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儒家思想和本土中国的法治观念之关系

浅论儒家思想和本土中国的法治观念之关系
浅论儒家思想和本土中国的法治观念之关系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和弊端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和弊端 在中华民族浩浩荡荡的五千年历史长廊中,凝聚了源远流长、丰富悠久的中国传统文化,给中华儿女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精神食粮。传统教育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慢慢演变中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教育体制和模式,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教育工作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要求;如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成为了当代教育工作者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 儒家的教育思想是中国传统教育思想的主流,所以儒家关于教育目的的主张可以作为中国传统教育目的的代表。 从社会要求来看,中国传统教育目的的就是培养统治者要求的治才、吏才,表现为“读书做官”。这种思想在先秦时期就已确立,孔子的学生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学而优则仕”、“读书做官”的教育目的有益于封建社会的统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从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来看,中国传统教育目的主要是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修养身心,培养儒家理想的君子人格。 孟子认为教育的目的为“明人伦”,在他看来“人伦”就是“人道”,“道”是儒家最高的人生境界,也是教育的终极目标。“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把教育的目的定位于“明明德”,进而“亲民”以至于“至善”之境。为达此目的,《大学》中把教育的目的概括为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项要求。在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思想的封建社会,这一指导思想一直贯穿着传统教育的始终,对中国传统教育制度及内容的确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在屈辱的中国近代历程中,中国社会出现了重大的变革,结束了封建王朝的统治,一大批先进知识分子开始觉醒,踏上了救国图强的道路。在这一时期,教育的目的在于唤醒国人,培养人才,强国强民。在此同时,蔡元培、陶行知等一大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在寻求教育强国的道路上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为近现代中国教育体制的确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中国传统教育的弊端: 中国传统教育体制和内容束缚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中国传统教育方式主要是一种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人的个性,限制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

“法治观念”与“依法治国”

“法治观念”与“依法治国” 近年来,随着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制)国家”研究和宣传的不断深入和扩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治国方略。人们已不再讨论人治与法治。对法的认识,也已经由“法制”转向了“法治”。早在古希腊时,亚里士多德就曾给法治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法治应包含双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法治国家是相对人治国家而言,是依法治国所追求的目标。而依法治国就是依照表现为法律形成的人民意志来治理国家,即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其中“国”应包括全国公民,并且首要的应是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器。笔者认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工程,争议颇多,但如果从法治观念层面对中国法治建设进行相关性的阐述,可能会有些益处。 法治(the rule of law)无论是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都源远流长。中国历史从秦王朝“法治”一页翻起,“春秋决狱”史不绝书,法律日益沦为经义之附庸,实用之工具。新中国成立后,“法”仍只是在暴力惩治的功能上被强调,只不过由帝王之器变成了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的武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近几年,法治才逐渐被视为一种价值追求,成为法律至上的信仰。 依法治国(the rule by law)也称为法治国(lagal state,law -based state,)。据认为起源于康德的一句名言:“国家是许多人以法律为根据的联合。”[2]显然这里的法律不是法治中的法,而是指来自人民的

