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1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数量

北京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天津

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联合运输(天津)有限公司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陆路港公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市邯钢集团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10

分通河北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河北分公司

河北快运集团

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胡子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沃车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远迈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 山西聚鑫物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云启正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山西新晋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卡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

3 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11 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鞍山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

特兰格睿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四海互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农信货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 吉林省香江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

哈尔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 哈尔滨新赛力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只点互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易浦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

丹阳飓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友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物云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政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零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吉安集装箱甩挂运输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林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宜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常州易呼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惠龙易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

12 杭州大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卡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车马象物联网络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杭州菜鸟橙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专线宝网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未名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万联国际集装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聚合集卡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红狮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运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1

安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金网运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界首市黑豹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慧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运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神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天地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泉州市闽运兴物流有限公司

铁联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好运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福建省慧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联冠汇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福建未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万佶物流有限公司

2 江西正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

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

希杰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京博云商物流有限公司

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

一点科技有限公司

弘嘉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航天九通车联网有限公司

河南

开封市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 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

中原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大一物流有限公司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卓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安联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紫云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金色马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云工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永康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湖北

湖北我家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9 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小码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天地汇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

湖北天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真好运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湖南海驿智能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1

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

长沙市实泰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天骄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衡阳市雁城物流园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省京阳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神州大地行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州林安汇信物流有限公司

21

广州志鸿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美泰物流网科技有限公司

好多车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运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鑫亚物流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深圳卡行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增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舶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调车宝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讯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中外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阿凡达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芃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风神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踏歌行物流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运柜宝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一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四川蜀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成都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拉货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返空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天地汇顺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都卡行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东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峰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6 重庆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沙师弟(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

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6 贵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遵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水钢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道坦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5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腾俊多式联运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海航速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瑞和锦程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

榆林货达物流有限公司

10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恒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远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胜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榆林卡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和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分通物流有限公司

宝鸡华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恒泰运输集团

甘肃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甘肃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武威腾宇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甘肃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量宁夏宁夏众力北斗卫星导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

新疆

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宁市松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智慧天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华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聚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合计229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解读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解读 无车承运人与托运方来讲是承运人,但对于承运方来说是托运人,所以无车承运人扮演的是两个角色。 无车承运人接受货主授权后,应当组织实际运输活动,整合运力资源进行运输货物,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风险。但是,由于它不是实际的承运人,因此没有必要拥有车辆资产和驾驶员。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1、税负现状和问题 虽然无车承运人试点,国家政府发布一系列政策,物流和货运公司的实际需求已得到解决。即:无车承运人可与委托方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并可以发出11%的道路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无论他们是否有条件他们自己的运输车辆。肯定无车承运人作为公路运输业主体的法律地位。 因为,现在我国有资格开票的企业,个体运输商有80多家,但他们没有资格开11%的增值税发票。其结果是销项与进项发票不匹配,增加了企业的税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2、解决方案实践 (一)无车承运人以各种方式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 1)无车承运人允许个人运输人以其名义购买车辆,并扣除购买其车辆的发票。 2)无车承运人应按不超过总销售额40%的金额投入燃料进项,并直接购买成品油的增值税发票。购买虚拟票证的比例约为3%。 (二)无车承运人将部分税务负担转嫁给下游的实际承运人 如将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承运人,例如,如果无车承运人向货主收取1万元的运费,如下游实际承运人可以发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无车承运人给实际承运人付8000元。否则只能7000元。 (三)无车承运人将注册的承运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通过这种方式,无车承运人可开具出11%的发票,无车承运人可通过购买汽车,购买石油以及道路和桥梁费用来扣除入场费。 但小规模纳税人的现实是,他们根本负担不起更高的会计成本,也就是说,把每个运输个体商变成一个普通纳税人,他们不能分担额外的成本。 (四)无车承运人可谓运输个体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解析无车承运人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

