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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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

第二部分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防尘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

1、矿长:矿长是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基层综合防尘工作情况汇报,重点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持会审矿井综合防尘长远规划,把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矿井安全程度评估、企业升级和经营承包中去。

2、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和布置综合防尘各项主要工作;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尘安全费用;负责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保障系统完善;协调采、掘、机、运、通等相关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综合防尘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生产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井生产系统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组织各采煤、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的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落实生产系统防尘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积极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场所和方便;负责抓好顶板管理措施的落实,防止和减少冒顶现象的发生,减少粉尘飞扬几率。

4、机电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与综合防尘相关的问题和措施,保证井下机电设备完好,安全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杜绝失爆现象和引爆火源,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方便。

5、安全矿长:负责对综合防尘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等执行情况及综合防尘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违反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组织安监人员检查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防尘设施的损坏进行分析,对防尘设施不全或粉尘浓度超标的工作地点,有权停止生产和作业。

6、通风技术员: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有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尘安全费用;负责综合防尘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协助矿领导协调采、掘、机、运、通等相关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协助矿领导进行防尘设施验收、交接工作。

7、采煤、掘进、开拓、机运: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综合

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采区设计、作业规程中综合防尘措施组织审批;搞好本系统内的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管理和使用,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作业规程有关综合防尘项目和措施的审批关;负责本范围内防尘设施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职能部门责任制

1、通风部: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在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协助通风副总工程师定期修改综合防尘的管理制度,研究、部署综合防尘规划和技术措施,并做好总结;负责组织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参与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综合防尘措施;参与新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防尘系统的验收和交接;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矿井综合防尘检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负责每月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于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通风部;组织学习综合防尘标准,积极引进、推广、应用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提高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协助教培中心搞好全矿职工粉尘防治培训工作。

2、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水平、采区的防尘系统的设计,负责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督促各单位按设计要求施工;参与新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防尘系统的验收和交接,负责检查各单位使用、管理综合防尘设施情况;积极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3、安监部:监督检查综合防尘法规、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防尘制度的落实,对违反防尘法规、破坏防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直至责令停止作业。监督落实防尘安全费的使用情况;参与尘肺病检查和治疗统计工作;参与新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防尘系统的验收和交接,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4、机电部: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完好。使用阻燃电缆、传输带,防止摩擦起火,组织本系统人员对井下各种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使用设备台台完好,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参与新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防尘系统的验收和交接,参与矿井综合防尘检查;积极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5、通风队:全面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现场管理工作,配合通防科做好综合防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防尘作业计划,按要求对井下产尘点进行粉尘测定,完成综合防尘报表汇总及呈报工作;负责井下各地点水质化验工作,确保水质达到标准要求;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设和维护;按综合防尘标准安设、检查、维护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并保证防尘系统完善、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按照防尘周期清扫、冲刷巷道内积尘;认真学习综合防尘标准,积极引进、推广、应用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不断提高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水平。

6、采煤队:负责采煤工作面及皮带巷消防软管和工作面内防尘高压管、喷雾设施以及工作面上、下溜头喷雾设施安设、使用、维护管理。每班明确专责防尘员对工作面范围内所有防尘设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用湿式打眼,使用好炮泥和水炮泥;作业人员工作时佩带好新型高效防尘口罩;保证分管范围的电气设备完好,保护齐全,杜绝失爆现象,使用阻燃电缆,防止摩擦起火;教育职工爱护防尘设施,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7、掘进、巷修队:负责管理、使用施工巷道防尘管路(含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设、使用、维修管理等工作。采用相同管路进行供水、供风、排水的

每根管路要喷注用途,易于区分;负责隔爆水棚吊挂眼的施工和隔爆水棚的加水与维护管理;每班明确专责防尘员对工作面所有防尘设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规定做好巷道冲刷工作;采用湿式打眼,使用好炮泥和水炮泥;作业人员工作时佩带好新型高效防尘口罩;保证分管范围的电气设备完好,保护齐全,杜绝失爆现象,使用阻燃电缆,防止摩擦起火;教育职工爱护防尘设施,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8、机电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道和主井、副井、风井防尘水管的安设、维修工作;负责主要煤仓和采区煤仓上、下口防尘水管和三通水门的安设、维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好分管范围内的供水管路、防尘设施;负责皮带的日常防尘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电缆、电气设备的清扫工作,保证分管范围的电器设备完好,杜绝失爆现象;教育职工爱护防尘设施,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9、搬运:负责管理使用好分管范围内的供水管路、防尘设施。对分管的井上、下翻笼等产尘地点前后20m的范围煤尘及时清扫、冲刷,防止煤尘堆积。教育职工爱护防尘设施,协助通风部门推广综合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