公意。下面,笔者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二者的区别。 首先,从哲学伦理角度来看。如果说人性恶学说是法治和依法治国共同的哲学理论假设的话,那么人权哲学则是二者在哲学基础上的区别所在。天赋人权理论是法治的逻辑基础,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的基本价值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法制的价值观正体现在对自由、正义等基本人权的坚定信念中。而与天赋人权理论相对的君权神授理论是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君权神授理论认为权利是高高在上的,立法者的意志,是主权者的立法权的产物和表现。 其次,从二者的起源形式上看。法理学认为,法治是自然法理学的一部分。法治的思想渊源于十二、十三世纪的欧洲,因为当时欧洲有着较发达的法。[3]而依法治国是实证主义法理学的一支。康德的不可知论以及意志化法律思想是其最初的思想渊源,之后德国形成不同的依法治国理论,[4]也就是说,依法治国最初是在德国发展的。在德国,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是紧密结合的,形成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纳粹党人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法律意志论,用法律来“正义”他们的意志,制定“著名”的“纽伦堡法”,以法律的名义剥夺基本的人权,给历史,给世界留下惨痛的教训。 再次,从对法律的认识与要求来看。自然法理学将法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认为自然法是人定法的指导和来源,与自然法理学相应的法治本身承认也要求人定法必须服从于更高的自然法,制定的法律必须合乎自然法的普世原则,即尊重基本的人权。依法治国则坚持实证法学的法律意志论,认为立法者的意志是法律的最高渊源,法律被看作是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宗法以血缘为纽带,一个典型的宗法制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被组织在一定的亲属集团如家庭、宗族之中。以血缘关系结成的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家的无限扩大便构成国,它同样是宗法性质的。 中国古代社会又是等级制的社会,即所有的人都按其所处社会经济地位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依等级的高低卑尊分享政治、法律上的权力。宗法社会是一个以维护尊卑伦常为要义的等级结构,而等级特权既是宗法制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和巩固宗法制度。宗法等级特权观念扩展和渗透到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司法领域尤然。 梅因:“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里所说的“身份”是指个人对父权制家族的依附关系。在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社会里,身份是一种先赋的、固定不变的条件。人们一旦获得了某种身份,也就意味着他获得了与此种身份相适应的种种权利。而“契约”则是民事主体自主地设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在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个人可以通过签约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合意,其本质是平等、自由。“从身份到契约”标志着个人不断地从血缘家族团体束缚的身份化状态中解放出来,进入由自由契约所规范的人格状态。中国法制近代化的演变,正是一种从家族本位为核心的身份法向权利本位为核心的契约法转变的过程。

民事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民事法律制度、理念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惯性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民法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最为紧密。由于民法与社会生活的特殊关系,民事法律制度、理念的形成往往与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习俗密切相关。 与儒家思想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 离婚的家族本位思想。离婚在古代也称做“绝婚”,即断绝二姓姻好的意思。中国古代的离婚大抵有两种形式:法定弃妻、强制离婚,协议离婚。“七出”虽是丈夫弃妻的法定离婚条件,但其基本精神仍是从家族利益出发的。“义绝”,是指夫妻之间的恩义已绝,因此法律规定这种婚姻关系必须解除。如果这种婚姻不自动解除,国家就要强迫解除并给以惩罚。最早见于唐律,《唐律·户婚》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发生义绝的情况都是亲属间互相侵犯的行为,强制离异仍然是以家族为中心,为维护封建伦常观念和封建家庭秩序而设的。 (二)对继承制度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继承”一词,不单纯是指财产继承,还包括身份、地位的继承。继承也不仅仅是一种权利的承继,还包括祭祀祖先、延续宗族血脉的义务承担。古代以宗祧继承制度为主,财产继承附见于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论文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明天的太阳,在展望未来的同时,也必须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只有在不忘记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近日,我们通过对大中小学课本进行了大量的收集后发现:现在大中小学课本中,传统文化的分量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魂,是中华民族的根 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是聪明智慧的民族,是开拓创新的民族经过长时间的淘漉和历史沉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的精彩浓缩,记录风雨,贮藏丰碑,凝结精魂,激励后辈自从盘古开天地后,中华各民族的祖先就在这片古老而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不仅创造了无穷无尽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独具特色、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老祖宗的谆谆教诲,语重心长,句句箴言,滋润心田,教我做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智慧之果,闪烁聪慧,展示魅力,开启脑力,启迪子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五千年的文明陈酿,历经沧桑,遗存华章,哺育华夏,福及人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不断增值的民族资本,璀璨夺目,点墨是金,亘古常青,价值永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培育气度,激励自信,陶冶人格,塑造灵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精深厚重,传承文明,营

