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月活动方案

农村敬老月活动方案

农村敬老月活动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XX收集的农村敬老月活动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20xx年的“九九”重阳节即将到来,为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强化老年维权意识,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老年事业的发展。从即日起至“九九”重阳期间,各社区、村要集中开展《老年法》的学习和庆“九九”重阳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老年法》学习活动

一是各社区、村老协会分会、老年大学,要利用墙报、板报、会议、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老年法》,使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本社区、村的老年人座谈会,通过介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介绍我镇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可喜的变化,介绍本社区、村老年人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典型事例,进一步鼓励大家为构建和谐社区、村做贡献,做到老有所为;三是做好维权工作。各社区、村要认真处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的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开展“九九”重阳节活动

爱老敬老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以“九九”重

阳节为契机,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尊老敬老的风尚,热情关心和照顾老年人。一是开展对敬老院、高龄老人、重病老人、贫困老人、五保户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团员、青年、妇女开展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三是开展“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开展各种有益老年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老年健康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三、万安镇党委、政府在重阳节期间将进行“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

各村、社区在评选“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由村、社区老年协会产生,党支部、村(居)委会审查同意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根据东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东老龄办〔XX〕号4号)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促进家庭和睦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

事、献爱心,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建设和睦家庭,传承优良家风,安享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XX年“敬老月”活动主题为“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

活动时间: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节”是10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

一是开展传统家庭美德宣教宣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户外广告栏等多种载体,专题传播优良家风家训,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尊老敬老意识。二是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孝亲敬老好家庭和好公民,通过会议、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其感人事迹,推动形成尊老爱幼、互爱互敬、宽容和睦的家庭文明新风。

(二)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播发“敬老月”标语口号、孝德文化公益广告、《老年法》宣传等,营造浓厚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二是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通过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宣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三是推动社工中心、司法分局、医院等部门创建“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四是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送法律维权知识到老年人手中,10月份集中开展以“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为主题的服务活动。

(三)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一是走访慰问敬老院老人。对敬老院老人开展探访、交流,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走访慰问困难老人。对全镇五保老人、百岁老人、困难、残疾、“空巢”等老年人家中走访,并发放慰问金及礼品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全社会的关爱。三是开展“千干访千家”慰问活动。活动期间,我镇组织1000名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走访慰问1000户困难家庭,实行1对1走访,1对1帮扶,切实为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四)开展免费义诊义剪、关爱心灵活动

一是开展免费义诊义剪活动。我镇将组织寮步医院、残联、司法、社工中心等单位,在镇市民广场开展健康教育义诊和义剪活动,为老年人普及保健知识、解答健康问题,增

强老年人对疾病的防控意识和能力。通过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有效预防突发隐形疾病的发生。二是开展关爱心灵活动。通过开展“畅所欲言”长者茶话会,组织镇社工、残联、团委等部门,鼓励社区长者走出家门欢聚一起,通过开展茶话会和小游戏增加彼此间的沟通,深入了解老年人思想动向及时为老年人解答各类问题及提供有益意见,帮助老年人有效处理自身的情绪问题。

(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要重点解决好分散五保户、困难、残疾、“空巢”和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广泛开展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病残老年人,推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六)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老有所为”典型事迹的宣传。倡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时代风尚。挖掘在传承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方面的优秀老年人和敬老好家庭、好公民,重点宣传其对传统文化教育、关心下一代、保护环境等感人事迹,增强典型的影响力、亲和力、感召力。二是逐步深入“银龄行动”的宣传。进一步深入到各村(社区)宣传“银龄行动”惠民工程,打造“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

社会献爱心”的三大公益平台,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高龄老人抵御风险能力,减轻高龄老人发生意外后,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和护理压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七)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一是组织老年人参加文化艺术节。10月份,我镇将组织46名老年人参加东莞市第七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粤曲、舞蹈、摄影等项目。同时,通过组织镇社工、团委等部门,组织不同片区的老年人参加老年人趣味运动会,使老年人在趣味游戏中律动身体活动筋骨,并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从而重视锻炼身体,注意养生保健。二是开展文艺演出、文娱活动。活动期间,将联合各部门、村(社区)组织老年人下乡进行粤曲演唱等文艺演出、文娱活动,加强曲艺文化交流,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数。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8月19日至8月31日)

起草《寮步镇XX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导有关部门、村(社区)相应制定“敬老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全面启动“敬老月”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组织动员造势,宣扬各类敬老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为“敬老月”活动的实施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三)全面展开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按照各部门、村(社区)上报的计划开展“敬老月”各项活动,部分活动内容可根据实际提前启动、延后结束。

(四)活动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

“敬老月”活动结束后,我镇将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差距成因,并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民政局。

五、任务分工

社会事务局:负责“敬老月”活动的总体统筹与协调,包括: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老人参与第七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协调媒体做好“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宣传教育文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敬老月”活动营造氛围。

团镇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财政分局:负责“敬老月”相关活动经费的拨付。

司法分局:协助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做好老年人维权优待法律知识的解释解答。

寮步医院:派出医务人员协助开展义诊关爱心灵活动,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进行诊疗,并建设健康档案。

社工中心、各村(社区):全力协助“敬老月”活动期内开展各项敬老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务求实效。要充分认识今年“敬老月”活动的特殊意义,要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分解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部署。各部门、村(社区)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活动主题“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因地制宜,形式创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特色活动,打造老龄工作品牌。

(三)贴近老人,多办实事。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老人的原则,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做起,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四)统一行动,形成合力。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助老爱老惠老活动,镇社会事务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10月25日前)各部门、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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