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不适用的,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本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本准则披露。

第四条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使用通俗易懂的事实性描述语言,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并尽量采用图表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准确披露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情况;

(二)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依据应充分、客观;

(三)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四)发行人可编制募集说明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五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募集说明书前后文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

对于发行人曾在公开发行或公开转让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可采用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以免重复。索引的内容也是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特殊行业的发行人编制募集说明书,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该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七条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募集说明书摘要应忠实于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相矛盾之

处。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摘要篇幅不得超过一个版面,最小字号为标准小5号字,最小行距为035毫米。

第二章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八条募集说明书文本封面及书脊应标有“×××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面向合格投资者)”字样,封面还应载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募集说明书的签署日期。

第九条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应当刊载如下声明: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第十条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文本扉页中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

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发行人应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二节发行概况

第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的核准文件、核准规模和本期债券的名称和发行总额。如发行人分期发行的,披露本期发行安排。

(二)票面金额、债券期限、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的起息日、利息登记日、付息日期、本金支付日、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债券利率/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四)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可交换为股票条款、减记条款等(如有)。

(五)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有)。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九)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十)承销方式。

(十一)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担保人及其他第三方增信机构(如有);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十)资产评估机构(如有);

(十一)其他与发行相关的机构。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披露其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发行人自身、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如有)、外部环境、政策等的相关风险。

第十六条发行人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准确、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

发行人应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定性描述。

有关风险因素对本期债券的偿付有严重不利影响的,应做“重大事项提示”。

第十七条发行人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对本期债券收益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本期债券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

3.偿付风险。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不能足额偿付的风险。

4.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本期债券有关约定潜在的风险,如专项偿债账户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前偿付安排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5.担保(如有)或评级的风险。担保人(如有)资信或担保物(如有)的现状及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对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影响,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财务风险。发行人因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而形成的财务风险,对外担保等导致发行人整体变现能力差等风险。

2.经营风险。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等风险。

3.管理风险。发行人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重要股东可能变更导致公司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等风险。

4.政策风险。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可能变化对发行人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而对发行人的影响。

第十八条发行人如披露风险的相应对策,主要应披露发行人针对风险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四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第十九条发行人应披露所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第二十条发行人应披露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二)提供担保的,应对比说明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应予以披露。

第二十一条发行人还应披露下列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四)如曾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应披露相关事项的处理情况和对发行人的影响;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六)近三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等财务指标。

第五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提供保证担保的,如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披露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设立日期、注册资本、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等;

(二)最近一年的净资产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注明相关财务报告是否经审计);

(三)资信状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五)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六)偿债能力分析。

第二十三条提供保证担保的,如保证人为自然人,应当披露保证人与发行人的关系,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代偿能力、资产受限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可能影响保证权利实现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四条保证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披露保证人所拥有的除发行人股权外的其他主要资产,以及该部分资产的权利限制及是否存在

后续权利限制安排。

第二十五条提供保证担保的,应披露债券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担保金额;

(二)担保期限;

(三)担保方式;

(四)担保范围;

(五)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六)反担保和共同担保的情况(如有);

(七)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披露担保物的名称、金额(账面价值和评估值)、担保物金额与所发行债券面值总额和本息总额之间的比例,说明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的持续披露安排。

同一担保物上已经设定其他担保的,还应披露已经担保的债务总余额以及抵/质押顺序。

第二十七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披露担保物的评估、登记、保管和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情况,并披露担保的范围。

第二十八条采用限制发行人债务和对外担保规模、对外投资规模,限制发行人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设置债券回售条款,设置商业保险等商业安排,设立偿债专项基金等其他方式进行增信的,应当披露增信措施的具体内容、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实现方式、相应风险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增信措施的,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及其他增信措施的持续监督安排。

第三十条发行人应披露所制定的具体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如设置专项偿债账户的,应披露该账户的资金来源、提取的起止时间、提取频度、提取金额、管理方式、监督安排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公司债券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应简要披露下列情况: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设立日期、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住所、邮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等。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报告期末的前十大股东情况,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评估事项的,还应简要披露资产评估情况。

第三十五条发行人应披露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包括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等。