养无限,永屹世林 2、当今的大中小学生的文化底蕴和人格状况需要国学 八十后九十后的特点就是张扬个性,创新而丰富的文化底蕴是才培植个性培养创新不竭的源泉创新可以说是悟性和灵性的结晶,而悟性和灵性的根系却深植于丰厚的文化底蕴里因此,语文教育应充分重视文化意识的培养和文化底蕴的沉积,为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具有创新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1)积累文化底蕴,培植创新的悟性和灵性语文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情趣,在丰富生活阅历中不断积累文化底蕴;要在熟读的基础上,抓住有一定内涵的词句去感悟课文的整体美;要注意抓住课文耐人寻味处、意义深远点,发挥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去感悟课文的意境美、内涵美,体验文化美感;要引导学生涵咏富有人情味和浪漫情调、诗情画意的优美词句,领悟课文的艺术美、情感美,体验文化情趣,使学生的灵性和悟性如枝头上的嫩芽在春雨沐浴中焕发生命活力。 4、有助于拓宽学生的文化视野,提高其文化品位 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冲击下,功利主义思想泛滥,高职教育也难免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成长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成长 “梦”,带给我们多少遐想、多少憧憬、多少激情!“梦想”,是最美好的东西,无论一个人多么得贫穷多么得卑微,他都可以拥有梦想,而只要一个人怀揣着梦想,他就可以活出精彩。梦想,是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也是我们在困境中得以生存下去的支柱。一个人没有梦想的时候,那么即使他还活着,他也已经死了。而有了梦想,并且为了梦想去努力,那么哪怕他现在低微到了尘埃中,他也会在尘埃中开出花来。 当年越王勾践被俘虏为奴,受尽折磨,卧薪尝胆的时候,如果没有梦想让他得以支撑下去,恐怕早就以死来保全自己身为王者的尊严了,又何谈最终灭掉吴国?苏武留居匈奴牧羊十九年持节不屈,若不是心中有梦想有希望,恐怕也坚持不到回汉朝受封赏,而是早就在那艰苦的牧羊生活中以死成全自己对大汉朝的忠心了吧?孙中山为了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一共失败了十次,如果没有梦想,他又怎么能够一直坚持到最后的辛亥革命并取得成功?梦想是深藏在人们内心处最强烈的渴望,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和潜意识,也是人们走出困境走向成功的原动力。马天峰先生《播种与收获》中,这样说过,梦想不是回忆,是努力,是努力创造活着的意义;梦想不是忍受,是怒吼,是决定从今天不再等候;梦想不是服输,而是挣扎,然后活得更潇洒。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梦想,都有着自己的渴望和追求,或许是一日温饱的愿望,或许是安邦治国的抱负,或许是腾云驾雾的妄望……也许,我们执着于自己的梦想久了,渐渐地忘了梦想生长的土壤。当“中国梦”没有绽放,个人的梦又如何开花?从根本上说,我们每个人梦想生长的土壤,都深深植根于“中国梦”。我们每个人梦想的成长,都有“中国梦”的成长相伴。有了“中国梦”的茁壮,我们才有了做自己的梦的自由。中国梦与我们个人的成长息息相关。 当一种梦想能够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这种梦想就有了共同愿景的深刻内涵,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一个人,是渺小的;但是当他和祖国联系起来是,就是伟大的。一个梦想,是渺小的,但是当它成为祖国的梦想时,就是不可估量的。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是啊,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旺则国兴旺,少年在成长中心怀梦想,则国充满希望。 今年3月,我们新任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定义了“中国梦”--实现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而且满怀信心地表示这个梦想“一定能实现”。并寄语全国广大青少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这是党对青年的殷殷期盼,这是国家对青年的深深呼唤。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飞扬的青春将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中国梦,是我们大学生心中的那片星空,仰望星空,我们体察内心。找到心之所向,了解喜、怒、哀、乐的表达与变化。我们体察内心,在今夜三省吾身之后,整理自己的情感,明天对梦想的追逐更加明确而积极。我们仰望心中的星空,确定梦想的方向。 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向最远处瞭望,远到不能再远的地方,天与地交汇在一起,看到长长的地平线。我想这天就是中国梦,我们无法飞翔,直接触摸到中国梦,不过我们可以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向前,走到地平线,在那里,我们伸伸手就可以够到天。地平线就是中国梦交汇到现实的所在,就是我们自己个人成长路途上的梦想。小学六年级的老师曾经这么和我说过: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只要你敢想敢做,那么成功总会被你抓在手心。 作为一名大学生,对于我的祖国,对于社会上的冷暖,我开始看的越来越透彻。我梦想的中国,有这样可爱一群人。他们敢于抵制日货,他们敢于救起倒在血泊中的孩子,他们敢于扶起摔倒的老人,他们敢于质询、敢于揭露、他们能够在了解这个国家的阴暗面后,依然爱他如生命,会为了这些中国梦而奋斗。我梦想的中国,有这样无私的一群人。他们默默地奉献自己的青春与激情,守护在我国的边疆,守护在我们的家园,守护在我们需要的地方。我梦想的中国,有这样一群有爱的人,在一方遭受苦难的时候,他们不会冷眼旁观,而是纷纷地站出来慷慨解囊,安慰受难者的心灵。我梦想的中国,还有一个强势的政府。它会在国人遭遇不公时,勇敢站出来,做国人最坚实的后盾,它会在中国领土主权遭到质疑与挑衅时,勇敢站出来,以强硬的态度宣示:只有战争没有谈判。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在成长中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但我们同属于一个国家,我们都有同一个身份—中国人。所以我们每个人成长的梦想又与国家民族兴衰荣辱紧密相连。先贤顾炎武早就发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因为,国强则民富,国家好了,我们才能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我们成长成一名成功者的道路上,请让我们握紧彼此的手,让我们各自的梦想编织成一道网,保护好中国梦,保护好这滋养着我们个人成长梦想的土壤,努力地去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

