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法解释学角度论《反垄断法》第七条的理解

试析从法解释学角度论《反垄断法》第七条的理解
试析从法解释学角度论《反垄断法》第七条的理解

试析从法解释学角度论《反垄断法》第七条的理解

一、问题的提出

2011年11月9日,据央视《新闻30分》、新浪网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现已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由此,国家发改委启动对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两家国有企业涉嫌垄断的调查并作出初步认定,但从传统的理解上来看,这与国有企业适用垄断豁免,不适用于反垄断法的理解存在冲突,本文试图从法解释学角度来论述《反垄断法》第七条中规定的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应适用反垄断法,而不应被理解为除外适用。

二、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分析《反垄断法》第七条

按照法解释学的方法,文义解释是基础性的解释,对任何法律的解释必须从文义解释入手,本文先从文义解释角度,再从立法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比较法解释和法社会学解释的角度,来分别论述《反垄断法》第七条不属于国有企业垄断的除外适用规定,而是应当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

(一)从文义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的文义上来看,国家仅对国有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也即国家承认、保护的是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但并不是要保护其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对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可见《反垄断法》第七条并没有排除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仅承认其垄断、市场支配地位的合法性,

对其“垄断行为”,应当适用《反垄断法》。如果合法垄断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卡特尔、滥用优势、不法集中等行为,排除、限制及损害了竞争,就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直接规制。第七条第二款亦规定,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即明确表明国有企业不得利用其垄断地位来实施垄断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也说明了国有企业不得实施垄断行为,对第七条第二款应解释为国有企业实施的“垄断行为”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有学者认为,从《反垄断法》本身文义和结构上来看,第七条不构成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规定,不是对《反垄断法》普遍适用的概括性例外。

(二)从立法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草案说明及其他相关立法文本等立法资料来看,立法者在制定《反垄断法》已考虑并将国有企业垄断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并没有排除适用的立法本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明确指出: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只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反垄断法也应明确体现这一原则……因而在《反垄断法》(草案)中增加了第六条和第七条。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汇报草案中,可以明确看到,立法者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已经深思熟虑,经过充分论证,提出“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只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我国《反垄断法》也要体现这一原则,承认、保护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支配力、市场支配地位,但同时要依法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预防和制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在其后通过的《反垄断法》中增加了第六条和第七条,足以说明立法者已将国有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依法承认、保护但其又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纳入立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诉垄断行为人属于具有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用企业的,人民法院即可初步认定被诉垄断行为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被诉垄断行为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对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也应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对其垄断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不是将

国有企业排除在《反垄断法》适用范围之外。因此,传统的公用企业垄断豁免理论必然被现代先进的立法理念抛弃,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应属《反垄断法》调整。

(三)从体系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反垄断法》自身的立法体系来看,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也是将国有企业垄断纳入法律调整之中,对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我国《反垄断法》第六条和第八条都是规定的“不得限制、排除竞争”,对是垄断行为的规制,从前后条文相关联的体系解释上来讲,在第六条和第八条之间的第七条也应该是规定的禁止国有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国有企业“不得限制、排除竞争”。从整个《反垄断法》的章节安排来看,除外适用的范围规定在第八章,这也是立法的惯例,通常将除外适用的规定放在法律的最后一章,若将规定在第一章的国有企业垄断解释为属于除外适用,不符合《反垄断法》的体系安排。从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宏观上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六条规定是反垄断的规定,明确禁止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早已明确禁止国有企业实施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法》第七条并不是规定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除外适用,反而是规制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

(四)从目的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上来看,主要是因为垄断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防碍公平竞争,如果国家对公用企业监管不力,或者没有监督,就极易导致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必须有法律对其行为进行规制。胡康生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第一点意见中指出: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保护和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为体现上述原则,建议在“总则”中增加一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可见,《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国有企业垄断恰恰是排除、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这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完全不符。对于合法垄断的企业(国有企业),如果其滥用这一地位排除、限制或损害竞争,违背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的,则理应

受《反垄断法》的规制。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垄断只有解释为属于《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才符合立法目的,才是正确的理解。

(五)从比较法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世界各国对自然垄断的公用企业的反垄断立法,基本都完成了“从公共服务行业豁免适用”到“规范公共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制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转换。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世界主要国家中关于自然垄断的法律制度改革中,自然垄断经历了从“一般豁免,适用例外”到“一般适用,例外豁免”的变化。我国的竞争法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制定《反垄断法》主要参考的是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先进的反垄断法律制度,立法理念,在外国普遍性地对公用企业适用于反垄断法的规制下,作为一部先进的《反垄断法》当然也是继受了外国的公用企业的“一般适用,例外豁免”的原则,这也是符合我国国情和世界反垄断法发展潮流的。因此,对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应当解释为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并非排除适用。

(六)从社会学解释看《反垄断法》第七条

从法社会学角度来看,将第七条解释为国有企业垄断适用于《反垄断法》具有更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利益的维护。如果将其解释为除外适用,则会出现大量的国有企业滥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如我国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的收费过乱、服务质量差、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国企职工年平均收入远高于其他行业等;价格严重不合理,经济效率低下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无法适应WTO的市场竞争要求。从电信、联通涉嫌垄断案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垄断如果可以除外适用,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使人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亦阻碍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反之,如果将《反垄断法》第七条解释为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则会使大量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国有企业得到处罚,有利于增加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从国家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案中可以看到,全社会对发改委的调查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期望,可见人民对于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愿望是十分强烈的。规制国有企业垄断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对其他国有企业亦有警示意义。将第七条解释为国有企业垄断适用于《反垄断法》具有更好的社会效果,

