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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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21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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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前言

华坪县****煤矿位于华坪县城95°方向,平距约12km。行政区划隶属云南省华坪县兴泉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1°22′28″~101°23′30″,北纬26°36′26″~26°37′45″。生产规模:3.00万吨/年;矿区面积:

3.4243km2。始建于2003年,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t/a,采用斜井开拓,炮采工艺。

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15号文),华坪县华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属机械化改造升级类矿井。本矿井为独立块段,拟增扩矿区面积,增扩面积2.4719km2,增扩后的矿区面积为5.8962km2,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南北长约1.88km,东西宽约3.22km,开采深度+1900m~+900m。截止2014年11月底,在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C1煤层各类资源储量739万t,注销资源量36万t,其中保有资源量703万t,其中111b类198万t,122b类317万t,333类188万t。

本矿井经采煤、掘进、运输工艺机械化改造后,在不增加井筒数目,不改变原有井筒位置、功能及工业场地布置,未对原井上下主要生产系统作较大调整的前提下,采煤工艺由炮采改为高挡普采、掘进采用钻爆法施工由人力装矸改为机械装矸工艺、工作面运输巷原煤运输由矿车运输改为胶带输送机连续运输、工作面辅助运输由人力推车改为绞车提升等,生产规模由4万t/a矿井扩大到21万t/a,机械化改造后矿名为********煤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煤矿21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成项目组,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完成了环评工作方案编制工作。2016年02月15日-2016年02月26日建设单位对该项目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了意见回收。于2016年5月委托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初稿。根据分析评价结果,

建设单位于2016年06月29日-2016年07月13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采用问卷调查公示进行了意见回收。我单位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要求,完成了《********煤矿21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提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通过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析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保政策及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将会对当地生态环境、水环境、噪声、大气、固废、地质环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环评认为,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整改要求,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整改治理措施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后,可有效解决现有环境问题,现有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接受,矿山地质灾害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矿山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项目建设没有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改造是可行的。

目录

前言 ........................................................................................................................................ I 目录 ................................................................................................................................................ I 1总则 .. (1)

1.1编制依据 (1)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5)

1.3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6)

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6)

1.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8)

1.6评价标准 (11)

1.7环境保护目标 (15)

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8)

2.1现有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18)

2.2机械化改造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35)

2.3机械化改造“以新带老”分析 (58)

2.4“三本账”核算分析 (60)

3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项目环境合理性分析 (63)

3.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3)

3.2矸石临时堆场环境合理性分析 (70)

3.4小结 (71)

4. 区域环境概况 (72)

4.1自然环境概况 (72)

4.2社会经济概况 (75)

5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影响分析 (78)

5.1生态环境影响回顾 (78)

5.2生态现状调查及评价 (79)

5.3机械化改造后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4)

5.4矿井闭矿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90)

5.5已有措施及环境问题 (90)

5.6机械化改造后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91)

5.7结论 (92)

6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93)

6.1地表水环境影响回顾 (93)

6.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93)

6.3机械化改造后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6)

6.4闭矿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98)

6.5已有措施及存在问题 (98)

6.6机械化改造后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98)

6.7结论 (99)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0)

7.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00)

7.2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102)

7.3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104)

7.4地下水水质影响调查分析 (106)

7.5现有地下水环境问题 (107)

7.6机械化改造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107)

7.7结论 (108)

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9)

8.1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回顾 (109)

8.2机械化改造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环境影响分析 (109)

8.3服务期满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11)

8.4已有措施及环境问题 (111)

8.5机械化改造后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111)

8.6结论 (112)

9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13)

9.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14)

9.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15)

9.4服务期满后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8)

9.5已有措施及环境问题 (118)

9.6机械化改造后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119)

9.7结论 (119)

10声环境影响调查与评价 (120)

10.1项目声环境影响回顾 (120)

10.2声环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20)

10.3机械化改造后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1)

10.4闭矿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123)

10.5已有措施及环境问题 (123)

10.6机械化改造补充措施及治理效果 (123)

10.7结论 (123)

11环境风险评价 (125)

11.1风险识别 (125)

11.2矸石临时堆场溃坝风险事故影响分析及措施 (125)

11.3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27)

11.4结论 (128)

12水土保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水土流失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4水土保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5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13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论证 (129)

13.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29)

13.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29)

13.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30)

13.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31)

13.6声环境保护措施 (131)

