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机辐射标准年内出台

国家手机辐射标准年内出台
国家手机辐射标准年内出台

国家手机辐射标准年内出台部分厂商面临出局

国家强制性手机辐射标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草案)》(下称《草案》)中绝大部分内容已制订完成,目前正征求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力公司(原国家电力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参与标准制订的六部委意见,按照计划,正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会在年底前出台,届时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辖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

昨天(24日),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泰尔实验室主任何桂立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称:“之所以说绝大部分内容制订完成,是因为在一个很重要的事项上六部委还没有达成共识:目前手机辐射的峰值到底规定是2.0瓦特/千克,还是1.0瓦特/千克,这个问题在《草案》中已反反复复修改过多次,但目前还没有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如果规定为1.0瓦特/千克,大部分国内外手机厂商在中国市场面临‘被清出局’的危险,因为大部分国内外手机品牌产品达不到这一要求。”

意见分歧大

目前,手机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尚在不断研究之中,未有全面的科学性公认结论。欧洲通行的2.0瓦特/千克的标准目前已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赞成和鼓励采用,也被国际电信联盟推荐使用。在已有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基础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7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国家标准制定联合工作组,负责制订《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国家标准。但标准制订过程中,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和国家电力公司表示应采用2.0瓦特/千克的标准,但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提出的标准则为1.0瓦特/千克。

何桂立称,如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以1.0瓦特/千克的要求,大部分国内外手机品牌都将过不了这个关,而要进行手机结构、制造材料设计改造,厂商的成本则要增加。另外,如果采用1.0瓦特/千克的标准,运营商在安装发射基站设备和系统时,投入成本也将增加。

企业担心“被清出局”

对于即将出台的“国家强制性手机辐射标准”,国内外手机厂商目前处于“忧虑担心”境地,因为上千亿元手机市场有可能因此面临大幅度“缩水”的危险。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手机市场发展速度明显放慢、手机行业整体利润明显下滑的今天,如果国

家标准采用1.0瓦特/千克,对中国上千亿元手机市场的打击是致命的!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的负责人余先生也向记者表示,一直以来,TCL的手机在辐射峰值上都是采用欧洲通行的2.0瓦特/千克的标准,如果硬性规定1.0瓦特/千克的标准,TCL手机在“屏蔽材料选取”、“屏蔽功能设计”等方面的制造成本将明显上升,甚至出现亏损。而且TCL在控股收购法国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后,对欧洲市场的出口已明显增加,如果采用1.0瓦特/千克的标准,不但增加了成本,这样的手机在欧洲市场也不被看好。

国外手机厂商也不太赞成1.0瓦特/千克的标准。诺基亚中国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制定的标准过严至少会对中国移动通信领域造成三方面冲击:首先,如果一味强调基站发射功率减小,为了不影响通话效果,则要求基站增多,而这对运营商来说,成本会明显增加;其次,手机功率减小意味着手机掉线率会增高,通话质量将难以保证;第三,在中国生产的手机由于要满足中国标准,因此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手机将不易出口。

资料背景

根据赛迪顾问统计结果,中国市场去年手机总销量7870万部,同比增长6.7%,增速低于2003年的18.1%。销售收入1204.8亿元,同比仅增长1.5%,也远低于2003年增速10.4%。去年手机价格平均下跌5%,至1531元/台。

2020年第1批国家药品标准批件公告(

2020年第1批国家药品标准批件公告(2020)2020年1月20日 修订批件 2 辛伐他汀分散片 片剂 XGB2020-001 WS1-(X-006)-2010Z-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 修订颁布件 3 藿香正气胶囊 胶囊剂 ZGB2020-9 WS3-B-2266-96-20-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修订颁布件

4 妇科养血颗粒 颗粒剂 ZGB2020-15 WS-5001-(B-0001)-2014Z-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1日 修订颁布件 5 xx补肾胶囊 胶囊剂 ZGB2020-13 WS-1046(ZD-0436)-2002-2012Z-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1日 修订颁布件 6 复方蛤青胶囊 胶囊剂

