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灯要求

航行灯要求
航行灯要求

百科商城航行灯

英文名称:navigation light;running light

定义1:海上避碰规则等规定的船舶在航行时必须点亮的号灯。

应用学科:船舶工程(一级学科);船舶电气(二级学科)

定义2:航空器飞行时,或在黑暗条件下地面滑行时,为显示航空器轮廓,辨明航空器位置和运动方向,防止航空器碰撞而设置的机上外部灯具。

应用学科:航空科技(一级学科);航空机电系统(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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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目录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用于检查结冰情况。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放在T.O位置时起飞灯和滑行灯都亮,放在TAXI时只有滑行灯亮。此灯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飞机滑行时放在TAXI 位,进跑道后放在T.O位置。飞机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滑行灯(波音飞机)TAXI LIGHT,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1个。地面滑行时,用来照明飞机前方。飞机在滑行时打开,离地后立即关闭5、着陆灯LANDING LIGHT,此灯安装在两侧机翼翼根,左右各两只。用于起飞着陆时照亮跑道。此灯功率很大,使用时产热很高,因此需要高速气流进行冷却。因此在地面起飞前才能打开。飞机起飞滑跑前打开,离地后关闭飞机最后进近阶段打开,落地后即关闭6、跑道脱离灯又叫转弯灯或跑道边灯。波音RUNWAY TAKEOFF LIGHT,空客RUNWAY TURN。安装在前起落架减震支柱上,左右各一,分别提供机头前方两侧照明。用于照明滑行道、跑道边线。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启动发动机后打开,另外用途为夜间示意地勤人员准备滑出7、高亮度白色频闪灯又叫做高亮度白色防撞灯,STROBE LIGHT。此灯安装在翼稍前后各一及尾椎一只,波音飞机安装在左右翼稍后尖各一只,尾椎一只共3只,空客飞机安装在左右机翼前后翼尖及尾椎,共5只。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亮度很高。注意在得到进跑道许可后才可以打开此灯!FL100以上可以关闭此灯。落地脱离跑道前要关闭此灯!!正常飞机外部灯光使用的顺序应该是1、飞机打开总电源开关后,由航前机务打开——航行灯,根据需要打开机翼灯、LOGO灯;2、飞机推出时打开红色防撞灯;(地面试车也要打开)3、飞机启动发动机后,打开转弯灯准备滑出;

4、得到滑出许可后,打开滑行灯开始滑行;

5、进入跑道后,白色防撞灯;

6、得到起飞许可后打开着陆灯起飞;

7、离地后,关闭滑行灯、转弯灯;(收起落架后可以自动关闭)

8、高度上升至10000英尺以上关闭白色闪光灯;

9、巡航时至少应该保持红色闪光灯、航行灯常开;根据需要打开LOGO灯和机翼灯;10、飞机下降至10000英尺以下打开白色闪光灯;11、飞机放起落架后打开滑行灯;12、最后进近阶段打开着陆灯;13、接地后,打开转弯灯,关闭着陆灯、关闭白色闪光灯;14、滑行到位后关闭滑行灯、红色闪光灯;

15、飞机如果不再有航班任务停机过夜,由航后机务最后关闭航行灯后,关闭飞机总电源离机!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

编辑本段布置要求

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

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编辑本段不同船艇显示的要求

概要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二、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两盏。(2)顶推船舶、排筏时,显示白光桅灯三盏。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难时,可以改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3)吊拖排筏时,显示自、绿、白光桅灯各一盏。(4)吊拖船舶、排筏的拖轮,为便于被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高于尾灯的位置显示另

一盏白光灯,但灯光不得在正横以前显露。2、被吊拖、顶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1)被吊拖、顶推的船舶应当显示红、绿光舷灯。被编组为多排数列式队形时,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舶只显示绿光舷灯。顶推船队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应当显示自光船首灯一盏,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被顶推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首时,还应当显示白光尾灯。吊拖船队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2)船舶长度为满30米的船舶被吊拖为单排一列式时,每艘船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以代替红、绿光舷灯。(3)人力船、帆船、物体在被吊拖、顶推时,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被顶推时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当编组为多排数列式时,则在左、右最外一列显示。(4)排筏被吊拖时,应当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一盏;被顶推时,在排首两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灯各一盏,其他灯光不得在正横后显露。

