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20.0/20.1/20.2/20.3),且为急性发作期,排除慢性退缩病人。

二、诊断依据

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年)相关指南

1.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2.严重标准

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3.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4.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5.临床类型

(1)偏执型分裂症(F20.0)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

(2)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F20.1)

符合分裂症诊断,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为障碍或紊乱为主。例如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情感倒错、行为怪异

(3)紧张型分裂症(F20.2)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僵较常见

(4)未定型分裂症(F20.3)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

①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

②不符合上述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形式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舒良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等相关指南

1.药物治疗

根据病情选择典型抗精神病药物、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症治疗药物

2.合并其他合适的非药物治疗

如:MECT;rTMS治疗;心理治疗;胰岛素低血糖和休克治疗;脑电治疗;生物反馈治疗;作业治疗;音乐治疗及其他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6—12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20/20.0/20.1/20.2/20.3精神分裂症疾病编码

2. 处于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且既往治疗为非难治性。

3.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含血型检测)、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心肌酶谱、血电解质、血脂、血糖、病毒性肝炎检查、

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生殖激素常规检查

3.脑电生理检测、心电图、头颅CT或/和头颅MRI、胸片、彩色B超(腹部、泌尿系统)

4.心理测验(BPRS,PANSS)

七、其他有利于诊治的相关检查项目:血药浓度测定、植物神经功能检测、

TCD、自身抗体测定、凝血功能、糖化血红蛋白、肌红蛋白、肌钙蛋白、肿瘤标志物、相关感染性疾病检查、相关心理测验等

八、出院疗效评定如下

1.痊愈:症状全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复

2.好转:主要症状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复

3.未愈:症状未消失,自知力未恢复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临床症状改善不明显,需调整药物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难治性精神分裂症,需要进一步诊治,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3.合并其他躯体疾病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而转入其他临床路径

4.合并其他精神疾病,需要联用其他药物,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5.患者或监护人要求退出临床路径

6.诊断更改

7.其他变异原因

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临床路径(试行) 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ICD-10:J44.001或J44.1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更新版)》 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病史; 2.出现超越日常状况的持续恶化,并需改变基础COPD的常规用药者; 3.通常在疾病过程中,患者短期内咳嗽、咳痰、气短和(或)喘息加 重,痰量增多,呈脓性或黏脓性,可伴发热等炎症明显加重的表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更新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1.一般治疗:吸氧,休息; 2.对症:止咳化痰、平喘; 3.抗生素; 4. 呼吸支持。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疾病编码(ICD10 J44.101 或ICD10 J44.001); 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尿、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电解质、血气分析、BNP(心衰标记物)、凝血四项、D-二聚体(D-dimer)、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CRP)。 (3)痰涂片找细菌、真菌及抗酸杆菌,痰培养+药敏试验,结核抗体; (4)胸部CT、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 (1)心脏彩超; (2)腹部超声; (3)下肢血管超声; (4)呼出一氧化氮检查 (5)血型、输血前四项(梅毒、HIV、乙肝、丙肝); (6)肺功能+支气管舒张试验 (七)治疗方案。 1. 评估病情严重程度; 2. 控制性氧疗; 3. 抗生素、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治疗、止咳祛痰; 4. 机械通气(病情需要时);

精神科临床路径

精神科临床路径 一、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20.0/20.1/20.2/20.3),且为急性发作期,排除慢性退缩病人。 (二)诊断依据 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2001年)相关指南 1.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2.严重标准 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3.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4.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

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5.临床类型 (1)偏执型分裂症(F20.0)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妄想为主,常伴有幻觉,以听幻觉较多见 (2)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F20.1) 符合分裂症诊断,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维、情感、行为障碍或紊乱为主。例如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情感倒错、行为怪异 (3)紧张型分裂症(F20.2) 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以紧张综合征为主,其中以紧张性木僵较常见 (4)未定型分裂症(F20.3)又名混合型或未分型 ①符合分裂症诊断标准,有明显阳性症状 ②不符合上述亚型的诊断标准,或为偏执型、青春型,或紧张型的混合形式(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精神病学第5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年)、《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舒良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等相关指南 1.药物治疗 根据病情选择典型抗精神病药物、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症治疗药物 2.合并其他合适的非药物治疗 如:MECT;rTMS治疗;心理治疗;胰岛素低血糖和休克治疗;脑电治疗;生物反馈治疗;作业治疗;音乐治疗及其他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6—12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F20/20.0/20.1/20.2/20.3精神分裂症疾病编码 2. 处于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且既往治疗为非难治性。 3.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含血型检测)、尿常规、大便常规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 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 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 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 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 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1—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 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 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 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 O 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2—