无车承运运人已渐行渐近,最近这个概念让很多物流人兴奋不已,但无车承运人真的那么神奇吗,无车承运人到底能给物流行业带来什么变化,它能改变中国物流的格局吗?中国会培养起一家中国的罗宾逊吗?叭叭速配高管来为我们深度解析无车承运人模式在我国的落地可行性。 一、无车承运人是换了外衣的物流黄牛吗? “无车承运人”网上标准的解释:它是由美国tra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物流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其通过对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多样化业务形式的创新运作,以达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其本身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采取轻资产运作。 “无车、整合上下游、轻资产运作、不从事具体运输业务……,”这样听下来,你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咱熟悉的黄牛、信息部或大小三方物流们都就在干的活嘛。是的,一点不错,一样的性质,最起码现在看来“表”是一样的。当然,我们的专家和政府们说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未来的无车承运人在企业的经济、系统等软硬实力、以及信誉和保障体系上是不同的,老漂总感觉这有点牵强,这个区别仅仅是政府设置的一种进入门槛的壁垒而已,“表”上的差异,“里”子似乎一样,而对一些有实力的大三方来说,这无成承运人对他们来说似乎就是换了一个名字。如果没区别,那是不是意味我们这些黄牛、信息部、没车的大小三方们未来都能摇身一变都变成无车承运人了呢,就像当初我们从某某运输部、某某运输公司摇身变成某某物流公司一样呢?这个还得拭目以待了。

XX物流无车承运人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XX物流无车承运人平台项目 建设方案 XX科技集体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建设目标 (1) 1.2建设内容 (2) 1.3编制依据 (3) 第2章需求分析和建设必要性 (4) 2.1现状分析与存在问题 (4) 2.1.1公司信息化现状分析 (4) 2.1.2业务现状分析 (5) 2.1.3存在的问题 (7) 2.2项目的需求分析 (9) 2.2.1主要用户群体分析 (10) 2.2.2核心功能需求分析 (11) 2.2.3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13) 2.3建设必要性 (19) 第3章项目建设方案 (20) 3.1总体架构 (20) 3.2基础层(IaaS) (22)

3.3.1数据采集与接入 (23) 3.3.2分布式异构数据统一存储 (24) 3.3.3数据总线服务 (28) 3.3.4算法算子服务 (29) 3.3.5分布式计算服务作业 (30) 3.4平台层(PaaS) (31) 3.4.1数据应用支撑服务 (32) 3.4.2外部集成网关 (33) 3.4.3统一身份认证 (35) 3.4.4统一流程管理 (36) 3.4.5 GIS服务 (37) 3.4.6在线交易支持 (38) 3.4.7位置服务支持 (39) 3.4.8实时通信支持 (41) 3.4.9移动应用支持 (43) 3.5应用层(SaaS) (46) 3.5.1无车承运人服务 (46) 3.5.2车后市场服务 (46) 3.5.3物流增值服务 (47) 3.5.4物流电子政务服务 (47)