ZGB2020-16 YBZ18112005-2009Z-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1日 修订颁布件 7 xx养血糖浆 糖浆剂 ZGB2020-17 WS3-B-2339-97-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1日 修订颁布件 8 xx 丸剂 ZGB2020-8 YBZ15012005-2014Z-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辐射对人体的效应是从细胞开始的。它会使细胞的衰亡加速,使新细胞的生成受到抑制,或造成细胞畸形,或造成人体内生化反应的改变。在辐射剂量较低时,人体本身对辐射损伤有一定的修复能力,可对上述反应进行修复,从而不表现出危害效应或症状。但如果剂量过高,超出了人体内各器官或组织具有的修复能力,就会引起局部或全身的病变。下表为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辐射的生物效应。从中可以看到:人体能够耐受一次25雷姆的集中照射而不致遭受损伤。当然各个人的抵抗能力和体质是有所不同的。 全身受照射剂量可能发生的效应 0-0.25希伏没有显著的伤害 0.25-0.50希伏可以引起血液的变化,但无严重伤害 0.50-1.0希伏血球发生变化且有一些损害,但无疲劳感 1.0- 2.0希伏有损伤,而且可能感到全身无力 2.0-4.0希伏有损伤,全身无力,体弱者可能死亡 4.0希伏50%的致命伤 6.0希伏以上可能因此而死亡 我们身边的辐射 说起辐射,人们就会有些害怕,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会给人体造成伤

害。其实辐射并不是一种稀罕物,我们的周围到处存在着辐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晒太阳、看电视、戴夜光表、乘飞机、拍X光片等,都会受到一定的辐照。只是生活中的辐照都是微量的,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人们也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而大量的辐射对人体是非常有害的,因此我们应该通过采取一些相应的保护措施来防止和减少辐射对我们人体的伤害。 天然本底辐照 自然界中放射性是到处存在的,我们一直在接受天然本底的辐照。天然辐射的“本底”有两个来源:一个是高能粒子形式的辐射,它来自外层空间,统称宇宙射线;另一个来源是天然放射性,即天然存在于普通物质(如空气、水、泥土和岩石,甚至食物)中的放射性辐射。另外现代社会中人们还会接触到各种人为的辐射,如X光检查,看电视,使用微波炉等。下表按辐射的大小列出了各种本底辐射。从中可以看到人类的吃、用、住、行都会接受微量的放射性辐照。 来源所受 住在核电厂周围每年约0.0002毫希伏 乘坐飞机每小时约0.005毫希伏 每天看1小时电视每年约0.001毫希伏 吃食物每年约0.02毫希伏 宇宙射线每年约0.03毫希伏 大地和住房每年约0.05毫希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简介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目录管理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

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

手机辐射对人危害的研究

手机辐射对人危害的研究 课题组长:张憬 课题组员: 班级:高二()班 指导教师: 提交时间:2011年2月28日

目录 一结题报告 (2) 二附件 (1)开题报告 (2) (2) 活动日记 (14) (3) 采访记录 (14) (4) 心得体会 (15) (5) 后记 (18)