13.7水土保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8环保措施汇总 (131)

1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34)

14.1资源综合利用 (134)

14.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34)

14.4小结 (141)

15公众参与 (142)

15.1调查目的 (142)

15.2调查范围及对象 (142)

15.3调查方式与内容 (142)

15.4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143)

15.5调查结果分析 (145)

15.6小结 (146)

1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47)

16.1总量控制的意义和目的 (147)

16.2总量控制因子 (147)

16.3总量控制指标 (147)

1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8)

17.1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48)

17.2项目经济效益 (148)

17.3环保投资及效益分析 (149)

17.4环境经济损益综合评价 (150)

18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151)

18.1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 (151)

18.3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52)

19结论与建议 (154)

19.1结论 (154)

19.2评价总结论 (158)

19.3建议 (158)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华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附件3 审批登记表

附图

图1.5-1 项目评价工作范围图

图2.2-3 矿区工业场地平面布置图

图4.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4.1-2 地表水系图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订);

(5)《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令,1996年8月3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 日);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0)《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号令,2000年11月26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年11月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 年8月28日修订,1991年1月1日施行);

(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17)《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2年12月25日颁布施行);

(18)《云南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19)《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0)《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6月5起施行);

(2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号);

(2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号);

(2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5年5月28号)。

(24)《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7月)

1.1.2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2005年6月7日);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4)《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2001年1月);

(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号);

(6)《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号);

(7)《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

(1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06]62号);

(12)《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29号);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2月);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137号);

(15)《关于印发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93号);

(1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56号);

(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3251号);

(18)《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80号);

(19)《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令);

(20)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学技术部联合颁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2002年1月30日);

(21)《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务院[2013]104号);

(24)《云南省开办煤矿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云南省煤炭工业厅,2005年6月6日);

(2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决定》(2006年);

(26)《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7月);

(2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第20号);

(28)《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5号);

(29)《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是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

(30)《云南省煤炭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4]15号)

1.1.3行业、地方规划

(1)《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03);

(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12);

(3)《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2013.01);

(4)《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基本思路》;

(5)《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9月);

(6)《云南省煤炭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08~2012年)》;

(7)《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8)《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2009.09);

(9)《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01);

(10)《云南省华坪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2009-2020)》。

1.1.4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

(9)《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煤矿、选煤厂)》(GB50821-2012);

(10)《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1年;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7年;

(12)《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

1.1.5设计资料

(1)《********煤矿机械化改造工程设计说明书》(云南省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2014.12);

(2)《云南省华坪县****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云南省煤田地质局,2014.01);

(3)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华坪定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21万t/a机械化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丽工信煤[2014]40号)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1.2.1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特点以及矿山周围环境特征,本次评价目的是针对现有环境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减缓影响的防治对策。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提出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和补偿的措施和建议,为决策、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原则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该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确定本评价原则如下:

(1)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原则: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2)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该项目规划、设计应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不严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

(3)达标排放原则:该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确保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总量控制原则: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

(5)符合环境功能要求原则: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不会导致当地环境功能的降低;

(6)“以新带老”措施:针对现有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分析,对现状调查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

(7)公众参与原则:该项目的建设必须与当地社会团体、居民进行充分协商,取得当地政府与居民的支持;

1.3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3.1评价内容

根据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结合厂区周围环境功能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源调查、工程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污染防治对策与达标排放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清洁生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公众参与等。

1.3.2评价重点

本评价以矿山(包括采矿区和工业场地等)生态环境、水环境现有问题调查及机械化改造治理措施分析、改造后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

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由于项目已运行多年,属于现有矿山机械化改造,不新增设施仅更换设备,故评价以营运期为主。根据实地踏勘及收集的资料,结合周围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采用矩阵筛选法识别,评价内容包括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处置、声环境、生态、土地利用现状改变、社会环境等。

表1.4-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矩阵

1.4.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在识别出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性和周围的环境特征,在主要的污染因子中,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或该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为评价因子。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详见表1.4-2。

表1.4-2 评价因子一览表

1.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1.5.1环境空气

(1)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为粉尘,来自于矸石临时堆场及煤仓扬尘、风井废气、运输扬尘等。项目废气主要为TSP,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相关规定,本评价选择TSP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

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N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Nm3。