3.5.6运输管理服务(TMS) (48) 3.6区块链层(Ray BaaS) (48) 3.6.1技术架构 (49) 3.6.2主要特性 (51) 3.6.3建链类型 (54) 3.6.4核心架构设计 (55) 3.6.5功能及特色 (58) 3.6.6区块链物流 (59) 3.6.7仓储区块链 (60) 3.6.8物流运力共享 (61) 3.6.9跟踪溯源 (61) 3.7安全保障体系 (62) 3.7.1规划原则 (62) 3.7.2安全体系架构 (64) 3.7.3安全技术体系 (65) 3.7.4数据安全保障 (66) 3.7.5安全管理体系 (67) 3.7.6安全运维服务支撑体系 (69) 第4章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71) 4.1项目实施机构 (71)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附件1 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数量 北京北京数据在线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天津 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联合运输(天津)有限公司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陆路港公路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振华东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大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市邯钢集团安达物流有限公司 10 分通河北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河北分公司 河北快运集团 河北万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胡子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沃车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远迈信息技术张家口有限公司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 山西聚鑫物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云启正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新晋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省份试点企业名称 量 山西卡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 3 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11 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鞍山新资讯信息有限公司 特兰格睿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传化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门到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四海互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农信货联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 吉林省香江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 哈尔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 哈尔滨新赛力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只点互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天宇卫星导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新杰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成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胖猫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调查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417277597.html, “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调查分析 作者:廖楚楚陈琪陆连陈德珍刘兴凤吴洁矜李俊杰胡奕凯 来源:《商情》2017年第13期 为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 10月起,将在全国推行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然而,这个新兴的物流模式迎来的不仅是锦绣前程,更多的是栉风沐雨与坎坷不平。本文对“无车承运人”的各个方面展开了分析,重点对上海的部分“无车承运人”试点进行了调查并探究其盈利点,总结出“无车承运人”的盈利模式。同时,文章还指出了“无车承运人”现存的部分问题及对其未来发展的建议。 无车承运人发展现状上海无车承运人试点盈利模式优势分析发展建议 一、何为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a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二、无车承运人的形成与现状 目前,进行无车承运人试点出于三点动机,一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2015年物流成 本占 GDP的 16%,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两倍,其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不成规模是主因;二是必须拥有运载工具才能运营的税法,难以推进成熟的多式联运体系,而无车、无船等承运人的出现将有利于实现跨行业全供应链运营;三是如淘宝、优步和滴滴出行等互联网企业对商业渠道的成功整合,让政府看到了实现“互联网+”高效物流的可能。 在当前的运输市场,无车承运人逐渐成为运输组织的主体,发挥着整合物流运输资源、提升物流运作效率的作用。在发达国家,他们已成为支撑现代物流和多式联运发展的核心。然而,目前中国运输行业的各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仍然是建立在“有车承运”基础上的,“无车承运人”其“无车承运”模式与中国既有的“有车承运”管理制度相冲突,不仅使其难以获得合法 的经营资格,而且在税收、异地设点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同时,政府对无车承运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手段,造成市场运营的混乱。在现实运营当中,运输企业通过少量购买或租赁车辆来获得运输资质,而在实际运营当中80%以上的业务都是通过外包给个体运力来完成实际运输任务,这就造成了中国独特的有车和无车承运混合经营的局面。 三、上海“无车承运人”试点调查分析(探究盈利模式)

无车承运人享受互联网代开3%等税收优惠政策

无车承运人享受互联网代开3%等税收优惠政策 无车承运人企业通过开设分公司或新公司可享受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开设分公司企业的总公司可以为国家试点名单、江苏试点名单企业或是全国各个地区的试 点名单企业,不同类型的试点名单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增值税:无车承运人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优惠扶持奖励,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为:50%,剩余50%上缴于国家,不用再上缴于上级财政 企业所得税:无车承运人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 优惠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为:40%,其余60%上缴于国家,同样不同再上缴于上级财政。 适用企业:凡是无车承运人企业均可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大户,税收奖励可 一事一议。 互联网代开3%的代征资格: 1.无车承运人为国家试点名单企业,均可享受代开3%的资格 2.无车承运人企业为江苏地区试点名单企业的,也可同样享受3%的代开资格 3.只要在江苏省交通部平台上可查询到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名单均可享受3%的代征资格(需要备案) 如需要开设新公司(新无车承运人企业)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通过下述步骤: 1.设立公司在税收洼地中(江苏地区) 2.办理无车承运人资质 3.江苏省交通部平台备案 4.可享受正常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后还可享受3%互联网代征资格。 办(经办人:189)理(9629)流(3588黄老师)程: 我司为财政局独家合作代理招商办,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工商工作:从企业核名—注册地址—出执照—刻章—注销等等事宜均由我司统一办理,税务工作:企业税务报道——代理记账——增票领票——税务一切变动事宜均由我司代理。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河南省无车承运试点运行考核细则

附件4 河南省无车承运试点运行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在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评估指标三大类八项指标的基础上(附件5),增加安全管理(安全制度、组织机构、责任事故、培训教育)、服务质量、依法经营(违规经营、依法纳税)、社会责任和创新发展等五个大项九个小项。 二、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采用打分评估方式,满分设定为100分。交通运输部八项考核指标得分占比50%;省九项考核指标得分占比50%。 交通运输部八项考核指标中,单项排名全国170名以后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时该单项不计不得分。省考核指标分数分解为:安全生产指标20分,服务质量指标10分,依法经营指标30分,社会责任指标10分,创新发展指标30分。具体分值见下表:

表1 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考核标准(河南省) 序号指标类别指标名称分值评分标准考核依据 1 安全生产 (20分) 组织机构 4 领导分工不明确的扣2分; 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 查安全制度文本 等。 安全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制度、实际承运驾驶员和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缺一 项扣2分。 责任事故10 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 较大事故每次扣3分; 重大以上事故一票否决。 查保险理赔或事 故处理情况。 2 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质量10 引起消费投诉被管理部门查实的 每次扣1分; 因服务质量差被市级机关通报批 评或当地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 扣2分; 未给运单购买保险的,扣5分。 查通告、新闻媒 体、投诉处理情 况、保险合同。 3 依法经营 (30分) 遵守交通 运输法规 15 超限运输每次扣1分; 承运禁限运货物的每次扣1分; 违规运输危险货物每次扣15分; 违反《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 范》(JT/T620-2018)的,每次 扣1分。 查运输合同、平 台、运单等。 依法纳税15 依法向托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无销售额此项不得分; 2000万以下得5分,每增加1000 查企业纳税情况 并向税局核实。

无车承运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无车承运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的经济也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在互联网技术催生的共享经济发展热潮之下,诞生了没有一间自己客房的全世界最大酒店Airbnb,没有一辆出租车的全球最大出租车公司Uber。而在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清晰,并成为一种新业态。从2016年开始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则将这种模式推至台前,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此。 目前无车承运人的试点名单企业共计283家,分布在全国各地。那么无车承运人究竟又是指的什么呢 无车承运人的概念并不复杂。社会较为公认的理解是,不拥有车辆但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该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科学调度车辆、物流园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运输具有“多、小、散”的特点。大多数的货车司机都是个体司机。这一群体往往局限于面对面的熟人交易模式,货与车匹配效率不高,最终的结果就是物流成本过高。而推进无车承运模式,个体运输户、中小企业、货主企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利于我国物流市场结构逐步从分散走向集中,形成“零而不乱、散而有序”的新业态。

无车承运人是一个新的名词,也是一个新兴产业。过去,关于税收方面的问题主要也是关于有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人在税收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建立健全完善的财税制度也是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政策大门的打开,让原本沉静的行业变得沸腾起来。目前,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作用下,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整体也呈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趋势。不过,尽管降本增效、提升效率、优化市场等词汇已成为无车承运试点的“专有”名词,但不管是试点企业,还是物流业专家学者,“税”都成为他们吐槽的字眼。 因为,目前国内运输业的各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仍然是建立在“有车承运”基础上的,“无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模式与国内既有的“有车承运”管理制度相冲突,不仅使其难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而且在税收、异地设点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 例如,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拥有运输工具(拥有一定车辆的实际承运人)的企业才被认定为道路运输业,可以开具11%的道路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通过外包运力完成运输任务的行为则被认定为货运代理业,只可以开具6%的其他物流服务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现在物流企业的需求是,只要是与委托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并承担承运人责任,无论是否拥有自备车辆,即可以认定为运输行业,给予开具11%道路运输行业增值税发票的资质。

无车承运人知识

【物流知识】无车承运人相关问题 2018年08月03日 10:53:24 一、什么是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运输工具,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即企业本身没有货运车辆,利用互联网平台,与货主、物流企业(车主)签订合同,将线下散乱的车、货资源高度集中,开展物流运输。 信息交易平台,发布货源、车源信息,但是不能承运,取得“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后,才可以开展承运业务。 二、无车承运人的意义 降本、降税、规范、数据提供。是整合资源,有利于节能减排。 降本:通过无车承运会减少中间分包层,减少中间层,可以降低一些成本;通过无车承运信息平台,可实现货与车及时匹配,减少等待和空载。但结合国情、行业情况,不会消灭有价值的中间层。 降税:解决开票资质、经营资质,开票权和税率统一的问题。 规范:解决发证、监管、规范货运市场问题?提高市场集中度,产业成熟度,建立信用体系,标准化体系,价格体系等。 数据提供: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交易数据。 2017年12月18日,无锡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无锡市无车承运人试点