结题报告 前言: 手机代表科技的进步,它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对于它的弊端,我们应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减少其危害,在使用手机时要注意防辐,做到健康的使用手机,合理的使用手机。 关键词:手机;辐射;健康 有关专家说: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会向发射基站传送无线电波而任何一种无线电波或多或少地会被人体吸收,从而改变人体组织, 有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带来影响.这些电波就被称为手机辐射。 手机辐射靠SAR值来衡量 而我们常听说的移动电话吸收辐射率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SAR代表生物体(包括人体)每单位公斤容许吸收的辐射量这个SAR值代表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是最直接的测试值SAR有针对全身的、局部的、四肢的数据。SAR值越低辐射被吸收的量越少。其中针对脑部部位的SAR标准值必须低于1.67瓦特才算安全。但是这并不表示SAR等级与手机用户的健康直接有关。 手机辐射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特别是那些工作在白领阶层的人们他们使用的手机的频率远远高于其他人群。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泰尔实验室)是我国检测电信产品传输质量的专门机构工程师马鑫在电信产品辐射方面颇有研究.他就有关手机辐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防磁贴是否能真正防止辐射呢? 不是很理想.更为严重一点说根本不起作用。因为辐射源是手机天线而把所谓的防磁贴贴在听音器上面你说怎么会起作用呢?如果把防磁贴贴在天线上不就行了吗?绝对不行.因为这样会改变天线周围的磁场,使得天线的信号发生变化使得通话不能正常进行。 2、手机什么时候的辐射值最大? 手机信号刚接通时,因为这时信号传输系统还不稳定,处在最大工作功能率。所以消费者在使用手机时,信号接通的瞬间最好把手机放在离头部远一点的地方。 3、CDMA与GSM系统的手机其辐射有区别吗?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用于规范和指导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制备,保证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 一、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品种的确定 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及修订的需要,确定药品标准物质的品种。 二、候选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原料的选择 1.原料的选择应满足适用性、代表性及可获得性的原则。 2.原料的性质应符合使用要求。 3.原料的均匀性、稳定性及相应特性量值范围应适合该标准物质的用途。 三、候选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制备 1.根据候选药品标准物质的理化性质,选择合理的制备方法和工艺流程,防止相应特性量值的变化,并避免被污染。 2.对不易均匀的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在制备过程中除采取必要的均匀措施外,还应进行均匀性初检。 3.对相应特性量值不稳定的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在制备过程中应考察影响稳定性的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其稳定性,并选择合适的储存条件。 4.当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制备量大时,为便于保存可采取分级分装。 5.候选药品标准物质供应者须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和能力,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试验方法、量值、试验重复次数、必要的波谱及色谱等资料; (2)符合稳定性要求的储存条件(温度、湿度和光照等); (3)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引湿性研究结果及说明; (4)加速稳定性研究结果; (5)有关物质的鉴别及百分比,国家药品标准中主组分的相对响应因子等具体资料; (6)涉及危害健康的最新的安全性资料。 四、候选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标定 候选药品标准物质按以下要求进行标定,必要时应与国际标准物质进行比对。 1.化学结构或组分的确证 (1)验证已知结构的化合物需要提供必要的理化参数及波谱数据,并提供相关文献及对比数据。如无文献记载,应提供完整的结构解析过程。 (2)对于不能用现代理化方法确定结构的药品标准物质,应选用适当的方法对其组分进行确证。 2.理化性质检查 应根据药品标准物质的特性和具体情况确定理化性质检验项目,如性状、熔点、比旋度、晶型以及干燥失重、引湿性等。 3.纯度及有关物质检查 应根据药品标准物质的使用要求确定纯度及有关物质的检查项,如反应中间体、副产物及相关杂质等。 4.均匀性检验 凡成批制备并分装成最小包装单元的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必须进行均匀性检验。对于分级分装的候选药品标准物质,凡由大包装分装成最小包装单元时,均应进行均匀性检验。

中国药物分类标准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研究和文献资料。 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6、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7、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四)临床研究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综述。 29、临床研究计划及研究方案。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药品注册标准附件

附件4: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32.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 33.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34.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35.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36.其他。 二、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课题名称: 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课题组长: 罗伍庭 a.职位 主持人:罗伍庭 发言人1:向帅发言人2:余健 抄写员1:蒋奇作抄写员2:张晋恺 调查员1:陈庄闽调查员2:杨林 实践员1:唐鹏实践员2:徐铭 b.分工 每次活动通过抽签自由组合,完成任务。

