 1 2010.2 发明名称 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属于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领域。该无线充电线圈包括对称的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本线圈用于无线充电时,发射端和接收端的磁场耦合程度较高,发射线圈和接收线圈品质因数较低,提高了电能传输的效率,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同时该线圈结构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磁场辐射。 摘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可以用于无线充电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结构关于与所述发射线圈层和所述接受线圈层距离相等的面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线圈和所述接收端线圈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双矩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磁介质层和所述接收端磁介质层由功率铁氧体组成,所述功率铁氧体呈长方体。所述功率铁氧体长度方向与所述双矩形结构的短边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铁氧体沿着双矩形结构的长边方向等间距排列。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究竟有什么区别? 在实际操作实务中,很多朋友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区分不开,一个产品、一个方法,甚至一个图形,是否应该申报发明还是申报实用新型?或者两者都可以申请?本文对此将予以论述,并提供了相应的实务操作。 一般对实用新型和发明,很多人往往认识比较片面,一般的认识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报专利,而申报专利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就是说,只要是新创造的东西,都是可以申报专利保护的。 2、大的方面的改进,用来申报发明专利予以保护;细节的、小方面的东西,则是用来实用新型申报; 3、发明专利,往往就是专利,而实用新型,则不属于专利,不值得申报。 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只要申报上去了,公开了,就应该受保护。 那么,既然上述看法有些片面,甚至错误,究竟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什么区别?我们不妨看看专利法是如何来论述发明和实用新型的。 首先,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

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另外,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再来看看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形状、结构以及连接关系的方案,这种产品,一般是看得见的结构产品,也有看不见的,如模块、电路之类。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案例

给你一个简要的全套文件样本 技术交底书 第二部分:技术交底书(★为必填项目,尽量全都填写) 0.发明名称:(暂定名称,以后可能更改) 1.技术领域:(本发明属于什么技术领域,或者应用于什么行业。此部分只需要两句话,不要多写) 2.背景技术(目前最接近本发明的已经存在的现有技术,或者说申请人以前使用的技术。此部分应详细介绍,以不需再去看文献即可领会该技术容为准。如果上述现有技术出自专利、期刊、书籍,还应尽可能提供出处。此部分文字可多可少,请随意) ☆☆☆☆☆申请专利最重要的部分☆☆☆☆☆ ★3.技术问题(2.背景技术部分所说的现有技术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本发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问题包括,现有技术的缺点,以及导致这样的缺点的原因,必须从技术上客观评价,不要添加商业宣传容。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正是本发明申请专利的价值。此部分文字限制在一个自然段,不要太多) ★4.技术方案(也就是如何实现本专利,一定要提供示意图和说明性文字。 无论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如果是产品,一定要提供产品示意图,而且必须是线条图,并且提供根据附图对产品的说明,一定要解释产品的各个部分、组件的名称。为了节省彼此的时间,示意图最好是可编辑的电子版,例如AutoCAD或者Word等,电子版的示意图修改方便。 如果申请方法专利,尽量提供流程图或者示意图,并据此进行说明。 仅仅处于构思阶段,尚未实际生产的产品、尚未实际应用的方法可以申请专利,只要能够提供上述示意图和说明性文字,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此部分文字越详细越好,字数无限制) 特别注意:专利仅保护技术方案,不保护功能,不要只强调产品的功能,必须详细描述实现您的功能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才是被保护的容。 ★5.有益效果(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哪些更好的效果,例如:生产效率提高、成本低、速度快、使用方便、更可靠……据自己申请专利的实际情况而不同。注意:在逻辑上应该保证,所申请的技术方案刚好能够解决前述的技术问题,并且技术方案恰好具有这样的有益效果) 6.其他资料(包括产品实物、产品说明书、照片、图片、论文、检索资料等等。任何有助于专利代理人理解技术问题的资料应尽可能提供,这都会有助于撰写更好的专利申请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交底书实例1(产品)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撰写模板