发行人应披露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等)及其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第三十六条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披露其姓名、简要背景、与其他主要股东的关系及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

况,同时披露该自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披露该法人的名称及其主要股东。披露该法人的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业务、主要资产情况、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并注明是否经审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应列表披露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至少包括姓名、现任职务及任期、从业简历、兼职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发行人应披露其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所在行业状况及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第三十九条发行人应披露与业务相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告期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模、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原材料、能源及供应情况,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情况等。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需要取得许可资格或资质的,应当披露当前许可资格或资质的情况。

第四十条发行人应披露其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内的运行情况。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第四十三条发行人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发行人应披露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第四十六条发行人应披露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十七条如未作特别说明,本节信息中近三年的财务会计信息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应摘自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四十八条发行人应简要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主要包括: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还应披露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其影响。

(二)最近三年内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发行人,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应包括:重组完成后各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表和备考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分析说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近三年的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第四十九条发行人应对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说明原因。

(一)披露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分析营业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披露报告期内各期主要费用(含研发)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

(三)披露报告期内各期重大投资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四)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

(五)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负债情况。有逾期未偿还债项的,应说明其金额、未按期偿还的原因等。

第五十条发行人应说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有息债务的总余额、债务期限结构、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等情况,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第五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曾对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发行人应披露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第五十二条发行人对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信息,应加以必要的说明。

第五十三条发行人应披露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担保等事项。

第五十四条发行人应披露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第八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五十五条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专项账户管理安排等。

第五十六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股权投资情况、拟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发行人应当披露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十七条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有关权利的形式。

第五十八条发行人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制定并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十九条发行人应明确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和效力。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六十一条发行人应披露所聘任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联系人和所订立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情况。

第六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情况,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

(三)如发行人为债券设定担保,债券受托管理人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的时间,担保财产是否约定为信托财产;

(四)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方式、程序等;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情况;

(七)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条件及程序;

(八)其他重要内容。

第六十三条发行人应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说明债券受托管理事务的主要程序和方式,说明如何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十四条发行人应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履行的义务,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自律组织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一节发行人、中介机构

及相关人员声明

第六十五条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的尾页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声明应由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发行人加盖公章。

第六十六条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的

尾页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发行人加盖公章。

第六十七条主承销商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项目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六十八条发行人律师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六十九条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后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七十条承担资信评级业务或者资产评估业务(如有)的机构应在募集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或资产评估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或资产评估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或资产评估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由资信评级机构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加盖公章。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第七十一条募集说明书结尾应列明备查文件,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第七十二条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如有下列文件,应作为备查文件披露:

(一)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二)提供保证担保的,如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保证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并注明是否经审计)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三)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与抵/质押相关的登记、保管、持续监督安排等方面的文件;

(四)采用其他增信机制或偿债保障措施的,应提供相关协议文件;

(五)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关于报告期内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六)注册会计师关于报告期内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七)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提供的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告以及审计或审阅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

(八)拟收购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

(九)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第三章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七十三条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摘要的显要位置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七十四条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各部分:

(一)发行概况,按照本准则第二章第二节的要求披露;

(二)评级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按照本准则第二章第六节的要求简要披露;

(四)公司的资信情况;

(五)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本准则第四十八条要求的财务指标;

(六)募集资金运用,简要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第七十五条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结尾应当说明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8月1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同时废止。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含答案(十七)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含答案(十七) 单选题-1 甲公司20×7年7月1日购入一项5年期、半年付一次利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的票面价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当期市场实际年利率为6%,甲公司按照980万元购入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假定按年确认利息收入并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甲公司20×7年度应确认的利息收入为( )万元。 A.24.5 B.25 C.29.4 D.30 【答案】C 【解析】 [解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本题计算为:980×6%/2=29.4(万元)。 单选题-2 乙公司20×8年至2010年发生与金融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8年1月1日,乙公司支付2360万元购入甲公司于当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每年年末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另支付相关费用6.38万元。乙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经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为3%。 (2)20×8年5月1日,甲公司发行的该债券开始上市流通。 (3)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持有的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4)20×9年,甲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虽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将受到严重影响,20×9年底,乙公司经合理估计,预计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00万元。 (5)2010年1月5日,乙公司因急需资金,于当日将该项债券投资的50%出售,取得价款975万元(公允价值)存人银行,并将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日,乙公司没有其他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0×9年末该项债券投资应计提的减值为( )万元。 A.297.37 B.370.49 C.337.55 D.226.29 【答案】D 【解析】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01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 —1—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第六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级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 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两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 第七条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按照本办法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及其交易或转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自律组织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及转让、承销、尽职调查、信用评级、受托管理 —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应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请问对于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其净资产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净资产指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2.《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请问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可分配利润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对于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的,请问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内容:一是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二是相关交易

