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灯布置及信号意义

航行灯布置及信号意义
航行灯布置及信号意义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臵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臵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臵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臵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臵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臵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臵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臵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臵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臵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臵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臵,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

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二、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

(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两盏。

(2)顶推船舶、排筏时,显示白光桅灯三盏。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难时,可以改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

(3)吊拖排筏时,显示自、绿、白光桅灯各一盏。

(4)吊拖船舶、排筏的拖轮,为便于被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高于尾灯的位臵显示另一盏白光灯,但灯光不得在正横以前显露。

2、被吊拖、顶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

(1)被吊拖、顶推的船舶应当显示红、绿光舷灯。被编组为多排数列式队形时,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绿光舷灯。顶推船队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应当显示自光船首灯一盏,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被顶推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首时,还应当显示白光尾灯。吊拖船队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

(2)船舶长度为满30米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光舷灯。

(3)人力船、帆船、物体在被吊拖、顶推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被顶推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当编组为多排数列式时,则在左、右最外一列显示。

(4)排筏被吊拖时,应当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一盏;被顶推时,在排首两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各一盏,其他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

三、工程船

工程船未进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时,应当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进入工地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

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臵固定时,夜间显示环照灯三盏,其连线构成尖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白天在桅杆横行两端各悬挂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

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显示红、白、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环、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按第二十九条规定显示号灯外,还应当显示与自航船在航施工时相同的号灯、号型。

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50米距离,显示白光环照

灯一盏。船舶有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一盏,白天悬挂“A”字信号旗一面。

四、海巡艇和航标艇

海巡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两盏。

五、危险运输船

装运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除显示为一般船舶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衍处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

同时,彭高工强调,船员应对船舶航行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有:

1、航行灯、信号灯的设臵应符合规定

2、航行灯控制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必须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供电,两路电源转换开关应设在控制箱上。

3、主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可只设一路电源。

4、航行灯控制箱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出故障的声光报警信号装臵。对小型船舶、航行灯、信号灯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时,允许只设光报警信号。

5、每只航行灯(在控制箱上)应设有单独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和开闭指示装臵,并应设有铭牌或标志。

6、信号灯由设在驾驶室的信号灯控制箱进行集中控制和保护。

7、对无人驳船、非自航工程船、趸船等其他无人驾驶的船舶,其信号灯控制箱允许设臵在值班或便于管理的场所。

船舶上除了在工作场所和舱室内外需要布臵各种照明灯外,还必须按规定装臵各种其它灯具。例如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航行灯;表示船舶处于某种勤务状态的信号灯,用于灯语联络的闪光信号灯;用于搜索水面的探照灯,等等。

一、航行灯,又称“号灯”。一切航行于公海(包括能与公海连通的水域、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臵各种航行灯。航行灯用于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及桅顶灯。

1.桅灯:白光,装于前桅及后桅的前方,当船长小于45.75米时,只在主桅上设桅灯。当有前、后桅灯时,两具桅灯前后相距不小于13.71米,高低相距不小于4.57米。最低一盏桅灯必须高出水面6.1米。灯光向前照射,水平照射角度从船首向左右各112.5°。

2. 左舷灯:红光,装于左舷舷侧。灯光向左前方照射,照射角度从船首向左舷112.5°。

3.右舷灯:绿光,装于右舷舷侧。灯光向右前方照射,照射角度从船首向右舷112.5°。

红、绿舷灯一般安装在驾驶甲板两侧舷边。舷灯内侧有一道向前伸出0.91米的挡板,198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挡板为黑色,而在此以前,挡板的颜色与舷灯一致。

4.尾灯:白光,装在后桅或上层建筑或尾旗杆的后方。灯光向尾照射,照射角度自尾向左右各67.5°。

上述四种航行灯在玻璃罩外面部装有一道弧形遮板以使各自的水平照射角度符合规定。在小型船舶上一般是一座灯具一盏灯。现代较大的船舶则采用两盏灯联装的航行灯,一旦一盏灯损坏,另一盏备用灯可以马上启明。

5.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环照。

二、信号灯,全都为360°环照,安装在雷达桅两侧或独立的信号灯杆两侧,有白光、红光和绿光,用于表示船舶的作业状态。例如船舶夜间在黄浦江苏州河口调头,必须按规定在同一垂线上开启红、绿、白信号灯各一盏。而这些规定又因地而异,所以,信号灯杆两侧通常装上红、绿、白环照灯多盏,以满足各种规定的需要。

在白天用于表示船舶作业状态则是升挂一定的悬挂体,悬挂体有黑色和红色圆球、黑色和白色的正四棱锥体以及由两个顶点对臵的圆锥体结合成的黑色悬挂体,圆的直径和棱锥的边长均为0.616米。若同时升挂两个悬挂体,它们之间的距离应为1.83米。