理应对其作出国有企业适用于《反垄断法》的解释。

三、结论

从以上法解释学的分析论述中,可以看到我国的《反垄断法》应当适用于国有企业垄断,第七条应当解释为国有企业属于《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并非很多人理解的除外适用。国家发改委调查国有企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就是《反垄断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垄断的司法实践。我国《反垄断法》除外适用应原则上仅限于知识产权的除外适用(但不得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和农业的除外适用,才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和竞争法理论发展的历史潮流的。

试谈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论文关键词】:生命;表达;理解;解释【论文摘要】:生命解释学历来是狄尔泰解释学理论研究的重点。纵观他的所有理论著作,我们发现他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述生命解释学的:一,表达;二,理解和解释。正是从这些论述中,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得到了充分地展现。狄尔泰是二十世纪德国生命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纪重要的解释学家。他认为理解就是对"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现的合乎技术的理解。"[1]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固定了的表现对其中生命的领会。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一、表达(一)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心理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二)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 [2] 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物理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历史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三)表达的类型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第一个类型是语言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逻辑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 "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empirenews.page--]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环境制约。

脑与认知科学

脑与认知科学的区别 脑科学和认知科学都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脑科学从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研究自然智能机理,建立脑模型,揭示人脑的本质。认知科学是研究人类感知、学习、记忆、思维、意识等人脑心智活动过程的科学。 一.本质上的区别 脑科学是智能科学的本质基础。大脑是人类的核心,是人类高级于其他物种的本质所在,是人类智能的发源地。众所周知,人们的一切思维、行为都受到了脑的控制。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需要使用大脑,让它来支配我们完成各种事务。脑科学的研究是为了赋予机器与人类相近的智能系统,所以要想让机器更好的服务于人类,我们必须要着手于大脑的探究。? 认知科学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中间体。诺贝尔奖的得主弗兰西斯?克里克在其著作《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中提出“人的精神活动完全由神经细胞、胶质细胞的行为和构成及影响它们的原子、离子和分子的性质所决定”。因此建立认知科学的激励的一个更深刻的原因是,人们要深入研究人自己的大脑和精神世界。顾名思义,认知科学是研究人认识和适应周围世界的过程以及与认知过程有关的神经系统及大脑的机理,人类感知和思维信息处理过程的科学。作为智能科学的中间体,它以脑科学研究为基础,同时也反作用于脑科学,并未智能科学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研究内容的区别