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文本本

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 科室: 年份: 西充县人民医院

西充县人民医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和相关专业的人员针对某个诊断或某种手术指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制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管理指导评价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工作开展在医院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科室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室主任为科室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四、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

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五、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每季度)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六、科室实施小组应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监测指标(如入组率、完成率、住院天数、费用等)进行分析评估,并上报医务科。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七、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八、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九、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医嘱及病程记录中,护理应将变异记录在临床路径护理篇中,并对变异情况

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腹股沟疝临床路径 (征求意见稿) 一、腹股沟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不伴有梗阻或坏疽者)(ICD-10: K43.9)行腹股沟疝无张力修 补术。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有明确体征:腹股沟区可复性包(肿)块。患者一般无特殊不适。长时站立或出现包块较久时偶伴局部胀痛和牵涉痛。分为腹股沟斜疝与直疝。 2.腹股沟斜疝:多见于儿童及青壮年,位于腹股沟韧带上内方,疝块外形呈梨形或椭 圆,经腹股沟管途径突出; 3.腹股沟直疝:多见于老年人,位于腹股沟韧带上方,疝块外形呈半球形,基地较宽, 由直疝三角突出; 4.排除鞘膜积液、腹股沟淋巴结等其他疾病。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一周岁以内婴儿,可暂不手术; 2?儿童腹股沟疝仅做疝囊高位结扎(可选择腹腔镜下修补); 3.成人腹股沟疝需使用人工材料行无张力疝修补术(开放式或腹腔镜)。 (四)标准住院日为56_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K43.9腹股沟疝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 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_2_天(指工作日)。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尿、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 毒、艾滋病); (3)心电图及正位胸片; 2.必要时行肺功能、超声心动图、立位阴囊/腹股沟B超及CT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合阳县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科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1、我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指导评价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3、各临床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长为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成员为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4、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指定本科室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为主治医师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 (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2018年临床路径

临床路径管理与持续改进 记录本 科室:__________________ 年度:2018 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临床路径管理小组 四、临床路径管理小组职责 五、临床路径流程图 六、临床路径管理知情同意相关制度 七、…科临床路径评估改进记录 八、职能部门督导分析改进记录 九、每季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分析总结 十、住院患者临床路径满意度调查表 十一、…科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患者登记本(每月导出)十二、…科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变异记录单(每月导出)十三、…科临床路径管理培训记录、考核 十四、临床路径等级评审条款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

据卫计委《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工作开展是在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业务副院 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 情况。 三、领导小组应定期(每3个月)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 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 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定期(每3个月)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 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 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计委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计委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 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每个临床科室至少开展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脑出血恢复期康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脑出血恢复期康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脑出血,已行手术治疗或无手术治疗指征,生命体征稳定。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临床表现: (1)意识障碍 (2)运动功能障碍 (3)感觉功能障碍 (4)言语功能障碍 (5)吞咽功能障碍 (6)认知功能障碍 (7)精神、情感、心理障碍 (8)膀胱及直肠功能障碍 (9)日常生活功能障碍 (10)脑神经麻痹 2.影像检查: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发现脑出血表现。 (三)康复评定。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康复医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脑外伤、脑出血术后和脑卒中早期康复诊疗原则》(卫办医政发〔2013〕25号) 1.一般情况。包括生命体征,饮食、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况。 2.康复专科评定。入院后3天内进行初期评定,住院期间根据功能变化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评定(大约住院2周左右),出院前进行末期评定。 (1)意识状态的评定 (2)运动功能的评定 (3)感觉功能的评定 (4)言语功能的评定 (5)吞咽功能的评定 (6)认知功能的评定 (7)精神、情感、心理状态的评定 (8)膀胱及直肠功能的评定 (9)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四)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康复医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临床常规治疗