三、工程船

工程船未进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时,应当显示一般船舶规定的信号。进入工地时,应当显示下列号灯、号型;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置固定时,夜间显示环照灯三盏,其连线构成尖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顶端为红光环照灯,底边两端,通航的一侧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侧为红光环照灯。白天在桅杆横行两端各悬挂号型一个,通航的一侧为圆球,不通航的一侧为十字号型。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显示红、白、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环、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按第二十九条规定显示号灯外,还应当显示与自航船在航施工时相同的号灯、号型。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50米距离,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船舶有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一盏,白天悬挂“A”字信号旗一面。

四、海巡艇和航标艇

海巡艇执行公务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红闪光旋转灯一盏。航标艇在航时,夜间应当显示舷灯、尾灯和绿光环照灯两盏;停泊时显示绿光环照灯两盏。

五、危险运输船

装运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除显示为一般船舶的信号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衍处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信号旗一面。同时,彭高工强调,船员应对船舶航行灯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有:1、航行灯、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规定2、航行灯控制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必须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供电,两路电源转换开关应设在控制箱上。3、主电源采用蓄电池时,可只设一路电源。4、航行灯控制箱应设有每只航行灯发出故障的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对小型船舶、航行灯、信号灯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时,允许只设光报警信号。5、每只航行灯(在控制箱上)应设有单独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和开闭指示装置,并应设有铭牌或标志。6、信号灯由设在驾驶室的信号灯控制箱进行集中控制和保护。7、对无人驳船、非自航工程

船、趸船等其他无人驾驶的船舶,其信号灯控制箱允许设置在值班或便于管理的场所。开放分类:

照明灯具技术要求

1、照明灯具技术要求 一、产品基本要求 1)照明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照明灯具的现行标准如下:●《灯具的一般要求与实验》GB7000.1-201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7-2005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0-2008 2)当灯具发热部件紧贴在可燃材料表明上时,必须采用带有F标志的灯具。以免采用一般灯具,导致可燃材料的燃烧,发生火灾事故。 3)灯具和光源采用招标书内推荐的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获得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灯具芯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使用寿命达到3万小时以上;色容差不得大于7SDCM。 5)防触电保护:I类。 6)结构、电气安全性完全符合EN60598、GB7000标准要求 二、D型护栏灯(15W LED灯)

三、壁灯(15W LED灯)

四、隧道灯、梁底投光灯、腰灯 五、4米庭院灯

六、道路路灯

2、其他设施技术要求 一、电缆穿管 1)路灯供电线路采用YJV-1KV电缆穿管敷设,埋设于人行道或绿化带下或沿墙明敷,管线在穿越绿化和树坑时,应尽量避免与树根正交。 2)穿管的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皮),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性质的不应穿于同一管内;线管内不允许有导线接头,所有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箱(盒)或接线井内连接,埋地线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少于直径的10倍,明敷线管则不少于6倍。明敷线管的固定点间距离;φ20以下为1米;φ25-40为1.5米,φ50以上为2米。 3)为保证线管穿线方便在下列情况应装拉线盒(拉线井),否则应放大管径;线管全长超过30米且无弯或有一个弯曲时; 线管全长超过20米且有两个弯曲时; 线管全长超过12米且有三个弯曲时; 4)凡穿越车道的埋地管深应大于0.7米(路面与顶管距离). 二、路灯控制箱 1)采用防盗控制箱,控制元件和供电开关电器安装在同一电箱内,电箱适合室外安装,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具体款式及要求应满足当地路灯管理部门的要求。 三、钢结构工程 全部钢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碳、硫、磷含量符合限值。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