10、教培中心:负责制定防尘人员培训计划,组织专责防尘人员和接尘人员系统学习防尘技术理论和预防措施,提高广大职工对防尘工作的认识,负责对防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

(三)专责防尘人员责任制

1、采煤工作面专责防尘人员职责:

⑴采煤工作面100m范围内回风巷放炮前后冲刷一次。

⑵转载机前后2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刷一次。

⑶采煤工作面皮带机头前后20m范围内每班至少由冲刷一次。

⑷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进行洒水降尘。

⑸出煤时,及时打开各转载机头(皮带机头)转载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

⑹每班填写防尘管理牌板并签名,填写内容完善、清晰、字体工整,不得漏填或弄虚作假。

⑺对工作面所有防尘设施全面检查,确保采煤工作面的防尘设施齐全、完好,使用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掘进工作面专责防尘人员职责

⑴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每班至少洒水降尘一次,30m范围以外每周至少洒水降尘一次。

⑵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后要及时冲刷工作面30m范围内的积尘。

⑶经常检查隔爆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⑷对工作面放炮喷雾装置、净化水幕、耙装喷雾等防尘设施全面检查,确保所有防尘设施齐全、完好,使用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⑸每班填写防尘管理牌版,并将专责防尘工的名字填写在防尘管理牌版,不得漏填或弄虚作假。

第三部分防治煤尘管理制度

1、新建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资料。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或开采新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部门备案。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建立和不断完善矿井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

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行、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6寸,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4寸,只进行冲洗的轨道巷及其它巷道防尘管路安设内径2寸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2寸和4寸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机巷道内的管路每50米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1寸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米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

1寸阀门。通风科每半年填制一次管路系统图,并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米,回采工作面进风巷的净化水幕距车场30~50米。

5、采煤工作面必须实施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外)。采煤机必须使用喷雾泵和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灭尘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炭器必须安装喷雾灭尘装置,其出、入口必须用条状挡风帘封闭。

6、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喷雾泵,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灭尘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灭尘装置和湿式除尘风机。掘进机上的煤尘做到每个循环处理一次,确保无厚度超过2毫米的煤尘。

7、炮采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班班冲洗,都必须安设喷雾灭尘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皮带机运输走廊每天冲洗一次,确保无煤尘堆积。

9、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司机、支架工和放煤工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锚喷支护作业的打眼、喷浆、搅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要实行湿式打眼,搅拌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 10、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管路变化时再进行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设施,保证防尘设施洒水、雾化除尘效果。

11、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10天冲洗一次煤尘,煤尘大时随时冲洗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2、负责粉尘化验室、测尘仪器的管理,测尘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井下测尘点每

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13、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同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同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第四部分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一、防尘管路

(一)标准及要求:

1、通风巷道均要设置金属防尘管路(垂直巷道及间距小于100m 的联络巷,且联络巷两端口留有防尘三通及软管者除外),管径不得小于50mm。胶带运输巷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每隔50m设置一根长度不少于25m 的消防软管,防尘管路设在非人行道侧的,消防软管和阀门要引到人行道一侧,其它巷道每隔100m 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阀门手柄齐全、牢固,位置恰当,便于开关。

煤仓、溜煤眼上下水管直径不得小于75mm,煤仓、溜煤眼上下口附近及主要胶带转载处,必须设置有数量不少于3个、口径不小于50mm 的三通阀门,阀门上接好直径50mm高压软管,软管长度能够覆盖煤仓口。采煤工作面挡煤板后面设置一路直径10mm以上的防尘管路,管路上设置三通,三通间距不大于10m。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3m,吊挂牢固,水管要进行防锈处理,刷漆颜色要统一(镀锌管路除外),在巷道汇合、分岔处设置标示,标明管径尺寸、供水方向等内容,防尘管上连接防尘设施的三通阀门要注明用途。