浅析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

公共管理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期中论文 浅析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 学院交通学院 专业班级交通运输0901 学号 00929175 姓名丁立 指导教师袁会琴 日期 2011 年 11 月

浅析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 摘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转变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依法治国是当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方向,引领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施。本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分析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和实践发展,并且论述了依法执政确立的依据,阐述了依法执政的重要意义,探讨了它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和实现依法执政的具体路径。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必须推进依法执政。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法治国家 一、引言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战略机遇期,社会经济结构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全党全社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是按照邓小平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进行法制建设的。很多同志说,我们做到了“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就是做到依法治国,为什么还要再提依法治国?甚至有的学者问道:依法治国和“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关系?第三代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法治理念和第二代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法制方针是什么关系?是继承关系、否定关系、还是其他的关系?因此,我们对我国法制建设的认识,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理解,必须要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放在具体国情下加以认识和理解。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确立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我们开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改革。这个变革,必然对我国的上层建筑、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提出相应的要求,要求我国的法治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提供相应的法治保障。1992年,党的十四大做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议,随后一系列重要决定政策出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诸多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我国立法具有相对的滞后性,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笼统地、片面地、不加区别地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于当时很多法律法规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在当时那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思想顺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我国的儒家思想就是在尖锐的社会现实中应运而生,它对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其范围包括思想,文化,道德,宗教,政治,法律等。 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持手段,是所有文明共有的现象。儒家思想不仅在道德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它特有的法律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封建法律的制定及其有效地实施。 一、儒家思想的起源 儒家思想创立于春秋末年的孔子,当时社会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动荡与变革之中,孔子一向推崇的西周宗法等级秩序和礼乐典章制度全面崩溃,因此他当仁不让的充任了旧制度的继承者和卫道士,提倡“礼治”,“德治”。 二、儒家的基本法律观 儒家思想中的法律观以“礼治”和“德治”为出发点。“礼治”是对西周政治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以建立家庭为本位的大一统的宗法制秩序;“德治”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以德服人,先德后刑,德主刑辅。 儒家思想包含内容丰富的以“礼治”和“德治”为核心的法律思想。随着古代礼、法关系由分立、对立向合一的演变,中国法律在礼法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确立了其在封建正统思想中的权威。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之为开端,儒家思想在官方的认同和儒学大师的推动下全面贯注到法律中。中国法律儒家化从两汉发端,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深入发展至隋唐时期最终完成,对中国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及其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 (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儒家打破法律领域的法家统治的第一步,作为一种盛行于汉、波及魏晋南北朝的司法现象,它开启了中国法律以礼入律从而走向礼法合一的先河。所以,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三,随着法律儒家化的逐步深化,至隋唐法律同儒家思想的礼高度融合,法律儒家化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唐律疏议》,从而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 (二)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孔子主张“为政以德”,礼刑并用的法律观,汉儒董仲舒根据孔子的“仁学”与“正名”思想,提出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将