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三是发行人应作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作重大事项提示;四是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请问应如何予以披露?主承销商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充分提示评级结果差异。此外,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结合评级标准、方法、重要评级参数选取情况等因素说明给出相应债券

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

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 债券具有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综合成本较低等优势,可以解决市政基础建设投资的资金瓶颈问题,是充分发挥平台企业作用的成熟有效的融资方式。近年来,一些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极大的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债券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行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二)核准或备案流程 公司债券三种发行方式:大公募、小公募、非公开的核准或备案流程如下所示:

(三)相关机构及其职责 参与主体主要职责 发行人选定主承销商,选聘各中介机构;协调、解决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主承销商负责发行方案的设计;与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现场沟通;申报材料的制作和上报;债券的发行上市。 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 律师事务所把握、解决发行过程中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债券上市后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二、本次发债需达到的财务目标 根据前述企业债券发行的有关要求,发行企业债券需达到以下财务指标。

表2:财务指标要求 注以上按照发债利率为8%测算 几点说明: (1)关于会计报表要求 最近一年(即2015年)的净资产,以及近三年的净利润直接决定着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以及申报时间选择。 企业的净资产的增加不能陡增,需平滑,即申报期的第二年的增资产不能超过第一年的2倍,第三年不能超过第二年的2倍。 (2)关于净资产要求 根据有关要求,发债所依据的净资产不能含有公益性资产(2881号文规定: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金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已将上述资产(公益性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在计算发债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在发债时需就此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关于净利润要求 ①净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课后练习题19-中大网校共16页文档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课后练习题(19) 总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本类题共15分,每小题1分。) (1)M公司2006年7月1日购入N公司普通股股票l00 000股并采用成本法核算。N公司于2001年3月1日宣告发放2019年度现金股利,每股分源现金股利1元,N公司在2019年度的每股盈余为0.8元,假设利润比较均衡,则M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 A. 100 000 B. 20 000 C. 80 000 D. 40 000 (2)以下不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是()。 A. 工程物资 B. 材料成本差异 C. 发出商品 D. 劳务成本 (3)大华公司2008年5月1日正式开工建造一生产车间,该公司为建造该生产车间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分别为: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年利率5.4%;向丙银行借款6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5%,两笔借款均为2008年3月31日借入。在建造过程中,于5月1日第一次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500万元;10月1日第二次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800万元;2009年11月30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支付余款150万元。则该项目2019年应予资本化的利息为()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A. 25.04 B. 27.64 C. 30.60 D. 41.80 (4)A公司2009年3月20日外购一幢建筑物。该建筑物的买价(含税)为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8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建筑物购买后立即用于出租,租期3年,租金总额300万元。2009年应收取的租金为75万元。该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09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8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对2009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 105 B. 56 C. 21 D. 75 (5)企业在采用交易发生曰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的情况下,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时所产生的汇兑差额,是指()。 A. 账面汇率与当日市场汇率之差所引起的折算差额 B. 账面汇率与当日银行卖出价之差所引起的折算差额 C. 银行买入价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之差所引起的折算差额 D. 银行卖出价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之差所引起的折算差额 (6)甲公司2007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公允价值为52802.1万元,债券面值50000万元,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票面年利率6%,实际年利率4%。采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和定义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和定义 公司股票与债券都是金融工具。它们之间有着怎样的区别呢?怎么定义股票与债券呢?下面由为你分享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4) 经济利益关系不同: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 风险性不同: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股票与债券的定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即为每股净资产。经常接触到的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盈率是某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即需要多少年盈利积累才能达到当前股价。市净率和市盈率通常作为价值投资的重要评判指标。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作为债务凭证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流通买卖。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企业债债券)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企业债债券) 已出版 要点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股东决定批准。 而股东(大)会需要公司的董事会召集、并拟定议案。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第 _______ 届董事会第_______ 次临时会议 决议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第________ 届董事会第 ________ 次临时会议 于年月日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人,实到人。 与会董事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达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亿元7年期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期限和发行利率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同意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发行方案由公司与本次发行涉及的 中介机构根据公司和市场的情况确定,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终批复为准。 二、同意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事宜,具体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 聘请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3. 签署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报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后执行实施。 与会董事签署: -------------------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 金融资产