人类从三个不同层面全面的研究大脑。第一个层面是生物学家和精神网络专家的战场,第二个层面是脑波技术专家和系统论专家的战场,第三个层面是哲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战场。脑科学涉及的研究范围很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脑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神经网络复杂构建中的单 个元件神经元以及神经元通信问题的研究。 2.脑科学对有关学习、记忆、语言、思维等高级神经活动的 机制的研究。 3.发育神经生物学的研究是脑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4.脑高级功能的研究。主要包括:感觉整合与认知的形成机 理;脑高级功能的功能定位及其动态变化过程与机理;大 脑神经网络功能连接属性及其动态分析等。 5.脑科学的研究是实现超极人工智能的必要前提。脑科学从 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和整体水平对脑功能和疾 病进行综合研究,并从脑的发育过程了解脑的构造和工作 原理。 认知科学研究目标旨在探索智力和智能本质,建立认知科学和新型智能系统的计算理论,解决对认知科学和信息科学具有重大意义的若干理论基础和智能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下面对认知科学的研究方面进行总结。 1.学习与记忆过程的信息处理 2.思维、语言认知问题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生活、体验、时间的读书报告 一、历史理性批判草稿 1、觉识、实在性:时间 狄尔泰将精神世界在主体中的建构如何使关于精神实在的知识成为可能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任务,为了表明体验中被体认到的事态的实在性,我们必须说明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范畴”一词。“我们归之于客体的各种谓词包含着不同的体认模式。指谓这些模式的概念,我称之为范畴。”1形式范畴是关于一切实在的陈述的形式,真实(实在)范畴包括的成员被用于整个实在,它们起自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体验,实在范畴缘起于我们的生命。生产关联体、力量和价值都被用来描述精神生活。“生活中的时间性是生活的第一个范畴规定物,也是一切其他范畴规定物的基础,‘生命行程’一词已经指明了这种时间性。时间通过我们的意识的综合整体,而为我们存在着。”2体验概念包含时间性,体验是一段时间序列,关于人类精神世界的知识起源于体验,体验是一切知识的前提。狄尔泰在这里用了很多句子描述时间,时间概念是通过体验而最终形成的,时间被经验为现在的无休止的前移,在同一瞬间,将来变为现在,又没入过去,现在是一个满含实在内容的时间因素,我们通过各种表象而拥有过去和将来,这些表象之所以为我们存在着,仅仅因为我们生活在当下。从现在回顾过去,是记忆中的图景,根据它们对于我们意识的价值,我们对其进行排列,时间越加流逝,我们的记忆越加模糊,而将来的图景也是不确定的。当回顾过去时,我们是很矛盾的,人们为过去所决定,但又否定它,幻想着它本来可以是另一个样子,而面对将来时,由于现在的实在性范畴与可能性范畴结合,我们觉得未来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思维在对于时间的体验中所遭遇的矛盾产生于知性的非穿透性。甚至时间进展中的最小部分也仍然涉及时间的流逝。现在从来都不存在,我们经验为现在者总是包含着对于刚才的现在者的回忆。”3过去在现在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通过记忆实现的,过去被包容进现在,时间之流中构成了一个现在性的统一体者,这是体验的一种最小单元。 “由于体验是时间进程中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在它尚未构成思想的清晰的对象之前,就已经随着时间之流(狄尔泰又称之为生命之流‘Fluss des Leb2ens’)成为过去,所以,这样的体验是思想无法直接把握的。因为根据生命本身的法则, 我们所观察到的每一个生命瞬间,都是我们注意力所固定下来的记忆的瞬间,而不再是时间之流或生命之流本身,思想对它是不可能直接穿透的,狄尔泰把这种情况称为‘二律背反’。”4关注破坏了体验,但是体验、表现和理解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抓住一种心理活动的表现,我们再体验这种活动。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既出现于时间之中,又不为外物所扭曲的表现。 2、生活、时间、生活关联体 由于意识的统一性,我们体认到关联体,生活本身是一种结构关联体,这种关联体得到体认,乃是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就是解释学循环。“一切理解方式所共有的内容是,从对于确定—非确定的部分的体认出发,尝试把握整体的含义,然后再回过头来,更准确地规定各个部分。”5整体和部分的同一。生活 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78页 2同上书 3同上书,第179页 4<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07页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在西方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中,狄尔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不仅充分 认识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性,而且把解释学由单纯的文 本研究扩展到对现实世界中的人(Mensch)的研究,创造了所谓“生命解释 学”(die Hermeneutik des Lebens)。狄尔泰因此不仅赋予了解释学以方法论 的意义,而且还承认解释学就是哲学的过程,从而使解释学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正是在狄尔泰的努力下,解释学才由传统解释学进展到当代的伽达默尔的 所谓哲学解释学。 一 作为施莱尔马赫的再传弟子,狄尔泰的哲学生涯开始于施莱尔马赫研究。还是 在读书期间,他撰写的《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的独特贡献——与以往这门科学 所做的工作之比较》探讨的就是解释学在施莱尔马赫那里的重要意义。在这篇 论文中,狄尔泰第一次注意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思想,着重研究了施莱尔马 赫用解释学的方法探讨基督教思想的问题。他发现,施莱尔马赫运用了分析和 解释柏拉图的方法去考察基督教的理念,对世界采取浪漫主义的解释,尤其是 在解释新约保罗书信上,这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该论文1860年获得施莱尔马赫 基金会颁发的双倍奖金,狄尔泰不仅借此完成学业,而且从此开始编辑施莱尔 马赫书信集,并且撰写他的早期主要著作《施莱尔马赫传》。对狄尔泰来说, 这篇论文获奖并不是重要的,真正重要的,这是他的哲学生涯的真正开端。他 自己在获奖15年以后曾说过,他就这篇论文所做的工作引导他构造自己的基本思想。 如果说狄尔泰早期对解释学的重视还不是自觉的,那么,从19世纪60年代中 期开始,他在建构自己的精神科学体系时则有意地把解释学当做精神科学的最 重要方法。特别是在他把“体验”、“表达”和“理解”当做精神科学的核心 内容予以诠释时,解释学在他那里就作为全部精神科学的重要方法而得到彰显。这时,“理解”概念获得进一步的阐明,“理解”不只是帮助我们对理应认识 的内容的把握,而且还涉及有关这个内容的普遍有效性。“表达”在他那里也 得到严格的规定,它与生命内容应当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狄尔泰以为,正是通 过对这些概念加以规定并形成特定的方法,“解释”作为一门学问才得以确立,并且经过体系化,它在本质上真正成为对“确定的生命表现进行理解的学问”。 ①“解释”这个概念现在不只是解释的艺术,而且还是理解的科学,认识生命 的方法。这样,解释学就是作为“对在文字上固定下来的生命表达进行理解的 技巧学。”②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施莱尔马赫对它的认识。 1900年,狄尔泰受到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之启发,开始了由精神科学到解释 学的“转向”。他在《解释学的兴起》中着重从语文学上讨论解释技巧的历史,同时关注解释过程的本质。他在这里赋予了解释学更加重要的意义。概念和范 畴现在不只是被应用在说明生命事实之中,而且还在这种说明之中反过来对概 念和范畴进行考察;解释不再像它原初那样仅仅是对某个人的个性或某部重要 的历史著作的特点加以挖掘,而是发展为对一切“精神创造”(Schoepfung des Geistes)加以阐释,并且直接深入到人类生命本质。 现在,对狄尔泰来说,原先把解释学当做一种方法去探讨“精神世界”已经过 于狭小了,他主张建立一种“系统组织的解释学”,要把应用于生命理解的概 念和范畴扩展到对它们所包含的整个世界的理解,通过对生命世界的分析和阐

解释学

解释学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备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人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埃米里奥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沦、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1)分析的解释学。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它均一般解释学不问,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利科与前两入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本休论只存在于解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第一节狄尔泰的问题意识和生平著作 当我们疏理近一百五十年来西方哲学发展线索的时候,很难绕过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他是一位从近代哲学转向当代哲学的承上启下的哲学家。他充分揭示了十九世纪各种哲学倾向中的弊端,而他自己提出的克服这些弊端的新的哲学构想虽然还不成系统、不够完整,甚至还有自相矛盾之处,但他的这些创意构成了二十世纪新的哲学尝试的出发点。 狄尔泰看到了十九世纪欧洲三种主要哲学倾向中的弊端。 首先是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弊端。这种思辨的体系哲学在黑格尔那里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它的弊端表现为用一种思辨的哲学方法取代了各个不同领域中特殊学科的特殊方法,把各具特色的特殊学科强行纳入到形而上学的体系中去,以一般性抹杀个体性,以哲学思辨替代科学研究。 以孔德、斯宾塞、穆勒为代表的实证主义起来反