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上网、上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写开题报告。 第三阶段:制作调查问卷与统计。 第四阶段:访问手机公司有关人士,了解我市现今的手机辐射状况以及他们对手机辐射问题的实行的方案。 第五阶段:实地考察,了解我市目前的手机辐射状况和广大群总对手机辐射问题的看法以及治理该问题的建议。 第六阶段:整理资料,进行讨论研究分析,得出最后成果,写结题报告。 得出结论: 手机辐射的产生及特点: 1.手机辐射的产生: 手机之所以能够随时打电话,是因为它通过电磁波时刻与基站保持着联系.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就会向发射基站传输无线电波,而任何一种无线电波都会或多或少被人体吸收,从而改变人体组织细胞,有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带来影响,这些电波就是手机辐射.广播信号,电视信号,手机信号,红外线等都是电磁波,区别在于频率不同,所表现出的功效也不一样.广播,电视的电磁波信号能被收音机,电视机吸收,人体对它没有直接感觉,被称为非热效应.红外线能让人感觉发热,被称为热效应.而手机辐射的频率在广播,电视信号和红外线之间,它既有部分热效应,也有一部分非热效应.应该指出,手机信号频率在800~1800兆赫之间,手机辐射与X射线,伽马射线等电离辐射完全不同,仅是一种带能量的电磁波,有能量而无质量,不能在人体内产生电离化或辐射能,是非电离性辐射场. 手机辐射的大小,在国际科学界有一套比较完备的计量标准,就是所谓的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的缩写)值.SAR值代表单位时间内单位质量的机体吸收的电磁辐射能量,即比吸收率,也称为电磁辐射测量值,单位为瓦/千克.SAR值越低,辐射被吸收的量越少.1990年,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制定了手机电磁辐射的衡量技术标准.1998年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也制定了类似的技术标准,标准中均采用SAR值来度量手机电磁辐射的大小.只不过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手机辐射控制上有着不同的标准,欧洲规定手机辐射最大值为2.0瓦/千克,美国却把1.6瓦/千克(由于计算依据不同,相当于欧洲的1.0瓦/千克)定为安全标准.而目前欧洲通行的2.0瓦/千克的标准已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赞成和鼓励,也被国际电信联盟推荐使用.需要指出的是,据近些年研究,国际上一般认为,手机辐射值在2.0瓦/千克以下时,其对人体的损害微乎其微;辐射值在1.0瓦/千克以下时,可以保证其对人体无害.为此,各国都在斟酌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我国制定中的《标准》就可能强制采用1.0瓦/千克的世界最严格标准. 2.手机辐射的特点: 当电磁辐射照射人体时,一部分能量被反射,一部分能量被吸收.吸收能量的多少,不仅与吸收机体的形状,大小和组织的含水量有关,还与电磁辐射的强度和频率等有关.含水量高的组织如大脑,皮肤,内脏器官,肌肉吸收电磁辐射能量较多;含水量低的组织如脂肪,骨骼吸收的能量较少;电磁辐射的频率越高,穿透力越小;频率越低,穿透组织越深.人体对射频—微波段的吸收分以下几个部分: 次共振区:频率小于30MHz,人体对电磁辐射能量的吸收随频率的上升迅速升高. 共振区:人体共振区的频率范围大约为30~300MHz,头部共振吸收频率高达400MHz. 热点区:频率范围大约为400~3000MHz,由于局部共振,造成小范围发生显著的能量吸

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管理法: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1.药典标准 2.卫生部中药成方制剂一至二十一册 3.卫生部化学、生化、抗生素药品第一分册 4.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一册至六册; 5.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蒙药分册、维吾尔药分册; 6.新药转正标准1至88册(正不断更新) 7.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一至十六册; 8.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内科心系分册、内科肝胆分册、内科脾胃分册、内科气血津液分册、内科肺系(一耳鼻喉皮肤科分册、经络肢体脑系分册;)、(二)分册、内科肾系分册、外科妇科分册、骨伤科分册、口腔肿瘤儿科分册、眼科 9.国家注册标准(针对某一企业的标准,但同样是国家药品标准) 10.进口药品标准 1级标准:就是《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药典委员会制定,每5 年修订一次。2010年新版中国药典分3部,一部中药标准,二部化学药标准,三部生物制剂标准。另外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级标准:是局颁标准(国家药监局)或部颁标准(卫生部),药品标准开头字母WS是卫生部批准的,药品标准开头字母 YB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3级标准:基本已经废除,一般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中药炮制或中药饮片标准。在药