C0i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3倍。本评价TSP取900μg/m3。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判据见表1.5-1。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公式计算,如污染物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矸石临时堆场及煤仓大气污染源参数见表1.5-3。

表1.5-3 矸石临时堆场及煤仓大气污染源参数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拟建工程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下风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将结果最大值列于表1.5-3。

根据估算结果,项目P max均小于10%,未出现D10%。故判定本次拟建项目环境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对评价范围的规定,以风井口为中心点,直径为5km圆形的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见图1.5-1。

1.5.2声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该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但周边工矿企业较集中,故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企业较多的农村地区,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为机械化改造项目,机械化改造后噪声级增量在3~5dB(A)之间,项目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故受噪声影响人数不增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工业场地边界外扩200m范围,道路两侧外扩50m范围。

1.5.3地表水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作农业用水,矿井废水处理后回用。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矿山雨水汇入大兴河(新文水库大坝以下),为III类水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进行判定,拟建项目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矿井涌水排入大兴河汇入口上游200m至汇入口下游2.8km共3km河段。

1.5.4地下水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为地下开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关于建设项目的分类,项目矸石临时堆场为II类项目,矿山开采属于III类项目,项目区属于地下水不敏感区,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为矿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

1.5.5生态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地面建设及主要井筒主要依托已有设施,不新增占地,项目不在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根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拟建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矿区范围内,故以矿区范围作为本次生态评价范围。

1.5.6环境风险评价

(1)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见表1.5-4。

根据查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全总协调函字(2005)3号”文下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征求意见稿)》,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矸石不属于剧毒物质、一般毒性物质,不属于可燃、易燃、易爆物质。考虑到矸石临时堆场溃坝会对下游植被和河道产生影响,故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根据该项目情况,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煤矸石临时堆场下游1km范围内。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该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主要指标见表1.6-1。

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域内主要地表水为大兴河(新文水库以下),大兴河下游汇入新庄河。根据《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0-2020)》,大兴河汇入新庄河位于(位于“大村—入金沙江口”段),新庄河“大村—入金沙江口”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则大兴河按照源头不低于源尾的原则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III类水质标准。标准值见表1.6-2。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写格式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格式要求 一、报告书构成 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应规范,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封面(附1) 2、内封面(附2) 3、公司资质(附3) 4、编写人员责任表(附4、附5) 5、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证 6、目录(包括正文目录和附件、附图目录)(附6) 7、正文 8、附件 9、附图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报告书装订顺序依照上述序号依次排列。 二、纸张及印刷装订规格 报告书一律用A4纸张电脑打印,左侧装订。 三、编辑设置 1、页面设置: ①“纸型” ──主要选用“A4”,“纵向”,个别页面可以采用“A4”,“横向”。 ②“文档网格” ──一律使用“无网格”。 ③“页边距” ──上:2.5cm,下:2.0 cm,左:3.0cm,右:2.5 cm。装订线位置居左。 2、段落: ①报告书标题居中,小题目左对齐,每段落首行缩进4字符。 ②“行距”一律为1.5倍。 3、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四、封面、内封面、公司资质、编写人员责任表要求 每份报告书都一律采用公司统一的封面、内封面、公司资质、编写人员责

任表,(见附1、2、3、4、5装订线一律在左面)。 五、目录要求 1、正文目录: 目录按两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采用自动目录生成)。目录两字中间空4格,采用小三宋粗体,与生成的目录之间空一行。生成的目录采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示例见附6。 .2、附件、附图目录: 附件、附图四号宋粗体,示例见附7。 所有目录单独编写页码,用ⅠⅡⅢ…标明页码,底端居中。 六、正文要求 1、文字 ①、字体:正文一般用宋体小四号字双面打印,1.5倍行距。 ②、篇章标题:正文的序号标题编排要规范。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 超过4层次。 一级标题采用1(空两格)*****,三号宋体字加粗,上下间距为:段前一行,段后一行; 二级标题采用1.1(空两格)*****,小三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三级标题采用1.1.1(空两格)*****,四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四级标题采用1.1.1.1(空两格)*****,小四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报告书采用的标题格式必须符合上面规定,并前后统一,标题一律左起顶格(即不退两格)书写,第一、二、三、四层次标题应单独成行。 当条文内容适于采用分行并列叙述时,其编号依次用(1)、(2)、(3)、……表示,(1)、(2)、(3)均应左起空四格书写,其后空一格再写条文。以下层次可依次用①、②、③、和A、B、C、……;a、b、c、……表示。 标题示例如下: 1 一级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段前一行,段后一行,1.5倍行距;)顶格1.1 二级标题××××(小三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顶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乙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 乙炔生产线和液氨、丙烷充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编制单位:XX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七年十二月