2.康复治疗 (1)体位摆放与处理 (2)意识障碍处理 (3)运动治疗 (4)作业治疗 (5)物理因子治疗 (6)认知功能训练 (7)言语治疗 (8)吞咽治疗 (9)矫形器具及其他辅助器具装配与训练(10)心理行为治疗 (11)中医治疗 (12)痉挛处理 3.常见并发症的处理 (1)感染的治疗 (2)深静脉血栓的治疗 (3)压疮的治疗 (4)异位骨化的治疗 (5)其它:如骨质疏松、关节挛缩。(五)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21-28天。(六)进入临床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脑出血。

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临床路径

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 性障碍临床路径 (2012年版) 一、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起病突然或缓渐,以阳性症状或/和阴性症状为主要症状群,或者同时存在情感症状。 2.病程至少1个月。 3.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策略。 2.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3.对伴有兴奋、冲动、自伤、伤人、外逃、自杀观念和行为木僵、拒食等症状的患者,为迅速控制病情,可单独采用或合并以下治疗方法:改良的快速神经阻滞剂化疗法(氟哌啶醇短期肌内注射疗法),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肌肉注射或口服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阿普唑仑等药物);电抽搐治疗(ECT)。 4.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4)心理测查: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 合阳县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制定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科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原则 1、我院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指导评价小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3、各临床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长为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成员为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4、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指定本科室医师担任,原则上要求为主治医师以上。 二、工作职责(一)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4、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四)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一)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1、常见病、多发病; 2、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3、优先选择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二)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阻塞性睡眠呼吸低通气暂停综合征(非危重)(ICD-G47.302)。 (二)诊断依据 根据《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障碍学组)。 1.症状:睡眠时打鼾、反复呼吸暂停及觉醒,或自觉憋气,夜尿增多,晨起头痛,口干,醒后疲惫,可伴有白天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阳萎,性欲减退、夜间心绞痛等。严重者可出现心理、智力、行为异常。

2.体征:肥胖(BMI≧28Kg/m2),颈粗短、小颌畸型、下颌后缩,鼻甲肥大和鼻息肉、鼻中隔偏曲,口咽部阻塞、悬雍垂肥大、扁桃体和腺样体肥大、舌体肥大等。 3.多导睡眠监测(PSG) 满足以下任一项OSAHS诊断即成立:①临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打鼾伴呼吸暂停,ESS评分≧9分等症状,查体可见上气道任何部位狭窄及阻塞,AHI≧5次/h; ②日间嗜睡不明显,ESS评分<9分,AHI≧10次/h;③ESS评分<9分,AHI≧5次/h,存在认知功能障碍、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II型糖尿病、和失眠等1项或1项以上OSAHS并发症。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依据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2011年修订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障碍学组)。 1. 内科治疗 ①无创持续正压通气治疗(CPAP):单水平持续正压

(CPAP),自动调压(AutoCPAP),双水平正压(BiPAP)呼吸机。符合下列一个或几个条件的OSAHS患者可考虑CPAP治疗 1、年龄超过50岁者; 2、AHI≥20者; 3、AHI≤20,但自觉症状明显(尤其白天嗜睡症状明显者),问卷评分高者; 4、OSAHS患者经手术治疗,症状改善不明显,或术后复查AHI仍较高,低氧血症严重; 5、重叠综合征患者; 6、肥胖,BMI≥28,颈围≥40cm的患者; 7、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合并心、脑、肺血管疾病者及II型糖尿病者; 8、鼾症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愿或不能接受手术治疗者。 ②口腔矫正器治疗: 适合单纯打鼾和轻-中度OSAHS患者,特别有下颌后缩