运行一年来,车辆空驶率由30%左右降低至10%,车辆实载率提高到80%,比原来上升33.3%,以平台整合车辆1万辆来计算,根据统计干线车辆月平均行驶20000公里,分拨车辆月平均行驶4000公里为例,平台车辆节约行驶里程数干线节约里程数为3040万公里,平台车辆节约燃油9185吨,可减排约2.9万吨二氧化碳,这对于保护环境也非常有益。 从事无锡到福建的专线运输的李师傅表示:我从事专线运输20多年了,使用无车承运人平台后,不仅货源多了,还降低了提送货的成本,同时能把运费通过平台直接结算,非常方便。 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三、无车承运人的职责 管理和组织。 管理:包括供应商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平台管理,过程管理,风控管理,安全管理,平台管理。 组织:货源组织和运力组织。 具体职责如下: 1. 承担运输责任:试点企业应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建立相应的赔付机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无车承运人试点存在问题及解决

《中国无车承运人发展研究报告》提到,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以来,所有税收政策一直运作正常,营业税也逐渐撤销。截至2015年年底,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累计减税6412元,部分行业的税收负担确实有所减轻。然而,交通运输业作为支柱产业在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中的表现却存在争议。 新政出台后不久,无车承运人应运而生。营业税改增值税和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开展间接地承认了无车承运人的地位。与此同时,没有运输工具的无车承运企业获得了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车承运人的发展迈出了新的一步,实现了质的飞跃。但是,从拥有合法身份到成为运输组织的主体,无车承运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货运公司类似,在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后,无车承运人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比如: 1、个体运输户开具发票的问题 众所周知,大多数无车承运人属于轻资产,没有运输工具。因此,它们需要与下游运输企业合作。与无车承运人主体合作,真正提供运输服务的大都是个体运输户。根据我国有关税法,个人运输商属于纳税人分类的"其他个人",即未经工商登记从事营利活动的自然人,没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手续比较繁琐,很难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后,进项税减额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为此,交通运输企业常采取以下措施减轻税收负担。 首先,一些运输公司选择以企业名义购买油卡并将其分发给个体司机,运输企业根据购买油卡的票据,在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进项税的扣除。 其次,个体司机定期收取过桥费发票,完成增值税抵扣,其他个体司机不能提供发票的部分,由运输企业自行解决。 采取上述措施确实可以对进项税扣除问题作出一定的补救,但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实际上,企业支付的燃料和桥梁过桥费远远超过自己的车辆和租用的车辆所能消耗的燃油总量,而收取个体司机发票所取得的过桥费的比例,则不合常规。二是公司率先承担燃油和过路费,改变发票类型。这一操作使公司的成本上升,公司的财务部无法根据真实账目有效地控制成本。“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加大了运输企业掌握税收政策的难度。为了能够抵扣进项税,运输公司的操作也增加了税收风险。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无车承运人实行个体司机由使用人代开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政策。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规范运输公司的发票也可以增加税收,降低运输企业的税收风险。随着无车承运人行业的不断壮大,将从侧面推动税务部门积极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在无车承运乃至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实施,真正解决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个体运输户开票难等问题。给行业带来一个健康安全的税务环境. 2、直接责任人重大赔偿 无车承运人与货物代理人的区别在于货物代理人对运输途中的经济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无车承运人必须承担货物运输的责任和风险,作为承运货物所有人,无车承运人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货物的安全、车辆的安全,以及货物是否按时到达,以便更好地满足货主的需要,保护他们的利益。然而,承担运输责任本身对无车承运人造成了许多问题。作为直接责任人,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失,货主往往会提出高额赔偿,甚至可能超过无车承运人的注册资本和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使无车承运人企业无法承受此责任。为此,试点企业和实际承运人建立了相应的赔付机制,对实际承运人进行审核,确保运输服务质量,并对整个交易、运输和结算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并加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无车承运人建立了完整的的风险分析与赔付机制。合同明确列出了无车承运人的保险范围、费率标准、责任风险等具体问题,真正实现了无车承运人自身的保护和客户的权利。 无车承运人从无到有,开始实现了质的飞跃。随着试点政策的实施,无车承运企业的业

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u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运经营者。无车承运人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强、品牌效应广、网络效应明显等特点,利用互联网手段和组织模式创新,有效促进货运市场的资源集约整合和行业规范发展,对于促进物流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内涵 (1)大体的业务对象:委托人、无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收货人。(2)基本业务流程:委托书、运单调度、装车、在途、签收、回单。(3)业务关注点:货主关心单据执行状态。 (4)管理难点:过程监控、运费结算。 (5)与普通运输的区别:“无车承运人”不用具体关注货物如何装