项目由来 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前身为XX溶解乙炔厂,是XX市唯一一家专业生产溶解乙炔、并同时经销工业氧、医用氧、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其它多类气体的生产企业,年生产溶解乙炔10万瓶,拥有一批素质较高,多年从事气体行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该公司还拥有年充装3万瓶液氨和年充装6万瓶丙烷的充装生产线各一条。2006年9月,因市政规划修建西北外环路建设需要,企业迁址至XX区XX镇XX村,于2007年2月份设立了XXXX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溶解乙炔等生产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拟建在XX区XX镇XX村,距离XX市城区约10公里。北面紧邻318国道约500m,并修建一简易公路直达318国道,交通极为便利,东、南、西三面是尚未开发的荒山。项目拟占地20亩(约13320m2),新建厂房、电石库、制气站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形成年生产溶解乙炔10万瓶、年充装液氨3万瓶、丙烷6万瓶。 前期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委托XX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进行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乙炔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在实地踏勘、调研和收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XX市XX气体有限公司乙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本项目的审批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协作单位 XX省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 X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影响报告表新格式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盖章):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编制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封面“×××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2. 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3.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是指地理坐标,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应填写起止地点及地理坐标。 4. 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5. 项目设立依据──指项目立项或备案等的材料。 6. 行业类别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以及与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8. 结论与建议──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9.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项目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 10.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完全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根据建设项 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下列 1--2 项(不能超过 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7)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 11.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彩色原件缩印1/3) 项目名称:环评 机构:(公章) 环评机构法定代表人:(名章)

电石生产环评报告书

1.5 项目所在位置概况及自然条件 1.5.2自然条件 (1)气象、水文 本区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于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半湿润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降雨多集中在5—10月,暴雨多出现在6—9月,12月—次年2月降雨量最少,秋季多连阴雨天气。 多年平均气温: 15.8℃(1959~1970) 极端最高气温: 42.6℃ 极端最低气温: -13.2℃ 多年平均降水量: 804.3mm 夏季平均降雨量: 360.4mm 月最大降雨量: 374.2mm(1963.8), 一日最大降雨量: 111.0mm(1985.5.11) 无霜期: 288天 全年最多风向: 夏季风向:E—SE 最大风速 12m/s 冬季风向:W—NW最大风速 18m/s 历年平均气压: 1015.1mb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 69%

多年平均风速: 1.8m/s 累年最大风速: 17m/s (2)地形地貌、地质条件 淅川县属扬子地层区南秦岭分区淅川小区。境内地层发育较齐全,从古元古界到新生界地层大部都有出露。县境北部分布有多期次、不同规模的岩浆岩体。按境内岩土体成因及工程地质特征分为侵入岩组、变质岩组、碳酸盐岩组、碎屑岩组、松散土体五个工程地质岩组(图1)。其中变质岩组及碎屑岩组分布区地质灾害多发。 淅川县地处华北板块与扬子板块碰撞接触带南侧。受板块运动的作用,境内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形成了复杂的地质构造。区内构造线方向大体呈北西-南东向展布。由于长期受到近南北向水平应力的挤压,致使境内褶皱大部倒转,断裂力学性质复杂,挤压破碎带十分发育,规模大,连续性强,延伸远。境内北部还伴随有多期次岩浆岩侵入,而使构造显得破碎和复杂化。 3.项目技术方案及分析 3.1电石生产工艺 生产方法有氧热法和电热法。一般多采用电热法生产电石,工业用炭化钙生产基本工艺是碳素原料(兰碳、冶金焦、无烟煤)和石灰(CaO)按比例加入电石炉中,,依靠电弧高温熔化反应而生成电石。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碎石加工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徐州市贾汪区奇奇石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4) 3环境质量状况 (7) 4评价适用标准 (9)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1)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19) 7环境影响分析 (19)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9) 9结论与建议 (29)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附图5:建设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附件: 附件1:发改委立项 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3:土地证 附件5:环评委托书

201909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9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本办法所称技术单位,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技术单位为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本办法所称编制单位,是指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包括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和自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 第五条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主持人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第七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信用平台纳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信用平台公开。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八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第九条编制单位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 前款规定的单位中,下列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