中国传统文化精神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作如下归纳: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二、贵和尚中、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三、以义为上、注重伦理的道德主义情怀;四、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本文就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传统文化; 基本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些思想观念或固有传统,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生活行动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历史上起了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成为历史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这就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它是民族延续发展的精神动力,或者说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作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思想观念或文化传统,它必须具有两个不可或缺的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影响,感染熏陶了大多数人民,为他们所认同所接受,成为他们的基本人生信念和自觉的价值追求;二是具有维系民族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必须具有这两方面的特点,才可以称为文化的基本精神。从理论思维的高度审视,所谓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作如下归纳:? 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的精神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于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做出明确表述的是《易经》。《易传》对此作了经典性表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生生之谓易”、“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顺乎人”,这里的意思是说,人格气质与生命精神应当效法健动有力、运行不止的天体,人必须发挥自我能动性,自强不息、努力奋斗。孔子是极力提倡有为并身体力行的思想家。他一生奔波,幻想以周礼匡扶乱世,“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结果是“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对“饱食终曰,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投以极度的蔑视。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认为无论在乱世还是在太平盛世,都需要自强不息。? 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动力。它体现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几千年来这种精神已经不知不觉地渗透到国人的血液中,深深地影响着、激励着古往今来的中华儿女不断地奋发图强。近代以来,多少

浅谈中国传统教育思想

浅谈中国传统教育思想 摘要中国古代教育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其间涌现出许多著名的思想家,积累了十 分丰富的教育思想。这些教育思想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教育思想传统文化 正文 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基本特征 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丰富多彩,流派众多,几乎每个时代的教育思想都有自己的时代特色。但从总体上来说,中国古代的教育思想还是一脉相传的,从中可以概括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 重视教育的社会作用 古人十分重视教育的社会作用。如孔子把教育作为治好国家的三大条件之一:“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认为,治理国家,除了使人口增加、百姓富足之外,还要加强对人民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真正强盛。孟子也十分强调教育在社会政治中的地位,明确提出“善政”不如“善教”的教育观点。他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下》)孟子认为,好的政治靠的是法度,是用刑罚约束百姓,使之畏惧国君,不敢违背;而好的教化靠的是德性,是用仁德去感化百姓,使之爱戴国君,由衷向善。好的政治得到的只是百姓的财物,而好的教化得到的则是百姓的人心。所以,作为统治者,应该把“善教”当作自己追求的最高目标。”(《新书·大政下》)董仲舒继承了孟子的“善教”思想,他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告诫统治者要用教化作为防范百姓的“堤防”,这种说法显然带有一定的阶级性,但他认为教化的作用远远大于刑罚,这无疑是正确的。唐代的孔颖达从儒家传统的政治观出发,充分肯定了教育在营造社会良好道德风尚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欲教化其民,成其美俗,非学不可”。宋代的朱熹也十分重视教育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他结合自己多年的教育实践经验,并从当时的教育实际出发,反复强调国家办教育应“以明人伦为本”,只有“教明于上”,才能“俗美于下”,“其遗风余韵,又将有以及于方来”。可见,朱熹已将重视教育的眼光投向了未来。 2. 强调教育的必要性 中国古代的教育家很早就清醒地认识到,教育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如孟子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只是由于后天所受到的社会影响不同,才有了君子与小人、好人与坏人之分,所以,加强后天的教育,对于人的健康成长是十分必要的。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人虽然天生就有仁义礼智四种

当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与发展

当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立法工作 立法是发展中国法治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自从中国1978年明确提出“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中国立法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把立法放在法治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27年来,在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立法工作是取得成绩最为显著的一个领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它们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立法法等的规定,中国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的立法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地方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的地方政府有权发布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五个经济特区还享有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权。中国的立法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的两个积极性,使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除了修改颁布1982年宪法和对1982年宪法进行四次修改的31条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目前,中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少数民族建立

法制史论文儒家思想与古代法律修订稿

法制史论文儒家思想与 古代法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 内容摘要:文章主要就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进行简单阐述,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些基本特征,最后就儒家影响下的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儒家思想、中国古代法律、礼与法 儒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理论几乎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中华文明性格的塑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儒家提倡的“礼治”、“德治”、“人治”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西汉中期,随着儒家独尊地位的确立,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正统法律思想得以形成。自从西汉武帝“罢黔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历经了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和完善,到隋唐时期代《唐律疏议》的颁布,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儒家思想遂成为了封建法律的正统思想,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封建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从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影响的影子。历史证明,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符合古代中国国情的。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对中国的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儒的含义及其法律思想 “儒”原来是指专门从事教育和执掌礼义的人。儒家发展的历史阶段有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两个阶段的儒家思想有所继承,但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他们都是以“礼”为核心,主张等级制度;强调德治的作用,注重统治者个人的德行。但二者又是有所区别的,也正是这些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旧儒学的命运。以孔子为代表的旧儒家,主张克己复礼,用已经不适应