癫痫性精神病临床路径

癫痫性精神病临床路径 (试行) 一、癫痫性精神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癫痫性精神病(:)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十版》(世界卫生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有原发性癫痫的证据,精神障 碍的发生及其病程与癫痫有关; 、病程分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类,前者有突然性、短暂性及反复发作 的特点,后者为迁延性病程; 、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排除感染或中毒所致精神障碍,排除分离(转换)性障碍、睡行 症、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精神病学》(第版)(沈渔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进行系统的病史采集、精神检查、体格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制 定治疗策略。 、抗癫痫药物与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对伴有兴奋、冲动、自伤、伤人、外跑、拒食等症状的患者。为迅速控制病情,可单独采用或合并以下治疗方法:改良的快速神经阻滞化疗法(小剂量氟哌啶

醇短期肌内);合并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肌内注射或口服氯硝西泮、地西泮、劳 拉西泮、阿普唑仑等药物。 4.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必要时合并MECT (四)标准住院日为42-49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癫痫性精神病(ICD-10: F06.8)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凝血功能、心肌酶、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 (3)头颅CT胸片、心电图、脑电图、脑地形图; (4)神经心理测评:韦氏智力测验、威斯康星卡片分类测验(WCS)T 等; (5)人格状况评估:MMPI/EPQ/16P等。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心脏B 超、腹部B 超、眼动监测、脑诱发电位、血药浓度测定、抗链“ O'、抗核抗体,尿妊娠试验等其他感染性疾病筛查。 (七)选择用药 1. 选择原则:(1)抗癫痫药物 ①根据发作的类型选药;②根据癫痫综合征选药;③根据特殊的病因进行治疗。(2)抗精神病药物对癫痫伴发偏执状态及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的患者,在应用抗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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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改,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收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s,CP)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制定的,以患者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 一、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意义 临床路径是一种诊疗标准化方法,以缩短平均住院日、合理使用医疗费用为特征,按病种设计最佳的医疗和护理方案,根据病情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和费用。它不仅可以规范诊疗过程,减少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而且还可以规范诊疗行为的时间等,增强诊疗活动的计划性。在提倡高效率、高品质、低费用的医疗服务改革下,临床路径提供了多专业协作的工作模式,保证医疗护理等措施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并达到预期的医疗效果,促使了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通过使用患者版的临床路径,帮助患者及家属了解医护详细过程和时间安排,使患方能积极配合和监督医院的工作,促进医患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元 副组长:彭光华、吴小平、颜迪平、肖易波、刘中林 组员:胡峰生、秦湘梅、周日贵、蒋斌、张志英、金秀萍、康华佳、刘朝晖、曾白洋职责: 1.建立以临床路径为指导的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制定单病种限价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2.组织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培训教育; 3.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4.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推行与实施临床路径所需要的帮助; 5.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

最新临床路径流程图教学文案

临床路径诊疗流程 1、路径跳转的情况一般发生在病人出现符合临床路径诊断的其他专科性疾病,继续在本科室治疗时使用(本科室有新疾病的路径表单)。如需要转科治疗或者新疾病无临床路径表单,则执行终止路径。 三甲医院标准规定:对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50%,入组完成率≥70%。

