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

目录

一.内涵

二.发展历程

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

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

五.其他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

[编辑本段]

一.内涵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

形式逻辑的规则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

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

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

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

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

[编辑本段]

二.发展历程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

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数理逻辑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编辑本段]

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

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编辑本段]

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

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

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替代,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

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东拉西扯的事情。

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不到这一点。

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

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形式逻辑自然不能承认近解释,因为这属于瞎猜乱说的范畴。但上述现象的存在证明了形式逻辑的相对性。

类比,即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同时也是朴素哲学一般的立论方法。它自然是有漏洞的——番茄和苹果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但是这却是常见的逻辑现象。

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

形式逻辑与工具逻辑

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

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

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

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展开,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

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

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

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

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

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

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

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需

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

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的三条原则,即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另外,辩证逻辑有五个维度,即原因维度(内因外因、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主次维度(主次矛盾、主次方面)、一般-特殊、相对-绝对、整体-局部。三条原则与五个维度集中体现为“矛盾”的观点及分析方法。在方法上,辩证逻辑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明确讨论问题的前提范畴。主张确定的范畴下,有确定的真理。

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这是辩证逻辑与次协调逻辑的本质区别。辩证逻辑不是要维护一个将要崩溃的粉饰出来的没有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把矛盾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形式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处于缓和状态下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若形式逻辑要将其方法贯穿到一切领域里,由于它不兼容且无法调节处于辩证逻辑下位的其他逻辑间的矛盾,因此夸大形式逻辑不是正确的做法。

辩证逻辑除了有特有的分析方法外,还是其他逻辑的元逻辑——它调节操纵着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实际上,辩证逻辑与包括工具逻辑与朴素逻辑在内的非辩证逻辑构成矛盾关系。朴素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联系”、“对立”等观点。在工具逻辑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的观点、范畴的观点、局部的观点。这些观点终于在辩证逻辑里统一了起来,并可以各司其职。

辩证逻辑并不要取消其下位逻辑。就逻辑本身来说,其本来就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正应验了辩证逻辑本身的一个观点,即矛盾自身推动自身发展。因为其下位逻辑存在矛盾,所以它才能也是必然出现。所以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间的矛盾,那么辩证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来源。但是如果说辩证逻辑的产生对下位逻辑没有影响,这显然又是一种错误。如果说辩证逻辑出现以前,下位逻辑是处在乱斗中,那么辩证逻辑出现以后,下位逻辑间的关系就变得可以解释与控制了。

不过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先天后天的影响,对于具体来说的五种逻辑(朴素、称名、形式、表象、辩证)的接受情况不同。因此,若是擅长使用非辩证逻辑的

人遇到了问题,不妨试试用辩证逻辑来调节一下。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不能,就要用上位逻辑来解决。相较于辩证逻辑巨大的思维工作量,有时下位逻辑能够用少量的脑细胞给出一个适当的答案。

[编辑本段]

五.其他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

黑格尔的大小逻辑讲的是哲学,不讨论从形式上讲有什么样的前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形式方面的问题。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谓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

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企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

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科学,即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它把概念的辩证运动以及如何通过概念反映现实矛盾的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认识科学中一门关于思维辩证运动的逻辑。恩格斯最早明确地把这种逻辑称之为辩证逻辑。

性质辩证逻辑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发生于思维中的抽象形式(见思维形式的辩证法),对外部世界作出概括的、近似的然而却是本质的反映。它的基本特征是把对象看作一个整体,从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及其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结中考察对象。这种逻辑既不同于把对象看作是静止、孤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也有别于以既成的、确定的思维形式从静态角度认识对象的传统逻辑(见形式逻辑)。科学的辩证逻辑如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中的革命变革一样,也是思维科学中的重大变革。它的产生既是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革命,也是对传统逻辑观念的突破。它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识论(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形式逻辑,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由此构成它自身所特有的性质和作用。

辩证逻辑与辩证法、认识论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辩证法作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既是研究外部世界运动发展的学说,又是研究认识与思维运动发展的学说。认识论是以研究认识的运动和发展,即人类知识产生的全部过程为主要内容的。辩证逻辑以思维的辩证运动和发展,即辩证思维作

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客观世界的运动发展。因此,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是一致的(见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统一?)。

辩证逻辑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它通过自身的范畴表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辩证逻辑又是逻辑科学本身发展的结果,它在研究辩证思维如何反映外部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时,侧重于揭示辩证思维本身所特有的规律性。辩证逻辑与认识论既统一又相区别,一方面,它所研究的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是从人类认识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从这点上说,辩证逻辑就是认识论;另一方面,它主要是研究理性思维的辩证运动,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的辩证关系,而不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的形成以及它们与概念的关系在内的整个认识的辩证运动?。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两者都是研究思维的,但它们是从不同的侧面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研究。形式逻辑主要从形式结构上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它是由固定范畴建立起来的科学体系,是对既成的、凝固的、间断的认识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只是反映客观对象间最普通、最简单的关系。形式逻辑推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完全确定的,界限分明的,它用逻辑符号来指称对象,有一套严密的逻辑规则,能够进行精确的逻辑演算。辩证逻辑并不纯粹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而是从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上,从表现在思维形式之中的认识内容、结合人类的认识过程来考察思维形式的联系、运动、发展和转化的规律。所以,辩证逻辑是以流动范畴建立起来的科学体系,是抽象和概括人类认识的发展、变化的连续方面,反映客观对象间的辩证联系,是以概念展开的方式实现其逻辑进程的。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具有不同的逻辑功能,各有其适用范围。无论是客观对象本身还是反映客观对象的思维形式,都具有相对稳定和运动发展的两种状态。这就需要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共同作用于人类思维的过程。辩证逻辑并不代替和贬低形式逻辑在科学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在辩证思维过程中,同样需要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则;同样,形式逻辑也不能否定或贬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都将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对思维的充分研究而不断取得新的成就,成为科学思维不可缺少的手段。

历史发展辩证逻辑的产生是与人类辩证思维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相伴随的。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人们对辩证思维的研究也从古代的自发阶段,逐渐地发展到近代的自觉阶段。

古代对辩证思维的研究它包含在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中。中国古代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不仅表现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上,也表现在对思维本身的认识上。先秦时期的许多哲学家十分重视思维与现实的关系,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概念与现实相符合及其流动性和灵活性的问题(见先秦逻辑思想?)。《老子》中关于"正言若反"的提法,就包含着对立概念相辅相成的思想。惠施?已注意到概念的可变性、相对性。公孙龙则比较强调概念的确定性、绝对性。荀子提出概念和实在的统一问题,指出概念既"静"又"动",包含着矛盾而且在不断发展。他关于"辩合"、"符验"和"解蔽"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分析与综合的统一?、归纳与演绎的统一?的意义。

古代印度哲学在生与灭、断与常、有与无、一与异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探讨中,反映出对概念辩证法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见印度哲学史?)。

古希腊对辩证思维的认识,主要表现在论辩术中,一些哲学家通过揭露辩论中的矛盾以探求真理,从而提出了关于概念之中存在矛盾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从考察外部世界的辩证运动转向考察人类思维自身的概念运动,是从爱利亚学派开始的。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写道:"讲述爱利亚学派时,黑格尔谈到辩证法:......'我们在这里'(在爱利亚学派中)'发现了辩证法的开端,即纯粹的思维在概念中的运动的开端;同时还发现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的对立'"。被亚里士多德称为"论辩术的创始者"的爱利亚的芝诺在对运动可能性的诘难中,从反面揭示了作为矛盾现象的客观运动与思维如何反映运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运动,而在于如何在概念的逻辑中表达它"(《列宁全集》第38卷,第281页)。芝诺已经接触到运动是矛盾,以及如何通过概念来表达运动及其矛盾的问题。柏拉图继承、发展了苏格拉底关于普遍概念的思想和论辩术,他把"理念"看作独立于感性事物的普遍的实体,并从对立统一的关系中考察了概念与范畴之间的区别、联系和转化的问题。