船舶夜航时开启桅灯、尾灯及舷灯。有拖带时,开启两盏桅灯以及尾灯及舷灯。若拖带长度超过183米时,则要开启3盏桅灯。

锚泊时,关闭航行灯而开启锚灯。搁浅时,在开启锚灯同时再开启两盏红信号灯。若是白天,则升挂三个黑球。

船舶失控时,在夜间应开启航行灯并同时开启两盏红信号灯,白天则悬挂两个黑球。

拖网渔船作业时,在夜间,除开启航行灯外还开启一白一绿信号灯;在白天是悬挂黑色双锥体。

三、闪光信号灯。船舶与陆岸或其它的船舶进行通讯联络可以采用无线电报、高频无线电话、悬挂信号旗以及手旗通讯等方法,在夜间还可以用长短的灯光来“通话”。国际通用的莫尔斯电码以“·一”表示字母“A”,以“一…”表示字母“B”,……以长短的灯光组合便能表示各个字母,从而组成语句或代号。用来发出莫尔斯信号灯光的常用灯具有两种:

1.莫尔斯信号灯,白光,360°环照。在桅杆上悬挂信号旗的横桁左右两端各设臵一盏。两盏莫尔斯信号灯用一个电键控制使它们阴暗同步,也可以与无线电通报联动。

2.闪光信号灯,一般在罗经甲板左右两侧各装一盏,灯具装在一个能俯仰和旋转的底座上。进行灯语联络时,将灯光正对着受话者。联络时灯具内的灯常明着。灯具前盖是一个百叶窗,由手柄控制百叶窗的开闭。开启百叶窗,灯光透出。百叶窗开启时间的长短就是灯光明亮的长短。

四、探照灯,又称“搜索灯”,是一种聚光灯。常装于驾驶室两侧,并要求水平搜索照射的角度要大,尽可能不被上层建筑遮挡。探照灯主要用于夜间搜索水面。

五、投光灯,也称“强光灯”。“照明灯”或“工作灯”。用于甲板上的工作区域照明。投光灯布臵在下列部位:首锚机后面2盏,装臵在前桅的前方。尾甲板系泊作业区2~4盏,装臵在上层建筑后端。吊杆或起货设备的起重柱和电动液压式起重机的吊臂下方。救生艇吊艇架的两侧,投放气胀式救生筏的工作区以及舷梯或舷边出入口的上方,等等。

六、舱顶灯,白光。船上舱室外走道处的顶棚上都装有防水型舱顶灯,有长方形及圆形两种,它们都带有防护罩,以防止灯罩被风浪击碎。上述灯具的形状可以参考本文附图。

船舶信号灯知识

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

(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

(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臵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

(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4.5米.

(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臵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舷灯的位臵:

高度:从船体量起的高度不应超过前桅灯高度的3/4,但也不应低至受到甲板灯光的干扰。

纵向:应该位于前桅灯之后。

横向:舷灯应该位于舷侧或接近舷侧之处。

灯弧:正前方至正横后方22.5度连续光弧(共112.5°)。

正前方应该达到规定的光强(即全光)至另一侧的3°范围内要切实断光。

侧后方则可以在规定光弧角度的前后5°范围内减弱至断光

舵系镗孔工艺规范1

35000DWT散货船舵系拉线镗孔工艺规范 本船编号:YH0709 本工艺以CSQS中国造船质量标准(1998)为依据,并参考沿海船厂之相关工艺文件,结合CCS规范与本船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1 范围 本工艺规定了船舶舵系拉线镗孔工艺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及检验。 本工艺适用于万吨级以上钢质船舶的舵系镗孔。其他钢质船舶亦可参照使用。 2 工艺规范性引用文件 CSQS中国造船质量标准(1998) 3 工艺准备 3.1必须认真阅读并熟悉该船的艉轴系总图,推进轴系统布置图,中间轴座架 图,舵系布置图,主机安装图等及相关工艺技术文件,施工时需带到现场。 3.2拉线镗孔工具准备 a)镗孔专用设备; f ) 拉线架2付半(5只); b)校中用划针盘及弹性接头;g ) 木角尺一把; c)月牙扳手;h ) 线锤2只,桩头16只; d)刀具;I ) 万用表1只,内经分厘卡; e)钢丝线100米(○0﹒5MM);j ) 木制洋棒2根等工具。 3.3检查镗孔工装设备完好性。 3.4 依照上舵承座和上下舵销座,制作镗孔架。 3.5 确认上舵承座、工艺法兰及上下舵销座上下端面镗孔所需的校圆线,镗削 圆线及提高校中精度的工艺基准螺丝钉。 4 人员 4.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 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4.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船工艺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 5 工艺要求

5.1 镗孔的圆度、圆柱度公差符合CSQS中国造船质量标准(1998),见表1。 表1 镗孔圆度、圆柱度公差值 单位为毫米 孔径 D 公差标准范围 ≤120 ≤0.015 >120~180 ≤0.020 >180~260 ≤0.025 >260~360 ≤0.030 >360~500 ≤0.035 >500~700 ≤0.040 >700~900 ≤0.050 >900~1100 ≤0.060 >1100~1300 ≤0.070 >1300~1500 ≤0.080 5.2 5.3 5.4 5.5 6 工艺过程 6.1镗杆安装时,应按上舵承座及工艺法兰、上舵销座上端面与下舵销座下端 面上的校圆线和工艺基准螺钉为校中依据,用内径千分尺调整镗杆与工艺基准间的距离,使镗杆与舵系中心重合,误差不大于0.02mm。镗杆与舵系中心重合见图1