中国传统文化的起源

中国传统文化的起源 一、中国传统文化起源之学说 1、西来说: 2、中源说:正统学说:“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 譬如,世人说史,大多从盘古说起,即所谓“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 ①盘古: 中国传说系统中的领头雁,他的事功只是开天辟地,同人事并无多大关系。按《三五历记》所载,他的事功是:“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开天辟地,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 ②三皇五帝: A.“三皇” “三皇”所指何人,各种文献说法不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一是天皇、地皇、人皇,二是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以后者为主。也有文献以祝融、女娲或黄帝代替燧人氏,但伏羲氏和神农氏则是大多数文献的共识。 古人认为,历史按皇、帝、王、霸的顺序展开,三皇、五帝、夏商周王道、春秋战国的霸道,且一代不如一代。《管子·兵法》曰:“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管子·禁藏》:“凡有天下者,以情伐者帝,以事伐者王,以政伐者霸。”《庄子·人世间》:“古者五帝贵德,三王用义,五霸任力。”《淮南子·本经训》:“帝者替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 三皇时代,人民生活并不幸福。《韩非子·五蠹》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瓜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以为王,号之燧人氏。”《吕氏春秋·恃君》曰:“昔太古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 三皇给人民带来了福祉,但却没有“治国平天下”的伟业。 三皇的功业: 燧人氏的功业是“钻木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具去毒”; 伏羲氏的功业是“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 神农氏的功业是“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土尧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B.“五帝” 五帝所指何人,各家说法不一。 《国语》记展禽语:“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即以黄帝、颛顼、帝喾ku、尧、舜为五帝。《五帝德》、《帝系姓》、《五帝本纪》都依此说。 《吕氏春秋》以少白皋、太白皋、黄帝、炎帝、舜帝为五帝。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梦之间的关系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梦之间的关系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传奇,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梦,而每一个人也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是人民幸福之梦;中国梦是国家富强之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个人的梦和国家的梦,民族的梦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 翻开中国的历史,我们无一不对古老的中华民族感到骄傲。在古代,我们拥有着世界最多人口,拥有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更有着辉煌灿烂的文明。中国的火药和指南针传到欧洲,开启了人类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世界,加快了人类的文明化步伐。那时的我们很自信,因为我们走在了世界的最前沿。 可是在近代,中华民族遭到了来自西方列强的侵扰,中华民族矛盾愈演愈烈。当鸦片战争击破"天朝上国"迷梦,当西方文明剧烈冲击“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心理,当中华儿女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面对千年未有之强敌”中华儿女就有了一梦想,一个民族复兴的梦想。正是因为这梦想,我们经历坎坷依然前行,正是因为这梦想,我们历经沧桑信心不改。 从鸦片战争到现在21世纪的中国,无数中华儿女为了这个梦想而奋斗,为了这个梦想奉献终生。是中国共产党真正

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上实现“中国梦”的人间正道的。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革命中,中国共产党从蹒跚学步的幼年迅速成长起来,经历过一次又一次血与火的考验。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中国梦”牺牲了数百万优秀党员,中华民族牺牲了上千万英雄儿女,英烈们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无数中华儿女执着于这个梦170多年,然而,在这百余年间的中国人不敢有梦。 1949年10月,从此在这东方屹立着一个新中国。经过数十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的决定让中华大地再次焕发了活力,终于使中华民族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生活的改变让我们拥有了做梦和实现梦想的勇气。 而今,在实现这个梦想新的历程上,习近平总书记重新全面阐述了“中国梦”这一概念,他用简简单单的三句话将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结合起来,展现于几代人为民族复兴奋斗的艰辛历程。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时代解读,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