古希腊对辩证思维的认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达到了高峰。他在创立传统逻辑的同时,还为后人研究辩证逻辑范畴体系留下了许多有价值的材料,如关于范畴的相互联系和流动的思想等等。但是,由于当时的科学发展状况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亚里士多德没有而且不可能对辩证思维的本性、形式和规律进行自觉的研究。从古代到近代,形式逻辑是思维形式研究中占主导地位并发展比较成熟的一门工具性学科。

近代对辩证思维的研究从15世纪下半叶起,近代自然科学逐渐兴起,人们开始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但在这个阶段由于哲学上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盛行,因而妨碍了对辩证思维的研究。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科学的发展,要求对自然现象和科学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进行综合考察,这就向人们提出了自觉运用辩证思维的任务。德国古典哲学家真正开始了对辩证思维理论的探讨,其中I.康德尤其是G.W.F.黑格尔?最为突出。从这时起,辩证思维研究才进入自觉发展的阶段。

康德认为,传统的形式逻辑是分析的,它以不出现矛盾为基础,因而不能提供真理的充分条件。他提出自己的先验逻辑,认为它是综合的,是能够提供真理的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由"分析论"和"辩证论"两个部分组成,并认为"分析论"是关于知性的学说,"辩证论"是关于理性的学说。理性按其本性来说是辩证的,它有认识"物自体"的要求,然而又无力加以认识。当理性把世界作为整体进行考察时,就会出现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这种"二律背反"中的一方与另一方一样,都不能被驳倒。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实际上涉及到思维如何把握世界的有限与无限、简单与复杂、自由与必然等辩证矛盾的问题。但由于康德哲学存在二元论的不可知论的缺陷,这类问题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

黑格尔从理论上对人类的辩证思维作了系统的论述。他重新审查了传统的形式逻辑,没有全盘抛弃形式逻辑,只是反对把逻辑作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见抽象的同一性?)的了解而停留在知性逻辑阶段上。他批评康德把范畴看作与内容相脱离的纯粹的主观形式的观点,认为思维形式、逻辑的概念和范畴是有内容的,人的理性是能够

认识真理的。逻辑必须进到辩证思维的理性逻辑阶段去把握多样的、包含内部矛盾的具体同一(见具体的同一性?)的整体,把握变动不居的发展过程。这种逻辑就是运用辩证思维所建立的理性逻辑(见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一元论的基础上,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起来,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运用于人的逻辑思维,解决了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揭示了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研究的新的方面和方向。他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提出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阐述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黑格尔认为,概念、范畴是流动和相互转化的,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人的认识发展与这个过程是相一致的。因此,必须结合思维形式中所贯穿的内容、结合人的认识过程,考察思维形式,建立不同于形式逻辑的理性逻辑。他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建立起唯心主义的理性逻辑体系。尽管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是头足倒置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他关于理性逻辑的许多合理思想乃是科学的辩证逻辑的重要思想来源。

科学的辩证逻辑的建立和发展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科学的辩证逻辑才真正建立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全面地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逻辑体系,吸取了他关于理性逻辑的许多合理思想,提出科学的辩证逻辑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相统一的立场出发,把客观世界的运动及其反映在人的认识中的思维运动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阐明了思维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思维规律与人的认识发展历史的关系,指出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乃是客观外界到处盛行着的辩证运动的反映。强调只有以对概念的辩证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逻辑,才能正确把握外部世界的运动和变化。

马克思在1858年1月14日给恩格斯的信和1868年5月9 日给J.狄慈根?的信中谈到,他设想写一部关于辩证法的专著,虽然这一愿望没有实现,恩格斯也没有留下辩证逻辑的专著,但他们都在自己的研究和著述中,实际运用了辩证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实际运用辩证逻辑的典范。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抽象,形成各种科学概念、范畴,并在把概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中,再现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从而,使复杂的经济现象简明、清晰地表现为概念、范畴的理论体系,揭示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必然性。(见《资本论》的逻辑?)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等著作中,对辩证逻辑的许多重要原理作了专门的论述,如:辩证思维对科学研究的重要性、思维形式与人的认识过程的关系、思维形式和方法的辩证法等等。他阐明了辩证逻辑的基本内容和研究方向。

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辩证逻辑的思想。他在《哲学笔记》?中,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和对马克思《资本论》逻辑的概括、提炼,在阐述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同时,阐明了辩证逻辑的许多重要原则。列宁论述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相一致的思想,强调辩证逻辑应该建立在对人类思维发展史的总结上面,并着重指出逻辑的主要内容在于研究概念的矛盾关系,研究概念的联

系和转化以及概念的灵活性和具体性问题。他在《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一文中,规定了辩证逻辑的基本要求:①"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②"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变化中来观察事物";③"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

④"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列宁十分重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的辩证逻辑的方法,指出"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他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著作,是继马克思之后在现实中运用辩证逻辑的又一典范。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的实践和理论活动中,对辩证逻辑作出了新的贡献。他所著的《实践论》?、《矛盾论》?,在阐述认识论和辩证法的一般原理的同时,丰富了辩证逻辑的一般原理。他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著作中所提出的关于中国革命发展,关于人民战争的许多原理,以及关于制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有关政策的原则等等,深刻地揭示了中国革命和战争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同时也使思维的辩证法进一步具体化了。

基本内容辩证逻辑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在推演、变化中的规律性、特点及其体现在思维方法上的辩证关系,它通过自身特有的逻辑范畴建立逻辑体系。辩证逻辑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规律、形式、方法以及逻辑范畴等。

规律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在思维中的具体表现。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辩证思维中被反映为思维在把握具体真理的过程中,从抽象同一走向具体同一的内在发展机制。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贯穿于辩证思维过程的始终,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的矛盾运动。概念的联系、转化达到具体的同一,就是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在概念中的体现;具体概念的展开,就是判断的肯定和否定的矛盾运动;判断从肯定到否定,再从否定到肯定,以至最后得出结论的统一运动过程,就是判断展开为推理和论证的运动。在思维中所进行的概念、判断、推理的推演和变化等一系列矛盾运动,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最终是由实践来证明的。因此,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不仅要求辩证思维的逻辑进程必须以客观现实的矛盾运动为前

提和出发点,而且要求辩证思维过程的每一步都用实践来检验。实践是逻辑思维的基础,也是检验思维正确与否的标准。逻辑思维本身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辩证思维遵循着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展开,在反映客观现实矛盾的基础上不断前进。

形式辩证逻辑把思维形式看作是与内容,即与思维所反映的在现实中客观存在着的事物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形式。因而,它对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基本形式的理解,与其他研究思维形式的学科不同。

概念是辩证思维的最基本形式,辩证思维的其他形式实际上都是概念的展开和推演。辩证逻辑把对概念的辩证本性的研究作为前提和基本任务,它研究概念的形成、发展及其内在的矛盾运动。概念在反映客观现实时,具有一个从抽象向具体发展的过程,它不会只停留在抽象的阶段上。否则,它就不可能把握客观事物的整体,再现事物多样性的统一。只有在概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的必

然联系时,才会达到主观与客观、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统一,从而形成具体概念。具体概念不是思维的外在形式,而是思维的本质内容和矛盾运动的形式。