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

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 摘要:航行灯和信号灯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尤其是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设备,且种类繁多,其在船舶上的布置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文中以某型散货船为例,详细介绍了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所得结果对其它船舶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布置;航行灯;信号灯;安全航行;船舶 1、前言 船舶是海洋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海洋运输也变得异常繁忙。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海上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重大的船舶事故,不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还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甚至使航运企业破产倒闭。因此船舶的安全航行是至关重要的。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因素很多,包括外部环境条件、人为因素以及设计上的问题等,因此我们从船舶设计阶段开始就要考虑到航行安全的要求。 航行灯和信号灯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尤其是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设备,而且由于船舶日益现代化,船舶上航行灯和信号灯的种类也日渐增多,其在船舶上的布置问题也日益突出。因而在船舶设计过程中,我们就需要认真考虑航行灯和信号灯在船舶上的布置要求,力争做到科学合理。 2、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种类 船舶上的灯具系统主要包括船用照明灯、航行灯和信号灯三大类。随着船舶的日益现代化,船舶上的灯具系统也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复杂。船舶航行灯主要是用于表示夜间船舶大小和航行方向的灯具,根据船舶的吨位和大小,船舶上航行灯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区别,但一般而言,船舶航行灯主要包括:桅灯、舷灯、尾灯及桅顶灯。船舶上航行灯的种类划分及详细描述如表一所示。 船舶信号灯也是船舶灯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般用于表示船舶所处的状态或者发出某种信号以及进行近距离通信联络等的一类灯具。根据船舶的吨位以及用途的不同,船舶上信号灯的种类和数量会有一定的区别,但对于普通的商船或者货船而言,它一般包括:环照灯、锚泊灯、闪光灯和通信闪光灯等。船舶上信号灯的种类划分及详细描述如表二所示。

幼儿园中班主题活动教案:认识红绿灯

幼儿园中班主题活动教案:认识红绿灯 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促使我们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让幼儿了解一些危险因素,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设计这个活动时,我首先根据中班幼儿的已有生活 经验与认知发展水平,将目标定位为:了解行人在马路 上应该遵守的一些交通规则,培养初步的安全意识与自 我保护意识。 活动一马路小记者(社会) 目标: 1.观察马路上的交通设施和交通规则。 2.通过记录了解人们特别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 准备: 师幼讨论外出观察的内容与要求,准备纸、笔、相 机等物品。 过程: 一、分组观察 幼儿以4~5人为一小组进行观察,重点观察:①马路上有哪些交通设施。②行人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③ 有没有人违反交通规则,他做了什么。④交警的工作内容。在合适的时候现场采访交警并简要记录。

二、展示交流 教师将自己拍摄的马路上的交通设施、交通标志、行人过马路的照片,以及幼儿的记录展示在活动室,供幼儿观看、交流。 活动二我知道的交通规则(语言) 目标: 1.大胆交流有关交通规则的经验,体验交通规则的作用。 2.乐于与同伴探讨,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准备: 1.搜集有关交通规则的资料,如各种交通标志,与交通规则有关的儿歌、图片、宣传画、录像等。 2.幼儿在日常和区域活动中制作交通标志。 3.请交警来园介绍或提供采访录像。 过程: 一、进入话题 1.幼儿观赏一段有关交通法规的公益广告(可从电视节目中截取)或多媒体动画。 2.提问:广告(录像)上说了什么? 二、交流讨论 1.你知道哪些交通规则? 2.人们在走路时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教师结合幼儿讲述的内容,在黑板上展示相应的图片或幼儿在日常和区域活动中制作的交通标志,最后归 纳小结。) 3.为什么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会怎 么样?' 三、听交警介绍 1.请交警说说自己的工作,如,用手势指挥来往车辆,处理交通事故,疏通交通,等等。 2.请交警适当结合图片和统计数据讲讲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 3.在交警的带领下学习指挥动作。 活动三中班艺术活动:马路上的红绿灯 活动目标: 1、通过音乐游戏,巩固对红灯停、绿灯走的交通规则的认识。 2、愉快地参加音乐游戏。 活动准备:幼儿已认识了马路上的红绿灯、红、黄、绿灯(自制)、歌曲录音《红绿灯》。 活动重点:能根据音乐的变化变换游戏动作。 活动难点:巩固红灯停、绿灯走的交通规则。 活动过程: 1、在讨论中引发主题:

牺牲阳极布置图设绘通则

牺牲阳极布置图设绘通则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牺牲阳极布置图”的设绘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钢质船舶水下船体的牺牲阳极保护。船体防蚀装置有两种:一种是外加电流防蚀装置,由设备厂根据船舶壳体状况供货;另一种是牺牲阳极防蚀装置。本标准仅对牺牲阳极防蚀装置布置设绘作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牺牲阳极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海洋钢质船舶水下船体包括附属体的防蚀设计。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2 设绘依据图纸 a)设计任务书; b)船体说明书; c) 总布置图; d) 机舱布置图; e) 线型图; f) 舵系布置图; g) 静水力计算; h) 螺旋桨图; I) 牺牲阳极计算书。 3 基本要求 3.1 应根据船体说明书使用寿命要求和满载吃水以下浸水面积,不同附属体的保护电流密度计算出牺牲阳极数量、规格、型号。 3.2 计算包括: a)根据不同附属体选用不同的保护电流密度; b) 根据不同牺牲阳极材料的发生电流量确定阳极数量; c) 根据选定的阳极重量、电容量、发生电流量进行使用寿命年限校核。 4 内容要点 4.1 牺牲阳极在船体表面应左右对称布置,全船范围内在桨舵区域应集中布置,首尾兼顾,在首尾侧推,海底阀箱内,防摇鳍上应专门布置。 4.2 以螺旋桨轴线为中心在0.55D~1.1D( D为螺旋桨直径)之间范围内的船体外板上不得布置牺牲阳极。

舵系布置图设绘通则

舵系布置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普通流线型舵“舵系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舵系布置图"设绘。技术设计、施工设计亦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2 设绘依据图纸 a)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船体说明书; c) 总布置图; d) 型线图; e) 尾部结构图; f) 尾柱图; g) 舵设备计算书; h) 舵机图; i) 舵机舱布置图。 3 基本要求 3.1 详细设计的舵系布置图,应按总布置图及舵设备计算书以及设计任务书对舵的数量及型式的要求绘制。图上应明确地表示出舵叶的外形尺寸,舵杆的外形尺寸及连接方式(包括上、下舵承,上、下舵销等),以及舵杆在舵机平台上的布置位置。 3.2 图纸还要画上舵杆与舵柄的联接方式,因为联接方式涉及零件舵杆图的设计。 3.3 图上还应标注出各零部件的外形尺寸及其装配关系,绘制出各联接部件的节点图,供设绘舵系另部件图之用,并作为供船东和船检审查的图样之一。

3.4 目前我院设计的大部分船舶舵的数量与螺旋桨数量相同(舵的型式大多采用悬挂式舵和挂舵臂舵,另外还有襟翼舵)。 3.5 舵与螺旋桨的纵向距离一般不应防碍螺旋桨拆装要求,纵向距离一般为1/4~1/2D(D—螺旋桨直径)。舵叶中心大多与螺旋桨中心的垂向距离二者接近一致为佳,若有偏移在0.1D范围内。 3.6 舵设计时要考虑舵维修时舵杆与舵叶的拆装方便性,另外还要考虑保证舵叶的水密性。 4 内容要点 4.1 应绘制出整个舵系的布置位置,以装配图的形式表示出整个舵系的所有零部件,并进行编号列入材料表内,注明相应的图号或标准号,有特殊要求的场合应加以说明。 4.2应注明上述零件的配合尺寸,定位尺寸或主要外形尺寸。 4.3 为了清楚地表明舵机的相对位置以及与上述另部件的传动关系,本图中也可把舵机绘入,但需注意重量、安装位置、型号等不要与“舵机舱布置图”相违或重复。 5 图面要求 5.1 图纸幅面应符合GB4476-84金属船体制图的要求。 5.2 图中主要位置应绘出舵系的整个侧视图,绘制双舵时,建议增绘尾部舵杆中心线处的横剖面视图,以观察舵叶从一舷最大舵角转至另一舷最大舵角后,是否与船体外板相碰。以及下舵承体是否与船体有效联接。对上、下舵承、上、下舵销等重要部位设局部放大图。布图时应注意图面布局的匀称和合理。 5.3 常用比例:一般采用1:10,1:20,1:25,1:5。 5.4 线条 凡属本图的零部件用粗实线表示,尾部船体轮廓、舵机甲板或平台、舱壁、尾柱、挂舵臂、舵踵等用细双点划线表示,船体中心线、基线及件号引出线用细实线表示。 5.5尺寸标注 图中各配合面应标注配合尺寸,如舵杆与上舵承和下舵承的公差及配合尺寸,以及舵销与舵叶铸钢件等的公差及配合尺寸。重要的零

机舱设备布置图设绘通则

机舱布置图设绘通则 [版本1/修改0]讨论稿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编制:钱明校对:审核:编制单位: 会签:审定:批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机舱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时机舱布置图的设绘,对于基本设计和生产设计、报价设计时的机舱布置图也可以酌情采用。 2.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QSCZ0001-2015《船舶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设绘通则》编制规则; b) GB4476.1~4-84 金属船体制图。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 b) 规格书或轮机说明书; c) 机械设备明细表; d) 总布置图; e) 线型图和基本结构图或肋骨型线图和机舱分段结构图; f) 主要设备的厂家资料。 3.基本要求 3.1 布置基本原则 机舱布置图是船舶设计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图纸之一,是许多其它图纸项目的依据。动力装置布置的好坏对船舶性能有决定性的影响。 a) 应满足相关规范、公约、规则及入级符号的特定要求。 b) 要求动力装置可靠而持久的工作,提供足够的航行动力,保证航行安全,同时便于