灭蚊灯的使用、清洁、维护规程

灭蚊灯的使用、清洁及维护规程 建立灭蚊灯的使用、清洁及维护规程,规范灭蚊灯的使用、清洁、维护及保养工作。 精品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清洁、维护及管理。 3 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灭蚊灯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保洁人员:负责灭蚊灯的清洁、维护工作 QA:负责本规程实施的监督 4 定义 灭蚊灯利用蚊子、苍蝇趋光、随气流而动、对温度敏感等习性研制出的一种环保无污染的高效捕杀工具。 5 内容 5.1 灭蚊灯的使用 5.1.1 灭蚊灯的开、关由专设开关直接控制,灯的开、关有专人负责。 5.1.2 灭蚊灯一般24小时连续运行 5.1.3 保洁员每天检查所属区域内的灭蝇,并记录蚊子、苍蝇的个数。 5.2 灭蚊灯的清洗 5.2.1 使用工具、清洗剂:毛刷、毛巾、饮用水、洗洁精。 5.2.2 清洗周期:十五天清洗一次。 5.2.3 清洗方法:将灭蚊灯控制开关置于关的位置。用毛刷刷去粘在电极网上的残留蚊虫 和灯管上尘埃,直到刷尽。用毛巾沾湿0.03%洗洁精水,并拧干,洗擦灯具外部,再用毛巾沾湿饮用水,并拧干,擦净灯具。 5.3 灭蚊灯的维护和保养 5.3.1 灭蚊灯在使用中,管理人员应注意灯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出现故障,报告电工及时 修理。 5.3.2 保洁员每天检查时注意灯管的情况,若有异常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更换灯管。 5.4 灭蚊灯的编码 5.4.1 为了便于管理对安装位置不同灭蚊灯进行的编码 5.4.2 编码有5位组成,前三位为英文字母,分别为灭蚊灯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第四、 五位为流水号。 5.4.3 公司目前共有14个灭蚊灯,编码明细如下: 精品

6 适用、引用或参考文件 SMP-QJ-013-00《防虫、防鼠管理规程》7 附件 SJL-QJ-078-00《灭蚊灯清洁记录》 8 变更历史 . 精品

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

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 摘要:航行灯和信号灯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尤其是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设备,且种类繁多,其在船舶上的布置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文中以某型散货船为例,详细介绍了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布置要求,所得结果对其它船舶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布置;航行灯;信号灯;安全航行;船舶 1、前言 船舶是海洋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海洋运输也变得异常繁忙。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海上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重大的船舶事故,不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还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甚至使航运企业破产倒闭。因此船舶的安全航行是至关重要的。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因素很多,包括外部环境条件、人为因素以及设计上的问题等,因此我们从船舶设计阶段开始就要考虑到航行安全的要求。 航行灯和信号灯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尤其是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设备,而且由于船舶日益现代化,船舶上航行灯和信号灯的种类也日渐增多,其在船舶上的布置问题也日益突出。因而在船舶设计过程中,我们就需要认真考虑航行灯和信号灯在船舶上的布置要求,力争做到科学合理。 2、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的种类 船舶上的灯具系统主要包括船用照明灯、航行灯和信号灯三大类。随着船舶的日益现代化,船舶上的灯具系统也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复杂。船舶航行灯主要是用于表示夜间船舶大小和航行方向的灯具,根据船舶的吨位和大小,船舶上航行灯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区别,但一般而言,船舶航行灯主要包括:桅灯、舷灯、尾灯及桅顶灯。船舶上航行灯的种类划分及详细描述如表一所示。 船舶信号灯也是船舶灯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般用于表示船舶所处的状态或者发出某种信号以及进行近距离通信联络等的一类灯具。根据船舶的吨位以及用途的不同,船舶上信号灯的种类和数量会有一定的区别,但对于普通的商船或者货船而言,它一般包括:环照灯、锚泊灯、闪光灯和通信闪光灯等。船舶上信号灯的种类划分及详细描述如表二所示。