说明书 专利名称(1、名称应简明、准确的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类型;2、采用本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名词,不要使用杜撰的非技术名词;3、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4、有特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应在名称中体现;5、不得超过25个字,化学领域最多40个字,写在首页居中位置;6、尽量避免写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区别技术特征。) 技术领域(应指出本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1、一般说来,可按国际分类表确定其直接所属技术领域,尽可能确定在其最低的分类位置上;2、应体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和类型;3、不应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区别技术特征。) 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属于……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现有技术/产品及其不足,公司要求至少写一页,这也是为了充分说明现有技术,从而更好的引出所写专利申请) 应对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进行描述和评价,即记载申请人所知,且对理解、检索、审查该申请有参考作用的背景技术。 要引用几篇较接近的对比文件,至少要引证一篇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它们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 (一)通常对背景技术的描述应包括三方面容: 1、注明其出处,通常可采用给出对比文件或指出公知公用情况两种方式; 2、简要说明该现有技术主要结构和原理; 3、客观地指出存在主要问题,切忌采用诽谤性语言。 (二)背景技术部分所引证的文件应满足下述三个要求: 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2、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

发明专利——案例

[案例]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国家发明专利说明书 本发明涉及表面加工方法及装置,尤其涉及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及装置。 在许多具有相对运动的摩擦副中,摩擦内孔表面必须生成储油结构,以储存润滑油,减少摩擦与磨损,保证运动副的寿命。通常采用平顶珩磨加工作为内孔表面最终加工工序,以形成交叉网纹沟槽式平顶储油结构;或者采用松孔镀铬方法对缸套内孔表面镀铬即镀硬铬后进行逆电解,其表面形成网状沟槽式储油结构,再珩磨加工的工艺过程。 平顶珩磨和松孔镀铬方法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摩擦副的耐磨性。但是,由于网状沟槽互相联通,储存在沟槽里的润滑油将被沿着沟槽挤出去,摩擦副寿命的提高并不显著。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于制造、效率高的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及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下列措施: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是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微坑。表面微坑加工装置具有机架,在机架上设有电机、刀杆,电机经皮带轮及皮带接传动轮,传动轮偏心轴与滑块相接,刀杆一端设有滑道并与滑块相接,刀杆另一端设有刀具,刀杆与

机架由转动轴相接。 本发明的优点: (1) 微坑均匀分布在内孔表面上,且所有微坑互相独立,互不贯通,储存在微坑内的润滑油在摩擦副运动过程中不会被挤出去。 (2) 微坑加工方法效率高。对于内径?93mm、长度181mm的工件来说,可在2min~3min内完成数以万计的微坑加工。 (3) 可以取代平顶珩磨和松孔镀铬方法。采用松孔镀铬方法约需4h(镀层厚0.05mm~0.06rnrn),采用镀硬铬加上微坑加工方法只需2.5h。 (4) 大大节约电力能源。 (5) 显著延长了摩擦后的运动寿命。 (6) 微坑加工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制造、装配和调整,生产成本低。 (7) 机床改装简单。圆柱形工件表面的微坑加工通常可在普通车床上改装实现。 下面结合附图作详细说明: 图1是表面微坑加工装置结构主视图;图2是表面微坑加工装置结构俯视图。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是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一定深度的微坑。为了形成有规律的数以万计的微坑,工件转速、工具头进给量、工具头直径、振动频率、振幅等参数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联系与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 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生物技术)

说明书 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生物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的方法。背景技术 甘蔗宿根矮化病是一种由细菌引起的病害,繁殖、生产和推广脱毒种苗是防止种苗带病传播,是提高甘蔗产量和糖分的一项重要举措,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原物方法已在澳大利亚、美国、巴西、古巴、南非、菲律宾及中国省等地应用多年。 现有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生产甘蔗健康种苗多采用温水浸泡种茎或温水浸泡结合茎尖组培技术脱除甘蔗宿根矮化病的病原。 然而,温水浸泡的温度通常为50—52℃,该温度极为接近甘蔗芽的临界致死温度,另外老芽和嫩芽能承受的温度也不一样,温度过低脱毒效果差,温度过高,又容易导致甘蔗芽死亡。而茎尖脱毒培养技术需要取的茎尖大小为0.1—0.2mm,此法需要精密的仪器以及对操作人员的要求比较高,这与市场要求的低成本,高效率不相符合。 发明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供一种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的方法,达到优化甘蔗病原物脱除流程,提高效率的目的,为甘蔗去除宿根矮化病技术提供新的方法。 本发明的具体步骤如下: 1、大田选材 在大田选择正常生长的甘蔗植株。 2、腋芽培养 采用常规腋芽培养技术诱导甘蔗腋芽的丛生芽,且腋芽苗是在透光的耐热塑料袋中进行培养,以备后续脱毒使用,以下简称“袋培腋芽苗”。 3、袋培腋芽苗温水脱毒 袋培腋芽苗温水脱毒生产流程:将水浴锅的温度调到50-52℃→通电加热至