从抽象概念到具体概念及概念之间逻辑联系的过程,是概念展开为判断、推理的运动。原先蕴涵在概念中的矛盾,在判断中以进一步展开的形式显露出来。辩证逻辑正确区分了思维中的逻辑矛盾和客观现实中存在的辩证矛盾(见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认为判断必须反映客观现实中的辩证矛盾,把判断看作是反映这种矛盾的必要的思维形式。辩证逻辑不把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平列起来,而是从判断的发展和相互转化中揭示它们之间的隶属关系。判断的隶属关系表现着它们的运动,表现着它们以认识深化过程为基础的相互推导,从而明确每一判断形式的认识意义。判断形式的分类及其相互隶属关系反映认识的历史发展。判断形式由单一性判断到特殊性判断和普遍性判断的运动,是思维为了认识事物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的一种运动形式,从而也是科学认识的一般规律。

辩证逻辑不是从静态上,而是从认识内容的变化、发展的实际过程为依据去研究推理。它并不否定在人类思维的发展中形成的并为形式逻辑所概括的精确、严密的推理形式,但它同时认为,归纳与演绎在人类思维过程中是辩证统一的。思维借助于这些推理形式,从已知到未知,获得关于事物的具体真理性的知识。在确定推理结论的真实性时,辩证逻辑则要求用实践去检验。在辩证逻辑中,逻辑证明和实践证明是相统一的,《资本论》第1卷关于商品上升到货币以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就是逻辑证明和实践证明相统一的范例。辩证逻辑推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把推理过程看作分析矛盾和觖决矛盾的过程。

辩证逻辑对科学理论这种思维形式给予特别的注意。科学理论是由一系列概念、判断、推理组成的对某一科学领域系统总结的思维形式。辩证逻辑研究科学理论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性以及在科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各种思维形式的相互关系。

方法辩证逻辑的方法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工具,是人们对辩证逻辑基本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是科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理论思维手段。辩证逻辑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这些方法既不能相互代替,又相互联结,共同作用于人类辩证思维的全过程。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既体现了人类辩证思维最基本的特征,又是辩证逻辑最主要的方法。抽象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在思维中的反映,它作为逻辑的起点表现在思维行程中。具体是指思维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规定的完整的反映。现实中的具体,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而作为思维中的具体,则在思维进程中表现为结果或逻辑的终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要求人们客观地分析、研究对象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及其内在联系,以便在概念或范畴的相互联结上,从起点经过中介到达终点,形成一个反映客观必然联系的逻辑体系。这种方法反映了科学的认识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发展过程。它不仅要求把具体事实作为科学抽象的依据和前提,而且要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使对客观事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进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辩证思维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离不开归纳和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的方法。归纳是从个别性的或特殊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演绎是

从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或特殊性结论的方法。辩证逻辑从人的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完整的认识过程出发,把归纳和演绎看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辩证统一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人们从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相互联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矛盾,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分析是思维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加以考察的方法。综合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加以考察的方法。辩证逻辑把分析与综合看作是同一方法的不可分割的环节,两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每一具体概念的形成,既要分析对象的各个方面,又要综合地把握对象的整体。在辩证思维过程中,从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每一步都是分析与综合方法的结合运用,一切论断都是经过分析和综合的结果。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既是辩证思维的逻辑方法,又是各门具体科学认识事物的一般科学方法。

在辩证思维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历史进程是一致的,逻辑的进程是历史发展过程在思维中的概括反映。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方法,要求思维或理论的逻辑进程与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与思维或理论的发展历史相一致。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遵循历史的顺序把握历史现象的基本线索,把握它的内在联系,从而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所谓逻辑的方法,就是从理论思维形式最基本的关系出发,揭示一切矛盾的萌芽,把握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虽然在历史学科中,往往突出历史的方法,而在理论学科中突出逻辑的方法,但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理论的研究不能脱离历史和现实;同样,历史的研究也不能脱离理论和逻辑。这种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方法,要求人们在科学研究和建立科学理论时,必须揭示对象发展过程与认识发展过程的规律性;在安排理论体系各个概念、范畴的逻辑顺序时,应当符合被考察对象的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反映它的内在联系。

逻辑范畴逻辑范畴是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概括出来的最一般的概念,是思维把握真理的必不可少的手段。辩证逻辑的范畴,如归纳、演绎、分析、综合、抽象、具体等等,是辩证思维的基本环节,也是构成辩证逻辑体系的纽带。它具有认识与思维方法的功能和特点,是在各门科学中发挥着普遍有效的逻辑方法和工具的作用。

辩证逻辑的范畴是对客观世界辩证运动的本质反映,又体现着辩证思维的基本特性,同时还标志着人类认识的深化。因此,要立足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基础上考察逻辑范畴。辩证逻辑主要从逻辑功能这一侧面研究范畴,说明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它既研究各门科学所共同使用的范畴,又研究自身的范畴体系,揭示客观现实的最一般联系以及人们对其认识发展的最一般途径。建立辩证逻辑的范畴体系是科学发展的需要,它有助于科学研究和科学理论的系统化。

意义和争论自从人类进入自觉运用和研究辩证思维阶段以来,辩证逻辑的意义和作用愈来愈被人们所认识,它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愈来愈大。然而,它作为一门正在发展和完善的关于辩证思维的科学,在许多方面还很不成熟,对它的内容、特点乃至性质等等,学术界一直持有不同看法。

意义辩证逻辑是一门理论思维"艺术" 的科学。研究和掌握这一理论思维"艺术",对于发展科学和提高人类的理论思维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人们在纷繁复杂、

变动不居的世界中认识周围的现实,揭示其变化发展的规律,需要运用理论思维的逻辑工具。辩证逻辑正是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和说明客观真理的科学手段。掌握和运用辩证逻辑,也能帮助人们在思想上与主观主义?、形而上学、诡辩论、相对主义等划清界限,提高自觉运用辩证思维的能力。

辩证逻辑是一门发展中的科学。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同人类的社会生活,同人的实践以及现代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一方面,它需要不断总结人类思维发展的材料,认真研究整个人类认识史,研究个体思维发展史,概括、总结各门具体科学的新成果;另一方面,它又起着指导和帮助人们自觉进行辩证思维的作用。辩证逻辑的方法是各门科学普遍适用的方法,它的各个范畴和规律都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争论对于辩证逻辑这门学科的性质,国内外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①根据对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同一原理的理解,认为辩证逻辑就是辩证法;②辩证逻辑属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科,逻辑则属于工具性的学科,因而辩证逻辑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逻辑的一个分支;③辩证逻辑属于工具性的学科,尽管现在它似乎属于哲学的范围,但将来也会象以往历史中其他具体科学曾经发生过的情况那样,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具体的逻辑学科;④辩证逻辑是研究思维辩证运动的科学,它与哲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然而它又是逻辑。

模糊逻辑

1:模仿人脑的不确定性概念判断、推理思维方式,对于模型未知或不能确定的描述系统,以及强非线性、大滞后的控制对象,应用模糊集合和模糊规则进行推理,表达过渡性界限或定性知识经验,模拟人脑方式,实行模糊综合判断,推理解决常规方法难于对付的规则型模糊信息问题。模糊逻辑善于表达界限不清晰的定性知识与经验,它借助于隶属度函数概念,区分模糊集合,处理模糊关系,模拟人脑实施规则型推理,解决因“排中律”的逻辑破缺产生的种种不确定问题。