信号塔学名(基站)的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中国移动信号塔学名(基站)的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也许大家还不清楚为什么一些近郊区到处可见都是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信号塔(学名基站)其样子要比电线杆粗好多高度也差不多是电线杆的两倍基站全身为白色大约50公里就有这么一个在现代化社会的今天每人不只有一部手机虽然这基站给人们的通信带来了很方便的服务,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他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也是相当大的,距实际报道生活在基站附近的人在他们的下一代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白血病的患者后果很可怕。 通信基站或微波站对人体有什么伤害?主要是通过发射高功率微波束对伤害人的器官主要是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眼等,对心血管系统、肝等也有明显的损伤效应。 通信通过天线发出电磁波,对于电磁波的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由辐射源(天线)发射到空间的现象,简称电磁辐射。当电磁辐射穿过人体时,其能量会被人体吸收,如果这种能量过大,将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人体暴露在这样的电磁辐射环境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电磁辐射源的来源通常有以下几种: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各种电加工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大型电力发电站、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地铁列

车及电气火车以及大多数家用电器等。 电磁辐射场区:电磁辐射场区可分为近区场和远区场。一般情况下,天线的300米以内的区域都为近场区,在这个区域电场要比磁场强得多;而在大于300米的区域,磁场要比电场大得多。远区场为弱场,其电磁场强度均较小。所以,对于一个固定的可以产生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源来说,应注意电磁辐射近区场的防护,包括对作业人员及处在近区场环境内人员的防护,和对位于近区场内的各种电子、电气设备的防护。而在远区场,通常对人的危害较小,这时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就是对信号的保护。 电磁波的辐射危害:由于无线通信网络的射频辐射伤害具有累积效应,所以当处于射频辐射下时,人体是不会立即受到伤害的,只有随时间推移,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累积过程为安全滞留时间。而这个安全滞留时间往往是几年的时间。 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又传出消息,动物实验研究表明,通信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对胎儿的脑组织有损害。因为大脑的活动是以脑电波为主,大脑细胞是通过脑电波来传递信号的。手机和移动通信基站所有产生辐射为电磁波,既然可以干扰无线电的通讯和导航系统,也就同样对人的大脑构成“污染”。从而对胎儿的脑组织有损害而引起畸形;对与从年人却可以引起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它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论文手机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研究小组成员:……. 指导老师:……… 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与此同时,手机辐射影响健康也成为热门话题. 为了能够在纷杂的媒体的关于手机辐射有害健康的报道中,明确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的程度,并以此为契机了解电磁辐射的作用机理,以及可能对人体组织产生的影响,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我们小组通过网络以及图书馆查找到一些文献资料进行学习。