3、防尘水管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死弯,无漏水(滴水成线)现象。(二)安设与维修:

1、矿井运输大巷、总回风道,采区进、回风道敷设管径50mm及以上供水管路,煤仓、溜煤眼上下口附近及主要胶带转载处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由机电队负责安设、维修、回撤;煤仓、溜煤眼上下口附近及主要胶带转载处、胶带运输巷道高压消防软管由皮带工区负责安设、维护。

2、掘进巷道的防尘供水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设、维护。

3、采煤工作面防尘软管和回风巷消防软管由采煤队负责安设、维护。

4、其它区域防尘管路由通风队负责安设、维修、整形,回收并集中存放,以备复用。

二、防尘设施

(一)水幕

1、标准及要求:

(1)总回风道、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道必须安设净化风流的自动水幕。

(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水幕设置2道,第1 道设在工作面进风巷风流汇合点以里,并实现自动喷雾,第2 道距工作面不超过50m;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设置2 道水幕,第1 道设在距工作面不超过50m处,第2 道设在回风巷,实现半自动(如拉杆式控制)喷雾。

(3)掘进工作面安设2道水幕:第1道设在工作面外15m处,实现与放炮喷雾联动,第2道水幕安设在喷浆机后,并与喷浆机实现联动。(4)水幕的设置位置要恰,阀门易于开关,手柄齐全,灵敏可靠,水幕喷雾要能覆盖全断面,

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5)采掘工作面净化水幕要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移设,不得超过规定距离。

2、安装与维修:

(1)矿井总回风道、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道、采煤工作面水幕和管理牌板的安设、日常维护、移动,由通风队负责。

(2)掘进(扩修)工作面水幕和管理牌板的安设、日常维护、移动,由使用单位负责。

(二)转(装、卸)载点喷雾

1、标准及要求:

(1)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2)所有皮带转载点安设封闭式防尘罩。

(3)喷雾设施由固定架安设在产尘点上方正对产尘点喷雾。

(4)阀门便于开关,手柄齐全,雾化好,实现自动化并使用正常。

2、安装与维修:

(1)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喷雾装置和管理牌板由通风队安设,移交采煤使用管理并负责维修、回撤。

(2)根据分管范围,转载点防尘罩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设、维修和回撤。

(三)放炮自动喷雾

1、标准及要求:

(1)掘进(扩修)工作面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放炮喷雾喷头距掘进迎头不大于30m,喷雾覆盖巷道全断面。

(2)采煤工作面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实现放炮前后全工作面自动洒水降尘和爆破期间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放炮喷雾降尘。

(3)阀门便于开关,手柄齐全,雾化效果好,灵敏可靠,正常使用。2、安装与维修:

放炮自动喷雾和管理牌板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设、日常维护、移动、拆除等工作。

(四)耙装喷雾

1、标准及要求:

(1)耙装机转载点应安设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不少于4个。

(2)雾化效果好,灵敏可靠,实现装岩喷雾自动化。

2、安装与维修:

耙装喷雾和管理牌板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修等工作。

(五)水针

1、标准及要求:

(1)采煤工作面中巷水针安设在巷道转载机头附近。

(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水针安设在巷道距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3)掘进(扩修)工作面水针距耙装机后侧不大于5m。

(4)水针所在地必须有水炮泥盛放箱,箱内有不少于定一次炮所用的已灌好水的水炮泥。

2、安装与维修:

水针和管理牌板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日常维护、移动。

(七)水质过滤器

1、标准及要求:

(1)采煤工作面巷道入口处进水管路中需安装水质过滤器。

(2)采煤工作面转载机和泵站前端进水管路中需安装水质过滤器。(3)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巷道开门点附近进水管路中需安装水质过滤器。

(4)水质过滤器必须可反冲洗,过滤网不低于120 目,并定期进行冲洗。

2、安装与维修:

(1)采煤工作面水质过滤器和管理牌板安设、日常维护和回撤工作由通风队负责。

(2)掘进工作面水质过滤器和管理牌板由通风队安设,移交给掘进队负责日常维护和回撤工作。

(八)压力表

1、标准及要求:

(1)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上安装压力表,压力表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300m。

(2)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水压不得低于2MPa。

2、安装与维修:

(1)采煤工作面和主要胶带运输巷压力表和管理牌板安设、日常维护和回撤工作由通风工区负责。

(2)掘进工作面压力表和管理牌板由通风队安设,移交给掘进队负责日常维护和回撤工作。

第五部分巷道冲刷粉尘制度

1、主要进、回风巷及采区进、回风巷每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主要运输巷每半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通风工区负责;

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0m以外每周至少洒水降尘一次,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每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通风工区负责;

3、采煤工作面100m范围内回风巷每次放炮前洒水降尘一次,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洒水降尘,转载(皮带)机头附近20m范围内每班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采煤工区负责;

4、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每班至少洒水降尘一次,掘进工作面30m以外每周冲洗或清扫一次,耙装前冲洗耙装机行程范围段的巷帮并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及时清除堆积的浮煤;每次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冲刷,具体由掘进工区负责。

5、各运煤装、转、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由各岗位工至少每班洒水降尘一次,具体由各相关区队负责。

6、巷道冲刷必须按上述规定进行,只能提前不能推迟,产尘量大的地点应及时加大冲尘力度,缩短冲刷周期,杜绝煤尘堆积现象。各单位在保证各自范围内防尘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矿井防尘工作的同时,必须整理好巷道防尘冲刷记录,于次月5日前交通风工区,以备检查。

第六部分粉尘测定制度

1、矿井必须按照《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专职测尘员不少于2人),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配足测尘仪器,所用仪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计量检定,并贴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同时要有仪器维修记录。

3、根据生产布局及作业场所,每月编制测尘计划;根据《粉尘浓度和分散

度测定办法》(MT79-84)中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选择和布置煤矿井下测尘地点。

4、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测定结果(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和粉尘测定报表)每月上报通防部。

5、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6、每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次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所涉及到的井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工种进行监测。对损坏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处以仪器原值五倍以上的罚款。

7、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8、测尘员有权监督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部分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应根据矿井实际,编制矿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日常维护、回撤由通风队负责(掘进工作面隔爆设施的日常维护由掘进队负责)。

3、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的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安设主要隔爆水棚。

4、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及半煤岩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其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安设辅助隔爆水棚。

5、隔爆水棚组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少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棚区400L/m2、辅助隔爆棚200L/m2。

6、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2~3m,主要隔爆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辅助隔爆棚区的长度不得小于20m。

7、隔爆设施要安装加水装置,每个隔爆水袋(槽)要进行编号管理,并悬挂隔爆设施牌板,主要隔爆水袋采用硬质水槽。

8、首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小于60m且不得大于200m,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长度小于200m时可不安设隔爆水棚。

9、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10、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11、水槽棚的水槽应采用横向(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嵌入式安装。

12、水槽列(排)中的水槽(袋),占据巷道宽度的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S<10 m2时,至少是50%;S≥10 m2时,至少是65%。

13、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大于1.8m;两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14、水袋应采用易脱钩的吊挂方式,挂钩位置应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

15、水棚安装完毕,水槽(袋)内必须加满水,并悬挂隔爆设施说明牌。

16、掘进队范围巷道内水棚的安设和移动由通风队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由掘进单位负责;总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和采煤工作面内水棚的管理维护由通风队负责。发现水槽(袋)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

17、通风队每周应至少对全矿井水槽(袋)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八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坚持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由生产矿长组织通防部、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等单位对工作面生产系统进行验收,防尘系统不合格不得开工生产。

2、采掘工作面防尘的监督检查采取检查表的方式,每班由跟班安监员对防尘设施完好情况及防尘设施使用情况、区域内的巷道冲刷及粉尘积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尘设施使用不正常的或设施不完好的,跟班安监员立即责令工作面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报知通风部、调度室、安监部。

3、检查表列明区域内应具有的防尘设施及完好状况,安监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填写清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表每班报安监部领导审阅签字。

第九部分综合防尘监督检查制度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2、安监部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综合防尘法规、制度、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3、通风部为矿井综合防尘业务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井下各地点综合防尘工作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4、各级管理人员和网、岗、哨成员有对综合防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和义务;专责防尘工对当班负责区域内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完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跟班安监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班汇报安监处值班领导。