2:亦称弗晰逻辑。建立在多值逻辑基础上,运用弗晰(模糊)集合的方法来研究模糊性思维、语言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1965年美国数学家查德首先提出了弗晰集合的概念,标志着弗晰数学的诞生。建立在二值逻辑基础上的原有的逻辑与数学难以描述和处理现实世界中许多模糊性的对象。弗晰数学与弗晰逻辑实质上是要对模糊性对象进行精确的描述和处理。查德为了建立模糊性对象的数学模型,把只取0和1二值的普通集合概念推广为在[0,1]区间上取无穷多值的模糊集合概念,并用“隶属度”这一概念来精确地刻画元素与模糊集合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模糊集合是以连续的无穷多值为依据的,所以,模糊逻辑可看做是运用无穷连续值的模糊集合去研究模糊性对象的科学。把模糊数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运用到逻辑领域中,产生了模糊逻辑变量、模糊逻辑函数等基本概念。对于模糊联结词与模糊真值表也作了相应的对比研究。查德还开展了模糊假言推理等似然推理的研究,有些成果已直接应用于模糊控制器的研制。创立和研究模糊逻辑的主要意义有:(1)运用模糊逻辑变量、模糊逻辑函数和似然推理等新思想、新理论,为寻找解决模糊性问题的突破口奠定了理论基础,从逻辑思想上为研究模糊性对象指明了方向。(2)模糊逻辑在原有的布尔代数、二值

逻辑等数学和逻辑工具难以描述和处理的自动控制过程、疑难病症的诊断、大系统的研究等方面,都具有独到之处。(3)在方法论上,为人类从精确性到模糊性、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的研究提供了正确的研究方法。此外,在数学基础研究方面,模糊逻辑有助于解决某些悖论。对辩证逻辑的研究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当然,模糊逻辑理论本身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完整化、规范化。

归纳逻辑

归纳逻辑在一般的逻辑教课书上通常被定义为,从特殊到一般的逻辑推理,也常被称之谓一种或然性(概然性、盖然性)推理,或扩展性推理。这些定义也都是从归纳逻辑的特点上对其进行定义的,也没有反映出其实质。如果按其实质,我认为可以作这样的定义:所谓归纳逻辑是指人们以一系列经验事物或知识素材为依据,寻找出其服从的基本规律或共同规律,并假设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也服从这些规律,从而将这些规律作为预测同类事物的其他事物的基本原理的一种认知方法。

演绎主义者反对或贬低归纳逻辑,认为归纳逻辑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其基本理由也有两个:

一、是认为归纳逻辑不可能给人以具有普遍性或必然性的知识。因为,归纳逻辑是从小范围推知大范围、从过去推知未来的方法,故无法保证其普遍性和必然性。比如,过去欧洲人通过世世代代经验的归纳,确信“凡是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后来在澳大利亚发现了黑天鹅,它就被否定了。

二、是所谓的休谟问题。休谟认为,由归纳前提到归纳结论的推理,是建立在所谓的“归纳原理”之上的。而归纳原理本身却又正是归纳的结果。因此,这里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也就是说纯粹的、单一的归纳逻辑的使用也不具有合理性的基础。休谟问题也被称之为“归纳合理性问题”。

这里反对归纳逻辑的两个理由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们也有辩驳的必要。

比如论点一,认为归纳逻辑不可能给人以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这也并没有错,但也不能说明归纳逻辑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归纳逻辑虽然不能给人以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却能给人以在一定范围内成立的知识。比如,我们根据经常看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从而推知“凡是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结论虽然不是绝对正确的,却在相当大的范围内是成立的。再如,牛顿的三定律及万有引力定律都是通过为数不多的观察和实验总结出来的,却在相当宽广的范围内是有效的。事实上,归纳逻辑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一下子就告诉人类以绝对真理,而在于告诉人类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效的相对真理,并通过逐步扩大相对真理的适用范围去无限的逼近宇宙的绝对真理。因此,

归纳逻辑的结论一般都具有被证实或证伪这两种可能性,在它成立的范围内它将被证实,超出了这一范围它将被证伪。波普尔认为,科学的发展更是证伪的作用。这是有道理的,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的发展都是由于原归纳结论不能适用,必须结合这些原归纳结论不能适用的新事物归纳出更一般性的结论。另外,归纳逻辑的有效性与正确的运用“归纳原理”有关,这在下面论述。

再如论点二,认为归纳逻辑不具有合理性的基础。休谟认为,归纳逻辑的合理性是不可能得到证明的,只能从心理学角度对“归纳逻辑的使用信念”作出解释,这就是“习惯”或“习性”的作用;康德进一步认为归纳逻辑是用先天的因果范畴对经验材料进行整理和综合,从而归纳逻辑的合理性即存在于所说的因果性范畴的先天性之中;穆勒则提出了所谓的“自然齐一律”,即认为“自然界中存在着象平行的事例这一类事情,过去曾经发生的,在相同的条件下将再次发生。”穆勒的回答才是真正聪明的。但是笔者认为,更准确的回答应该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宇宙的统一性原理”。即宇宙是统一的,因此宇宙的各个部分都存在着宇宙的其他部分都适用的知识,这就是关于宇宙本原(这里的本原兼有宇宙的组成单位和起源这两个概念)的知识。因此,我们只要在宇宙的任意一部分获取了这类知识,我们就可以推知整个宇宙了。

当然,人类是不可能在有限步骤内完全获取这类知识的。人类在有限步骤内只能获取可以被称之为“相对本原”的知识,比如原子、夸克等等,以及人类的起源、地球的起源等等。这类“相对本原”实际上就是宇宙中的部分事物的统一性知识。由于这类知识是部分统一的,因此它的适用范围是有一定局限的。超出了这个范围,我们就要寻找更一般的统一性知识或“相对本原”。事实上,人类的知识正是这样逐步获取的。而上面所说的归纳逻辑的有效性必须遵循的所谓的“归纳原理”,就是以事物的统一性知识,或者说以事物的起源、组成单位为核心内容。

扩展阅读:

1.《演绎、归纳与宇宙的统一性》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形式逻辑知识点总结

1、逻辑形式的组成: 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的。 2、概念的种类 判断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取决于其外延中分子对象数量的多少,仅仅包含一个分子对象就是单独概念,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就是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只有一个分子对象的概念; 普遍概念: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的概念。 判断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取决于语句中所规定的对象的属性是整体具有还是其中的分子对象也具有。 集合概念: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不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正概念:也叫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也叫否定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 全同关系(同一关系):a b 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设a,b两个概念,a概念与b概念的全部外延没有任何部分相重合即所有的a都不是b并且所有的b也都不是a 矛盾关系:a,b两个概念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等于其邻近属概念的外延 反对关系:a,b两个概念,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其邻近属概念的外延 4、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 定义过宽: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定义过窄: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2)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同语反复:在定义项中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定义循环:在定义项中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3)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定义含混;在定义项中使用了含混不清的概念。 以比喻代定义:定义项用了形象比喻。 4)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定义用否定联项 5、划分的规则 (1)划分必须是相应相称的(划分子项的外延之和等于划分母项的外延)

形式逻辑-课后习题-答案(含原题)