船员管理维修。 c) 采取综合利用、多层布置设备的方法尽可能地充分利用机舱空间、缩小机舱长度,以增加船舶货舱容积。 d) 各种机械设备相互间位置分布合理,按其功能不同(如船舶系统、冷却水、燃油、滑油、电站等)分区布置,以便于维护使用并节省管路。 e) 主要通道、开口、舱柜、舱室的布置应考虑船体结构的完整性,设备基座简单合理以便施工建造。 f) 应尽量保持左、右两舷重量平衡,且尽可能降低重心。 g) 详细设计的机舱布置图应能表明机舱内主、辅机电设备布置的全貌,作为送审图和轮机其它部分图纸生产设计的依据。 4.内容要点 4.1 主机的布置要点 4.1.1 主机前端(底层)应保留足够的空间以布置自身管路及冷却海水泵,压载泵等泵组和海水总管、舱底压载等管系。主机两侧应留出必要的管路空间和维修空间。 4.1.2 主机纵向定位时应保证主机油底壳出油口位于相邻两档肋板之间,主机基座螺栓孔与肋板尽量减少位置重叠。 4.1.3 主机纵向定位时还应考虑到机舱平台开口的位置。平台开口的前后端应尽可能位于强肋位,主机(包括路台)应尽可能位于开口当中。 4.1.4 对于重型低速柴油机当垂向外力矩过大时,注意使柴油机中点尽量远离船体振动节点位置。 4.2 轴系布置要点 4.2.1 螺旋桨轴抽出空间 当螺旋桨轴向船内拉出时,从机舱后舱壁至主机(或齿轮箱)联轴节之间的距离通常为螺旋桨轴长度加450mm,如定距桨向船外拉时,则应考虑向船内拉轴检查轴前端和艉轴管后轴承所需的位置。 4.2.2 轴系的倾斜度 轴系的中心线(通常也是主机的中心线)一般应与基线平行(α= 0°)如需倾斜时在运

船舶信号灯知识.

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 (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 (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 (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4.5米. (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

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 此帖被*漫步云端*在2009-10-24 00:25重新编辑] 描述:桅灯 图片:1.jpg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设绘通则.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CB/T3713-1995 《船舶电气设备文字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轮机自动化说明书; c)轮机自动化项目明细表; d)总布置图; e)机舱布置图; f)电气系统图。 3 基本要求 3.1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是反映机舱报警装置的选型及传感器布置状况的图样,也可作为机舱自动化系统图的一部分。并应能满足送审图纸要求以及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本图旨在标明机舱检测报警和控制的系统设计。 3.2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应绘出设备所在甲板位置。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一般应有设备明细表与系统图等组成。 4.1 根据设计任务书中船舶自动化入级要求,确定主辅机,舱柜的压力、温度、液位等的报警点数。 4.2 确定全船机舱报警装置报警传感器的数量及位置,传感器应注明名称和型号及规格,如果有的设备带有报警传感器的则需注明,可以不必列入。

4.3 电缆应注明编号,型号及规格,如果有的电缆在电力系统图上或在其它电气图纸上已画出,并已有编号,则本图的编号及芯数应与其一致。 4.4 按船机舱报警点的重要性把报警分组,然后再延伸至驾驶室及轮机员舱室进行延伸报警。 4.5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图形符号必须按照国标:“电气制图和图形符号”的规定。 5 图面要求 5.1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图纸幅面原则上采用A4纸装订成册,小型船舶可以例外。 5.2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的每个电气设备处要标明设备代号。5.3 图中的电气设备图形符号均按我院“船舶电气平面图图形符号”标准和国家“电气制图及图形符号”规定。若院标、国标均无规定,则文字代号可用英文缩写代之。 6 设绘注意事项 6.1 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选用的电缆型号和规格要正确。 6.2 图面布置适当,粗细线条分明,电缆采用细实线表示。在本图上反复出现的电缆,应以虚细线画出。 6.3 在设绘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时,应与船、机、电等各有关专业保持联系,防止遗漏所需的报警项目,报警点的数目与名称应与船、机、电等专业所提供的资料一致。 7 校审要点 7.1检查机舱集控台报警装置电气系统图的电缆型号和规格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7.2 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及本设绘通则的基本要求和内容要点检查每张图纸的正确性。 7.3 检查电缆编号是否有遗漏,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7.4 检查报警内容是否满足船、机、电等各有关专业的设计要求,并检查图纸内容与其它专业图纸内容是否相符。

航行灯要求

百科商城航行灯 英文名称:navigation light;running light 定义1:海上避碰规则等规定的船舶在航行时必须点亮的号灯。 应用学科:船舶工程(一级学科);船舶电气(二级学科) 定义2:航空器飞行时,或在黑暗条件下地面滑行时,为显示航空器轮廓,辨明航空器位置和运动方向,防止航空器碰撞而设置的机上外部灯具。 应用学科:航空科技(一级学科);航空机电系统(二级学科) 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目录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用于检查结冰情况。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放在T.O位置时起飞灯和滑行灯都亮,放在TAXI时只有滑行灯亮。此灯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飞机滑行时放在TAXI 位,进跑道后放在T.O位置。飞机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交通信号灯案例分析