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

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 田建国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2005年7月,在温家宝总理看望钱学森科学家的时候,钱老意味深长地说:“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按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的问题。”钱老说的问题,关键原因是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概括起来,主要的是五个缺陷: 第一个缺陷,我们教师的教育观念存在着缺陷。简单把教学当作知识传授,没有和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培养结合起来。 第二个缺陷,我们的教育教学管理存在着缺陷。没有给学生提供创新所必需的课程条件和思维方式。比如选修课程问题。我国万人规模大学课程充其量也不过是两千门,而美国哈佛大学一万名学生就有一万门课程,平均一个学生就有一门课程。 第三个缺陷,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尺度存在缺陷。我们评定奖学金,推荐留学生,就要求学生听话,考试成绩优秀。 第四个缺陷,我们的办学条件存在缺陷。实验室,教学基地、图书馆,这些设施管理存在着不适应。 第五个缺陷,我们的教师队伍存在着缺陷。相当一部分

教师,不了解经济社会的实际,与社会创新实践严重脱节。 这五个缺陷不是在个别学校,在各个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我们应当转变我们的教育观念。 第一个,教育对象。怎样看待在校的“80后”大学生?我们的传统观念是很悲观的,很失望,认为一代不如一代,认为他们是迷茫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享乐的一代。通过这次汶川地震,通过这次奥运志愿活动,我们改变了看法。我们认为,他们是大有希望的一代,值得依赖的一代,责任担当的一代。我认为对这一代大学生的评价,应当从2008年谈起。 2008年,是大喜大悲的一年,灾难与辉煌交织的一年。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讲,改变了中国人的精神座标。我们这一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我们看到了从地震到奥运,我们经历的悲与喜都远远超出了我们自己的想象。无论是因为苦难,还是因为光荣,我们看到有那么多大学生自觉自愿把那么多五星红旗披戴在头上,挥舞在手中,披挂在身上。过去我们讲文化是在经典里,在名言警句中。2008年,地震、奥运生成的文化是震撼我们心灵的文化。2008年,这个伟大的年度,所有的经典话题,包括对这代大学生的评价,都应当从2008年来谈起。 那几个月,大家记忆犹新,非常关注汶川地震,电视台直播,有几个口号首先是从大学生里喊起来的。第一个口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第二个口号:“团结友爱,互助进步。”他们在展示现代志愿精神。

论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观念的影响

论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观念的影响 摘要: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当代法治观念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儒家传统观念思想的研究,从积极、消极两个方面对儒家思想与我国当代法治观念间的关系进行讨论,进而对两个关系做出更明确的认识。 关键词:儒家思想;当代法治;观念;影响儒家思想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以博大精深的内涵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起着重大作用,同时一些经典思想更对当代中国法治观念有着追本溯源的影响。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观念和进程的影响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即积极促进和消极阻碍两个基本层面。但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从哪些方面进入法律系统的,仍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一、儒家思想对当代法治的积极影响 谈及儒家积极思想对当代法治的影响,其实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该问题就行认识,也就是说儒家思想的哪些特色对我国当代法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1、对宗法伦理观念的看重。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宗亲为结构方式的阶层社会,君臣关系、父子关系构成了社会的主要关系类型。在整个社会中,皇帝是整个社会的最高领导者和一切行为准则的制定者;在家庭中,

父权又有着至高无上的决定权力。而儒家向来是这种社会关系和观念的大力推动者,他们坚持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观念,“人伦”成为一个古人在社会中首要遵循的行为准则,从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正是儒家的这种君臣父子观念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的形成的和社会结构的构成。现在看来,这种观念是相当错误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以观念为手段促成社会稳定的做法与当代社会的法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提倡“人性本善”。儒家的亚圣孟子提倡“性善论”,他认为人性本善,同时重视人的后天道德修养,宣扬依靠这种道德力量对人进行约束,从而达到统治者对人的管理目的。同时,孟子观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统治者本善是善良的,不会做恶的,所以统治者才能对九州四海进行正确的领导。不难看出,儒家的这种性善论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对社会的管理,这也与儒家讲究“入世”的观念是相一致的。 3、弘扬仁政思想,强调“内圣外王”。儒家讲究“内圣外王”,内圣也就是说通过严格的道德修炼,达到个人道德修养的大成;而外王则是讲求个人所达到的社会成就,这种从内到外的过程是通过“格物致知”达到的,最后的目的外化出来则可以用“齐家、治国、平天下”几个字来概括。而对于君王来讲,除了要做到上面提到的两点外,还需要具备仁爱的思想,孟子就主张,“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也就是说君王需要以老百姓为重、自己为轻,仁政爱民才能长治久安。从这两个角度看,我们会发现惊人的一致性,也就是儒家思想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约束性。当然,这种思想也正是当代法思想所坚持的理念。