第四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 一、下列命题是哪种直言命题?请指出命题的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及主谓项的周延情况。 1.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答:这是个全称肯定命题(A),全称肯定量项省略;“共产党员”是主项;“是”为联项;“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是谓项。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2.任何困难都不是不可克服的。答:这是个全称否定命题(E)。全称量项“任何”;主项“困难”;联项“不是”;谓项为负概念“不可克服的”。其主项、谓项都周延。 3.有些图书是线装书。答:这是特称肯定命题(I)。量项“有些”;主项“图书”;联项“是”;谓项“线装书”。其主项、谓项均不周延。 4.《女神》是郭沫若的诗集。答:这是个单称肯定命题。《女神》是主项;“是”是联项;“郭沫若的诗集”是谓项。其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5.有些学生不刻苦。答:这个命题一般理解为O命题:有些学生不是刻苦的。“学生”是主项;“刻苦的”是谓项;“不是”是联项;“有些”是量项。其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二、下列对当关系推理是否有效?为什么? 1.由“有的植物不开花”真,推知“所有植物都开花”假。 答:正确。因为O与A是矛盾关系,由O真可推知A假。 2.由“凡环境污染都对人身体有害”真,推知“有的环境污染不对人身体有害”假。 答:正确。因为A与O是矛盾关系,由A真可推知O假。 3.由“有人生而知之”假,推知“有人不是生而知之”真。 答:正确。I与O是下反对关系,由I假可推知O真。 4.由“有的大学生是有理想的”真,推知“所有大学生都是有理想的”假。 答:不正确。I与A是从属(差等)关系,由I真推不出A假。 5.由“所有的古代散文都不押韵”假,推知“有的古代散文押韵”真。 答:正确。E与I是矛盾关系,由E假可推知I真。 6.由“所有的新诗都不押韵”假,推知“所有新诗都押韵”真。 答:不正确。E与A是反对关系,由E假推不出A真。 三、根据命题的对当关系,由已知下列命题的真假,断定同素材的其它三种命题的真 1.已知“某单位职工都买了电冰箱”为假。 答:这是个A命题。当A假时,同素材的E命题“某单位职工都没买电冰箱”真假不定;I命题“某单位职工有的买了电冰箱”真假不定;O命题“某单位有的职工没买电冰箱”为真。 2.已知“某班同学都不是会打桥牌的”为真。 答:这是个E命题。当E真时,A命题“某班同学都是会打桥牌的”为假;I命题“某班同学有的是会打桥牌的”为假;O命题“某班同学有的不是会打桥牌的”为真。 3.已知“有的科学家是自学成才的”为真。 答:这是个I命题。当I真时,A命题“所有的科学家是自学成才的”可真可假;E命题“所有的科学家不是自学成才的”为假;O命题“有的科学家不是自学成才的”可真可假。 4.已知“有的教授不是懂外语的”为假。 答:这是个O命题。当O假时,A命题“所有的教授都是懂外语的”为真;E命题“所有的教授都不是懂外语的”为假;I命题“有的教授是懂外语的”为真。 四、根据命题的对当关系,选择相应的命题来确定下列命题的虚假。 1.所有青年都是积极向上的。答:有的青年不是积极向上的。 2.有的理论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答:任何理论都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形式逻辑学的学习心得

形式逻辑学的学习心得 今年学期初,我很幸运的接触到了这一门奇妙的学科——形式逻辑学。逻辑学不单单是一门学科,它从中所有的内涵具有很大的科学文化价值。在老师精辟的解说和那些生动的举例中,我能容易地感受到逻辑学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领略到逻辑学在各学科中的基础性作用。逻辑学的伟大之处一点点浮出水面,一幅宏大的画卷展现在我眼前——逻辑学并不神秘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已悄悄渗入生活的每一个细小角落——我们思考的每一个环节,我们说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中。 人们在说话,作文的时候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体现出一定的逻辑,并且符合逻辑的基本定律。学习了逻辑学后,我对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比如,在逻辑学上,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关系是什么?我是这么理解的,内涵越大,外延就越小;内涵越小,外延就越大。例如;一个年轻人,那么,这个概念中内涵就有年龄和男人的限定,我们就要排除“老男人”、女人之后才能符合要求。如果没有年龄的限制,只需要排除女人就行了。所以,你对一个事物的规定越多,符合规定的事物就越少;你对一个事物的规定越少,符合规定的事物就越多。

学习形式逻辑学,给我印象最深就是相容宣言命题这部分,利用相容选言推理既简单又实用。它的规则就是否定一部分,就要肯定另一部分,肯定一部分,不能否定另一部分。下面举个例子说明: a)、甲、乙、丙、丁四个人的血型各不相同,即他们的血型是a、b、o、ab四种血型中的一种. b)、甲自述:“我是a型”;乙自述:“我是o型,丙自述:“我是ab型”;丁自述:“我不是ab型”。 c)在这四个人的自述中,有三个的自述是正确的,有一个人的自述是错误的 请问: (1)如果甲的自述是错误的,那么,甲、乙、丙、丁各处什么血型? (2)如果乙的自述是错误的,那么,甲、乙、丙、丁各处什么血型? (3)如果丙的自述是错误的,那么,甲、乙、丙、丁各处什么血型?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道成编辑,2012.1.15. 第一章、绪论 【堂上操练】一、填空: 1.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三者中,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思维属于_____________。 3.思维的逻辑形式又叫_______,指具有不同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__________。 4.思维的形式结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符号系统。 5.思维形式结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叫___________,可以变化的部分叫__________。 二、指出下列命题的形式结构:1.这个学生是三好学生。2.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3.这节课或者你来讲,或者我来讲。4.如果不努力学习,就很难取得好成绩。 三、指出下列形式结构中的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1.所有S是P2.p←q3.有S不是P4.(p

∧q)→r 【课后作业】 一、查阅词典,指出下列各句"逻辑"一词的含义: 1.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是社会发展的逻辑。2."贫穷才是社会主义",这是什么逻辑? 3.普及逻辑是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4.要善于逻辑地思维和明确地表达思想。 5.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6.任何脱离现实生活逻辑的文学作品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7."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这一逻辑不能成立。8.这几句话不合逻辑。 二、请用公式表示下列命题或推理,并指出哪些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 1.只有坚持改革开放,中国才有出路。2.白求恩同志是一个高尚的人。 3.所有科学理论都具有客观性,形式逻辑是科学理论,所以,形式逻辑具有客观性。 4.除非你去请他,他才来。6.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5.某案犯逃跑要么从水路。要么从陆路,据查不是从水

MBA联考形式逻辑公式表

形式逻辑公式速查表 在刚刚结束的2012年一月联考中,“形式逻辑”数量为23道,占逻辑总题量的近80%。在这一背景下,能否熟练的运用形式逻辑的公式解题,成为不同考生在综合能力考试中的重大差异。 假设2013年形式逻辑不少于15道题,那么,如果能熟练使用公式计算,逻辑部分将有可能实现“35分钟以内、54分以上”的目标。成为投入产出比和临场得分效率最高的科目。 形式逻辑所涉及的考点及分值预测如下: 直言命题2分、三段论4分、模态命题0分、概念2~4分、关系命题0分、联言选言命题2分、假言命题16~22分(考本类题目中会大量涉及联言选言命题)、分析推理2分、其他零散(如典型逻辑谬误等)2分。 形式逻辑的训练需要按类型集中训练,方能对各类题型形成快速反应的能力。为此,我们精选了2000~2012年的形式逻辑真题,剔除掉和近年真题风格、难度、命题方式不符的题目,供大家使用。 形式逻辑公式速查表 直言命题全称肯定命题(SAP,以下简称A):所有S都是P;全称否定命题(SEP,以下简称E):所有S都不是P;特称肯定命题(SIP,以下简称I):有些S是P; 特称否定命题(SOP,以下简称O):有些S不是P;单称肯定命题(记作a):张三是P; 单称否定命题(记作e):张三不是P。 直言命题的关系及规则矛盾关系(A和O、E和I、a和e):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 反对关系(A和E):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下反对关系(I和O):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从属关系(A-a-I、E-e-O):全称真,则单称真,则特称真;特称假,则单称假,则全称假。 三段论常用规则两特称不能得出结论; 两否定不能得出结论; 前提有否定,结论必为否定,反之亦然;前提有特称,结论必为特称,反之未必。 模态命题的 等价命题 不一定←→可能非,不可能←→必然非