对这种思辨的形而上学。他们强调科学是建立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的,通过归纳建立普遍性的命题,找出现象间的规律,从而能对同类现象的再次出现作出预言,并对所建立的普遍命题是否有效进行证实。他们主张这种在自然科学中取得成功的方法应推广到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去,任何学科要想赢得科学的地位,必须应用这种实证的方法。 以兰克(L. V. Ranke)和德罗伊森(J. G. Droysen)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一方面反对思辨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又反对实证主义。他们主张人文现象在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现象。人具有历史性、社会性和独特的个性。自然现象是永远重复的,人的历史现象是不重复的。自然现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而人文现象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每一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情感;每一艺术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思辨的形而上学把丰富多彩的人文现象抽象化为一般概念,扼杀了人文现象的个性,而实证主义则把活生生的人物化为自然之物。 狄尔泰深受历史主义的影响,但他也充分意识到历史主义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为了克服相对主义

现代西方美学语言释义学的重构和确认-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之间

现代西方美学语言释义学的重构和确认--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之间 现代西方美学革命的重心和焦点是围绕语言展开的,美学语言释义学的全面崛起和发展就是其最为显著的标志。但是,在认识论时代,在理念本质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语言问题是根本不可能成为美学的主要问题的,因为语言仅仅作为一种受理性支配的符号,仅仅是意义的记录和反映,是主体和客体交流的工具,理性是先存者、中心或主宰,而语言只是派生物、边缘或从属者,语言是理性的永恒辩证运动的必然外在表现形式。而在现在,从语言入手,以语言取代理性本质主义中心,以语言与意义的关系取代理性与感性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革命,就是对认识论地位的动摇和摧毁,这是其一。其二,从语言入手,重视语言的本体论地位,一方面可以恢复语言在古希腊时代就具有的本体论地位:另一方面,这个本体论一俟奠定,就可以打开一个新的通道,使美学进入一个新的前所未有的天地。其三,由于近代语言学的突出成就,人们对语言的了解日渐深入和广泛,语言已经广泛地涉及到人类认识的一切方面,这个革命一旦成功,就可能使人类文化发生巨大的变革。总之,无论从哪方面说,语言问题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此,现代思想大师几乎是同时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从不同的方面开始思考语言问题的,而对此首先取得重大突破的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 与其他思想家不同,海德格尔一开始就把语言放在本体论的地位予以思考。他的目的有二,一是要找到它的本源,恢复语言在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代所具有的本体地位;二是通过解构和批判传统语言思想,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找到它的归宿,这即是美或诗意的归宿。海德格尔明确地指出,“形而上学以西方逻辑和语法为形式,很早就开始解释语言。我们今开只能推测这个过程中隐含的意义。把语言从语法中解脱并放置更原始、更基本的框架,这是留给思想和诗歌的任务。”[(1)]他认为语言问题最终是一个美学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它和存在密不可分,或者它们本身就具有此在的存在特征。在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代,语言、存在它们本身都具有谈论、说话的意思,使事物无遮蔽地显露出来,并展现于我们面前,而且这是语言最根本的特性,所以“归根到底,哲学研究终得下决心询问一般语言具有何种存在方式。”[(2)]海德格尔认为,这即是言谈,“语言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是言谈。”[(3)]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和言谈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尽管语言和此在的活动紧密关联,但是言谈比起语言来和此在的关联更为紧密,更为源始,更具有存在的特性。“言谈,同现身、领会在存在论上是同样源始的。……言谈是此在的可理解状态的勾连,展开状态则首先由在世来规定;所以,如果言谈是展开状态的原始存在论性质,那么言谈也就一定从本质上具有一种特殊的世界式的存在方式。现身在世的可理解状态道出自身为言谈。可理解状态的含义整体达乎言辞。言辞生于含义而荫蔽含义,却并非言词物得而具备含义。”[(4)]在这里,言谈、现身、理解、解蔽、存在具有相同的意义,言辞生于含义,而这个含义又不是因为表明词物而得来的,根据什么得来呢,根据存在。语言是比言谈更直接的东西,“把言谈道说出来即成为语言,言谈就是存在论上的语言。”[(5)]所以语言和言谈又是相同的东西,它们都和此在的存在有关,这是无可怀疑的。有了这个缘故,任何意义上的语言都有可能由此引入生存的本体论方向。美及其艺术创作即是如此。“当人思考存在时,存在就进入语言。语言是存在的寓所。人栖居于语言这寓所中。用语词思索和创作的人们是这个寓所的守护者。”[(6)]在海德格尔看来,运用语言进行艺术创作就是建筑,作品就是寓所,作家和诗人就是这寓所的看护人。对于艺术家的作品,“不论就它们自身,还是它们两者的关系而言,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依赖于一个先于它们的第三者的存在。”[(7)]但是,真正