“交通信号灯”案例分析 案例:十字路口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控制系统 案例描述:某交通信号灯采用PLC控制,信号灯分东西、南北两组,分别有红、黄、绿三种颜色。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白天工作方式:南北方向绿灯亮30秒后闪5秒灭,黄灯亮5秒灭,之后红灯亮40秒灭,同时东西方向红灯亮40秒灭,绿灯亮30秒后闪5秒灭,之后黄灯亮5秒灭;然后继续重复循环。黑夜工作方式:只有黄灯闪烁。 教学目标:要求学生读懂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的控制电路;认识各状态发生器的位置;能编写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控制的程序;能正确接线使交通红绿灯在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下工作起来。 案例课时:8课时。教师先在PLC实验室演示一遍手动和自动控制的交通红绿灯工作过程,然后讲解完成这项工作所需I/O地址分配功能图、设计程序所须指令和步进梯形图知识;由学生在PLC实验室独立编程输入程序并接线运行调试,教师在旁指导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 建立学习小组:2--3人一组,共24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首先绘出反映案例控制要求的时序控制图。 (2)根据对时序控制图的分析,对输入输出点进行分配。由于案例有两种工作方式,即白天与黑夜方式,所以需加入白天黑夜选择开关。 (3)绘制PLC接线图。根据所选用的可编程控制器系列型号,通过查阅手册了解输入输出点数、输出形式等,进一步熟悉PLC及PLC内部软元件的认识,进而绘制出PLC接线图。 (4)程序设计。在程序设计思路上,教师引导学生学会一种先进的设计法——顺序控制设计法,即根据系统的工作过程绘出顺序功能图,再根据顺序功能图设计出梯形图的方法。这是整个案例的难点,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过程。教师仅仅担当配角,起引导作用。 在实施步骤制订之后,需进行程序调试,分析方案是否可行。在调试过程中,让学生观察、感知、对比,培养悟性和洞察力。当程序运行出现问题时,教师应及时引导学生分析问题,修正错误。例如,某些学生对计数器的工作过程一知半解,在程序设计中缺少对计时器进行复位的指令,因而程序运行时,发现不能按控制要求实现工作。这时教师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去思索,不断调试运行,主动分析发现错误,经分析修正后,运行成功。在反复的运行调试实践

舵机舱布置图设绘通则

舵机舱布置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舵机舱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舵机舱布置图"的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GB4457~4459-84 机械制图; b) GB4791-84船舶管路附件图形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 总布置图; c) 舵系布置图; d) 船体尾部分段结构图(舵机舱部分); e) 舵机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工作图和技术文件等资料; f) 舵机电气控制设备技术资料。 3 基本要求 3.1 "舵机舱布置图"是反映舵机、液压泵组、管路附件、储油箱及电控箱等设备在舵机舱内位置布置状况的图样,并应能满足送审图纸要求以及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本图旨在合理布局舵机舱内的设备,充分考虑维修保养空间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性。 3.2 应满足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3 应符合有关国家船级社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有关条文的规定。这些规定是: a) 舵机应以铰孔螺栓固紧于基座上,并应安装适当的挡块,基座应为强固的结构; b) 舵机舱应易于到达,并尽可能与机器处所分开; c) 舵机舱应布置适当,以保证能通到操舵机械及控制器的工作通道。这些布置包括扶

手栏杆和格栅或其他防滑地板,以保证如有液体泄漏时的适宜工作条件。 3.4 应与舵机液压系统原理图的设计原理相一致。 3.5 舵机舱内所有设备的布置应合理并突出本图所表现的主题。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除主视图外,一般应有俯视图、侧视图、必要的局部视图、设备明细表和技术要求等组成。 4.1 舵机舱布置图中,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a)推舵装置; b)液压泵站; c)储油柜; d)手摇泵; e)液压管路; f)扶手栏杆; g)格栅或其他防滑地板; h)围油栏; i)电控箱; j)舵角指示器及其拉杆; k)应急操舵装置; l)取暖器; m)其他设备等。 4.2 条款4.1中:a)~ i)项目是"舵机舱布置图"中必不可少的内容;j)~m)项目可按具体内容舍取。 4.3 上列设备在图中均应用实线绘制,并标注布置位置的定位尺寸和外形尺寸。必要时还应标出主要结构特征尺寸以及安装连接尺寸。 4.4 用作"舵机舱布置图"的舵机舱结构部分背景图从总体专业处复制后,应进行线条的简化处理,留下有用部分,删除无用部分。留下部分用双点划线表示。表示方法应符合船舶制图有关标准的要求。 4.5 舵机周围和主通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扶手栏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6 舵机周围和主通道应设置格栅或其他防滑地板。格栅或其他防滑地板应尽量按船厂的工厂标准进行绘制。 4.7 舵机、液压泵站、储油柜及其他液压油易漏泄的设备周围应设置围油栏。以确保操作人员的适宜工作条件。 4.8 舵机舱内的其他设备一般用双点划线表示,并用引出线写明该设备的名称和代号;若和舵机一样用实线表示,则应拉出件号,并写入明细栏内。 4.9 较为简单的舵机舱布置图可包括舵机液压系统原理图。舵机液压系统原理图的绘制应按《舵机液压系统原理图设绘通则》的要求进行。 4.10 图中的技术要求应按舵机设备厂提供的技术文件而定。但下列两条常规要求应于列出: a) 舵机周围和主通道应设置格栅或其他防滑地板,以确保操作人员的适宜工作条件; b) 由舵机设备厂提供的操作说明铭牌等,应固定于操作人员易于观察到的位置。 5 图面要求 5.1 图纸幅面和格式应符合GB/T14689-93"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的有关要求。原则上采用A1、A2图纸幅面。 5.2 视图以常规的三视图(即:主视图、俯视图和侧视图)为主体,必要时增加剖视图。所有视图的投影要正确。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航行灯,又称“号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