设定温度→将袋培腋芽苗整体直接浸没于水浴锅中60-120min→经抽检合格的袋培腋芽苗→按生产数量需求进行后续的继代增殖、生根及假植移栽等常规生产程序→获得计划数量的合格健康种苗。 上述的无菌操作步骤、继代增殖、病原物检测及生根培养等甘蔗健康种苗培育程序均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知,即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培养的条件和配方也与常规的甘蔗健康种苗相同。 传统的甘蔗宿根矮化病去除程序为: 1、甘蔗种茎→温水脱毒处理→病原物检测→无病种苗扩繁。 2、甘蔗种茎→温水脱毒处理→在38℃下催芽→茎尖培养→病原物检测→ 无病种苗扩繁。 本发明的甘蔗健康种苗生产程序为:甘蔗种茎→腋芽培养→袋装腋芽苗温水脱毒处理→病原物检测→无病种苗扩繁 从上述流程可见,与传统的甘蔗健康种苗生产程序相比较,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直接用袋装的甘蔗腋芽苗进行温水脱毒处理,克服了因甘蔗老芽和嫩芽能承受的温度不一样,无法准确控制温度及茎尖培养技术需要取的茎尖大小为0.1—0.2mm,需要精密的仪器和高素质的操作人员的缺点,因此本发明的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方法可以达到优化生产程序、降低技术操作门槛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为了便于理解,在描述具体的实施例之前,先对本发明的原理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下面描述一个依据上述原理并采用袋培腋芽苗直接温汤去除甘蔗宿根矮化病实施例,其包括如下步骤: 1、大田选材 在甘蔗生产大田选取正常生长的甘蔗植株,为确保试验的准确性,选取经检

一个技术方案如何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项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好处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根据上述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可以同日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一、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故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情况下,一般实用新型申请会较早获得专利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 二、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的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是10 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20 年,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 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 年保护期限。 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三、可以同时达到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目的并可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单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是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并将较早或较容易获得授权,有利于配合申请人的一些认证、交易、宣传等安排。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 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是一旦获得授权,则专利稳定性较好,且保护期较

专利权案例

专利权案例 侵犯“一种治疗头痛的中药”发明专利权案 【案情】 请求人天津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一种治疗头痛的中药”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 93100050.5,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的是一种治疗头痛的药物的原料构成及各药味的重量配比。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广东某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请求人许可,代理东莞某制药有限公司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仿制药参加了2005年广东省某市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进行了药品投标,构成侵犯请求人发明专利权。为此,请求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处理。【处理过程及结果】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请求人拥有的发明专利权真实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请求人用东莞某制药有限公司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参加2005年广东省某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活动,是一种许诺销售行为。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与该发明专利相同的产品,其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即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东莞某制药有限公司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产品的行为。 【评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按照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作出销售专利产品等意思表示,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江兰平供稿)侵犯包装罐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案情】 2004年8月25日,请求人香港某香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处理被请求人广州某食品企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号ZL 03309848.4名为“包装罐(KOS高达椰浆)”外观设计专利的请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8月30予以立案。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04年8月31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向被请求人送达了请求书副本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对其经营场地进行了勘验检查,发现被请求人正在销售被控侵权的产品,现场并有大量用于推销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宣传页。2004年10月11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对该案进行了口头审理,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口头审理中被请求人称,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是可以自由使用的公知技术,但就此观点被请求人没有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为此,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要求被请求人于口头审理结束后7日内补充应提交的证据,但被请求人并未提交。鉴于被请求人曾在口头审理中提出,其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ZL 03309848.4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并请求停止处理该案,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再次于2004年12月22日向被请求人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证明已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ZL 03309848.4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证据材料,并书面提交请求中止处理案件请求书,但被请求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2005年1月21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作出处理决定,判定被请求人侵权事实成立,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被请求人不服,先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请求人向法院提交了大量在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案件处理过程中从未提交的证据。但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这些证据两审法院均未采纳,并且维持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二审判决作出后半年,该涉案专利因不具有新颖性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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