儒家文化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儒家文化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摘要:优良的儒家传统文化是两千年来生活在中国这块沃土上的人们共同创造的,其提倡的人本思想、以礼入法、和谐观念以及慎刑思想都为我国目前的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文化底蕴,应为我们发扬继承,但对于其中的不重视法治的某些观念我们也应予摈弃,使这一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的法治建设。 关键词:儒家文化法治道德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思想贯穿了中国历史,乃至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立场和人生态度。中国当代的法律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法学界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探究,并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学术观点,中国的法治必须注重本土资源,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掘走向法治的有价值的思想,从而形成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制度。儒家文化中的精粹很多,我认为对法治建设有利的主要是以下几点: 第一、人本思想——法治正义的终极。以人为本,是儒家文化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孟子认为是一种“侧隐”“羞恶”“辞让”之心。尽管儒家的敬民、畏民思想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拟制的国家统治思想毫无关联、缺乏共同伦理逻辑元素和价值。但是儒家思想中对于民众力量敬畏和尊重对于现代宪政理念的指向是殊途同归的。善待权力、从而权力应该接受民意的制约和监督是为政者首要的执政价值和理念。 第二、以“礼”入法——正义法律的道德基础。儒家道德法律化的价值体现在:首先,立法时法律的正当性基础。道德是法律权威的最为根本来源即其立法时的法律价值,尽管规范论者曾经主张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恶法也法”,但是自然法论者的思想和理念,最容易触动社会大众的守法意识和引发守法行为的共鸣。其次,在执法过程中,法官和执法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权限范围内,道德始终是法律规范价值的主宰。最后,法律价值的提升和进步始终是以社会的道德进步为推动力的。 第三、和谐——多元宽容的法律智慧。和谐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之一。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是和谐的根本也是标准。儒家的和谐思想就是倡导一种社会的多元的价值和利益观,在这种多元利益和价值的背景下形成一种社会的包容和均衡。国家、社会、群体应当尊重个体的权利和自由。个体也应该为国家集体、社会、群体的利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现代个体权利自由的政治和法治伦理的矫正和反思。 第四、慎刑——敬畏生命的法律规范。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最为核心和重要的内容,但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刑法只是社会规范秩序的最后的诉诸的手段,儒家认为“出礼则入刑”,对于剥夺个体人身和财产的刑罚是很谨慎的,这体现出对于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尊重和敬畏。慎刑是儒家法律思想的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与实现中国梦 日前,习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地对“中国梦”进行阐释,一下子触动并点燃了每个中国人内心深处的“中国梦”。作为当代大学生,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积极传承、弘扬千年流传积淀的熠熠生辉的中华传统文化,并将其融会贯通到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同的文化形态来表示的各种民族文明,风俗,精神的总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与魂。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绵延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孕育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这种独特文化赋予中华民族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梦要实现的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我认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实现中国梦这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存在于一个统一的过程之中。(——P31)。 “传统文化是一面镜子,是一部教科书,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中华文化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智慧、道理,黄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起源。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这些精华不可丢。”中央党校哲学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杰结合黄帝文化,谈人的品德、生活风气,旁征博引、举一反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重要价值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中崇礼尚义、“百善孝为先”的道德风尚,“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大同世界、天下一家”的美好理想,“忧国忧民、先忧后乐”的家国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价值取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价值理念,“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特质,“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实践意识,“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生态伦理……这些无不蕴含着现代性力量。今天,我们提及中国梦的实现,提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个伟大的进程中,有一样东西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坚定民族文化自信。当今世界,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历史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提供了丰厚滋养,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文化发展的维度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了我们的文化自觉意识,体现了我们的文化自信底气和文化自尊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梦想。 传统文化塑造坚毅品质。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无数鼓舞人心的励志故事。有“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有韩信受胯下之辱的隐忍。传统文化丰富人的内涵。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有着许多珍贵的传统文化,这里有唐诗宋词的风韵、有琴棋书画的艺术、有宽容仁爱的修养。用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塑造人的修养和气质,从而促进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亦即“中国梦”,在实现中国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强国梦的过程中,我们要正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发掘它们蕴涵的真正力量,以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是中国人的万年祖德,是承传之大根大本,我们中华儿女当知当学。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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