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舵系的设计计算

舵系的设计计算 1. 目的 通过对舵系的各组成部分的设计、计算和验算确保本设计设计的舵系能满足船舶航行实现转向及安全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设计计算中的有关设计数据和内容,只适用于本设计中的舵系。 2. 舵系计算分析 本设计采用双舵销半平衡舵,从图可知舵梁有三个支座,因此它是一个一次静不定梁系,也就是说由静力平衡条件的二个方程式无法求得三个支反力。为此我们去掉一个“多余”支座(通常取为弹性支座),而代以“多余”支反力,使梁系成为静定梁系。这样即可求得另外二个支座的支反力(为“多余”支反力的函数)。可以计算梁及弹性支座的变形能,b V 和s V 系统的总变形能 s b V V V +=。根据最小变形能定理可得到一个补充方程: 0=??a R V (1) 这样就可以由(1)求得弹性支反力a R 。再由二个静力平衡方程式即可

求得另二个支反力b R 和c R 。接着就可按材料力学的方法作出断面剪力和弯矩图了。 因为 ?=l z b d z EI z M V 02) (2) ( 所以 ????=??l z a a b d R z M z EI z M R V 0)()()(。 又因梁是由几个不同断面的梁段组成,所以又可写成: zi n i l b d EIi zi M V ∑? ==1 21 2) (, ∑?=???=??n i l z a a b i d R zi M EIi zi M R V 10)()( 弹性支座a 的支座变形能a a s Z R V 2 21=, 所以 a a a s Z R R V = ?? (1) 式可写为: a a zi a n i l Z R d R zi M EIi zi M +???∑? =)()(1 1 (1a ) 式中 )(z M ,)(zi M —距原点z 处的断面变矩)(z M 和第i 段梁的距第i 段梁原点zi 断面弯矩)(zi M ; )(z I ,Ii —距原点z 处的断面惯性距)(z I 和第i 段梁段数; a Z —弹性支座a 的支座弹簧常数。按规范给出的公式计算。 求弹性支座a 的支反力a R a R = R c M a M Q Q K M K M K Q K Q K c a ?+?+?+?2121 式中 );,,,,(4242a R R Z I I l l F K =

全船舱底、压载水管系图设绘通则

全船舱底、压载水管系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全船舱底、压载水管系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全船舱底、压载水管系图”设绘。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亦可参考使用。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GB/T4791-84船舶管路附件图形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轮机说明书; c)总布置图; d)机舱布置图; e)基本结构图; f)机舱舱底、压载、消防管系原理图; g)肋骨型线图。 3 基本要求 3.1 “全船压载、舱底水管系图”是反映全船压载、舱底水管系的选型及布置状况的图样,并应能满足送审图纸要求以及作生产设计的依据。压载水管系的设置主要使船舶能适应各种压载工况,保持适当的排水量、吃水、纵倾、横倾

和一定的航行性能,以及减少过大的弯矩和剪切力。舱底水系统是重要的保船系统,它不仅要求船舶在正常航行时对水密舱室生成的舱底水能有效地排除(机器所处的含油舱底水须经分离油分后排出),而在应急情况下,对水密舱室在有限进水情况下也能有效地排水。 压载水管系有常规压载水管系和油船、化学品船设置的专用压载水管系之分。本通则不包含专用压载水管系。 本通则仅包含机舱范围以外的任何水密舱室中舱底水的排除,以及机舱范围以外的压载水管系。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一般应有俯视图、侧视图、横剖面图、典型图以及管系附件表、材料表、明细表与图形符号标识等组成。 4.1 全船舱底水管系的布置要点: 4.1.1 全船舱底水管系的设计布置必须符合船级社规范有关内容及其条款的全部规定。 4.1.2 舱底水管路布置一般有3 种形式: a)支管式: 对从各需要排除舱底水的舱室引出的每个吸口舱底水支管通过截止止回阀或截止止回阀箱,经舱底水总管接至舱底泵。因此,支管式一般需耗用较多的管子材料。 b)总管式: 适用于设有管隧的中、大型船舶,即从各需要排水的舱室的吸口引出支管,通过截止止回阀(如不设置截止止回阀,则吸口应是止回吸口)接至管隧中的总管,该总管通至机舱,经机舱内的舱底水总管与舱底泵连接。由于总管式的阀布置在管隧内,因此阀需要遥控操作。 c)混合式: 介于上述两种方式之间。可以把需要排水的舱室分成两组或三组,再用 2 根或