6500KVA电石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国内PVC产品需求旺盛,PVC生产原料电石需求量 也随之持续增长的实际,充分利用我区优质石灰石、无烟煤、电极糊等资源优势及公司现有电石生产公辅设施,在中卫市宣和镇以南长和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南侧技改建设 台16500KVA电石矿热炉,年产电石33000吨。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宁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加快中卫市及宣和镇经济建设,转化电力资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镇财政收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发展地方民营企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于2004 年4 月14 日以“宁经(投资)备案发[2004]30 号”文件的形式(见附件1) 对本项目予以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4 年7 月20 日以《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的形式(见附件2)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评价单位在实地踏勘、监测、分析本项目相关资料、收集项目所在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资料、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评审。 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与指导,在此表示感谢。 因受所学知识及专业能力所限,本报告书中的疏误及不足之处,敬请有关专家不吝批评指正。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O四年^一月 1 总则 1.1 评价工作原则 本次评价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进行。 1.2评价目的 1)通过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分析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本项 目拟采用的污染源治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经治理后的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能满足

单位万PVC项目环评报告简本

单位万P V C项目环评 报告简本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100万t/aPVC项目环评报告简本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电子信箱: 联系人:李瑞年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万t/aPVC 及其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一、总论 项目建设必要性 省化学工业发展历史悠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化肥和精细化工等在内的完整的生产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安徽省化学工业仍以资源初级开发为特点,与上海、山东和江浙等沿海地区相比,差距较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重化工等一批传统产业正逐步从沿海地区向内地能源丰富地区转移,为安徽省化学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安徽省煤炭资源尤为丰富,居全国第7位,华东第1位。安徽煤种齐全,煤质优良,用途广泛。为安徽省发展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电力、重化工行业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持。石灰岩是安徽省建材非金属优势矿产,其保有储量列全国第2位,皖东滁州市定远县的东兴盐矿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盐矿之一,拥有储量亿吨,开采条件好。这为安徽省发展盐化工、电石法聚氯乙烯产业提供了必要的资源条件。 因此,安徽省根据我国和世界经济形势和能源结构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化工产业基地化布局和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区位竞争优势,提出建设“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对于整合安徽省现有化工资源,形成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化工产业,全面提升安徽省化学工业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投资较大,工程的建设具有非常强的辐射功能,可有效地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安徽省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安徽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早日实现。 通过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的建设,安徽省化工产业的结构将得到升级,在全国的地位将有显着提高,主要产品产量将居国内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将全面拉动皖北、皖东地区乃至安徽省的经济增长,充分体现化学工业的龙头作用,实现化工行业和其它相关行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可进一步加强皖北、皖东地区资源、市场和科技、人才方面的交流,地区和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紧密合作,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构筑上下游一体化的产品链结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最终形成具有安徽省资源和区位特色的化学工业格局。 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利用当地丰富价廉的煤、石灰石和岩盐资源,以及优越的区域位置和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采用先进清洁的工艺技术,发展盐化工联产PVC(电石法),并用电石渣制取高标号的水泥,使煤资源和石灰石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可以有效缓解我国聚氯乙烯供需紧张状况,为我国节约大量进口原油、聚氯乙烯所用外汇,充分利用PVC生产的电石渣作原料,采用“压滤法”工艺生产高标号的优质水泥来挤占乃至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水泥(如机立窑、小型中空窑),走出—条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聚氯乙烯和高标号水泥发展之路。 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最新年产6万吨硫酸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

1、总论 1.1项目由来 工业硫酸作为一种基本的化工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是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农用肥等化工生产的必备。目前已落户湖口金砂湾工业的化工企业达三家,硫酸的消耗量为7万吨/年,且工业园的建设正在不断地引进新的化工项目,硫酸将成为园区内多数化工企业的一项重要原材料。鉴于目前九江市尚无专业生产硫酸的企业,而本地区又有丰富的硫精矿资源这一具体情况,这为投资新建硫酸生产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如果能在九江市建一硫酸生产企业,其生产和销售前景将十分看好。 随着湖口县招商引资步伐的加快,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按规划将建设成为一个以化工类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园区内的化工企业对硫酸的需求量亦将稳步增长,目前九江市化工企业生产所用硫酸主要来自省外或其它地市的硫酸生产厂家,这既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园区内进一步的招商引资工作。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瞄准这一难得的商机,以股份合作制形式拟投资新建一年产6万吨生产规模的硫酸生产线,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2000万元人民币,利税可达240万元人民币,企业的最终发展规模为年产20万吨工业硫酸,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湖口县部分就业问题,同时也将带动园区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特委托九江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所承担该新建项目的环境的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报告编制人员多次前往项目选址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及资料收集,并征求环保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并由建设单位报送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评价单位根据市环保局批复意见及大纲内容编制《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硫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特此致谢。