经研究发现,虽然目前这一类的实验很多,但是结果十分类似,即都指出了手机信号量级的电磁辐射在短期内对于绝大多数的疾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长期的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效应还有待于继续的研究。 关键词:手机;辐射;健康 一手机辐射的产生 手机之所以能够随时打电话,是因为它通过电磁波时刻与基站保持着联系.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就会向发射基站传输无线电波,而任何一种无线电波都会或多或少被人体吸收,从而改变人体组织细胞,有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带来影响,这些电波就是手机辐射.广播信号,电视信号,手机信号,红外线等都是电磁波,区别在于频率不同,所表现出的功效也不一样.广播,电视的电磁波信号能被收音机,电视机吸收,人体对它没有直接感觉,被称为非热效应.红外线能让人感觉发热,被称为热效应.而手机辐射的频率在广播,电视信号和红外线之间,它既有部分热效应,也有一部分非热效应.应该指出,手机信号频率在800~1800兆赫之间,手机辐射与X射线,伽马射线等电离辐射完全不同,仅是一种带能量的电磁波,有能量而无质量,不能在人体内产生电离化或辐射能,是非电离性辐射场. 二手机辐射的特点 当电磁辐射照射人体时,一部分能量被反射,一部分能量被吸收.吸收能量的多少,不仅与吸收机体的形状,大小和组织的含水量有关,还与电磁辐射的强度和频率等有关.含水量高的组织如大脑,皮肤,内脏器官,肌肉吸收电磁辐射能量较多;含水量低的组织如脂肪,骨骼吸收的能量较少;电磁辐射的频率越高,穿透力越小;频率越低,穿透组织越深.人体对射频—微波段的吸收分以下几个部分: 次共振区:频率小于30MHz,人体对电磁辐射能量的吸收随频率的上升迅速升高. 共振区:人体共振区的频率范围大约为30~300MHz,头部共振吸收频率高达400MHz. 热点区:频率范围大约为400~3000MHz,由于局部共振,造成小范围发生显著的能量吸收. 表面吸收:频率远大于3000MHz时,主要呈现体表吸收. 手机辐射属于热点区域,辐射的情况比较复杂,难以客观准确给出结论.但测试发现,手机辐射有如下一些特点: 2.1天线内置式手机的电磁辐射均较低,仅为多数同类天线外置式手机的1/10.对天线内置式手机而言,以手机背面的电磁辐射最大,前面板虽也有辐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测试题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测试题 一、填空题(0、5分/每空,共20分) 1、基本药物就是指适应(基本医疗 )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 )获得得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基本特征就是(安全)、(必需)、(价廉)、(有效)。 3、国家采取实行(统一采购配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补偿机制)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得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6、《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 )。 7、(中央政府)统一制定与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负责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存在安全隐患得药品,按规定及时(召回)。 9、基本药物得指导价格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原则上由政府制定统一得(指导价格),不区分具体生产企业。1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得县(市、区),政府举办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得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1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得意见〉有关问题说明得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第八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12、参与基本药物招标得配送企业,应当就是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等相应资质得药品经营企业。