五年级科学下册 交通信号灯教案 首师大版

(首师大版)五年级科学下册教案 9.交通信号灯 一、教学目标 1.指导学生认识交通信号灯的外观和内部构造及主要组成部分,知道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和信号灯的种类。 2.指导学生学会用简单材料自己设计和制作一个由两个人能控制的交通信号灯装置。向学生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3.通过学生的动手实验和制作,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设计与制作能力和实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重点:指导学生认识交通信号灯的外观和内部构造及主要组成部分,知道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和信号灯的种类。 三、难点:学生成功组装交通信号灯。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分组实验材料——红、绿、黄小电珠各2支,电池、电池夹、导线、小木板、小灯座;曲别针、图钉、开关;交通信号灯图片;教学学具等。 (2)学生准备:配套学具 五、过程: 导入新课 1.提问:你知道谁是交通安全的维护者吗? 学习新课 (一)观察讨论:你知道各种交通信号灯有什么作用?了解它们的种类和作用吗? 1.先播放“街头交警用红绿灯指挥交通”的情形的录像, 2.观看各种各样的各种用途的信号灯图片或录像。 在教学中,对于以上这些信号灯,可由教师讲解其作用,也可鼓励学生自由发言,启发他们,鼓励他们认识和理解这些标志。对说得对的加以肯定,对说得不对的,也不要批评,要鼓励他们积极思维,然后教师加以解释。 3.小结: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信号灯有很多种类。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航空、海洋等。他能为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保障安全的信息。 要想做到交通安全,一要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二是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和识记各种交通信号,理解它们代表的意义,按照它们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各守其则,我们的生命财产才能得到保证,交通才会有秩序。 (二)设计与制作

航行灯,信号灯安装规则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尾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l、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基本结构图设绘通则

基本结构图设绘通则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基本结构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基本结构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GB4476-84 金属船体制图; b)CB261-62 圆形钢支柱型式及基本尺寸; c)CB*3181.1-83 船体结构节点、零部件; d)CB*3181.2-86 船体结构节点、零部件(船长小于90 m); e)CB*3182-83 船体结构相贯切口与补板; f)CB*3183-83 船体结构型材端部形状; g)CB*3184-83 船体结构流水孔、透气孔、通焊孔; h)CB*140-88 内河船舱口角隅; 2.2 设绘依据图纸 a)总布置图; b)型线图; c)船体构件规范计算书; d)横剖面图; e)机舱布置图; f)金属门、窗、盖布置图; g)扶梯、栏杆布置图; h)舵系布置图; i)锚系泊设备布置; j)起重设备布置图; k)轴系布置图; l)集装箱布置图。 3 基本要求

“基本结构图”是全面地反映船体主要纵向、横向构件尺寸及其沿船长的布置情况。各层甲板平面图上的所有开孔应表达清楚。在中纵剖面图中要表达出主要纵向构件的连接形式, 船底、舱壁、甲板、首尾结构、上层建筑的构件应上下呼应。本图应满足送审图纸要求以及作为生产设计的依据。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一般应由中纵剖面图、各层甲板图、平台甲板图和舱底图组成。 4.1 中纵剖面图是船中纵向剖切后所得到的纵向剖面图。在不妨碍中剖面构件表达的情况下,对于不在中纵剖面内的某些重要构件(如甲板纵桁、支柱、纵舱壁、舱口围板、主机座等)也应用重叠投影法以细双点划线表示出来,以进一步表明船舶的结构情况。此外,尚应以粗双点划线表示出舷侧纵桁、烟囱机舱顶棚和起重桅(柱)的位置(表示外形轮廓时应用细双点划线)。 4.2 各层甲板图、平台甲板图是沿着各层甲板上面剖切后得到的平面图。但围壁扶强材和肘板不必绘出。 4.3 舱底图是沿着舭肘板边线采用阶梯剖切所得的平面图。对于双层底结构,一般将右舷部分的内底板掀开,以显示内底下的结构。 4.4 所有开孔(人孔、梯口、逃生孔、通风孔、机舱开口、货舱口等)均应表示清楚。 5 图面要求 5.1 比例:基本结构图一般用总布置图的比例绘制,对于L小于60m的船,一般为1:50,对于L大于或等于60m的船,一般为1:100。 5.2 格式:由于船体结构一般不可能左右舷完全对称(包括开口等),各层甲板及舱底图一般应画全图。 5.3 尺寸标注:基本结构图应标注的尺寸包括构件尺寸和定位尺寸。构件尺寸应以集中标注的形式写在图形的下方(用细实线划分为若干区段,每个区段内的构件相同),构件尺寸写在尺寸线上,尺寸应平行于基线或中心线。一般平面构件的尺寸集中写在平面图下,舷侧构件的尺寸集中写在中纵剖面图下,纵桁、支柱、舱壁板厚度、围壁板厚度及扶强材尺寸应标注在中纵剖面图中。 5.4 符号:在技术设计阶段,各层甲板、平台和舱底图中仅标注不同板厚的分界板缝线。而在详细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应标注所有板缝线和分段线。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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