认知神经科学解读

认知神经科学 美国心理学家葛查尼革(M.S.Gazz0aniga)主编,1995年出版。认知神经科学是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学科(1991年正式问世),以探讨认知活动的脑机制为其研究任务即研究人脑各组件包括分子、细胞、脑组织各区及全脑如何调用以实现自身的认知活动。 《认知神经科学》由170多位国际著名学者撰写。全书由11篇,92章,1400多页,百余张插图和27张彩色图组成。每章作者总结其研究领域的实验成果,概述了其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存在问题。 11篇的篇目为: 1 分子和细胞水平的可塑性(7章),阐明机体对环境反应中的机能和结构的灵活性(flexibility)多变性(Mutability),是知觉,记忆等认知过程的重要基础。 2 神经发育和心理过程的发育(6章),介绍了一些神经生物学研究新技术,用当代脑功能成像成果来说明婴儿脑发展和认知发展的关系。 3 感知觉(17章)阐明单一感觉神经元的信息与主观感知觉的变化,神经元间编码和感知觉的多样性,信息加工组合及其对环境制约的关系。 4 运动系统的策略和规划(8章)从神经生物学讨论皮层运动区神经元对不同运动及其阶段的活动规律。 5 注意(8章)阐明各种感觉刺激在心理定向中的作用。 6 记忆(8章)阐明记忆过程和多重记忆系统的脑结构及其作用(包括海马、边缘系统、颞叶和额叶皮层等)。 7 语言(7章)从神经心理学,语言学和语言发展等方面讨论语言的获得,产生和理解的脑机制。 8 思维与表象(7章)从理论上阐明思维与表象的脑功能实时动态规律,在方法上总结了近年来应用事件相位电位,脑构像技术和脑损伤病人的神经心理学与动物模型研究的成果。 9 情感(9章)阐明从恐惧到情感及其和意识的各种复杂情况的神经生理学基础,包括杏仁核、脑干、海马、边缘系统和基底神经节的理论。 10 进化理论(7章)讨论心、脑机能结构的进化及其种种理论之间的争论, 11 意识(8章)回顾了意识生理研究的历史,和20世纪60-80年代间的快速眼动睡眠与梦的关系,割裂脑病人和失语症等对意识神经问题研究的多种事实。 原著已于1998年编译成中文出版。为了帮助读者对本书形成这门新学科的整体概念,译者沈政撰写了一篇"总论"(见本书正文前),指出原著"为我们描绘出认知神经科学对基本认识过程的研究成果和存在问题",这是"一部高水平的当代前沿科学专著。

哲学阐释学三原则和翻译研究

2012年第03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3,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79期) Total No .279 收稿日期:2011—10—11 作者简介:李晓玲(1983—),女,河南濮阳人。河南科技学院外语系,助教,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和外语教学。 哲学阐释学三原则和翻译研究 李晓玲 (河南科技学院外语系,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阐释学是一门研究理解和解释的学科。现代西方阐释学的代表人物伽达默尔提出的三大哲学阐释学原则“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为一本多译等翻译现象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哲学阐释学;翻译;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3—0145—02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哲学语言论转向和翻译理论界的文化转向为我们开辟了许多新的译学 研究的视角。人们从更多的方面和角度来研究翻译。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现代阐释学,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理论和观念,改变了人们看问题的方式。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所提到的 三大哲学阐释学原则 “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为一本多译等翻译现象提供了新的 研究视角。 一、理解的历史性在理解的模式上,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前结构理论:每一种解释都建立在一种前有的基础上,为了理解某个事物,我们总得先要具有这个事物。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建立在我们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对每一种事物或现象的解释都不可避免地受“前见”的影响,这种“前见”就是我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译者只有把自身置身于历史性的视域中,才能真正理解原作的意义 。“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历史的,理解的历史性又构成了理解的偏见,进而决定了理解的创造性和生成 性”。[1]我们是历史性地存在的。无论是认识的主体或客体,都内嵌于历史性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文本的理解无疑也是历史性的。理解的历史性导致了历史的偏见,包括误读现象。伽达默尔认为这 种偏见是“合法的” 。他认为正是这种“合法的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历史性因素。伽达默尔声称“偏 见未必就是不合理的和错误的,实际上,我的存在的 历史性产生着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的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 的倾向性”。[2]伽达默尔对偏见的积极性的一面的论述使我们认识到了误读的意义。庞德唐诗英译中 的错误在美国引起的新诗运动,寒山诗于20世纪50和60年代在美国和日本引起的激潮,都说明误读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价值。理解主体不同的历史背景使他们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从而生成了不同的偏见,进而在翻译中做出不同的选择,书写出不同的译本。 二、视域融合 视域融合是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第二大原则。视域就是看视的区域,它包括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伽达默尔认为,作为理解者或解释者的译者,其视域并不是封闭孤立的,而是开放动态的。因此,作为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译者,其任务就是扩大自己的视域,并与其他视域交融,达到一种历时性、共时性的 “视域融合”。理解是以历史性的方式存在的,无论是理解的 主体———理解者,还是理解的客体———文本,都是历史地存在的。两者都各有自己的视域。译者对文本的理解是由其带来的各种成见所规定的,它们构成了译者现在的视域。而文本总是含有作者原作的视域。不同历史时期的读者带着当时的时代氛围形成的视域和文本的历史视域相遇和融合。但这种理解 5 41