第五章金融资产 第一节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二节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基本概念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债券发行方式 – 债券按面值发行,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市场利率 – 债券按溢价发行债券票面利率大于市场利率 – 债券按折价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无论以什么价值发行,债券都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来支付利息。? 2004年初,甲公司购买了一项债券,剩余年限5年,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为9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4%,每年末付息,2008年底还本和最后一年利息。购入债券时的实际利率为5.16%。 每年末计息 此题实际能收到的利息为 票面利息=面值*票面利息*期限=20万 到期收回本金为面值100万 真正的投资收益=120-95万=25万

票面利息+折价=投资收益 每期投资收益-每期票面利息=折价的摊销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 摊余成本的确认 1、从财务管理角度 摊余成本=(发行价+已实现的利息-已收回或已偿还的款项)-已提的减值损失 2、从财务会计角度 摊余成本=不考虑公允价值影响的某金融资产总账余额-已提的减值损失 对于期末不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摊余成本也就是指该资产的账面价值 ?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的投资收益-当期的现金流入-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收到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二、账务处理 (一)账户的设置 1、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已实现但尚未到付息期的利息) ―利息调整 2、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利息) (二)初始计量 以公允价值入账,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初始总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溢折价=初始总成本-面值(另特殊情况时还应减去购入到期一次还本

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律师实务

公司债券发行中的律师实务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2月发布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这对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调整企业融资结构、丰富证券投资品种、促进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和持续健康发展,意义亦相当重大,债券融资是我国资本市场除了股权融资以外的另一个重要的企业融资渠道。 自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酝酿多年的公司债券发行正式启动。本文从律师实务操作的角度对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律师的工作做简要的介绍。 一、律师的尽职调查 律师在接受委托人为其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委托后,首先展开的工作是对公司进行调查,通常的做法是律师根据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发表法律意见的内容起草尽职调查材料清单,由公司按照清单所列内容向律师提供材料,律师进行审查。 对于需要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律师应亲自到公司办公、生产场所,比如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等,必要时律师还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经办律师须详尽的知悉公司的具体情况,并保证让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详尽,这样才能确保发表的法律意见真实、准确,没有遗漏。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资格 《公司法》第154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据此,在我国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都具备公司债发行主体的资格。 《试点办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公司债券,适用本办法。”因此,只要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无论是否是上市公司,其发行公司债券都需要按照《试点办法》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才能发行。但是,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对于非上市公司和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份公司来说,在目前阶段若要发行债券,则只能按照《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条例》等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对于主体资格,律师还需对公司是否依法设立、是否合法有效存续等内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发行公司债券应具备的实质条件 具有公司债发行主体资格的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时,还必须具备公司债的发行条件。律师要对该公司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进行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试点办法》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的条件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用图表方式比较分析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三者的异同

问题一:用图表方式比较分析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三者的异同 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 定义是股份有限公司签 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股份的凭证。是社会各类经济主 体为筹集资金而向 债券投资者出具 的、承诺按一定利 率定期支付利息并 到期偿还本金的债 券债务凭证。 是指通过公开发售 基金份额募集资 金,由基金托管人 托管,基金管理人 管理和运用。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以资产组合方 式进行证券投资的 一种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集合投资 方式。 当事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社会各类经济主 体、 债券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性质 1.有价证券 2.虚拟资本1.集合投资制度 2.信托投资方式 3.金融中介机构 4.证券投资工具 3.要是证券 4.证券证券 3.是债券的表现