5、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综合防尘问题,有权责令现场落实整改或限期甚至停产整改。对能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对不能现场落实整改的以整改单的形式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符合挂红黄牌规定的,挂红黄牌,并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

第十部分综合防尘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一旦出现问题,按照责任制分工范围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隐患治理方面,因人、财、物得不到保证,追究矿长责任。

2、矿井综合防尘系统设计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措施)防尘措

施不完善,追究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通风部负责人的责任。

3、有隐患而未排查出或排查出未及时制定技术措施,追究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通风部负责人和相关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的责任。未按技术措施及时进行隐患治理的,追究存在隐患单位分管矿领导和存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安监部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因监督检查不力出现问题,追究安监部主要领导和现场安监员的责任。

5、井下使用非防爆性电器设备或因检查不到位出现电器设备失爆现象,追究机电部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未按要求设置防尘管路(含消防软管)或对其维修不及时的,根据《防尘设施管理制度》负责范围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通风队和采掘队按标准要求及时安设防尘设施,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未验收合格而生产的,根据责任制范围追究通风队和采掘队主要负责人责任;防尘设施使用不正常而现场未积极整改的采掘工作面,追究现场专责防尘员的责任;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监员未督促整改,追究安监员的责任;防尘设施完好而不使用,追究岗位工的责任。

8、当班没有专责防尘员的采掘工作面,追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9、井下巷道杜绝煤尘堆积。主要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采煤工作面煤壁外100m的回风巷,煤尘堆积追究通风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掘进巷道煤尘堆积,追究掘进队主要负责人、跟班矿长、当班专责防尘工和跟班安监员责任;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各转载点前后20m和距工作面煤壁100m范围内煤尘堆积,追究采煤队主要负责人、跟班矿长、当班专责防尘工(皮带和溜子司机)和跟班安监员责任;主要胶带运输巷皮带头、尾,煤仓上下口等地点前后20m煤尘堆积,追究机运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岗位工的责任;机电队分管的主井装载硐室和皮带工作区域出现煤层堆积,追究机电队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岗位工的责任;地面运班出现煤层堆积,追究运班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岗位工的责任。

10、安监员必须对照防尘检查表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填写清楚防尘检查表,检查表报安监部领导审阅签字。现场安监员未按防尘检查表认真检查的(未带防尘检查表视为未进行检查),追究现场安监员的责任。

11、未按标准要求进行粉尘测定等工作,追究通风队专职测尘工的责任;各种粉尘报表不准确和上报不及时,追究通风部和通风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未涉及或与矿行政问责制度相抵触的,按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部分综合防尘奖惩制度

1、由通风部根据公司季度检查情况和矿每月检查验收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评比考核。公司检查结果占考核成绩的60%,矿每月检查验收结果占考核成绩的40%。根据评比考核结果,由通风部对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如单位和个人在综合防尘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经矿领导同意后,可单独给予适当奖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单位参加考核评比资格:

①发生通风责任事故或煤尘爆炸事故的;

②季度内在各级检查中因综合防尘问题被挂红黄牌的;

③生产单位未明确专责防尘员或已明确但不有效履行职责的;

④防尘设施不齐全开工的;

⑤故意破坏防尘设施或有关防尘问题久拖不整改的。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防尘设施、隔爆设施损坏的单位,给予原值两倍的罚款;对故意破坏防尘设施、隔爆设施的人员,给予原值五倍的罚款直至开除矿籍之处分。

5、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般“三违”或严重“三违”处理。

第十二部分其它

一、本制度所涉及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者,按上级文件执行。所涉及内容如有与本矿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者,按本制度执行

二、本制度解释权属于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23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提高公司矿井粉尘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矿井作业环境,降低粉尘浓度,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防止职业病的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粉尘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许三姓 副组长:李丁夫赵云锋 成员:陈朝欧阳建江高向东郑志明苗成栋 何泽洪朱振东林伯坛向良文苟战荣 何国顺冉景荣刘林 2、机构成员工作职责: 组长许三姓:是公司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李丁夫: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安全监督工作;