灭蝇灯清洁使用

灭蝇灯的操作规程 1目的:为消灭一些偶然能避过纱网、门帘飞入控制区域的和室内滋生的蚊子,苍蝇等虫害,并合理规范的使用灭蝇灯而制订。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生产车间、仓库等; 3指责与权限 生产车间,仓库等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4运行程序 4.1 灭蝇灯的选择; 4.1.1应选择波长在320-350UM的紫外线光源; 4.1.2灭蚊灯必须配备便于清洁的收集盘; 4.1.3能够自动电杀蚊虫,无污染,无毒无害; 4.2 灭蝇灯的安装: 4.2.1灭蝇灯必须悬挂于1.5m以上的空间,确保使用者安全; 4.2.2灭蝇灯距离门、窗的位置应不少于3.6米,以免吸引室外的昆虫; 4.2.3灭蝇灯的之间的距离应不超过15m,保证均匀分布; 4.2.4灭蝇灯应尽量装于墙的四周,下方距离产品操作的距离应不少于1.5米,确保产品不收虫害的污染; 4.2.5 灭蝇灯应避免阳光直射,影响使用效果;(白炽灯和日光灯管对灭蝇灯的影响甚微) 4.3 灭蝇灯的使用: 4.3.1 使用前先要对灭蝇灯检查,紫外线灯管安放是否横平、规范,粘板是否合理放置。 4.3.2 接通电源,灯管发出淡蓝色的光源,无异常,灭蝇灯工作正常; 4.3.3 灭蝇灯开启时间:24小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4.4 灭蝇灯的保养 4.4.1收集盘内的蝇虫要及时清扫; 4.4.2 紫外线灯管每半年更换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开启时间而定) 4.4.3 保持灭蝇灯表面清洁; 4.5 注意事项 4.5.1 安装灯管、更换清理收集盘前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清洁更换操作; 4.5.2 清洁时,必须专业人员拆卸,部门帮忙清洁,再由专业人员安装以防损坏物件而造成意外。紫外灯遇水会破坏绝缘,用吸尘器最 4.5.3 本产品供室内使用; 4.5.4 如发现导线破损应及时更换; 4.5.5 请勿强拉硬拽电源线;

幼儿园中班主题活动教案:认识红绿灯

幼儿园中班主题活动教案:认识红绿灯 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促使我们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让幼儿了解一些危险因素,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设计这个活动时,我首先根据中班幼儿的已有生活 经验与认知发展水平,将目标定位为:了解行人在马路 上应该遵守的一些交通规则,培养初步的安全意识与自 我保护意识。 活动一马路小记者(社会) 目标: 1.观察马路上的交通设施和交通规则。 2.通过记录了解人们特别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 准备: 师幼讨论外出观察的内容与要求,准备纸、笔、相 机等物品。 过程: 一、分组观察 幼儿以4~5人为一小组进行观察,重点观察:①马路上有哪些交通设施。②行人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③ 有没有人违反交通规则,他做了什么。④交警的工作内容。在合适的时候现场采访交警并简要记录。

二、展示交流 教师将自己拍摄的马路上的交通设施、交通标志、行人过马路的照片,以及幼儿的记录展示在活动室,供幼儿观看、交流。 活动二我知道的交通规则(语言) 目标: 1.大胆交流有关交通规则的经验,体验交通规则的作用。 2.乐于与同伴探讨,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准备: 1.搜集有关交通规则的资料,如各种交通标志,与交通规则有关的儿歌、图片、宣传画、录像等。 2.幼儿在日常和区域活动中制作交通标志。 3.请交警来园介绍或提供采访录像。 过程: 一、进入话题 1.幼儿观赏一段有关交通法规的公益广告(可从电视节目中截取)或多媒体动画。 2.提问:广告(录像)上说了什么? 二、交流讨论 1.你知道哪些交通规则? 2.人们在走路时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教师结合幼儿讲述的内容,在黑板上展示相应的图片或幼儿在日常和区域活动中制作的交通标志,最后归 纳小结。) 3.为什么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会怎 么样?' 三、听交警介绍 1.请交警说说自己的工作,如,用手势指挥来往车辆,处理交通事故,疏通交通,等等。 2.请交警适当结合图片和统计数据讲讲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 3.在交警的带领下学习指挥动作。 活动三中班艺术活动:马路上的红绿灯 活动目标: 1、通过音乐游戏,巩固对红灯停、绿灯走的交通规则的认识。 2、愉快地参加音乐游戏。 活动准备:幼儿已认识了马路上的红绿灯、红、黄、绿灯(自制)、歌曲录音《红绿灯》。 活动重点:能根据音乐的变化变换游戏动作。 活动难点:巩固红灯停、绿灯走的交通规则。 活动过程: 1、在讨论中引发主题:

各类国标对灭蝇灯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拟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包装、储存等场所,并确保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有与拟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以及排放废水、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第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三)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无毒、耐腐蚀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洁;…… 第十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 GB 12695-2003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5.2.2 为防止交叉污染,应分别设置人员通道及物料运输通道,各通道应装有空气幕(即风幕)或双向弹簧门及电子灭蝇(蚊)器等防虫设施 5.5.4 准清洁区及清洁区的窗户不得打开,其他车间的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若安装纱门、纱窗,应装设易拆下清洗的不生锈纱网。 8.2.1 厂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坑洼积水、蚊蝇及其他有害动物孳生,禁止饲养家畜、家禽。

GB 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4.5.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下洗刷。 4.5.10 防鼠、防蚊蝇、防尘设施 建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4.6.4.3 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25m以上,并应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蚊、防蝇设施。 5.5.1 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对已经发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食品的污染。 GB 17405—1998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6.10 对有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一般原料的储存场所或仓库,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GB 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无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无 GB 17325-200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无

高速公路路灯及隧道灯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部署 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工程施工方案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章项目经理部管理组织 第八章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及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第九章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总体概述 一、综合说明 xxxxxx收费站段新建照明和隧道照明改造工程,招标人对工程的使用日期已基本确定。本次招标的照明工程,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节点是比较紧的。作为施工单位,我公司上下都充分理解招标人的要求,认识到招标人的时间效益,将全力干好本标段工程,为招标人按期或早日使用提供条件。 本次路灯工程,对该标段的施工我公司在完成招标人节点控制与总工期以及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上有充分的信心和决心。我们深知本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公司从上到下体现了高度重视的程度,我们将会十分珍惜此次难得的机会!据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1、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和施工现场生产设施的总体规划布置工作。发挥我公司管理优势,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严格的责任制。通过对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技术、方法和信息的优化处置,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2、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了某路灯工程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并踏勘了施工现场,在分析各种影响施工的因素和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后,我们有充分的信心,保证以高质量、高速度全面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该标段工程范围的全部任务。 3、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本标段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试题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试题 一、单选题(6题) 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其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A.15;3 B. 20;4 C.20;3 D.25;4 正确答案:(C )见规范【5.2.1】 2.以下关于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的说法错误的是()。A.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 B.基坑开挖深度等于5m C.开挖深度等于8m D.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 正确答案:(A)见规范【3.0.1】 3.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监测频率应为()。 A.2次/1d B.1次/1d C.1次/2d D.1次/3d 正确答案:(B)见规范【7.0.3】 4.一级基坑喷锚支护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绝对累计值(mm)和变化速率(mm/d)报警值是()。 A.10~20;2~3 B.25~30;2~3 C. 20~40;3~5 D.30~35;5~10 正确答案:(D)见规范【表8.0.4】 5.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斜管

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 A. 0.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C)见规范【5.2.2】 6.以下关于裂缝监测说法错误的是()。 A.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 B.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C.裂缝长度监测可采用直接量测法。 D.裂缝深度监测可采用超声波法和凿出法。 正确答案:(A)见规范【6.6.3/6.6.4】 二、多选题(4题) 1.以下关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说法正确的有()。 A.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B.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三级基坑工 程; C.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 隧道灯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D.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工程; E.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正确答案:(ACE)见规范【3.0.7】 2.对同一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在正常情况下其监测要求以下说法