卸,不用详细管理车辆。 意见 编辑 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今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意见》提出重点围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信用建设、落实税收政策、鼓励模式创新、探索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初选论证、企业实施、过程监管、总结评估”的步骤推进。 《意见》设定了规模条件、信息化条件、安全运营条件、风险赔付条件四个方面条件,择优选择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所在地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试点申请。针对当前无车承运人发展中面临的经营资质、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此次试点工作将重点针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方面开展试点和探索,逐步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为无车承运人发展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十三五规划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以运用移动互联网促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进无车承运人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为目标,坚持市场引领、问题导向,多方联动、综合施策,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试点为载体,逐步调整完善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

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无车承运试点项目——货运快车V1.0系统

一、企业发展概况 (一)企业简介 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金3001万元,是河南省物流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级AA级物流企业,原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安防、电子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TY-系列智能高压电网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年公司审时度势开始将业务范围延展至北斗卫星定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服务商,负责河南省内多地的重型营运货车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根据公司多年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业务的经营以及与众多个体司机、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的广泛接触,及时了解并抓取了货运市场行情,成功开发了《货运快车》V1.0系统,在货运行业得到了良好的应用。 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建立有郑州市公共安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通过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建立郑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曾荣获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是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曾承建“河南省公安监管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省公安厅监管控制中心项目及全省公安监管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项目”的开发及应用,并承建了“河南省公安监管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全省看守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

公司一贯遵循务实、进取、开拓、勤奋、忠诚的理念,以高科技为依托,以先进的科技为社会大众服务。我公司将全力打造精品货运服务,以“河南创新模式”推动整个无车承运人项目在河南省乃至全国社会化、多元化的全面发展。(二)无车承运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总体情况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货运快车V1.0系统是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针对货运行业“货车找货难、货运部找车成本高、运输公司挂靠车辆管理难”的痛点,推出的“互联网+货运”的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的应用推广,可以有效减少货车空跑,整体提升货运行业的运输能力和效率,提高货运行业的社会效益,借助4G、GIS、GPS和北斗定位、移动智能终端、物联网、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接单、装货、运输、送达、费用支付、发票开具”等整个货运全流程的网上闭环管理。与银行合作,在企业内部设置前置柜台,对司机提现实现一键支付功能;货运快车V1.0系统是先进的物流配送管理系统,现已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众多软件著作权,并在公安部门进行了信息安全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并拥有科技部科技查新报告,及国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及增值电信EDI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许可证。 2.平台架构 通过“一张图”的理念来集中显示货运物流行业需要的资源,借助北斗/GPS、4G通信、GIS、流媒体等先进技术实现可视化的监控、调度、管理支持。

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交发〔2018〕164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天津市市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市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申报表 2018年7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 - 1 -

天津市市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168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58号)的工作部署,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本市将在2017年国家级试点基础上,开展市级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发展的相关要求,深入实施天津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国家和市级试点为载体,大力推动“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围绕准入技术条件、服务标准规范、安全运营监管、运力资源组织、诚信考核评估、风险赔付机制、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鼓励企业创新组织经营模式,推进政策措施和管理方式优化,促进货运物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京津冀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绿色的物流运输保障。具体体现在: - 2 -

物流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运输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试点期内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引导和促进货运物流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强化无车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人的安全监管,加强资质审查,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监管、健全安全诚信考核机制,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带动行业运力转型升级,提高我市货运物流行业集中度,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布局全国业务,探索无车承运人联盟发展途径。 科技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物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引导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持续优化服务,积极引入保险、金融、安全监控、车辆服务、司机服务等功能,综合提升无车承运人运力整合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链条,实现与商贸流通、生产制造企业的深度对接与融合,为实体经济提供现代供应链管理与服务;逐步向铁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扩展,打造立足综合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 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引导无车承运人切实发挥物流运输服务功能,在扩大平台影响的同时,着重强化线下运输服务的管控,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在创新运营管理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诚信考核、落实税收政策等环节,探索完善与新兴服务业态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和方法措施,规范货运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我市物流业降本增效、商贸与物流融合发展、供应链与制造业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申报条件 - 3 -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