我最难忘的一位老师 先生姓谢,名然之,是我初二的语文老师。五十多岁,头发却只剩下周边,中间秃了,同学们戏称为“地中海”。灰色旧西装,不扣扣子,露出浅色衬衫,这是他的经典形象。印象中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造型,只是夏天把外套脱了,冬天加了毛衣罢了。 第一次和谢老师接触并不光彩,我和几个同学因没写作业而被他用尺子在手心上打了三下。后来在一次语文课上,谢老师宣读学生写的优秀作文,我被点名,他看到我,微张嘴巴,露出惊喜:“是你!”话音未落,两人相视而笑。而后他表扬我行文流畅,情感丰富,说时带着欣赏和欣慰的表情,可见此公作为师者对学生的爱憎分明,奖罚有度。 然而先生用戒尺罚学生早已淘汰,甚至在鲁迅那个年代也已不普遍化。鲁迅的儿子周海婴长大上学,有一次鲁迅和朋友说起:“听说那个先生(指海婴的老师)是要打手心的!怎么现在还有这样的事吗?”小时候被私塾先生打过手心的鲁迅深知戒尺的厉害,对海婴有可能也被打手心感到担忧和心疼。而从鲁迅惊讶的语气可以推断当时用戒尺打手心已开始渐渐摒弃。但是我们的谢老师,竟然时隔近百年之后仍保留着此传统,亦可见其老派的一面,而我估计他小时候也被他的老师用戒尺打过。不过这也本无可厚非,但其传统而严厉的性格也给他招惹过麻烦。 那天谢老师给我们上《送东阳马生序》,他在正式上课前反复强调这篇课文的重要性,说很多人读了《送东阳马生序》之后开始用功读书等等。我是早已听多了这种话,觉得厌倦了,只等着他讲正文,而从他饱含深情,掷地有声的讲话也足见其对这篇课文的重视。可就在谢老师这样苦口婆心的状态下,后排有学生却一直在聊天,完全没有注意到谢老师的警告,于是谢老师就火了,扔下书本,冲下讲台,把吵得最响的学生“教训”了,边“教训”边说着:“你为什么要打扰我上课!你为什么要打扰我上课!”那个学生当时也没还手,但下课后告诉了校长。后来校长就把谢老师叫去了。 下一节语文课,谢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说:“上节课我打了××同学,是我的不对,校长也说了,不应该体罚学生,我向××同学道歉。”于是这件事也就随着谢老师说完而结束了。只是我想,也许在谢老师的心里,他会感到郁闷和无奈,觉得自己所持的教育方式是否真的已经不合时代,一个先生用戒尺打学生是天经地义的时代无可挽留的坠落,只留在了他的记忆里,而眼前,是不能体罚,老师需要向学生道歉的新时代。但是在我看来,谢老师严厉,他的方式可能不合时宜,但他的本意还是好的。总比那些虽然不体罚,表面上和学生相处很融洽,实际对学生毫不负责的老师要好。 其实也正是谢老师这种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的人格让我对其增了敬意。谢老师还是全校唯一一个出过书的老师。他编了一本类似于歇后语辞典的书,他说为了编好这本书,十几年来每个假期,拒绝了几乎所有游玩的邀请。又因为谢老师并非名人,他出书需要自费出版,他说他把这些年来不抽烟不喝酒省下来的钱全都花在出书上了。其决心之大可见一斑,而我又佩服他的坚持。 清风吹过枫林,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还是那件灰色旧西装,还是那个瘦瘦高高的身影,裤脚出门前也忘了整理而保持了一天的长短不一。一个五十多岁的语文老师夹着备课本,走在学校新铺的石板路上,索寞的存在于这个狂飙突进的时代。 2、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与表单完全版

取内固定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患者 一、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骨折内固定术后() 行内固定拆除术() (二)诊断依据。 参照《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 1.病史: 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2.主要症状及体征:患者患处无明显症状,局部见明显手术疤痕,无红肿、溃疡及窦道形成,局部无压痛叩击痛。 3.X线摄片检查可见: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 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1.术后目前生活质量及活动水平。 2.全身状况允许手术。 3.首选拆除内固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治疗方式。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编码TCD:BGG000、骨折内固定术后();