隧道灯控系统设计说明书3

隧道照明设施设计说明 1.概况:(略) 2.标准规范及设计依据: 2.1设计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参考资料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03)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 D71-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D800-6~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2)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JT/T367-2010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2014 《公路LED照明灯具第1部分:通则》JT/T 939.1—2014 《公路LED照明灯具第2部分: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JT/T 939.2—2014 《公路LED照明灯具第5部分:照明控制器》JT/T 939.5—2014 2.2任务依据 (1)《xxxxxxx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xxxxxxxxxxxxxxxxx号文); (3)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4)外业验收审查意见及相关函件; (5) 3.设计界面划分 (略)4.隧道照明设施说明 4.1设计原则 4.1.1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本着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全寿命经济实用、技术先进的设计原则。 4.1.2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应根据洞外亮度、车流量、洞内亮度和时间段制定合理的控制方案。 4.1.3 隧道LED照明控制系统应包括:洞外、洞内亮度检测装置,隧道交通流量检测器,隧道智能照明系统控制器、控制柜,亮度可控型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上位机及其隧道照明监控管理软件等。 4.1.4 应急照明系基本照明的组成部分,其调光方式应与基本照明相同。 4.1.5照明控制设计应采用智能控制或自动控制为主、手动控制为辅的控制方式。 4.1.6照明控制设计应实现正常和异常交通工况的控制功能。当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火灾或进行交通管制等时,隧道内所有照明灯具应开启到最大亮度。 4.1.7 加强照明和基本照明的调光亮度等级均不得低于100级。 4.1.8 加强照明相邻两次调光操作的间隔时间应不大于2S。 4.1.9 隧道照明设计参考《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2014,《公路LED 照明灯具第1部分:通则》JT/T 939.1—2014,《公路LED照明灯具第2部分: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JT/T 939.2—2014和《公路LED照明灯具第5部分:照明控制器》JT/T 939.5—2014的有关规定,根据隧道所在位置、地形和所处地貌、植被等情况,照明参数取值为:安装方式:100km/h两侧交错布灯; 灯具安装高度:H≥5.5m; 路面宽度:17m; 路面类型: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隧道内反射率:隧道壁(浅色防火涂料,高4.0m)70%,拱部(深色防火涂料)10%。 亮度均匀度U。≥0.4,纵向均匀度U 1 ≥0.7。 路面亮度换算系数:沥青混凝土路面15Lx=1cd/㎡: 灯具维护系数M=0.7 洞外亮度L20(s)=3500cd/㎡ 本项目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取k=0.045。 4.2照明标准

船舶信号灯知识.

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 (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 (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 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 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 (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 4.5米. (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

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 此帖被*漫步云端*在2009-10-24 00:25重新编辑] 描述:桅灯 图片:1.jpg

LED隧道灯标准

LED隧道灯标准.doc 1 适用范围 为了更好地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采购规范化,特此制定此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广州中龙交通科技有限公司LED隧道照明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LED隧道照明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规定了隧道灯和使用时固定在隧道用于照明或指示的类似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40 V 的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 2 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1996中第0章、应用GB7000.5——1996中有关条文。 GB700.1——1996中个相应章所述的各种试验应按本标准所列出的顺序进行。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 [2]<> [3]<< GB7000 灯具通用安全要求与试验>> [4]<< GB7001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5]<< GB/T9468——1988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6]<< JT/T609—2004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7]<< JTJ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 [8]<> QB/T1553 GB/T9468--1991 <> <> 4 术语 术语采用本标准第3章引用标准中相应的术语,还采用下述术语: [LED隧道灯]以下可称之为灯具 一种使用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用于隧道内道路照明的灯具 [光通量Φ] [光源发射并被人的眼睛接收的能量之总和即为光通量(Φ)。单位:流明[lm]] [光强I] [光在某一特定方向角内所发射的强度就叫做光强(I)。单位:坎德拉[cd]] [照度E] [照度(E)是光通量与被照射面积之间的比例系数。1 lx即指1 lm的光通量平均分布在面积㎡平面上的明亮度。单位:勒克司[lx]] [亮度L] [亮度(L)是表示眼睛从某一方向所看到物体反射光的强度。单位:坎德拉/平方米[cd/㎡]]