股票、债券、基金基本概念比较 债券与股票二者比较 股票债券 相同点 1.都属于有价证券。本身无价值,却是真实资本的代表。 2.都是筹集资金的手段。与银行间接融资相比,均具有筹资数额大, 时间长,成本低,且不受贷款银行条件限制。 3.两者收益率相互影响。相互同向变动。 不同点 1.权利所有权凭证,股东一般拥有表 决权等权利债券凭证,体现债权债务关系 2.目的属于所有者权利,筹措资金列 入公司资本属于负债 2.参加股份公司 的股东大会,对 股份公司的经 营发表意见; 3.凭此参与公司 利润分配(分 红)。 关系; 2.规定了借贷双 方的权利义务; 3.法律凭证,本质 是债权债务关 系的证书。 2.利于证券市场 的稳定和发展。 备注基金投资有限制,其目的为1.引导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2.避免基金操纵市场; 3.发挥基金引导市场的积极作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练习题 学生 答案

精心整理 第一章(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股票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购买该股票另支付的手续费为10万元,5月22日收到该上市公司按每股0.5元发放的现金股利,12月31日该股票)万元13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市价55万元200A.550B.575C.585D.610 万元,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10股10.企业购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万元万元另支付交易费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万元的入账价值为 D.105 C.10A.10B.10 万元10公司一年前发行的五年期,面值日购入.甲公司200的债券,该债券每年年初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10年利率1万元性金融资产。实际买入价11万元(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万元另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万元。该项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A.102B.104C.112D.114 股,划分为交易性5000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甲公司于42007年2月20月年4A4000元。公司于20078金融资产,每股买价

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日收到该现金股利20年5月0.3010日按每股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于2007年对2007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000元。甲公司311215000元并存入银行。至月)元。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A.15000 B.11000 C.50000 D.61000 5.企业在发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下列有关业务中,不应贷记“投资收益”的是()。 A.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 B.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债券利息 C.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股票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 D企业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企业发生的下列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事项中影响投资收益科目金额的(6 A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B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C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D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包含在买价当中的现金股共支付万股1日自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100甲公2010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购入时其中包括交易费万元。86万元,1220×甲公司将购入的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利为每O.1元年利润万元。甲公20×月日,甲公司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价96中因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B.11万A.10万

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doc

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 依据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㈠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㈡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依据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㈡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㈤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第十一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 题要 按照公司法第159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第159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 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二、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1、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选择权 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简述股票和债券的联系和区别

1.简述股票和债券的联系和区别; 1、筹资的性质不同 2、存续时限不同 3、收益来源不同 4、风险性不同 4.什么叫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 5.简单介绍扬基债券、武士债券、猛犬债券、斗牛士债券、熊猫债券、龙债券; 扬基债券是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 武士债券是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日本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日本国内市场发行的、以日元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武士债券均为无担保发行,典型期限为3~10年,一般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猛犬债券指非英国借款人在英国市场上发行的英镑债券,因斗牛犬(bulldog)是英国 的一个标志而得名。 ?1979年英国外汇管制条例被撤销后,英国外国债券市场重新得以恢复。 ?在英国发行的英镑外国债券被称为猛犬债券。 ?发行者可以是外国政府,也可以是外国私人企业。发行方式也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 前者由伦敦市场的银行组织包销,后者则由管理集团包销。 ?猛犬债券的期限为5-40年,债券的利率多参照相同期限的金边债券利率而定。 ?该市场允许公司发行可转换猛犬债券。 ?熊猫债券(2005年9月28日,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获准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财 政部部长金人庆将首发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 ?在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发行的一种以非亚洲国家或地区货币标价发行的债券。 ?龙债券是东亚经济迅速增长的产物。 ?从1992年起,龙债券得到了迅速发展。 ?其典型偿还期限为3~8年。 6.简述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主要区别; 7.主要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约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 据;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组建的。 ?2、法人资格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具有法人 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受益人,对基 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 ?4、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在资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 展顺利、又需要扩大公司规模、增加资产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5、经营财产的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凭借基金契约经营基金财产;公司型基金则 依据公司章程来经营。 6.基金运营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 8.简述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主要区别.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 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可随时申购基金单位,所以基金的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 ?2、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不同。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对应的资产净值为基础,不会出现 折价现象。封闭式基金单位的价格更多地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 ?3、基金单位的买卖途径不同。 ?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随时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或赎回基金,手续费较低。封 闭式基金的买卖类似于股票交易,可在证券市场买卖,需要缴手续费和证券交易税。