13、医疗机构在优先与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得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得执行基本药物政策得(非目录药物)。 14、医患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得问题,医疗保险机构作为参保人利益得代表,作为医疗服务最大得购买方,应该发挥(团购)效应。通过(谈判)得方式,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与药品提供方协商确定付费方式与标准。 15、2009年9月 ,卫生部制定下发《关于调整与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得意见 要求各省(区、市)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 16、2009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已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得所有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并列为(甲)类药品。 17、(零差率销售),就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18、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得地方,可以采取(不占编制聘用)得办法,择优将村医纳入统一管理,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相衔接。19、政府对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得公共卫生服务,可采取(购买服务)得方式给予补助。 20、社会办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得基本医疗服务,也可通过(医保基金)购买服务得方式得到收入。 二、单选题(1分/题,共20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 ) A 国家举办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 省级举办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C 政府举办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D 县级举办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注册变更国家局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手机辐射的影响

“手机辐射的影响”结题报告 课题名称: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辐射研究 课题组成员: 指导老师:执笔人: 【摘要】 手机通过电磁波进行信息传递,这些电波就被称为手机辐射。手机辐射靠SAR值来衡量。关于手机辐射人体有没有害的马拉松式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部分人认为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会因为手机产业的刻意隐瞒与回避就可以消失。也有人提出手机辐射对人体健康无害论。《破解手机辐射危害健康的流言》分析了手机辐射问题,《基站与健康》分析了基站辐射问题,还特别解释了“若想减轻辐射,应把基站请进小区”的道理。但尚无全面介绍电磁辐射标准的科普文章,文献库里的科技文章专业性太强,不适合公众阅读,因此我整理了相关内容写就此文,以期帮助公众对此产生清晰明确的认识。从对人体健康潜在影响的角度来看,国际上对电磁辐射的测量标准有两种,分别是功率密度标准和比吸收率标准,前者属电磁学领域,后者仍与电学相关,但已扩展到生物学领域了。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 “辐射”一词在生活中很常见,这都来源于“辐射对人有一定伤害”一类的传言,这给很多人造成了恐慌,甚至说辐射能引发癌症,过多的辐射确实会使生物的染色体变异并引发癌症,但是生活中不可能经常接触那种高强度的辐射,所以对它的担心是多余的,但是根据人们喜欢八卦或是阴谋论的心理,还总是相信这个传言,于是我们两个班的小组打算做这个关于辐射的实验,看看是否辐射会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而最好选的研究器材就是手机,进入了信息时代,手机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加,甚至手机在大多数并不是用来打电话的,经常接触会不会对人体有潜在的辐射危险呢?我们就来谈谈“手机辐射的影响”。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我们是中学生,在辐射的这个传言上,既然对成年人都有一定的伤害,那么对我们中学生的伤害肯定不小,所以肯定会引发使用手机的恐慌,我们想用这个实验来证明或者反驳这个传言的观点,对它进行理智的理解。 现在普遍的认知观点如下:手机辐射主要是由其发射的高频无线电波造成的。据美国移动电话协会的研究,鞭状手机天线发射的微波中,有60%被人脑近距离吸收。手机天线是产生辐射强的地方,而人脑与发射天线的距离仅2—5厘米,因此是存在潜在危害的。从总体上来看,手机辐射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健康影响是大同小异的。未成年人处在成长、发育的过程中,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受到的损害更大。 未成年人的神经系统易受到手机辐射的负面影响。长期使用手机确实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的记忆力衰退、认知能力下降,还容易引发易怒、烦躁等症状 所以通过研究课题研究,有助于大力开展网络心理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注重学生人际关系的培养,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通过对问题学生的不断跟踪辅导,通过不断开展的网络知识普及,坚持在心理健康方面下功夫,让学生具有坚强独力的人格,真正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正确看待网络,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摒弃不良习惯的诱惑。坚持家庭、学校、社会合力打造学生健康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学生的心中充满阳光,充满爱,让梦想为学生指路,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 三、研究过程 调查部分:关于辐射,由于是物理领域的知识,所以物理老师带领我们研究。首先,物理老师给我们科普了关于辐射的知识。第二次的时候,我们使用了实验研究法,在物理实验室做了实验,检测手机在接通时和通话中的辐射状况。因为实验条件的局限性,之后,我们用文献研究法查阅各种资料,做了充分的研究。 四、研究对象及方法 1、辐射的种类: 一是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引致癌症的几率取决于辐射剂量率及接受辐射生物之感应性。另一是非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对生物活组织的影响被研究的时间并不长。不同的非电离辐射可产生不同之生物学作用。

国家药品西药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第二册)