形式逻辑最全期末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世界间接地,概括地反映。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方式叫思维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与语言有不可分类的联系。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借助于语言(语词、句子和句群)来实现和表达的。 3、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有具体内容,也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的逻辑形式既与思维的具体内容相联系,其自身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的逻辑形式。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逻辑常项,一是变项。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它们的逻辑常项的不同。 4、简单的逻辑方法:普通逻辑所研究的逻辑方法主要是指: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归纳方法等。相对于辩证逻辑所研究的逻辑方法,上述方法是比较简单的。 5、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与感觉、知觉、表象不同:感觉、知觉、表象是反映个别对象的具体形象及其属性,其中既有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也有非特有属性或非本质属性;概念舍支了对象的非特有或非本质的忏悔,而是抽象地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6、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牲,即内涵和外延。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通常称为概念的含义。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通常称为概念的适用范围。 7、单独概念:是反映唯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语词中的专有名词和摹状词都表达单独概念。 8、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语词中的普通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等,一般都表达普遍概念。 9、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叫集合概念,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叫非集合概念。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组成的统一的总体,一人集合体所具有的忏悔,只为该集合体所具有,而不必为这个集合体中的每一个体所具有。非集合体则不同。 10、正概念和负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忏悔的概念就是正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忏悔的概念就是负概念。从语言方面说,在表达负概念的语词中,常常含有“无”、“不”、“非”等否定词。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的,一个负概念所相对的范围,逻辑上叫做论域。 11、同一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即所有的a都是b,同时所有的b都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同一关系。 12、真包含于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所有的a都是b,但是有的不是,那么与之间的关系说是真包含于关系,即真包含于。 13、真包含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所有的b都是a,但是有的a不是b,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即a真包含b。 在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中,都有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和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外延较大的那个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较小的那个概念叫做种概念。这两种关系叫属种关系。 14、交叉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仅有一部分是生命的,即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而且,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15、同一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和交叉关系中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是重合的。我们

形式逻辑 第三章 判断

第三章判断(一) 学习目得与要求:了解什么就是性质判断及其结构;理解掌握对当关系与主、谓项得周延情况;掌握各种判断得逻辑形式及其特征。 第一节判断得概述 一、判断及其基本特征 1、什么就是判断? 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得思维形式。 概念就是反映思维对象得。但就是,思维对象不就是孤立存在得,它们之间就是相互联系得。某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某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甲对象与乙对象之间具有某种关系或不具有某种关系,这些都就是事物得情况。事物得情况与事物得情况之间也有联系,这种联系也就是一种事物得情况,就是较为复杂得事物情况。反映事物情况不就是概念这种思维形态能够胜任得,必须用概念组成判断这种思维形态,才能反映种种事物情况,即反映对象之间得种种联系。事物情况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只有当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认识了某种事物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然后才能在思维中肯定或否定这种事物情况,即对这种事物情况做出断定,形成判断。例如: ①文学就是社会生活得反映。 ②语言不就是生产工具。 2、判断得基本特征 (1)判断总有所断定。 判断反映事物情况得存在就就是在进行断定,它或者肯定某事物情况存在,或者否定某事情情况存在,都就是在断定。任何判断总要对事物情况做出断定。如果一个语句表达得思想无所断定,就不就是判断。 (2)判断总有真有假。 符合客观实际得就是真判断,不符合客观实际得就是假判断。具体判断在事实上得真假问题虽然就是逻辑所关心得,却不就是逻辑所着重研究得。逻辑学主要研究判断得逻辑形式得真假条件及真假关系,从而由判断组成推理,进行有效得思维活动。 二、判断与语句 判断与语句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 1、判断与语句得密切联系 同任何概念都就是用语词表达得一样,任何判断都就是用语句表达得。语句就是判断得物质载体,而判断则就是语句所表达得思想内容。在传统逻辑中,可表达判断得语句通常叫命题,陈述句都就是命题,也都表达判断。 2、判断与语句得区别

形式逻辑习题

形式逻辑练习题 绪论 一、请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逻辑”一词的涵义: 1.“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2.“写文章要讲逻辑。” 3.“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是战争的自然逻辑。” 4.“艾奇逊当面撒谎,将侵略写成了‘友谊’……美国老爷的逻辑,就是这样。” 二、单项选择题: 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 a.思维的内容 b.逻辑常项 c.逻辑变项 d.语言表达形式 2.“所有S是P”与“有的S不是P”() 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 b.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c.常项与变项均相同 d.常项与变项均不同 概念 一、下列句子中标有横线的语词表达何种概念(单独或普遍、集合或非集合)? (1)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 (2)在我们的国家里,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来约束自己。(3)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 (4)我们的干部必须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5)词是最小的能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 (6)根据森林的效益,可以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殊用途林。 二、请用欧拉图表示下列各句中标有横线的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 (1)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不谋任何私利的政党。 (3)印度地处亚洲,这个亚洲国家是发展中国家。 (4)小明是个小学生,他表姐是个中学生而且是三好学生,他爸爸是工人。 (5)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知识和间接经验的知识两部分。 (6)科研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是脑力劳动者,脑力劳动者也是劳动者。 (7)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 (8)小说和剧本都是文学作品。 三、下列语句作为定义是否正确?为什么? (1)语言不是上层建筑。 (2)机会主义者就是看机会而采取行动的人。 (3)政治经济学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科学。 (4)奇数就是偶数加1或减1而成的数,偶数则是奇数加1或减1而成的数。 (5)狮子是兽中之王。 (6)资本家乃是剥削别人劳动的人。 (7)商品是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 (8)正方形就是四边相等的四边形。 四、下列划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1)华东师大分为文科各系和理科各系。 (2)逻辑学分为形式逻辑,辩证逻辑,现代逻辑,古典逻辑。 (3)概念分为概念的内涵和概念的外延。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概述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各种思想逻辑形式的普遍规律,它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我们这里所说的基本规律是相对于特殊规律而言的。我们以前曾经讲过许多逻辑规则,例如定义规则、划分规则、三段论规则等等。这些逻辑规则相对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四条逻辑规律来说,都带有特殊性。它们只在特定的思想逻辑形式里有效。相对于这些逻辑规律来说,逻辑的基本规律则带有普遍性,是对这些规则的进一步概括。因而它们普遍地适用于各种思想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形式逻辑把它们称为基本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普遍有效性。逻辑规律是思维活动中的基本准则,对一切思维过程都有制约作用。任何正确的思想,无论是概念、命题还是推理,都必须具有确定性。有确定的内容,确定地反映客观对象,这是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正是从不同角度反映这一特征。 同一律提出任何思想与自身同一,矛盾律要求思想不自相矛盾,排中律则排除两个矛盾思想的中间可能性。遵守这三条规律是思想具有确定性的必要条件,违反了它们的要求,则势必犯逻辑错误。这是从逻辑规律在思维中的作用说的。 再者,充足理由律也是逻辑思维的必要条件,它是思想具有论证性的必要条件。违反了它的要求,同样犯逻辑错误。

二、客观必然性。逻辑规律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是思维自身的规律,因此有其主观性。但逻辑规律不是同客观事物毫无关系的纯思维的产物,它有其自身的客观基础,即一切客观事物在其存在时必须具有的规律。因为一切事物在其存在时只能是该事物而非他物;一切事物在其存在时不能是虚无;一切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二者必居其一;一切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理由。 三、逻辑思维具有确定性和论证性的特征。其中,思维的确定性又具体表现为思维的同一性、一贯性和明确性。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有关思维具有确定性的规律,充足理由律是有关思维具有论证性的规律。任何思维活动如若违背了上述四条规律都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逻辑错误。 任何规律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逻辑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同一思维过程,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针对同一对象的思维活动。 所谓“同一时间”,是指思想所涉及的对象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那段时间,在此时间内该对象的本质属性保持不变。思维过程中同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思想所涉及对象相对稳定状态所持续时间的长短。 所谓“同一关系”,主要指对象的同一方面。任何对象都有许多方面,是多种本质属性的统一。例如“水”就起码有物理属性方面和化学属性方面。水的物理属性方面表明,水是一种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在一个大气压下气温摄氏零度时结冰,摄氏100度时沸腾;水的化学属性方面表明,水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化合成一个水分子而构成的物质。因此,在不同的关系下,对同一对象可以有不同