副组长赵云锋:负责防尘技术管理工作; 成员陈朝:协助副组长赵云峰做好粉尘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制定防尘等相关措施及制度; 成员欧阳建江:协助副组长李丁夫负责矿井粉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的安全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成员高向东:负责与粉尘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成员郑志明:协调好大黄山矿各连队做好粉尘治理工作; 成员苗成栋:负责按国家行业标准购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成员何泽洪:全面负责白杨河煤矿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成员朱振东:负责白杨河矿井粉尘治理措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 成员林伯坛: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成员向良文:负责大黄山煤矿全矿井设施设置(包括防尘管路、防尘安全设施、隔爆水袋)、施工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大黄山煤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仓防尘防爆治理的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山东煤矿选煤厂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原煤车间工作实际,特 制定关于混煤仓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 1、原煤车间的防尘重点部位是混煤仓、原煤动筛分级 筛及其各皮带走廊处等。 2、车间组织相关人员每旬组织检查一次,并落实责任 人对消防器材、除尘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 效。 3、现场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按照严重三违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现场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到矿有关单位 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否则,严

禁施工。 5、各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消防箱、砂箱、沙袋等消防器材齐全完整,每一不符合要求,罚责任班组50元/处。 6、各岗必须坚持每班卫生清理不低于一次,做到地面、设备无积尘,否则,在精细化管理A卡中按标准进行扣罚。 7、现场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空气中煤尘含量和瓦斯浓度的集聚,每班通风不低于二次,每次不低于30min,否则,扣罚岗位司机50元/次。 8、现场刮板输送机采取全封闭,车间机修班组每周检查一次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及封闭齐全完好,杜绝煤尘飞扬,否则,扣罚机修班组50元/处。 9、车间机修班组负责每周检查一次除尘设备是否完好,确保相关设施达到完好标准,否则,扣罚机修班组50元/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

2012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 综 合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3) 第二节防尘措施管理规定 (4) 第三节隔爆措施管理规定 (5) 第四节粉尘冲刷制度 (6) 第五节粉尘监测制度 (7) 第六节其它规定 (8) 第七节监督检查制度 (8) 第八节综合防尘考核奖惩制度 (9) 第九节综合防尘责任追究制度 (10)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

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二、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各区队负责本区域的防尘工作,矿安监科对各区队的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安监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六、机电队负责全矿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由,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维修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

防尘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尘管理制度简易版

防尘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矿长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技术负责人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负技术领导责 任,各业务管理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综合 防尘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矿办公室是矿井粉尘防治工作的技术 业务主管部门,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 矿井综合防尘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编制全矿防 尘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施工队、班组落实 和执行综合防尘措施。 三、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时,要按《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煤尘爆炸试验,试 验结果应及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采取

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四、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或措施时,必须编制综合防尘措施,否则不予通过;采掘工作面没有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的一律不准生产。 五、各施工队或班组必须按《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防治煤尘有关规定完善井下防尘设施,并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 六、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放炮后洒水,定期清扫煤尘、冲洗岩帮和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坚持使用水泡泥。 七、采煤工作面放炮、出煤时,要采取湿润煤层措施。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及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施工现场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各参建单位及队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远程监控100%安装。 二、扬尘防治管理架构

三、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监理、施工单位为组员;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不懈怠的进行扬尘控制管理,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四、奖罚措施 1、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罚款,若整改不力再次被督查并通报的,给予1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追责。 2、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的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 3、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车辆驶出现场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未经处理给周边道路造成污染每次罚款500元。 4、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2017年11月20日

目录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 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2)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3)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5) 9、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5)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6) 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6)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 13、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7) 14、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8) 15、仓库防火制度 (8) 16、电、气焊防火制度 (9) 1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半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车间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环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矿井粉尘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矿井作业环境,降低粉尘浓度,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防止职业病的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粉尘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许三姓 副组长:李丁夫?赵云锋 成?员:陈?朝?欧阳建江?高向东?郑志明?苗成栋 何泽洪?朱振东???林伯坛?向良文?苟战荣 何国顺?冉景荣???刘?林 2、机构成员工作职责: 组长许三姓:是公司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李丁夫: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安全监督工作; 副组长赵云锋:负责防尘技术管理工作;