国家药品西药标准 国家药品西药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第二册) (100种) 棓丙酯 拼音名:Beibingzhi 英文名:Propylgallate 书页号:D2-274 标准编号:WS-10001-(HD-0108)-2002 C10H12O5 212.20 本品为3,4,5-三羟基苯甲酸丙酯,按干燥品计算,含C10H12O5应不得少于98.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本品在乙醇、乙醚中易溶,热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点本品的熔点(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C)为148~150℃。 【鉴别】(1)取本品少量,加氢氧化钠试液10ml,加热,发生丙醇臭。 (2)取本品,用水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00 年版二部附录ⅣA)测定,在27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3)取本品少量,加水溶解后,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显蓝色。 【检查】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L)。 炽灼残渣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硫酸盐取本品0.5g,加水20ml,振摇,滤过,取滤液,依法检查(中国药 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ⅦB)。如发生浑浊,与标准硫酸钾溶液1ml制成的对照液 比较,不得更浓(0.02%)。 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 录Ⅷ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取本品1g,置于底部及四周铺有1g无水碳酸钠的坩埚中,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 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J)。 含砷量不得过百万分之三。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置烧杯中,加水150ml溶解,加热 至沸,在不断搅拌下加入硝酸铋溶液50ml,继续加热,使沉淀完全,放冷, 用称定重量的垂熔玻璃坩埚滤过,沉淀用稀硝酸(1→300)洗涤,在110℃干燥至 恒重,所得沉淀的重量与0.4866相乘,即得供试量中含有C10H12O5的重量。 【类别】抗脑血栓药。 【贮藏】严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暂定2年 曾用名:通脉酯、没食子酸丙酯、赤芍801 硝酸铋溶液的配制称取硝酸铋5g,置锥形瓶中,加硝酸7.5ml,振摇使溶解,再加水至成250ml,滤过,取滤液10ml,用氢氧化钠滴定液(1mol/L)滴定,以

手机辐射之害有哪些“谣”

手机辐射之害有哪些“谣” 关于手机辐射危害人体健康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一名美国妇女使用手机7个月后发现罹患脑瘤,且形状与位置和她使用的手机接近。她怀疑脑瘤是由手机辐射引起,并将手机制造商、运营商、零售商一并告上法庭,最后该案以“缺乏切实可靠的科学证据”被驳回。 时至今日,关于手机辐射是否有害的问题,仍然需要科学的辨别。 每天接触手机“有害” 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进行了一项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探索手机辐射是否致癌。研究纳入13个国家的万余名受试者,其中包括2765例脑胶质瘤、2425例脑膜瘤、1121例听神经瘤、109例腮腺恶性肿瘤和7658例正常对照者。最后的研究结论是:使用手机并未增加罹患上述肿瘤的风险。 目前仍无科学研究证据证明,每天接触手机对人体有害。说手机“有害”,主要是源于对辐射的担心。 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只要温度在绝对温度零摄氏度以上,都以电磁波和粒子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外传送热量,这种传送能量的方式被称为辐射。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种,它们的本质都是电磁波,区别在于频率和波长不同。 电离辐射频率高,波长短、能量大,能够从原子、分子或其他束缚状态中释放电子,使物质产生电离,从而在穿透人体组织的时候破坏DNA、杀伤细胞、造成机体损伤,同时存在致癌风险。常见的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β射线、γ射线等。

非电离辐射波长长,频率和能量较低,不会导致物质原子或分子电离。生活中常见的产生非电离辐射的包括微波炉、无线WiFi、手机、雷达、电视、电脑等。非电离辐射不会杀伤细胞或破坏DNA,而是产生热效应,这和晒太阳导致体温升高是同样的原理。 打手机时辐射“骤增” 打手机时人体受到的辐射,的确比不用手机时要强,但这种辐射仍然是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的频率是我们日常接触的非电离辐射的106倍至1010倍以上。所以,即使接打电话时手机辐射量有增大,但距电离辐射还很遥远。举例来说,手机放身边不用时的辐射量,相当于我们用棉花条敲一下胳膊,肯定不会导致骨折;而接打电话时的辐射量,相当于棉花条敲几十下甚至几千下,也同样不会导致骨折。 睡觉时将手机放在枕边,究竟有没有健康风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研究结论。而且,出于伦理方面的考虑和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准确的研究结论恐怕也难以获得。 不过,非电离辐射量会随着辐射源与身体距离的增加而锐减。如果把手机放远一点,距离头部50厘米以上,那么辐射量就微乎其微了。 手机辐射是“致癌物” 世界卫生组织下设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包括手机辐射在内的“射频电磁波”划定为2B类致癌物。 2B是什么概念?即射频电磁波与癌症的发生“可能存在因果关系但证据并不充分”。其实,同属2B类的致癌物还有我们熟悉的红肉(猪肉、牛肉、羊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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