行为逻辑学读后感

学习形式逻辑学的心得体会!(作用和意义)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 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的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在开始学习形式逻辑的时候,我了解到了什么是概念?知道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语词是概念的物质外壳。概念只有借助语词才能形成、存在和表达。概念是语词思想内容。表达一定概念的语词才有具体的含义。而且现在还知道了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本质属性。外延,是概念中反映的对象的总和。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则他的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则它的外延越大。 举例说明内涵与外延:企业管理是(企业为实现其一定目的,而合理地组织人与物的因素,有计划地指挥、调节和监督其经济活动的各种职能的总称),主要包括(计划、生产、技术、设备、物资、劳动、成本、财务等方面的管理)。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是“企业管理”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是“企业管理”的外延。 根据外延的不同,概念可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内涵的不同,概念可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清朝有一个故事:有一次乾隆皇帝要将一批禁书焚毁,纪小岚因爱惜书籍想把他们保存下来,于是,他对乾隆说:“恳请皇上流下四本书,赐予我。”乾隆没多想,就答应了,问他要哪四本书。纪小岚不紧不慢地说:“《经》《史》《子》《集》这四本书。”乾隆没办法只能将这些书都交给了他。纪小岚故意将“四本书”这个非集合概念说成“《经》《史》《子》《集》”这样的集合概念。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还有一个例子是:我国的高等院校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北京大学是我国的高等院校,所以,北京大学也是分布在全国各地。这句话显然是错误的。“我国的高等院校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的“高等院校”是集合概念,“北京大学是我国的高等院校”中的“高等院校”是非集合概念。这里把同一语词表达的两个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犯了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错误。

形式逻辑金岳霖课后习题答案

《形式逻辑》(金岳霖)课后习题 目录 《形式逻辑》(金岳霖)课后习题 0 第二章概念 (2) 1.01说明概念的特征和作用。 (2) 1.02形式逻辑为明确概念和准确地使用概念提出了那些方法?明确概念和准确地 使用概念要注意那些问题? (3) 1.03说明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3) 1.04为什么说概念的内涵是对事物特有属性的反映,而不是事物特有属性本身?3 1.05指出下列各概念的内涵和某些外延: (3) 1.06指出下列各句中,括号里的话是由内涵方面或外延方面,来说明标有横线的概 念的: (3) 1.07对下列各概念进行一次限制和一次扩大: (4) 1.08下列各组概念从前到后,作为连续的限制或扩大,是否正确,为什么? (4) 1.09说明下列各句中带括号的概念是哪一种概念: (4) 1.10什么是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之间的关系?说明下列各句子中带括号的概念 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 (5) 1.11指出下列各概念的矛盾概念和反对概念: (5) 1.12什么是论域?下列各句中带括号的概念的论域是什么? (5) 1.13说明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的区别和作用。 (5) 1.14下列各句话表达了真实定义,还是语词定义? (6) 1.15设下列各句话都表达真实定义,是否正确?为什么? (6) 1.16根据下列各段文章的内容分别找出“片面性”和“革命”的定义,并说明这个 定义是合乎定义规则的: (7) 1.17设下列各句话都各表示一个划分。作为划分,它们是否正确?为什么? (7) 1.18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这是不是二分法?如果不是二分法,则把它改为二分法。 (7) 1.19指出下列各段话明确了哪些概念,主要是用哪些方法明确的? (7) 第三章判断 (8) 2.04指出下到各判断是哪一种性质判断,并指出它们的主谓项。 (8) 2.05 (9) 2.06 (10) 2.07什么叫做周延?为什么肯定判断的谓项不周延而否定判断的谓项周延? (11) 2.08下列各关系是对称的或传递的吗? (11) 2.09下列各组判断之间有什么真假关系? (11) 2.10从关系的逻辑性质方面,指出下列两句话中的逻辑错误: (12) 2.11断定了一个复合判断,是否必然地断定了它的肢判断,为什么? (12) 2.12下列各判断是哪种复合判断,并指出它们的判断联项和肢判断。 (12) 2.13分析下列各判断的形式(不必分析到判断的内部结构,即主项、谓项等):.. 13

最新形式逻辑期末考试卷上课讲义

《普通逻辑》试题样式 一、填空题:(答案仅供参考) 1、“我们必须用逻辑来规范我们的思维。”这里的“逻辑”一词的含义是思维规律。 2、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结构及其规律和简单的推理的科学。 3、概念的两个基本特征是内涵和外延。 4、从周延性的角度看,“任何困难都不是不可克服的”,其谓项是周延的。 5、概念“思想家”与概念“政治家”的外延关系是交叉关系。 6、“文学”这一概念可限制为古诗词,概括为艺术。 7、任何逻辑形式都包含有两个部分。其中在逻辑形式中保持不变的部分叫做常项,在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叫做变相。 8、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的逻辑值的关系是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的逻辑值的关系是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9、当SOP假时,SAP 真,SEP 假,SIP 真。 10、根据对当关系,已知SAP真,则SEP的逻辑值为假,SIP的逻辑值为真,SOP的逻辑值为假。 11、要使“p∧﹁q”为真,则q应赋假值;已知“p∨﹁q”为假,则“﹁p←→q”的逻辑值为真。 12、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中推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叫归纳判断。 13、推理要有逻辑性,这是指推理的形式要正确。推理的结论有效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是前提真实和形式有效。 14、将“所有的诗歌都是文学作品”进行换位推理得到有的文学作品是诗歌。 15、SEP可换质为SA﹁P ,PAS可换位为SIP ,SO﹁P可换质为。 16、三段论MOP∧MAS→SOP属于第 3 格OAO 式。 17、三段论“SAM∧MAP→SAP”属于第 1 格的AAA 式。 18、已知一个三段论的小前提是SOM,则结论应是SOP ,大前提是PAM ,属于第 2 格。 19、在三段论中,大项是指在结论中的谓项,中项是指在前提中 出现两次的项。

数理逻辑心得

数理逻辑的心得 数理逻辑:是计算机科学的基础,应熟练掌握将现实生活中的条件化成逻辑公式,并能做适当的推理,这对程序设计等课程是极有用处的。是大四接触到的,现简单介绍一下数理逻辑的发展史,算是一点感悟吧 1数理逻辑的发展前期 ·前史时期——古典形式逻辑时期:亚里斯多德的直言三段论理论 ·初创时期——逻辑代数时期(17世纪末) ·资本主义生产力大发展,自然科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数学在认识自然、发展技术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人们希望使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思维,把思维过程转换为数学的计算。 ·莱布尼兹(Leibniz, 1646~1716)完善三段论,提出了建立数理逻辑或者说理性演算的思想: ·提出将推理的正确性化归于计算,这种演算能使人们的推理不依赖于对推理过程中的命题的含义内容的思考,将推理的规则变为演算的规则。 ·使用一种符号语言来代替自然语言对演算进行描述,将符号的形式和其含义分开。使得演算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符号的组合规律,而与其含义无关。 ·布尔(G. Boole, 1815~1864)代数:将有关数学运算的研究的代数系统推广到逻辑领域,布尔代数既是一种代数系统,也是一种逻辑演算。 数理逻辑的奠基时期 ·弗雷格(G. Frege, 1848~1925):《概念语言——一种按算术的公式语言构成的纯思维公式语言》(1879)的出版标志着数理逻辑的基础部分——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的正式建立。 ·皮亚诺(Giuseppe Peano, 1858~1932):《用一种新的方法陈述的算术原理》(1889)提出了自然数算术的一个公理系统。 ·罗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数学原理》(与怀特黑合著,1910, 1912, 1913)从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开始,然后通过一元和二元命题函项定义了类和关系的概念,建立了抽象的类演算和关系演算。由此出发,在类型论的基础上用连续定义和证明的方式引出了数学(主要是算术)中的主要概念和定理。 ·逻辑演算的发展:甘岑(G. Gentzen)的自然推理系统(Natural Deduction System),逻辑演算的元理论:公理的独立性、一致性、完全性等。 ·各种各样的非经典逻辑的发展:路易斯(Lewis, 1883~1964)的模态逻辑,实质蕴涵怪论和严格蕴涵、相干逻辑等,卢卡西维茨的多值逻辑等。 集合论的悖论使得人们觉得数学产生了第三次危机,提出了数学的基础到底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罗素等的逻辑主义:数学的基础是逻辑,倡导一切数学可从逻辑符号推出,《数学原理》一书是他们这一思想的体现。为解决悖论产生了逻辑类型论。 ·布劳维尔(Brouwer, 1881~1966)的直觉主义:数学是心灵的构造,只承认可构造的数学,强调构造的能行性,与计算机科学有重要的联系。坚持潜无穷,强调排中律不能用于无穷集合。海丁(Heyting)的直觉主义逻辑。 ·希尔伯特(D. Hilbert)的形式主义:公理化方法与形式化方法,元数学和证明论,提倡将逻辑演算和数学证明本身形式化,把用普通的语言传达的内容上的数学科学变为用数学符号和逻辑符号按一定法则排列的一堆公式。为了消除悖论,要数学建立在公理化基础上,将