(附答案)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选择题练习十九

(附答案)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选择题练习十九 一、单项选择题 1. 2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买一项债券,剩余年限为5年,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买价为90万元,交易费用为5万元;每年年末按票面利率可收得固定利息4万元,债券在第5年末兑付可得到本金110万元,不得提前兑付。债券实际利率为6.96%。该债券2×10年末的摊余成本为()。 A 94.68万元 B 97.61万元 C 92.26万元 D 100.40万元 参考答案:D 2×11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12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105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万元。该债券系乙公司于2×10年1月1日发行,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度利息。甲公司拟持有该债券至到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2题至第3题。 2.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债券的入账价值是()。 A 1 050万元 B 1 062万元 C 1 200万元 D 1 212万元 参考答案:B 3.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债券至到期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A 120万元 B 258万元 C 270万元

D 318万元 参考答案:B 4. 2010年1月1日,M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栋办公楼,租赁期为12年。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2010年1月16日,M公司开始对该办公楼进行装修,至6月30日装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共发生可资本化支出100万元;预计下次装修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M公司对装修该办公楼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 A 7年 B 12年 C 10年 D 9.7年 参考答案:A 5. 下列以出包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建设期间发生的联合试车费计入管理费用 B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C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计入在建工程 D 企业为建造该固定资产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 参考答案:D 6. 乙公司于2009年3月购入一台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买价为2 300万元,增值税为391万元,支付运杂费5万元。乙公司安装该设备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分别为160万元和27.2万元,另外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价格为350万元,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10%。2009年4月28日,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乙公司生产经营用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A 2 827.2万元 B 2 901.35 万元 C 2 826.85 万元 D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异同

一、股票与公司债券的相同点。主要是:(1)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2)两者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同属有价证券中的资本证券。(3) 其所代表的公司债务和公司资本,都属于公司资本的范围。(4)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 二、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1、二者产生的基础关系,股票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社团法人与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而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外部关系。2、在本金的偿还上,股票代表的入股资金一般情况下不退还,而债券一般情况下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4、公司对二者支付的红利财务处理账目:股票分红不计入公司成本,债券利息计入公司成本6、二者在发行时间上。股票设立发行在经批准拟设立公司时就已经发行,但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后经批准发行。7、有无担保。股票发行没有担保,而债券发行尤其是担保公司债券应当设立担保。8、标的。股票发行除现金外还可以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债券一般只收现金。9、在法律是否允许收购上:公司不能对自己的股票随意收购,但公司可以任意收购自己的债券。10、二者超资产引起的法

律后果:股票面值超资产不是破产原因,而债券总值超资产是引起破产的法定原因。11、在公司解散时受偿程序:债券先清偿,有剩余则按比例进行股份分红。(1)概念。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3)分类。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债券既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还可分为可转让债券与不可转让债券。(4)记载事项。股票中的发起人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债券中的可转换债券应当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5)发行主体。股票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6)发行条件。(7)转让条件。股票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如: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发起人所持有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等等。另外,公司不等回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需要注销部分股份时除外。债券无此限制(8)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1)两者所体现的投资性质和所包含的权利。股票投资是一种长期性投资,投资者即

董事会决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精品文档]

***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时间:【】年【】月【】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出席董事:【】 主持人:【】 【】年【】月【】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人,实到董事【】人,本次会议由【】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作出如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逐项核对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采取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者除外)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人。 (4)债券期限 不超过3年(含3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发行的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6)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转让流通市场 本次(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挂牌转让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次(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具体挂牌转让场所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董事会授权

公司怎么发行债券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311406067.html, 公司怎么发行债券 公司融资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来进行资金募集,那公司怎么公开发行债券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怎么发行债券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开发行债券主要分为四步,即申请、核准、发行和承销。公开发行证券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发行方式,但是近年来非公开发证证券(也称私募发行)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与公开发行证券相比较,因为非公开发行证券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所以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 (一)申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核准 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发行 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四)承销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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