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已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修稿完善。

化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

目录 目录 (1) 1 总论 (3) 1.1评价任务的由来 (3) 1.2编制依据 (3) 1.3评价目的 (4) 1.4评价范围及重点 (4) 1.5评价工作等级 (5) 1.6环境保护目标 (5) 1.7评价标准 (5) 2 程建设概况 (5) 2.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5) 2.2地理位置 (6) 2.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6) 3工程分析 (10) 3.1现有污染源分析 (10) 3.2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 (12) 3.4配套工程概况 (17) 3.5拟建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 (18) 3.8环保措施 (25) 3.9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7) 4 环境概况 (28) 4.1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概况 (28) 4.2社会经济概况 (29) 5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9) 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9) 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0) 5.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31) 6水环境现状与影响评价 (32) 6.1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2) 6.2地下水水质背景调查与评价 (33) 6.3水环境影响分析 (34) 7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4) 7.1噪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4) 7.2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36) 7.3噪声防治对策和建议 (39) 8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环境监控计划 (39) 8.1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9) 8.2环境监控计划 (41) 9风险分析 (42) 9.1废气处理系统环境风险 (42) 9.2废水处理系统环境风险 (42) 9.3固体废弃物的环境风险 (42) 9.4 物料突发性泄漏事故引起的环境风险分析 (43) 10公众参与调查 (44) 10.1调查目的 (44) 10.2调查方法 (44) 10.3调查原则 (44) 10.4 调查内容 (44) 10.5调查样本 (44) 10.6调查结果与分析 (46) 11总量控制分析 (47)

单位万项目环评报告简本

100万t/aPVC项目环评报告简本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联系人:李瑞年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万t/aPVC 及其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一、总论 项目建设必要性 省化学工业发展历史悠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化肥和精细化工等在内的完整的生产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安徽省化学工业仍以资源初级开发为特点,与上海、山东和江浙等沿海地区相比,差距较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重化工等一批传统产业正逐步从沿海地区向内地能源丰富地区转移,为安徽省化学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安徽省煤炭资源尤为丰富,居全国第7位,华东第1位。安徽煤种齐全,煤质优良,用途广泛。为安徽省发展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电力、重化工行业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持。石灰岩是安徽省建材非金属优势矿产,其保有储量列全国第2位,皖东滁州市定远县的东兴盐矿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盐矿之一,拥有储量亿吨,开采条件好。这为安徽省发展盐化工、电石法聚氯乙烯产业提供了必要的资源条件。 因此,安徽省根据我国和世界经济形势和能源结构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化工产业基地化布局和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区位竞争优势,提出建设“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对于整合安徽省现有化工资源,形成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化工产业,全面提升安徽省化学工业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投资较大,工程的建设具有非常强的辐射功能,可有效地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善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安徽省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安徽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早日实现。 通过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的建设,安徽省化工产业的结构将得到升级,在全国的地位将有显着提高,主要产品产量将居国内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将全面拉动皖北、皖东地区乃至安徽省的经济增长,充分体现化学工业的龙头作用,实现化工行业和其它相关行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可进一步加强皖北、皖东地区资源、市场和科技、人才方面的交流,地区和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紧密合作,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构筑上下游一体化的产品链结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最终形成具有安徽省资源和区位特色的化学工业格局。 淮北矿业100万吨PVC项目利用当地丰富价廉的煤、石灰石和岩盐资源,以及优越的区域位置和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采用先进清洁的工艺技术,发展盐化工联产PVC(电石法),并用电石渣制取高标号的水泥,使煤资源和石灰石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可以有效缓解我国聚氯乙烯供需紧张状况,为我国节约大量进口原油、聚氯乙烯所用外汇,充分利用PVC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格式样本.docx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 编制日期:年月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围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 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书 (彩色原件缩印 1/3 ) 评价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联系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行业类别 新建□改扩建□技改□ 及代码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其中:环保投环保投资占(万元)资(万元)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年月(万元)

kt电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附录: 1、委托书 2、标准确认函 3、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镇雄县五德电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电石技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4、石灰来源说明 3、监测报告 4、石灰供货合同书 5、石灰粉、电石粉的供货合同 6、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图: 1、图1-1评价范围图 2、图2-1 地理位置图 3、SO2、PM10、TSP浓度分布图