西方哲学史—我眼中的狄尔泰

我眼中的狄尔泰 ********* 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是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哲学巨人,以至于在百度百科中对他的解释也是少之又少。 1833年,狄尔泰生于比布里希。1866至1882年,他先后在巴塞尔、基尔、布雷斯劳和柏林大学任教,是柏林普鲁士皇家科学院院士,德国生命哲学的创始人,解释学哲学家,主要从社会历史或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待生命现象。在哲学史上,他获得了多项桂冠。例如伽达默尔认为他是开创诠释学的哲学时代的人。而英国学者里克曼则从理解当代德国思想的角度阐发了狄尔泰的重要性,即当代德国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作品正在被译成英文,而追溯到狄尔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这类作品。狄尔泰是一般诠释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位至为关键的人物。当代德国的哲学,特别是哲学诠释学,与狄尔泰有着密切的联系。 狄尔泰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勤于探索,著作等身。正如里克曼指出的,无论就范围还是就数量而言,狄尔泰的学术知识和学术成果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他的哲学著作囊括了哲学的本质、知识论(或认识论)、道德哲学、美学和人文科学的哲学等内容。此外,他还有心理学和教育理论方面的著作,并写作了不少思想传记和大量有关文学的论文。确实,狄尔泰的研究领域极其广泛,涉及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思想史等多门学科,几乎汇集了当时所有的思潮,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综合”。狄尔泰的思想,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海德格尔在1923年夏季学期讲座中,谈到他1917年集中研究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思想。他认识到,施莱尔马赫影响了狄尔泰,而狄尔泰反过来也强化了施莱尔马赫的影响。相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讲,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更大。受狄尔泰的历史生活哲学(生命哲学)的积极影响,弗莱堡早期(1915—1923)的海德格尔,既关注现象学,也关注诠释学,并最终完成了现象学与诠释学的结合,也就是胡塞尔与狄尔泰的结合。这种结合的理论结晶就是海德格尔的“实际性的诠释学”,它标志着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不幸的是,由于狄尔泰本人思想的复杂性和他所处时代的特点,人们很难把握狄尔泰的思想,于是有些人就简单地把狄尔泰说成是一个过渡型的哲学家。 但是在我看来,狄尔泰是西方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师级人物。 是他,首先提出了精神科学的概念。 在19世纪下半叶,哲学和社会科学不仅需要解答新出现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一切与人相关的问题,而且还面临着自身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论和学科地位的问题。许多研究者向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哲学和社会科学能否像自然科学那样系统、那样可靠,换言之,

诠释学在当代的意义

詮釋學在當代地意義 北京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特聘教授洪漢鼎 一.世紀年代初德國電視舉辦一次關於“人類缺少什麽”地電視談話,邀請者有高令地伽達默爾.談話地出發點是前蘇格拉底時代地一句晦澀地話:“人類之所以走向毀滅,是因爲他們不能把起點與終點聯結起來”,據說這句話是一位古希臘醫生並且曾是畢達哥拉斯地學生阿爾克邁所說,此人大約生活於公元前世紀末.這句話地後代詮釋是:自然界日月星辰能把終點與起點聯結爲一個整體,故它們冬去春來,週爾複始,永恒存在,而人類卻不能這樣循環,他們死而不歸,一去不返,故必然毀滅.用歌德地話來說,自然界春夏秋冬,日夜交替,在每一次結束之後又有一次新地開始,而我們人類在自己地生活旅途中卻是不斷踉蹌地跌倒.這句話地現代詮釋是:我們之所以走向毀滅,是因爲我們不能思攷一種我們能從其整體性出發正確生活地原則或統一根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哲學歷來就有一個計劃,就是抵擋這一跌倒,就是盡量使不知所措地人鎮靜下來或使他們恢複平靜.哲學從一起始就在尋找這種統一基礎,提出了各種解決方案,但這些方案通過尼採和後現代主義,似乎都被徹底地推翻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黑格爾說:哲學就是“在思想中把握它地時代”,什麽是我們和我們時代地狀況呢,這次會議地主題是詮釋與文化,這應當說是針對當代而說地,當代是何特征呢,正如很多人所說,這是一個危機時代,從各方面地情況看來,我們這一時代確實可以說是危機時代,如經驗危機,科技危機,政治危機,民族危機,甚而宇宙危機.對這種危機時代,我們可以從兩位哲學家地思攷尋求一些途逕.我們知道,胡塞爾和海德格在世紀年代曾經不約而同地對這個充滿了深度危機地時代提出了診斷,他們認爲這個時代地根本危機在於遺忘,在胡塞爾那裏是對生活世界地遺忘,而在海德格那裏則是對存在地遺忘,雖然身處遺忘中地人無法提供治療方法,但作爲社會醫生地古老角色,哲學家可能通過對歷史災難病譜系()分析,即通過發現最初地開端和對它地特性地分析來促進診斷.胡塞爾最早用了一詞即“觀念化”()來解構當代危機地起源.什麽是觀念化呢,簡單說,就是用一種理想地所謂完美地境界來規範或控制自然和社會.舉胡塞爾地例子,當一個木匠在制作一個圓桌時,他要求他所制作地圓桌盡量達到圓,顯然肉眼是不可能實現地,因此要引用工具如圓規等,但這還不能完美,再後必須要引進木制機械,即使這樣,我們也不能說我們制作地圓桌已達到絕對地“圓”和絕對地“平”.胡塞爾在其<歐洲科學危機與先驗現象學>一書中用伽利略地例子來說明這種觀念化地過程.在我們要求平面地精確性中,我們地思想完全被那些導向它們不斷完美化地過程所控制,我們不斷想象有一個過程,在這過程地結尾,我們有能力達到這樣一個終點,即一種極限值,絕對地“平”.正是這種觀念化,我們脫離了真正地生活世界,我們都按一種理想地絕對值來看待自然和社會,他說:“自伽利略起,觀念化了地自然就開始不知不覺地取代了前科學地直觀地自然…..在幾何地和自然科學地數學化中,在可能地經驗地開放地無限性中,我們爲生活世界(即在我們地具體地世界生活中不斷作爲實際地東西給予我們地世界)量體裁一件觀念地衣服(),即所謂客觀科學地真理地衣服.就是說,通過一種能在每一個別情況中實際實行地,並能被不斷證明地方法,我們首先爲生活世界地可具體地被直觀地形狀地實際地和可能地感性地充實構作量值指數,然後用這種方式獲得預言直觀地被給予地生活世界中地具體地,現在還沒有被實際地給予或不再被實際給予地事件地可能性”().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胡塞爾看來,世界出現地所有問題和危機似乎都與這種觀念化或觀念地外衣相關.他認爲,科學地危機實質上乃是哲學地危機,這種危機根本就是人地危機,他寫說:“哲學地危機意味著作爲哲學總體地分支地一切新時代地科學地危機,它是一種開始時隱藏著,然後日漸顯露出來地歐洲人性本身地危機”().爲什麽是歐洲地人性本身地危機呢,胡塞爾認爲歐洲地人