成员陈朝:协助副组长赵云峰做好粉尘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制定防尘等相关措施及制度; 成员欧阳建江:协助副组长李丁夫负责矿井粉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的安全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成员高向东:负责与粉尘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成员郑志明:协调好大黄山矿各连队做好粉尘治理工作; 成员苗成栋:负责按国家行业标准购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成员何泽洪:全面负责白杨河煤矿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成员朱振东:负责白杨河矿井粉尘治理措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 成员林伯坛: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成员向良文:负责大黄山煤矿全矿井设施设置(包括防尘管路、防尘安全设施、隔爆水袋)、施工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大黄山煤矿矿井各巷道定期进行灭尘工作,使矿井各点粉尘浓度降至《煤矿安全规程》允许值以下;负责配备本连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 成员苟战荣:具体负责大黄山煤矿综采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范围内粉尘治理工作;负责配备综采一、二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 成员何国顺:具体负责大黄山煤矿本连队掘进工作面附近50米范围内的防尘治理工作;负责配备本连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负责掘面自动喷雾、捕尘网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word版本

扬尘防治管理及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施工现场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各参建单位及队伍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七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远程监控100%安装。 二、扬尘防治管理架构

三、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监理、施工单位为组员;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不懈怠的进行扬尘控制管理,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4、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工地日常行政管理序列,各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四、奖罚措施 1、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万元以上罚款,若整改不力再次被督查并通报的,给予1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追责。 2、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的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 3、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车辆驶出现场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未经处理给周边道路造成污染每次罚款500元。 4、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篇一】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 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 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 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 --------- 100mm 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 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 并有备用水池, 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 2 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

径不大于0.3mm, PH值在6 ------ 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 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 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 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 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 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防尘各项管理制度

防尘各项管理制度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 第二条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 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 第三条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 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第四条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 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 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第五条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帐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 第六条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社区的居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 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 为了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 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项目管理人员应对办公室室内环境负责,室内文具应摆放整齐,桌椅不得损坏,并保 证办公桌椅和其它办公设备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办公室室内不得乱接插头、乱用电器,离开办公室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锁门窗,防止发生失火、丢窃等事故。 所有归还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均应检查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对人为损害或因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应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一条每月由通风科、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1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一、 工作目标 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 工作内容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俞建平为组长,工程部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7、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7 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 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 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 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 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 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44 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46 ~653 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1 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 2mm 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

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100mm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生产厂区内各部门、车间、仓库 第三条、安全消防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厂长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月30日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仓库)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每月月末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9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

防尘治理管理制度暨实施细则(参考Word)

项目监理部扬尘治理规划暨实施细则 编制:陈伟 审核: 审批: 2010年3月6日 成都市锦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A、D标段及市政、总坪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暨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市建委[2010] 120号文件精神,提高参建单位思想认识,加强管理力度,狠抓落实,达到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实现“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A、D标段成立防尘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抓好A、D标段及市政道路、总坪绿化施工阶段全过程扬尘治理的工作安排,会议,定期检查,日常巡视,重点部位和时间段违规制尘点源的整改工作。 (2)A、D标段片区防尘小组每15天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专项会,总结布置防尘工作。 三、目标与标段责任包干 (一)、扬尘治理总目标:

1、做到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 2、A、D片区每次定期检查考核,各单位得分80分以上。 3、市建委检查每次考核得分80分以上,无曝光、处罚等不良行为。(二)、标段责任 1、负责A标段防尘工作,达到扬尘治理总目标。 2、负责A标段防尘工作,达到扬尘治理总目标。 3、负责D标段支护工程防尘工作,达到防尘总目标。 4、负责市政施工期间防尘工作,达到扬尘治理总目标。 5、总坪: XXX 负责总坪施工期间防尘工作,达到扬尘治理总目标。 6、各单位扬尘治理区域为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 7、各单位扬尘治理时间为:从进场施工到工程竣工为止。 8、各单位每半月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扬尘治理工作。 四、扬尘治理施工方案及管理制度 1、各单位进场施工前5天,必须编制好扬尘治理施工专项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核。 2、各单位必须编制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尘管理机构体系。 3、各单位扬尘治理必须定岗、定责、定人、定目标、定措施、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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