2.明确外伤骨折后进行手术内置物植入病史; 3.钢板内置物存在,无断裂松动剂脱落,见骨折处连续性骨痂通过。 4.除外以下情况: 1)并发严重感染骨髓炎形成者; 2)内置物因外院器械不和或时间久远不能取出者; 3)合并其他的疾病(如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癫痫)等严重影响第一诊断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者。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 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 (2)电解质检查、肝功能测定、肾功能测定、凝血功能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 (3)胸部X线平片、心电图; (4)骨科X线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CT检查、肌电图、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超声心动图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精神分裂症临床路径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CCMD-3:20,ICD-10:F20),年龄18-50周岁,病史≤5年。 二、诊断依据: 根据《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主编单位:中华医学会,主编:舒良,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2010年3月第7次印刷)。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主编单位:中华医学会,主编:舒良,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2010年3月第7次印刷)。 (一)药物治疗 以抗精神病药物为主。 (二)改良电抽搐治疗(MECT) (三)物理治疗(包括中频或低频脉冲电治疗、电针等),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相关治疗。 (四)心理治疗 (五)社会功能康复训练 四、标准住院日:21-42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一)第一诊断必须符合CCMD-3:20,ICD-10:F20精神分裂症疾病编码(单纯型除外),并且排除以下情况: 1、符合CCMD-3:20,ICD-10:F20诊断标准的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心境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广泛性发育障碍、谵妄、痴呆、记忆障碍或其他认知障碍者; 2、患有严重的不稳定的躯体疾病者;已确诊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高血压病、心脏病等; 3、窄角型青光眼; 4、有癫痫病史者,高热惊厥者除外; 5、符合CCMD-3:20,ICD-10:F20酒药依赖(尼古丁依赖除外)诊断标准的患者; 6、患有药源性恶性综合征,严重迟发性运动障碍者; 7、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妊娠者。 (二)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第1-3天,所必须的检查、评估项目: (一)病史采集 (二)体格检查 (三)精神检查 (四)辅助检查(72小时内完成) 1、血常规、尿常规、血钾钠氯钙测定、血糖、血脂、肝肾功能、传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2、脑电图、心电图、肝胆脾肾彩超、子宫附件彩超(女性); 3、胸透(胸片),必要时到外院做脑影像学检查(CT、MRI); 4、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查心肌酶、分析等。 (五)治疗前评估:PANSS、TESS、心理评估(冲动风险、自杀风险、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事项解读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事项解读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的临床路径诊疗项目提供具体医嘱类和非医嘱类项目清单。)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的临床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 循证医学的运用应基于实证依据,缺乏实证依据时,应基于专家(专业团体)共识。制定临床路径的专家必须讨论并评估证据的质量和如何运用于关键环节控制。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的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拟定时间范围和评估医疗质量以及关键环节控制的方式、方法。) 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的表单。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所需临床路径文本拟定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预计可能出现的变异情况。) 实施临床路径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具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 (二)临床路径文本中所列项目中医疗技术服务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 (三)相关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训练; (四)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 (五)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制度能力评估。 (工作任务:头颈外科、腹部外科分别就甲状腺癌、胃癌和结肠癌实施临床路径的条件进行评估,需要跨科室部门协调的部分报请医务处。) 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颈椎病(脊髓型)(ICD-10:M47.1↑ G99.2*)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后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前后联合入路减压植骨固定术(ICD-9-CM-3:81.02-81.0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 1.病史:有颈脊髓压迫的临床症状。 2.体征:出现颈脊髓压迫的阳性体征。 3.影像学检查发现颈椎间盘组织退变及其引起的继发改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

出版社)等。 1.脊髓型颈椎病。 2.严格正规保守治疗3个月无效时选择手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M47.1↑G99.2*颈椎病(脊髓型)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4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X线平片、心电图; (4)颈椎正侧伸屈位片、CT和/或MRI。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

(1)肺功能、超声心动图(老年人或既往有相关病史者)、双下肢深静脉彩超、C反应蛋白; (2)术前可能根据需要检肌电图、诱发电位、CTM等; (3)有相关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应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③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

精神分裂症等五个病种临床路径

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分裂情感性障碍临床路径 一、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起病突然或缓渐,以阳性症状或/和阴性症状为主要症状群,或者同时存在情感症状。 2.病程至少1个月。 3.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4.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 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策略。 2.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3.对伴有兴奋、冲动、自伤、伤人、外逃、自杀观念和行为木僵、拒食等症状的患者,为迅速控制病情,可单独采

用或合并以下治疗方法:改良的快速神经阻滞剂化疗法(氟哌啶醇短期肌内注射疗法),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肌肉注射或口服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阿普唑仑等药物);电抽搐治疗(ECT)。 4.必要时联合使用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精神分裂症(ICD-10:F2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ICD-10:F22)、分裂情感性障碍(ICD-10:F25)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 (3)心电图、脑电图; (4)心理测查: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治疗中需处理的不良反应量表(TESS)、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七)选择用药。 1.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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