阐释学方法论关照下的翻译学

162河 北 理 工 大 学 学 报(社会科学版)第11卷O文章编号:1673–2804(2011)01-0162-03 阐释学方法论关照下的翻译学 张 睿,韩 虔 (大连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116024) 关键词:阐释学;翻译主体;翻译客体;权力话语;翻译标准 摘 要:回顾了阐释学发展的历史,解释了现代阐释学中“前理解”、“视域融合”、“偏见”等基本原理的内 涵,最后从翻译的主体研究、客体研究、权力话语、翻译标准等四个方面的讨论了现代阐释学对翻译学的深 刻影响。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志码:A 20世纪的西方哲学从认识论的科学主义转向了语言论的阐释哲学(Hermeneutics),对人文科学的影响巨大,不仅仅使人们开始对语言给予普遍性的关注和重新审视,而且人们认知范式的变化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理论和观念,改变了人们看问题的方式,也深刻地影响了翻译理论研究。对强调“忠实性”的翻译标准、作者的主体性、文本的绝对权威等等方面,阐释学开启了崭新的视角,对研究语际间语言转换的翻译学理论来说,具有很强的方法论意义。 一 现代阐释学的内涵 阐释学是目前人文社会科学中比较流行的方法论,“它最早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不过是用来指传达神喻、解释经典的学问”[1]。阐释学的发展经历了古典阐释学、传统阐释学和现代阐释学三个阶段。古典阐释学局限在宗教层面,解读经典、注释经书,满足于获得经典文本的原初意义。传统阐释学由施莱伊马赫的浪漫主义理论、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和赫斯的意图说文本理论三大体系构成。传统阐释学承认理解的历史性,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理解和认识这样的意识活动,都必然受到历史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是“传统阐释学力求使阐释者摆脱一切历史影响,超越历史环境,达到对文本完全不带主观色彩的、透明的、无蔽的理解”[2]。他们把阐释者自己的历史环境的东西看成是理解的障碍,看成是产生误解和偏见的根源。所以传统阐释学认为阐释的核心是避免误解,阐释者的任务应该是客观地还原作者及文本的原初意义。 现代阐释学沿袭了传统阐释学的阐释具有历史性的观点,但是却接受了阐释者对文本的误读。两大领军人物是德国的哲学家海德格尔和迦达默尔。 海德格尔对阐释学的贡献之一是提出了“前理解”的概念。前理解包括了“先有”、“先见”、“先知”三个层面的意思。这三个层面涵盖了历史、文化、语言、意识、心理等人类一切从逝去到当下的精神物化物。他认为,任何一个阐释主体在进行文本的阐释前,就已经处于这种前理解状态中,受到既定的文化,历史、语言、意识、心理的侵占,不可能无蔽地、透明地对文本原初意义进行阐释。因此,“阐释主体从前理解起步达向文本,势必带着历史‘偏见’去理解文本的意义”[3]。可以说,就是历史导致了“此在”的阐释主体对“彼在”的文本意义获得中的偏见。 迦达默尔从海德格尔那里承接了“前理解”及其三个层面的含义,统统把他们纳入到他自己创建的术语“视域”中,即他认为在文本理解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视域:一个是阐释主体的视域,一个是文本(作者)的视域。“阐释主体的视域指浸淫阐释主体的历史语境的彼端(逝去)与此端(当下)之间”,亦即“从逝去的历史延伸而来的阐释主体存在着的当下视域”[3:44],被称为第一视域,是历史强加给主体展开理解的起点;文本作者创建文本所存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语境为第二视域,它影响了作者的理解即文本意义的生成。阐释者无法摆脱由自身历史存在而来的“先见”,但同时却又不可能以自己的“先见”去任意曲解阐释对象,“先见”只接纳它所能接受的理解。因此,对任何文本的理解,都会卷入这样两个不同历史背景,即阐释者的“先见”和被解释者的内容,只有二者融合在一起,产生意义,才会出现真正的理解,迦达默尔称这个过程为“视域融合”。所以阐释者因为受到自己“视域”的影响就不可避免地会走向理解的偏失,这个偏失就是理解在走向视域融合的过程中产生的“偏见”。迦达默尔不强调无蔽地、透明地获得文本的原初意义,而是充分肯定了阐释者或读者在阐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并且承认个人的历史存在对个 第11卷 第1期河 北 理 工 大 学 学 报(社会科学版)V ol.11No.1 2011年1月Journal of Hebei Politechnic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Jan.20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稿日期:2010-03-11