航行灯要求

百科商城航行灯 英文名称:navigation light;running light 定义1:海上避碰规则等规定的船舶在航行时必须点亮的号灯。 应用学科:船舶工程(一级学科);船舶电气(二级学科) 定义2:航空器飞行时,或在黑暗条件下地面滑行时,为显示航空器轮廓,辨明航空器位置和运动方向,防止航空器碰撞而设置的机上外部灯具。 应用学科:航空科技(一级学科);航空机电系统(二级学科) 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航空器或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一般规定:飞机左翼尖装红灯,右翼尖装绿灯,尾翼端装白灯;直升机机身左侧装红灯,右侧装绿灯,尾端装白灯,在旋翼尖装红灯。船舶左舷装红灯,右舷装绿灯,桅杆和船尾装白灯;非机动船只装舷灯;木帆船只装一盏白灯。 目录 飞机的外部灯光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义,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于飞机机型、厂商的不同,飞机的灯光系统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基本上大致规则是一致的。常见的标准外部灯光系统有:1、红色防撞灯又叫做信标灯,EACON LIGHT或BEACON,分别安装在飞机的上下中部,各一支。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此灯根据机型适配的控制器不同,以一定的频率爆破闪烁。此灯在飞机推出及发动机运行时打开!(只要飞机动就必开)2、机翼灯又叫WING LIGHT,位于机翼每侧的两个单光束灯光,照明机翼前缘及发动机进气口。用于检查结冰情况。此灯在有结冰可能时应打开,但实际应用中一般常开3、航行及标志灯航行灯NAVIAGATION LIGHT,标志灯LOGO LIGHT,波音飞机飞为两个电门,空客飞机合在一起。航行灯分别为左红、右绿、尾椎白分别安装在机翼尖和尾追上。用于判明飞行物是飞机及指示飞行方向。标志灯分别安装在两侧的水平安定面翼尖上,提供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标志进行照明。空客飞机位两组航行灯,它的LOGO灯当主起落架减震支柱被压缩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时标志灯亮。航行灯为只要飞机上有人就必须打开4、机头灯(空客飞机)NOSE,此灯安装在前起落架上,两个灯分别叫做起飞灯和滑行灯。放在T.O位置时起飞灯和滑行灯都亮,放在TAXI时只有滑行灯亮。此灯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飞机滑行时放在TAXI 位,进跑道后放在T.O位置。飞机起飞后关闭。前起落架收起时,自动关闭。*、

交通信号灯案例分析

“交通信号灯”案例分析 案例:十字路口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控制系统 案例描述:某交通信号灯采用PLC控制,信号灯分东西、南北两组,分别有红、黄、绿三种颜色。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白天工作方式:南北方向绿灯亮30秒后闪5秒灭,黄灯亮5秒灭,之后红灯亮40秒灭,同时东西方向红灯亮40秒灭,绿灯亮30秒后闪5秒灭,之后黄灯亮5秒灭;然后继续重复循环。黑夜工作方式:只有黄灯闪烁。 教学目标:要求学生读懂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的控制电路;认识各状态发生器的位置;能编写交通红绿灯手动和自动控制的程序;能正确接线使交通红绿灯在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下工作起来。 案例课时:8课时。教师先在PLC实验室演示一遍手动和自动控制的交通红绿灯工作过程,然后讲解完成这项工作所需I/O地址分配功能图、设计程序所须指令和步进梯形图知识;由学生在PLC实验室独立编程输入程序并接线运行调试,教师在旁指导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 建立学习小组:2--3人一组,共24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首先绘出反映案例控制要求的时序控制图。 (2)根据对时序控制图的分析,对输入输出点进行分配。由于案例有两种工作方式,即白天与黑夜方式,所以需加入白天黑夜选择开关。 (3)绘制PLC接线图。根据所选用的可编程控制器系列型号,通过查阅手册了解输入输出点数、输出形式等,进一步熟悉PLC及PLC内部软元件的认识,进而绘制出PLC接线图。 (4)程序设计。在程序设计思路上,教师引导学生学会一种先进的设计法——顺序控制设计法,即根据系统的工作过程绘出顺序功能图,再根据顺序功能图设计出梯形图的方法。这是整个案例的难点,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过程。教师仅仅担当配角,起引导作用。 在实施步骤制订之后,需进行程序调试,分析方案是否可行。在调试过程中,让学生观察、感知、对比,培养悟性和洞察力。当程序运行出现问题时,教师应及时引导学生分析问题,修正错误。例如,某些学生对计数器的工作过程一知半解,在程序设计中缺少对计时器进行复位的指令,因而程序运行时,发现不能按控制要求实现工作。这时教师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去思索,不断调试运行,主动分析发现错误,经分析修正后,运行成功。在反复的运行调试实践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船舶航行灯的布置规定 航行灯,又称“号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