1 总则 任务的由来 电石是化学工业的基本原料之一,其主要用途是制造聚氯乙烯(PVC)。电石在机械工业和其他工业部门也有着广泛的用途,电石乙炔作为气体燃料用于金属的切割和焊接。 在中国生产的电石78%用于有机合成等化工行业,22%用于机械、冶金等行业。近年来,以电石为原料的产品发展速度加快,电石行业的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70号公告公布的《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版)》内容,“年生产能力10000吨以下的电石炉和敞开式电石炉必须淘汰。2010年底以前,依法淘汰现有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上至12500千伏安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鼓励现有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上至12500千伏安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式电石炉,也可以改造为16500千伏安以上的内燃式电石炉”。 本项目为镇雄县五德电冶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镇雄县五德电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是一家专业生产电石的小型企业,现有一台生产能力万吨∕年电石炉,电炉容量6300KVA,因老厂现在使用的设备已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及国家的要求,且对进一步发展有所限制,所以公司决定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原有厂房设备的基础上对生产设备和厂房进行改扩建,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国家相关政策。镇雄县五德电石有限责任公司拟改扩建一台5万吨∕年电石炉,电炉容量25000KVA,新建电石炉投产后原有电石炉停产报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优秀环评报告.doc

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前言 近年来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祁门县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目前祁门县垃圾处理方式和能力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与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能配套,垃圾只是采取自然堆放的简易填埋;城区中转站短缺,垃圾转运车辆不足,处理设备老化;填埋场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以致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有效地控制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尽量使城市垃圾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提高祁门县的环境卫生质量和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兴建祁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为此,祁门县市容局决定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祁门县县城及周边城镇居民、牯牛降风景区的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祁门县市容环境管理局于2007年6月16日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进行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 总论 1.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垃圾填埋气(LFG),其中的NH3、H2S、CH3SH及SO2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其等标排放量估算结果均小于2.5×108,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为240m3/d,水质较为复杂,本项目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的三级标准后进入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故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评价 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有可能渗入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根据勘察资料显示,勘察区内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裂及其他不良的地质现象,本场地稳定性良好。库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质勘测报告显示场区第②层、③层土均为弱透水层,适宜垃圾填埋和防渗膜的铺设,本项目对库底采用人工防渗。参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规范》(DZ0225-2004),故本次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4、声环境评价 本工程预计噪声增加值为3dB(A)以内,场址地处郊区,附近5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故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5、生态环境评价 经初步调查,评价区域内无珍稀物种,无受影响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0km2,故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确定本次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场址周边3000m范围内; 2)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垃圾填埋场废水进入祁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入阊江上游500m下游3000m,全长约3500m;

环评报告书-化工类.doc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五月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项目背景和建设意义 1.1.1 项目背景 海上天然气生产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重要的上游生产领域之一,扩大上游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能力,延伸和发展油气资源的产品生产链,壮大下游产业,以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是既定的企业发展战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海南岛琼东南海盆地的崖13-1气田和莺歌海盆地的东方1-1气田已投入生产,形成58亿米3/年的天然气生产能力,可满足香港和海南省及周边地区的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用气和发电用气的要求。目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决定开发莺歌海盆地的乐东22-1和15-1两个天然气气田。这两个天然气田探明储量610亿m3,可采储量为375亿m3,可实现年产气量20亿m3,形成稳定供气 10-12年的生产规模。新气田开发需要开拓大的天然气下游用户,同时中海石油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需要发展下游产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公告(2004年第26号)“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在天然气资源的优化利用产业方面,优先发展甲烷直接氧化制甲醇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出了由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日产4000吨甲醇项目(以下简称为 “拟建项目”)(立项批复见附件1),利用这两个气田的天然气生产甲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2)。接到委托后,评价单位在资料收集、研究、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估中心于2006年3月27-28日召开了环评大纲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了技术评估意见(见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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