从《飘》的译本议阐释学翻译理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3510658.html, 从《飘》的译本议阐释学翻译理论 作者:王鸣竹 来源:《教育与管理》2012年第10期 【摘要】阐释学是对意义进行解释。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基于阐释学提出了翻译的四个步骤。本文从《飘》的不同译本来探讨这些步骤。 【关键词】阐释学阐释学翻译行为意译 1 前言 乔治.斯坦纳认为翻译是“精确的艺术”,阐释学是“对原文意义的诱出与盗用的转换行为”。阐释学的动机是:①最初的信任;②进攻渗透;③合并;④补偿。自斯坦纳的译作《通天塔之后》置疑当时的翻译理论:直译、意译、自由模仿后,后人多探讨译者的主体性,翻译批评等,而本文讨论的是他的翻译四步骤。 2 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过程 斯坦纳认为翻译的阐释学即“对翻译文本的理解”。以阐释学为基础的翻译活动的步骤是:最初的信任、侵略、合并、和补偿。最初的信任是,译者首先相信原作中的某些东西可理解并可译的。侵略,指这是个“侵入、提取、侵略”的过程。此时对原文的理解是“盗用的”、“暴力的”。原文好比露天矿井,译者占领了它,并将它的煤矿(意义)开采出来。译者象是入侵后开采并将煤矿带回家,有些原作的文本与体裁由于译得不成功被耗尽,而有些则由于译得太好而被译文取代。他认为翻译中的理解带有进攻、俘虏、渗透penetration之意。(因penetration 还表性交,被女性主义者批评。)合并指由于吸取了原文之意并被带到译入语中后,译入语自有的词汇出现了各种同化现象,会有完全归化,即译文完全用译入语的标准和永久异化两个极端。引入的意思可能会重新安排或打乱译入语的整个结构。也就是目标语文化要么吸收了异国文本后变得丰富,“神圣的汲取”;要么就是被它“感染”后最终抛弃了异国文本。正如译入语文化会由于引进了某种译文而失去平衡一样,译者创作自己的作品的创造力也会因为翻译文本而被消耗掉。这种有害的不平衡是由于阐释行动还未完,只有通过补偿才能恢复平衡。补偿或“展现对等”是翻译工作与翻译道德的的关键。在侵略性地盗用与合并原文意思后,原文就变成了残余品,不平衡随之出现,只有补偿才能恢复平衡。若译文不如原文,拙劣的译文衬托了原文的优点;若译文超过了原文,原文被认为还有发挥的潜力。凡不能补偿与不能重获“完全平衡”的,都不是成功的译文。但译文若任意发挥,这份精彩也只是“过分补偿”,仍未达到平衡。 3 案例分析

狄尔泰生命哲学与西方心理学的发展

狄尔泰生命哲学与西方心理学的发展 以狄尔泰为代表的生命哲学作为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对西方心理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对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的建立更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为人本主义心理学方法论的产生提供了孕育的土壤,并引导人本主义心理学关注人性的成长,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积极心理学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它对于提升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的合法地位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标签:心理学;生命哲学;心理生活;描述与分析 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科学,其自身必然少不了对人类生命的探索与研究,同时,作为从哲学中孕育出世的心理学,受其哲学母体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有关生命主题的生命哲学与人文主义取向的心理学二者之间则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19 世纪70年代,生命哲学思潮起源于德、法等国,从揭示人类生命的性质和意义出发,深入探索人的存在及其认识和实践的一切活动,并将人的情感、意志等生命经验活动作为其讨论研究的重点。作为一种早期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潮,生命哲学对后来这一思潮中的各流派都有着重要且直接的影响,对于心理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命哲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狄尔泰、齐美尔和法国的柏格森。其中,狄尔泰在生命体验的理解方面做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贡献,成为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生命哲学。正如英国著名狄尔泰研究专家里克曼所言:“狄尔泰影响了我们今天耳熟的所有思想家:胡塞尔、海德格尔、马克思·韦伯、阿尔多诺和哈贝马斯〔1〕。”因此,试从狄尔泰的生命哲学观出发,探讨生命哲学与西方心理学的发展。 一、狄尔泰的生命哲学观中蕴含的心理学思想 狄尔泰反对传统哲学把物质和精神割裂开来,认为哲学是一种精神科学,指的是某种生命、自我,并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把物质和精神连接起来的生命,唯有生命才是世界的本原。他将生命描述为是一种不可遏止的永恒冲动,一种能动的创造力量,表现出来就是直觉、思想、情感;再进而表现为语言、道德、社会制度及历史等。因而他认为,一切社会生活现象都是“生命”的客观化,不可能用自然科学和理性的方法去理解生命,并提出了“自身思义”的方法论,即将其解释为一种反思的意识,是主体朝向自身的生命的体验,也就是内省的方法研究自身的生命体验。他始终坚持在原生态中把握事实自身,即要如其自身所是地来把握生命之流;坚持以“生命把握生命”,即必须从生命自身出发来把握生命的概念,只能凭内心的体验去领会和理解。可见在狄尔泰的眼中,体验本身就是生命个体的功能,生命是人的存在形式。 狄尔泰在其将哲学定位为一种精神科学的基础上,进而将心理学定位为描述心理学,目的就是使心理学走出自然科学的门类,进入精神科学的范畴,并成为其基础科学之一。这里所谓的“描述”指的是一种心理学的研究取向,而非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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