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LED隧道灯用控制装置技术规范

ICS 29.130.20 K81 SQL 深圳市L E D产业标准联盟标准 SQL/LSA 006—2011 LED隧道灯用控制装置技术规范 2011-08-29发布 2011-10-01实施 深圳市LED产业标准联盟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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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3) 5 命名规则 (3) 6 性能要求 (4)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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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深圳市LED产业标准联盟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华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易特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光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烨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特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苏周、孙学明、董洁、蔡纯、王祥斌、何琳、吴春海、于洪峰、金鹏、段卫垠、苏遵惠、李建华、王琴、王永彬、唐挺荣、陈浩、刘淮源、于洪峰、李保军、赵宇波、吴冠、刘葳、黄璇、詹炜、鲍恩忠、覃璐、邹莉莉、张玉生等。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德士达光电照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爱索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光半导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帝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积嘉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钧多立实业有限公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量子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世纪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华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伟志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泓亚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财家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比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裕邦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III

五年级科学下册 交通信号灯教案 首师大版

(首师大版)五年级科学下册教案 9.交通信号灯 一、教学目标 1.指导学生认识交通信号灯的外观和内部构造及主要组成部分,知道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和信号灯的种类。 2.指导学生学会用简单材料自己设计和制作一个由两个人能控制的交通信号灯装置。向学生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3.通过学生的动手实验和制作,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设计与制作能力和实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重点:指导学生认识交通信号灯的外观和内部构造及主要组成部分,知道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和信号灯的种类。 三、难点:学生成功组装交通信号灯。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分组实验材料——红、绿、黄小电珠各2支,电池、电池夹、导线、小木板、小灯座;曲别针、图钉、开关;交通信号灯图片;教学学具等。 (2)学生准备:配套学具 五、过程: 导入新课 1.提问:你知道谁是交通安全的维护者吗? 学习新课 (一)观察讨论:你知道各种交通信号灯有什么作用?了解它们的种类和作用吗? 1.先播放“街头交警用红绿灯指挥交通”的情形的录像, 2.观看各种各样的各种用途的信号灯图片或录像。 在教学中,对于以上这些信号灯,可由教师讲解其作用,也可鼓励学生自由发言,启发他们,鼓励他们认识和理解这些标志。对说得对的加以肯定,对说得不对的,也不要批评,要鼓励他们积极思维,然后教师加以解释。 3.小结: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信号灯有很多种类。它是一种由电能转化成光能的信号工具。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航空、海洋等。他能为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保障安全的信息。 要想做到交通安全,一要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二是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和识记各种交通信号,理解它们代表的意义,按照它们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各守其则,我们的生命财产才能得到保证,交通才会有秩序。 (二)设计与制作

航行灯,信号灯安装规则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尾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l、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修订版)编制说明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修订版)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09年市城建委责成路灯管理局编制《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并于2010年2月1日进行发布实施。该技术规定在我市已试行5年,在执行过程中路灯管理局收集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单位以及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的规范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功能和品质,促进道路照明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对该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 由武汉路灯管理局牵头,组织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修订《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2.起草单位 本规定的主要起草单位为: 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武汉路灯管理局 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中信息管道部分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单位 1 王中华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2 邵义安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3 陈祖旺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4 王向东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5 龚清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6 魏征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7 任光明武汉路灯管理局 8 方平武汉路灯管理局 9 汪峰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10 蔡建松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11 吴丽英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2 闵鹏程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修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是我市路灯建设科学规划、严谨设计、统筹建设、智能控制、规范管理的综合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市道路照明设施新建以及更新改造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我市“两型社会”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道路照明工程设计,大力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功能和品质,促进道路照明行业节能减排,总结近年来路灯建设维护的实践经验,修定本技术规定。 通过梳理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各相关标准与规范,修订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各相关建设部门可以相互督促、制约,共同遵守。减少各自为政,标准不一致,工程建设进度推进缓慢的现象。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照明设施的运行水平参差不齐,线缆错综复杂,管线间安全距离不够,照明设施陈旧,架空导线违法压占等都是安全隐患问题。通过修订和完善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依法依规建设和管理照明设施,可以减少和消除此类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秩序。 (三)主要起草过程 接受任务后,编制单位(武汉路灯管理局、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成立编制组,按要求提交标准编制提纲,

航行灯布置规定

航行灯布置规定 航行灯,又称“号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尾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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