《形式逻辑》自测题

《形式逻辑》自测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个填空正确得0.5分,共12分) 1、逻辑变项是逻辑形式中它可以代入不同的内容,不管用什么具体的内容代入变项,其逻辑形式都保持不变,常用语言表示;逻辑常项是逻辑形式中,它具有,是的标志,它既可以用自然语言表示,也可以用语言表示。 2、概念的形式和存在必须依赖于语词,同一概念可以用来表达,同一语词可以表达。 3、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是:和。属种(种属)之间内涵与外延具有关系。 4、“货币是商品,但不是一般商品。”这句话作为定义是不正确的,因为它违反了定义的逻辑规则和。 5、进行划分时,划分出来的子项概念必须与母项概念构成关系,根据二分法划分出来的两个子项概念必须构成关系,否则划分就是错误的。 6、在直言命题中,决定命题的质的是命题的,决定命题的量的是命题的。 7、直言命题对当关系直接推理中关于“由一个命题假推出另一个命题假”的推理有“SIP→SAP”和“SOP→SEP”两种,而“由一个命题真推出另一个命题真”则有“”和“”两种。 8、运用推理时,为了确保获得真实结论,在逻辑上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第二。 9、在三段论中,如果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概念)在结论中周延了就会犯或的逻辑错误。“科学技术是我们应当重视的,思想教育不是科学技术,所以,思想教育不是我们应当重视的。”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二、单项选择题(请你在各小题后边的括号里写上正确的答案序号。每小题选择正确得2分,共10分) 1、“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工业品。”这一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A、定义过宽 B、定义过窄 C、定义含混 D、循环定义 2、“牛、羊、猪、鸡、鸭等家畜”这一概括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A、缺少概括 B、概括不当 C、重复概括 D、歧义概括 3、已知两个直言命题的逻辑变项完全相同,逻辑常项完全不同,则这个直言命题() A、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B、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C、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D、可以同真,可以同假 4、“《狂人日记》作者”与“鲁迅”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是() A、全异关系 B、反对关系 C、交叉关系 D、全同关系 5、下列直言命题对当关系推理,正确的是() A、S IP→SOP B、SIP→SAP C、SIP→SAP D、SIP→SEP 6、“丈”、“尺”、“寸”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 A、矛盾关系 B、全同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 7、下列直言命题变形推理,正确的是() A、SOP→POS B、SAP→PAS C、SIP→PIS→PO S D、SIP→SO P→P OS

形式逻辑试题精选范文

形式逻辑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中国人是有志气的”和“中国人是亚洲人”这两句话中的“中国人”这个概念——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 2.“物理学是研究物理的科学”,把这句话作为物理学的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是——同语反复 3.下列对概念进行限制正确的是——把“犯罪”限制为“反革命罪”。 4.“动物”与“植物”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反对关系 5.已知“SEP”为假,可必然推出——SIP 真 6.“动物”这个概念属于——普遍概念 7.“珠穆朗玛峰”与“世界上的最高峰”之间具有——同一关系 8.下列限制或概括,正确的是——“勤劳”概括为“美德” 9.“学校可以划分为大学、中学、小学和体育学校.业余学校”。这句话犯的划分错误是——子项相容 10.“期刊分月刊和季刊”,这一划分违反了规则——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全部外延 11.若“有的S是P” 、“有的S不是P” 、“有的P不是S”三个判断均真,则S与P具有——交叉 12.已知“有的学生是优等生”真,则——“所有学生都不是优等生”假 13.在“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一判断中,主项与谓项都是单独概念 14.若一个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都不周延,则这一判断的形式一定是有S是P15.当S真包含于P时——SAP与SIP都真 16.“没有一个犯罪分子不是危害社会的”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全称肯定判断 17.对于两个概念,如果所有A都是B,并且有些B是A,那么两个概念具有——真包含于关系 18.“小王是转业军人”与“小王不是转业军人”,这两个性质判断——-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形式逻辑课程心得体会

《形式逻辑与语言表交际》课程心得 一直对逻辑学没什么概念,直到大三的时候,外国文学史老师比较常说起, 也很推荐我们学生要去了解和学习逻辑学。从唐圣老师的《美学》、蓝国桥老师 的《中西美学》到张文举老师的《外国文学史》,可以感受到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很强,课也因此讲得如此清晰、生动和有说服力。我想这和逻辑学应该有关系, 老师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做为文科生的自己,自知较感性,逻辑思维弱,当看到有开这门课时,心生欢喜,这是锻炼自己的一次机会,就很果断也很幸运选上了。 对逻辑学这门课的一些认识: 、有趣:上课前大概在网上了解过这门课的大纲,很多专业术语,什么三 段论、二难推理,各种关系和命题,但一点都不懂,也曾认为逻辑学是门理论性很强、会很枯燥的学科。但在第一堂课上,老师就用很有趣的例子:“白马非马”、 “半费之讼”,来激起了我们对逻辑学学习的兴趣。这些看似很奇怪的例子,但经老师一分析,确实开始觉得逻辑学很神奇和有趣,在接下来的课堂中依旧如此, 学习兴趣也油然而生! 、很有用:学逻辑学不仅对提高人的思维能力有帮助,同时作为学科,我觉得它是一门基础,对学好其他学科很有帮助,例如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等。 如果大一可以学到这门课,一定是受益匪浅!而且,逻辑学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像律师、外交官、辩论赛选手,逻辑思维不强必定难敌对手。同时, 我们每个人都要说话,若不注意逻辑,当闹出笑话就出丑了。 学习逻辑学对我的一些改变: 、更注重逻辑性和准确性。 自知自己思维简单、逻辑性差。在写论文时这个缺点更是明显,写出来的文章漏洞百出。学了词项这一节我才更深的知道自己错在哪。广义上词项是思维及语言表达中一种具有确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它是可以表达确定概念和逻辑性质的词语。词项都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种类繁多,关系复杂,同时确定词项的逻辑 方法也有很多种,若不搞清词项各种种类、关系、逻辑方法,则会很容易犯错误。 例如: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祝福》是鲁迅的著作,所以《祝福》 也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若不分清集合与非集合名词,则会混淆两个例子中的 “著作”。若没有认识到词项这一特性,说话时便随便,为文时便随意,没有严谨意识。 学了逻辑学才知道,保证逻辑准确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就必须遵循一些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